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三个基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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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思想,它通过对现实世界的分析和研究,提出了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这些规律和范畴对于我们理解世界、把握发展趋势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事物发展的不平衡性。

这三大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它们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本质规律。

1. 矛盾的普遍性矛盾是存在于一切事物中的基本属性,它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矛盾的普遍性表明,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都与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因此都存在着内在的矛盾。

这种矛盾不仅存在于自然界中,也存在于社会生活中。

2. 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特殊性表明,每个事物都有其独特的矛盾性质和矛盾特点。

因此,我们必须具体分析具体问题,不能把所有矛盾都一概而论,否则就会犯错误。

3. 事物发展的不平衡性事物发展的不平衡性表明,事物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之间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存在着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

这种不平衡性是事物发展的基础,也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二、唯物辩证法的五大范畴唯物辩证法的五大范畴是: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统一。

这五大范畴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内容,它们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1. 质量互变质量互变是指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它的质量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发生着变化。

这种质量变化是由于事物内部矛盾的作用而产生的。

质量互变的概念是自然科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它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可以用来解释自然界中的一些现象。

2. 否定之否定否定之否定是指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它的某些方面或某些形态会被否定,但这种否定并不是彻底的消失,而是通过新事物的产生而得到肯定。

这种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是事物发展的重要规律,它表明了事物的发展是不断前进的,是不断超越自身的。

3. 辩证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是一种哲学思想,它认为物质是根本的,意识是物质的产物。

辩证法三大基本规律

辩证法三大基本规律

辩证法三大基本规律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方法论之一,它揭示了世界的基本规律,是认识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

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是: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和事物的发展规律。

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内部和外部之间,构成了事物的运动和发展的动力。

矛盾是事物内部的对立面和斗争,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

矛盾不仅存在于宏观层面上的社会、经济、政治等领域,也存在于微观层面上的个体、物体等方面。

矛盾普遍性的一个重要表现是事物的全面性。

事物的每个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事物的每个要素都有着相对独立性和相互关联性。

例如,社会上的阶级矛盾、个体身心的矛盾、自然界的各种矛盾等,都体现了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

矛盾的对立面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转化,在一定条件下实现了对立面的统一。

矛盾的对立面既相互斗争又相互联结,通过斗争和联结实现了对立面的转化和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是矛盾普遍性的根本表现,是世界上一切事物互相联系、互相作用、互相依赖的基本规律。

这个规律不仅适用于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也适用于自然界的各种现象。

比如,正反矛盾、量质矛盾、原因结果矛盾、主体客体矛盾等,都体现了对立统一规律。

事物的发展规律。

事物的发展不是简单的线性推进,而是螺旋式的、飞跃式的、曲折的,通过阶段性的变革和质变实现了事物的持续发展。

事物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辩证地前进,不断解决矛盾和固有矛盾的过程。

事物的发展规律体现了事物的历史性、发展性和多样性。

事物的发展是辩证的,既包含量变的连续性,也包含质变的突变性;既包含旧事物的转化,也包含新事物的产生。

事物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各个方面的发展是不均衡的,正是这种不平衡推动了事物的不断前进。

总结起来,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

矛盾普遍性揭示了事物内部和外部存在的对立面和斗争的现象;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对立面一方面相互制约和斗争,另一方面相互依赖和联结的现象;事物的发展规律揭示了事物的历史性、发展性和多样性。

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讲的是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基本动力,矛盾有两点论和重点论,所以我们做事要既抓主要矛盾也要注意非主要矛盾,或者是既要抓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注意矛盾的非主要方面。

2、质量互变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是指事物发展的规律,由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告诉我们做事要注意平时量的积累,当量积累的一定时,突破了度的限制,就达到了质的飞跃。

3、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指明了事物发展的过程,新的事物替代旧事物是历史的必然,但我们对待旧事物要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事物的发展不是一次性完成的,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正所谓前途是美好的,道路是曲折的。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三大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三大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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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三大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三大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辩证法三条规律

辩证法三条规律

辩证法三条规律什么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三大规律?1.对立统一。

2.质量互变。

3.否定之否定。

一、什么是对立统一?以后说矛盾论,就知道说的是对立统一。

关于矛盾有个典故:有个卖盾和矛的楚国人,夸他的盾说:“我的盾坚固无比,任何锋利的东西都穿不透它。

”又夸耀自己的矛说:“我的矛锋利极了,什么坚固的东西都能刺穿。

”有人问他:“用您的矛来刺您的盾,结果会怎么样呢?”那人便答不上话来了。

刺不破的盾和什么都刺得破的矛,是不可能同时存在的。

”。

这个典故说的就是矛盾的对立性,矛盾本身是不可调和的,但是这种互相对立的关系在一定条件下又是统一的。

那什么是矛盾呢?如:天和地、高和低、强和弱、美和丑、前和后、战争和平都是一对对矛盾,相反而对立。

再如:数学中的正数和负数、化学中的化合和分解、物理的作用和反作用、生物学中遗传和变异、电力的正电子和负电子等等,都是成矛盾存在的。

传统文化易经“阴阳”,道德经的“高下相倾,前后相随,音声相和”,说的都是矛盾。

什么是矛盾?也很好理解,只要有一存在(事、物、概念),就一定有它的对立面同时存在,和它相反。

自然、社会、思维普遍都是矛盾的存在。

得出一个结论:世间万事万物都是矛盾的存在。

事物就是矛盾,事物的运动就是矛盾斗争,矛盾具有普遍性,贯穿在一切事物的中,贯穿在一切事物从头至尾的过程中。

所以矛盾是无处不在的,如果世界没有了矛盾,世界不存在,矛盾就是运动,就是生命体,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

矛盾对立而存在,互相斗争,所以我前面的文章说,哲学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是呈矛盾存在的,这是哲学一直发展的内在动力。

既然矛盾是对立存在,为何又说统一呢?虽然矛盾都是对立的,斗争的,这是绝对性的,但是我们说矛盾又是统一的,这说的是相对性,在一定的条件下,矛盾双方统一起来。

举例说明:生和死是一矛盾,对于我们整个生命来说,没有生不存在死,没有死也就不存在生,生死本身就是生命,人的生命不是生的状态就是死状态。

对于整个生命过程来说,生和死这个矛盾是一个统一体。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基本概念:矛盾,矛盾的同一性,矛盾的斗争性,内因,外因,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主要矛盾,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的次要方面,两点论,重点论,矛盾分析方法,对立统一规律2、意义:第一,事物发展的内因与外因的辨证关系原理及其现实意义在以往考试末以大题形式出现过,应予以重视。

第二,内外因辨证关系中不要以为内因决定外因;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并不等于内因决定外因。

否定之否定规律1、基本概念:肯定,否定,新生事物,否定之否定,否定之否定规律2、意义:第一,明确否定之否定的含义。

第二,发展的上升性、前进性,这是事物发展的总的趋势。

事物的发展不是简单的循环。

第三,事物发展呈现周期性,特别要注意出发点的确定,事物发展的周期性是事物自身具有的,并不是人为加在客观事物上的。

第四,重复性,但不是简单的重复,不是简单的循环。

量变质变规律【基本观点】事物的变化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事物就是不断经过量变到质变,新的量变达到新的质变,这种循环往复,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向前发展的。

【方法论】坚持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

①坚持适度的原则;②要重视量的积累;③不失时机地促成事物的飞跃。

【错误倾向】反对忽视量的积累,急于求成,盲目蛮干;反对忽视质的飞跃,条件具备时瞻前顾后,贻误时机。

【方法论运用】把远大理想、崇高目标与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精神结合起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

在现代社会里,辨证的思想是我们能否生活的更好、更快乐的关键。

如果我们在遇到困难与挫折时,能辨证的看待它,也许坏事就会成为好事。

考试考了班里倒数第一是一件令人沮丧的事情,但反过来说这也为你提供了更广阔的上升空间,而且你下次考试的时候肯定不会退步,只能进步。

相比之下考第一的那个同学无论多么努力,名次都不会再前进了,他(她)还要防止退步,这样必然给他(她)造成很大的心理负担。

唯物辩证法三个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三个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三个基本规律
一、质量互变规律
量变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数量上的增减变化。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

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同时,量变和质变是互相渗透的:量变中渗透质变,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质变中渗透量变,这是指质变过程中包含着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二、对立统一规律
1.内外因关系
内因即内部矛盾是事物存在的基础,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本质,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它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所以它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外因是指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它能够加速或延缓事物发展的进程,但它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简言之,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属于事物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则是事物的个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之间的关系。

3.矛盾的不平衡性
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指构成事物的多种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
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在新事物取代旧事物的过程中,辩证的否定是决定性的环节。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的认识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的认识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的认识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了许多重要的概念和规律。

其中,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首先,对立统一规律是指一切事物内部都包含着矛盾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二者统一构成事物的发展动力。

这个规律强调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其次,质量互变规律是指事物的数量变化到一定程度时会引起质的变化,即数量的积累最终导致质的飞跃性变化。

这个规律强调了数量和质的辩证关系,指出了事物发展的阶段性和突变性。

最后,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指事物发展的过程是一个不断的否定和超越的过程,新事物的产生是对旧事物的否定,但同时也包含了对旧事物的肯定,并在此基础上得到新的发展。

这个规律强调了事物发展的连续性和渐进性,认为发展是一个不断循环的过程。

从哲学角度来看,这三大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强
调了事物发展的辩证性和复杂性。

这些规律不仅适用于自然界和社会现实,也适用于人类思维和认识活动。

因此,深刻理解和运用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和把握世界,指导我们正确处理各种复杂的问题和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和进步。

辩证法三大规律的基本内容

辩证法三大规律的基本内容

辩证法三大规律的基本内容
辩证法三大规律包括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辩证法三大规律是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黑格尔全面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对辩证法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1、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2、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3、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规律”和“五⼤范畴”‘三个基本观点’唯物辩证法的“三⼤规律”和“五⼤范畴”‘三个基本观点’三⼤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盾的两个⽅⾯,⽭盾的双⽅既对⽴⼜统⼀。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的⽭盾运动,⽭盾的⽃争性和同⼀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般和个别)统⼀于客观事实。

对⽴统⼀规律揭⽰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定程度引起质变,产⽣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盾⽃争的结果,是事物⾃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揭⽰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体中,不可分割。

本质和现象是揭⽰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者既对⽴⼜统⼀。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的、丰富的、⽣动的,⽽本质则是内在的、⼀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者⼜是统⼀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者不可分割。

对⽴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相关基本原理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相关基本原理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相关基本原理一、引言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方法,用于分析和认识事物的本质和变化规律。

它是以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通过研究事物的辩证关系和运动变化,揭示事物发展的本质和规律。

本文将介绍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及其相关基本原理。

二、规律一:唯物辩证法的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的统一规律是指事物的统一性原理,强调事物内部各个方面的统一性。

它认为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是综合统一的过程,所涉及的各个方面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基本原理:1.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主观和客观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主体与客体在实践中相互作用、相互转化。

主观对客观的认识和改造是通过实践来实现的,而实践是主观与客观的有机联系和统一。

通过实践,人们能够更好地认识客观世界,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2.内因与外因的统一内因和外因是事物产生和发展的两个侧面,二者相互作用决定了事物的发展动向。

内因是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外因是事物受到的外界条件和影响。

事物的发展必须通过内因和外因的统一作用来实现,内因是主导和基础,外因则是条件和推动力。

3.必然性与偶然性的统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既存在一定的必然性规律,又有一定的偶然性因素。

必然性是事物内部矛盾的发展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外部因素的不确定性和影响。

唯物辩证法认为必然性和偶然性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统一体,推动了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三、规律二: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规律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规律是指事物内部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规律。

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矛盾的斗争和统一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基本原理:1.辩证唯物主义的对立统一观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内部存在着对立面和矛盾,这种对立又表现为统一。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通过对立的斗争和统一的调节,推动事物由量变到质变。

对立统一是现实世界的本质特征。

2.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区分事物内部存在着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决定着事物的主要矛盾的方向和变化趋势。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有( )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有( )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有(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有(1)辩证发展规律、(2)事物联系规律、(3)事物矛盾规律、(4)事物运动规律。

1. 辩证发展规律辩证发展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它强调一切事物都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

这个规律告诉我们,事物的发展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是一种渐进的、逐步深化的变化过程。

辩证发展规律也强调事物的发展是具有曲折性、飞跃性和不平衡性的。

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既有正反两个方面的因素相互作用,也有事物内部各个方面的矛盾运动。

因此,要正确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必须从整体上、全面地认识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

2. 事物联系规律事物联系规律是指事物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规律。

在唯物辩证法中,事物之间的联系体现为内因与外因、原因与结果、因果关系等多种联系形式。

事物之间的联系是不可分割的,每一个事物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形成和存在的,也会受到外界的影响和制约。

这个规律告诉我们,要全面地认识事物,就必须分析和探索事物之间的联系,找出各个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作用。

3. 事物矛盾规律事物矛盾规律是指事物内部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这些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根源。

在唯物辩证法中,矛盾分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是决定事物发展方向的矛盾,次要矛盾是在主要矛盾的基础上产生的次要冲突。

事物的矛盾又包括对立统一的矛盾和非对立非统一的矛盾。

这个规律告诉我们,要正确把握事物的发展变化,必须认识和处理好事物内部的各种矛盾,创造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条件和环境。

4. 事物运动规律事物运动规律是指事物在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各种运动形式和规律。

在唯物辩证法中,事物的运动包括质变与量变的转化、均衡与不均衡的变化、周期循环与螺旋上升的运动形式。

事物的运动是具有一定规律性和目的性的,事物的运动也是一种渐进的、逐渐深化的变化过程。

这个规律告诉我们,要正确把握事物的发展变化,就必须认识事物的运动规律,把握事物发展的方向和趋势。

自然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自然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自然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这是由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而来,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

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

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辩证法的'三小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就是一分为二的关系。

基本规律就是对立统一规律,它就是其中的“一”。

质变量变规律与确实驳斥规律就是“二”。

辩证法的发展与规律

辩证法的发展与规律

辩证法的发展与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也被称为对立统一和斗争的规律或矛盾规律。

它反映了自然、社会发展和概念产业中的一切事物和事物都包括矛盾,事物相互统一,并努力促进事物的健身运动、转变和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的意义反映在:矛盾的一致性和斗争;矛盾的客观性和独特性;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和矛盾的不平衡。

2.质量变化规律,又称量变质变化规律和量变质变化转化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

3.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是揭示事物发展的发展趋势和道路,以及人们理解发展在起起落落中继续前进的辩证本质。

它表明,事物本身发展的整个过程无疑是由否认和否认组成的。

否定是整个过程的关键,是事物本身矛盾健身运动的结果,是处理矛盾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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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于把 握重点 和主流
我国古代名医华佗医术高超,对病状相似的 病人,能诊断出病因各异,所以;“治之宜 殊”。病人按药方服药,果然药到病除。这 件事启示我们( )
①只有做到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②只有具体问题具 体分析,才能找到正确解决问题的方法③只要抓住事物矛 盾的特殊性,就能解决问题④只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才能正确认识事物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2、矛盾特殊性
含义: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及矛盾的每一侧面 各有其特点。
表现:①矛盾性质的特殊性 ②矛盾地位的特殊性 ③解决矛盾形式特殊性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首先,二者相互区别
普遍性即共性, 特殊性即个性。 其次,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1)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 (2)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 (3)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
两点论
要 全 面 抓 重 点
两点是有重 点的两点
重点论
复杂事物:把握主要矛盾
统 一
重点是两点 中的重点
每一矛盾:把握主要方面
坚 持 矛 盾 分 析 的 方 法
事物都 是一分 为二的
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 事物的矛盾具有各自的特点
对具体 问题具 体分析
具体分析和解决不同的矛盾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办事情要善于抓住重点 看问题要分清主流和支流
辩证法三个基本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基本规律------揭示了事物发
展的原因,需要人们进行观察和分析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
处在最外层,人们可以直观地感觉到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
隐藏在内部揭示了矛盾运动的本质 按照康德的划分方法,它们三者依次相当于 感性、知性和理性。
矛盾双方同归于尽 矛盾双方经过斗争,“融合”成一个新事物 矛盾双方取得某种形式的并存
光的本质 是粒子性 光的本质 是波动性 光的本质是 波粒二象性
四、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1、矛盾普遍性的含义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 矛盾无处不在。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 即矛盾无时不有。
中个别部分发生了性质的变化。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Ⅰ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 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 之行,始于足下。 ——老子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Ⅱ
司马迁著《史记》用了15年 达尔文著《物种起源》用了20年 马克思著《资本论》用了40年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 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从心所欲不逾 矩。” ——孔子《论语· 为政》
答案:c
5.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消除一切社会矛盾。 答案: (1)世界上任何事物、事物发展的任何阶段都有矛盾,不 包含矛盾的事物是不存在的。那种期望发现或建设一个 没有任何矛盾的“理想世界”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这 样的社会根本不存在。 (2)承认矛盾的存在既是普遍的,又是客观的。我们要敢 于实事求是地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而不能害怕矛盾、 回避和掩盖矛盾。社会矛盾也具有普遍性客观性,不仅 是不能回避的,更是不能“消除”的。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求我们正确认识并解决 我国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城乡差距拉大、经济与社会发 展不协调、环境污染等一系列矛盾和问题, 反对那 种以“和谐社会”之名行“遇到矛盾绕道走”之实的错 误做法。 (4)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消除一切社会 矛盾”的观念是错误的。

田忌 齐威王 田忌

齐威王
田 上马 忌 中马 赛 马 下马
上马 中马
上马 中马
上马 中马
下马
下马
下马
三战 三负
一败二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把握适度原则,掌握分寸,过犹不及
2、实践意义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依赖于量变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肯定是指事物保持自身存在的因素,即 肯定事物是它自身而不是它物。 否定是指促使事物灭亡的因素,即破坏 现存事物使它转化为他事物。
肌体 肯定因素:生长、发育、成熟、 营养、代谢…… 否定因素:疾病、衰老、损伤、 老化、退化等……
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原理
矛盾是事物自身所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事物内部
事物之间
矛盾双方相互排 斥、相互分离的 属性、趋势
矛盾双方相互吸 引、相互联结的 属性、趋势
绝对的、无条件的
相对的、有条件的
“宇宙中各个部分都可以分为相互对立的两半:地分为高山和平原,水分为淡水 和咸水· · · · · · 气候分为冬和夏、春和秋”,“没有那些非正义的事情,人们也就 不知道正义的名字”。 ——赫拉克利特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
事物显著的变化 事物渐进过程的中断
事物从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飞跃
区分量变质变的根本标志:是否超出度的范围
(1)什么是量变?
事物在数量和程度上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
主要方面
事 物
内部矛盾
斗 争 、 依 存
次要方面
量 变
力量上的增减
(矛盾双方的斗争还在统一体内进行)
(2)什么是质变?
事物显著的、根本性质的变化。
主要方面
质 变
事 物
内部矛盾
斗 争 主次地位发生了根本的改变
次要方面
(统一 体破裂)由该事物变成他事物
议一议:
列举日常生活中量变引起质变的事例。
结论: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 质变的统一。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状 态。
2、量变质变的形式
小结:
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 (1)要坚持适度原则 (2)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 (3)要重视量的积累 学会优化结构
重点:把远大的理想、崇高的目标与脚 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精神结合起来,即 青年学生在成长过程中要从小事做起
难点:坚持适度原则
辩证法三大规律之三 ——否定之否定规律
1、肯定和否定的含义
寓言《杰米扬的汤》 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这个故事说明,任何事物 都要保持其一定质的数量界 限。鲜美的鱼汤无疑是待客 佳品,但过了量,就会成为 灾难。 即:我们看问题办事情,首 先要坚持适度原则。
为什么要坚持适度的原则?
由于量变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和限度之 内,事物才能保持原有的性质,所以, 当我们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的稳定时,就 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
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之间的内在逻辑
Why?
对立统一规律
How?
事物发展的 动力和源泉
事物发展的 形式和状态 事物发展的 方向和道路
质量互变规律
Where?
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一、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在哲学上,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既对立 又统一的关系又称作矛盾关系。 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 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 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 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吃一 堑,长一智

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则也易也; 明 不为,则易则也难也。
矛盾双方依据 一定的条件相 互转化
危机转化为机会
他敢剪吗?
1、李四要剪张三头上
的绳子说明什么问题?
二、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 1、矛盾的斗争性
它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 质和趋势。(相互区别)
2 、矛盾同一性 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贯通 的性质和趋势。(相互联系)
[应用举例]——矛盾的同一性
教与学、福与祸、难与易 是与非、荣与辱、攻与守 利与弊、虚与实、 药物的治疗与毒副作用 病毒软件与杀毒软件
(1)量变的形式(从引起质变的角度看)
数量的增加或减少 构成事物的成分在排列次序,结构形式、比例关系
的变化
(2)质变的形式(从是否发生外部冲突的角度看)
爆发式飞跃:最终通过外部冲突完成的质变 非爆发式飞跃:最终不要通过外部冲突完成的质变
火山爆发
爆发式飞跃
原子弹爆炸
海啸


3、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怎么样坚持适度的原则?
注意分寸,把握火候。
“过犹不及”
防卫过当
小结:
两个概念:量变、质变 一个原理——质量互变关系原理:量变 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 结果。事物就是不断地经过 “量变— 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这样两种 状态的循环往复,由低级到高级,由简 单到复杂,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的。
相互转化
4、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反对教条主义 它是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具 体实际相结合的重要哲学基础,也是建设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依据。 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反对一点论和均衡 论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矛盾普遍性与特殊 性、共性和个性的统一, “社会主义”是普 遍性、共性,“中国特色”是特殊性、个性。
(1)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转化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 备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质变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2)二者相互包含、相互渗透
量变中有部分质变
阶段性部分质变:
事物的根本性质未变, 次要的性质发生了变化, 局部性部分质变: 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阶段 质变中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事物全局的性质未变,而其 性。
只有适合自己才重要
早上,小和尚发现师父和大师兄都得了6个 馒头,而自己只有4个。他心里愤愤不平, 又和师父要了2个馒头。他勉强吃下了这6 个馒头,肚子很难受,也没法像平时那样 扫地、打拳、念经。师父说:你并没有享 受到多吃的两个馒头的好处,相反,它们 给你带来了痛苦。有时,得到不一定就是 享受,只有适合自己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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