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长宁区特殊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方案
2018年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招生计划
56 56 96 48 兼 7000/10000 嘉定区树屏路 1050 号 否 4000/18000
22
255
上海市 工艺美 术学校
上海工 艺美术 职业学 院 上海建 桥学院
23
257
上海港 湾学校 上海市 第二轻 工业学 校 上海市 环境学 校
机电一体化技术
港湾机电 25751
24
4000/15000 上海市浦东新 (以转段年份 兼 区浦东大道 收费标准为 2600 号 准) 浦东新区沈家 弄路 650 号
民航运输
信管民航 21551
64
是
上海电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信管数媒 21552 机学院 上海民 航职业 技术学 院
48
兼
4000/7500
航空物流
信管航空 21553
28
序 学校 号 代码
学校 名称
高等院 校名称
专业名称
志愿名称
招生 招生 性 代码 人数 别 56 28 28 兼 男
收费标准 (元/年)
70 48 56
物流管理
科技冷链 23653
56
4000/高校阶 杨浦区民星路 兼 段的收费标 435 号 准以学生实 际进入高校 当年的收费 标准为准 兼 女 4000/7500 闵行区梅陇西 路 1566 号 闵行区龙吴路 4989 号
否
16
241
上海市 建筑工 程学校
建筑工程技术 上海城 工程造价 建职业 学院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护理 上海电 机学院 上海东 海职业 技术学 院 国际商务
兼 35 6000/23800
旅游管理
商旅旅游 20254
35
4000/7500
浦东新区浦东 南路 1548 号
2018年上海市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安排、考试流程、政策性照顾项目、学校招生公式内容(4份表格)
省级公安机关
降10分 录取
5
归侨青少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考生
户口所在区
侨务部门
降5分
录取
6
少数民族学生
考生
考生提供户口簿原件(16周岁以上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市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中心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
附件3
2018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录取
政策性照顾项目一览表
编号
考生条件
对象
证明单位
降分幅度
1
烈士子女
考生
上海警备区政治部、省级公安机关
降20分 录取
2
现役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军人子女;现役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现役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子女;现役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军人子女
10.□携带特殊桌椅 11.□需要引导辅助
12.□申请在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字: 监护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见
学校负责人: 学校(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区教育局意见
教育局(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评估意见
专家签字:
市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中心(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月15日之前,市特殊学生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提出申请的考生进行评估,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对该考生是否适合参加特教学业考试,以及是否需在特教学业考试时提供相关合理便利等提出意见建议,填写《申请表》内的评估意见;并将《申请表》与评估结果汇总表(见附表3)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4月20日之前,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备案意见,及时将考生评估结果告知各区招考机构,协同学校切实做好考生考试报名方式的指导,并根据专家建议为相关考生提供合理便利。《申请表》原件送市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中心留存。复印四份,一份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留存,一份由各区招考机构留存,一份由学校存入考生档案,一份由考生本人留存。
2018年上海市盲童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方案
2018年上海市盲童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特殊职业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1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7】6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8】19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8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8】21号)中的相关要求,结合视力残障学生高中阶段教育办学的实际需求,特制定2018年上海市盲童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方案,具体如下:
一、学校性质
上海市盲童学校成立于1912年,是上海唯一一所教育培养视力障碍儿童和青少年成长的学校,是全日制、寄宿学校。
学校以培养基础扎实、个性突显、人格健全、适应社会,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代学生为目标,主要开设普通高中、推拿职业中专专业。
二、招生对象
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应届初三或在上海市盲童学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视力残疾考生。
三、招生条件
1.参加2018年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成绩合格。
2.具备一定的生活自理和社会能力,具备基本的动手能力。
2018年长宁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
长教〔2018〕21号
长宁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上海市长宁区
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中学: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8〕1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8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18〕21号)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长宁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在初中学校推荐或学生自荐的基础上,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预录取和录取。
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见附件1)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或www.shmeea. ),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⑴计划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荐生)提前招生录取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40%左右,分为推荐生和自荐生两类。(推荐生计划见附件3)
⑵招生管理
中本贯通、中高职贯通、自主招生三个类别可同时兼报。中本贯通只招收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本市户籍应届初三学生。招生学校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是否面试或专业考试,测试于2018年5月上旬前完成,并将面(考)试合格名单上报市教育考试院的提前批招生资格库。考生按规定在网上填报志愿,有面试或专业考试要求的专业须在取得资格后在网上填报志愿。
③推荐志愿和自荐志愿采取网上志愿填报和书面志愿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只有经书面志愿确认后才能参加投档录取。本市应届初三学生书面志愿确认在就读初中学校进行,应届返沪考生到报考区招考机构进行书面志愿确认。书面志愿确认只核对志愿信息,不得更改志愿或补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书面志愿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录取”。
2018年上海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志愿
2018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志愿)
1、考生在填报中职校志愿时,请仔细阅读招生学校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办学地点、每学年学费、招生要求等情况,考生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后,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
2、考生应注意哪些学校的招生计划公布到专业,哪些学校是进学校(或一年以后)分专业,对于在录取时不分专业,考生录取后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意愿、成绩、专业计划等进行分班确定专业的招生学校,考生应仔细阅读此类学校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要求,慎重填报志愿。
3、学校自行设定的各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若低于或等于该类全市统一最低投档控分线,按全市统一最低投档控分线为准;反之,以学校自行设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为准。
4、中职校统一录取志愿填写在《2018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1至15志愿栏内。
3区浦东大道
2600号兼4000
湾学校
职业技术学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0.09•【字号】沪教委高〔2017〕69号•【施行日期】2017.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7〕69号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78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上海高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原则贯彻落实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沪府发〔2015〕9号)精神,按照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有关专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总体部署,紧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实际,科学设置2018年拟招生专业。
二、申报范围根据《办法》要求,本市高职院校(含本科院校高职学院)2018年拟招生的专科专业,包括现有专业和拟新增专业(含新增专业方向和去掉专业方向,以下统称“专业方向调整”),均须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三、申报要求2018年拟招生专业申报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及2016年增补专业、2017年增补专业(见附件1)为依据。
(一)现有专业申报往年经教育部审核同意开设的专业(含国控专业),可直接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申报。
连续三年无招生的专业(含国控专业)和在现有专业中新设专业方向或去掉专业方向的,须按照新增专业进行申报。
(二)新增专业申报高校设置新的高职专业应以《目录》为依据,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做好人才需求分析、培养方案制定、专家咨询论证等工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沪教委学[2018]18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8.03.30【实施日期】2018.03.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8号)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以下简称“三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推进分类考试和招生制度改革,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探索注重考查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培养更多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报考条件(一)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56号)中报名条件的三校生均可报名,其中纳入入学当年中职校招生计划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三校生仅可参加专科层次录取。
(二)已报名参加2018年6月本市普通高校国家统一考试招生或参加2018年3月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本次考试招生。
二、招收三校生的高校、专业和招生计划本市共有32所高校参加2018年5月三校生招生(含招收听力残障生的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具体招生高校名单详见附件1),未列入名单的高校不得招生。
开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专业贯通培养模式试点的相关高校在招生中须安排三校生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的招生专业必须是经市教委审批同意或备案的专业。
招生计划数详见市教育考试院编印的《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生报考指南》。
三、志愿填报和报名确认时间考生于2018年4月15日(星期日)9:00至17日(星期二)16: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上海市长宁区特殊职业技术学校2018年校园十大新闻
上海市长宁区特殊职业技术学校❶承亦长宁区道德讲堂活动,宣传师德腊蟆先进事迹学校开设师德培养课程,努力提升教师的师德素养,打造“生命共同体”。
12月,10:48 HL &X 上海长宁教肓• *册通《|讯・旳主人公理上海市眾书・人nt* :• ■:—廉宁EMB»?业技 :学校在长宁区文明办的指导下,协助长宁区教育党工委承办“2018年长宁区道德讲 堂第十九讲”,宣传“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周颖芳老师的先进事迹。
学校师德师风 建设成效显著,2018年宋永川老师荣获上海市“金爱心教师”二等奖。
2014年B 长宁区»»aw+大年履人為2016年枝%宁区教学先itt 工作<2017塔萩上灣帀五一劳动«;■2017年换上书II 人《•■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取得新逬展,学校获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胶称号学校积极创设心理健康教育品牌,顺利通过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示范校复验工作,获得第七届学校心理健 康教育先进集体奖,并成为长宁区心理危机综合干预试点学校。
学校家庭教育也富有特色,被评为上海市家庭教 育示范校,2位家长荣获长宁区优秀家长、上海市智慧家长称号,黄昉旻老师荣获长宁区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
上海市教冇委城会—O 八年金:0 ::年奖状程学枚心农住車圾审矣减与援*中贞吻鼻*, 4{"才第七居(2015—2017)❸注重师资队伍建设,促逬教师专业成长学校十分注重教师队伍建设,聚焦“有效课堂教学”主题,邀请来自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教委教研室等特教专家全程参与课堂教学研讨评比活动;选派夏霁等四位教师参加2018年“杨浦杯”上海市特殊中等职业教育中青年教学评优活动,1位教师获得一等奖、2位教师获得二等奖、1位教师获得三等奖;颜明老师在上海市“乐学杯”课堂教学评优活动中获得三等奖;苏晓平、王丹平老师分别获得长宁区“课堂工程”一、二等奖。
◎喜获系统年终考赅优弄,学皎亦学水平蒸蒸日上一年来,学校阔步前行,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2018年黄浦区特殊教育职业学校招生方案
2018年黄浦区特殊教育职业学校招生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特殊职业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1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7】6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8】19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8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8】21号)中的相关要求,结合区域特殊职业教育办学的实际需求,特制定黄浦区特殊教育职业学校2018年招生方案,具体如下:
一、学校性质
黄浦区特殊教育职业学校成立于2017年3月,原名黄浦区初级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全日制中等特殊职业技术教育学校。
学校以培养残疾学生基本社会适应能力和基本职业素养为目标,主要开设中餐烹饪与膳食营养专业。
二、招生对象
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具有黄浦区学籍或户籍,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应届初三或在特殊教育学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等残疾考生。
三、招生条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的
通知
各区教育局,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73号)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7〕69号)的要求,为做好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前。
(二)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后,且从2017年2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时间段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
(三)考生父母一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灵活就业人员,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5月10日须连续3年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且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8年5月10日有效期满3年。
(四)考生父母一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灵活就业人员,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5月10日须连续3年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2018年1月1日后签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2.29•【字号】沪教委基〔2024〕6号•【施行日期】2024.0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24〕6号各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保障残疾学生义务教育后进一步接受教育的权利,制定适合不同障碍类型残疾学生身心特点的招生入学办法,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24〕4号),现就做好2024年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招生入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2024年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招生(以下简称“特教中招”)对象为符合2024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条件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一)本市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包括盲校、聋校、辅读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应届初三学生,可报名参加相应的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入学综合评估(以下简称“入学综合评估”)。
(二)本市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应届初三学生,原则上应参加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如学生本人及家长确有意愿参加特教中招的,须通过上海市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中心(以下简称“市特教评估中心”)组织的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报名评估(以下简称“报名评估”)后,参加相应的入学综合评估。
二、评估组织遵循学生自愿申请、分级审核、分类评估的工作原则,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于规定时间内(见附件1)提出相应评估申请,学校及区招考机构逐级审核资料。
学校应对本校所有特殊教育学生履行告知义务。
(一)评估申请1.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届初三学生评估申请本市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包括盲校、聋校、辅读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应届初三学生,需填写相应的《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入学综合评估申请表》(以下简称《入学综合评估申请表》,见附件2,由学生学籍所在学校从“上海市特殊学生教育评估工作平台”下载提供给学生,网址:/login.html,以下简称“评估工作平台”),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入学综合评估申请。
2018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计划汇总表
(专 通 科) 类 高职 普 3 (专 通 15000 科) 类 高职 普 3 (专 通 13000 科) 类 高职 普 3 (专 通 13000 科) 类 高职 普 06 工商企业管理 3 (专 通 13000 科) 类 高职 普 07 电子商务 3 (专 通 13000 科) 类 高职 普 08 酒店管理 3 (专 通 13000 科) 类 高职 普 09 保险 3 (专 通 13000 科) 类 高职 普 10 物流管理 3 (专 通 13000 科) 类 高职 普 11 学前教育 3 (专 通 15000 科) 类 高职 普 12 传播与策划 3 (专 通 13000 科) 类 高职 普 13 呼吸治疗技术 3 (专 通 15000 科) 类 高职 普 14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专 通 15000 科) 类 高职 普 15 数控技术 3 (专 通 15000 科) 类 16 建筑工程技术 3 高职 普 (专 通 15000 35 65 2 3
读
大厅)06 空中乘务(航空服务) 3 (专 通 15000 2
住 读 住 读
住 读 住 读 住 读 住 读 住 读 住 读 住 读 住 读 住 读
含货代、 跨境电商方向
上海 邦德 职业 技术 学院 ( 现场 06 物业管理 A59 地点: 宝山 区锦 秋路 299 号 图文 信息 中心 一楼) 09 烹调工艺与营养 确认
础课程 高中 程语 语文、 学业 文、数 数学、 水平 学、英 英语 3 合格 语 3 门 门科目 性考 科目合 退 合格性 试成 格性考 役 考试成 绩不 试成绩 士 绩的中 全的 不全的 兵 等职业 应、 中等职 学校 历届 业学校 专、职 校和技 校) 应、 历届毕 业生 2 1 1 住 读 住 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 读 为日语 住 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 读 为日语 住 读 住 (含中 高中 (含中 专、职 生 校和技 校)应 届毕业 生 走 读 情 况 备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中等教育【发文字号】沪教委基[2017]69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11.27【实施日期】2017.11.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7〕69号)各区教育局、后方基地教育处、市教育考试院:为做好2018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一)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原初中毕业学校,下同)或户籍所在区报名。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1.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同时考生本人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考生父母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上登记地址所在区报名。
2.考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且考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3.考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考生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连续满3年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须取得2017年本市中招报名资格),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4.考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考生为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设站单位所在区报名。
5.考生父母一方为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考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6.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
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
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的要求,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精神,进一步深化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中招”)改革,积极探索基于学业水平考试的多元评价和招生制度,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可持续发展,现就2018年本市中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本市中招制度,健全中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初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促进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多样协调发展,践行“阳光招生”工作要求,保证中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通过全市中招信息平台的应用,统一标准,规范操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综合评价工作。
上海2018年特殊教育高中学校(含中职特教班)招生计划
上海2018年特殊教育高中学校(含中职特教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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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8年特殊教育高中学校(含中职特教班)招生计划
2018年上海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含中职特教班)招生计划已公布,具体如下:
说明:
1. 上海市盲童学校、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上海市鹤琴职业教育学校为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提前招生录取学校;
2. 上海市盲童学校面向全市招收视力残疾学生,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力残疾学生,上海市鹤琴职业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收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等残疾学生;
3. 上海市鹤琴职业教育学校是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为响应上海市大力发展特殊中等职业教育的号召,积极拓展办学功能,于2017年6月新增的教学部(法人主体仍为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
4. 各区举办的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和中职特教班为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统一招生录取学校,招收具有本区学籍或户籍的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等残疾学生。
上海市长宁区特殊职业技术学校
前沿视点-“一*-*•-1—-♦♦----“一*-*•-♦1t-H—*♦---*---♦*---•—t•—K-H—H-H—H-H—♦♦-“一H—♦-“一H—♦-“一H—♦-“一♦---f-、编者按院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 :代化,在总结各地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修订,—教育部正式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
为此,本刊选登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印发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答记者问及专家解读,以便读者进一步理解与贯彻文件精神。
、•一H H-H H-H+~+"H™I11H-+-H1™I1-H--H----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印发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答记者问日前,教育部正式印发实施《义务教育学校 管理标准》(以下简称《管理标准》)。
教育部基础 教育司负责人就《管理标准》的有关问题回答了 记者的提问。
1. 请介绍一下出台《管理标准》的重大意义义务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中最为重要 的组成部分,是重中之重。
管好办好每一所义务 教育学校,对于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公平而有质量 的义务教育、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实现中华民族 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特殊而重大的意义。
颁布实 施《管理标准》,是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必然 要求,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之举,也 是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有效抓手,对于深人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发 展水平意义重大。
2. 请简要介绍一下《管理标准》的制定过程当前,我国义务教育在普及方面取得了巨大 成绩,但优质资源紧缺、整体教育教学水平不高、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
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是从总 体上讲,一个重要原因是学校整体管理水平落 后。
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2014年8月,教育部研究制订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管理标准 (试行)》),并遴选北京市海淀区、江苏省泰州市 等8个地方开展了实验工作。
2018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
十二、录取规则
1.作为录取依据的转段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技能水平测试成绩。
2.考生转段考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转段资格线。
3.转段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不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将不予转入本科阶段学习: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中本贯通本科阶段转段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1-39966266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招生处(办)官网:
(1)考生须完成中职阶段学业,成绩合格;
(2)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必须达到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对未达到文化考试录取控分线或技能测试合格线的学生不予录取(转段),所产生的计划余额将转入秋季招生计划。
十三、收费标准
报考费标准
无
学费标准
学前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咨询电话:021-39966101;39966020传真:021-39966707
十七、其他须知
无
参考文件:【沪教委民(2015)4号】
(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3800元【沪价费(2014)007号】
(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学院还设立天华学院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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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长宁区特殊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特殊职业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1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7】6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8】19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8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8】21号)中的相关要求,结合区域特殊职业教育办学的实际需求,特制定上海市长宁区特殊职业技术学校2018年招生方案,具体如下:
一、学校性质
上海市长宁区特殊职业技术学校成立于1998年7月,原名上海市长宁区初级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全日制中等特殊职业技术教育学校。
学校以培养残疾学生职业综合素养与社会适应能力为目标。
主要开设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中式面点制作)、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餐饮服务与管理)专业。
二、招生对象
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具有长宁区学籍或户籍,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应届初三或在特殊教育学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等残疾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