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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卷三秘诀 [精华]

★★★原创发表于http://liyh.fyfz,李银惠专利博客,转载请注明原创来源★★★

http://liyh.fyfz/art/599496.htm

每年因为卷三考不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生很多很多,有的是专利撰写经验不足,有的是经验太足所以按照实际工作的答法应付考试,最郁闷的就是这种有很充分的专利代理实务经验的人反而在卷三考了个低分。针对特别没经验和特别有经验这两种情况,我认为以下四点秘诀对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卷三实务科目至关重要。

第一,必要技术特征

第二,功能上位化

第三,说明书支持和修改超范围的区别。

第四,答复套路

一、卷三实务概述

(一)考试内容

卷三的考试内容千篇一律每年都是一样的,具有这样几个特点。

第一,必然有撰写权利要求,必然有答复意见,必然有回答专利代理工作

中的一些规则。而且撰写权利要求和答复意见都分为两种形式。

撰写权利要求分为:1、给一个技术交底书,写一份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2、给一个专利申请文件和无效宣告或者审查意见,将被请求无效或者被审查意见通知的权利要求书修改成一个符合要求的权利要求书。

答复意见分为:1、对审查意见通知书做答复,包括修改权利要求书和陈述意见;2、对无效宣告做答复,包括修改权利要求书和陈述意见。

回答专利代理的规则,比如2007年问了审查指南关于无效宣告程序中修改权利要求书的规定,2009年涉及代理人不能代理自己所在的代理机构以前代理过的专利宣告无效。

第二,技术问题必然很简单,不需要特别的专业技术知识就能理解技术方案。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改为一年一次的2006年开始,2006年是有横条的衣挂,2007年是撕开密封包的牵拉部件,2008年是真空离心油炸食品,2009年是防止打鼾装置。关键的技术特征都没超过五个,不需要耗费脑力理解技术问题,有技术背景的人士靠直觉就能知道这是做什么用的东西。

随着中国人民学历水平的提高,预计以后代理人考试技术内容也会越来越难,有越来越多的人从事专利代理工作了。欧洲专利局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光是技术难度就很大,看半天不知道是在讲什么,不知道这东西能做什么,将来很有可能。

(二)分数规律

考试内容肯定就是撰写题、答复题和简答题,没别的东西,所以考高分就是要看用怎样的技巧分别对付这三个部分。按照最近几年卷三考试的分数分布,应该可以知道答复题的分数总是最多的,撰写题其次,简答题分数最少,可以略而不谈。

2007和2008年的卷三,撰写题和答复题的的分数差不多,满分150之下基本上都是75对75或者70对80的样子,答复题分数稍多一些。2009年答复的分数可能有100分,撰写可能只有50分的样子。由此可以看出,撰写权利要求和答复意见这两种题目是必须都要掌握的,有一个分数太低,考试很可能失败了。所幸的是,卷三的合格成绩一般是在90分的,好好地掌握一定的答题技巧,这个分数非常容易达到。

(三)简答题

关于简答题,应试技巧非常简单,分数也很少,难影响大局。就把它忽略不计,主要讲解:

第一,全靠审查指南,不需要任何别的书,因为考试内容基本都在审查指南里面。有的时候不在审查指南里面,比如2009年的题目审查指南里就没有,但是分数很少,无所谓的。当然,为了争取这一点分数,可以多看看别的书,比如专利法详解。但是这只是理论性的入门书,对于代理实践操作没用处。卷三考试的内容都是操作性的,不考理论性的简答题。

第二,答题时特别注意著录项目信息,出题人比较厚道的,并没有太狡猾。目前出现过的答题陷阱都在著录项目里,主要指的时间和代理人,比如题

目给出的申请文件或者对比文件的申请日、优先权日和公开日,还有代理机构和代理人。

时间的陷阱在于,有的对比文件的通过著录项目可以看出只能影响新颖性,不能影响创造性(比如抵触申请)。

说出题人比较厚道指的是,很多著录项目全都省略了,都没有写。所以剩下来的那些著录项目很有可能就是陷阱,这是非常明显的提示。比如2009年卷三的几个对比文件,就是涉及到代理机构和代理人的著录项目留着,其他的著录项目根本就没写,全都是省略号。

简答题放在一边,这全靠记忆和经验。

需要特别强调两个知识点,卷三实务会考的可能性非常大,而卷一的专利法律知识部分必考。

第一是绝对新颖性标准,使用公开的范围包括了全世界,而不仅仅限于国内。这一点在卷三中考察还稍微难一点,较难编造一个使用公开的书面证据在卷三中给考生看。

第二是抵触申请,在先申请包括了申请人自己提交的申请。这一点在卷三中有可能作为简答题的陷阱,比如给出一篇申请人自己的在先申请,但是没有特别提及申请人是相同的,只是在著录项目部分偷偷地印上申请人和申请日期。

例如:给出对于专利申请A(申请人为B,申请日为C)的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无效宣告请求书,给出的对比文件1是申请人为B,申请日为C前,公开日为C后。此时,因为对比文件1可以作为判断新颖性的抵触申请,因此考生根据答复意见或者无效宣告请求书的内容,修改权利要求书的时候,也必须考虑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技术内容要具有新颖性。不要按照以前的专利法,认为对比文件1不是抵触申请,从而修改错误。

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技巧

撰写题和答复题都要细分之后才能讲解具体技巧。根据一个技术交底书和若干现有技术撰写一份全新的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与根据无效宣告和答复意见提供的意见和对比文件,修改一份权利要求书这是完全不同的规则和技巧。因此,把撰写题分成新申请撰写和答复撰写更有助于准确理解考试技巧。

相对撰写来讲,针对审查意见做答复与针对无效宣告做答复,答复内容却是基本相同,技巧也没有什么区别,套路也没什么区别。

本文开篇四秘诀的前两个秘诀,必要技术特征和功能上位化,针对的是新申请的撰写。第三个秘诀说明书支持和修改超范围的区别,目的是特别强调考生一定要注意新申请撰写和答复撰写的写法是完全不同的,千万不能混为一谈,绝对不可以把必要技术特征和功能上位化应用于答复撰写。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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