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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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2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建设科技创新活跃的深圳东部中心,努力成为后发优势明显的科技、产业创新弓I领区,推动更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加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走,结合坪山区实际,制走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是区政府为推动区科技创新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资金,是将原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科学技术奖励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专项资金进行合并,统筹形成的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规模由区政府审批决定后,由区财政部门每年从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实际支出规模不得超过批准的总额。

第三条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资助金额实行单个项目与总量控制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具体包括评审类资助和核准类资助,以事后资助方式为主。

评审类项目适用择优原则;核准类项目适用普惠性原则。

各类申报项目的性质、条件、资助方式和资助额度等z以区政-1 -府或科技主管部门的相关规走为准。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分工第五条区科技主管部门是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其职责是:(-)提出年度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预算、决算,编制年度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出结构计划。

(二)组织资金项目预算申报和评审,提出项目资金安排意见,送财政部门审核。

(三)会同区财政部门下达资金计划,必要时与资金项目单位签订资金监管合同。

(四)根据企业反馈的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资金使用绩效第六条区财政部门是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资金监管部门,其职责是:(-)审核报批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决算、年度支出结构计划。

(二)对资金项目安排意见进行合规性审核。

与区科技主管部门联合下达资金资助计划。

(三)按要求拨付资金。

必要时委托商业银行按照资金使用合-2 -同要求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四)监督检查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对资金整体使用绩效刚古。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07.16•【字号】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施行日期】2019.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并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六届一百五十九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2019年7月16日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深府规〔2018〕9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以下简称科技研发资金),是指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的并且纳入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预算,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专项用于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产业化以及其他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等活动的资金,适用于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平台和载体专项、人才专项、创新创业专项和协同创新专项等领域。

第三条科技研发资金管理遵循公正透明、科学规范、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分工第四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科技研发资金的管理及执行,负责开展以下工作:(一)制定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1.02•【字号】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施行日期】2012.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制定了《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并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五届六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二○一二年十一月二日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深圳质量,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根据国家、广东省和我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活动。

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三条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规划,每年在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收支计划中设定深圳市科技计划及其项目类别,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市政府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科技计划主要资助研究开发、科技创新基础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应用推广、科技交流合作等科技创新活动。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主要采用无偿资助、奖励和投融资资助(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贷款贴息、无息借款、科技保险、再担保、股权投资等)方式。

第四条市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稳定支持与竞争择优相结合、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机制,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科技创新券使用指引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科技创新券使用指引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科技创新券使用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8.04•【字号】•【施行日期】2017.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科技创新券使用指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引导持券单位和服务机构创新券,现制定科技创新券创新券使用指引:一、服务机构按照公示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向持券单位提供科技服务、签订服务合同并开具合同总额发票。

服务合同需包含但不限以下条款:每个服务事项的基本内容及收费金额;服务内容所对应的具体科研活动的关联性说明;未能足额兑现部分的处理方案。

服务机构需根据申请入库所提交的科技服务工作流程及相关证明文件二、持券单位根据需求向入库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并刷券付费;服务机构资质见我委认定的服务机构名单(附件1)。

三、持券单位以创新券支付的科技服务费用原则上不超过服务合同总费用的50%;自筹费用需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服务类别详见2017年创新券申请指南。

四、服务机构和持券单位的交易信息,须在线记录于我委业务系统,具体操作请参考创新券刷卡操作手册。

五、科技创新券是利用财政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向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而发放的配额凭证。

入库服务机构向持券单位提供科技服务并根据当年兑现申请指南向市科技部门申请兑现。

服务机构需根据申请入库所提交的科技服务工作流程及相关证明文件六、市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请兑现的服务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查,并根据审核结果下达兑现资金。

未通过合规性审查的不予兑现,服务合同里明确未能兑现部分的处理方案。

七、为保证创新券持有者购买科技服务的需要,请各服务机构尽快购买创新券读写器(价格:2060元/台)。

读写器提供方: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高新区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C座9层,联系人:程小姐,联系电话:158****6083,邮箱:***********************。

深圳市科工贸信委科技创新处 业务简介

深圳市科工贸信委科技创新处 业务简介

深港创新圈项目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 制。深圳单方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深港联合 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审批方式:深港共同定题、单位自愿申报、深港联合
评审、独立现场考察、社会公示、深港联合资助 。
深港创新圈项目

申请表格:待2011年指南公布后,登陆深圳市科技工 贸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 /在线填报。
受理时间及地点:
时间待与香港创新科技署商议后确定。 地点为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11-14号窗口
深港创新圈项目
四、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简介(三个项目类别)
甲类- 由港方单独负责征求、评审和资助的项目,细 分为: 甲(一)类 – 由研发中心负责征求、评审和监察的项目 甲(二)类 – 由创新科技署负责征求、评审和监察的项 目。
27
49 66 52
1605万
2000万 2266万 1882万
深港创新圈项目
三、2011年指南(待定)

支持领域: 待与香港创新科技署商议后确定。
申报主体:在深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
香港的合作单位需向香港创新科技署提出申请。
深港创新圈项目

申报条件:
1、项目合作方; 2、项目合作各方已就任务分工、经费投入、成果 分享等问题达成一致性协议; 3、项目执行期一般要求不超过2年。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 制。单项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比例不超 过项目研发投入资金的50%;
审批方式: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
示、审批机关审定。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研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研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发文字号】深财科[2012]168号【发布部门】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11.02【实施日期】2012.11.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科〔2012〕168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并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五届六十九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二○一二年十一月二日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广东省和我市有关规定,结合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市科技研发资金是在市级财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的,专项用于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等公共科技活动,以及促进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的资金。

第三条市财政部门和市科技部门是市科技研发资金的主管部门,分别履行相应管理职责,资金使用单位负责按规定实施资金项目。

其中:市财政部门是市科技研发资金的资金监管部门,其职责是:(一)审核报批市科技研发资金年度预算、决算、年度支出结构计划。

(二)对资金项目安排意见进行合规性审核。

与市科技部门联合下达资金资助计划。

(三)按要求拨付资金。

必要时委托商业银行按照资金使用合同要求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四)监督检查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对资金整体使用绩效评估。

市科技部门是市科技研发资金的业务主管部门,其职责是:(一)提出年度市科技研发资金预算、决算,编制年度市科技研发资金支出结构计划。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4.14•【字号】•【施行日期】2014.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产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定于4月14日至4月30日开展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工作。

各单位自评工作情况将作为专项资金后续资助的重要依据。

现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主体:各立项项目承担单位(多家单位联合承担的,由牵头单位组织自评)。

二、自评范围:2011年至2013年战略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科技研发资金资助立项的所有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封面标题为:《深圳市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XX项目合同书》或《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XX项目合同书》)。

三、自评方式:各实施主体在附表中找到此次需要自查的项目名称,登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从“业务申请”栏目进入“科创委业务”-“科技计划评估”,分别填报每个项目。

自评完成后,在系统中提交审核,并生成《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评估申请书》(PDF格式)。

四、报送材料:(一)《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评估申请书》;(二)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报(提纲见附件2);(三)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四)项目单位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表(见附件2)。

以上材料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五、填报时间:系统填报时间:4月15日-4月29日纸质材料提交:4月16日-4月30日(下午5:00截止)六、纸质材料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市民中心C4051,联系人:胡怀江,电话:82002176;互联网领域:市民中心C4133,联系人:鲁纲,电话:82002165;生物领域:市民中心C4050,联系人:郭良,电话:82108850;新材料、新能源领域:市民中心C4048,联系人:高剑光,电话:82002187。

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模板】

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模板】

XX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我市科技创新能力,根据XX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由财政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支持重大科技专项、企业研究开发费补助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助等科技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一)重大科技专项:结合我市科技工作的目标和重点任务,立足重点产业以及重点领域,通过扶持重大科技攻关、科研成果转化、战略产品开发等重大项目,集中优质科技资源,重点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研发推广一批重大战略产品,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和骨干企业。

(二)企业研究开发费补助:旨在鼓励我市大型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通过财政补助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加大研发费用的投入力度,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助:旨在鼓励我市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制度,开展技术研发,培养技术人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研发机构,为相关行- 1 -业提供产业共性技术攻关、核心装备研制、标准制订、工程技术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

(四)企业管理升级咨询辅导补助: 旨在引导港澳台及海外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提供管理升级咨询辅导服务,推动科技型企业加快管理转型升级,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

(五)市委、市政府要求扶持的其他科技项目。

第三条为保证资金专款专用,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资金不得列支除扶持项目以外的任何费用,只用于项目承担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具体分直接费用(主要指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人员费、专家咨询费等)和间接费用(承担项目现有的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等方面的消耗,以及有关管理发生的补助支出)。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四条市科技局是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年度安排计划、组织项目申报、评审、报批;负责组织项目结题、验收、信息公开、监督和绩效自评等工作。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为规范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制定了《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并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五届六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日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深圳质量,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根据国家、广东省和我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活动。

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三条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规划,每年在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收支计划中设定深圳市科技计划及其项目类别,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市政府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科技计划主要资助研究开发、科技创新基础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应用推广、科技交流合作等科技创新活动。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主要采用无偿资助、奖励和投融资资助(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贷款贴息、无息借款、科技保险、再担保、股权投资等)方式。

第四条市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稳定支持与竞争择优相结合、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机制,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第五条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坚持开放创新、精简高效、行为规范的原则。

按照权责明确的管理机制,市科技主管部门对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项目专员责任制。

第六条项目评审评估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市科技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评估,逐步完善网络评审评估。

专家评审评估意见作为决策参考。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七条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包括以下程序:(一)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以及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支出结构,发布项目申请指南;(二)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请指南要求向市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三)市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或者委托审计;(四)市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答辩或者现场考察;(五)市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必要时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鉴证;(六)市科技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拟资助项目;(七)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主管部门联合审定并下达项目资助计划;(八)对采取事前资助方式的项目,由市科技主管部门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承担单位提交拨款材料,市财政主管部门根据资助计划办理拨款手续。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7.01•【字号】深科技创新规〔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深圳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指南论证与发布第三章申请与受理第四章评审与资助第五章实施与管理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的管理,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和《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科技研发资金中设立深圳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以下简称“可持续专项”),支持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治理、健康深圳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等领域开展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应用与示范等科技创新活动。

第三条可持续专项遵循统筹布局、协同推进、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和产学研用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四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可持续专项,负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推荐专家,形成可持续专项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年度重点行业科技需求;组织专家库专家编制可持续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开展编制与发布申请指南、受理申请、专家评审或专项审计、考察核查、审批公示、签订合同书、拨付资金、中期监管、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五条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专家库专家对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战略规划、可持续专项布局、项目设置提出咨询意见,编制专项课题,根据所属专业领域组成专家评选小组对可持续专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第六条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履行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主体责任,接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依法接受财务、审计等监督。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规范市财政科技研发资金管理的通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规范市财政科技研发资金管理的通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规范市财政科技研发资金管理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规范市财政科技研发资金管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中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规范如下:一、明确预算编制格式和支出范围市科技研发资金中事前资助的无偿资助类项目和奖励类项目,应按《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编制项目预算,并在资金使用合同中列明。

项目预算格式见附件1。

项目预算应同时编制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支出预算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一)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5.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6.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经费预算编制指引

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经费预算编制指引

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经费预算编制指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经费预算编制指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深发〔2016〕7号)等文件精神,规范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经费的管理,现将科技计划中劳务费、绩效支出及相关经费管理事宜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本通知有关规定适用范围是: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技创新委”)立项的,在科技研发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未来产业专项资金、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

二、科技计划经费预算编制科目(一)设备费。

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仅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二)材料费。

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

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劳务费。

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无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专家咨询费。

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支撑计划及其项目、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十一)在职人员基本工资。

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成员中在册员工及长期聘用人员的基本工资性收入(不含本项目中的绩效)。

(十二)其他费用。

用于保证科研项目顺利进行的其他合理费用支出。

(十三)单位水电暖等消耗。

补偿项目承担单位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供的水电暖等基础设施费用。

(十四)管理费用。

补助项目承担单位为加强项目管理而产生的相关开支。

(十五)绩效支出。

项目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的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

上述科目中,(一)至(十二)项为直接费用,(十三)至(十五)项为间接费用。

4.3.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配套资金

4.3.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配套资金

2012年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配套申请指南一、审批内容承担《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所确定的高技术重大专项配套资助。

二、设定依据《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8〕200号。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配套资金年度总额控制,配套项目受当年总额限制未达到配套标准的,可在该项目执行期内分年度配套。

国家下达计划时有明确要求地方配套的,按照要求予以配套,但配套最高比例为1:1。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委托审计、答辩或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四、审批条件(一)在我市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二)项目在2008年1月1日以后立项,申请配套时国家资助经费已实际到账。

五、申请材料(一)登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技创新委)财政专项资金系统:8080/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五)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六)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七)申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印件(验原件);(八)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下达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复印件,拨款经费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九)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单位要求地方配套的依据文件复印件、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意见或相关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申请表格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申请人登录市科技创新委财政专项资金系统网站:8080/在线填报。

七、审批受理机关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

受理时间: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5月10日至6月30日。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配套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文字号】深科工贸信科发字[2011]57号【发布部门】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05.23【实施日期】2011.05.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配套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工贸信科发字〔2011〕57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鼓励本市企事业单位积极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任务。

根据国家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市科工贸信委会同市财政委制定了《深圳市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配套资金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深圳市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配套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市相关文件要求,鼓励本市企事业单位积极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保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顺利实施,设立深圳市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配套资金。

第二条为加强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配套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是指《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确定的高技术重大专项,不包括其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配套资金(以下简称配套资金),是指2006-2020年期间,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配套的资金。

第四条配套资金每年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纳入深圳市财政专项预算。

对于超预算配套资金部分,由市科工贸信委提请深圳市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市财政委统筹安排。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0.30•【字号】深科技创新规〔2023〕7号•【施行日期】2023.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修订了《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3年10月30日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验收管理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程序,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市受委托验收的国家和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实施;无具体规定的,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条开展验收工作应当遵循依法依规依约,客观公正,科学规范、重质求效,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原则。

第四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是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制定项目验收管理相关制度;(二)监督和指导专业机构组织实施项目验收具体工作,或自行组织开展验收工作;(三)发布项目验收申请指南、作出验收结论;(四)统筹追缴项目承担单位的应退回财政资金;(五)与项目验收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项目承担单位履行项目管理的主体责任,主要职责是:(一)履行项目组管理、资金使用、科研诚信、安全和科技伦理治理等科研主体责任;(二)按照合同书(任务书)、批复、变更文件或者其他立项(备案)文件规定期限完成项目的组织实施,按照规定使用财政资金,设立专账进行财务核算,并对相关票据、合同等进行留痕管理,不得列支市科技研发资金使用负面清单事项;(三)配合主管部门实施项目验收工作,按时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并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四)承担相应违规责任后果,按要求退回被追缴的财政资金;(五)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监督、审计和验收后评价等工作。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申报2018年中央引导地方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申报2018年中央引导地方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申报2018年中央引导地方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2.07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2.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申报2018年中央引导地方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三年滚动规划》,结合深圳市2016-2018年三年滚动规划,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及强度
2018年主要支持地方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主要指地市级以上地方政府所属科研单位(不含转为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的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和科研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支持方式与强度:采用直接补助方式;原则上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250万元,资助数量不超过2个;同一单位在三年滚动规划中,只资助一次。

二、项目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按附表要求填写后,并于2月28日下班前,将相关申报材料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提交至我委。

三、联系方式
基础研究与科研条件处,联系电话88102169,88121039。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2月7日。

深圳科创委财政专项资金系统使用说明

深圳科创委财政专项资金系统使用说明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使用说明编写部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技术支持部目录系统简介 (3)系统操作流程 (3)一、申报单位操作流程 (3)1、项目申报操作流程 (3)1.1、用户注册 (4)1.2、基础信息填写 (6)1.3、添加申报人 (6)1.4、管理员申报项目 (7)1.5、申报人增加申报项目 (8)1.6、PDF的生成 (9)2、项目验收操作流程 (10)2.1、用户注册与添加申报人 (10)2.2、申请项目验收 (11)3、合同签订操作流程 (12)3.1、登录系统 (12)3.2、合同签订 (12)3.3、合同被退回 (13)3.4、打印合同 (13)二、评审专家操作流程 (14)1、登录系统与注册 (14)2、专家个人资料的填写 (15)3、专家评审项目 (16)系统简介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是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通过构建公开、民主、监督、考评的政府理财行为规范,实现政府资助资金活动科学化、民主化、统一化的一种制度。

目标是为了解决各单位方便、快捷的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和原始创新成果。

该系统可以实现申报单位申报、专家进行评审、项目验收功能。

对申报单位的申报可以进行全面有效操作控制。

本系统的数据分为两大部分:单位情况的相关数据、项目相关的数据;单位情况的相关数据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科研活动情况、科研资助情况;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组人员情况、项目研究内容、计划目标、计划进度、经费概算、材料清单。

系统操作流程使用建议:建议使用除360浏览器以外的浏览器进行pdf下载,使用firefox或谷歌浏览器登录本系统可以获得较快的响应速度。

一、申报单位操作流程1、项目申报操作流程项目申报建议: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前请先仔细阅读申请指南。

申报指南里包括使用说明、2012年科技计划指南、技术支持的联系方式。

申报人员区别:系统人员包括管理员和申报人,管理员具有更改所有信息的权限,申报人只有填写项目情况的权限。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收集科技企业对财政科研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诉求资料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收集科技企业对财政科研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诉求资料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收集科技企业对财政科研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诉求资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22•【字号】•【施行日期】2018.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收集科技企业对财政科研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诉求资料的通知为研究起草我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调研我市企业(不含科研机构和大学)对于财政科研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对科研资金管理改革的具体诉求,我委联合市财政委、市经贸信息委等部门制定了相关调查问卷,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见附件1)尽快填写。

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于3月26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等资料发送至下列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XXX公司调研问卷反馈”。

电子信息领域:************和****************.cn生物技术领域:************和****************.cn材料能源领域:************和******************.cn智能装备制造领域:************和*****************.cn我委将对此次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充分调研企业诉求,并依此研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此项工作对完善我市科研资金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企业填报数据的真实可靠将直接影响政策修订是否符合企业发展需要。

因此,请各相关企业高度重视,及时如实填报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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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使用说明编写部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技术支持部目录系统简介 (2)系统操作流程 (2)一、申报单位操作流程 (2)1、项目申报操作流程 (2)1.1、用户注册 (2)1.2、基础信息填写 (3)1.3、添加申报人 (3)1.4、管理员申报项目 (3)1.5、申报人增加申报项目 (4)1.6、PDF的生成 (4)2、项目验收操作流程 (4)2.1、用户注册与添加申报人 (4)2.2、申请项目验收 (5)3、合同签订操作流程 (5)3.1、登录系统 (5)3.2、合同签订 (6)3.3、合同被退回 (6)3.4、打印合同 (6)二、评审专家操作流程 (6)1、登录系统与注册 (6)2、专家个人资料的填写 (7)3、专家评审项目 (7)系统简介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是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通过构建公开、民主、监督、考评的政府理财行为规范,实现政府资助资金活动科学化、民主化、统一化的一种制度。

目标是为了解决各单位方便、快捷的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和原始创新成果。

该系统可以实现申报单位申报、专家进行评审、项目验收功能。

对申报单位的申报可以进行全面有效操作控制。

本系统的数据分为两大部分:单位情况的相关数据、项目相关的数据;单位情况的相关数据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科研活动情况、科研资助情况;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组人员情况、项目研究内容、计划目标、计划进度、经费概算、材料清单。

系统操作流程使用建议:建议使用除360浏览器以外的浏览器进行pdf下载,使用firefox或谷歌浏览器登录本系统可以获得较快的响应速度。

一、申报单位操作流程1、项目申报操作流程项目申报建议: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前请先仔细阅读申请指南。

申报指南里包括使用说明、2012年科技计划指南、技术支持的联系方式。

申报人员区别:系统人员包括管理员和申报人,管理员具有更改所有信息的权限,申报人只有填写项目情况的权限。

申请指南1.1、用户注册1.1.1申报单位初始登录时请先进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主页(.cn)点击“科技计划管理”进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

科创委主页1.1.2申报单位进入系统后点击新单位注册(如图1-1-1-1)根据要求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单位管理员身份证号、密码进行注册(如图1-1-1-2)。

图1-1-1-1新单位注册首页页面图1-1-1-2单位注册页面1.1.3 申报单位进入系统点击项目申报(如图1-1-1-3)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密码、字符登录系统。

提示:如忘记管理员账号或密码,请将问题描述、管理员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技术支持邮箱,我们会有专人进行处理。

图1-3-1登录点击页面图图1-1-3-2登录页面1.1.4 申报单位管理员在个人信息——修改个人信息里完善个人资料(如图1-1-1-4),填好后请点击保存。

图1-1-1-4修改个人信息页面1.2、基础信息填写1.2.1 申报单位管理员在科技统计——基础信息填写单位基本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科研活动情况、科研资助情况(如图1-1-2-1),信息填写完整后请点击保存。

图1-2-1基础信息页面注意:1. 单位所有信息均为必填项,如无对应项的信息,则按照如下格式填写:金额、比例类型填0.0,数量类型填0,文本类型填无。

2.上传文件时请注意以下事项:1)选择系统支持的文件格式如图(1-1-2-2)进行上传;2)请注意您的文件名是否是小写;3)文件大小是否是10M以内;4)选择好后请点击上传。

图1-1-2-2文件上传窗口1.3、添加申报人1.3.1 管理员在申报人管理页面中的项目申报——点击添加申报人如图(1-1-3-1),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如图(1-1-3-2),信息填写后请点击保存;如删除申报人先勾选序号前面的小方框再点击移除申报人如图(1-1-3-3)。

图1-1-3-1添加申报人页面图1-1-3-2申报人填写信息页面图1-1-3-3移除申报人1.4、管理员申报项目注意:单位相关情况由单位管理员填写,项目相关情况由项目申报人员填写。

但是管理员具有更改所有信息的权限,申报人只有填写项目情况的权限。

1.4.1 下面是管理员申报项目的流程:管理员进入系统点击项目申报→填写申请书选择你申报项目的类别(以科技应用示范计划为列),选择科技应用示范计划→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在左上角选择新增项目如图(1-1-4-1),就会出现如图(1-1-4-2)画面,根据要求填写项目组人员情况、项目研究内容、计划目标、计划进度、经费概算、材料清单,填写后请点击保存。

注意:1.项目相关情况的填写,需要在单位情况填报完成之后方可进行填写。

2.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必填项,如无对应项的信息:金额、比例类型填0.0,数量类型填0,文本类型填无。

图1-1-4-1新增项目页面图1-1-4-2项目截图1.5、申报人增加申报项目1.5.1 申报人需在管理员添加申报人后才可进入系统。

1.5.2 申报人同样点击申报单位栏目下“项目申报”,提供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员添加时填写的证件号码和密码登录就可进行项目申报如图所示。

1.5.3 申报人增加项目与管理员增加项目操作流程一样,请看管理员申报项目。

1.6、PDF的生成1.6.1单位情况的相关数据、项目相关的数据都填写好后就可点击生成PDF来生成PDF如图(1-1-6-1)。

如弹出如图(1-1-6-2)窗口,说明申报单位填写的内容不符合系统要求,申报人根据提示进行修改,修改后请点击保存;其中像credit_degree的字段我们不知道它对应的数据是什么,申报单位可以以管理员登录,按F5刷新一下找到生成pdf之前校验的英文提示与页面填写内容对应关系文档下载.doc如图(1-1-6-3)下载文档,在这个文档中收索credit_degree找到相应的中文就可根据提示进行修改。

注意:界面报错的信息如在基础信息里,那么只能由管理员进行修改。

申报人只能修改项目内容里面的内容。

图1-1-6-1图1-1-6-2弹出页面图图1-1-6-32、项目验收操作流程2.1、用户注册与添加申报人2.1.1 申报单位登录时请先进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主页.cn点击“科技计划管理”进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

2.1.2 申请项目验收请点击申报单位栏目下“项目验收”(如图1-2-1-1),如果您是初次使用本系统,需要进行“新单位注册”,注册时需提供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和管理员身份证号详情请看项目申报操作流程之用户注册;如已使用本系统申报过科技项目,不需要重新注册,直接使用申报项目时用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件号码和密码登录(如图1-2-1-1)。

提示:如忘记管理员账号或密码,请将问题描述、管理员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技术支持邮箱,我们会有专人进行处理。

图1-2-1-1登录点击页面图1-2-1-2登录页面2.1.3 如需添加普通用户,单位管理员点击项目申报登录系统,点击项目申报菜单栏下申报人管理,填写完整所需信息然后保存,即完成普通用户的注册详情请看项目申报操作流程之添加申报人。

普通用户同样点击申报单位栏目下项目验收提供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员添加时填写的证件号码和登录密码登录就可进行项目验收申请。

2.2、申请项目验收2.2.1 单位管理员和普通用户都可以系统,通过点击项目验收菜单栏下项目验收功能菜单,进行新建验收申请书和删除(如图1-2-2-1)。

验收申请书中的单位基本情况、单位人员情况、业单位财务或事业单位财务、科研活动情况、获科研资助情况等单位基础信息是从原科工贸信委申报系统中导入的,该五项内容为空的单位需要单位管理员填写完整。

图2-2-1新建项目验收页面2.2.2 验收申请书中项目情况、项目内容需要根据项目不同情况由普通用户自己填写或单位管理员代为填写;材料清单中需以附件形式上传《项目验收总结报告》(从老系统中下载)和《项目合同书》(从老系统中下载)如图1-2-2-2,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图1-2-2-2项目验收保存页面3、合同签订操作流程3.1、登录系统3.1.1申报单位登录时请先进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主页.cn点击“科技计划管理”进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

3.1.2 合同签订请点击申报单位栏目下“合同签订”(如图1-3-1-1)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申报人身份证号码或管理员身份证号码、密码登录系统。

提示:1、只有申请该项目的项目申报人和单位管理员能看到合同。

2、如忘记账号或密码,请将问题描述、管理员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技术支持邮箱,我们会有专人进行处理。

图1-3-1-1合同签订登录页面3.2、合同签订,合同状态是待提交合同状态如图(1-3-2-1),点击“合同”进入合同签订页面如图(1-3-2-2),申报单位根据提示填写条款、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填写完后请点击“保存”,都填完并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提交”。

合同的状态即会变成合同审核状态。

提示:1、签订合同时最好先填写附件三,注意您是否保留一位小数点,是否在数字栏填了文字。

2、如点击了“提交”,合同就提交到科创委,申报单位就不能对合同进行修改。

3、合同提交以后合同状态就是合同审核状态。

4、提交合同以后等待科创委审核。

图1-3-2-1合同主页面图1-3-2-2合同签订页面3.3、合同被退回3.3.1 经科创委审核后如他觉得您单位的合同需要修改合同就被退回,合同状态就显示委合同已退回如图(1-3-3-1),申报单位点击“合同”进入合同签订页面,您可以根据审核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修改以后点击“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等待科创委审核。

提示:如审核通过合同被退回就直接跳过,直接PDF下载打印合同。

图1-3-3-1合同签订主页面3.4、打印合同3.4.1 合同审核通过以后合同状态显示为“待接收纸质材料”如图(1-3-4-1),点击“合同”进入合同签订页面,点击“PDF下载”下载合同如图(1-3-4-2),打印合同后申报单位就可去交纸质合同。

图1-3-4-1合同签订主页面图1-3-4-2合同签订页面二、评审专家操作流程1、登录系统与注册1.1专家评审初始登录时请先进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主页.cn点击“科技计划管理”进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

1.2专家进入系统后点击“专家注册”如图(2-1-1),进入注册页面如图(2-1-2)填写身份证号码与密码进行专家注册。

图2-1-1专家注册点击页面图2-1-2注册页面1.3专家评审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点击专家评审(如图2-1-3)填写注册时填写的资料(如图2-1-4)就可进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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