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一起来学习广东最低工资标准

一起来学习广东最低工资标准广东省是中国经济发展最为繁荣的地区之一,拥有众多的制造业和服务业。
作为一个经济发达地区,广东省也实行了相对较高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广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等因素进行调整。
广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实行了不同档次的划分,根据劳动者所在地区、行业以及职位不同,最低工资标准也各不相同。
首先,广东省将全省划分为11个最低工资标准地区,包括深圳、广州、珠海、汕头、韶关、佛山、江门、湛江、茂名、肇庆和惠州。
其中,深圳、广州、珠海作为经济发达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相对较高。
按照广东省规定,广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一档、二档和三档。
一档是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档次,二档和三档则是在一档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提高。
具体来说,广东省各地的一档最低工资标准普遍在每小时20元到30元之间,月度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到3000元之间。
二档最低工资标准相比一档会有一定幅度的提高,三档则是相对更高的标准。
此外,广东省还规定了一些特定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比如餐饮、保洁、保姆、针纺、家庭服务、煤炭等行业都有单独的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省实施较高的最低工资标准,对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和工作条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是也有一些争议,认为最低工资标准仍然无法满足很多劳动者的实际生活需要。
面对这个问题,广东省积极采取了一些措施,进一步加强了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和监管。
比如,《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地进行定期调整,并设立了监督检查机构,加大对违法用工单位的处罚力度。
总之,广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等因素确定的,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作为一个经济发达地区,广东省实施相对较高的最低工资标准,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管理。
对于广东省的劳动者来说,了解和学习最低工资标准的政策规定,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提高劳动报酬和生活水平。
广东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1998年度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作调整的通知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1998年度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作调整的通知》(粤办函[199 8]631号)转发给你们。
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物价指数和就业等实际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仍按每月380元标准执行。
需要调整类别的各县级市,可在省政府颁布的七类标准中选定。
并报市劳动备案。
关于1998年度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作调整的通知粤办函[1998]63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粤府[1994]100号)的规定和我省经济发展、物价和就业实际情况,省人民政府决定我省1998年度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作调整,即仍按1996年省人民政府颁布的七类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八年十月五日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02]3 81号),现就调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自2003年1月1日起,本市企业(不含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执行省一类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450元/月调整为510元/月。
以此计算,每个工作日最低工资标准为24.38元;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3.05元。
二、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辖区企业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上述区、县级市根据本地区实际,从省政府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中选定一个标准,由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执行,同时抄送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2004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04]301号)精神,决定对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2017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2017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8日称,从2015年5月1日起,广东(不包括深圳)企业职工最低工资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新标准正式执行。
据介绍,新调整后的广州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人民币(下同)/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珠海最低工资标准为1650元 /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5.8元/小时。
佛山、东莞、中山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
广东省人社厅要求各类用人单位严格落实最低工资规定,完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招用和留住企业发展所需人才。
同时,希望广大劳动者监督企业落实规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广东省人社厅表示,将在新标准开始施行后,开展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新标准。
目前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在广东全省最高。
据悉,今年3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20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8.5元/小时。
附表:2015年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适用区域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月标准小时标准深圳2030元18.5元广州1895元18.3元珠海165015.8元元佛山、东莞、中山1510元14.4元汕头、惠州、江门、肇庆1350元13.3元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1210元12元1.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20172.2017广州最低工资标准一览3.广东省2016年、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不上调4.2017佛山最低工资标准5.广东省病假工资规定20176.2017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7.2017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一览8.2017公务员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9.2017深圳最低工资标准10.2017公务员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
深圳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深人社规〔2013〕14号
2015年3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
2030
93.33
11.67
17.50
23.33
35.00
18.5
深人社规〔2015〕4号
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
2130
97.93
12.24
18.36
24.48
36.72
19.5
深人社规〔2017〕5号
2018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200
101.15
12.64
18.97
25.29
37.93
20.3
深人社规〔2018〕11号
2022年1月1日起
2360
108.51
13.56
20.34
27.13
40.69
22.2
深人社规〔2021〕8号
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
1100
50.57
6.32
9.48
12.64
18.96
9.8
深人社规〔2010〕10号
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
1320
60.69
7.59
11.39
15.18
22.77
11.7
深人社规〔2011〕5号
2012年2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
1500
深圳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时间段
月薪(元)
日薪(元)
时薪(元)
延长正常工作时间
(元/小时)
休息日
(元/小时)
法定节假日
(元/小时)
非全日制
(元/小时)
文件依据
广州市历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1994-2023)

广州市历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1994-2023)1994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50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300元1995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55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350元1996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60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400元1997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65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450元1998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70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500元1999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75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550元2000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80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600元2001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90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650元2002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1,00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700元2003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1,10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750元2004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1,20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800元2005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1,30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850元2006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1,41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950元2007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1,50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1,000元2008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1,60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1,050元2009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1,71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1,150元2010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1,71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1,200元2011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1,55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1,200元2012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1,60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1,230元2013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1,71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1,290元2014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1,81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1,330元2015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1,81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1,410元2016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1,90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1,530元2017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2,02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1,620元2018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2,13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1,710元2019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2,32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1,820元2020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2,48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1,900元2021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2,59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1,970元2022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2,73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2,040元2023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每月人民币2,880元- 最低生活费:每月人民币2,110元。
广东省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14

广东省各地区最低工资标
准2014
第一类地区是广州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小时工资为15元;
第二类地区,佛山、东莞、中山三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小时工资为12.5元;
珠海市在省标准的基础上自行提高到月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小时工资标准13.2元;
第三类地区除原来的汕头、惠州、江门三市外,增加了肇庆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30元,小时工资为11.1元;
第四类地区包括余下的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十一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10元,小时工资为10元。
2019年广东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2019年广东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1、广州市
标准为1895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
2、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
标准为151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其中珠海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调到1650元/月、15.8元/小时;
3、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
标准为135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
4、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一市
标准121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
二、最低工资不包含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
津贴。
3、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1 / 1。
东莞最新历年最低工资标准及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东莞最新历年最低工资标准及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历年最低工资标准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每人每月450元2005年3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每人每月574元,非全日制工每小时3.91元2006年9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东莞市最低工资调整为每人每月690元,非全日制工(钟点工)最低工资标准为4.86元/小时2008年4月1日起至今东莞最低工资为77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4.43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4元/小时2010年5月1日起至今东莞最低工资为92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5.22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8.8元/小时2011年3月1日起至今东莞最低工资为110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6.32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0.5元/小时2013年5月1日起至今东莞最低工资为131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7.53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2.5元/小时二、历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2008年2008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13523元,即月平均工资为1126.92元;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9516元,即月平均工资为3293.00元。
2007年2007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12372元,其中,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5284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2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606元。
2006年2006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11469元,其中,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1135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32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661元2005年2005年全市非农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10639元,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8253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82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842元,2004年2004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9851元,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532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2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083元,2003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9341元。
2017-2018年东莞月最低工资标准

2017-2018年东莞月最低工资标准《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2018年东莞月最低工资标准,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2018年东莞月最低工资标准如下今年5月1日起,东莞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提高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调整中,东莞仍分类为第二类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
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
对比目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提高了200元。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上次调整标准时间为2013年5月1日,2013年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中,东莞为131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
考虑到2年未调整,本次调整平均增幅为19%,仍保持四类标准。
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照《最低工资规定》的比重法、恩格尔系数法、国际平均工资比例法等方法,结合2015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情况,先后多次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意见,多次修改论证完善,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讨论一致通过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批准,由省政府审定颁布。
调整后我省最低工资水平总体居于全国前列。
同时,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本次调整设置了2个多月的缓冲期,便于企业调整生产经营成本预算。
记者粗略统计,进入2015年来,先后有湖南、海南、西藏、天津、深圳、北京等6个地区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深圳提高到203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首次超过两千元大关,成为目前全国最高的地区。
扩展阅读《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今日起执行日前,《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并从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广东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省作为中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其工资标准一直备受关注。
广东历年最低
工资标准的调整,直接关系到广东省的劳动者生活水平和社会稳定。
以下将对广东历年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回顾和分析。
2011年,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不同地区,一般为800元至1100元不等。
而在2012年,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出现了明显提高,达到了1000元至1400元不等。
这一调整受到了广大劳动者的欢迎,也为广东省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随着时间的推移,2015年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再次上调,达到了1500元至2000元不等。
这一举措再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一方面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另一方面也对企业经营提出了新的挑战。
然而,广东省的经济实力也为这一调整提供了有力支持。
到了2018年,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上调,达到了1900元至2500元不等。
这一调整再次引发了广泛的讨论,一方面是对劳动者生活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也对企业经营带来了一定压力。
然而,广东省的经济发展势头依然强劲,为这一调整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总的来看,广东历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都是在综合考虑劳动者权益和经济发
展的基础上进行的。
这些调整不仅是对劳动者生活水平的保障,也是对广东省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持。
在未来,广东省将继续秉持科学合理的原则,不断完善最低工资标准,促进劳动者和企业共同发展,推动广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22年广东省各区最低工资标准

2022年⼴东省各区最低⼯资标准
如果在⼴东省⼯作在当地能够享受到的最低⼯作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2022年⼴东省各区最低⼯资标准
1、⼴东省现⾏最低⼯资标准分为四类。
2、⼀类地区⼴州为2300元/⽉、深圳为2360元/⽉,对应的⾮全⽇制职⼯⼩时最低⼯资标准为22.2元/⼩时;
3、⼆类地区珠海、佛⼭、东莞、中⼭为1900元/⽉,对应的⾮全⽇制职⼯⼩时最低⼯资标准为18.1元/⼩时;
4、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为1720元/⽉,对应的⾮全⽇制职⼯⼩时最低⼯资标准为17.0元/⼩时;
5、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为1620元/⽉,对应的⾮全⽇制职⼯⼩时最低⼯资标准为16.1元/⼩时。
⼆、实⾏计件⼯资或提成⼯资等⼯资形式如何落实最低⼯资标准
实⾏计件⼯资的,⽤⼈单位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并予以公布;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7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实⾏计件⼯资或提成⼯资等⼯资形式的⽤⼈单位,在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基础上,其⽀付劳动者的⼯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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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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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1998年度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作调整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1998年度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作调整的通知》(粤办函[199 8]631号)转发给你们。
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物价指数和就业等实际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仍按每月380元标准执行。
需要调整类别的各县级市,可在省政府颁布的七类标准中选定。
并报市劳动备案。
关于1998年度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作调整的通知
粤办函[1998]63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粤府[1994]100号)的规定和我省经济发展、物价和就业实际情况,省人民政府决定我省1998年度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作调整,即仍按1996年省人民政府颁布的七类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八年十月五日
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02]3 81号),现就调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自2003年1月1日起,本市企业(不含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执行省一类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450元/月调整为510元/月。
以此计算,每个工作日最低工资标准为24.38元;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3.05元。
二、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辖区企业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上述区、县级市根据本地区实际,从省政府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中选定一个标准,由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执行,同时抄送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2004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04]301号)精神,决定对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外,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省一类标准执行,从510元/月调整为684元/月。
二、番禺区、花都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省二类标准执行,从450元/月调整为574元/月。
三、增城市、从化市原则上按原执行的类别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个别困难地区需要调低类别执行的,须报市政府批准。
四、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4年12月1日起执行。
关于调整我省2006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以及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为充分发挥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作用,提高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决定对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9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标准和适用地区见附件,深圳市按《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执行)。
市辖县以及县级市经济发展水平与市区差异较大的,可以执行低一类标准。
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三、各地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加强检查监督,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附件
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表
类别最低工资标准适用地区
月标准(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元/小时)
一类780 4.66 广州
二类690 4.12 珠海、佛山、东莞、
中山
三类600 3.59 汕头、惠州、江门四类500 2.99 韶关、河源、梅州、
汕尾、阳江、湛江、
茂名、肇庆、清远、
潮州、揭阳、云浮五类450 2.69 部分县
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作用,提高低收入职工收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决定从2008年4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标准和适用地区见附件。
各地级以上市原则上应统一执行省确定的标准(深圳市按《深圳特区最低工资条例》执行),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标准,但不得下调标准。
个别市辖县以及县级市经济发展水平与市区差异较大的,可以执行低一类标准。
各地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并加强宣传和检查监督,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附件: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表
附件
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类别月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地区
月标准折算的小
时标准
一类 860 4.94 8.3 广州
二类 770 4.43 7.4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