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_规章制度_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和规范中心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宣传我国事业的快速发展及所取得的重大科技创新,提高“秘书工作”*业务的辐射性和社会认知度,维护“秘书工作”*新闻宣传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中心新闻宣传工作是指以中心名义,通过新闻媒体对外进行宣传报道的活动。
新闻宣传工作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与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局的指导思想保持一致。
第二条中心的新闻宣传工作由中心党委统一领导,各处、研究室分工管理,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
第三条中心的新闻宣传工作包括以下主要范围和内容:(一)国家地方、**局领导视察检查中心,或参与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以及有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
(二)中心贯彻落实重要思想的实践活动,以及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
(三)全国海洋环境保护、监测及海域使用技术支撑等业务重大调整和重大措施的出台、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领导的重要讲话、重大科研成果及重要文章等信息的对外发布。
(四)“秘书工作”*重大改革举措、建设成就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
第四条对新闻媒体采访中心领导或者向领导约稿,由办公室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经中心主要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
采访内容需经办公室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或者由被采访领导委托相关人员审核后方可登载。
第五条中心重大会议的新闻报道工作。
(一)办公室根据会议主题和中心领导要求,拟定新闻报道方案,经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办公室负责协调记者与会进行采访报道。
(三)办公室或相关部门负责草拟新闻通稿,有关参考资料由承办会议的部门协助提供。
第六条中心新闻宣传工作要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确保真实性和权威性,不得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对未经批准擅自接受媒体采访、发表文章或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中心对外发布信息的审核由办公室负责。
第八条中心设立新闻工作负责人,其主要职责:(一)负责提出新闻宣传工作的思路和办法。
公司新闻宣传管理办法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新闻宣传工作职责,建立公司新闻宣传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促进公司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新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和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部门工作职责第四条办公室是公司政务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计划;(二)负责公司网站、内刊、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三)负责公司新闻宣传员队伍的组织和培训;(四)负责公司对外新闻发布、媒体采访接待和其他对外宣传工作;(五)负责公司新闻宣传资料库的建设和管理;(六)负责公司新闻宣传经费和器材的管理。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是公司党务宣传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党务宣传工作计划;(二)负责公司长沙基地宣传橱窗的出刊和管理;(三)负责对外党务宣传工作;(四)负责党务宣传经费和器材的管理。
第六条公司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应明确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配备专(兼)职宣传员,制定和组织实施部门新闻宣传工作计划,鼓励和动员每位员工积极参与新闻宣传工作。
第七条宣传员的主要职责:1、具体承担本单位和部门新闻宣传稿件组织报送工作;2、具体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单位和部门新闻宣传工作资料库;3、协助参与公司网站、等宣传载体采编、建设、维护。
第三章宣传稿件的采访与报送第八条新闻宣传稿件的采访要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实时反映公司在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和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工作动态和情况。
稿件内容要真实、数字要准确、主题要鲜明、文字要简练。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和部门都要积极提供新闻采访线索,支持和配合新闻采访报道活动。
新闻宣传采访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采访纪律,对采访获得的相关信息未经采访对象同意,不得散播。
第十条为确保公司网站和内刊等宣传载体信息得到及时更新,公司办公室每月至少完成8篇新闻宣传稿件的采访和报送任务;公司其他部门和单位每月至少完成4篇新闻宣传稿件或工作动态消息采访和报送任务。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起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巴东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新闻宣传工作, 实现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 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服务, 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巴东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新闻宣传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 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 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 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 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条巴东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新闻宣传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新闻出版管理、广播影视管理、互连网管理有关规定和学校的保密规定, 严防失实报道和泄密事件发生。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巴东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各部门。
第二章新闻宣传管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第五条巴东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包括以下主要范围和内容:(一)国家、省、州、县领导同志参加我校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 视察检查我校, 以及有关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
(二)学校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
(三)学校落实各级关于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精神的宣传报道。
(四)学校出台的重要政策、规章、重大措施和学校工作运行中的重要信息的对外发布。
(五)学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重要观点、文章的宣传报道。
(六)学校教学科研、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成就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
(七)对校内各部门新闻报道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八)对学校网站等校内新闻媒体的管理与指导。
第三章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与领导第六条巴东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新闻宣传工作归口行政办公室管理, 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相关部门及人员配合。
第七条学校成立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校校长任组长, 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 副校长及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 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负责全校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新闻宣传工作,实现财政新闻宣传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促进新闻宣传工作更好地为财政工作服务,根据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上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原则:紧紧围绕和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及时、准确、稳妥、积极地运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财政政策以及财政改革与发展情况,准确把握舆情,积极引导舆论,更好地争取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为财政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四条财政新闻宣传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各处室、各单位既要注意内外有别,严肃新闻宣传工作纪律,又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尊重新闻规律,有效利用新闻资源,共同打造高效、透明、良好的财政部门形象。
第二章新闻宣传内容及形式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财政新闻宣传是指以我局或我局行政职务名义通过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或信息披露的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二)党和国家关于财政工作的重大决定和改革措施的宣传报道;(三)财政部门出台的重要政策、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宣传报道;(四)财政工作的进展情况、改革成果、重大成就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五)财政部门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六)对媒体、公众关注的财政热点、敏感问题权威信息的发布;(七)其他财政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的发布。
第六条新闻宣传的主要形式:(一)邀请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二)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记者招待会;(三)召开有新闻记者参加的专题研讨会;(四)邀请新闻单位记者召开座谈会;(五)向新闻媒体提供通稿;(六)其它新闻宣传形式。
第三章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第七条按照洪府厅发[2007]161号有关规定局里设立新闻发言人,一般由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宣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宣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7.29•【文号】保监发[2005]66号•【施行日期】2005.07.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宣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05]66号)各保监局,机关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保监会新闻宣传工作,增强新闻宣传的主动性和规范性,为保险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有关规定,我会制定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宣传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保监会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认真熟悉和掌握我会新闻宣传的有关程序和规定,使我会的新闻宣传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二、各保监局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局切实可行的新闻宣传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推动和监督作用,努力使新闻宣传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三、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办公厅反馈,以利于今后修改和完善。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九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宣传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和规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新闻宣传工作,增强保监会系统工作人员在新闻宣传工作中的自我约束意识,为保监会依法高效履行监管职责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国家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新闻宣传工作,是指保监会系统及其工作人员为使社会公众了解保险监管法规、方针、政策、业务及其他有关事项所从事的各类新闻发布、采访和报道活动。
第三条新闻宣传必须及时主动,把握准确,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利于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有利于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实现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标准化,使宣传工作更好地为企业改革和开展效劳,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新闻宣传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服从和效劳于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的方针,以正面宣传为主,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那么。
第二章新闻宣传管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第三条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包括以下主要范围和内容:〔一〕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活动,以及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二〕企业出台的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以及落实这些决策和规章制度的具体措施。
〔三〕企业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成就和典型经验、生产经营的重要情况以及重大工程中标、进展、开通及交付运营情况。
〔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及工会、共青团工作重要情况及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
第三章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与领导第四条新闻宣传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党群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成立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能如下:〔一〕负责企业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定期研究企业对外宣传工作,提出对外宣传的工作思路和根本目标,下达对外宣传报道任务。
〔三〕结合企业重大改革开展举措、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研究和制定新闻宣传工作方案。
〔四〕组织、管理对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沟通和宣传报道工作。
〔五〕定期总结新闻宣传工作,给予评价和表彰。
第六条建立新闻宣传报道员队伍,由各基层党支部负责选拔,党群工作部颁发聘书。
党群工作部将在每年适当时机,举办通讯报道员、摄影爱好者学习培训班,聘请有关领导、专家、记者讲授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方法、根本写作技巧和不同文体相关根底知识,以及摄影方面的有关内容。
通讯报道员队伍是企业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力量,各单位必须对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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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观赏15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1
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对内、对外宣传工作,积极、客观、准确地宣传公司改革和发展的成就,塑造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扩大公司的知名度,服务公司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3 职责
党群工作部负责制订和修订本制度,并指导、监督相关人员执行本制度。
4 总则
4.1 宣传报道工作要紧紧围绕公司党政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大力宣传我公司各项改革、发展、建设的成就,发挥舆论引导人、鼓舞人的作用。
4.2 公司的宣传阵地对内以公司简报、广播站、网站为主,对外以乌海能源公司报、乌海能源公司网站、神华能源、华夏能源报、各大报纸、网站为主,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以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不断提高编播出版水平,自觉接受党委的指导。
4.3 各部门、单位的二级网站、所辖宣传栏、展板等宣传载体由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使用管理,并负有相应的领导责任。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规范化管理提升后的新闻宣传力度,建立高效的宣传机制,合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和集团公司网站平台,营造有利于集团公司发展的舆论氛围,提升社会知名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新闻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宣传工作作为凝心聚力、树立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创新、稳定、鼓劲、正面的宣传方针,遵循规范程序、尊重事实、正确引导、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集团公司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期各个方面的新动态、新举措、新经验和新问题,把握好、发挥好、引导好舆论导向,弘扬企业文化,展示员工风采和精神面貌,传递集团公司发展动态,服务好集团公司的奋斗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宣传平台新闻宣传工作归口部室为集团公司综合服务部。
集团公司所属各部室和各子公司、项目部办公室为新闻宣传工作的实施单位。
集团公司的宣传载体以网站为主,包括各项目部对应业主的网站、宣传栏(墙)等宣传媒体。
三、综合服务部宣传工作职责1、负责网站的策划、建设、维护和信息的选送上传。
2、负责收集、整理集团公司所属各部室和各子公司、项目部上报的信息简报,并进行把关。
3、根据集团公司的工作重点及部署,及时提出新闻信息稿件的报送要点。
4、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的考核。
四、通讯员管理及职责集团公司所属各子公司、项目部办公室主任与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同时担任通讯员。
通讯员职责:1、热爱本职工作,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恪守新闻宣传工作职业道德和有关规定。
2、熟悉本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能够对新闻宣传稿件从政策、业务、文字三个方面进行严格把关。
3、及时发现了解收集整理新闻线索,从中提取有价值的素材,积极撰写和及时报送新闻稿件。
4、发掘本单位鼓舞广大员工的热点、亮点信息,让员工共享,多吹积极向上之风,多吹团结奋进之风,多吹克难拼搏之风,多吹科学发展之风,多吹忠诚奉献之风,多吹和谐共融之风。
司法部新闻宣传工作暂行办法
司法部新闻宣传工作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1.12.29•【文号】司发通[2001]122号•【施行日期】2001.12.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司法部新闻宣传工作暂行办法(2001年12月29日司发通[2001]122号)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对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司法部机关新闻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司法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部机关新闻宣传工作。
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部党组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部署,确定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安排各阶段新闻宣传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部长担任,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为办公厅新闻办公室。
二、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
由新闻办公室负责,其职责:(1)根据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在办公厅的具体领导下,拟订司法部年度和专项新闻宣传工作计划;(2)组织新闻发布工作;(3)具体负责新闻宣传的日常工作;(4)负责与新闻媒体联系沟通,组织宣传报道;(5)协调部机关各司局宣传工作;(6)联系、协调司法行政系统的新闻宣传事宜。
三、实行司法部新闻发言人制度。
部新闻发言人由办公厅主任担任。
根据部领导指示和工作需要,部新闻发言人代表司法部统一对外发布司法行政工作中重要新闻事项,以及对外表态口径,回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四、围绕司法行政的工作重点开展新闻宣传。
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新闻纪律,加强新闻宣传工作中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制度。
五、认真组织新闻宣传策划工作。
部机关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应在每年年底前制定出下一年度的宣传工作要点,提出宣传报道的任务、要求,经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办公厅会同有关司局、单位实施。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博湖县改革和发展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以及博湖县行业的中心工作;必须坚持团结、稳定、鼓劲,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导向,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条在博湖县新闻宣传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新闻出版和博湖县的保密规定,统一宣传口径,严防发生泄密事件。
第四条博湖县宣传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工作,应严格审批制度,加强统一管理。
第五条根据博湖县三定方案,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归口管理。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博湖县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党委(工委)、各部门和县属企事业单位新闻宣传管理工作。
第二章新闻发布会第七条凡对博湖县事业的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情况和事件,需及时向国内外介绍的,可举办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
主要内容: (一)国家颁布的有关博湖县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博湖县颁布的重要部门规章和重要行业技术标准; (三)博湖县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及成就; (四)局级以上评定的最新博湖县科技成果; (五)其他有必要发布的内容。
第八条新闻发布全的审批程序: (一)有关部门一般应在新闻发布会前15日向县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拟发布内容的有关材料; (二)县委宣传部根据发布会的内容,拟定举办新闻发布会的计划,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登记备案。
第九条新闻发布会由两办及县委宣传部领导主持。
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有关领导负责介绍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第十条新闻发布会涉及对外宣传,需邀请对外新闻机构的记者参加的,由县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并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县属企事业单位如举办新闻发布会,必须在举办日期15日前报县政办审核,持审核批准的批件提前7日到县委宣传部办理登记手续,批准后可自行组织。
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与适用范围1.1本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的新闻宣传工作,提升公司形象和知名度,推动公司的发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与新闻宣传相关的工作人员和部门。
第二条:新闻宣传工作职责2.1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撰写新闻稿件、策划和组织公关活动、维护与外界媒体的关系、制作宣传材料等。
2.2不同的部门和岗位在新闻宣传工作中有着不同的职责和任务,但都应以公司利益为重,做到真实、客观、及时地传递信息。
第三条:新闻宣传工作流程3.1新闻宣传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3.1.1信息收集和筛选:新闻宣传工作人员需及时收集公司相关信息,并经过筛选和核实。
3.1.2撰写新闻稿件:新闻稿件的撰写应准确、简明、富有吸引力,以满足读者的信息需求。
3.1.4发布和推广:新闻稿件根据不同的媒体渠道进行发布和推广,以实现最大的宣传效果。
3.1.5监测和反馈:对发布的新闻宣传进行监测和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
第四条:内部与外部沟通4.1在进行新闻宣传工作中,各部门和岗位之间应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协作,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宣传效果的最大化。
第五条:宣传材料制作5.1宣传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文化手册、产品介绍册、宣传视频等。
5.2宣传材料的制作应符合公司形象和风格,采用专业的设计和制作方式,确保质量和效果。
第六条:宣传活动的组织与管理6.1宣传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应提前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准备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6.2在活动中,宣传工作人员应督促和引导参与者遵守宣传工作安排,维护活动的秩序和形象。
6.3活动后应进行评估和总结,以改进宣传工作和提高活动效果。
第七条:信息安全与保密7.1在新闻宣传工作中,公司的敏感信息和商业机密应严格保密,对外发布的信息应经过审核和授权。
7.2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应具备保密意识,并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第八条:违规与处理8.1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辞退等。
2024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2024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提升学院形象,宣传学院成果,培养优秀人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是指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向内外界传递学院的最新消息和优秀成果,展示学院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学术研究成果,推广学院的品牌形象和文化内涵。
第三条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党的领导下,正确舆论导向,客观、真实、全面、及时地宣传学院的情况,有效地传播学院的声音。
第四条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学院党委宣传部,具体承担学院新闻宣传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维护学院的利益和声誉,做好舆论引导和风险防控工作。
第二章新闻宣传工作的内容和形式第六条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学院的学术成果、教学科研信息、师资力量、学生活动、校友动态等。
第七条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形式可以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阅读及传统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
第八条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当注重多元性和创新性,采用多种形式和手段进行宣传,如图片、视频、专题报道、采访等方式。
第九条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当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和学院的商业机密,不得损害任何个人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第十条学院党委宣传部是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主要组织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学院新闻宣传工作。
第十一条学院党委宣传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制定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年度计划和方案,组织策划新闻宣传活动,组织编辑发布学院新闻稿件,管理学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更新和维护,组织开展对外宣传活动等。
第十二条学院各部门和院系均应负有推动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建立健全本部门或院系的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和工作团队,配合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开展。
第四章监督和评估第十三条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由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定期对学院新闻宣传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新闻宣传管理工作办法
新闻宣传管理工作办法为了做好新闻宣传管理工作,提高新闻宣传质量,我们制定了本“新闻宣传管理工作办法”。
一、宣传工作目标宣传工作的最终目标是传递党和政府的声音,向社会广大群众传递正确、及时、完整的信息,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支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宣传工作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要尊重事实,真实、准确、客观地报道事件,传递正能量,不夸大、不缩小。
2. 以人为本原则:宣传工作以服务大众为最高宗旨,将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中,关注社会民生,讲好群众身边的感人故事,为群众发声。
3. 统一领导原则:宣传部门要听从领导布置,协调内外宣传,落实帮助社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做好信访工作,减少恶性事件。
4. 民主原则:要尊重人民民主,通过舆论监督,及时纠正谣言、不良信息,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形成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氛围。
三、宣传部门职责1. 举办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广大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中央、省委、市委工作方针、政策。
2. 组织出版社会稳定宣传材料,编印、发放宣传资料,及时报道和宣传有关重要活动、突发事件,尽快向社会公开真相,有效遏制谣言、不实信息扩散。
3. 做好涉及农村、城市的安全稳定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宣传生产、生活安全知识和常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着力预防事故风险。
4. 做好涉及社会治安领域的宣传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宣传维权知识,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维护社会稳定。
5.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职能作用,做好各类新闻报道和宣传,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平台,力争把每一条消息、每一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四、宣传工作人员素质1.纪律素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闻组织纪律,不泄露国家秘密,不传播虚假信息,不接受贿赂,不随意使用采访手段,不捏造事实,绝不能拿人民的舆论当儿戏。
2. 业务素质:要有良好的新闻广告专业知识和广泛的学习理论知识,具备丰富的历史文化知识,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度和较好的行文能力头脑清醒、思路清晰,充分把握时局动向,全面掌握各项信息资源,准确、及时、客观地传递声音。
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为规范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提高公司形象和知名度,制定本办法。
二、宣传工作的目标和任务1. 增强公司的形象和知名度,提升公司公众影响力。
2. 宣传公司的文化理念、品牌形象、品质标准等优势资源。
3. 通过各种传媒手段扩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
4. 向公众及时推送公司重大信息,维护公司声誉。
5. 为公司各类活动提供新闻宣传支持。
三、宣传工作负责人和部门公司宣传工作由公关部门负责,公关部门主任为宣传工作负责人。
宣传工作负责人对公司内外新闻宣传工作负有主要责任。
在宣传工作中如需引入公关公司等外部力量,应建立指导和监督机制。
四、宣传工作的原则宣传工作需遵循下列原则:1. 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宣传内容应准确、真实,且不得夸大或误导,对客户或者公众使用产品的效果,不得做出虚假宣传。
对公司活动或者产品在市场中不合理的价格、杜撰效果等并不实际情况下的误导行为坚决反对并禁止。
2. 信息的时效性公司新闻宣传是及时性很强的,应做到及时、准确、快捷地向各种传媒发布消息或通知,与时俱进。
3. 宣传内容的合法性公司新闻宣传所涉及的行为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以及商业道德,不得有过度营销、跨度销售等不公平竞争手段。
4. 宣传内容的针对性不同产品、不同时期的新闻宣传都应有针对性,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与提出的问题提供不同的解决方案,因此宣传工作需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宣传策略和营销策略。
5. 彰显公司形象与业务特点通过新闻宣传,突出公司的专业形象和基础优势,让公众更加清晰、明确地认识我们公司的形象和特点,形成对公司的认知和印象。
同时丰富公司文化内涵,引导全员按照公司制定的文化理念进行营销与服务,创建一个健康、阳光、聚光明亮的企业文化环境。
六、宣传工作的内容1. 对外宣传内容包括:(1)公司重大信息。
(2)公司重大活动,如庆典、新闻发布会等。
(3)公司相关业务新产品发布。
2024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2024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学院的新闻宣传工作, 增强学院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建立有效的新闻宣传机制,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闻宣传工作应以党的媒体政策为依据, 坚持正确导向, 服务学院的发展目标, 传播学院的声音, 展示学院的风采。
第三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合作, 形成上下联动, 齐抓共管的格局。
第四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尊重社会公德, 严禁散布虚假信息或损害学院形象的行为。
第五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注意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 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能力。
第六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加强对新闻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 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
第七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 满足不同人群的信息需求。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八条学院设立宣传部, 负责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九条宣传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新闻宣传工作的计划和策略;(二)组织并推动各部门的新闻宣传工作;(三)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体系;(四)组织对新闻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五)定期评估新闻宣传工作的效果。
第十条宣传部应及时掌握学院的重要新闻动态和建设成果,及时发布新闻稿件和通知。
第十一条宣传部应加强与外部媒体的联系和合作, 增强学院在外界的知名度和形象。
第十二条学院各部门和学生组织应配合宣传部的工作, 积极参与到新闻宣传工作中。
第三章新闻报道第十三条新闻报道应坚持真实、客观、公正和多元的原则,准确传递学院的信息和声音。
第十四条新闻报道应注重事实和细节的还原, 避免夸大和篡改事实的行为。
第十五条新闻报道应立足学院实际, 突出学院的特色和亮点, 提升学院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六条新闻报道应注重新闻语言的精炼和表达的准确, 确保信息的有效传达。
第十七条新闻报道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著作权, 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宣传活动第十八条学院应定期举办宣传活动, 包括学术讲座、展览、文化活动等, 宣传学院的学术成果和文化特色。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建集司党[2004]34号各单位党组织、各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建设集团的重大举措和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根据中宣部、国防科工委、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国防科技工业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意见》和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建设集团实际,特制定《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ОО四年九月十四日1(此页无正文)主题词:新闻管理办法通知抄送:国防科工委办公厅,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办公厅、党群工作部,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新闻处,重庆市国资委宣传处,西南地区部党委宣传部公司领导(共印120份)2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建设集团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维护建设集团新闻宣传工作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建设集团改革、发展、稳定的顺利进行,促进“一三九”行动纲领的深入推进和“六年三步走”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宣部、国防科工委、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国防科技工业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意见》和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建设集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集团新闻宣传工作,是指以建设集团名义,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活动。
建设集团的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党性原则,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与建设集团发展思路一致;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团结、稳定、鼓劲及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
第二条新闻宣传工作要坚持“归口管理,统一发布,留有余地,把握好度”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完善责任制。
建设集团的新闻宣传工作由党委宣传部归口管理。
党委宣传部是建设集团新闻宣传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建设集团重大成果、重大事件、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要典型的宣传和重要信息的对外发布,对建设集团新闻宣传工作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管理,推动公司形象建设,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新闻宣传工作指公司对外发布的各类消息、信息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应遵循政策法规、社会道德和职业规范,并注重实效,注重与公司战略目标的一致性。
第四条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分为战略规划、内容制作、媒介投放和效果评估四个环节,各环节应协调配合、有机结合。
第五条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由公司新闻宣传部门或专门的组织承担。
第二章战略规划第六条公司新闻宣传战略规划应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相一致,确定宣传目标、宣传方向和宣传重点。
第七条公司新闻宣传部门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合理分配资源。
第八条公司新闻宣传战略规划应注重市场调研和竞争分析,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优势确定新闻宣传的主题、内容和形式。
第九条公司新闻宣传战略规划应定期评估和调整,及时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需求。
第三章内容制作第十条公司新闻宣传内容制作应注重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提高信息的新颖性、准确性和可传播性。
第十一条公司新闻宣传内容制作应注重传播效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新闻宣传内容制作应注重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不得捏造和散布虚假信息。
第十三条公司新闻宣传内容制作应注重时效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舆论热点。
第四章媒介投放第十四条公司新闻宣传媒介投放应根据宣传目标和预算,选择合适的媒介渠道,广泛传播信息。
第十五条公司新闻宣传媒介投放应注重针对群体进行精准投放,提高信息传播效果。
第十六条公司新闻宣传媒介投放应注重媒介效果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宣传策略,提高宣传效果。
第五章效果评估第十七条公司新闻宣传效果评估应通过定量和定性方法相结合,全面评估宣传工作的效果。
第十八条公司新闻宣传效果评估应注重信息传播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价,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第十九条公司新闻宣传效果评估应定期进行,形成评估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
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公司新闻宣传工作,提高企业形象和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新闻宣传工作。
第三条定义1.新闻宣传工作:指公司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向内外界发布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动态、产品推介、品牌宣传等。
2.新闻宣传团队:指由公司新闻宣传部门负责的内部团队,负责统筹规划和执行新闻宣传策略。
3.媒体渠道:指用于传播信息的各种形式的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报纸、杂志、电视、广播、互联网等。
第四条基本原则新闻宣传工作应遵循公正、真实、客观、准确、合规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新闻宣传部门公司设立新闻宣传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和执行新闻宣传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新闻宣传策略和计划;2.编写新闻稿件,并进行企业形象宣传;3.负责与各类媒体建立和维护好的关系;4.协调内部各部门的宣传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5.定期评估和调整新闻宣传工作效果。
第六条部门合作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新闻宣传部门的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支持。
新闻宣传部门与各部门之间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共享信息,确保新闻稿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媒体合作新闻宣传部门应与各类媒体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作协议、安排采访、发布广告等方式,以扩大公司宣传的影响力。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八条新闻宣传策划新闻宣传部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新闻宣传策划,并报经公司领导审批。
策划包括目标、内容、渠道、时间等。
第九条新闻稿件的撰写和发表新闻宣传部门负责新闻稿件的撰写,各部门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新闻稿件拟定后,由新闻宣传部门进行内部审核,审稿人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审核通过后,可发送给媒体发布,对于重大事件或敏感信息,需经公司领导审查后方可发布。
第十条新闻宣传效果评估新闻宣传部门应定期对新闻宣传工作进行效果评估,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调整相关策略和计划。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在塑造形象、推动工作、服务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新闻宣传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准确、及时、有效的原则,紧紧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与职责设立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
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研究决定新闻宣传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新闻宣传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对新闻宣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设立新闻宣传工作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新闻宣传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起草新闻宣传工作的相关文件和制度;组织开展新闻采访、撰写、编辑、发布等工作;管理单位的新闻宣传阵地,包括网站、微信公众号、内部刊物等;与新闻媒体保持联系,协调新闻报道事宜;收集、整理、分析新闻宣传工作的相关数据和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培训和交流活动。
各部门应当明确一名新闻宣传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新闻宣传工作的联络、协调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新闻宣传的内容与形式新闻宣传的内容应当紧密围绕单位的中心工作,重点包括以下方面:1、单位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活动;2、单位在改革发展、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取得的新成果、新经验;3、单位在履行社会责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突出贡献;4、单位内部的先进典型、模范人物和优秀团队;5、单位员工的工作动态、精神风貌和文化生活。
新闻宣传的形式包括文字新闻、图片新闻、视频新闻等。
根据不同的宣传内容和宣传对象,选择合适的宣传形式,提高新闻宣传的效果。
四、新闻稿件的撰写与审核新闻稿件应当主题明确、内容真实、语言准确、结构合理、条理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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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中心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宣传我国**事业的快速发展及所取得的重大科技创新,提高“秘书工作”*业务的辐射性和社会认知度,维护“秘书工作”*新闻宣传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中心新闻宣传工作是指以中心名义,通过新闻媒体对外进行宣传报道的活动。
新闻宣传工作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与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局的指导思想保持一致。
第二条中心的新闻宣传工作由中心党委统一领导,各处、研究室分工管理,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
第三条中心的新闻宣传工作包括以下主要范围和内容:
(一)国家地方、**局领导视察检查中心,或参与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以及有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
(二)中心贯彻落实“xxxx”重要思想的实践活动,以及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
(三)全国海洋环境保护、监测及海域使用技术支撑等业务重大调整和重大措施的出台、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领导的重要讲话、重大科研成果及重要文章等信息的对外发布。
(四)“秘书工作”*重大改革举措、建设成就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
第四条对新闻媒体采访中心领导或者向领导约稿,由办公室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经中心主要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
采访内容需经办公室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或者由被采访领导委托相关人员审核后方可登载。
第五条中心重大会议的新闻报道工作。
(一)办公室根据会议主题和中心领导要求,拟定新闻报道方案,经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办公室负责协调记者与会进行采访报道。
(三)办公室或相关部门负责草拟新闻通稿,有关参考资料由承办会议的部门协助提供。
第六条中心新闻宣传工作要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确保真实性和权威性,不得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对未经批准擅自接受媒体采访、发表文章或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中心对外发布信息的审核由办公室负责。
第八条中心设立新闻工作负责人,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提出新闻宣传工作的思路和办法。
(二)拟定中心年度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计划。
(三)组织实施中心重大新闻宣传报道活动。
第九条本办法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