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制度

合集下载

(完整版)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制度

(完整版)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制度

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制度一、为保证产品质量,规范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检验工作,规范承包人和监理人产品质量检验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范围:水泥、粉煤灰、水、砂石骨料、外加剂、钢筋、聚苯乙烯闭孔泡沫板、复合土工膜、保温板、橡胶止水带,聚硫密封胶等原材料检验;混凝土、砂浆、泥浆等半成品和成品检验。

三、承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建立、完善试验室或委托由资格的试验室,试验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仪器设备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合格,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认证。

试验室须经监理认可后方能投入运行。

四、承包人按合同规定采购材料,在材料进场前24小时通知试验监理工程师。

对进场材料承包人须提交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技术标准、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供监理审查。

五、进场材料有关证明和资料经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承包人按合同(或现行规范)规定的数量、试验方法、规定和技术标准对原材料、半成品或构件在监理人见证下进行取样检验。

六、对承包人无法承担的某些特殊检测项目,承包人可委托社会上具有相应资格并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但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七、承包人应无偿地为监理人员抽查试验提供条件和方便,并保证监理人员可以不受阻碍地进出试验室。

八、承包人须按试验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重新检验,并且监理人员可免费使用承包人试验室的设施和材料重新检验。

必要时监理人员也可委托第三方重新检验,重新检验结果与合同不符,则重新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由于某种原因无法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材料,承包人计划使用代用材料时,应提前14天提出使用代用材料申请,报监理部批准。

采用代用材料必须有代用材料的材质技术指标和试验报告。

十、承包人应对提供的材料负全部责任。

一旦发现在本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合同责任。

十一、承包人未能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和办理质量合格认证,造成工程项目施工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

水利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后的检查(详细具体值得收藏)

水利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后的检查(详细具体值得收藏)

水利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后的检查(详细具体值得收藏)(1)原村料、设备的技术文件。

(2)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检(试)验报告及保管储备条件。

(3)现场计量器具的运行状况。

(4)抽样检验试件制作,验证情况。

1.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后的检查要求(1)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必须保证质量、满足工程的需要;并符合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

(2)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检测实行有见证取样及送检制度,各方人员在取样单上均应签章。

(3)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4)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具有技术文件,包括:合格证(必须有该产品所规定的各项指标和实际指标),产品说明书、技术参数、有关试验报告、产品认证证明等。

(5)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谁采购、谁负责。

在具有合格证同时应附有采购单位公章、采购人签章。

(6)建筑材料的复试报告单(二次试验)应注明代表批量、使用部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员签署使用意见。

(7)现场施工所计量器具必须定期检查,并应有计量器具使用记录。

(8)进场材料按规范、标准要求合理堆放、保管。

并应有保管(使用、保管、进场情况)记录。

(9)检查中涉及到主要材料、构配件具体要求如下:1)钢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①基本要求。

a 用于工程的钢材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

进场后,必须进行机械性能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凡无许可证(螺蚊钢是实施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不得使用。

b无出厂合格证原件时,抄件或复印件必须有抄件(复印)单位公章和经办人签章、日期,同时应有供货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单位。

c对于进口钢筋舱底水泵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和相应的技术资料,进场后进行机械性能和化学分析复试,符合国产相应级别的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后方可用于工程。

d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分析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并作出明确结论。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3篇)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3篇)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一)对用于工程的各种原材料(水泥、钢筋、管线、导线、防水材料等)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场,进场要严格按市质检站的要求及相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分批取样,进行有见证送检。

对施工单位有自检资格的材料,要按比例进行抽检(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所有材料的检验合格证均需监理工程师验证,否则一律不准用于工程,主要材料以及用于重要工程或关键部位的材料还需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对装饰材料、卫生洁具和电气材料要按业主及监理认可的样板对板检查验收,同时必须出具出厂合格证。

(三)对于大型设备的验收,要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必须具备出厂证书,检查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和标准,在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验收,满足合同要求后,方可进行安装。

(四)工程中使用进口建筑材料应进行全部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专门定货的进口设备、材料应会同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取得商检证书。

(五)不合格的原材料和半成品、不允许进入现场,如已进入现场的,根据情况必须限期或立即退出施工现场。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2)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检查和验收制度是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下面是一般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原材料检查、验收制度:1. 对原材料的准备工作,包括确认货物数量、质量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2. 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原材料是否有污染、变质、受损等情况;3. 进行理化指标检验,例如颜色、纯度、含水量、PH值等;4. 检查原材料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例如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是否有合格证明和原产地证明;5. 对原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和实验室分析,以确保其质量和符合产品要求;6. 原材料的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

成品和半成品检查、验收制度:1. 进行产品外观检查,检查产品是否完整、无污染、无损伤等;2. 进行产品尺寸、重量等量化指标的检验,检查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3. 进行功能性能测试,检查产品是否正常运行、满足产品要求;4. 检查产品的安全性能,例如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等;5. 进行产品的质量控制和抽样检验,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6. 成品和半成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

原材料、构配件、中间产品及设备检验保管制度

原材料、构配件、中间产品及设备检验保管制度

原材料、构配件、中间产品及设备检验保管制度1. 引言1.1 概述引言部分旨在对原材料、构配件、中间产品及设备检验保管制度进行简要概述。

本文将从定义和范围、检验要点以及保管措施三个方面详细阐述这四种物品的检验和保管制度。

通过建立并执行规范的检验和保管制度,企业可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提升生产效率以及避免潜在风险。

1.2 文章结构为了系统地介绍原材料、构配件、中间产品及设备检验保管制度,本文将按照如下结构进行描述:第二部分将详细讨论原材料的检验与保管制度。

我们首先明确原材料的定义和范围,并介绍了核心的检验要点,以确保原材料达到质量标准。

同时也会探讨如何妥善存储和管理原材料,以避免质量问题或者损耗。

第三部分将针对构配件进行讲解。

我们会明确构配件的定义和范围,并重点强调应该关注的核心检验要点。

此外,我们还会介绍如何有效地管理和保管这些构配件,以确保产品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第四部分将详细论述中间产品的检验与保管制度。

我们会明确中间产品的定义和范围,并深入讨论应该关注的关键检验要点。

此外,我们还会介绍如何妥善保管这些中间产品,以确保生产流程的顺利进行。

第五部分将探讨设备的检验与保管制度。

我们首先明确了设备的定义和范围,然后重点阐述了核心检验要点。

同时也会介绍如何进行设备管理和保管,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延长使用寿命。

最后,第六部分为本文提供了一个简要结论,总结各个部分内容,并强调推行检验和保管制度对企业的重要性。

1.3 目的引言部分旨在向读者说明本文所涉及到的主题范围以及文章结构。

通过读完引言部分,读者可以初步了解原材料、构配件、中间产品及设备检验保管制度的基本情况,并进一步引起读者对各个部分内容的兴趣。

2. 原材料检验保管制度:2.1 定义和范围:原材料是指用于产品生产制造的各种物质或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金属、塑料、橡胶、纺织品等。

原材料检验保管制度是为了确保企业所采购和使用的原材料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在贮存期间得到有效控制,以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

工程材料检验制度包括

工程材料检验制度包括

工程材料检验制度包括一、概述工程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工程项目中的材料检验制度是确保工程材料质量的重要保障措施。

本文将介绍工程材料检验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检验的内容、程序、要求等。

二、检验内容1.原材料检验原材料是制造其他产品的基础,因此原材料的质量直接决定着最终产品的质量。

原材料检验包括以下内容:(1)外观检验:查看原材料的外观是否符合要求,如有无裂纹、变形等。

(2)化学成分检验:检测原材料的化学成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机械性能检验:检测原材料的强度、韧性等机械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2.半成品检验半成品是原材料经过加工后,但未成为最终产品的产品。

半成品检验包括以下内容:(1)尺寸检验:检查半成品的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表面质量检验:检查半成品的表面是否平整、光滑。

(3)力学性能检验:检测半成品的强度、硬度等机械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3.成品检验成品是经过加工制造后形成的最终产品。

成品检验包括以下内容:(1)完整性检验:检查成品是否完整,有无缺陷。

(2)功能性能检验:检测成品的功能是否正常。

(3)耐久性能检验:检测成品的耐久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三、检验程序1.委托检验委托检验是指将检验工作委托给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

委托检验需要确定检验内容、标准、要求等,并签订检验合同。

委托检验结果具有法律效应,双方都要遵守检验结果。

2.自检自检是指企业自行对产品进行检验。

自检需要建立完善的检验制度和流程,并配置相应的检验设备和人员。

自检结果需要经过内部审核和确认后才能使用。

3.抽样检验抽样检验是指从生产批次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检验。

抽样检验需要确定抽样方案、样品数量、检验方法等,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检验。

四、检验要求1.检验人员检验人员需要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检验标准和方法。

检验人员应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检验设备检验设备需要具有准确性高、稳定性好的特点。

检验设备的使用需要定期维护和校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及安装设备检验制度

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及安装设备检验制度

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及安装设备检测制度一、严格制定工程原材料检测方案及检测计划1、编制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2007;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标准《预防混凝土工程碱骨料反应技术条例》(试行)2005年;《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2003;《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水工混凝土砂石骨料试验规程》DL/T5151-200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352-2006;《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100-1999;《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水工混凝土掺粉煤灰技术规范》DL/T5056-96;《砂、石碱活性快速试验方法》CECS48:93;《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00;《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

二、试验机构配备与人员职责1 、试验机构的配备(1)配备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试验人员负责人取样、送样等工作。

(2)现场配备砼试模、坍落度筒等试验设备,其配备数量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本标段主要试验项目全部委外,委外试验检测机构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甲级资质证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经监理单位批准后起用。

2、现场试验检测员职能(1)负责现场材料进场检验、标识、抽样检验、现场施工配合比调整、强度试验的现场取样及现场质量控制与指导,并负责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原材料、试件送检制度

原材料、试件送检制度

中山火炬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原材料、试件送检制度
一、工程原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
凡运到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并由承包单位按规范规定及现场监理的见证下抽样检验后,向现场监理提出检验或试验报告,如果现场监理员认为提交的检验和试验报告,仍不足以说明产品的质量时,监理人员可以再行组织复检或抽样试验,检验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合格,费用由施工方承担,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允许用于工程施工。

对新材料、新产品,承包单位应报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的证明文件;对进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承包单位还应报送进口商检证明文件,并按照约定,由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供货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它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

常用材料取样方法
续表
注:1.一次连续浇灌的混凝土工程量小于左列数量时,也应留一组试块,配合比有变动时,每种配合比均需留一组;
2.根据施工要求(折模、吊装)留置的试块数量按施工措施规定。

常用材料试验项目
注:“一般试验项目”是指必须做的项目;“其他试验项目‘是指必要是才做的试验项目。

工程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检验制度

工程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检验制度

工程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检验制度第一篇:工程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检验制度工程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审验制度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是工程建设的物质条件,其质量情况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

为了做好工程主要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质量审验,特制定本制度。

1.主要原材料包括砖、砂、石子、水泥、防水材料、装饰材料、钢材、塔材、导地线、光缆、金具、瓷瓶、电缆等。

2.构配件包括混凝土电杆、混凝土预制件、钢构件等。

3.设备指变电安装的一次设备、二次设备、通讯、远动、载波及消防设备等。

4.对原材料和构配件的审验1)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并将供应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保书、试验报告等有关资料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查;2)材料进场时,应进行外观检查,对批量供应的材料应按规定抽样检验。

外观检查或抽样检验不合格不准进入工地,进入工地的要及时运走。

对进入现场的材料应及时标识,避免规格、品种混淆;3)工程中所用的构配件,必须具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

构配件进场时应进行外观检查和几何尺寸校核,批量进货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验;4)外观检查应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抽样检验的抽样按有关要求进行,送往有质资等级的实验室进行检验。

外观检查和抽样检验均需有监理人员见证并签字认可。

5.设备开箱检验主要程序1)设备开箱检验首先应成立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要时商检、保险部门)的技术、物质等各方面人员组成的开箱检验小组;2)对于进口设备,项目监理部应会同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人员编写《进口设备开箱检验大纲》;3)项目监理部应协调各有关单位或部门编制书面开箱检验整体计划;4)开箱前应准备好开箱检验记录用的各种图表,并督促施工单位准备好必要的开箱工器具和场地;5)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安装需要,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6)项目监理部接到《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后,会同建设单位召集开箱检验小组进行开箱检验,并对开箱检验结果在《设备开箱检查记录》上签署意见;7)开箱检验小组必须依据供方提供的装箱单、运单、提货单等核对商品数量、型号、规格,并与订货的合同核对,实施检验大纲,检查各必检项目,以防遗漏、误发和其它不正常情况发生。

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篇一: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检验及管理制度材料、半成品进场检验及管理制度为保障工程所用主要材料满足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控制不合格材料、半成品进场,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材料进场检验管理控制程序1、主要材料包括:水泥、中粗砂、碎石、混凝土外加剂、矿物外掺料、土壤改良剂、建筑钢材、锚具、土工合成材料、砌体材料、防水装饰材料、工程用水和路基填料等。

2、主要材料进场前,由各分部提出当月主要材料申请计划,经经理部审核后下达当月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材料厂根据材料供应计划同各分部物资主管沟通后,安排每天进场的主要材料数量,并提前12小时告诉各分部物资人员进场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各分部物资人员应立即通知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材料的大约进场时间,做好现场取样准备。

3、主要材料进场后,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应提前12小时通知驻地监理,约定具体的取样时间,由驻地监理见证,现场试验人员和材料厂共同取样。

4、进场主要材料由项目经理部材料厂统一办理委托试验手续:填写试验委托单一式两份,材料厂、试验室各一份,并逐笔、逐项填写物资送检台帐(附表2)。

材料厂委托试验时应提供相应材料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两份或三份并加盖材料厂的材质证明专用章,写明本次代表数量,各分部物资、中心试验室各一份,注明该材料技证编号、做好技证签收登记薄。

具体作业流程如下:材料厂确定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材料厂通知分部物资(试验)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分部试验通知驻地监理见证取样、试验,审批监理见证,材料厂、分部试验共同取样材料厂向中心试验室办理委托试验手续中心试验室负责原材料进场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分部填写材料报验单监理审批后投入使用5、中心试验室在受理材料厂的委托试验后须在规范要求的试验时间再加1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正式的试验报告。

1)如检测结果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中心试验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重新进行复检或委外检测,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不合格时,中心试验室须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通知材料厂及时到现场处理或直接将该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

原材料、构配件、中间产品及设备检验保管制度

原材料、构配件、中间产品及设备检验保管制度

原材料、构配件、中间产品及设备检验保管制度原材料、构配件、中间产品及设备检验保管制度旨在确保原材料、构配件、中间产品及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以提高产品的生产质量和工艺性能。

一、原材料检验保管制度1.原材料采购:对原材料的采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采购流程和标准,确保原材料的质量达到要求。

2.原材料检验:原材料到达公司后,首先要进行外观检验,检查是否有损坏或变质等问题。

然后进行化学成分分析、物理性能测试、环境保护指标检测等一系列的检验项目。

3.合格证明:对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必须开具合格证明,确保原材料的合格性能可追溯。

4.原材料保管:合格的原材料必须按照规定的仓库标准进行分类、包装、标识和保管,防止受潮、腐蚀和污染。

二、构配件检验保管制度1.构件采购:对构配件的采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采购流程和标准,确保构配件的质量达到要求。

2.构件检验:构配件到达公司后,首先要进行外观检验,检查是否有损坏或变形等问题。

然后进行尺寸测量、性能测试、可靠性试验等一系列的检验项目。

3.合格证明:对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必须开具合格证明,确保构配件的合格性能可追溯。

4.构件保管:合格的构配件必须按照规定的仓库标准进行分类、包装、标识和保管,防止遗失、磨损和混淆。

三、中间产品检验保管制度1.中间产品检验: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产品必须进行检验,以保证其质量和合格性能。

2.中间产品保管:合格的中间产品必须按照规定的仓库标准进行分类、包装、标识和保管,防止交叉污染和损坏。

3.中间产品追溯:对中间产品必须建立追溯体系,记录每个环节的质量数据和处理情况,以便追溯和溯源。

四、设备检验保管制度1.设备检验:在设备采购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设备检验,以确保设备达到要求的性能和安全标准。

2.设备保养: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寿命。

3.设备保管: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仓库标准进行分类、包装、标识和保管,防止损坏和丢失。

4.设备更新:对老化损坏的设备必须及时更新,以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原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制度(进场验收表)

原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制度(进场验收表)

进场原材料、半成品、设备检查验收制度1、目的通过对进场原材料、半成品、设备检查验收,确保原材料、半成品、设备性能参数满足施工需要和保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XXXX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地块进场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的验收控制。

3、职责3.1招采部负责提供认质认价材料、半成品样品。

招采部应根据图纸或施工单位提报的材料技术要求及规格型号会同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相关专业负责人进行质量确认,合格后将样品封样,样品一式三份分别存放于公司招采部、工程管理中心或现场工程部。

3.2产品研发中心负责提供材料、半成品及设备验收标准。

3.3招采部负责提供材料设备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及内容。

3.4工程部经理负责对工程进场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实施全过程、全面质量控制;3.5工程部三人质量小组按设计文件、图纸、合同约定及有关标准对进场原材料、半成品、设备首先进行验收。

3.6工程部三人质量小组验收合格后,工程部经理组织产品研发中心、成本控制中心、企管中心、计划考核部、工程部三人质量小组、安置地块XXXX督导组成员参加验收。

3.7工程管理中心资料员负责检查资料是否符合规范及合同要求。

3.8有关验收标准由产品研发中心提供。

3.9时间要求:1)进场后什么时间报验。

2)三人质量小组什么时间内验收。

3)什么时候组织验收。

4、参与验收的部门、人员主要职责4.1、材料(设备)入场后,所有验收均由现场工程部负责组织,参与联合验收的部门为工程部、招采部、企管中心、产品研发中心以及根据验收内容需要参加的其它相关部门等。

4.2、验收人员:参加验收的人员必须为部门负责人或其指派的相应专业人员。

4.3、各部门验收的重点如下:工程部:主要检查是否与图纸设计、合同规定一致,并确认是否与招采部进行交底时的样品一致(包括品牌、货物名称、数量、技术标准等)。

招采部:检查材料品牌和质量,是否与合同约定和样品一致。

产品研发中心:检查是否与设计相符合。

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制度

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制度

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制度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合格率,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原材料检验制度1.原材料采购:依据产品的技术要求和设计规范,选择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采购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落实供应商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

2.原材料检验:进货时,应根据产品的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对原材料进行全面检验。

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化学成分、机械性能等。

采用抽样检验和全检的方式,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3.原材料质保:对于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采购部门应建立原材料质保档案,记录原材料的供应商、入库日期、检验报告及质量保证书等相关信息。

二、构配件检验制度1.构配件的采购:根据产品的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选择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采购部门应落实供应商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

2.构配件的入库检验:对于每批进货的构配件,采用全检或抽样检验的方式,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尺寸、装配性能等。

3.构配件的质量控制:对于符合要求的构配件,采购部门应建立构配件的质量控制档案,并对其进行标识,以保证构配件的可追溯性。

1.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在生产过程中,应根据产品的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对半成品和成品进行全面检验。

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功能性能、可靠性等。

2.抽样检验:对于大批量的半成品和成品,可以采用抽样检验的方式,检验样本数量和检验标准应符合统计学原理。

3.检测设备和人员:检验过程中应使用合格的检测设备,并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判断。

四、质量问题处理制度1.不合格品处理:对于不合格品,应按照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包括记录、追溯和归档。

同时要追踪原材料或构配件的相关信息,以便解决质量问题并作出合理的改进。

2.过程控制:建立合理的质量控制流程和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严格控制,确保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

3.不良品分析:对于不良品,要进行详细的分析,找出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监理细则剖析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监理细则剖析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监理细则剖析1. 引言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是建筑工程中必要的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这些部分涉及的种类和数量较多,因此需要进行监造工作。

监理可以有效地防止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发生,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重点分析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监理的细则。

2. 原材料监理2.1 原材料的要求原材料的选用应符合以下要求:•材料质量:选用优质的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知名品牌:选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材料,具有较好的信誉度和品质保证。

•经过检测:选用的原材料应经过检测,符合质量要求,检测资料应进行保存。

•合法合规: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无侵权行为。

2.2 原材料监理的要求原材料监理的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原材料的检验:建立原材料检验制度,并制定相应的检验标准,对每批次原材料进行检验,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原材料的标记和追溯:将原材料进行标记,并建立追溯制度,确保追溯信息真实可靠。

•原材料加工的过程监督:在原材料加工过程中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原材料加工质量符合要求。

•原材料储存的监督:加强原材料储存管理,确保原材料不发生受潮、变形、变质等现象。

3. 成品监理3.1 成品的要求成品的选用应符合以下要求:•具有必要的质量保证能力:成品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供完整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满足使用需求:成品要能够满足工程设计和使用需求,并能够与其他成品协调配合。

•经过检测:已经有一定的检测标准,并且经过了试验和测试,符合质量要求,检测资料应进行保存。

•合法合规:成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无侵权行为。

3.2 成品监理的要求成品监理的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成品的检测:建立成品检验制度,并制定相应的检验标准,对每批次成品进行检验,确保成品质量符合要求。

•成品的标记和追溯:将成品进行标记,并建立追溯制度,确保追溯信息真实可靠。

•成品加工的过程监督:在成品加工过程中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成品加工质量符合要求。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监理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监理

原资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监理细则1、运到施工现场的原资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进场前,由项目部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资料 / 构配件 / 设备报审表》 A9,附产品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资料清单、出厂检测报告;2、由施工单位与监理机构按规定比率共同检验,审察确认合格后,方准进场。

钢材、水泥、砂、石、砖、防水资料需目睹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3、对未经监理人员查收或查收不合格的资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拒绝签认,并签发监理同志单 B1,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将不合格资料、构配件、设备限时撤出措施现场;4、目睹取样建设部规定以下试块、试件和资料一定实行目睹取样和送检1)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2)用于 xx 体的砌筑沙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 xx 的砖和砼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砼和砌筑沙浆、水泥及骨料;6)承重结构砼中使用的掺加剂;7)地下、屋面、厕浴件间、外墙面使用的防水资料;8)其余国家规定一定目睹送试和送检的其余试块、试件和资料;5、目睹取样送检程序1)工程动工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向质监站和检测机构、施工单位递交“目睹取样送检存案书”,写明目睹单位和目睹人姓名;2)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依照目睹取样和送检计划在现场进行原资料取样和试件制作前,通知目睹人员,目睹人员在现场督查下,按规范完成取样;3)封样送检,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机构或将试样装入一致规格的专用送样瓶亲身封样后,由取样人员送至检测机构;4)送检单位填拜托单,按不一样资料分别填写,每份拜托单对应一份报告单,盖目睹专用章,目睹人送检人署名;5)检测机构检查拜托单及试样表记标记无误后检测;6)检测机构应在报告单中注明目睹单位和目睹人姓名,发生不合格状况,第一通知工程质量督查站和目睹单位;7)试验室出其报告一式两份,分别由承包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保留、归档; 8)目睹取样的频率和数目,包含在承包单位自检范围内,占比率 30%;9)有完好的目睹取样登记记录清单,以防施工单位将不合格的试验单抽样或及时为监理师签证供给信息;10)目睹取样管理(1)目睹人一定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2)目睹人有建设单位书面受权书,且该书已向质监站检测单位递交;6、检验取样方法及实验结果评定1)钢筋查收取样方法及试验结果评定;2)钢筋接头取样方法及试验结果评定;3)水泥查收取样方法及试验结果评定;4)砖查收、取样及试验结果;5)砂、碎石;6)防水试验;7)砌筑沙浆、试块;8)砼试块;9)木门;10)塑钢窗、防火门;11)水电资料。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监理细则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监理细则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监理细则1.原材料监理细则1.1原材料的验收1.1.2原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监理人员要对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进行测试和检查,确保材料质量达标。

1.1.3原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等应与合同要求一致,监理人员要进行核对,并对不合格的原材料提出异议并记录。

1.2原材料的存放与保管1.2.1原材料应按照规定的存放条件进行妥善保管,特别是易受潮、易燃、易爆等材料要严格控制风险,避免事故发生。

1.2.2原材料的存放区域要清洁、整齐,避免混乱和交叉污染,监理人员要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

1.2.3对于有质量问题的原材料,监理人员要及时处理,不能用于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2.成品监理细则2.1成品的验收2.1.1成品的外观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监理人员要进行目视检查,并对颜色、尺寸、表面质量等进行测量。

2.1.2成品的性能要满足合同约定和技术要求,监理人员要进行功能测试和性能检查,确保成品质量达标。

2.1.3成品的数量、规格、型号等应与合同要求一致,监理人员要进行核对,并对不合格的成品提出异议并记录。

2.2成品的包装与运输2.2.2成品的运输要按照规定的方式和要求进行,监理人员要检查运输工具和装卸设备的安全性,并对运输过程进行监督。

3.半成品监理细则3.1半成品的制造过程监督3.1.1监理人员要对半成品制造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抽查和监督,确保加工工艺合理、质量可控。

3.1.2监理人员要对半成品的制造进度与施工进度进行协调,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问题,避免延误工期。

3.2半成品的质量控制3.2.1监理人员要定期抽取半成品进行质量检验和测试,确保半成品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3.2.2对于不合格的半成品,监理人员要及时提出异议并记录,同时与供应商或生产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其进行改进或替换。

4.1构件配件的加工制造监控4.1.1加工及制造的工艺流程要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图纸,监理人员要对工艺流程进行把关和监督,确保构配件的准确性和质量。

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检验制度

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检验制度

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检验制度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进场物资进行检验与试验制度,以确保未经检验和试验或未经验证合格的物资投入使用。

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有关物资如水泥、钢材、砂石、砖、焊条、外加剂、防水材料等无论自购或业主提供,必须下达原材料复试通知单,按规定进行现场取样、送样做复试报告,经项目总工(技术主管)、物资人员核定,签字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核定范围包括:一、所采购物资的质量、数量及供方单位是否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符;二、查验主要建筑材料、构件及商品砼的出厂质量证明书、材质单、进场复试报告;三、查验进场检验记录。

另外根据质量影响程度,只做外观检验的材料,必须与分管项目技术人员、质检工程师、物资人员共同参与检验,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认可后,方可放行,对检验合格的材料按其规格、品种、数量做好标识,禁止材料混用。

四、主要试验项目与取样规定如下:主要试验项目与取样规定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名称及相关标准、规范代号试验项目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1水泥1硅酸盐水泥2普通硅酸盐水泥3矿渣硅酸盐水泥4粉煤灰硅酸盐水泥5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6复合硅酸盐水泥必试:安定性凝结时间强度散装水泥1、同一水泥厂生产、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2、随机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袋装水泥1、同一水泥厂生产、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

2、随机从不少于20袋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7砌筑水泥必试:安定性、凝结时间、强度泌水性2 掺合料粉煤灰必试: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1、以连续供应相同等级的不超过200t为一验收批,每批取试样一组(不少于1kg)。

2、散装灰取样,从不同部位取15份试样,每份1-3kg,混合拌匀按四分法缩取出1kg送试(平均样)。

18、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及成品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验收、搬运、保护与交付措施

18、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及成品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验收、搬运、保护与交付措施

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及成品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验收、搬运、保护与交付措施一.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及成品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试验、检测活动策划的安排实施。

1.检测设备的管理执行《检测设备控制程序》,试验、检测分包方的管理执行《分包管理制度》。

2.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验执行《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其中复验项目详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复验项目一览表》。

3.施工过程的试验、检测(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检测项目详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现场检测项目一览表》。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的验收详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隐蔽工程验收项目一览表》。

(3)施工过程中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验收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4)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现场检测项目一览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隐蔽工程验收项目一览表二.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及成品验收、搬运、保护与交付措施1.严把材料质量关,对进场按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对试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应有进退记录。

施工过程中应积极发挥“三检”作用,把好质量关,防患于然,对某写预测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作好预防措施,对已发生的质量问题,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分析其原因,及时进行修改纠正。

2.严格执行“三按”、“三检”、“三工序”的质量检查和程序。

“三按”即按设计图纸施工,按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三检”即工序之间实行自检、互检和专业检验。

“三工序”即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

对每道工序完成,必须经专职质检人员签证质量合格的自检资料,报监理签证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所有隐蔽工程必须通过监理人员验收签证之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制度
一、为保证产品质量,规范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检验工作,规范承包人和监理人产品质量检验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范围:水泥、粉煤灰、水、砂石骨料、外加剂、钢筋、聚苯乙烯闭孔泡沫板、复合土工膜、保温板、橡胶止水带,聚硫密封胶等原材料检验;混凝土、砂浆、泥浆等半成品和成品检验。

三、承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建立、完善试验室或委托由资格的试验室,试验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仪器设备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合格,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认证。

试验室须经监理认可后方能投入运行。

四、承包人按合同规定采购材料,在材料进场前24小时通知试验监理工程师。

对进场材料承包人须提交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技术标准、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供监理审查。

五、进场材料有关证明和资料经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承包人按合同(或现行规范)规定的数量、试验方法、规定和技术标准对原材料、半成品或构件在监理人见证下进行取样检验。

六、对承包人无法承担的某些特殊检测项目,承包人可委托社会上具有相应资格并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但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七、承包人应无偿地为监理人员抽查试验提供条件和方便,并保证监理人员可以不受阻碍地进出试验室。

八、承包人须按试验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重新检验,并且监理人员可免费使用承包人试验室的设施和材料重新检验。

必要时监理人员也可委托第三方重新检验,重新检验结果与合同不符,则重新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由于某种原因无法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材料,承包人计划使用代用材料时,应提前14天提出使用代用材料申请,报监理部批准。

采用代用材料必须有代用材料的材质技术指标和试验报告。

十、承包人应对提供的材料负全部责任。

一旦发现在本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合同责任。

十一、承包人未能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和办理质量合格认证,造成工程项目施工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

十二、申报签证程序
1、每批原材料进场,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进场材料检验。

2、工程开工前及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合同技术规范规定按月或按批量不定期的对建筑材料进行自检,并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试验监理工程师确认。

3、监理接到承包人申报后12~36h内进行检查核实,并签证确认。

十四、质量检验
1、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技术性能、指标等均应符合有关设计文件的规定或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各种原材料应有出厂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单。

3、水泥品质应符合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现行的国家及有关部颁标准的规定。

运至工地的水泥,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和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

承包人试验室必须在监理人见证下进行复检。

必要时还应按试验监理工程师指示依照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化学分析。

4、外加剂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及使用说明。

当贮存时间超过产品有效存放期,或对其质量有怀疑时,必须重新进行质量检验鉴定。

5、橡胶止水带、保温板、聚硫密封胶、复合土工膜必须进行抽检。

十五、混凝土原材料、混凝土拌合物、石料、止水材料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频率及控制标准等均应按合同技术规范、设计技术要求、有关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规定执行。

十六、试验监理工程师为进行材料检验所进行的批准、审核、检查、认证等,并不能减免承包人所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十七、本制度未明确之处按相应现行规程、规范、技术要求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