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聘用管理办法
临时人员聘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临时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临时人员的招聘、使用、考核、解聘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临时人员是指在公司从事非长期固定岗位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实习生、兼职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
第二章招聘与使用第四条临时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正规渠道进行。
第五条临时人员的岗位需求应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定,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应明确。
第六条招聘流程:1. 发布招聘信息;2. 简历筛选;3. 面试;4. 背景调查;5. 录用。
第七条临时人员聘用合同应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福利待遇、合同期限、解除合同条件等。
第八条临时人员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用工,保障临时人员合法权益;2.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临时人员工作;3. 加强对临时人员的培训和指导;4. 鼓励临时人员参与公司文化活动。
第三章考核与奖惩第九条公司应建立临时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临时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十条考核内容应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临时人员续聘、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十二条对表现优秀的临时人员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临时人员给予警告或解聘。
第四章解聘与离职第十三条临时人员因合同到期、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应提前通知公司。
第十四条公司与临时人员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报酬和福利。
第十五条临时人员离职后,公司应妥善处理其工作交接,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特别规定第十八条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岗位,临时人员的招聘和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雇佣临时工管理办法
雇佣临时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雇佣临时工的管理,确保工作流程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雇佣临时工的管理,确保工作流程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临时工是指在公司临时雇用的人员,其工作期限、工作内容以及报酬等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临时工是指在公司临时雇用的人员,其工作期限、工作内容以及报酬等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第三条:公司应当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临时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并保证其工作条件的安全与卫生。
:公司应当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临时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并保证其工作条件的安全与卫生。
第四条:录用临时工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公司应当对临时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录用临时工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公司应当对临时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五条:临时工应当按照公司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公司内部信息,不得泄露和利用。
:临时工应当按照公司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公司内部信息,不得泄露和利用。
第六条:公司应当及时支付临时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得拖欠或压低其报酬。
:公司应当及时支付临时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得拖欠或压低其报酬。
第七条: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如有任何意外伤害,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及时给予处理和赔偿。
: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如有任何意外伤害,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及时给予处理和赔偿。
第八条:公司应当根据需要对临时工的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对其工作进行调整和安排。
:公司应当根据需要对临时工的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对其工作进行调整和安排。
第九条:临时工与公司之间如有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提起劳动争议。
:临时工与公司之间如有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提起劳动争议。
第十条:违反本管理办法,公司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时招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单位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临聘人员的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不适用于正式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临聘人员包括短期临时工、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工等。
第四条临聘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维护单位的形象和利益。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五条临聘人员的招聘与录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单位可以通过广告、招聘网站、人才市场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也可以通过内部推荐等方式寻找合适的人选。
第六条录用的临聘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文化程度、业务水平和职业素质,并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
第七条录用的临聘人员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期限、薪酬待遇、福利待遇等事项。
第八条录用的临聘人员可以参加本单位的职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能力。
第九条录用的临聘人员应当接受单位的组织管理和工作安排,服从领导的指挥。
第三章工资和福利第十条临聘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的不同,确定相应的薪酬标准。
第十一条临聘人员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不得拖欠。
第十二条临聘人员根据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享受相应的休息休假。
第十三条临聘人员可以享受单位提供的一些基本福利,例如商业保险、工作餐、交通补贴等。
第十四条临聘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五条临聘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工作。
第十六条临聘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尊重单位的安排,保证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十七条临聘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工。
第十八条临聘人员应当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单位的机密信息。
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办法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临聘人员的管理,保障临聘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聘人员,是指我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批准临时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
第三条临聘人员的管理应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临聘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单位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聘用条件与程序第四条临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2.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4. 年龄、学历等符合岗位要求。
第五条临聘人员聘用程序:1. 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临聘人员需求计划,经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门;2. 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招聘活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等;3.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试工期,试工期一般为一个月;4. 试工期结束后,根据试工表现及工作需要,确定正式聘用人员。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第六条临聘人员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3. 维护单位形象,保守单位秘密;4. 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临聘人员权利:1. 享有与正式职工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2. 享有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3. 享有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4. 享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八条临聘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试用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第九条对考核优秀的临聘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临聘人员,根据情况予以降职、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第十条临聘人员在以下情况下,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2. 情节严重,影响单位声誉;3. 因工作需要,单位调整岗位,临聘人员不能适应;4. 其他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人事规章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
人事规章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临时工,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制定本《人事规章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项目组,涉及到使用临时工的工作。
三、定义1. 临时工:指公司临时聘用的非正式员工,工作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
2. 临时工使用:指公司为满足临时性工作需求而聘用临时工,并对其进行安排和管理的过程。
四、聘用程序1. 部门经理提出临时工需求,并填写《临时工聘用申请表》,包括聘用人数、工作期限、工作内容等信息。
2. 部门经理将《临时工聘用申请表》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3.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审核申请,确定是否同意聘用临时工。
4. 人力资源部门将审核结果通知部门经理,并提供聘用临时工的相关流程和要求。
5. 部门经理根据人力资源部门的要求,进行临时工的招聘、面试和录用工作。
五、临时工管理1. 临时工入职a. 临时工入职前,必须提供身份证明、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书等材料。
b.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临时工的入职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等。
c. 入职后,临时工需参加公司的新员工培训,并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要求。
2. 工作安排a. 部门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临时工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
b. 部门经理应向临时工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确保其理解和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3. 工作监督a. 部门经理负责对临时工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b. 部门经理应定期与临时工进行工作沟通,了解其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
4. 薪酬福利a. 临时工的薪酬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进行计算和发放。
b. 临时工享受公司的相关福利待遇,如带薪年假、节假日福利等。
5. 绩效考核a. 部门经理应按照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对临时工进行定期绩效评估。
b. 根据绩效评估结果,部门经理可以决定是否延长临时工的工作期限或提供其他机会。
六、违纪处理1. 临时工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临聘人员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时聘用(以下简称“临聘”)人员管理,保障临聘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聘人员,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岗位上从事工作,但与公司员工身份不同的人员。
第三条临聘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发展作出贡献。
第四条公司应当尊重和保障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临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培训机会,促进其职业发展。
第二章招聘与选拔第五条临聘人员的招聘与选拔,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能力和素质为主要选拔标准。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临聘人员的招聘与选拔工作,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第七条招聘公告应当明确招聘职位、人数、任职条件、薪资待遇等事项,并通过适当渠道发布。
第八条应聘者应当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条件。
第九条选拔方式可以包括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等,具体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选拔结果应当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公司与临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与薪资福利第十一条临聘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培训、解除和终止合同的条件等。
第十三条临聘人员的薪资待遇,根据公司规定和岗位需求制定,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临聘人员应当参加公司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具体险种和缴费比例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临聘人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十六条临聘人员纳入公司员工管理体系,接受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双重管理。
第十七条所在部门负责临聘人员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和日常考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管理、薪资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八条临聘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023修正版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一、引言本办法旨在规范和管理企业对临时工的使用,保障临时工的权益,提高工作效率。
临时工指雇佣周期不超过3个月的非正式员工。
二、职责分工1. 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责- 负责与外部劳务公司签订临时工服务协议,确保劳务公司提供的临时工符合企业要求。
- 跟踪临时工的劳动合同和相关资料,确保合法合规。
- 编制临时工使用计划,提前安排好临时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2. 各部门的职责- 根据实际需求提出临时工岗位的需求申请,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 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对临时工的入职培训和离职手续进行安排。
- 按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临时工的工作情况和业绩。
三、临时工管理流程1. 临时工招聘- 人力资源部门收集各部门的临时工需求,并与劳务公司进行沟通。
- 劳务公司提供符合需求的临时工候选人名单,并与各部门进行确认。
- 人力资源部门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和录用,在确认录用后与劳务公司签订临时工服务协议。
2. 临时工入职- 人力资源部门组织临时工的入职培训,包括介绍企业的基本情况、工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 为临时工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和工资银行卡等。
3. 临时工管理- 各部门根据安排将临时工分配到相应岗位,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导和培训。
- 临时工的工作时间和考勤管理同正式员工一致,按小时计算工资。
- 临时工在工作期间享受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工作待遇和福利,包括用餐、休息等。
4. 临时工离职- 临时工在用工期满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离职手续。
-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务公司负责将临时工从公司的工资系统中注销。
- 人力资源部门跟踪离职临时工的离职原因,并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四、临时工权益保障- 临时工在用工期间享受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工作待遇,包括工资、用餐、休息等。
- 临时工享有与正式员工一样的职业安全保障,公司要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培训。
- 临时工享有与正式员工一样的工作机会和晋升机会,公司要公平对待临时工的工作表现。
企业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维护临时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临时聘用人员的招聘、使用、考核、待遇、离职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合同管理,保障双方权益。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临时聘用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招聘岗位应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招聘计划,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招聘方式可采用内部推荐、外部招聘、校园招聘等。
第七条临时聘用人员的录用标准应与岗位要求相符,优先录用符合企业价值观、具备相应能力和经验的人员。
第八条临时聘用人员的录用程序如下:1. 人力资源部门发布招聘信息;2. 应聘者提交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3. 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步筛选;4. 对合格者进行面试;5. 人力资源部门与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使用与待遇第九条临时聘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岗位职责,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第十条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企业同岗位正式员工执行,并根据工作表现、业绩等因素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临时聘用人员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企业为临时聘用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十三条企业对临时聘用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临时聘用人员续签合同、晋升、调整待遇的依据。
第十五条临时聘用人员表现优秀,符合晋升条件的,可按照企业相关规定晋升岗位。
第五章离职与解除合同第十六条临时聘用人员因合同到期、企业需要或其他原因离职,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七条临时聘用人员离职前,应完成手头工作,结清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解除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应提前通知,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维护公司及临时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临时聘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劳务派遣工、实习生等。
第二章聘用条件与程序第三条临时聘用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四条临时聘用人员的招聘程序:1. 需求部门提出用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2. 人力资源部门发布招聘信息,组织面试;3.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4. 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相关协议。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五条临时聘用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依法享受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2. 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和活动;3.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六条临时聘用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3.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4. 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
第四章工作与考核第七条临时聘用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公司对临时聘用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
第五章薪酬与福利第九条临时聘用人员的薪酬根据岗位、工作年限、绩效等因素确定。
第十条临时聘用人员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一条临时聘用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 轻微违规,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2. 严重违规,给予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和谐发展。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一、引言临时工是指按照雇佣合同,以临时性、非固定性方式被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
为了规范临时工的使用管理,提高临时工的工作效率和劳动保障,制定本《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
二、聘用程序1. 企事业单位应依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是否需要使用临时工。
在需要使用临时工时,应编制相关聘用计划。
2. 聘用临时工前,应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期限、薪资待遇、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等事项,并与临时工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内容应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工作期限、薪资支付方式以及劳动保障等内容。
3. 聘用临时工应按照程序报批,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聘用。
三、临时工的权益保障1. 临时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资支付标准,工作时间、工休、休假等权益。
企事业单位不得歧视或剥夺临时工的基本劳动权益。
2. 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受到意外伤害或患病时,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医疗待遇和工伤保险权益。
3. 临时工在工作期满后享有相应的劳动合同解除和经济补偿。
四、临时工的管理措施1. 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临时工管理部门,负责临时工的招募、培训、考核和解雇等工作。
2. 临时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场所应与正式员工分开,避免混合工作。
3. 企事业单位应向临时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提高临时工的工作能力和职业发展空间。
4. 对于表现优秀的临时工,企事业单位应优先考虑转岗为正式员工,并提供相应的途径和机会。
五、违约处理1. 临时工在聘用期间存在违约行为的,企事业单位有权依法解雇,并不支付工资待遇。
2. 临时工对企事业单位造成财产损失或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企事业单位的损失。
六、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临时工聘用合同范本2. 临时工工资支付制度3. 临时工安全操作规程4. 临时工培训材料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其中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2. 工伤保险:指工伤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或职业病时的医疗待遇和经济补偿。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临时工的使用和管理,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临时工的定义和适用范围(一)临时工是指用人单位因临时性、季节性或特定工作任务需要,临时聘用的、工作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工作人员。
(二)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临时聘用的工作人员。
三、临时工的聘用原则(一)按需聘用原则。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临时工的聘用岗位和人数。
(二)择优聘用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依法聘用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四、临时工的聘用程序(一)提出用人需求。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填写《临时工用人需求申请表》,注明岗位名称、工作内容、工作期限、人数等,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二)发布招聘信息。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用人需求,通过适当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包括招聘岗位、职责、要求、待遇等。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信息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四)面试与考核。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和考核,重点考察其专业技能、工作经验、工作态度等。
(五)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面试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单位领导审批。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与聘用人员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按照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五、临时工的工作管理(一)工作安排。
临时工应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工作纪律。
临时工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三)工作考核。
用人单位应定期对临时工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发放工资、奖金的依据。
六、临时工的薪酬待遇(一)临时工的薪酬标准根据岗位性质、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临时工的工资按月发放,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临时工聘用制度(优秀范文5篇)
临时工聘用制度(优秀范文5篇)第一篇:临时工聘用制度为了加强局属各单位的临时用工管理,严格用人标准,完善聘用手续,保证职工队伍的纯洁与稳定,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本规定:一、临时用工的原则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经人事政工科考察,区局研究批准,方能聘用临时工,不得利用职务、工作之便,未经区局同意,不得随意聘用临时工。
二、临时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政治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纪受处分经历,身体健康,尽职尽责,服从命令,严格执行地税机关的廉政规定,工作积极肯干,具有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年龄及文化素质要求,热爱地税事业。
原则上应为本市城镇户口,具体录用条件如下:1、录入员(微机操作人员):年龄原则上在30岁以下,品貌端正,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2、车辆驾驶员:年龄原则上在40岁以下,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大型客车驾驶员放宽),保守机密和吃苦耐劳。
3、食堂厨师:年龄原则上55岁以下,有二级以上厨师资格。
4、门卫:年龄在60岁以下,男性,忠厚老实,具备保卫、防盗所必须的身体素质。
5、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年龄原则上在40岁以下。
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三、临时用工聘用程序1、用人单位需要聘用临时工时,应明确聘用岗位所需人员的具体条件,并以书面形式报区局人事政工科。
2、人事政工科经过考察认为确需增加临时工作人员时,提报区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3、用工计划批准后,由人事政工科根据要求和程序实施政审、考察、查体、考试、面试、符合用工条件的,方可录用。
4、对临时用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可继续聘用。
四、临时用工人员的工资待遇1、临时用工的工资,按照统一标准的原则,由区局批准执行,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工资标准。
2、临时工按照有关规定,可享法定的假日。
3、临时工一般不安排加班,确需加班的,必须报分管领导批准,人事政工科备案,同时按有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关于临时工聘用规章制度
关于临时工聘用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管理公司临时工的招聘、培训、待遇与保障等工作,保障公司及临时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招聘程序1. 公告招聘:公司在需要招聘临时工时,应当发布招聘公告,并在公司内部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公示,确保信息透明和公开。
2. 符合条件筛选:招聘部门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筛选,确定招聘人员。
3. 发放聘用函:招聘部门应当及时向被录用的临时工发放聘用函,并告知相关事项和注意事项。
三、培训与考核1. 岗前培训:公司应当为新入职的临时工提供相应的岗前培训,包括公司介绍、工作职责、规章制度等内容。
2. 在职培训: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在职临时工进行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3. 能力评估:公司应当对临时工进行定期的能力评估和考核,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培训计划和提升方向。
四、薪酬待遇1. 薪酬结构: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制定临时工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
2. 薪酬支付: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薪酬发放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支付临时工的薪酬。
3. 薪酬调整:公司应当根据市场情况和个人表现,适时对临时工的薪酬进行调整,确保薪酬水平公平合理。
五、权益保障1. 社会保险:公司应当为符合条件的临时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2. 监督检查: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临时工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3. 报酬与福利:公司应当为临时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人性化的福利待遇,确保其身心健康和工作积极性。
六、违纪处分1. 违纪行为:临时工在工作中如有违纪行为,包括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玩忽职守等,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 处罚程序: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对违纪的临时工进行调查核实,听取其意见并作出处罚决定。
3. 处罚方式:公司可以根据违纪情节轻重,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甚至解雇等方式对违纪的临时工进行处罚。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规范其工作行为,保障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转,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用人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临时聘用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确保其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办法向临时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
第六条临时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间应当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私自泄露。
第七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临时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除合同,不再续聘。
第二章临时聘用人员的权限与义务第八条临时聘用人员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
第九条临时聘用人员有权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作环境、待遇。
第十条临时聘用人员有义务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决定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临时聘用人员有权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培训活动,并根据自身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临时聘用人员档案,包括个人简历、合同、工作评价等。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临时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或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对表现优异的临时聘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给予奖励,并予以鼓励。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临时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等。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临时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向临时聘用人员公示。
以上就是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希望用人单位严格遵守,规范管理,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
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办法
一、总则为规范我单位临聘人员的管理,保障单位与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办法适用于我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批准临时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
三、临聘人员的管理1. 聘用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和实际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4)年龄要求: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2. 聘用程序(1)用工部门提出用人需求,经单位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2)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岗位要求,组织面试、考核,确定拟聘人员。
(3)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3. 考核及管理办法(1)临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表现,可续签劳动合同。
4. 相关待遇(1)临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我单位同等岗位人员执行。
(2)临聘人员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3)临聘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四、请假制度1. 临聘人员请假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 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及病历。
3. 事假:无特殊情况,一次请假不得超过7天。
4. 婚假:3天。
5. 丧假:3天。
6. 休假者应按照审批程序于休假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五、纪律要求1. 临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 临聘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3. 临聘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六、附则1. 本制度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办法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官方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官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时工的招用、使用和管理,保护临时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临时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企事业单位及其附属机构、子公司等全体临时工。
第三条临时工是指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短期、临时性劳动的人员。
临时工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第四条临时工使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不得歧视临时工。
第五条临时工不享受企业员工的全部权益,但应享有一定的工作待遇和保障。
第二章临时工的招用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临时工的招用数量。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公告、招聘网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多种方式发布临时工招聘信息,公开招聘临时工。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为临时工办理社会保险等必要手续。
第三章临时工的使用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临时工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确保临时工的劳动权益。
第十条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不得违反休息休假规定。
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应当为临时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确保临时工的工作环境安全、劳动条件合理。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当为临时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技能。
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不得安排临时工从事高危、高强度、高风险的工作,保护临时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章临时工的管理第十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临时工的管理制度,明确临时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做好临时工的工资发放和劳动报酬核算,确保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临时工的考核制度,评估临时工的工作表现,并及时给予奖励和激励。
第十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临时工的纠纷解决机制,保护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对临时工的满意度调查,了解临时工的工作情况和需求。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企事业单位,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可以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临时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临时工聘用与管理制度一、聘用原则1.按需聘用:根据学校后勤工作的实际需求,确定临时工的岗位和人数。
2.择优录用:选择具备相应工作能力和素质,能够胜任工作任务的人员。
3.合法合规:聘用过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二、聘用流程1.需求提出(1)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后勤管理部门提出临时工聘用申请,说明岗位需求、工作内容、聘用期限等。
2.招聘发布(1)后勤管理部门根据需求,制定招聘信息,通过合适的渠道发布招聘公告。
(2)招聘信息应包括岗位要求、工作待遇、报名方式和时间等。
3.报名与资格审查(1)应聘人员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等。
(2)后勤管理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
4.面试考核(1)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面试,考察其工作经验、专业技能、沟通能力等。
(2)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5.体检与背景调查(1)通知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其提供的信息真实性。
6.录用与签约(1)经体检和背景调查无问题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工作管理1.工作安排(1)临时工到岗后,由所在部门安排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和标准。
(2)根据工作需要,对临时工进行必要的培训。
2.工作考核(1)定期对临时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
(2)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薪酬调整和奖惩的依据。
3.工作纪律(1)临时工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
(2)如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扣发工资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四、薪酬与福利1.薪酬标准(1)根据临时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确定合理的薪酬标准。
(2)薪酬标准应符合当地劳动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财务预算。
2.薪酬支付(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临时工工资,不得拖欠。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范本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本单位临时工的使用和管理,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临时工的定义和范围(一)临时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超过一年,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目的,不具有正式编制的人员。
(二)临时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岗位:季节性用工、临时性项目用工、辅助性岗位用工等。
三、临时工的招聘(一)招聘原则1、按需招聘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招聘临时工的岗位和人数。
2、公平公正原则:招聘过程应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
3、合法合规原则:招聘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招聘程序1、提出用人需求:由各部门根据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临时工用人需求。
2、制定招聘计划: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用人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包括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待遇等。
3、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合适的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如单位网站、招聘网站、人才市场等。
4、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者按照招聘要求报名,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
5、考试或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考试或考核,如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等。
6、录用:根据考试或考核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临时工的劳动合同(一)临时工录用后,应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
(三)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五、临时工的工作安排和管理(一)临时工应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各部门应合理安排临时工的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并对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如有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工作表现不佳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或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六、临时工的劳动报酬(一)临时工的劳动报酬应根据其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作任务等因素确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临时工雇佣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时工的雇佣和管理,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临时工的雇佣、管理和考核。
第三条公司对临时工的雇佣、管理和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临时工的招聘与录用第四条临时工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按照公司岗位需求进行。
第五条临时工的招聘流程如下:1. 发布招聘信息:人力资源部门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招聘网站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2. 简历筛选:人力资源部门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初步确定应聘人员。
3. 面试:人力资源部门组织面试,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
4. 考核与录用:根据面试情况,结合岗位需求,确定录用人员。
第六条临时工录用后,人力资源部门应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临时工的岗位职责第七条临时工应根据岗位要求,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 积极配合部门主管和同事的工作。
4. 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安全。
5. 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八条临时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工作。
第四章临时工的考勤管理第九条临时工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第十条临时工的考勤方式如下:1. 面签考勤:临时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工作场所,进行签到。
2. 网络考勤:通过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考勤。
第十一条临时工如有请假、迟到、早退等情况,需按照公司规定办理手续。
第五章临时工的薪酬与福利第十二条临时工的薪酬根据岗位要求和公司规定确定。
第十三条临时工的薪酬支付方式如下:1. 按月支付:每月固定日期支付上月工资。
2. 按项目支付: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支付相应报酬。
第十四条临时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第六章临时工的离职管理第十五条临时工离职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六条临时工离职手续如下:1. 交接工作:离职前需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的招聘、使用、管理和解聘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利益与员工权益的平衡。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临时聘用人员的招聘应按照公司人力资源规划进行,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招聘计划和岗位。
第五条临时聘用人员的招聘程序包括:1. 发布招聘信息;2. 简历筛选;3. 面试;4. 体检;5. 背景调查;6. 录用决定。
第六条临时聘用人员的录用标准应与岗位要求相符,确保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使用与管理第七条临时聘用人员的岗位应明确职责和工作标准,确保其工作内容与公司需求相匹配。
第八条临时聘用人员应接受公司提供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临时聘用人员的考核制度,定期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第十条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应根据其岗位、工作表现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临时聘用人员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
第四章解聘与终止第十二条临时聘用人员的合同到期后,如需续签,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办理续签手续。
第十三条临时聘用人员在以下情况下,公司有权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1.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 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3. 因公司经营需要调整岗位或人员;4. 临时聘用人员主动提出离职。
第十四条临时聘用人员因合同到期或公司原因终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制度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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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华丰盛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临时工聘用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临时工的聘用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临时工,是指公司正式编制之外,各部门聘用的所有协议制用工。
第三条行政部为全公司临时用工的统一管理部门,各用工部门负责所属临时工的工作安排、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公司严格控制临时工人数,并按照“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核定各部门临时用工编制。
第五条严格执行《临时工劳动协议书》签订的劳动期限,工作期满自行解聘。
期满后继续留用者,应重新签订《临时用工劳动协议书》。
未经批准,不得延长使用期限,对不胜任工作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应予以辞退。
第六条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临时用工的报酬一般实行日工资制。
个人养老保险含在工资内由本人在当地养老保险局缴纳。
第七条本公司临时用工主要通过各级院校、人才和劳务市场及推荐介绍等渠道招录。
第八条录用基本条件
1、录用人员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男工满45周岁,女工满40周岁不再录用。
2、政治思想可靠,无不良纪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能胜任本职工作,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3、从事技术工种的驾驶员、微机录入员、电工、水暖工、锅炉工、厨师等需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精通专业知识,有熟练的专业技术。
4、本岗位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临时用工的补充
1、用工部门提出用人申请,经用工部门主管和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后报行政部审查批准。
2、各部门提出临时用工申请时,应提供明确的岗位名称、工作职责、用工数量以及适合本岗位人员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等招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需在申请中注明。
第十条临时工录用程序
1、行政部根据岗位和用工部门的要求,按照1:1.2的比例初选应聘人员。
2、由行政部和用工部门共同安排应聘人员面试。
非技术岗位面试通过即可安排岗前培训;技术岗位的人员面试通过后还要参加有关笔试考试。
3、安排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根据岗位的不同要求,由行政部及用工部门共同进行。
4、录用人员进入试用期。
5、试用期满,用工部门向行政部提交试用期鉴定报告,提出聘
用意见。
第十一条正式录用的临时工需填报的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2份;交验相关学历、专业资格证书。
2、与公司签订正式录用合同(一式两份)。
3、填写员工资料表,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第十二条临时工工资标准
临时工被录用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报酬按300元/月领取,试用合格第二个月起执行正常工资。
第十三条除国家法定节假日10天可记加班外,日常工作中延长工作时间的安排倒休,原则上不记加班。
特殊情况需加班,由所在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并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随考勤每月底前按时上报行政部。
无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加班,不予核发工资。
第十四条合同的续签和终止
续签合同或解聘合同由用工部门经理提出意见,本人持原始协议书到行政部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二○○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