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药采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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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药采收原则
中药材生药的采收季节对保证中药材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应广泛引起中医中药界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对保护和扩大药源具有重要意义。
现在在野生资源日益匮乏的今天,我们更要注意中药材的采收季节对保证中药材质量的重要性。由于中药材质量鉴定主要有基源鉴定,形状鉴定,显微鉴定,理化鉴定几部分组成。
要全面鉴定比较费时。而中药材生药在采收时把关可以减少中药材的浪费,有效保护野生资源的发展。
野生中药材在不同生长发育阶段其有效成份含量不同,同时受气候,产地,土壤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产收时既要考虑到产量,又要注意有效成分的含量,以期获得高产优质的药材。所以我们在采收时要掌握一些原则。
1.根和根茎类宜在植物生长停止,花叶萎谢的休眠期,或在初春发芽前采集。但也有例外,如柴胡、明党,在春天采较好,人参、太子参则在夏季采为好,延胡在立夏后地上部分枯萎,多在谷雨和立夏之间采挖。
2.叶和全草类宜在植物生长最旺盛时,或花蕾将开放时,或花盛开而果实,种子尚未成熟时采收。但桑叶需经霜降后采收,枇杷叶须落地后收集。
3.树皮和根皮树皮多在春夏之交采收,易于剥离。根皮多在秋季采收。树皮和根皮的采收,容易损害植物生长,应注意采收方法,特别不宜环剥。
4.花类一般在花刚开放时采收。有些宜于花蕾期采收,如槐米、金银花、丁香等;但除虫菊宜在花蕾半开放时采收,红花宜在花冠由黄变橙红时采收。
5.果实和种子类果实宜在已成熟或将成熟时采收,少数用未成熟的果实,如枳实。种子类应在完全成熟后采收。
6.菌、藻类、孢粉类采收情况不一,如茯苓在立秋后采收质量较好,马勃宜在子实体刚成熟期采收,过迟则孢子飞散。
7.动物类昆虫类必须掌握其孵化发育活动季节,如桑螵蛸在三月收集,过时则虫卵孵化成虫影响药效。如鹿茸须在清明后适时采收,过时则角化。
以上原则是我国劳动人民长期积累的经验。在采收时要按照以上原则进行采收要注意保护野生资源 ,计划采药,合理采挖,凡用地上部分者要留根,凡用地下部分者要采大留小,采密留稀,合理轮采,才能有效保证药材质量。
目前,一些收购商,药农为了利益不讲究采收季节,乱收,乱挖现象比较严重,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同时也希望国家加大这方面的管理,健全机制,使乱采乱收的现象得到有效遏止,为保证中药材的质量进一步提高做保障,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