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扣价格方法和内容
顺加与倒扣价内税与价外税
什么是顺加和倒扣顺加和倒扣是商业计算毛利、成本、售价的两种方法,现在常用的是倒扣。
要想很清楚的解释清楚,还是举例说明最好。
毛利=(售价-成本)/售价某商品A,成本80元,售价100元,毛利=(100-80)100=20%供应商甲,向零售商供应某商品A,1、零售商倒扣20%,即毛利20%!售价定为100元,则供货价为80元。
2、供应商甲供应商品A,以成本价供应,供货价为80。
零售商顺加25%定售价,则售价=80*125%=100元。
毛利仍为20%如何理解解价内税的计税价格公式在我国开征的税种除增值税是价外税,其余的税种(不含附加费)都是价内税。
所谓价内税是指产品的销售价格或劳务的提供价格中已包含了税金的内容,而且这些税金并不单独体现,只以内含的形式出现。
例如,销售卷烟,如果每件的销售价格1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40%,则说明在1000元的销售价格中包含了400元的消费税,而增值税则是在1000元的正式价格之外计算的,因此说,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
那么,这里有一个逻辑问题,即在计算消费税的同时,似乎消费税是已知的了,而且计算的消费税是在已含有的400元消费税的计税价格基础上计算的,计算出的结果与内含的消费税恰恰相等,这似乎不可思议,即计算出的结果在计算依据中已经内含了,有点令人奇怪。
这需要我们通过剖析价内税的计税价格公式来理解。
消费税的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应缴消费税=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例如,某种应税消费品的单位成本为每件500元,利润100元,消费税税率为40%,计税价格=(500+100)÷(1-40%)=1000(元),应缴消费税=1000×40%=400元。
实际上,这400元的消费税在计税价格计算出来以后就已经计算出来了,因为1000元的计税价格减去成本500元、利润100元,就是消费税400元,同时这1000元也包含着已经计算出的消费税本身,即:应缴消费税=(500+100+400)×40%=400元。
毛利率及顺加、倒扣和商品定价的方法
毛利率及顺加、倒扣和商品定价的方法毛利率及顺加、倒扣和商品定价的方法(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营业成本)/销售收入*100%成本毛利率=(销售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100%顺加和倒扣是商业计算毛利、成本、售价的两种方法,现在常用的是倒扣。
要想很清楚的解释清楚,还是举例说明最好。
毛利=(售价-成本)/售价某商品A,成本80元,售价100元,毛利=(100-80)/100=20%供应商甲,向零售商供应某商品A,1、零售商倒扣20%,即毛利20%!售价定为100元,则供货价为80元。
2、供应商甲供应商品A,以成本价供应,供货价为80。
零售商顺加25%定售价,则售价=80*125%=100元。
毛利仍为20% 销售毛利率是毛利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其中毛利是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的差。
其计算公式如下: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商品扣点问题:给你举几个例子,你自己套公式。
我就是一名商场管理人员XX一店经营面积1800㎡,基础扣率20%,每月平均费用为41.4万元,每平方米保本点销售额是多少?X=414000÷20% ÷1800=1150元/ ㎡(不含税)含税销售额/ ㎡=1150×1.17=1345.5元保底销售:按各品牌的经营面积和商场每平方米盈利的坪效,制定出来的目标销售额和毛利额。
如:XX一店PUMA 签约面积75㎡,基础扣率20%,每平方米毛利额坪效 300元,保底销售额是多少?X=300 ÷20%×75=112500元营销活动数值:“ 满300元送100元”的活动如何加扣供应商的扣率?(1)、满300元送100元相当于原价商品75%折扣300 ÷400×100%=75%(2)、XX商场同供应商扣率是18%,要想保证此次活动平蘅,我们需要再加扣几个点?1-75%-18%=7%某商场合作条件扣率为25%,月度零售保底为15万元,该柜台需配2名导购和2名带班,1名店长,人工费为店员1200元/人.月,带班1500元/人.月,店长1800元/月。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①买方对进口货物的处置和使用权不受限制
②货物的价格不应受到导致该货物成交价格无法确定的条件或因素的影响
③卖方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从买方获得因转售、处置或使用进口货物而产生任何收益,除非按照《关税》及《审价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出调整。
④买卖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不影响价格。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中国境内口岸)-出口关税=FOB(中国境内口岸)÷(1+出口关税税率)
3、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由卖方承担的佣金
4、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出口关税
=FOB/(1+出口关税税率)
(2)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他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内销时,
以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3)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内销时,
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进口的与料件相同或者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1)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
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一)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包括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二)
指
(三)不计入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税收、费用(考点)
1、出口关税
2、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费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7.暂时进境货物的估价方法
经海关批准留购的暂时进境货物,以海关审查确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8.租赁进口货物的估价方法
(1)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
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利息予以计入。
毛利率及顺加倒扣方法
毛利率及顺加倒扣方法毛利率是一个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反映了企业在销售过程中所获得的利润。
顺加方法和倒扣方法是计算毛利率的两种常用方法。
下面将详细介绍毛利率及两种计算方法。
一、毛利率的定义及意义:毛利率是指一个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后,剩余的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之间的差异。
毛利率的高低可以反映一个企业在核心业务上的盈利情况以及企业的运营能力。
毛利率的计算公式为: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毛利率的高低可以体现企业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当毛利率高时,说明企业的核心业务盈利能力强,具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和议价能力;反之,当毛利率低时,说明企业的核心业务盈利能力弱,可能存在价格竞争激烈、产品同质化、成本控制不善等问题。
二、顺加方法:顺加方法是一种计算毛利率的常用方法。
顺加方法是将销售成本与销售收入相加,然后减去其他直接与销售相关的支出,如销售人员工资、促销费用等,最后得到的净利润再除以销售收入。
顺加方法的计算公式为: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直接销售费用)/销售收入顺加方法能够较全面地考虑到与销售相关的各项支出,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出企业销售过程中所获得的利润。
三、倒扣方法:倒扣方法是另一种计算毛利率的方法,倒扣方法是将销售收入减去与销售无关的各项费用,然后再减去销售成本,最后得到的净利润再除以销售收入。
倒扣方法的计算公式为:毛利率=(销售收入-非销售费用-销售成本)/销售收入倒扣方法相对于顺加方法而言,更强调销售收入与各项费用之间的关系,能够更准确地区分出与销售无关的费用,从而更准确地计算出销售过程中的利润情况。
四、顺加方法与倒扣方法的比较:1.计算基准不同:顺加方法是以销售收入为基准,将销售成本和直接销售费用从销售收入中扣除;倒扣方法是以销售收入为基准,将与销售无关的费用从销售收入中扣除。
2.考虑费用范围不同:顺加方法能够较全面地考虑到与销售相关的各项支出,包括直接销售费用;倒扣方法更强调销售收入与各项费用之间的关系,能够更准确地区分出与销售无关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24.10.28•【文号】•【施行日期】2024.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计税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的计税价格,应当遵循客观、公平、统一的原则。
第三条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的确定,适用本办法。
海关可以依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进出口货物的计税价格依法进行确定。
内销保税货物计税价格的确定,准许进口的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个人自用物品的计税价格的确定,涉嫌走私的进出口货物、物品的计税价格的核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海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纳税人提供的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对外提供。
纳税人可以书面向海关提出为其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并且具体列明需要保密的内容,但是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理由拒绝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章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第一节进口货物计税价格确定方法第五条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第六条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本章第二节规定的,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且与纳税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方法确定该货物的计税价格:(一)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二)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三)倒扣价格估价方法;(四)计算价格估价方法;(五)合理方法。
纳税人可以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申请调整前款第三项和第四项的适用次序。
第二节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第七条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且按照本章第三节的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
进出口税费(2)-完税价格的审定
2.相同及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
不能符合成交价格须满足的条件时采用。 含义——采用与被估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相同货物及 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作为被估货物完税价 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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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倒扣价格法 以进口货物、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境内第一环节的销售 价格为基础,扣除境内发生的有关费用来估定完税价格。 “第一环节”是指有关货物进口后进行的第一次转售,且 转售者与境内买方之间不能有特殊关系 (1)上述的销售价格应具备的条件 即完税价格=有关货物境内销售价格—境内发生的有关费用
不用进行(一)、(二)程序而由海关直接审查确 定完税价格的情况:
1.同一合同项下分批进出口的货物,海关对其中一批
货物已经实施估价的; 2.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或者关 税及进口环节税总额在人民币2万元以下的; 3.进出口货物属于危险品、鲜活品、易腐品、易失效 品、废品、旧品等的。
(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理解掌握, 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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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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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航空公司以租赁方式从美国进口一架价值 USD1,800,000的小型飞机,租期1年,年租金为 USD60,000,此情况经海关审查属实。在这种情况下, 海关审定该飞机的完税价格为:( B ) A、USD1800000 B、USD60000 C、USD1860000 D、USD17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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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年考题)某企业以CIF成交方式购进一台砂光机,先预 支付设备款25,000港币,发货时再支付设备价款40,000港 币,并另直接支付给境外某专利所有人专用技术使用费 15,000港币。此外,提单上列明THC费为500港币。该批货 物经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 D A.65500元港币 C.80500元港币 B.65000元港币 D.80000港币
产品定价计算公式表
产品定价计算公式表产品定价公式定价公式:成本毛利率=(销售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100%。
顺加和倒扣是商业计算毛利、成本、售价的两种方法,现在常用的是倒扣。
产品定价的常用方法产品定价常用的方法包括成本导向定价法、市场导向定价法以及顾客导向定价法。
1、成本导向定价法:以进货成本为依据,加上期望得到的利润来确定所卖产品的价格,该方法具体分为:成本加成定价法、目标收益定价法与盈亏平衡定价法;2、需求导向定价法:按照购买产品买家们所能承受的能力来确定价格,其具体分为:理解价值定价法、需求差异定价法及反向定价法;3、竞争导向定价法:参考销售同类产品卖家的定价以确定自身产品的价格,竞争导向定价法分为随行就市定价法、产品差别定价法和招标投标定价法。
扩展资料目标利润率定价法目标利润率定价法的要点是使产品的售价能保证企业达到预期的目标利润率。
企业根据总成本和估计的总销售量,确定期望达到的目标收益率,然后推算价格。
这种定价方法需要运用收支平衡图。
目标利润定价法的计算公式产品出厂价格=[(单位变动成本+单位固定成本)/(1-销售税率)]+[目标利润/(预计销售量×(1-销售税率)];目标利润=(单位变动成本+单位固定成本)×预计销售量×成本利润率;产品出厂价格=[(单位单位变动成本+单位固定成本)×(1+成本利润率)]/(1-销售税率);目标利润定价法与“成本加成定价法”是有区别的。
差别在于“成本加成定价法”公式中的成本只是制造成本,不包括期间费用;而“目标利润定价法”公式中的成本包括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
相应地,两个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也有所不同。
第3章04节 倒扣法
• 试求在此例中最大销售总量的单价是 试求在此例中最大销售总量的单价是?
最大销售总量的单价
某一进口商在货物进口后按不同价格分7 某一进口商在货物进口后按不同价格分7 批销售了200件印花牛仔衬衣,其中: 批销售了200件印花牛仔衬衣,其中: 200件印花牛仔衬衣 150元的单价销售40件 元的单价销售40 按150元的单价销售40件 按120元的单价销售30件 120元的单价销售30件 元的单价销售30 105元的单价销售50件 元的单价销售50 按105元的单价销售50件 150元的单价销售15件 元的单价销售15 按150元的单价销售15件 125元的单价销售25件 元的单价销售25 按125元的单价销售25件 120元的单价销售35件 元的单价销售35 按120元的单价销售35件 150元的单价销售 元的单价销售5 按150元的单价销售5件 最大销售总量的单价是? 问:最大销售总量的单价是?元
例题1 例题1
• 有两笔销售交易 • 头一笔,销售了 头一笔,销售了500个单位,单位售价 个单位, 个单位 个货币单位。 是160个货币单位。 个货币单位 • 第二笔销售了 第二笔销售了600个单位,单位售价是 个单位, 个单位 150个货币单位。 个货币单位。 个货币单位 • 试求在此例中, 试求在此例中,按最大销售总量出 售的单价是? 售的单价是
3、扣除项目 、
(1)佣金或利润及一般费用 ) (2)国内的运保费以及相关费用 ) (3)应付关税和国内税收 ) (4)选择性扣减的费用 ) (5)加工的增值部分 )
4、加工不能破坏货物的同一性 、
境内销售单价成立条件
与待估货物在进口时或大约同时 按进口原状在第一商业水平销售 最大总量的单位价格 售予境内与进口人无关系的购买人
流水倒扣合同范本
流水倒扣合同范本《流水倒扣合同》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销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具有销售渠道和市场资源,甲方拥有商品供应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供应商品由乙方进行销售,并按照流水倒扣的方式结算货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 甲方授权乙方在其经营场所或指定渠道销售甲方提供的[具体商品名称]商品。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展示、推广和销售商品,并遵守甲方的相关销售政策和规定。
二、商品价格及倒扣比例1. 商品的零售价格由甲方制定,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
如有特殊促销活动,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2. 双方约定按照乙方的销售流水进行倒扣结算,倒扣比例为______%。
即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货款为乙方销售流水金额乘以倒扣比例。
三、货款结算1. 结算周期为[具体结算周期,如每月/每季度],乙方应在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销售流水明细。
2. 甲方在收到销售流水明细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如无异议,乙方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扣除倒扣金额后的货款支付给甲方。
3. 乙方支付货款的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支票等]四、商品交付1. 甲方应在乙方下单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商品交付至乙方指定的地点。
2. 商品交付时,乙方应进行验收,如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数量不符,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处理。
五、商品质量及售后服务1. 甲方应保证所供应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定。
第四章-进出口税费
课程
税目 (按船舶净吨位划分,A
表示净吨)
A≤2000 净吨 2000 净吨<A≤10000 净吨 10000 净吨<A≤50000 净吨
A>50000 净吨
备注
税率(元/净吨)
普通税率
优惠税率
(按执照期限划分) (按执照期限划分)
1 年 90 日 30 日 1 年 90 日 30 日
12.6 4.2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 内销价格
内销制成品中含有从境内采
购的料件
制成品所含从境外购入的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
内销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 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大约同时内销的相同或类似
依据前两款规定不能确定的 的保税货物的内销价格
特殊监管区域(包括保税区) 内销价格
内企业内销边角料、废品、
残次品和副产品
(1)用以倒扣的“销售价格”应当符合的条件
(2)倒扣价格法的核心要素:教材。
时间条件
状态条件 环节条件 关系条件 其他条件
具体内容
在被估货物进口时(对该货物而言)或大约同时(对相同或 类似进口货物而言),进口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 按该货物进口时的状态销售(一般要未经加工) 在境内第一环节销售 向境内无特殊关系的买方销售 按该价格销售的货物合计销售总量最大
的与料件相同或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
(包括残次品)内销
交价格(无“原进口成交价格”)——
“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
内销边角料或副产品
海关审查确定的内销价格
深加工结转货物内销
该结转货物的结转价格
按上述规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由海关按合理的方法审查确定
2.保税区内加工企业内销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估价办法
相关状况
二、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定价的计算公式
定价的计算公式是成本毛利率=(销售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100%。
顺加和倒扣是商业计算毛利、成本、售价的两种方法,现在常用的是倒扣,目标利润率定价法的要点是使产品的售价能保证企业达到预期的目标利润率,企业根据总成本和估计的总销售量,确定期望达到的目标收益率,然后推算价格。
利润定价法
目标利润定价法的计算公式为产品出厂价格=[(单位变动成本+单位固定成本)/(1-销售税率)]+[目标利润/(预计销售量×(1-销售税率)],目标利润=(单位变动成本+单位固定成本)×预计销售量×成本利润率,产品出厂价格=[(单位单位变动成本+单位固定成本)×(1+成本利润率)]/(1-销售税率)。
目标利润定价法与“成本加成定价法”是有区别的。
差别在于“成本加成定价法”公式中的成本只是制造成本,不包括期间费用,而“目标利润定价法”公式中的成本包括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相应地,两个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也有所不同。
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经海关审查确定的完税价格,称为海关估定价格。
进出口货物的价格经货主(或申报人)向海关申报后,海关需按本国关税法令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确定或估定其完税价格。
那么进口货物海关估价的方法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一、海关通常使用估价方法1.实际成交价格:根据商品出口到进口国对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价格,这通常是发票上的价格;2.相同产品的成交价格:与应估商品同时或几乎同时出口到同一进口国销售的同类商品的价格,包括其物理性能、质量、信誉等;3.类似商品成交价格:应估商品同时或几乎同时出口到同一进口国销售的类似商品的成交价,尽量与应估商品比较各方面不完全相同,但它有相似特征,使用同样的材料制造,具备同样的效用,在商业上可以互相替代的商品。
在确定时应考虑包括该货物的品质、信誉、现有的商标等。
4.倒扣法:以进口商品,或相同、类似进口商品在国内销售时的价格为基础减去有关的税费后所得的价格。
倒扣的项目有代销佣金、销售利润和一般费用、进口国国内的运费、保险金、进口关税和国内税等。
5.估算价格:以制造该进口商品的材料、零部件、生产费、运输和保险费用等成本及销售进口商品所产生的利润和一般费用为基础进行估算的完税价格。
6.顺序类推法:当以上任何方法都不能确定海关估价时,应通过采用与本协议的原则或总协定第七条精神相符合的.合理方法在进口国可得到信息的基础上加以确定。
二、进口旧机械海关审价判断方法1.已经使用多少年,还可以使用多少年;2.新机购买时的价值,提供原价发票,原价资料;3.如海关对机器的价格有些模糊,这时会调出口岸3个月内有无同类型的设备进口,做为参照4.总海关系统调出中国境内是否有进口同样的机器设备,以此作为依据;5.二手设备进口报关核价的一个初步公式:新机的价格-{新机*0.9}*(已使用年限/共能使用多少年限)设备的重量*USD5-8/KG 延伸阅读: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1)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
最新报关员资格考试精品讲义: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汇总
2012年报关员资格考试精品讲义: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2012年报关员资格考试精品讲义: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2012年报关员考试报名时间已经公布,考试时间为11月4日,许多考生已进入了复习阶段。
为大家提供了学习资料,供各位考生在基础复习阶段使用,更多资料请访问职业培训教育网报关员考试频道!第二节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一、概述(一)含义“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是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收从价税时要依法确定进出口货物应缴纳税款的价格。
也就是说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收从价税时审查估定的应税价格,是凭以计征进出口货物关税及进口环节税税额的基础。
我国绝大多数进出口货物实行的是从价税,因而确定完税价格十分重要。
(二)我国海关审价的法律依据我国于2001年底加入世贸组织后,已全面实施世贸组织估价协定,我国对进出口货物海关估价的法律法规与国际通行规则衔接。
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是贯彻关税政策的重要环节,也是海关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
目前,我国海关审价的法律依据可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法律层次,即《海关法》。
《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
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
”第二个层次是行政法规层次,即《关税条例》。
第三个层次是部门规章,如海关总署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以下简称《审价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征管办法》)等。
二、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包括一般进口货物和特殊进口货物这两类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海关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有六种估价方法: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和合理方法。
第二节报关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第二节报关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第二节报关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一)通常进口货物通常进口货物:是指供境内消费,并对其全部价值一次性计征关税的货物。
一、通常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1.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法(使用率最高)进口完税价格尽可能使用货物的成交价格。
(1)完税价格——满足一定条件的经调整的成交价格+其他费用(包含: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与运费有关的费用、保险费等)。
公式定价是指买卖双方未以具体明确的数值约定货物价格,而是以约定的定价公式来确定货物结算价格的定价方式。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海关以买卖双方约定的定价公式所确定的结算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①在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前买卖双方已书面约定定价公式;②结算价格取决于买卖双方均无法操纵的客观条件与因素;③自货物申报进口之日起6个月内能够根据定价公式确定结算价格;④结算价格符合《审定办法》中成交价格的有关规定。
推断题:公式定价的进口货物,由于销售合同是以约定的定价公式而不是以具体明确的数值约定货物价格,因此该类进口货物不存在成交价格。
(错)(2)成交价格——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按有关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含直接支付与间接支付的价款注:实付或者应付——指务必由买方支付,支付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进口货物,支付的对象既包含卖方也包含与卖方有联系的第三方,且包含已经支付与将要支付两者的总额。
但不完全等同于贸易中实际发生的发票价格。
推断题:海关审定的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价格总额,包含直接支付的价格与间接支付的价款。
(错)(3)关于“调整因素”(计入项目与扣除项目)①计入项目(+)(由买方负担;未包含在实付或者应付中;有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购货佣金(-):买方(支付)代理人A.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与经纪费销售佣金(+):卖方(支付)代理人(由买方直接支付)经纪费(+):买卖双方(委托人)(支付)经纪人B.与进口货物作为一个整体的容器费(同一税则号)C.包装费:材料费、劳务费D.协助的价值(买方以免费或者低于成本价的方式向卖方提供)协助价值计入到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应满足的条件: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低于成本价的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提供;未包含在进口货物的实付或者应付价格之中;与进口货物的生产与向我国境内销售有关;可适当按比例分摊。
税法教案6关税
第六章关税法第一节关税概述关税的历史是十分悠久,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特殊是当国与国之间浮现商品交换后,作为对进出国境商品征税的关税才在各国普遍开征起来。
据考证,最早的关税是为了保护过往客商交通安全而产生的,现代国家浮现以后,关税作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手段曾经在历史上占有生分地位。
但是,在现代,特别是对于经济发达国家而言,关税已再也不是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而是以关税为工具实现其贸易保护主义政策。
新中国成立以后,1951年5月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统一了国家的关税政策,建立了彻底独立自主的保护关税制度。
以后进行了多次修改和补充,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关税制度。
现行关税法律规范是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00年7月修正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为法律依据,以国务院于2003年11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及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定并报国务院批准,作为条例组成部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办法》为基本法规,由负责关税政策制定和征收管理的主管部门依据基本法规拟定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为主要内容。
一、关税的概念关税是由设置在边境、沿海口岸或者境内的水、陆、空国际交往通道的海关对进出国境或者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关税属于全值流转税。
关境与国境的区别与联系:•国境与关境是两个既有联系,又不彻底相同的概念。
国境是一个主权国家以边界为界限,全面行使主权的领域范围,包括领土、领海、领空。
关境又称税境或者海关境域,是一个主权国家行使关税权力的领域范围。
•通常情况下,国境与关境是一致的。
但如果几个国家结成关税联盟,组成一个共同关境实施统一的关税法令和对外税则,彼此之间货物进出国境不征关税,只对来自和运往非同盟成员国的货物进出共同关境时征收关税,这时关境就大于其成员国的各自国境。
第六章 关税法-关税完税价格(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税法第六章 关税法知识点:关税完税价格(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详细描述: 关税完税价格是海关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经调整确定的计征关税的价格。
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价+采购费用(包括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等费用)。
2.实付或应付价格调整规定如下: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不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3.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1)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
(2)倒扣价格方法。
(3)计算价格方法。
(4)其他合理方法。
使用其他合理方法时,应当根据《完税价格办法》规定的估价原则,以在境内获得的数据资料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
但不得使用以下价格: ①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 ②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 ③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 ④以计算价格方法规定的有关各项之外的价值或费用计算的价格; ⑤出口到第三国或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 ⑥最低限价或武断虚构的价格。
例题:1.下列价格中,海关估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不得使用的有()。
A.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①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②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③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④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向我国境内销售有关的,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⑤与该货物有关并作为……,应当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⑥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①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②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 ③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 ④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 ⑤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2001)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01.12.31•【文号】海关总署令第95号•【施行日期】200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关税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发布日期:2006年3月28日实施日期:2006年5月1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已于2001年12月25日经署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对外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1992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和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同时废止。
二00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审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应当遵循客观、公平、统一的估价原则,依据本办法审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第二章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第三条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买方为购买该货物,并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价格。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买方对进口货物的处置或使用不受限制,但国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对货物转售地域的限制、对货物价格无实质影响的限制除外;(二)货物的价格不得受到使该货物成交价格无法确定的条件或因素的影响;(三)卖方不得直接或间接获得因买方转售、处置或使用进口货物而产生的任何收益,除非能够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作出调整;(四)买卖双方之间没有特殊关系。
《进出口报关实务》电子教案27进出口税费
(3)计算公式
3、船舶吨税
(1)含义
船舶吨税简称吨税,是由海关在设关口岸对进出、停靠我国港口的国际航行船舶征收的一种使用税,这是在非进出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税收。
(2)征收范围
(3)计算公式
① 船舶吨税的计算
② 船舶吨税的征收和退补
典型考题:
(2007年单选)目前我国不实行从量计税的进口商品是:
能力一 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确定
一、进出口税费的概述
进出口税费是指在进出口环节中由海关依法征收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等税费,其征收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海关法》、《关税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一)关税
1、进口关税
(1)计征方法
①从价税②从量税
③复合税④滑准税
完税价格=CIF =CFR价格/(1-保险费率)
•100元销售40件
•90元销售20件
•100元销售50件
•105元销售70件
•90元销售60件
•95元销售60件
(四)、计算价格方法
以发生在生产国或地区的生产成本作为基础的价格,适用这种方法需依据境外的生产商提供的成本方面的资料。适用较少。
(5)、合理方法
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一)、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和制成品的完税价格
A、73000美元
B、50000美元
C、70000美元
D、53000美元
答案:C
解析:50000美元+20000美元=70000美元
(二)、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方法
1、含义:
相同货物:与进口货物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生产,在物理性质、质量和信誉等方面都相同的货物。
类似货物:与进口货物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生产,不是所有方面都相同,但有类似的特征、功能,在商业上可以互换的货物。
倒扣的计算方法
倒扣的计算方法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倒扣的情况,比如购物时使用优惠券、参加促销活动等。
那么,如何正确地计算倒扣呢?倒扣的计算方法其实并不复杂,只要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数学知识和技巧,就可以轻松应对各种倒扣情况。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倒扣的概念。
倒扣是指在原价的基础上进行折扣计算,即先确定最终价格,再根据折扣比例或金额来计算原价。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通常会遇到两种类型的倒扣,一种是按折扣比例计算,另一种是按折扣金额计算。
下面,我将分别介绍这两种情况的计算方法。
首先是按折扣比例计算的情况。
假设某商品原价为100元,打8折,我们需要计算打折后的价格是多少。
这时,我们可以利用以下的计算公式,折后价格 = 原价× (1 折扣比例)。
代入具体数值,即可得到折后价格。
在这个例子中,折后价格= 100 × (1 0.8) = 100 × 0.2 = 20元。
所以,打8折后的价格为20元。
接下来是按折扣金额计算的情况。
假设某商品原价为100元,优惠了30元,我们需要计算优惠后的价格是多少。
这时,我们可以利用以下的计算公式,折后价格 = 原价折扣金额。
代入具体数值,即可得到折后价格。
在这个例子中,折后价格 = 100 30 = 70元。
所以,优惠30元后的价格为70元。
除了以上介绍的两种基本情况,有时候我们还会遇到多重折扣的情况。
比如,某商品原价为100元,先打9折再优惠20元,我们需要计算最终的价格是多少。
这时,我们可以先按照折扣比例计算出第一次折扣后的价格,再在此基础上减去折扣金额,即可得到最终价格。
在这个例子中,第一次折扣后的价格为100 × 0.9 = 90元,再减去20元优惠,最终价格为70元。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还需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
比如,折扣比例通常以小数形式表示,比如8折就是0.8;折扣金额通常是整数形式;在多重折扣的情况下,要注意先后顺序,先计算折扣比例再计算折扣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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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扣法,由海关按其他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
由于此类货物无法加以准确的定性归类。
二、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合理避税筹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商品审价暂行办法》的最新规定,出门商品的海关估价应是成交价格,即该出口商品售予境外的应售价格。
应售价格应由出口商品的境内生产成本、合理利润及外贸所需的储运、保险等费用组成。
概而言之,就是扣除关税后的离岸价格。
所以,如何合理地确定成交价格可以说是本环节合理避税的重心所在。
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应以该项货物运离国境前的最后一个口岸的离岸价格为实际离岸价格。
如果该项货物从内地起运,则从内地口岸至国境口岸所支付的国内段运输费用应予扣除。
另外,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如为货价加运费价格,或为国外口岸的到岸价格时,应先扣除运费并再扣除保险费后,再按规定公式计算完税价格。
此外,如果在商品成交价格以外,还存在着支付给国外的与此项业务有关的佣金,那么在申报表上应该单独列明,加以确认反映。
因为税法明确规定,该项佣金应予扣除。
如单独列明的,可不予以扣除。
不能把完税价格的合理避税方法片面地理解为降低申报价格。
如果为了少缴关税而降低申报价格的话,那么就构成了偷税。
海关对此区别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一)申报价格低于海关审定价格的,应由出口商品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缴纳相当于申报价格与海关审定价格的差额保证金后,由海关放行货物,并通知有关进出口商会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进行调查。
经调查,对有确凿证据属低报价格逃、套外汇的,用外汇管理部门依据《违反外汇管理处罚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并由海关处以货物等值以下的罚款或罚金。
(二)申报价格明显低于海关审定价格,经海关调查构成隐瞒价格行为的,海关可将货物予以扣留,不准出口,并处货物等值以下的罚款;同时通知有关进出口商会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
[案例1]2002年8月君洋财务服务中心受托代理了几次出口退税事宜,详细情况如下:(1)九江迪凯刺绣有限公司(无进出口经营权)2000年12月份委托某外贸企业代理出口服装一批,出口离岸价折合人民币80万元,本月内销服装不含税收入70万元,当期全部进项税额为20万元。
请计算当月应纳(退)增值税额(服装退税率为17%)。
(2)九江天星工程承包公司因承接国外某项工程,将在国内采购的钢材一批运出境外,购进钢材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100万元,增值税额17万元。
试计算该公司应退增值税额(钢材退税率为15%)。
(3)九江新艺外贸公司当月从某纺织厂购进一批棉坯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300万元、进项税额51万元,并取得出口货物专用的增值税税收缴款书。
该外贸公司将这批棉布交给某服装厂加工成品服装。
加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50万元(不含税价),同时取得了增值税发票和出口货物专用的增值税税收缴款书。
委托加工的成品服装当月报关出口,取得外汇收入折合人民币440万元。
请计算该公司应退增值税额(服装退税率17%、纺织原料退税率15%)。
(4)九江新艺外贸公司从农民生产者手中收购小麦500吨,支付价款30万元,当月将该批小麦对外出口,取得外汇收入折合人民币37万元。
问:该企业出口小麦是否可以享受出口退税。
(5)九江新艺外贸公司收购天然牛黄对外出口,是否可以享受出口退税?[要求解答] 九江迪凯刺绣有限公司、九江天星工程承包公司和九江新艺外贸公司出口退税额。
[筹划分析] 九江迪凯刺绣有限公司、九江天星工程承包公司和九江新艺外贸公司出口退税额分析计算如下:(1)税法规定,对于未按照“免、抵、退”办法办理出口退税的生产企业(不限于有进出口经营权),1995年7月1日以后报关离境直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实行“先征后退”办法。
主要是指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或生产性集团公司,委托外贸、工贸公司出口自产产品等。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金+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70×17%+80×17%-20=5.5(万元)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80×17%=13.6(万元)(2)税法规定,对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下列企业特准退税:第一,对外承包工程公司;第二,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第三,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第四,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而由国内中标的企业;第五,在国内采购货物并运往境外作为国外投资的企业;第六,免税店,即国家旅游局所属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
对从事对外承包项目、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对外投资等项目的特定企业出口货物,特准退(免)税的计算方法是,按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销售额和规定的退税率计算退税。
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销售额×退税率=100×15%=15(万元)(3)税法规定,出口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应按原材料的退税率和加工费的退税率分别计算应退税款,加工费的退税率按出口产品的退税率确定。
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等发票进项金额×退税率+工缴费发票金额×退税率若原材料是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并在进口环节享受减免增值税优惠的,计算退税时,则应扣除已减征税款。
该企业应退税额=300×15%+50×17%=45+8.5=53.5(万元)(4)税法规定,对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列入免税项目的避孕药品和工具、古旧图书、免税农产品、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及军品等用于对外出口,适用“出口免税不退税”政策,所以,该企业从农民生产者手中收购小麦再出口不得退还增值税。
(5)税法规定,纳税人出口下列货物(除经国家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外)适用“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政策。
具体是指:出口的原油;援外出口货物;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银等;糖。
纳税人出口上述税法限制或禁止出口的货物,一律视同内销环节,照常征税;对这些货物出口时不再退还出口前其所负担的税款。
因此,该企业出口天然牛黄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并且不得享受增值税退还。
[特别提示]为了帮助读者理解出口退(免)税政策,有必要介绍一下“出口退税承受人”。
税法规定直接享有出口货物退税税款的单位,出口货物退税的承受人就是出口货物的所有者。
生产企业直接出口的,退税给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承受人就是生产企业;外贸企业自营出口的,由于出口货物归外贸企业所有,故退税给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承受人就是外贸企业;外贸企业受托代理出口的,因出口货物归委托方所有,出口退税承受人就是委托外贸企业出口的内资生产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联营出口的,由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列明的出口企业在所在地统一办理退税,其出口退税承受人就是出口货教授报关单上列明的出口企业。
第五章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审定、我国海关审价的法律依据1、含义: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收从价税时审查估价的应税价格,是凭以计征进出口货物关税及进口环节税税额的基础。
2、海关审价的法律依据(分为三个层次)(1)法律层次:《海关法》(2)行政法规层次:《关税条例》(3)部门规章层次:《审价办法》、《征管办法》二、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重点)(一)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审定:估价方法:有6种1、成交价格法2、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3、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4、倒扣价格方法5、计算价格方法6、合理方法这6种方法必须依次使用。
经海关同意,倒扣价格方法和计算价格方法可以颠倒使用。
单选题:例:当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不能按照成交价格确定时,海关应当依次使用相应的方法估定完税价格,依次使用的正确顺序是:A、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合理方法B、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合理方法C、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合理方法……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D、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合理方法答案:A1、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法:(重要考点,理解掌握)(1)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2)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按有关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
成交价格不完全等同于贸易中实际发生的发票价格,需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3)成交价格的调整因素(非常重要的考点)★计入因素(也叫计入项目):①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济费用佣金分为:购货佣金和销售佣金购货佣金也叫买方佣金,不计入完税价格。
而销售佣金(卖方佣金)要计入完税价格。
②与进口货物作为一个整体的容器费③包装费④协助的价值⑤特许权使用费⑥返回给卖方的转售收益上述所有项目的费用或价值计入到完税价格中,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①由买方负担②未包括在进口货物的实付或应付价格中③有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扣除项目(不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进口货物的价款中单独列明的下列费用:如果成交价格中已经包含这些项目,则将其从成交价格中扣除。
如果成交价格中没有包含这些项目,则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①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建设、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②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③进口关税及国内税收④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⑤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计入和扣除项目是重要的考点,要掌握记忆:例1:(单选题)在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下列哪一项费用或价值不应计入()。
A、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B、作为销售条件,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C、厂房、机械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等费用D、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转售、处置或使用中获得的收益答案:C例2:(多选题)进口时在货物的价款中列明的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有()。
A、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建设、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B、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C、进口关税及国内税收D、作为该货物向我国境内销售条件,买方必须支付的,与该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答案:A、B、C解释:ABC属于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的项目。
特许权使用费属于应当要计入的项目。
例3:(单选题)某工厂从美国某企业购买了一批机械设备,成交条件为CIF广州,该批货物的发票列示如下:机械设备USD500,000,运保费USD5,000,卖方佣金USD25,000,培训费USD2,000,设备调试费USD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