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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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学校在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校车、消防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吉教安〔2017〕26号)及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职业病防治、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白山安委字[2017]9号)和教字〔2017〕13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消防预防和灭火救援能力,不断完善学校安全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学校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和消防治理水平,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落实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监管和管理责任,全面强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切实增强学校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管控,最大限度降低隐患存量和火灾风险,不断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控能力。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不断健全完善属地监

管、行业监管、综合监管“三位一体”消防安全火灾防控体系,实现属地监管网格化、行业监管标准化、综合监管信息化,形成相互融合、协调并进、互联互通、共同推进的消防工作新格局。

三、阶段部署

2017年7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中旬至2017年8月初)学校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部署落实综合治理工作,形成浓厚工作氛围。学校成立了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学校全体中层领导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7年8月至2019年9月)

学校要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学校全覆盖,及时解决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不断深化和提升治理成效。学校要每季度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度汇总一次年度工作成效和下一年度重点工作计划。2017年10月上旬将阶段性工作小结报送教育局安全办;从2018年起,每年1月1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1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教育局将采取交叉互检、暗查暗访等方式,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检查(抽查),不定期通报各学

校的工作进展情况。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

学校要认真总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经验,科学评估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成果,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并形成总结报告报县教育局安全办。2020年4月10日报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四、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源头管控

1.严格落实学校建筑物消防审批制度。学校已使用建筑物和在建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2.严格消防安全准入门槛。建筑总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师生使用建筑,床位总数1000张以上的寄宿制学校、床位总数150张以上的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等火灾高危单位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验收、检查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已经投入使用的,立即停止使用。

3.加强消防从业人员监管。加强消防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有关消防管理人员相关资格证书使用机制,切实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消防控制室值班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坚决做到持证上岗。

4.加强学校消防基础设施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学校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消防通信等经费投入,保证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与现实工作相适应。不断完善火灾高危单位和易发多发弃管场所消防设施改造,采取配置简易喷淋、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应急广播、灶台灭火、电气火灾防范装置等技防设施,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5.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学校在建工程要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二)风险管控

1.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工作。学校组织开展危险因素辨识、评估和建档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各级各类学校火灾风险评估工作。

2.落实分级管控措施。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户籍化”管理,提升“四个能力”,提高自防自救水平。学校使用的所有楼宇必须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张贴火灾处置程序和消防安全承诺板。围绕制度管理、视频监控、在线监测、自动化控制、应急管理等内容,细化具体管控措施,并将管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教职员工。

3.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在每座楼宇都要设立逃生疏散路线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组织师生进行逃生自救演练。配齐消防设施器材,推广安装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进一步规范电气及危险品管理。

(三)隐患排查治理

1.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对排查发现的危及校园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严防死守,严防遗患成灾。对师生使用的各种楼宇要定期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2.强化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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