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新生入学手册——规章制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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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手册
根据学院学生手册及历年新生常见问题,编写该新生手册,促使新生能够直观的了解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管理模式
学院属省属某某学院,学生毕业时颁发某某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其相应学士学位证书。为实现更好的培养人才的目的,根据学校精神,采取了某某管理模式。(介绍管理模式细节)
二、入党流程
递交入党申请书(每季度至少一篇思想汇报)→参加学院分团校培训(从品学兼优的同学中挑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自入党申请书提交三个月以上)→参加党校培训(在班级中排名不得低于前1/3,无挂科科目)→确定发展对象→经支部大会决议成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一年考察期无违纪行为)
三、奖助学金评定
1 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班集体德育氛围好;班级学习风气好(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突出,班级不及格率低,各类学科竞赛获奖率高等);基础文明建设好(班级无违纪情况,60%以上学生宿舍受到文明宿舍表扬,没有不文明宿舍等);文体活动好(积极参加校、系(院)年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两委会建设好(有较健全的工作制度,学年有计划、总结,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委会研究工作,班委会、团支部团结协作,学生干部各司其职);学生骨干模范作用好(党员、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等同学以身作则,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2 校内奖学金评定办法
综合测评成绩=德育素质成绩×20% + 智育学习成绩×75% + 体育素质成绩×5% + 创新能力附加分。详见学生手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评定出校内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单项奖学生和校特等、一二三等奖学金等。
3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办法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
学生,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可以分为2-3档。
基本申请条件:国家奖学金(上一学年获得校全能一等及以上奖学金,并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获得过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经困难认定,上一学年获得校全能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经困难认定,品学优良)
学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各类国家助学奖学金: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2、在校学习期间行为不端,有悖于《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者;3、有生活铺张浪费现象者;4、有不良信用记录者;5、在上一学年曾被通报为校不文明宿舍的成员。
4 学校另设有中国电信、移动、福彩等多项福利爱心助学金,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同学可积极争取。
四、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对有违法、违规、违纪(以下统称违纪)行为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其中记过及以上处分者,毕业时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1 一学期累计旷课达15学时以上者(无课时,一天按5学时计),给予以下处分:(一)累计达15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二)累计达30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累计达45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四)累计达60学时以上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 违反考试规定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3 组织、策划或参与打架、斗殴,为打架提供器械,尚未构成犯罪的,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含受害者的医药费、护理费、必需的营养费等费用)责任以外,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4 晚归或夜不归宿者,给予以下处分:(一)学生无正当理由晚归的,晚归一次在班级内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仍然晚归者,给予纪律处分,并将处理结果
通知其家长;(二)学生无正当理由夜不归宿的,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经批评教育仍不改的,将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其家长;(三)应当在校居住的学生未经系(院)批准夜不归宿或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四)在校外租房居住,违反有关规定,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5 其他违纪处理详见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五、宿舍管理
1 新生入学初,提防各类促销、兜售人员,学生有权礼貌拒绝,如遭遇纠缠,应避免发生冲突,第一时间上报宿管站、保卫科或班主任老师处。
2 管理站每天检查宿舍卫生,每周一将检查结果报相关系(院),每月初将文明宿舍和不文明宿舍情况报宿管科。宿舍在一学年中有两次以上(含两次)被通报批评为不文明宿舍的,其成员不得参加评优、评奖,不得申请各类奖助学金。
3 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外租房居住。淮安市区和因特殊情况确需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到所在系(院)填写《某某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经学生家长、所在系(院)分管领导和学生处同意后,方可办理校外住宿手续,校外住宿手续每年9月份集中办理一次。
4 假期中学生如需继续在校住宿,应提前到所在系(院)申请,并由系(院)统一到学生宿舍管理科办理住宿手续。
5 学生按定额使用水电,每生每月8度电、4吨水,每年按10个月计算,超出的水电费由宿舍成员承担。
6 严禁违章用电,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明火,一经发现取消该宿舍成员各类评奖评优资格,并给予严肃处理。
7 学生宿舍实行24小时值班,晚上11:00到第二天早晨5:30前,学生须持有效证件到值班室登记,方可进出宿舍。
8 学生不准在宿舍内吸烟、饮酒,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球,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不准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9 学生如因学校、系(院)等组织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可能导致晚归或夜不归宿,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或系(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批准,并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