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
公基案例分析
公基案例分析公共基础知识是每个公务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而案例分析是一种有效的学习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公共基础知识。
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中,案例分析也是常见的题型之一。
下面我们就来通过几个实际案例,进行公共基础知识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地区政府部门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某地区政府部门在财政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预算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从公共财政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首先,可以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审计,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执行的到位性;其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最后,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评估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利用。
案例二,某公共机构人事管理的挑战。
某公共机构在人事管理方面面临一些挑战,比如人才流失、人员编制不足、绩效考核不公平等。
针对这些挑战,我们可以从公共人事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首先,可以加强人才引进和留用工作,建立健全的人才激励机制,提高人才的留用率;其次,调整人员编制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确保人员编制的充足性和合理性;最后,建立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案例三,某地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问题。
某地区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设施建设不到位、设施管理不规范、设施使用效率低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从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首先,可以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管理,确保设施建设的合理性和到位性;其次,建立健全设施管理制度,加强设施的监督和维护工作,规范设施管理行为;最后,加强设施使用效率的评估和监督,提高设施使用效率,确保公共服务设施的合理利用。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公共基础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只有深入理解和灵活运用公共基础知识,才能更好地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共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试卷13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试卷13(总分:5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案例分析题(总题数:5,分数:50.00)甲市利源建材公司与钱某签订木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利源建材公司支付50万元预付款后,因钱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
钱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利源建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
由于钱某拒不履行裁决,利源建材公司申请执行。
钱某无力归还50万元现金,但可以以收藏的一幅国外名画提供执行担保。
担保期满后钱某仍无力还款,法院在准备执行名画时,齐某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才是这幅名画的所有权人,钱某只是代为保管。
(分数:10.00)(1).关于仲裁协议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分数:2.00)A.双方买卖合同虽已解除,但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利源建材公司可以据此申请仲裁√B.利源建材公司返还货款的请求是基于不当得利请求权,不能申请仲裁C.合同一切争议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在仲裁协议中必须标明D.双方选择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涉外仲裁机构,本案不具有涉外因素,故而仲裁条款无效解析:解析:《仲裁法》第16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利源建材公司与钱某签订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属于仲裁协议。
该法第19条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故A 项正确。
案例中利源公司不存在不当得利的事实,B项错误。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54条规定了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1)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或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200万元,但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适用简易程序。
(2)没有争议金额或争议金额不明确的,由仲裁委员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涉及利益的大小以及其他有关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试卷1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试卷1(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6,分数:60.00)某单位一货车司机甲,同装卸工乙驾车进城送货,为赶时间超速行驶,在拐弯处将正常骑车的丙撞成重伤(后因救助不及时,丙在被他人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甲见撞人后正在犹豫是否应停车救人,乙却极力让甲逃离现场,甲因惧怕罪责,在乙的指使下加速行驶逃跑。
一出租车司机丁见此情景后,驾车追赶,并示意其立即停车,但甲为摆脱丁慌不择路,驶进一个路人很多的早市胡同。
因只顾逃跑,甲看到人多也不采取减速等措施,又将路边一位骑车带小孩的妇女撞出10米,造成小孩重伤,妇女为保护小孩当场死亡。
同时甲还将赶集步行的两位老人撞成重伤。
另一老人戊手脚麻利、反应迅速,急忙闪到一边,结果将水果摊撞翻,并造成水果摊主骨折。
路人纷纷指责甲,甲仍未减速停车,不料丁绕路赶到该胡同出口处,意图拦截甲。
甲气急败坏,索性猛踩油门直冲向丁,妄图从出租车上碾轧过去,致丁当场死亡。
(分数:10.00)(1).甲违章超速行驶将丙撞死的行为如何定性?( )(分数:2.00)A.构成交通肇事罪√B.构成危险驾驶罪C.构成故意伤害罪D.意外事件解析:解析: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本案中,甲在拐弯处仍超速行驶,将正常骑车的丙撞成重伤,显然甲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甚至完全责任,且甲在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完全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并且属于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情形。
故A项正确。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故B项错误。
故意伤害罪的主观状态为故意,而甲显然没有故意伤害丙的心态,故C项错误。
意外事件。
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程某有一祖传的花鸟画,程某与刘某签订买卖该花鸟画的合同,约定价金为30万元。
由于刘某未带钱,程某怕刘某携画逃跑就未将该画交给刘某,约定5日后一手交钱一手交画。
但是不久之后此画被小偷甲偷走了,而甲谎称此画是自己的,交付给债务人乙来抵偿债务,乙将此画又转卖给丙。
5日后刘某带钱来到程某处取画,此时程某拿不出画,于是刘某认为程某违约,把程某告到法院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1.小偷对于此画的占有属于( )。
A.善意占有B.间接占有C.自主占有D.他主占有正确答案:C解析: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自己无占有的权利而为的占有。
间接占有是指占有人虽然不对物予以直接占有,但对于直接占有该物的人具有返还请求权,从而间接地对该物具有管理、支配、处分的状态。
例如出质人、出租人、寄托人等对质物、出租物、寄存物是间接占有人。
他主占有,即占有人以非所有之意思而对他人财产进行的占有。
自主占有是指以物属于自己所有(据为己有的意思)的占有,小偷对于画的占有就是自主占有。
因此,本题选C项。
知识模块:案例分析题2.关于程某和刘某之间的合同以及花鸟画所有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程某与刘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生效,刘某取得该画的所有权B.程某与刘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刘某取得该画的所有权C.程某与刘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生效,刘某未取得该画的所有权D.程某与刘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刘某未取得该画的所有权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中,程某与刘某之间的买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该花鸟画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
在合同签订之时因刘某因为没有带钱,程某未将该画交付给刘某,并约定5日后一手交钱一手交画,说明起初约定的交付时间是合同签订后的第5日。
所以,程某与刘某之间买卖合同生效的时候,画的所有权并没有直接转移给刘某。
因此,本题答案选C。
知识模块:案例分析题3.假定7月1日程某将花鸟画借给马某欣赏,马某在7月2日不小心将该画毁损,于是在7月3日马某对程某表示会付40万将该画买下,程某表示同意。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100套(含答案)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案例分析题1.测试(案例分析题)1.郭甲是运煤司机,一日运煤经过309国道某交通检查站时,执勤人员宋丙(身着交通警察制服,佩带执勤袖章)向郭甲走过来,递给了郭甲一张处罚决定书,说:“交20块钱再走。
”郭甲接过处罚决定书,见上面印的全部内容是:根据有关规定,罚款20元。
决定书印着某省某市交通大队的印章。
郭甲对宋丙说:“为什么要罚我?”宋丙说:“你超载。
”郭甲辩称:“我只拉半车煤,怎么就超载?”宋丙不耐烦地说:“让你交你就交,罗嗦什么。
”郭甲说:“不说清楚,我就不交。
”这时,宋丙又递过一张处罚决定书,并说:“就你这态度,再罚20块。
”郭甲怕争辩不下,又要罚款,只好交了40块钱离去,宋丙未出具收据。
问:本案中的行政处罚行为哪些地方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规定?2.D市某汽车修配厂私自拼装一辆汽车,欲将其出售,但惧怕该行为被发现,便委托D市邻区农民张某代为推销,答应事成后给一笔数目可观的好处费。
张某隐瞒汽车真象,与C市郊区农民王某签订了买卖汽车合同,并收取人民币35000元。
王某接到汽车后,发现该车是私自组装的,便向D市某汽车修配厂提出退货还款要求,即被汽车修配厂拒绝。
王某便向法院起诉。
经法院调查,认为此汽车确为某汽车修配厂私自组装。
两被告欺骗原告,属于违法行为。
故依法判决:原告和被告签订的买卖汽车合同无效。
收缴某汽车修配厂私自组装的汽车。
被告退回原告货款35000元及其利息。
被告张某与被告某汽车修配厂负连带责任。
问:本案代理人与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是否正确?答案1.本案中交通检查站执勤人员宋丙对司机郭甲所实施的罚款的行政处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罚款决定没有事实根据。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是以当事人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为前提的,违法行为的构成又以存在违法事实为条件。
因此,作出行政处罚,必须首先查明当事人是否有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法第30条明确规定,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事业单位考试案例分析题(5篇)
事业单位考试案例分析题(5篇)第一篇:事业单位考试案例分析题1.监察部和地方各级监察厅、局同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从几年前就开始实行“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而且主要领导互相兼职。
对此一些人很是想不通,认为这是党政不分、党的权力过度集中的表现,会影响行政监察的作用谈谈你的看法。
2.今年1997年,北京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的支持下,面向社会招考副司局高级公务员。
此项举措引起社会轰动,应考者不绝。
而且许多是中央政府机关干部和具有硕士、博士学历的应考者。
试问:北京市采取的是何种方式的干部录用制度?有何优点?3.郭某,男,42岁,某村党支部书记。
该村有两户村民的羊被盗,怀疑是本村两名村民所为,便报告给村党支部书记郭某。
郭某命治保主任把其中的一名村民叫到村部询问,并派人向乡里报告。
当晚,郭某对这名村民辱骂、踢打、刑讯逼供。
这个村民交待了偷羊的过程。
为追查其他户失羊的事,又将这个村民捆绑起来,威胁说:“不老实就把你吊到梁上去!”时已深夜,郭某见这个村民不承认再有偷羊的事,便将他锁在小屋里。
次日,郭某与支部副书记提绳持棍对这名村民威胁逼供。
但该村民仍不承认再有偷羊的事,于是继续被关在磨房内;下午2时,这个社员自缢身亡。
当地法院依法追究了郭某的刑事责任。
问:郭某违反了宪法的哪些规定?4.A市某公司业务员甲某和本公司另一名业务员乙某代表公司按合同接受4万打进口某产品时,两人发现有溢袋现象,即港商多发了200打。
甲某让乙某不要把这一情况告诉别人。
几天后,甲某将200打该产品卖给B市个体商经营者丙某,单价为200元,并要丙将货款4万元汇到C市甲原工作过的C市外贸公司帐上。
然后,甲经多方疏通关系,从C市外贸公司帐户上提走了4万元现金,甲与乙二人平分了4万元。
后港方发现多发了货,找到A市光明公司,遂案发。
案发后,甲与乙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
问:①如果光明公司是国有公司,则甲与乙构成了什么罪?②如果光明公司全部股东均为私人,则甲与乙的行为构成了什么罪?5.赵某接到某市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决定书后,立即提出复议申请。
公基法律案例分析模板(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1. 案例来源:简要介绍案例的来源,如法院判决书、新闻报道等。
2. 案例时间:明确案件发生的时间,包括具体日期。
3. 案例地点:描述案件发生的地点,包括城市、区域等。
4. 案例涉及人员:列出案件涉及的主要人员,包括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等。
二、案情简介1. 事实经过:详细叙述案件的基本事实,包括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等。
2. 争议焦点:概括案件中的争议焦点,如法律适用、责任认定等。
3. 证据情况:介绍案件中的证据情况,包括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
三、法律分析1. 相关法律法规:列举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
2. 法律适用:分析案件适用的法律条文,解释其含义和适用条件。
3. 责任认定:根据法律法规和案件事实,分析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 案件定性: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定性,如刑事犯罪、民事侵权等。
四、案例分析1. 案件争议点分析:针对案件中的争议焦点,进行深入分析,提出自己的观点。
2. 法律适用分析:结合法律法规,对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详细阐述。
3. 责任认定分析:根据法律法规和案件事实,分析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 案件启示:从案件中提炼出对法律实践、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启示。
五、结论1. 案件结论:根据法律分析,对案件进行最终定性,明确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 案件启示总结:总结案件中的启示,对法律实践、社会生活等方面提出建议。
以下是一个具体的案例分析示例:【案例背景】1. 案例来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 案例时间:2019年5月。
3. 案例地点:某市。
4. 案例涉及人员:原告甲、被告乙、第三人丙。
【案情简介】1. 事实经过:甲与乙于2018年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将位于某市的房屋出售给甲,价格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向乙支付了定金10万元。
然而,乙在交付房屋时,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甲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拒绝赔偿。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试卷4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试卷4(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6,分数:60.00)甲、乙两企业订有一份买卖合同。
为了履行该合同,甲多方求购某种特殊的原材料,但是并未成功。
正当交货时间临近时,本地某原材料公司丙主动上门提出以高于市场平均价3倍的价格向甲企业出售相当数量的该种特殊原材料。
甲企业迫于无奈,按丙公司提出的条件与其签订了合同。
随后,甲企业和丙公司双方各自履行了合同义务。
两年后,甲企业更换了董事长,新任董事长提出与丙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存在问题。
(分数:10.00)(1).下列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是( )。
①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②一方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③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④恶意串通,损害集体利益的(分数:2.00)A.②③√B.①③C.②④D.③④解析:解析:《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①④属于无效合同,②③属于可撤销合同,选A。
(2).甲企业新任董事长欲撤销与丙公司的合同,下列关于甲企业的撤销行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分数:2.00)A.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B.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C.自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D.自知道撤销事由后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解析:解析:《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1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1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8. 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甲将一栋楼房出租给乙,租期三年。
一年后,甲向丙借款100万元,期限为一年,以该楼房作为抵押物并办妥相关抵押登记手续。
借款期限届满,甲无力偿还债务,丙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该栋楼房以实现抵押权,并主张优先购买权。
乙得知后也主张优先购买权,经评估,该栋楼房价值200万元。
1.乙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乙享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卖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涉及知识点:案例分析2.丙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丙无优先购买权,我国《担保法》第33条规定,抵押权设定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涉及知识点:案例分析3.如果案外人丁愿出价300万元,则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购得此房?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所以,丁若想购得此房,需要经过抵押权人丙同意,并需要甲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丙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另外,如果丁同意替甲清偿债务以消灭抵押权,则不经丙同意也可购得此房。
涉及知识点:案例分析张军等兄弟五人为某食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该公司为兄弟五人共同出资建立。
公司股东会由兄弟五人组成,张军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成立并经营若干年后,兄弟五人析产,于是协议减少公司资本。
该公司工商登记上的公司资本为170万元。
公司的实际资产则有:①现金9.3万元;②存料91万元;③制成品盘存86万元;④厂房机器设备82万元;⑤运输设备65万元;⑥盈利19.7万元,加上其他财产,共计350万元。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1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1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8. 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钱某一直游手好闲,某日偶然得知好友孙某有存款50万元,便心生歹意。
次日,钱某约李某一起喝酒,并告知李某.孙某欠自己20万元一直未归还,如若李某同意帮忙一起索要这笔欠款,便给李某2万元作为酬谢。
李某欣然同意。
某日,钱某以一起聚会吃饭为由,伙同李某把孙某邀至家中后便一同把孙某扣押。
第二日,两人对孙某实施暴力,迫使孙某交出20万。
孙某无奈便打电话给妻子周某,让周某在附近的某家饭店把钱交给李某。
李某取钱归来之后,发现孙某已经死亡,钱某也已不知所踪。
李某因恐慌打电话到公安局报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后公安机关在李某的协助下将钱某抓获归案。
经查明,孙某意图逃跑,钱某将其一棒敲死后便畏罪潜逃。
1.关于钱某和李某将孙某扣押向其索要20万元的行为所构成的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钱某构成抢劫罪B.钱某构成绑架罪C.李某构成非法拘禁罪D.李某构成敲诈勒索罪正确答案:A,C解析: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本案中,钱某是直接向孙某索取财物,而非向第三者索取财物。
故构成抢劫罪而非绑架罪。
A项正确。
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8条第3款的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故李某构成非法拘禁罪。
C项正确。
知识模块:案例分析2.如钱某三年前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关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钱某构成特殊累犯B.根据其犯罪情节,可以对钱某从重处罚C.钱某可以适用缓刑D.对钱某不得假释正确答案:D解析:《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一)及答案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1.王某与张某因发生纠纷互殴,致张某轻伤,当地公安分局经调查,作出对王某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王某赔偿张某2000元医疗费。
王某向上级公安局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公安分局的决定,让王某赔偿张某1000元。
王某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审理,法院判决认为赔偿额过多,变更为赔偿500元。
问题:(1)王某应向何地人民法院起诉?以谁为被告?(2)人民法院能否作出这样的判决?为什么?潘某经朋友侯某介绍认识李某,潘某答应借给李某十万元,由李某向潘某出具借条写明“今借潘某人民币十万元整,利息一分”,落款为李某。
应潘某要求,侯某出具字据,上书“如果李某不归还潘某借款,由本人负责。
”落款为侯某。
潘某在给李某钱时预先收取了第一年的利息一万元,李某实际只拿到9万元。
一年期满后,潘某要求李某支付第二年的利息,李某手头较紧,希望潘某宽限时间,潘某感到李某经济状况不佳,遂要求李某尽快归还十万元,经过半年8次催要,李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还款,于是潘某将李某诉告法院,要求李某返还十万元欠款,并按年率10%支付利息。
案件开庭后,李某在法庭调查阶段表示自己书写的借条金额十万元不真实,被潘某扣了一万元利息实际只借得9万元,自己做生意已经全部赔光,无钱归还。
另外借条上的“利息一分”指的是“一分钱”现在自己只欠潘某一分钱利息。
另潘某的诉讼代理人在庭外调查发现李某在庭审开始前3天将自己一块价值5万元的手表公证赠与其女友秦某,现李某名下并无财产。
问题:2.如果潘某在起诉前就已经知道李某没有财产,可否直接找侯某承担责任,归还欠款?为什么?3.潘某是否有权预先收取李某一万元利息?为什么?4.如果你是本案法官,借条中的利息约定应按年利10%还是一分钱来判定?为什么?5.潘某是否有权干涉李某对秦某的赠与行为?为什么?6.某市交警大队在进出城区的一个路口设立检查站,对过往货车进行检查。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18(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18(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8. 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1.张某与王某因相邻关系发生争执并殴斗,张某把王某打伤,王某打110报警。
派出所接到报案后,派人到现场处理。
警官孙某在讯问笔录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代签了警官刘某的名字。
后区公安局对张某作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张某不服,以区公安局存在程序违法为由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复议后,作出了对张某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决定,张某在接到行政复议后三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问题:(1)市公安局加重对张某的处罚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2)张某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告应该是哪个公安机关?为什么?(3)诉讼过程中,受害人王某是否可以申请参加诉讼?为什么?正确答案:(1)不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本题中,行政复议机关市公安局作出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复议决定,对申请人更为不利。
故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正确。
(2)市公安局为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本案是经过复议的案件。
而且复议机关市公安局改变了原行政行为,因此应当以市公安局为被告。
(3)受害人王某可以申请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2.甲局财务科长姚某应其同学严某的请求,将一笔移民安置款600万元转给严某.双方约定该笔款项供严某使用一个月,严某收款后不久,得知姚某孩子过几天要出国留学,严某便去姚家,送给姚某孩子一万美元,姚某在旁推辞未果.严某每月向甲局支付利息,过了四个多月后将600万元归还甲局,后姚某因其他案件被检察院侦办,交代出收受严某一万美元一事,检察院发现严某已出境,遂通知严某丈夫田某到检察院接受调查,田某拒不配合检查员鲁某和孙某的询问,鲁某动手殴打田某致其轻伤。
公基案例分析背法律(3篇)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公共基础知识(公基)在公务员考试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其中,法律知识作为公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考生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通过对一个实际案例的分析,探讨法律在保障公民权利与义务方面的作用。
案例背景某市某小区居民李某,因家中装修产生的噪音扰民问题,多次与邻居赵某发生争执。
赵某认为李某装修噪音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生活,要求李某停止装修。
然而,李某却以装修合法、不影响邻居为由拒绝。
双方争执不下,遂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投诉。
案例分析1. 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在本案中,李某享有装修房屋的权利,但赵某同样享有安静生活的权利。
在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上,李某在行使装修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不得损害他人权利的义务。
2. 法律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1)宪法保障: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在本案中,赵某通过向物业管理部门投诉,行使了宪法赋予的监督权。
(2)物权法保障: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其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在本案中,李某有权装修房屋,但应在合法范围内行使权利。
(3)环境保护法保障:环境保护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在本案中,李某在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可能对赵某的生活环境造成影响,因此应承担相应的环境保护义务。
3. 法律在规范公民义务方面的作用(1)行政法规范:行政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物业管理部门作为行政机关,有责任协调解决邻里纠纷。
(2)刑法规范: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本案中,如果李某在装修过程中故意损害赵某的合法权益,可能构成犯罪。
通过本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在保障公民权利与义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现实生活中,公民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应自觉履行义务,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甲、乙两企业订有一份买卖合同。
为了履行该合同,甲多方求购某种特殊的原材料,但是并未成功。
正当交货时间临近时,本地某原材料公司丙主动上门提出以高于市场平均价3倍的价格向甲企业出售相当数量的该种特殊原材料。
甲企业迫于无奈,按丙公司提出的条件与其签订了合同。
随后,甲企业和丙公司双方各自履行了合同义务。
两年后,甲企业更换了董事长,新任董事长提出与丙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存在问题。
1.下列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是( )。
①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②一方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③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④恶意串通,损害集体利益的A.②③B.①③C.②④D.③④正确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①④属于无效合同,②③属于可撤销合同,选A。
知识模块:案例分析题2.甲企业新任董事长欲撤销与丙公司的合同,下列关于甲企业的撤销行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B.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C.自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D.自知道撤销事由后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正确答案:B解析:《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1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1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8. 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2013年1月1日,赵与钱口头约定,赵承租钱的一套别墅,租期为五年,租金一次付清,交付租金后即可入住。
洽谈时,钱告诉赵屋顶有漏水现象。
为了尽快与女友孙结婚共同生活,赵对此未置可否,付清租金后与孙入住并办理了结婚登记。
入住后不久别墅屋顶果然漏水,赵要求钱进行维修,钱认为在订立合同时已对漏水问题提前作了告知,赵当时并无异议,仍同意承租,故现在钱不应承担维修义务。
于是,赵自购了一批瓦片,找到朋友李开的装修公司免费维修。
李的公司派工人更换了漏水的旧瓦片,同时按照赵的意思对别墅进行了较大装修。
更换瓦片大约花了10天时间,装修则用了一个月,钱不知情。
更换瓦片时,一名工人不慎摔伤,花去医药费三千元。
2013年6月,由于新换瓦片质量问题,别墅屋顶出现大面积漏水,造成赵一万余元财产损失。
2014年4月,赵遇车祸去世,孙回娘家居住。
半年后孙返回别墅,发现周已占用别墅。
原来,2012年12月赵曾向周借款10万元,并亲笔写了借条,借条中承诺在不能还款时该别墅由周使用。
在周向钱出示了赵的亲笔承诺后,钱同意周使用该别墅,将房屋的备用钥匙交付于周。
1.赵、钱之间租赁合同的租期为( )。
A.3年B.5年C.10年D.不定期正确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本案中,赵与钱口头约定租期,又租赁期限为5年,故此租赁行为为不定期租赁。
故选D。
知识模块:案例分析2.关于别墅维修及费用负担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在订立合同时钱已对漏水问题提前作了告知,赵应自行承担支出的必要费用B.合同期间是赵在该别墅居住,应由赵承担支出的必要费用C.赵对别墅的维修属于无因管理,应由钱承担支出的必要费用D.赵对别墅的维修属于他因管理,应由赵承担支出的必要费用正确答案:C解析: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1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1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8. 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甲商场出售一批皮包,单价为3880元,商场在制作价格标签时,误将3880元写成了388元。
唐某来逛商场觉得价格便宜,决定买一个。
商场售货员孔某第一天上班,对商品不熟悉,就将该包以388元卖给了唐某。
后商场发现了此事,要求唐某退货或补足价款。
唐某拒绝,引起纠纷。
1.唐某与甲商场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正确答案:唐某与甲商场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为可撤销、可变更合同。
《合同法》第54条第1款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案例中,商场误将标价3880元的皮包标价为388元,唐某与商场之间所订立的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因此他们之间的合同为可撤销、可变更合同。
涉及知识点:案例分析2.甲商场是否有权要求唐某退货或补足价款?为什么?正确答案:可以。
《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和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因此,甲商场有权要求唐某退货或补足价款。
涉及知识点:案例分析2012年度,某县政府在扫黄活动中抓获十余名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为扩大教育警示作用,在公开处理的现场,警方逐一宣读涉案人员的姓名、出生日期和籍贯,并宣布处罚决定,然后游行示众。
现场一千余人围观。
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社会反响。
有学者提出质疑,认为警方做法有违宪嫌疑。
警方回应称其执法活动合法,符合宪法关于国家机关组织活动原则的规定。
结合宪法的规定及相关知识回答以下问题:3.该县警方的做法是否合法?正确答案:该县公安局的行为不合法,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尊严权。
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案例分析题(分析题目所提供的案例材料,并根据要求回答问题。
) 【案例】材料一:近年来,网络上流行着一句话:“进了班子还要进圈子,进了班子不如进圈子,进了圈子等于进了班子”。
现实中很多官员为达到个人利益和“权力共享”的目的,建立起各类“利益圈”、“权力圈”和“腐败圈”。
这种现象俨然成为官场文化的一部分,并且愈演愈烈。
置身于“圈子”关系网内部的人,或谋求升官,或贪图钱财,各有各的打算,各有各的利益驱动,公权力成了彼此互谋私利的工具。
材料二:人民日报《党建周刊》联合《人民论坛》杂志针对领导干部中的“小圈子”、“小兄弟”等现象进行过一次专题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认为领导干部搞“小圈子”危害表现在五个方面:影响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易搞权钱交易,导致干部腐化堕落;不利于党内的和谐和团结;构筑既得利益团体,影响社会公平公正;影响了干部群体形象,疏远了群众。
材料三:某些地方官场“圈子文化”还带着江湖草莽文化的气味。
所谓江湖草莽文化,乃是以人身依附为纽带,以忠诚、义气为价值标准,以上下尊卑为组织结构,以个人独断为决策方式,以小团体利益为共同追求。
在江湖草莽文化中,人与人之间,尤其上下级之间是一种人身依附的关系,对成员的评判与对资源的分配主要视成员的忠诚度与义气度,而不视其个人能力与品德高下。
小的利益在江湖文化中永远是最中心的诉求,是他们一切行动的核心。
有社会学家认为,官场“圈子文化”带来的不仅仅是权力的腐败,也不仅仅满足了某些官员的腐败需求,更重要的是,这种带有浓重的江湖气息的“圈子文化”极大地恶化了政治生态。
问题:1.结合材料,概括官场“圈子文化”的特点。
2.联系实际,谈谈该如何治理官场“圈子文化”?参考答案【案例分析】1.结合材料,概括官场“圈子文化”的特点。
【解题思路】材料一讲述了“圈子文化”出现,是大多数官员为了达到个人利益和“权力共享”的目的,公权变为了私权;材料二讲述人民日报调查的“圈子文化”的危害;材料三讲述“圈子文化”的江湖草莽文化气味。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8. 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西甲公司与英超公司签订有偿委托合同,由西甲公司委托英超公司采购200台空调,并预先支付购买空调的费用30万元。
英超公司经考察发现A公司有一批物美价廉的空调,遂以自己的名义与A公司签订了一份空调购买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英超公司从A公司购进200台空调,总价款45万元,英超公司先行支付10万元定金,货到验收后一周内英超公司付清全部款项。
A公司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天降暴雨,有5台空调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
英超公司在合同约定的地点验收货物,当即对发生损坏的5台空调提出了质量异议,并要求A公司返还全部定金。
A公司拒不返还,英超公司遂向法院起诉。
1.A公司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天降暴雨,有5台空调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这个损失由( )承担。
A.西甲公司B.英超公司与西甲公司共同承担C.A公司D.英超公司与A公司共同承担正确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案例中当事人并未对此另行约定。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知识模块:案例分析2.针对英超公司主张返还全部定金的请求,法院应( )。
A.予以支持,合同解除,定金予以返还B.予以支持,此案例中过错方为A公司C.不予支持,只可返还部分定金D.不予支持,返还请求权只能由西甲公司提出正确答案:C解析:《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亦有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英超公司与A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总价为45万元,则定金不得超过9万元,故法院针对英超公司的返还全部定金的诉讼请求应不予支持,只可支持返还9万元的定金。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试卷12_真题-无答案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试卷12(总分50,考试时间90分钟)8. 案例分析题王某与钱某2007年结婚后居住在甲市A区。
2010年双方因工作原因分居,王某居住于甲市B区,钱某居住于乙市C区。
2012年王某向甲市A区提起诉讼,要求与钱某离婚,一并提出财产分割请求,该区法院受理该案件后认为对该案无管辖权,裁定驳回起诉,要求王某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王某和钱某就在甲市A区的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
该房屋为王某婚前承租,婚后用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但房屋产权证登记在王某名下。
1. 对于该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为( )。
A. 甲市A区B. 甲市B区C. 乙市C区D. 均有管辖权2. 关于该离婚案件,法院的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
A. 如该案件经调解后双方和好,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B.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审理C. 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D. 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并提交了书面意见,法院准许3. 就该案发生争议的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为王某的个人财产B. 为钱某个人所有C. 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D. 为王某个人所有,但需给钱某必要的补偿4. 如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王某和钱某不得离婚。
3个月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王某又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
法院的正确做法应为( )。
A. 依法审理B. 不予立案C. 驳回起诉D. 不予受理5. 王某和钱某作为本案的原被告,下列关于其享有的诉讼权利说法错误的是( )。
A. 可委托一至两人作为诉讼代理人B.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C. 可不出庭参加诉讼,且无需向法院出具出面意见D. 双方可自行和解镇长张某负责某重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估工作。
张某和村民郑某勾结,由郑某出面向某村租赁可能被占用的20亩荒山用于植树,以骗取补偿款。
但村长不同意出租荒山。
张某打电话给村长施压,并安排郑某给村长送去1万元现金后,村长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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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文改错题(找出下列公文中的错误并说明理由,本题10分。
)
××市工业局文件
××字(2002)××号签发人:张平
××市工业局关于印发“关于节减行政经费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我局同意××市财政局关于节减行政经费的几项规定”中提出的意见,认为切实可行,请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参照执行。
附:××市财政局文件
2002.10.16
主题词:印发、规定、通知
抄送:××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
五、案例分析题(认真阅读案例,并根据案例回答所附问题,本部分共2题,每题5分,共10分。
)
1.潘某系某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国有)特艺科、包装科业务员。
某年某日,某印刷社找潘某,要求调拨纸张给该社。
潘提出白版纸、玻璃纸每令分别加收15元和25元“奖金”。
印刷社领导研究认为,即便付“奖金”,也比买高价纸张便宜,便同意潘的要求,印刷社先后9次向潘买纸,潘本人从中获款1万多元。
另外,潘某还违反规定,先后5次向另一印刷厂低价卖出30多吨白版纸,从中获取好处费1万多元。
问:潘某前后两次行为构成了什么罪?
2.陈某,妻子早逝,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已参加工作,小儿子刚上小学。
陈某因患有严重疾病,故立下录音遗嘱,将财产平均分给两个儿子。
1996年5月陈某病发被送进医院,危急之时立下口头遗嘱将财产全部留给小儿子。
经抢救陈某脱离危险回家,有感于大儿子病中照顾,又立下代书遗嘱将财产全部让大儿子继承。
三个月后,陈某摔伤致死,整理遗产时发现死前一天所立一份自书遗嘱将财产全部留给小儿子。
请问:陈某所立各份遗嘱效力如何?陈某的遗产如何继承?六、论述题(本题15分。
)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的讲话中,江泽民同志指出:“发展先进的生产力,是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条件。
人民群众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主体,也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根本力量。
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根据江泽民同志的此段讲话,论述“三个代表”之间的关系。
《公共基础知识》强化过关试卷(五)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B
2. A
3. B
4. B
5. C
6. A
7. C
8. A
9. A 10. D 11. A 12. B 13. B 14. D 15. D 16. A
17. C 18. A 19. C 20. A 21. C 22. B 23. A 24. D 25. A 26. B 27. C 28. C 29. D 30. C
二、多项选择题
1. AB
2. ABCDE
3. ABCDE
4. ABD
5. ABD
6. ABCDE
7. ABCDE
8. ABCE
9. ABDE 10. ABD 11. ACDE 12. ABCD 13. ACD 14. ABCE 15. ABE 16. BCD 17. ABD 18. ABC 19. ABE 20. ACD
21. ABCDE 22. ABCD 23. AB 24. ACE 25. BCD
三、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四、公文改错题。
(1)发文字号不规范,应为××〔2002〕23号;
(2)下行文不应标注签发人,应取消,发文字号居中排列;
(3)标题不规范,应将“印发”改为“转发”,引号应改为书名号《》;
(4)缺主送机关,应写明收文单位名称;
(5)转发同级机关公文,不应用批示语气,如“我局同意”、“所提意见切实可行”等;
(6)《规定》属规范性公文,应认真执行而不应写“参照”执行;
(7)附件说明不规范,应具体写明附件的标题;
(8)成文日期不规范,应用汉字写全年月日,即二〇〇二年十月十六日;应加盖印章;
(9)主题词不规范,应表明公文的主题项:行政经费;主题词之间空一个汉字位置,不用标点符号;
(10)转发公文不应再向其他机关抄送,应取消抄送机关。
五、案例分析题
1.潘某的行为构成了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潘某的职责就是管理纸张的销售,他在销售过程中,订立名目,从中索取“奖金”和接受不正当利益,其行为已完全符合受贿罪的特征。
再者新刑法规定,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潘某正好具备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符合受贿罪的主体特征。
所以,被告人潘某构成了受贿罪。
2.【要点】:(1)录音遗嘱和自书遗嘱有效。
口头遗嘱无效,因为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其他形式立遗嘱时,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代书遗嘱无效,因为剥夺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2)按自书遗嘱继承遗产,因为后立遗嘱优先。
六、论述题
【要点】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三个“代表”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体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统一,体现了物质与精神、经济政治与文化的统一,也体现了历史发展规律与历史创造主体的统一。
生产力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决定力量,文化对经济和政治的发展起着巨大作用,而人民又是创造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主体力量,推动着历史的发展。
三者有机地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过程。
(1)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在“三个代表”中居于基础地位。
生产力在社会发展中起最终的决定作用,全党同志的一切奋斗,归根结底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党的一切方针政策都要最终促进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促进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
从先进生产力与先进文化之间的关系看,先进生产力是发展先进文化的物质基础,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和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文化;作为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代表,必然也是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代表,这二者是紧密联系着的。
从先进生产力与人民根本利益之间的关系看,代表先进生产力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要前提和基本保证。
没有先进的生产力,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就不能得到满足,人民的利益就不能实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一句空话。
(2)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在“三个代表”中地位同样重要。
先进文化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集中表现在生产力的发展和文化的发展。
一个政党是先进还是落后,是推动历史进步还是阻碍社会发展,关键要看它是否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社会文化在自身不断发展的同时,也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
展。
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社会文化必然与生产力状况相适应,但同时通过经济基础对生产力产生巨大的反作用。
(3)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三个代表”的落脚点。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惟一宗旨。
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都是以为人民谋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的。
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能否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区分一个政党是进步还是落后的根本标志。
中国共产党既是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忠实代表,又是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忠实代表,也必然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同时,只有真正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三个代表”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统一的整体,体现了党的建设中继承优良传统与不断发展创新的统一,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的统一,保持自身先进性与联系群众广泛性的统一,完成根本任务与实践根本宗旨的统一。
“三个代表”既是规律概括又是明确要求,既是经验总结又是深刻警示。
只要全党能够切实做到深刻理解与把握“三个代表”的内在统一,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有着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高度自觉性,我们就会更加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各方面的工作就能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