防盗门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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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防盗门加工承揽合同
甲方:
乙方:
合同条款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分户门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分户门的生产、安装与维护。
1.4承包方式:乙方按报价方案和有关规范、包安装的方式承接本工程。
1.5产品名称、材质、数量
详见附件分户门数量明细表。
1.5.1合同单价为闭口单价(合同单价包死,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的进行结算)、完全综合价格(含生产费、运输费、安装费、发票等费用)。
二、材料、制作、质量技术标准
2.1材料:
(1)钢材的选用标准必须符合规定。
(2)五金配件为经国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配套产品。
三、合同工期
3.1本工程开工时间按甲方要求(以工程实际进度)。总工期45天。
3.2乙方保证签定合同之日起35天内货到现场,10天内安装完毕,若有其他要求,甲乙双方协商议定。
3.3经甲方确认,如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照合同方约定的安装工期计划进行安装、调试,乙方对所造成的工期延误不负责任,总工期顺延。
四、交货方式及收货查验
4.1合同签定后,乙方须按设计标准及甲方书面计划要求组织生产、供货、安装。
4.2交货方式:发货地点为乙方工厂,由乙方运至
工地现场,到货后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卸货。
4.3乙方随货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资料要求必须完整有效。
五、结算及付款方
5.1本合同采用固定合同单价,依照实际安装数量结算,合同总价暂定为:
元,最终以各项目部出具结算报告为准。
5.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订货前支付50%预付款,货到工地后付至合同价75%,安装完毕付款至合同额95%,余5%质保金待保修期满付清。
六、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负责提供具备安装条件的现场。
6.1.2甲方负责现场施工期间与其他工程单位交叉作业的协调工作。
6.1.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及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6.1.4甲方负责按本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
6.1.5甲方负责对乙方所供货物、施工等进行核准、监督等。
6.1.6交钥匙后甲方负责成品保护,发生损坏乙方有偿维修。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和甲方要求进行生产、安装,乙方已对现场进行了充分了解。
6.2.2乙方对整个安装进度、安装质量、材料进场全程监理、监管,对安装施工过程中乙方出现的任何质量安全问题负全责。
6.2.3在安装期间,负责保管库房内尚未安装的设备及部件,并负责对现场其他建筑材料的保护。
6.2.4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安装现场所需要的安装材料和自带工具等,必须自行保管,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自行解决。
6.2.5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
6.2.6按时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建筑及其它工种的施工。
6.2.7乙方对施工过程及完工后的施工现场进行卫生清理并到达甲方的要求。
七、售后服务
7.1质量保修期:自工程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为质量保修期。质保期内,因乙方质量问题引起损坏、变形、走样,应由乙方负责维修,其费用应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其费用责任方承担。质保期外,所造成的损坏、变形、走样或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或该项目的物业公司的电话48小时内给予维修,其维修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7.2业主反映的急修问题,乙方接到甲方或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维修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维修抢修现场进行抢修。一般维修问题,乙方须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若第一时间内无法修复,乙方须派人到现场向业主和物业公司讲明原因,并约定具体的维修时间。
7.3施工维修人员须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带领下并按照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进户维修,服务态度应认真、负责、有礼貌,不得有损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企业形象。
7.4在保修期间内,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所有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承担保修工作,保修的原料费及工程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7.5合同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
八、产品质量保证
8.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的有关规范、标准进行生产、安装。
8.2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材料规格型号向甲方提供全新的材料并符合国家要求。
九、合同变更和违约
9.1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的书面认可。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2若乙方产品,施工质量不满足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则乙方应无条件退、换货物或进行整改;若所退、换货物或整改两次后仍不能满足合同约定,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3除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外,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若乙方不能按期完工,则乙方每延误一天交工,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赔偿甲方,若逾期完工7天以上,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7日内,乙方除应支付甲方逾期赔偿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且由此造成的其它相关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4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款项,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方法是: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工程款的违约金。
9.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单方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额的30%,并承担为守约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