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犯罪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故意伤害案件调研分析
-016-2019年第22期(总第170期)市形象的宣传一直以来以政府为主导,形象高大,缺乏亲近感,也少了大街小巷的人情味,他们的传播方式也被人们所诟病。
而抖音中城市形象的塑造以平民用户为主导,传播方式随性,内容贴近生活。
无论是大街小巷的美食还是当地著名的建筑物获民俗,抖音使众多城市在年轻群体中更具知名度,使更多人了解这些城市进而接触这些城市。
因独特地形以视频形式在抖音中得到广泛传播的重庆市,其2018年游客总量达到5.5亿人次,远超第二名,从抖音受益颇多。
中国短视频领域的相关公司引领了世界范围内的潮流发展,他们不再是欧美公司的中国版,而是在纯粹本土化的基础上走出海外,成为出海公司的佼佼者,在许多国家的google play或者苹果应用商店中的App下载量中名列前茅。
中国青少年美好的物质生活和丰富的精神生活状态,成了中国文化实力的一种象征。
抖音在海外攻城略地的新闻经媒体报道传回国内后,又增强了人们的民族自豪感,对品牌有正面的推动作用。
三、传播反思抖音的火爆也带来了不少潜在的不良影响,比如低龄化。
抖音制定了严格的后台审核规则,比如衣服低于肩膀不予通过,内容稍有激烈动作即进行危险提醒,任何黄赌毒等不良内容全部封杀。
正面积极的传播形象使很多家长放下了戒备心,允许孩子可以接触观看。
但是孩子在浏览抖音时虽然不能真正理解抖音热门段子的真正含义,却热衷于模仿。
据媒体有关报道,幼儿园里面平均年纪仅仅为五岁的学生在课间跳起流行的海草舞以及各种手势舞,劲头十足。
还互相攀比谁的点赞数量更高。
有些小朋友指着其他小朋友唱“我是爸爸真伟大,养你这么大,你还不听话,一天到晚去玩耍,滚吧滚吧连滚带爬,我不要你这个坏娃娃,只要你妈妈。
”孩子们或许仅仅是觉得好玩而已,但真的会在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不好的影响。
低龄化的不良影响虽然不能完全归因于抖音所属公司,但是作为一个有影响力的企业,应当主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在后台内容筛选和头部用户的支持上,适当的忘幼儿教育方向倾斜,推出幼儿特色内容,做到让家长可以一键切换,让孩子看到适合他们的内容。
法律故意伤害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张某某,男,32岁,汉族,个体经营者。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9年3月15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4月5日被批准逮捕,同年5月20日被提起公诉。
被害人李某,男,28岁,汉族,某公司员工。
2019年1月25日,李某与张某某在某酒吧发生纠纷,后张某某持水果刀将李某刺伤,致李某左肾挫裂伤、左肺挫裂伤、左肝破裂,构成重伤二级。
二、争议焦点1. 张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2. 张某某是否具有自首情节?三、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鉴于张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综合考虑被告人张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五年。
四、案例分析(一)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在本案中,被告人张某某与被害人李某在某酒吧发生纠纷,张某某持水果刀将李某刺伤,致李某重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张某某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二)关于自首情节的认定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在本案中,张某某在犯罪后,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张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三)关于量刑情节的认定1. 张某某的犯罪动机:张某某与李某发生纠纷后,持水果刀将李某刺伤,其犯罪动机是报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于有报复动机的犯罪分子,可以依法从重处罚。
2. 张某某的悔罪表现:张某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犯罪分子认罪态度较好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陈某故意伤害案因果关系法律分析
陈某故意伤害案因果关系法律分析陈某故意伤害案因果关系法律分析陈某故意伤害案是一起致人重伤的刑事案件,案件中涉及到诸多法律因果关系的问题,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陈某故意伤害案进行详细分析,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探讨。
一、陈某故意伤害案简介陈某故意伤害案是一起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打斗案件,陈某在和受害人发生争执后,采取了暴力手段将对方打伤,最终导致对方致残。
案件中,陈某存在明显的恶意行为,受害人也因此遭受了重大伤害。
二、因果关系的分析1.主观因果关系制定刑法目的在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人身安全等,而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正是针对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罪行的行为。
在陈某故意伤害案中,他的行为显然是故意实施的,因此对于其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作出肯定的判决。
公安机关应对陈某的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和证据采集,确立陈某的恶意犯罪动机和实施手段,以呈送法院审理。
2.客观因果关系陈某故意伤害案中,陈某的行为是直接导致受害人重伤的原因,因此在刑事诉讼中应认定其存在直接的客观因果关系。
但是,也应注意其它可能存在的因果责任,如场所管理人员是否尽到了应有的保安防范责任等。
若发现场所管理人员存在过错,也应对其进行相应的追究,以保障公众安全。
三、案例分析1. 江苏靖江重大刑事案件2018年10月19日,江苏省泰兴市公安局向社会通报了一起杀人案,称该案系安徽籍男子郭某某持刀将三人杀死。
经调查,郭某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因此被判处死刑。
2. 广州白云山刑事案件2020年11月29日,广州白云山风景区发生一起游客失足坠崖的事件,该游客因多处骨折被紧急救治。
经调查,事故原因是游客在景区内越界行走,并未遵守景区的规定。
广州公安局最终对该游客进行了行政处罚。
3. 河北邢台民间纠纷案件近年来,民间纠纷案件也屡有发生。
例如,2019年年初,河北邢台市曹妃甸区举行庙会活动时,一名参与者因意见不合与几名村民发生了激烈的打斗,最终导致多人受伤。
警方迅速介入并对参与打斗的人员予以拘留和调查。
故意伤害案件类型案件统计分析报告
故意伤害案件类型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土默特右旗地区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1日期间,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故意伤害案件共计54起,笔者通过逐一审阅分析,将在下文中对故意伤害案件的成因、存在问题,实务操作完善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数据分析本院在两年内共计受理54起故意伤害案件,其中9起改变管辖案件,45起一审公诉案件。
45起案件中,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已赔偿并取得谅解的为26起。
二、案件成因分析故意伤害案件成因呈现出多样性特点,情绪的失控往往是直接导火索,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感情纠纷,共计七起。
可以说这一类案件百分之百是因为出轨等问题,被侵害对象包括配偶及与配偶有染的人员,部分犯罪嫌疑人仅处于对对方的怀疑状态就已经无法控制情绪,从而造成悲剧,且这一类伤害案件多数属于激情作案,多为泄愤,因此导致被害人伤势较重,本院受理的多起改变管辖案件均是因为配偶出轨发生伤害案件至被害人重伤甚至死亡,犯罪情节严重,结果恶劣。
二是土地纠纷,共计四起。
土默特右旗地区属于农区,大面积的农村分布,一些在分配、承包土地时没有及时解决好的矛盾,以及对一些荒地的争抢等,导致每年都会受理到因为土地纠纷发生的打架事件。
三是邻里纠纷,共计九起。
称为邻里纠纷,是因为均是同村村民,平时十分熟悉,且多是因为居住环境、垃圾堆放等日常生活矛盾引起的。
四是债务纠纷。
共计六起。
起因包括合法债务和非法债务,多为工资欠款、单纯借款、赌资等,一旦拖欠时间过长,双方在索要的过程中将积压的怨气转化为语言、肢体的暴力,从而引发肢体冲突。
这一类案件案发前很多存在犯罪预备,早有准备。
五是突发性争吵,共计二十七起。
这一类案件与前三类案件有时略有交集但又有所不同,通常和这一类型案件的当事人之间,很多并无积怨,而是因为一些无端的理由发生冲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酒后冲突,认识人之间此类案件很多,本是好友相聚,几句言语冲突自己人就打了起来。
还有的是发泄在了相邻桌子的客人身上,互相碰了一下,言语不净,就大打出手,酒醒之后,后悔莫及。
预防罪犯伤害案件发生的对策(7.22)1
防控罪犯伤害案件发生的对策----杨文超因罪犯间的打架、报复、欺凌等造成伤害致死非正常死亡事件是监狱安全防范的重点工作,一旦出现易发生罪犯家属缠闹上访,索要巨额经济赔偿,相关干警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惨痛代价,将直接影响监狱的整体形象。
近年来我省发生罪犯之间伤害致死案件多起,仅2009年就发生两起,09.4.25冀中监狱罪犯组长李勇和几名罪犯三日内多次殴打新入监罪犯李明,致李犯死亡;案发后罪犯李勇被加刑为无期徒刑,干警被追究法律责任,09.3.8日唐山监狱待出监罪犯苗壮(差一天释放)和李双江在监舍因琐事毒打罪犯薄立国,致薄犯死亡,苗犯被加刑为死缓。
而因罪犯之间打架斗殴发生的伤害严重违纪或案件就更多了,每一起案件均有可能演变为伤害致死的恶性案件,严重威胁着正常的监管秩序。
因而研究预防罪犯伤害案件的发生是我们监狱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下面我将从发生罪犯伤害案件发生的原因,发生的类型,预防的措施等几方面进行重点讲述。
一、发生罪犯伤害案件的原因1、罪犯崇尚暴力,报复心强、敢为性强、易怒自制力差的心理特征是发生罪犯伤害案件的内在因素,暴力性罪犯尤甚。
暴力性罪犯凶残性、敢为性、易怒冲动性和极强的报复性心理,极易发生因口角等琐碎小事报复打架等伤害案件。
在统计的26起伤害案件中涉及暴力型罪犯的案件21起,占全部案件的81%。
2、暴力性罪犯已成押犯的构成主体,是罪犯发生打架伤害等案件频发的客观因素。
以沧州监狱为例,现押暴力型罪犯2769人,占押犯总数的71.33%。
而在2003年仅占33.4%,上升了113.6%。
暴力型押犯持续走高的客观现实,使发生伤害案件的几率大大提升,给防控工作带来更大的压力和困难。
3、罪犯之间的矛盾是造成罪犯伤害案件发生的外界刺激因数。
从统计的26起罪犯的伤害案件中,因罪犯之间的矛盾而发生的报复等伤害案件为26起,占全部案件的100%。
可见罪犯之间的矛盾是造成发生罪犯伤害案件的主要因素。
4、罪犯小组长等重点岗位罪犯辱骂殴打他犯是罪犯发生打架等伤害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
故意伤害案件ppt课件
相互制约
在矫治过程中,社会矫治和司法 矫治应当相互配合、协调一致, 避免出现矛盾和冲突。同时,也 要相互制约,防止矫治权力的滥
用和不当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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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幅度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于轻微故意伤害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严重故意伤害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于特别严重的故意伤害罪,如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一般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全面了解案情
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为 委托人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维护委托人利益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 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与当事人沟通
与当事人保持良好的沟通,确 保其充分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 。
参与调解与和解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参 与调解或和解,为当事人争取
利益。
辩护与代理的异同
职责不同
06
故意伤害罪的预防与矫 治
预防措施
立法预防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明确故意伤害行为的定义和 处罚标准,提高法律的威慑 力。
教育预防
加强公民法律意识教育,提 高公众对故意伤害行为危害 性的认识,倡导文明、友善 的社会风气。
社会预防
建立和完善社会矛盾调解机 制,减少社会矛盾激化导致 的故意伤害行为,加强社区 治理和监管。
05
故意伤害罪的辩护与代 理
辩护要点
无罪辩护
从事实和证据出发,证 明被告人的行为并不构
成故意伤害罪。
罪轻辩护
实习生办案总结系列:故意伤害罪(Ⅶ)
实习生办案总结系列:故意伤害罪(Ⅶ)展开全文一、案件来龙去脉:1995年,17周岁的白某,与朋友(另案处理)在公交车上对钟某扒窃被发现后被迫终止,钟某在下车之际踢了白某一脚,后钟某认为自己寡不敌众就跑掉了。
后钟某纠集了三四名同伴在火车站旁赶上白某,双方进行打斗,打斗过程中王某手持铁棍将白某击打倒地,白某拔出随身携带的单刃刀向王某捅刺后逃跑。
第二天白某听说被害人王某死亡,遂逃至诸暨、义乌、温州、宁波等地,直到2020年投案自首。
二、一般性定罪和量刑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故意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以上),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以上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致死是结果加重犯,其是出于故意伤害的主观恶意,对死亡结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但其主观态度上对死亡结果还是存在过失的,或者是过于自信的过失或者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本案疑难问题归纳1,法律规定刑事追诉时效最长为20年,那么本案距离案发已达到25年,现予以追究是否有法律依据。
2,本案导致的结果是被害人的死亡,那么为何是以故意伤害罪来定罪,而不是故意杀人呢?3,本案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即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但是法院在审查时认为量刑畸轻,给检察院发了调整建议书,检察院因此重新调整了量刑建议,法院这么做的依据和精神是什么?四、本案疑难问题解析1,刑法追诉时效制度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人行使刑事追诉权有效期限的制度。
在规定追诉期限内,如果国家没有行使刑事追诉权,超过追诉期追诉权归于消灭,对犯罪人不能再追诉,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具体到本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也即法定最高刑为死刑,那么正常情况下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
法律故意伤害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原告(甲)与被告(乙)系同村村民。
2018年4月,甲与乙因土地纠纷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乙持械将甲打伤,导致甲身体多处受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甲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案件事实1. 纠纷起因:甲、乙双方系同村村民,因一块土地的使用权问题产生纠纷。
双方曾就土地问题多次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2. 争执过程:2018年4月某日,甲、乙双方再次就土地问题进行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发生争执。
乙从家中拿出一把铁锹,威胁甲。
3. 伤害发生:甲试图躲避乙的铁锹,但未能成功。
乙连续打击甲的头部、胸部等部位,导致甲身体多处受伤。
4. 鉴定结果:经法医鉴定,甲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三、法律分析1.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犯罪主体:本案中,被告乙年满18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符合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要件。
- 犯罪客体: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生命健康权,符合故意伤害罪的客体要件。
- 犯罪客观方面:乙持械故意伤害甲,造成甲轻伤二级,符合故意伤害罪的客观要件。
- 犯罪主观方面:乙在争执过程中持械故意伤害甲,具有故意伤害的犯罪故意。
2. 民事责任的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乙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甲有权要求乙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四、判决结果1. 刑事责任:法院认为,被告乙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 民事责任:法院判决乙赔偿甲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五万元。
五、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故意伤害案件,涉及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1. 刑事责任:乙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2. 民事责任:乙的行为造成甲的实际损失,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的判决结果表明,我国法律对故意伤害行为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态度,旨在维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和社会稳定。
故意伤害案件ppt课件
与当事人沟通技巧
团队协作与外部支持
阐述如何与当事人建立信任,有效沟通, 提高案件处理效率
分享律师事务所团队协作经验,以及如何 寻求外部专家支持和协助
未来工作展望和计划安排
01
提高专业素养
定期参加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和司法解释,提升专业能力
拓展业务领域
关注新型犯罪形态,拓展故意伤害 案件以外的业务领域
履行情况公示
将判决结果履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 受社会监督,促进履行效果的提升。
刑罚执行中问题反馈机制建立
1 2 3
问题反馈渠道
设立刑罚执行中的问题反馈渠道,包括电话、信 函、网络等多种方式,方便被执行人及其家属、 社会公众等及时反映问题。
问题反馈处理
建立问题反馈处理机制,对收集到的问题进行分 类、整理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并将 处理结果反馈给反映人。
引用法律准确
准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为辩论提供有力支持。
尊重法庭、文明辩论
尊重法庭秩序,文明辩论,避免情绪 化言辞和攻击性语言。
05
判决结果执行与监督
判决结果履行情况跟踪
履行情况记录
建立详细的判决结果履行情况记录,包括履行时 间、履行方式、履行效果等。
履行情况评估
定期对判决结果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 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伤情与案件关联
分析伤情与案件的关联性,确定伤 害行为与伤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
03
辩护策略与技巧
无罪辩护情形分析
正当防卫
分析案件是否存在正当防卫情况,如自卫、紧急避险等,提出无 罪辩护。
非法证据排除
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如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 。
故意伤害案件PPT课件
调查取证应依法按程序进行,全面、及时、客观、真实
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及时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做到对
全案有一个清晰的把握 。
.
7
(三)调查取证的具体做法
1、询问嫌疑人。
2、询问被害人。
3、询问目击证人。
4、收集固定好有关犯罪后果情况的证据,
如鉴定结论。
(1)对被造成伤害的人,公安机关要按要求及时开具给被 伤害人的伤检鉴定委托书。
(四)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充分发挥民调组 织作用。
.
6
五、现场处置和调查取证
(一)对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伤害案件,在接到报警后我 们要立即赶赴现场,先期到达现场的民警应做好以下处置 工作: (1)立即制止伤害行为。 (2)组织救治伤员。 (3)对发案现场进行现场勘验,提取痕迹物证。(4)追 查嫌疑人或采取措施控制嫌疑人。(5)查找目击证人, 收集、固定证据。
(1)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 有过错的;(2)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 害他人身体的;(3)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 过错行为引起的;(4)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调解处理:
(1)雇凶伤害他人的;(2)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3)寻衅滋事的;(4)聚众斗殴的;(5)累犯;(6)多 次伤害他人身体的;(7)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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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七、伤害案件的处理
(一)被害人伤情构成重伤或者死亡,需要 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采取措施拘留、 提捕、移送起诉。
(二)故意伤害(轻伤)案件,也应当依法 采取措施、移送起诉,最后由法院定罪处 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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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故意伤害案件的特点及预防
丰华涛
【 摘
刘志来
110 ) 13 0
辽宁广播 电视 大学 ( 10 3 )喀左县人 民法院 ( 沈阳 10 4 喀左
要 】 农村 故意伤害案件 的发生影 响了农村 的社会稳定 、和谐及社会 主义新农村 建设进程 。本义 以
喀左县人 民法 院为例 ,对近年来该 院受理 的农 村故意伤害案件进行 了一次专题调 研 ,并提 出了遏制此 犯 罪多
制 观念较以前有所增强 。但相 当一部分农 民在接
受法 制教育时是被动式接受 ,记忆不 深 ,法制教 育往往 流于形式 ,使得许多农 民的法律知识还很
贫乏 。
件发生的土壤 ,在根本上遏制该类犯罪发生 。 (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强化矛盾纠纷 三 调解功能。加 强乡镇派 出所 、司法所 、人 民调解 委员会和村委会 的组织建设 ,将责任心强 、业务 素质高 的人员 充实 到这些基 层组织 中去 ,对这些 组织 中的现有成员要加强政 治理论 、业务知识培 训 ,提高他们 的工作 责任 心和业务水平 ,使他们 能及时注意发现纠纷隐患并妥善 、公正地处理 。 此外 ,人 民法 院要和人 民调解委员会及农村
二是在农村经 济社会 总体发展 的同时 ,农村 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相对贫乏。当前为新农村建 设 而做的诸多努力多数还仅限于试点村 ,并未全 部铺开 ,使得多数农村 的村 民文化生活仍 显贫乏
及 故 意 伤 害 案 件 数 的 2 . %和 8 . % 。 由此 可 96 6 19 9 见 ,在 故 意伤 害 案件 占刑 事 案 件 较 大 比重 的情 况
6 人 ,其中男性 6 人 ,所 占比例为 9. %。涉案 5 2 58 3 的 12 3 名被告人 中 ,无一具 有高 中以上文化程度 , 具有初 中文化程度的 2 人 ,比例为 2 . %,具有 8 11 2 小学 文 化 程度 的 6 人 , 比例 为 4 . % ,仅上 过 学 5 92 4 校和文盲 的3 人 ,比例 为2 . %。在农村 由于生 9 95 5 活 条 件 及 其 他 原 因所 限 , 多 数 农 民 法 制 观 念 较
故意伤害办案总结
故意伤害办案总结一、案件背景1. 案件概述本案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发生在2021年X月X日,地点位于XX市XX区。
案件基本事实是被告人A以暴力手段对被害人B造成了严重伤害。
2. 案件侦破过程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工作。
经过初步勘查和现场调查,警方确定了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伤害程度。
同时,警方也收集了现场留下的证据,包括监控录像、物证和目击证人的证言等。
根据收集到的证据,警方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A,并在X月X日将其抓获归案。
在审讯过程中,A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如实交代了犯罪的动机和过程。
二、案件审理过程1. 公诉阶段经过警方的侦查工作,案件移交给检察院进行审理。
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A提起公诉,指控其犯下故意伤害罪。
在开庭审理中,公诉机关出示了大量的证据材料,包括现场调查记录、物证、目击证人证言等。
被告人A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提出了辩护意见,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辩护。
法庭依法合议后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A犯有故意伤害罪,并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
2. 申诉阶段被告人A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原判决的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进行审查。
经过审查,法庭维持了原判决结果,驳回了被告人A的上诉请求。
三、本案的亮点与问题分析1. 亮点总结本案的侦破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亮点,包括以下几方面:•警方调动了大量人力物力,迅速锁定了嫌疑人,并顺利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充分收集和呈现了现场证据材料,确保了指控的准确性和证据的充分性。
•法庭在审理过程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并作出了公正的判决。
2. 存在的问题然而,在本案的办理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在目击证人的证言过程中,部分证人存在供词不一致的情况,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带来了一定困难。
•虽然警方成功侦破了案件,但在初步勘查和现场调查中可能存在一定的操作不规范和证据收集不全面的问题。
四、案件启示与经验总结在案件的侦破和办理过程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一些启示和经验总结:1. 侦查阶段的重要性在案件侦查阶段,警方应充分发挥调查手段的作用,确保证据的收集完整和准确,以便在后续的审理过程中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杀人案件的特点及其侦查对策
杀人案件的特点及其侦查对策杀人案件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其特点和侦查对策都是关系到案件正当性和犯罪分析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探讨一些常见的杀人案件特点及其相应的侦查对策。
1.杀人动机复杂:杀人案件的动机多种多样,可能是因仇恨、嫉妒、报复、财产纠纷等。
留意死者生前的人际关系和经济背景,帮助找出嫌疑人的可能动机。
2.凶器选择多样:杀人案件中常见的凶器包括刀、枪、毒药等,甚至可以使用一些不寻常的东西,如砖块、棍棒等。
通过对现场的分析和调查,找出可能的凶器,并收集相关的物证。
4.残酷手段:杀人案件中可能存在虐待、肢解、焚烧等残酷手段,为识别犯罪动机和加重嫌疑人罪责提供了线索。
通过详细的解剖和法医学调查,找出可能存在的犯罪手段和嫌疑人的心理特征。
5.嫌疑人的隐蔽性:杀人案件的嫌疑人通常会采取掩饰自己的手段,隐瞒真相。
侦查人员需要综合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如现场勘查、DNA鉴定、指纹比对等,找出隐匿在案件中的嫌疑人线索。
针对以上特点,可以采取以下侦查对策:1.建立专门侦查组:杀人案件的侦查需要全面、细致的工作。
建立由经验丰富的刑侦人员组成的专门侦查组,提高侦破效率,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妥善调查和解决。
2.现场勘查:对杀人现场进行详细勘查,收集物证和痕迹。
仔细检查凶器、血迹以及现场可能遗留的其他线索,帮助确定凶器类型和作案手段。
3.证人调查:对案发现场附近的居民、亲友和可能目击到案发过程的人进行询问。
通过了解被害人的邻里关系和生活习惯,找出可能的作案嫌疑人。
4.技术手段应用: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如DNA鉴定、指纹比对等技术,找出可能的凶器或嫌疑人的身份信息。
同时,可以利用视频监控、通信记录等信息技术手段,追踪嫌疑人的行踪和活动。
5.心理分析:通过分析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和动机,有助于揭示案件背后的真相。
利用心理学专家的帮助,对嫌疑人的言行举止、心理特征等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可能的作案动机。
6.跨地区协作:有些杀人案件可能涉及不同地区,需要跨地区协作。
打击防范故意伤害犯罪的困难和问题
打击防范故意伤害犯罪的困难和问题
打击和防范故意伤害犯罪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1. 缺乏有效的证据:故意伤害犯罪常常发生在封闭、私密的环境中,很难获取到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起诉和定罪。
受害者可能没有足够的证人或实物证据,使得打击犯罪变得困难。
2. 证人的害怕和不配合:故意伤害犯罪涉及到个人的安全和隐私,许多人害怕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或提供关键信息。
他们可能担心报复或牵涉到复杂的法律程序,因此不愿意配合调查和司法程序。
3. 公众对暴力的态度:某些社会对暴力行为采取较宽容的态度,导致对故意伤害犯罪的打击和防范缺乏足够的支持。
人们可能对暴力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对施暴者表示同情,使得打击犯罪更加困难。
4. 受害者的恐惧和羞耻感:许多受害者在遭受故意伤害后可能感到恐惧和羞耻,不愿意报案或求助于执法机构。
他们可能担心社会的评判和对自己的污名化,从而选择保持沉默,使得打击犯罪面临更大的难题。
5. 社会经济因素:故意伤害犯罪除了个人动机外,也与社会经济因素有关。
社会中的不平等、贫困和社会紧张局势等问题可能导致更多的故意伤害犯罪。
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法律手段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要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和公平正
义等方面的因素。
为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采取综合的措施,包括加强执法力度和资源投入,提供安全的举报和保护机制,加强公众教育和意识提升,改善社会经济状况,加强社会关爱和支持等。
同时,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和防范跨国故意伤害犯罪。
故意伤害罪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王某因与被害人张某有经济纠纷,在争执过程中,故意用拳猛击张某头部,导致张某头部受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以下是该案件的具体分析。
二、案件事实1. 被告人基本情况:王某,男,30岁,某市某区居民,无业。
2. 被害人基本情况:张某,男,28岁,某市某区居民,某公司职员。
3. 案件经过:- 2020年3月,王某与张某因某工程项目合作产生经济纠纷。
- 2020年4月,双方在某咖啡厅会面协商解决纠纷,但未能达成一致。
- 2020年5月,王某在张某下班途中,故意用拳猛击张某头部,导致张某头部受伤。
- 案发后,张某立即报警,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死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四、案件分析1. 故意伤害罪的定义: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以上的行为。
2. 被告人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被告人王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伤害他人身体,仍然故意实施伤害行为,其主观上具有故意。
- 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导致了被害人张某头部受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其行为已经造成了轻伤以上的后果。
3. 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被告人王某认罪态度良好,自愿认罚。
- 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张某有经济纠纷,属于矛盾激化型犯罪。
五、判决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某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六、案件启示1. 在处理经济纠纷时,应依法维权,避免采取暴力手段解决问题。
2.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武器,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3. 公民应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浅议当前引发故意伤害案件增多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浅议当前引发故意伤害案件增多的原因及解决对策近年来,我国的故意伤害案件数量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
对此,很多人都感到困惑:我们的社会为什么会变得这么暴力?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变得冷漠、无情?今天,我将从个人、社会和制度等多个方面探讨这个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对策。
一、个人因素个人因素主要包括个体道德素质、家庭影响和人际关系等方面。
一方面,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人们越来越追求个人利益和享乐,越来越缺乏道德和精神追求。
另一方面,在某些家庭中,家长过于溺爱孩子,导致孩子无法正常接受挫折和磨练,进而形成了一种“皇帝心态”。
此外,人际关系复杂、单调、冷漠等因素也会对个人心理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个人因素,我们需要采取的对策包括:提高个体道德素质,强化法治意识,倡导精神文明等;同时,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等方面,加强对青少年的引导和培养,让他们学会正确面对挫折和失败,建立积极的人际关系。
二、社会因素社会因素主要包括社会矛盾激化、隐私泄露等方面。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分配不公、社会矛盾等问题也越来越突显。
同时,网络、社交媒体等的普及也让人们的隐私面临着巨大的泄露风险。
这些因素都会导致人们的心理扭曲,进而引发不良事件。
针对社会因素,我们需要采取的对策包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消除社会矛盾;加强网络安全防范,保护公民隐私权益;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水平。
三、制度因素制度因素主要指的是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制定、执行等方面。
当前,一些法律和法规存在模糊、不完善的问题,导致法律执行不力,打击力度不够,滋生了一些违法犯罪行为。
针对制度因素,我们需要采取的对策包括:完善法律和法规体系,强化宣传力度,让公民知晓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提升司法水平,严厉打击犯罪行为。
总体来说,当前故意伤害案件增多的原因是复合型的,需要从个人、社会和制度等多个层面进行综合分析和改善。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努力,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和谐。
浅议当前引发故意伤害案件增多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浅议当前引发故意伤害案件增多的原因及解决对策作者:李文岗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9年第01期摘要:民事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是最重要的故意伤害案件。
这些案件大多发生在熟人社会。
大多数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有一定的关系;受害人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被告的犯罪。
犯罪前没有动机和预谋,因为事故造成的突然愤怒伤害他人占据多数;犯罪对象通常只针对冲突的另一方,案件对社会保障和人民安全感的影响一般不大。
关键词:故意伤害;解决对策;特点一、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犯罪的主要特点(1)犯罪主体集中,教育程度低。
在这种情况下,嫌疑人大多是农民,教育水平普遍较低。
(2)刑事激励措施简单,犯罪手段单一。
在这种情况下,邻里的争议原因很简单。
附近主要存在琐碎的纠纷,如笑话,儿童打架,牲畜伤害,乱扔垃圾等;土地所有权纠纷,如宅基地,农田,林地边界纠纷等;邻近的权利纠纷,如邻近房屋的照明,农田的排水,道路通行等。
犯罪手段相对简单。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拿着农具,厨房刀具,砖头,石头,敲打或殴打,咬,踢等。
(3)无论后果如何,矛盾都在迅速加剧,还有更多的即兴犯罪。
争议发生后,当事人无法冷静地处理,冲动的冲动突然升级。
三到五分钟内的微不足道的事情变成了严重的刑事犯罪。
被告人在犯罪时经常失去理智,使用直升机,匕首和其他杀人武器进行犯罪,造成受害者死亡或受伤的严重后果。
这类罪行中有更多的即兴犯罪,大多数嫌犯都没有做好准备并为犯罪做好准备。
二、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犯罪的主要原因(一)法律意识薄弱,传统观念尴尬法律教育滞后。
特别是在争议开始时,他们往往忽视使用法律手段进行调整,对刑法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缺乏了解。
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公民的道德品质。
由于道德品质相对较低,一旦出现争议,就会缺乏冷静和文明的处置方法,这可能会导致民事转移案件。
(二)基层组织被削弱,调解机制不完善社会调解制度的崩溃。
基层调解组织无效。
由于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般没有特殊的资金来源,调解员缺乏责任和不正当的方法导致基层调解组织不完善,调解民事纠纷。
砍人法律案例分析报告总结(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
原告(被害人)与被告(加害人)系同村村民,双方因土地边界问题产生矛盾。
在多次协商未果后,被告持刀将原告砍伤,导致原告身体多处受伤,经鉴定构成重伤二级。
二、案件经过1. 纠纷起因:原告与被告双方的土地边界存在争议,原告认为被告侵占了自己的土地,而被告则坚称土地属于自己。
2. 协商未果:双方多次协商,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3. 矛盾升级:在一次纠纷中,被告情绪激动,持刀威胁原告。
4. 伤害发生:在上述威胁下,原告被迫退让,但被告仍不罢休,持刀砍伤原告。
三、案件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被告故意伤害原告,致其重伤二级,依法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四、法律适用1. 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告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2. 量刑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被告在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 被害人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被害人故意行为可以减轻加害人的责任。
五、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被告在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同时,考虑到被害人有过错,可适当减轻被告的刑罚。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有期徒刑五年。
六、案例分析1. 邻里纠纷的处理:邻里纠纷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矛盾,双方在处理纠纷时应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避免采取暴力行为。
2. 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本案中,被告因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是预防犯罪的重要途径。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调研报告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故意伤害罪引言故意伤害罪作为我国刑法中的重要罪名之一,涉及犯罪动机、犯罪手段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多个方面。
本报告旨在对故意伤害罪进行调查研究,包括定义、立法背景、现行法律适用及相关案例分析等内容。
一、故意伤害罪的定义和立法背景故意伤害罪是指个人故意对他人身体或者健康进行侵害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
故意伤害罪在我国刑法中有明确的法律定义,并明确规定了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故意伤害罪具有明确的立法背景,主要是为了保护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等重要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我国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的立法背景主要包括法治建设需要、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司法实践需要等。
二、现行法律适用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实施的行为、具有故意以及造成较严重的身体伤害等条件。
法律对故意伤害罪的刑罚幅度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等因素,分为轻、中、重三个等级。
然而,在实践中,故意伤害罪的定罪量刑仍然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
同时,故意伤害罪中的故意和重大伤害结果等概念的界定也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困惑。
三、相关案例分析为了更加深入地了解故意伤害罪的具体表现和社会危害,我们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了研究和分析。
案例1:甲因与邻居纠纷,在激烈争吵后,将乙推倒楼梯致其骨折。
根据法律的规定,甲对乙的行为属于明显超出正当防卫的范围,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案例2:丁为了逃避自己的责任,故意设置陷阱导致乙受伤。
丁对乙的行为具有明确的故意成分,并且乙的伤势较为严重,故丁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案例3:戊与己在酒后发生争执,且双方存在敌意,最终导致己被戊持刀刺伤。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由于戊的行为属于有明确敌意的攻击,导致己受较严重伤势,戊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结论故意伤害罪作为我国刑法中的重要罪名之一,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等权益,对故意伤害罪应加强相关立法,明确构成要件,并统一司法实践中的定罪量刑标准。
服刑罪犯又犯故意伤害案件调查分析报告
服刑罪犯又犯故意伤害案件调查分析报告狱内服刑罪犯又犯故意伤害案件,侵犯了其他罪犯的身体健康权,极大地威胁监管场所正常改造秩序与监狱的安全稳定。
笔者从2006年以来部分监狱发生的故意伤害案着手,深入分析了该类犯罪的主要特点和发案原因,并提出防范和减少该类犯罪案件的对策。
一、狱内故意伤害案的主要特点1.案犯文化程度普遍较低。
案犯受教育程度和法律知识普及程度都较低。
案犯中89%的为高中以下文化程度,其中文盲占到了18%,2.青壮年成为犯案主力。
从近年来狱内故意伤害犯罪案件来看,各年龄阶段罪犯均存在,但青壮年占绝对多数。
其中40岁以下的罪犯占81%。
由此可见,青壮年故意伤害犯罪比重很高,成为了故意伤害案件的主力。
3.犯罪主体以暴力犯为主。
案犯70%均系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犯,其主观恶性大、暴力倾向严重、自我控制能力差,遇事容易焦躁、激愤,动辄大打出手。
4.“二进宫”罪犯比重较大。
30%的案犯属于第二次因犯罪而服刑,有的甚至是第三次入狱改造。
这些罪犯无羞愧之心,相反以有多次犯罪经验作为炫耀资本,在狱内横行霸道。
5.因琐事引发殴斗、实施报复成为主要犯罪诱因。
由于暴力性格、自控力差等因素影响,一些服刑人员为宣泄自己的情绪,或是冲动所致,往往因生产劳动和日常生活中的琐事发生口角之争,甚至故意挑衅,继而拳脚出击,实施报复。
上述44件故意伤害案件,70%均系琐事引发。
二、狱内故意伤害案的主要发案原因1.少数监狱“重生产创收、轻思想改造”。
某些监狱过于注重经济效益,将大部分时间耗费于增产创收,对服刑罪犯改造表现的评价实行简单劳动量化,从而无暇顾及对罪犯的思想改造,极少开展谈话教育、法律知识学习等,帮助其思想扭转,导致一些罪犯并未真正认罪悔罪,法律意识依然淡薄。
2.个别狱警处理矛盾纠纷简单了事,缺少思想引导。
个别狱警责任意识不强,对服刑罪犯之间的矛盾纠纷仅做口头简单警告,或是视而不见,没有积极排解矛盾,而是放任甚至纵容其恶向发展,缺乏耐心、细致的思想开导,导致矛盾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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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犯罪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txt如果中了一千万,我就去买30套房子租给别人,每天都去收一次房租。
哇咔咔~~充实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可能是唐僧;带翅膀的也不一定是天使,有时候是鸟人。
故意伤害犯罪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作者:罗兢发布时间: 2010-05-26 15:27:38
近年来,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审结的故意伤害类案件在各类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最大,该类犯罪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安宁和谐的重要因素。
近日,该院对近三年审结的150件故意伤害犯罪案件的特点、成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故意伤害犯罪案件的特点
犯罪主体中绝大多数系男性。
在三年来审结的150件170人故意伤害案件中,男性167人,占98.2%,女性仅3人,占1.8%。
“民转刑”案件比重较大。
在审结的150件案件中,有129件是一些微不足道的邻里关系、家庭矛盾等小纠纷引发故意伤害案件,占86%。
青少年犯罪上升趋势明显。
涉案170人中,25岁以下有37人,占21.8%。
这些人大多聚集在网吧、游戏厅、广场、酒吧等场所,成帮结伙,争强好胜,倚仗人多势众欺凌他人,为一点小事甚至一句话便大打出手。
犯罪主体大多是农民、无业人员,素质较低。
涉案170人中,农民有65人,占38.2%,无业人员有44人,占25.9%。
两者合计有109人,占总人数的64%以上。
有的案件原本是被告人有理,却不知道通过法律手段和正当途径解决,最后导致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犯罪突发性强。
大多数被告人在犯罪时都是一时冲动,就大打出手,在造成严重后果后,又不同程度地后悔,能够积极进行经济、物资等方面的赔偿。
附带民事赔偿调解率及自动履行率较高,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比例逐渐提高。
在审结的170名被告人中,附带民事部分成功调解的有165人,调解率高达97.1%,最终适用非监禁刑的32人,占18.9%。
二、故意伤害犯罪案件的原因分析
法制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
涉案人员大多文化程度不高,法制意识不强,在与他人发生矛盾与冲突时,一方面很少思考通过正当途径解决,用法律手段维权,另一方面对违法行为的代价认知不足,片面以为自己占理,或者认为打架是小事,不知道还要进行赔偿、甚至可能判刑,从而做出过激行为。
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效果不明显,管理措施不到位。
有的学校虽然开设了法制课,但不够全面、深入,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健康成长的引导。
有一些未成年人辍学或义务教育读完后流入社会,但其处于没有劳动能力阶段,家庭和社会教育、监管措施不到位,导致他们无所事事,引发了不安全因素。
就业率不高,收入低引发犯罪。
大量企业改制以后,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无业人员的迅速增加,这些人长期闲散于社会,容易引发犯罪。
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部分基层组织没有发挥治保、民调等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治保、民调等机构建设未能及时跟上,综合治理等措施无相应机构进行落实,致使一些普通
民间纠纷和家庭矛盾得不到及时调解;有的地方虽然机构健全,但民调人员力量薄弱,作用发挥不充分,调解不深入彻底,未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最终引发刑事案件。
业余文化生活贫乏。
现在不少地方的文化活动室、图书室等设施年久失修,或者挪作他用,农民文化生活单调乏味,无法通过健康有益的业余文化活动来调节释放心里压力,长期积累以后,很容易因一件很小的纠纷而引发大的社会问题。
三、相应的对策建议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
法院在履行审执职能作用的同时,不断加大对人民群众的普法教育的力度,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活动。
要定期选择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在案发地公开开庭,公开宣判,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持续开展法庭“进社区、进农家”活动,提升普法教育宣传效果;支持帮助辖区学校落实法制副校长制度,上好法制课,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不断在各个层面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使人民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引导树立守法意识,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加大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培训力度,使民解机构能及时发现矛盾纠纷,有效进行调处,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使矛盾纠纷在“升级”前得到及时化解,降低“民转刑”案件发生的机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一村一警”平安指导员活动,抽调法官派驻村(社区)担任基层平安指导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和信息上报制度,指导和帮助所驻村(社区)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对故意伤害犯罪案件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对于由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邻里纠纷等情节较轻微的轻伤害案件,在处理过程中,尽量做好被告人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调解工作,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争取被害人的谅解,在被告人一方已经作出赔偿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适用非监禁刑,缓和双方的矛盾,促进社会稳定。
对于持枪、持刀伤人,以及作案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等恶性伤害案件的量刑,坚持以严为主,加大打击力度。
3、张小娴说:当时间过去,我们忘记了我们曾经义无反顾地爱过一个人,忘记了他的温柔,忘记了他为我做的一切。
我对他再没有感觉,我不再爱他了。
为甚么会这样?原来我们的爱情败给了岁月。
首先是爱情使你忘记时间,然后是时间使你忘记爱情。
4、张小娴说:思念一个人,不必天天见,不必互相拥有或相互毁灭,不是朝思暮想,而是一天总想起他几次。
听不到他的声音时,会担心他。
一个人在外地时,会想念和他一起的时光。
5、张小娴说:爱情,原来是含笑饮毒酒。
6、张小娴说:不被人珍视的爱情,就只是个羞耻的笑话。
7、张小娴说:寂寞的人,感冒会拖得特别的久,因为她自己也不想痊愈。
8、张小娴:女人放弃一个跟不上她的男人,是有志气。
男人放弃一个跟不上他的女人,则是无义。
9、张小娴说:清醒一点吧,世上没有未完的事,只有未死的心。
10、张小娴说:遗憾,也是一种幸福。
因为还有令你遗憾的事情。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