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评估评价制度
煤矿安全绩效考核细则范本
煤矿安全绩效考核细则范本一、引言煤矿安全事关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经济发展,为确保煤矿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提高煤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制定了煤矿安全绩效考核细则。
本细则旨在明确煤矿安全的考核内容、方法和标准,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科学、准确的评价依据。
二、考核指标及权重1. 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管理(权重30%)1.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权重15%)1.2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权重15%)2.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权重20%)2.1 煤矿生产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权重10%)2.2 安全生产设施完善程度(权重10%)3. 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宣传(权重10%)3.1 安全教育培训的开展情况(权重5%)3.2 安全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权重5%)4. 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权重20%)4.1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控制的实施情况(权重10%)4.2 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权重10%)5. 安全生产记录和档案管理(权重10%)5.1 安全生产记录的完整与规范情况(权重5%)5.2 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与维护情况(权重5%)6.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整改工作(权重10%)6.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权重5%)6.2 安全生产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权重5%)7.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与善后工作(权重10%)7.1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及时性和公正性(权重5%)7.2 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工作的效果和评估情况(权重5%)三、考核方法1. 自评煤矿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细则,自行评估各项考核指标的达成情况,形成自评结果。
2. 验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独立第三方机构对煤矿生产经营单位的自评结果进行验证,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综合评定将自评结果和验证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得出最终的煤矿安全绩效考核成绩。
四、考核标准1. 考核成绩分级根据综合评定结果,将煤矿安全绩效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评估制度
麒麟区 xxxx 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曲靖市 XXXXX 煤矿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通知各单位,机关各部室: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22〕11 号)文件精神,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管理双重机制,提升安全风险预控水平,根据《自治区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新安〔2022〕8 号)要求,结合煤矿实际制定了《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 年 1 月 3 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评估,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煤矿内部为保障安全生产自主组织开展的,对生产、建设、管理各环节可能存在或者产生的危(wei)险、危害因素进行超前辨识、分析、分级评估、管理控制的活动。
第三条本制定合用于煤矿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煤矿安全科负责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管控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
安全科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制订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考核标准,定期协调组织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各业务职能部门是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本专业范围内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检查督导。
第五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评估责任,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办法或者细则,明确组织程序、方式方法、监督管理及考核奖惩等内容。
单位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煤矿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
煤矿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一、效果评价的目的1.评价隐患整改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2.评价整改措施的有效性,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消除;3.评价整改后的安全生产状况,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数据支持;4.评价整改工作的经济效益,为煤矿安全生产的投入产出分析提供依据。
二、评价指标的确定评价指标是评价煤矿隐患整改效果的重要依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确定:1.整改措施执行情况:包括整改措施制定、组织实施、配合情况等;2.隐患消除效果:包括隐患消除的彻底性、消除时间、消除成本等;3.安全生产状况:包括事故发生情况、事故处理情况等;4.经济效益:包括整改投入、整改成本、效益收入等。
三、评价方法的选择评价方法是评价煤矿隐患整改效果的重要手段,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进行评价:1.实地检查:通过对煤矿的实地检查,了解隐患整改的实际情况,比对实际情况与整改要求的差距,评估整改效果的好坏;2.统计分析:通过对整改数据的统计分析,了解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如整改隐患数量、整改工作进度、整改投入等,评价效果的好坏;3.抽样调研:通过抽样调研的方式,收集煤矿从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整改工作的满意度,评价整改效果的好坏;4.数据对比:通过对整改前后相关数据的对比,如事故发生率、事故处理时间等,评估整改效果的好坏。
四、实施过程的规范在实施煤矿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时,需要规范评价过程,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可采取以下措施:1.确定评价周期:根据煤矿隐患整改的周期性和阶段性要求,确定评价的时间节点和评价周期;2.评价团队的组成:由相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组成评价团队,确保评价的专业性和全面性;3.数据采集和分析:采集相关的整改数据和安全生产数据,并进行分析,总结评价结果;4.结果反馈和改进:将评价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促使其改进整改工作,并对评价制度的完善进行总结和改进。
总之,煤矿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对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实施细则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实施细则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实施细则一、总则为进一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考核等级划分原则1.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价细则》(AQ3002-2007)等文件的规定,参考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考核等级划分原则。
2. 按照专业化、分层次、等级制度的原则,本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按分级管理方式实施,分为四个级别,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级:控制系统较为全面,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完备,应急科技设备较先进,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完善,事故应对及实施效果优秀,存在少量缺陷。
二级:制度准备完备,控制系统较为全面,应急预案完备,应急科技设备一定程度上具备,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完备,事故应对及实施效果良好,存在较少缺陷。
三级:制度初步完备,控制系统部分完备,应急预案不完备、技术设备缺乏,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完成较少,事故应对能力较弱,存在较多不足之处。
四级:缺乏制度基础,控制系统不完备,缺乏应急预案及技术设备支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完整,事故应对能力薄弱,存在多种明显缺陷。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为7个方面: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包括文件、数据管理等);2、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包括巡检、标识等);3、安全生产安全设施管理(包括瓦斯控制、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等);4、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包括教育培训计划、考核等);5、应急预案演练与管理;6、检查检测及安全技术服务管理;7、事故应对与调查处理等。
四、考核方式1、单独考核2、交叉考核五、考核评价标准1、评价指标及分值:评价指标\t分值安全生产基础管理\t30安全生产现场管理\t20安全设施管理\t20安全教育培训管理\t15应急预案及管理\t10检查检测及安全技术服务管理\t5事故应对及调查处理\t5总分\t1002、等级划分标准及评价要求:等级\t得分要求\t主要考核内容一级\t≥85分\t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完备,应急科技设备有先进性,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完善,事故应对及实施效果优秀,存在少量缺陷。
煤矿安全评价标准实施细则
安全评价标准实施细则第一部分安全管理一、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现场检查:1、煤矿机构设置文件煤矿机构设置的文件要求:(1)在机构设置中必须有安全管理机构(如:安监处、安全科、通风安全科、安全股等)(2)机构设置文件中应明确各个机构的职能、以及机构中各个机构的负责人员,各机构下设的部门以及人员配置和持证情况。
2、机构的办公场所。
3、查安全办公会会议记录。
办公会议由时间、主持人、会议地点、内容组成安全办公会议的内容①、贯彻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及指令等;②、检查前期安全办公会到期的议定事项。
③、总结前期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存在问题;④、听取各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意见,并预以答复。
⑤、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⑥、研究布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确定目标,提出要求,3、检查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安全资格证4、检查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副矿长的安全资格证书要求:(1)、专业技术人员至少有煤矿相关专业三个月以上的培训合格,持有毕业证或结业证。
(2)、证书专业名称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对应或相接近。
(3)、副矿长不可以兼其它副矿长或技术负责人。
(4)、副矿长必须有煤矿任职文件或聘书。
5、检查矿长的学历证书,要求:(1)学历必须是煤矿相关专业学历(采煤、地质测量、矿山机电、矿井运输、矿井通风与安全等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煤炭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其它专业学历不认可。
(2)矿长如果不为法人代表,必须有任职文件或聘书。
现场检查:1、法定代表人、矿长、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1)法定代表人兼矿长的,要分别有法定代表人、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各级管理人员包括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以及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安全生产区、科、队、井、外承包煤矿工程施工队等负责人等。
(3)职能部门包括分管矿井安全、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等职能部门,按矿井自身成立的职能机构而定。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质量的管理,根据《煤矿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所有煤矿的安全质量评级和考核。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和考核的目的是全面评估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煤矿的安全质量,促进煤矿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评级和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煤矿企业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设备和装备的状态、员工的安全文化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
第五条评级和考核结果将作为煤矿安全监管、投资决策和社会评价的重要参考。
第二章评级标准第六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进行,共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级、B级、C级、D级和E 级。
第七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的主要评估指标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监督检查等方面;(二)安全设备和装备:包括矿井通风系统、防灭火设施、救生装备等方面;(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包括作业规程的实施情况、现场环境的整治等方面;(四)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培训的频次、培训内容的完整性等方面;(五)事故处理与应急救援:包括事故报告、事故分析、救援处置等方面。
第八条对于每个评估指标,将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将累加得到煤矿的总评分。
第九条按照总评分的高低进行划分,评级等级的确定如下:A级:总评分在90分以上;B级:总评分在80-89分之间;C级:总评分在70-79分之间;D级:总评分在60-69分之间;E级:总评分在60分以下。
第三章评级程序第十条煤矿安全质量评估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实施,评估周期为一年。
第十一条评估实施前,煤矿企业需按照煤矿安全质量评估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和信息。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质量评估采取现场检查、文件审核和访谈等方式进行,评估人员需按照评估标准和评分办法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评估结束后,评估人员将编制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向评估对象公示。
综采工作面安全评估制度
综采工作面安全评估制度
是指对煤矿工作面进行安全评估的一套制度。
首先,在综采工作面安全评估制度中,应明确评估的目的和依据。
评估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综采工作面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
评估的依据可以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矿山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其次,在综采工作面安全评估制度中,应设立专门的评估机构或评估小组,负责评估工作。
评估机构或评估小组可以由安全生产部门、矿山技术人员、安全监控人员等组成。
评估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经过培训。
然后,综采工作面安全评估制度应明确评估的内容和方法。
评估内容包括对综采工作面的地质条件、瓦斯、煤尘等危险因素的评估,对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培训情况进行评估等。
评估方法可以包括现场检查、文献资料分析、设备设施检测等。
最后,在综采工作面安全评估制度中,应规定评估结果的处理和改进措施。
对于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整改和改进,确保综采工作面的安全运行。
同时,还应建立健全评估结果的汇报和追踪制度,监督整改和改进的落实情况。
综采工作面安全评估制度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评估可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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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2023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煤矿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对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评估,确定其安全质量水平,促进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持续改进。
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主要依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同时兼顾煤矿企业具体情况,注重实际效果和综合评价。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分为准备工作、考核评估和评级认定三个阶段。
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指导、组织和实施。
第二章准备工作第七条各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明确经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利义务。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和文件,建立健全标准化档案。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组织内部自查,充分了解标准化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参加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活动,提高对标准化管理的理解和应用。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帮助煤矿企业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考核评估第十三条考核评估工作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现场检查和文件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考核评估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评估。
第十五条一级评估主要检查煤矿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是否具备达到二级评估的基本条件。
第十六条二级评估主要检查煤矿企业标准化管理的具体执行情况,包括文件制定和合规性、操作规程和标准的遵守,以及各项管理要素的有效运行。
第十七条三级评估主要检查煤矿企业标准化管理的实际效果和持续改进的能力,包括对标准化管理成果的认可和肯定。
煤矿安全评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高煤矿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煤矿企业及其下属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矿、依法治矿”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评估制度第四条安全评估是指对煤矿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和风险评估的活动。
第五条煤矿安全评估分为日常评估、专项评估和定期评估。
第六条日常评估由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对煤矿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七条专项评估是指针对特定问题或隐患进行的评估,由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和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第八条定期评估是指每半年或每年对煤矿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由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安全评估的内容包括:(一)矿井通风、排水、供电、提升、运输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二)矿井作业场所的粉尘、有害气体、噪声等有害因素监测结果;(三)矿井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四)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五)矿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六)矿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七)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八)其他需要评估的内容。
第十条安全评估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不合格的,应当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评估。
第三章安全评估管理职责第十一条矿长对本矿安全评估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矿领导具体负责安全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一)制定安全评估计划;(二)组织实施安全评估;(三)汇总分析安全评估结果;(四)提出安全评估报告;(五)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矿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安全评估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四章安全评估报告第十四条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评估时间、地点、对象;(二)评估依据和程序;(三)评估内容和方法;(四)评估结果及分析;(五)存在问题及建议;(六)评估结论。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03.11.19•【文号】煤安监技装字[2003]114号•【施行日期】2003.11.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的通知(煤安监技装字[2003]114号)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有关省、自治区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煤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煤矿安全评价行为,确保安全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编制了《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十一月十九日附件:煤矿安全评价导则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导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制定,规定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和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以下统称煤矿安全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适用于煤矿建设项目和煤矿的安全评价。
2.煤矿安全评价目的与基本原则煤矿安全评价目的是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煤矿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与控制煤矿建设项目和煤矿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煤矿生产的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建设单位和煤矿的财产安全及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煤矿安全评价基本原则是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和合法地自主开展安全评价。
3.定义3.1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在煤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3.2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在煤矿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通过对煤矿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装置实际情况和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查找该煤矿建设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煤矿安全评估办法
煤矿安全评估办法
煤矿安全评估办法是指对煤矿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状况评价的一套规程和方法。
一、煤矿安全风险评估:
1. 煤矿地质特征评估:对煤矿地质条件进行评估,包括煤层赋存、断层构造、地应力分布等因素,以确定地质风险。
2. 煤矿煤与气体突出风险评估:评估煤与瓦斯突出的潜在风险,包括矿井瓦斯涌出量、煤体瓦斯含量、瓦斯渗透率等因素。
3. 煤矿火灾风险评估:评估煤矿火灾发生的潜在风险,包括煤炭自燃倾向、煤尘爆炸风险等因素。
4. 煤矿顶板跌落风险评估:评估煤矿顶板稳定性,包括巷道支护状况、地压力分布等因素。
5. 煤矿水害风险评估:评估煤矿涌水风险,包括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位、水动力条件等因素。
二、煤矿安全状况评价:
1. 事故隐患排查评价:对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和评估,包括设备设施隐患、操作隐患、管理隐患等方面。
2. 生产作业安全评价:对煤矿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操作规范、操作环境、安全设备等方面进行评价,发现存在的安全风险和不合规问题。
3. 安全管理体系评价:对煤矿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包括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应急预案等方面。
以上是煤矿安全评估办法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的评估办法会因各地煤矿的特点和要求而有所差异。
同时,评估结果将为煤矿提供安全风险的基础数据,并为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和改进措施提供依据。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3篇)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一、引言煤矿安全是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确保职工健康的重要任务。
为了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推动煤矿安全工作标准化,制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评分办法,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以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评分办法的内容。
二、考核评级办法1.考核对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私营煤矿等各类煤矿企业。
2.考核内容(1)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
包括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等的健全程度。
(2)安全生产设备的使用情况。
包括煤矿的安全生产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等方面的情况。
(3)人员培训和岗位技能的情况。
包括煤矿的人员培训计划和执行情况,以及员工的岗位技能水平等。
(4)应急管理的能力。
包括煤矿的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应急管理的效果等。
(5)事故处理情况。
包括煤矿的事故处理记录、事故处理结果等情况。
3.评级标准(1)优秀级:在以上各项考核内容中,均达到或超过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
(2)良好级:在以上各项考核内容中,大部分达到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少部分略低于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
(3)合格级:在以上各项考核内容中,有一项或多项略低于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
(4)不合格级:在以上各项考核内容中,有一项或多项远低于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
三、评分办法1.评分基准根据以上的考核内容和评级标准,对煤矿的安全质量进行评分。
评分基准如下:(1)优秀级:95分及以上。
(2)良好级:85-94分。
(3)合格级:75-84分。
(4)不合格级:75分以下。
2.评分方法根据考核内容,设定相应的评分依据,并对每项考核内容进行评分。
评分方法如下:(1)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根据制度的健全程度、执行情况等进行评分,最高为20分。
(2)安全生产设备的使用情况:根据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等进行评分,最高为20分。
综采工作面安全评估制度范本
综采工作面安全评估制度范本一、概述综采工作面是煤矿开采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但由于其工作环境复杂、安全风险高等特点,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评估制度,确保工作面的安全生产。
本制度旨在规定综采工作面安全评估的内容、流程和要求,以确保工作面安全稳定运行。
二、评估内容综采工作面安全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作面的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评估,包括煤炭层、岩石层、矿井水等地质条件分析,以及水文地质风险评估。
2. 工作面的地质探测数据和测绘数据的评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工作面所在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评估,包括断层、褶皱等地质构造的分布和性质评估。
4. 工作面的瓦斯和矿井水涌情况评估,包括工作面瓦斯、矿井水涌的潜在风险评估。
5. 工作面的通风情况评估,包括工作面通风系统的设计和运行评估。
6. 工作面的支护情况评估,包括工作面支护设施的完整性、稳定性评估。
7. 工作面的生产设备和安全设备评估,包括设备的完好性和可靠性评估。
8. 工作面的人员机械安排评估,包括工作面人员的组织、配备和培训评估。
9. 工作面的交通运输安排评估,包括车辆和物料运输的安全评估。
10. 工作面的施工环境评估,包括工作面周围区域的安全评估。
三、评估流程综采工作面安全评估的流程如下:1. 收集评估必要的资料,包括地质探测数据、瓦斯检测数据、通风数据等。
2. 分析资料,进行工作面的地质、水文地质、地质构造等评估。
3. 综合评估结果,确定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问题。
4. 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应对工作面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突发情况。
5. 编制评估报告,记录评估结果和制定的安全措施。
6. 落实安全措施,监督工作面的安全生产。
四、评估要求在进行综采工作面安全评估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 评估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包括地质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等。
2. 评估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评估结果应及时向相关责任人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最新《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定 》
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把好煤矿安全生产准入关,配合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规范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是指取得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认证的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煤矿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等,按照《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第三条煤矿安全评价机构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开采煤炭资源的井工煤矿在向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前而进行的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新建煤矿在竣工验收时已做过安全验收评价,且评价报告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许可要求的,在半年内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再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改建、扩建矿井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后,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发生伤亡事故、开采技术条件发生变化、能力提升的矿井在申请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第二章评价工作程序及要求第五条煤矿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煤矿应与承担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安全评价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以矿(井)为单位进行。
第六条煤矿在委托评价之前,首先应对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自我评估;自我评估符合要求的,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并提供主要提升钢丝绳检测检验报告、瓦斯检查仪器(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检定报告及其它相关资料。
大中型煤矿安全评价办法及标准
大中型煤矿安全评价办法及标准(试行)第一章煤矿安全评价办法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煤矿安全管理与监察,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和国家集体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标准、技术规范和省政府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及标准。
第二条煤矿安全评价是指对涉及矿井安全的自然条件、生产系统、技术装备、设施、管理、机构及人员资质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不含30万吨)以上大中型生产煤矿(矿井)。
煤矿安全评价以独立矿(井)为评价单位,一矿多井的要分别评价。
第四条煤炭企业自主委托具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认定资质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依据本办法及标准进行煤矿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将评价报告报省安全监察局,省安全监察局依据评价结果确定煤矿安全等级。
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对其评价结果负法律责任。
第五条煤矿安全评价工作必须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进行,以确保安全评价的真实性。
第六条煤矿安全评价内容分十个专项,即矿井自然安全条件、安全管理、通风、防瓦斯、防治水、防灭火、顶板、机电、运输、爆破。
各专项评价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煤矿安全评价以100分为满分。
各专项评价评定得分乘以各自的系数之和即为矿井安全评价总分(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各专项中带的项目为本专项必备条件,带的项目达不到要求的,本专项不得分。
各专项中的评价项目扣分不超过对应评价项目总分。
各专项中评价项目符合《规程》规定的缺项不扣分。
各专项在煤矿安全评价得分中所占分数和比例系数:1.矿井自然安全条件:10分(系数为0.10)2.安全管理:15分(系数为0.15)3.通风:15分(系数为0.15)4.防瓦斯:15分(系数为0.15)5.防治水:10分(系数为0.10)6.防灭火:5分(系数为0.05)7.顶板:5分(系数为0.05)8.机电:10分(系数为0.10)9.运输:10分(系数为0.10)10.爆破:5分(系数为0.05)10矿井安全评价总分=∑专项评价分数某本专项系数1第七条煤矿安全评价等级分为四类:A类(好)煤矿:煤矿安全评价得分为90分以上,且安全管理、通风、防瓦斯、防治水、防灭火、顶板、机电、运输、爆破九个专项安全评价体系评价得分均不低于80分。
煤矿安全绩效考核制度(5篇)
煤矿安全绩效考核制度为了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各级人员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执行力,促进安全管理水平,落实绩效考核,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范围队组、班组二、考核项目及内容、要求㈠、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1、定期召开各种会议。
要求:按要求及时召开(队)班务会。
并做好相关记录。
2、“班前会”的落实情况要求:班前会必须讲当班作业地点安全注意事项,上班遗留问题,强调安全。
以及当天班前会学规程(特别是最近发生变更或改变作业环境)、学业务知识的具体内容,并做好相关记录。
㈡、安全制度的执行力1、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制度2、安全例会督办落实及本月重点事项、要求。
要求:及时落实安全例会督办项目及本月重点事项、要求。
3、隐患落实整改要求:认真落实整改上级部门对本单位提出的隐患及其他不符合要求项目。
4、隐患自查自改检查记录,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㈢、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1、班组内部不安全行为管理情况要求:建立本班组员工不安全行为管控体系,有检查、有管理档案、有兑现依据、有教育培训记录、有结果公布。
2、班组自查不安全行为考核要求:班组长每月必须查处____起不安全行为。
3、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知识集中培训的学习情况要求:每月____日组织班组成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知识培训学习。
并做好相关记录。
㈣、事故管理1、人身事故管理要求:建立本班组人身事故管理台帐,对本班组发生的人身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㈤、各项安全活动落实情况2、月度安全活动要求:认真贯彻上级指示和安全动态精神相关文件,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每月队内组织一次专项活动。
三、考核办法㈠、安全绩效按《安全管理综合考核表》实行百分制考核。
实行“星级”考核制。
㈡、考核结果由班组考核领导组每月月末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
四、本办法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煤矿安全绩效考核制度(2)是一种对煤矿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和管理的制度。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高煤矿安全质量,保障矿工生命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制定本标准及评级办法。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安全管理,并以定期评级方式进行安全质量评估。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分为A、B、C、D四个级别,评价结果由最大为A,最小为D,分别代表不同的安全质量水平。
第四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主要参考煤矿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事故处置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第五条煤矿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第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通风设备、瓦斯检测设备、消防设备等,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第七条煤矿应当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处置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救援队伍、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二章煤矿安全质量评级标准第九条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煤矿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和执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制度等。
制度的有效执行程度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安全设备设施:煤矿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设备设施,包括通风设备、瓦斯检测设备、矿井安全监测设备等。
设备设施的数量、质量和使用情况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煤矿应当对工人进行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包括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应急救援培训等。
培训的内容和频率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事故处置能力: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包括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和培训、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等。
事故处置能力的有效性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煤矿安全质量评级办法第十三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由市县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具体执行。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采用定期评估的方式进行,评估周期为两年。
2024年煤矿安全评价方法和程序(3篇)
2024年煤矿安全评价方法和程序引言:煤矿安全一直是我国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水平,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完善煤矿安全评价方法和程序势在必行。
本文将介绍2024年煤矿安全评价方法和程序的相关内容。
一、煤矿安全评价方法1.定量评价方法:定量评价方法是通过具体数据和指标进行煤矿安全风险评估和综合评价。
具体步骤包括:(1)数据收集:搜集煤矿安全相关的数据,如事故发生率、事故死亡率等。
(2)风险评估:使用风险评价模型,计算出煤矿安全的风险系数,进行风险等级划分。
(3)综合评价:综合考虑各项指标的权重,计算出煤矿安全的综合评价指数,得出评估结果。
2.定性评价方法:定性评价方法是通过对煤矿安全风险进行主观判断和经验总结的方法。
具体步骤包括:(1)主观判断:根据煤矿的具体情况,通过专家评估和经验总结,进行主观判断。
(2)风险分级:将煤矿安全风险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确定煤矿的安全状况。
(3)评估结果:根据主观判断,得出煤矿的评估结果。
二、煤矿安全评价程序1.数据收集阶段:(1)收集煤矿的相关数据,如煤矿的基本情况、煤矿事故的记录、安全设施的完善程度等。
(2)整理和分析数据,进行初步的筛选和分类。
2.风险评估阶段:(1)根据收集到的数据,使用定量评价方法或定性评价方法,进行煤矿安全风险评估。
(2)计算煤矿的风险系数,得出煤矿的风险等级。
3.综合评价阶段:(1)考虑各项指标的权重,计算煤矿的综合评价指数。
(2)根据综合评价指数,得出煤矿的评估结果。
4.评估报告编制阶段:(1)编制煤矿安全评估报告,包括煤矿的基本情况、风险评估结果、评估结论等。
(2)对评估结果进行解读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结论:2024年煤矿安全评价方法和程序的改进是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定量评价方法和定性评价方法的使用,可以全面了解煤矿的安全状况,为决策者提供科学的依据。
煤矿安全评价程序的改进,有助于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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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评估评价制度
煤矿安全评估评价制度
安全评估评价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秉承“****,****”的安全理念,推行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模式,着力提高区队安全自主管理上台阶,巩固安全管理成果,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持续保持安全生产良好态势,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矿领导及副总工程师
成员: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部通风防突部正副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任考核领导办公室主任。
二、指导思想
根据2011年+月+日集团董事长*****安全视频会议精神通知。
各区队每周对本单位安全状况进行一次评估评价,并向所在矿报告,通过开展采掘头面安全程度评估,客观反映采掘头面一周内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使区队明白自身存在的不足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同时为矿井加强对区队的分类指导和重点监控提供依据,从而达到促进区队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区队自治能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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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安全程度的目的。
矿井每月要对本单位安全状况进行一次评估评价,重点对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六大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并向上级公司报告,切实强化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和特殊时段安全管理,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对危险源始终做到心中有数,使隐患始终处于可防、可控、可治的状态。
三、成员职责分工
认真落实“抓系统、系统抓”的安全工作理念,突出部门、系统管理,狠抓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和特殊时段安全管理,分工如下:
(一)总经理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分管矿领导、副总工程师负责分管本系统安全评估评价落实,业务部室负责所分管区队周安全评估评价的落实,安全监察部在小组领导下负责各级评估评价的考核工作。
(二)通风防突部负责本专业安全评估评价及通风区、抽放探水队的周安全评估评价把关审核,负责每月对“一通三防”系统进行评估。
(三)生产技术部负责本专业安全评估评价及一采队、二采队、二掘队、三掘队、巷修一队、巷修二队、开一队、开二队的周安全评估评价把关审核,负责对“采煤”、“掘进”、“地测防治水”三大系统进行评估。
(四)机电运输部负责本专业安全评估评价及运输队、机电一队的周安全评估评价把关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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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机电”、“运输”二大系统进行评估。
(五)各职能部室每周将所查重大、较大安全隐患及管理缺陷、“三违”报安全监察部。
(六)安全监察部在小组领导下负责对各区队评估评价的工作进行考核,对矿井的安全评估评价按要求上报。
四、实施办法
(一)矿井安全评估评价内容
1. 由专业部室制定本专业系统评估审定表及考核细则,报安全监察部备案。
2. 各专业部室按照分工开展本系统安全评估,由分管矿领导、安全矿长签字后,每月28日下午17:30分前报安全监察部,由安全监察部汇总后上报**公司安监局。
3. 安全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六大系统。
4. 各专业评估小组对本系统评估工作本着客观、公正、准确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矿井各系统的安全现状。
(二)区队安全评估评价内容
1. 采、掘、开区队每周四(上周五至本周四)对采掘头面情况按照考核细则进行评分定级,由专业部室审核,安全监察部存档备查,每周五上报**公司安监局。
2. 其它区队安全评估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度建设体系、安全效果、“三违”控制、隐患管理、安全培训、设备管理六个专项开展评估评价工作,由专业部室审核,安全监察部存档备查(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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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安全评估评价的方法为区队每周四(上周五至本周四)由队长组织、支书、分管副队长、技术员参加,负责对六个专项内容进行逐条评价,对照评估细则确定各项得分,客观、公正、准确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本单位的安全现状,区队领导把关签字后报送分管部室审核,分管部室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区队周五报安全监察部备案。
(三)评估级别划分
1. 安全评估评价分为A、B、C、D四个类别,得分在90(含90分)分至100分的为A级;得分在80分(含80分)至89分的为B级;得分在70分(含70分)至79分的为C级;得分在69分(含69分)以下的为D级。
2. A级为安全放心采掘头面;B级为安全基本放心采掘头面;C级为安全较差采掘头面;D级为停产整顿采掘头面。
评分C、D级别的采掘头面要制定针对性安全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措施交分管专业部室及安全监察部备案。
3. 六大专业系统评级为:A级为安全可靠型,可以按照各项规程、技术措施正常组织生产;B 级为安全可控型,通过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管理可以保证安全生产;C级为安全较难控型,该系统列为监控重点,责令限期整改,过期整改和整改不合格的,责令停产整顿;D级为安全不可控型,其中一项或多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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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采煤、掘进两个专业系统得分以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得分(含采煤、掘进)加采掘头面个数的平均数为两个专业系统得分。
五、奖罚
(一)被评为C、D级别的专业系统及区队,对责任部室、区队领导按不履职进行责任追究。
(二)严禁弄虚作假,被查出的对责任单位领导按不履职进行责任追究。
(四)月度一直为A级的单位、专业系统进行适当奖励。
六、几点要求
(一)坚持安全高于一切,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评估评价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在转变观念的基础上真正转变工作思路,把更多的精力用在现场,查问题、抓重点、抓落实,真正实现“区队自治”管理水平上台阶。
(二)各职能部室要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思路,指导区队现场管理水平上台阶,本着客观、公正、准确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矿井(区队)的安全现状。
(三)各区队要逐条、逐项进行评估评价,认真查找出本单位存在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确保下一步的改进措施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正实现“区队自治”。
(四)对考核结果为C、D类的区队,责任领导要写出检查交分管部室及安全监察部备案,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管理上的不足。
(五)安全监察部负责制定各区队《安全评估评价审定表》及《安全评估评价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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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全监察部负责适时修改《安全评估评价评分表》。
七:本制度从4月25日执行。
附件1:
**煤矿安全评估评价审定表
8
9
10
**煤矿区队安全评估评价考核细则
11
12
**煤矿安全程度评估评分表
**煤矿安全程度评估计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