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信用卡服务收费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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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服务收费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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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免费服务项目:

注:如对服务收费存在疑问,请拨打客服热线400-800-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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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交通银行关于贯彻银监会

规范贷款行为“七不准”规定的通告

一、不得以贷转存。信贷业务要坚持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得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

二、不得存贷挂钩。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应严格分离,不得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三、不得以贷收费。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四、不得浮利分费。要遵循利费分离原则,严格区分收息和收费业务,不得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

五、不得借贷搭售。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六、不得一浮到顶。贷款定价应充分反映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笼统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

七、不得转嫁成本。应依法承担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不得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请广大客户予以监督。若有疑问或投诉,敬请垂询交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59。

附录2:

附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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