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劳动法的历史及国内国际立法概况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 农民被驱除土地而成为除劳 动力以外一无所有的无产者。 为了生存,他们只有靠出卖 自己的劳动力来维持生计; 资本家为使资本增值,就必 须以支付工资的方式购买无 产者的劳动力,使之与其生 产资料相结合,以实现劳动 过程。
所以,在资本主义阶段,才出现了大量 的劳动关系。所以,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 阶段,才具备了劳动法产生的前提。 二、劳动法产生的过程 随着劳动关系的产生,就产生了对劳动 关系进行法律调整的需求,而对劳动关系 的法律调整,经历了“劳工法规”调整阶 段、“工厂立法”与民法调整阶段。
的协调,主要规定里下述问题:(1)结社
自由。(2)集体谈判。(3)产业民主。 (4)自愿调解和仲裁。 2. 就业:关于就业问题的规定主要有
以下几个方面:(1)就业政策目标。(2)
就业促进措施。(3)禁止就业歧视。(4) 废除强迫劳动。
3、工资:主要涉及两个方面:(1) 最低工资保障。(2)工资支付保障。
再次,《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
定》在我国恢复1956年后被停止了的劳动
争议处理制度。1993年7月,国务院在总结
6年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又颁发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另外,劳动监察制度逐步得到健全。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制度得以恢复,劳动部
的立法文件一一《劳动监察规定》标志着
我国全方位的劳动监察制度的建立。
了改革劳动制度的措施,极大地推动了劳
动制度的改革。
◆1978年到1994年《劳动法》颁布之
前,我国发布的一系列劳动法规(劳动就
业制度;职工技能开发制度;社会保险立
法;劳动保护立法;外商投资企业管理; 私营企业劳动管理)。
◆在这期间,调整劳动关系的立法快
速发展。
首先是恢复了劳动合同制度。
其次是工会与企业民主管理方面的立 法得到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对我国工会制度作出了全面的规定。
征缴等相关法规相继出台。
第三,用以规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执法行为
的有关条例和规定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建设中
得到重视。
第四节 国际劳工立法
一、国际劳工组织
(一)国际劳工组织的成立与发展
1. 19世纪,首倡国际劳工立法的是 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和法国社会活 动家大卫.李格兰。 2. 1866年,召开国际工人联合会
教育。
(三)国际劳工组织机构
1. 国际劳工大会。又称国际 劳工议会,是国际劳工组织的最 高权利机关。 2. 理事会。它是国际劳工组
织的执行机关。
3. 国际劳工局。它是国际劳 工组织的常设办事机关,同时也 是国际劳工大会及其理事会的秘 书处,对理事会负责。
二、国际劳工立法
(一)国际劳工立法的形式和特点
在原始社会中实行生产资料氏族所有制,
氏族成员既是劳动力所有者有时生产资料
所有者。 奴隶社会不可能产生劳动关系。因为, 在奴隶社会,不仅生产资料为奴隶主所有, 而且寓于奴隶身体的劳动力也归奴隶主所 有。
封建社会也不可能产生大量的劳动关系。 因为在封建社会中,农奴与封建主有人身 依附关系。至于封建社会中小农经济,则 是以自己的劳动力运用自己的少量生产资 料所进行的。
可以自由讨论,独立表决。国际劳工立法的“三
方性”,充分体现了国际劳工组织成立的宗旨,
即促进政府、劳工、雇主三方合作,共同改善劳
动状况,维护社会正义。 (2)立法所规范的范围,具有“国内性” 。 (3)会员国接受立法的约束具有“自愿性”。 (二)国际劳工标准的内容 1. 产业关系:国际劳工标准中所提及的产业 关系主要指集体劳动关系。关于产业关系
别是在劳动安全与卫生、劳动保险、劳动
争议处理、工会立法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
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为以后劳动法制发
展奠定了基础。
◆从1958年至1965年,是劳动法制的初
步发展时期。如开始建立劳动安全与卫生
的监察制度、初步建立学徒制度和技工学
校制度、统一退休退职规定等。这些法律
制度在促进经济建设,贯彻党和国家的劳
wk.baidu.com
四、社会主义国家劳动法的产生
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政
权颁布了列宁签署的关于8小时工作日
的法令,这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第一个劳
动法令。1918年制定的《苏俄劳动法
典》,这是第一部社会主义劳动法典。
第二节 资本主义国家劳动立法的发展
一、自由竞争阶段(19世纪后半期)的劳动立法
◆表现 工厂法的发展。 工会法的演变。 劳动争议处理法的出现。 社会保险立法的开端。
4、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更加扩大。
第三节 中国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新中 国成立之后的劳动法制)
1949年10月至今,在半个多世纪的进程中, 我国的劳动法制在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大
背景之下,同样经历了反反复复、曲曲折折的发
展历程。
(一)良好的开端、初步的发展
从1949年至1966年,我国的劳动法制在国
4、劳动保护:(1)工作时间。(2)
休息和休假(3)工业卫生与安全。 5、特殊保护:(1)女工。(2)童工 和未成年工。(3)老年工人。
三、国际劳工立法与新中国的关系
1. 197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恢复我国的合
法地位,并通知我国政府参加国际劳工大会和其
他会议。
2. 从1983年召开的第69届国际劳工大会起,
第一节 劳动法的产生
一、劳动法产生的前提
劳动法作为一个以劳动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的法律部 门,要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作为其产生的前提。而只有当劳 动力与生产资料分别属于不同的主体,双方主体为实现劳 动过程才会形成劳动关系。所以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分别归 属于不同的主体,才会有劳动法赖以产生的前提。
原始社会不可能产生劳动关系。因为
这同后来的以保护劳工为主旨的劳动法正好相反,
因而,不能认为是劳动法的起源。
(二)“工厂立法”阶段
▲“工厂立法”的产生: 最早的“工厂立法”是英国 1802年的《学徒健康和道德 法》。之后,法国1806年制定
了工厂法;德国1839年颁布了
《普鲁士工厂矿山条例》和限
制童工工作时间的法律;瑞士
1848年制定了一项限制成年人 工作时间的法律。
(一)“劳工法规”阶
段。 ▲ “劳工法规”的产生: 为了加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的形成和发展,资本主义国
家颁布了“劳工法规”。第
一个早期劳工法规是由英皇 爱得华三世于1349年颁布的, 之后,英国等欧洲许多国家 相继制定了许多“劳工法
规”。
▲“劳工法规”的特点:(1)国家强制手段
迫使被剥夺土地的农民到资本家的工厂做工,即 强迫劳动者同资本家建立雇佣劳动关系。(2)规 定最低工时和最高工资,强化雇佣剥削。 可见,“劳工法规”实际上是反劳工法规,
(二)劳动法制建设的春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中国带入了一个充满
希望、充满光明的新时期。劳动保障法制迎来了
它的春天。 邓小平同志在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 议的闭幕式上明确地提出制定劳动法是加强社会 主义法制的重要问题,这对劳动法制建设是最大 的促进。
1982年通过的新宪法对劳动法的基本 原则作出了许多具体规定。 1986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 《关于认真执行改革劳动制度几个规定的 通知》,在这一通知的促进下,不断出台
第一次大会,通过了由马克思起草的宣
言,其中主张用国际公约来改善工人的 地位和生活。
3. 1889年瑞士政府向各国政府发出通知,
邀请次年5月在瑞士伯尔尼开会,讨论国际劳工
立法问题。在德国强势要求下,1890年3月15日
在柏林召开有15个国家参加的临时会议,讨论国
际劳工立法问题。会议虽无实际结果,但是却对
(二)国际劳工组织的宗旨和职能
1、宗旨:通过促进全世界劳动条件的改善
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最终在实现社会正义的基础
上建立世界的持久和平。
2、职能:
(1)从事国际劳工立法,即制定国际劳工标
准。
(2)监督国际劳工标准的实施。
(3)在社会政策和管理、人员培训和使 用方面提供技术援助。
(4)进行劳工问题的研究
(三)劳动立法步入黄金时期
1994年7月5日,人们多年期盼的以保护劳动
者合法权益为基本宗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简称《劳动法》)终于诞生了。该法自1995 年1月1日起实行。 《劳动法》的诞生是我国劳 动法制史上最重要的里程碑。此后,中国的劳动立 法进入了黄金时期。
《劳动法》颁布后,劳动立法出现了从
中国正式参加劳工组织的各项活动,每届大会都
派遣代表团出席,并派代表出席理事会以及其他
动政策,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充分调动劳 动者的积极性起到了积极作用。
◆“文化大革命”时期。整个”文革“期间,
国务院仅就改革临时工和轮换工制度、调整部分
人员工资、加强工资基金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等方
面发布了几个通知。劳动立法基本上是一片空白。
在执法上,以行政手段代替劳动执法,形成了计
划经济体制下行政手段调整劳动关系的体制。
1. 形式:具体形式是制定国际劳工公
约和建议书,统称国际劳工标准。
2. 特点:由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所构成的
国际劳工法,是国际法的组成部分,但与一般国 际法有所不同。其主要特点是: (1)立法机构的组成具有“三方性”。这使 其他国际机构所没有的独特原则。政府、劳工和
雇主三方都参加各类会议和机构劳工和雇主代表
促进国际劳工立法运动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的
作用。
4. 1900年在巴黎正式成立国
际劳工立法协会。1905年由瑞 士政府发起召开的伯尔尼国际会 议。有13个国家参加。 5. 1919年6月,国际劳工组
织正式成立。1919年10月在华
盛顿召开了第一届劳工大会,并 制定了最初六个国际劳工公约和 六个国际劳工建议书。
未有过的繁荣。这些立法无论是规范程度
还是操作性上都比前一时期有了长足的发
展。这一发展首先以劳动部从1994年10月 8日至12月26日发布的17个配套规章为标 志。
继17个配套规章之后,一方面根据实施《劳
动法》的需要,进一步发布了一系列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同时开始了《劳动法》重要子法的起 草工作,如《劳动合同法(草案)》《集体合同法 (草案)》和《就业促进法(草案)》等。
1998年成立劳动社会保障部之后,劳
动保障立法出现了新的特点:
第一,围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
出台了 一系列涉及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 保障和再就业劳动行政法规。
第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日益健全。随着
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的问题愈加
突出。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空前发展。养老保
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费
国际劳工组织自1919年成立以来,经历了三
个发展阶段: (1)1919——1939年。作为国际联盟的一 个带有自治性附设机构而存在。 (2)1940——1945年。作为独立的国际组 织开展工作。 (3)1946年至今。它作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 之一而继续进行活动。总部设在瑞士的日内瓦。 现有162个会员国。
▲“工厂立法”特点:是保护劳动者的立法。
它通过规定工资上限和工资下限以限制资本家的 剥削程度。因此,各国学者都认为为工厂法为劳 动法的起源,并把英国的《学徒健康和道德法》 作为劳动法产生的标志。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关系(即雇佣关系)
是获得人身自由的工人与占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 之间发生的劳动关系。
工人与资本家在表面上有了 平等的关系,可是由于劳动力是 商品,这使劳动关系成为一种劳
动力的买卖关系。因此,很多资
本主义国家把调整雇佣关系的法 律规范,列入民法的债篇中。例
如,资产阶级最典型的民法——
法国拿破仑法典,就是将劳动关 系作为民法的调整对象而纳入自
己的范围之内的。
三、劳动法产生的原因
是工人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 是发展生产力的需要。 是维持自由竞争条件的需要。
◆评价:
缺陷明显。 不平衡性和不稳定性。 缺乏执法措施和监督机构。
二、垄断阶段(20 世纪前半期)的劳动立法 1、劳动法已遍及绝大多数国家。 2、劳动法体系逐步趋向完整。
三、国家垄断阶段(20世纪后半期)的劳动立法
1、劳动法的体系进一步完整。 2、各国宪法纷纷对公民的劳动权做出明确规定。
3劳动标准、社会保障、反对歧视方面立法的发展尤 为突出。
民经济恢复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经历了建立
和初步发展时期。 ◆从1949年10月至1957年,是劳动法制的初 步建立时期。当时劳动法制的主要依据是《中国 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的宪法。
这两部重要文件均原则规定了调整劳动关
系的基本准则。据此,劳动法制相继建立
了与当时情况相适应的基本法律制度。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