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外线灯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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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外线灯使用管理制度
各科室:
为规范我院紫外线灯安装、使用及监测,根据《消毒技术规范(2012年版)》相关内容,特制订本制度。
紫外线灯可用于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Ⅱ类及以下环境的室内空气消毒。建议自然通风代替常规紫外线灯消毒以维持Ⅲ类及以下环境的室内空气质量。
一、安装
1、新安装紫外线灯前应报院感科,对室间作评估后方能向设备科申请安装。
2、已有紫外线灯的科室应将安装的室间、数量报院感科备案并留科室一份。
3、紫外线灯应悬吊式或移动式直接照射消毒,离地不应超过2.2米,开关设置在门外。
4、灯管安装数量为平均≥1.5W/m3。
5、新紫外线灯在使用前应进行强度监测,确认辐照强度达标。
二、使用
1、人员在室内活动时,禁止使用紫外线灯直接照射消毒。
2、消毒前应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工作,消毒时应关闭门窗,时间达到30分钟或以上;当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相对湿度大于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3、实施终末消毒应先用紫外线灯消毒空气30分钟,再行清洁。在清洁及物表消毒完毕后再用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
4、实施空气消毒后应及时开窗通风。
5、不得使用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已免受到损伤。
6、紫外线消毒物品物表时,灯管距离物品物表不超过1米,应使照射表面受到紫外线的直接照射,且应达到足够的照射剂量。
7、对新的和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100UW/cm2为合格,使用中≥70UW/cm2为合格。
三、维护
1、灯管表面应保持清洁,每周用酒精布擦拭灯管一次,若发现有灰尘、油污应随时擦拭。每次清洁后应登记签名。
2、对不能启动,或使用中出现发光不均匀、光圈波动、光晕的灯管,使用科室应通知电工到场检修。
四、登记与监测
1、使用科室应对紫外线灯进行编号并标注,设登记本分别记录使用时间,累计时间等,科室感控护士负责日常查对。
2、控感科每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对全院紫外线灯辐照强度的监测,发现不合格的灯管应及时发出更换通知书。
3、科室对监测不合格的紫外线灯应及时更换。
五、监管
1、各科护长应对本科室紫外线灯的安装、使用及登记负责管理。感控护士应对日常登记、清洁进行定期检查。
2、院感科每年不定期对紫外线灯的安装、使用及登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
3、科室在接受通知书两周内未进行整改者,给予相应处罚。
附件:1、科室新装紫外线灯申请表
2、科室紫外线灯备案登记
科室新装紫外灯申请表
评估人:审核人:
()科室紫外灯备案登记
注:“类别”填写“移动”或“悬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