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材料报价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材料报价管理制度汇编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材料报价管理,保障工程项目的实施质量和经济效益,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材料报价的工程项目,适用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各相关单位。
三、报价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对工程材料报价负总责,要确保报价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报价员、价格部门要根据项目经理的要求,认真核对报价内容,保证其真实性。
3. 监理单位对工程材料报价也应有所了解,确保报价符合相关规定。
四、报价文件管理1. 报价文件包括投标书、招标文件等,应按照规定备案并定期更新。
2. 所有报价文件要保存完整,不得私自篡改。
3. 报价文件要按照归档管理,确保有序。
五、报价程序1. 报价程序应包括编制、审核、批准、发布等环节。
2. 报价程序要严格执行,确保每个环节都得到认真对待。
3. 报价录入系统要保证信息准确,不得有误。
六、报价标准1. 工程材料报价要按照相关标准执行,确保报价内容准确。
2. 报价员要熟悉相关标准,不得随意制定报价方案。
3. 报价标准应定期更新,确保符合最新要求。
七、报价监督1. 报价检查员要定期对报价进行抽查,确保报价的真实性。
2. 如果发现报价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整改。
3. 对于重大违规行为,应追究责任。
八、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报价管理制度的行为,将给予严厉处罚,包括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扣工资等。
2. 对于严重违规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包括停职、解聘等。
3. 对于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将要求其赔偿损失。
九、附则1. 本制度由项目经理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工程材料报价管理制度,如有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希望广大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工程造价管理执行制度范本
工程造价管理执行制度范本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审核、执行及结算等全过程,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
3. 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精细高效、动态监控。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造价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工程项目的造价工作。
2. 造价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预算编制指导、成本控制分析、进度款支付审核、变更管理、结算审核等。
三、预算管理1. 预算编制应依据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行业标准进行,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预算审核应由造价管理部门负责,对预算中的每一项费用进行严格审查,避免高估冒算。
3. 预算一经审定,不得随意修改。
如有设计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按照变更管理程序进行调整。
四、成本控制1. 施工过程中应实行动态成本控制,定期分析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的差异,并采取措施调整。
2. 对于超出预算的成本,必须进行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未经批准不得增加项目成本。
3.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措施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五、进度款支付1. 进度款支付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严格执行进度款审批流程。
2. 对于进度款的申请,施工单位需提供详细的工程进度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
3. 造价管理部门应对进度款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支付金额与实际完成工程量相符。
六、变更管理1. 工程设计变更应严格按照变更管理程序进行,任何变更都需经过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变更引起的造价调整应公正合理,确保变更后的总造价仍在控制范围内。
3. 对于重大变更,应重新编制预算,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七、结算管理1. 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进行工程结算,确保结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2. 结算工作应由造价管理部门会同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双方应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工程管理部制度汇编
工程管理部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绩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工程管理的具体实施机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工程项目的进行。
第三条工程管理部的任务是:制定公司工程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协调资源优化配置,保证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的职责包括:1. 负责起草工程管理规范和制度,并组织实施;2. 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工程项目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3. 协调各部门资源,优化配置,确保项目进度;4. 负责工程项目的确认验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5. 组织开展工程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能力;6. 其他与工程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五条工程管理部下设项目管控小组,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工程造价管理第六条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的投资成本进行科学合理的预算、核算和控制,以实现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七条工程造价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循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法规政策;2. 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的预算和审批程序;3. 坚持成本核算和费用管控的原则。
第八条工程造价管理的内容包括:1. 制定工程项目的投资预算;2. 审批工程项目的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决算;3. 监督工程项目的物料、设备、劳务等成本核算;4. 控制工程项目的工程变更造成的费用增加;5. 掌握工程项目的总投资情况,及时调整预算。
第九条工程项目的造价预算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等方面的费用。
第十条工程项目的造价核算应真实、准确、详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具备相关工程造价管理经验和技能。
第三章工程进度管理第十二条工程进度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项目计划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进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制定合理的工程项目计划;2. 严格执行工程项目计划;3. 及时调整工程项目计划。
工程造价鉴定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造价鉴定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造价鉴定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秩序,保障鉴定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工作。
第三条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独立、严格的原则,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鉴定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和内部控制措施。
第五条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鉴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
第六条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才能从事鉴定活动,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第七条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鉴定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应当对鉴定结果承担法律责任,保障鉴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应当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工程造价行业的发展和规范化。
第二章工程造价鉴定管理制度第十条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应当制定工程造价鉴定管理制度,明确鉴定流程、方法和标准。
第十一条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机制,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鉴定资料和结果。
第十三条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隐患。
第十四条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对鉴定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
第十五条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防止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
第三章工程造价鉴定流程第十六条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应当根据申请人的要求,确定鉴定范围、对象和目的。
第十七条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应当收集和核实有关资料,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
第十八条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应当进行工程造价计量与计价,并提出鉴定结论和意见。
第十九条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应当编制工程造价鉴定报告,包括鉴定依据、方法、过程和结果等内容。
第二十条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应当向申请人提交工程造价鉴定报告,并解答相关问题。
贵州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文件汇编
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进行第二次综合解释的通知黔建施通【2008】385号各市(州、地)建设局,各有单位:现将我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第二次综合解释如下:一、“关于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的通知”,(黔建施通【2008】297号)中的人工费调整基数五部计价定额的人工费调整基数均为定额人工费,各专业定额的具体范围为:建筑工程:定额A1~A10;装饰装修工程:定额B1~B6;安装工程:定额C1~C12;市政工程:定额D1~D8;园林绿化工程:E1~E6;仿古建筑工程:定额E7~E10。
二、建筑面积的计算关于阳台、凹阳台的界定:挑阳台:当伸出墙外的两侧均为悬挑时,视其为挑阳台。
当伸出墙外的两侧(或一侧)为墙或柱(梁)承重时则视其为凹阳台。
三、建筑工程定额1、松动爆破定额中基坑、沟槽定额子目适用范围:基坑、沟槽松动爆破定额(A1-120、A1-123、A1-124)是按槽坑深度4米以内考虑的,当槽坑深度>4米且≤6米时,按相应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20,当槽坑深度>6米且≤8米时,按相应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35.基底摊座按定额规定另计。
槽坑深度>8米时按定额缺项的规定提出工料机分析,另行编报补充定额。
2、土石方施工中,如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为土方、石渣集中堆放后,用机械装车外运,则每1000m3土方、石渣另计装车机械费965.90元。
3、预应力锚杆(索)、非预应力锚杆、土钉执行定额的界定:(1)预应力锚杆是指实施应力张拉的锚杆(索)。
(2)非预应力锚杆或长土钉是指不实施应力张拉且钻孔深度>10米,其钻孔、灌浆工程量按延长米计算,执行A2-154、155非预应力锚杆的定额子目,其杆体制安执行A2-158、159定额子目。
(3)土钉或非预应力短锚杆指不实施应力张拉且钻孔深度≤10米,其工程量统一按钢筋重量(含土钉的设计长度+土钉之间的连接钢筋(铁件)+与图形相连的钢筋网片)以t计算,执行A2-166、167普通砂浆土钉的定额子目,钢管土钉系按延长米计算执行A2-168定额子目。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汇编为规范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建立了以下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综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保障工程项目的经济合理性和质量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凡属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开发、改扩建等环节,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原则: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科学规范、效率高效、节约资源。
第四条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优化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提高造价管理水平,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科学、规范、高效的发展。
第五条工程造价管理的职责:造价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统筹和协调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各阶段工程造价计算和评审工作,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工程造价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六条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工程项目设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第七条项目管理部门:工程项目设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专业部门的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按时完成。
第八条监理单位:工程项目设立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和检查工程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工程造价管理的流程与方法第九条工程造价管理的流程包括:工程立项、工程预算、工程招标、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等环节。
第十条工程造价管理的方法包括:招标比选、定额计价、计量支付、工程造价监测等手段。
第四章工程造价管理的制度建设第十一条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工程造价管理的培训机制必须建立健全,推动造价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和专门化。
第十三条工程造价管理的监督机制必须健全,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工程造价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必须加快步伐,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五章工程造价管理的业绩评价第十五条工程造价管理的业绩评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指标,实行科学评价和激励机制。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文件汇编
精彩摘录
精彩摘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文件汇编》是一本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综合性 参考书籍,它汇集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规范和标准等文件, 对于从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人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本书中,我们将为大 家介绍这本书中的精彩摘录。
精彩摘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文件汇编》第一章重点介绍了建设工程造价的政策 法规。这些法规政策对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对于规范建筑市 场、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明确规定了建筑活动应当遵守的原则、程序和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则强调了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和相关的管理要求。
阅读感受
这本书也让我认识到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设项目的资 金投入巨大,而造价管理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投资效益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如果造 价管理不当,可能会导致资金浪费、项目亏损等问题,甚至可能引发财务风险和 社会问题。因此,我们必须要重视造价管理,做到科学、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 造价,实现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阅读感受
这本书还让我领悟到了一些对于工作实践有益的启示和感悟。一方面,我们 要注重对政策、法规和标准的掌握和运用,以确保在实践中能够按照要求进行操 作。另一方面,我们要善于总结经验、积累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和质 量。我们还要注重团队协作和沟通交流,以便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和解决问题。
阅读感受
目录分析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部分主要介绍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意义、内容及程 序。该部分详细阐述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范围、服务方式、服务流程以及 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等。还介绍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选择和委托方式,以 及在咨询服务过程中与委托方和相关方的沟通技巧。
工程造价会议制度汇编
工程造价会议制度汇编一、会议召开原则1.1 会议召开的目的:工程造价会议是为了解决工程造价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研讨对策,提出建议,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1.2 会议的形式:会议可以采取线下会议形式,也可以采取线上视频会议形式,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安排。
1.3 会议的频率:工程造价会议的频率根据需要灵活安排,通常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1.4 会议的内容:工程造价会议主要包括工程造价管理政策解读、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工程造价工作规划等内容。
二、会议召开程序2.1 会议通知:会议召开前需提前几天发布会议通知,通知中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安排等内容。
2.2 会议组织:会议由主持人主持,参会人员包括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人、工程造价师等相关人员。
2.3 会议记录:会议过程中需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会议纪要需及时完成并分发给相关人员。
2.4 会议评估:会议结束后需进行会议评估,总结会议的效果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
三、会议议程安排3.1 会议开场:主持人致辞,介绍会议目的和议程安排。
3.2 工程造价管理政策解读:相关人员解读最新的工程造价管理政策,深入分析政策的影响和应对策略。
3.3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分析实际工程造价案例,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3.4 工程造价工作规划:制定下一阶段的工程造价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
3.5 自由讨论:参会人员自由发表意见和建议,交流经验和想法。
3.6 会议总结:主持人总结会议内容,提出下一步工作任务和要求。
四、会议纪要书写4.1 会议纪要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议程安排、讨论内容、决议和建议等。
4.2 会议纪要需简洁清晰,文字准确,不得有遗漏和错误。
4.3 会议纪要需及时完成,主持人签字确认后分发给相关人员。
五、会议效果评估5.1 会议效果评估要根据会议目标和议程安排来评价,包括与会人员的积极参与程度、讨论效果和成果等。
5.2 会议效果评估需客观公正,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改进措施。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内部员工和外部咨询机构。
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咨询过程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循成本核算、费用控制、价格评估等原则,维护国家和企业的经济利益。
第二章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流程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流程包括项目招标、合同签订、咨询实施、成果报告、结算评审等环节。
第六条项目招标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制定招标文件,明确咨询标的、标的要求、评标标准等内容。
第七条合同签订应当依据项目招标结果,安排双方签订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时间、费用支付方式等条款。
第八条咨询实施包括规划设计、数据收集、分析评估、成本核算等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并保证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成果报告应当按照规定格式编制,内容完整、清晰,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条结算评审应当在成果报告完成后进行,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查,确认费用支付标准,并办理结算手续。
第三章工程造价咨询管理责任第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工程造价咨询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保证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工程造价咨询管理人员负责具体指导和监督咨询工作的开展,确保咨询过程中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承办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保证项目按规定进行,并按时交付成果。
第十四条工程造价咨询审核人员负责对成果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工程造价咨询质量保证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工程造价咨询质量保证措施,提高咨询质量。
第四章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执行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并进行定期评估和优化,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工程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管理制度汇编一、前言为了加强工程管理,规范工程行为,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促进我国工程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国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汇编。
本汇编包括工程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程施工组织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工程验收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二、工程招投标管理1. 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 招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内容、投标条件、评标标准等。
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 招标人应按照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公告中标结果。
6.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签订工程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
三、工程质量安全管理1.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3.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应从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入手,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4.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应定期进行,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5.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6.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四、工程施工组织管理1. 工程施工组织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
2.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施工进度、施工人员等。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整洁、有序。
4. 施工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贵州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文件汇编
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进行第二次综合解释的通知黔建施通【2008】385号各市(州、地)建设局,各有单位:现将我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第二次综合解释如下:一、“关于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的通知”,(黔建施通【2008】297号)中的人工费调整基数五部计价定额的人工费调整基数均为定额人工费,各专业定额的具体范围为:建筑工程:定额A1~A10;装饰装修工程:定额B1~B6;安装工程:定额C1~C12;市政工程:定额D1~D8;园林绿化工程:E1~E6;仿古建筑工程:定额E7~E10。
二、建筑面积的计算关于阳台、凹阳台的界定:挑阳台:当伸出墙外的两侧均为悬挑时,视其为挑阳台。
当伸出墙外的两侧(或一侧)为墙或柱(梁)承重时则视其为凹阳台。
三、建筑工程定额1、松动爆破定额中基坑、沟槽定额子目适用范围:基坑、沟槽松动爆破定额(A1-120、A1-123、A1-124)是按槽坑深度4米以内考虑的,当槽坑深度>4米且≤6米时,按相应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20,当槽坑深度>6米且≤8米时,按相应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35.基底摊座按定额规定另计。
槽坑深度>8米时按定额缺项的规定提出工料机分析,另行编报补充定额。
2、土石方施工中,如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为土方、石渣集中堆放后,用机械装车外运,则每1000m3土方、石渣另计装车机械费965.90元。
3、预应力锚杆(索)、非预应力锚杆、土钉执行定额的界定:(1)预应力锚杆是指实施应力张拉的锚杆(索)。
(2)非预应力锚杆或长土钉是指不实施应力张拉且钻孔深度>10米,其钻孔、灌浆工程量按延长米计算,执行A2-154、155非预应力锚杆的定额子目,其杆体制安执行A2-158、159定额子目。
(3)土钉或非预应力短锚杆指不实施应力张拉且钻孔深度≤10米,其工程量统一按钢筋重量(含土钉的设计长度+土钉之间的连接钢筋(铁件)+与图形相连的钢筋网片)以t计算,执行A2-166、167普通砂浆土钉的定额子目,钢管土钉系按延长米计算执行A2-168定额子目。
工程造价控制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造价控制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造价控制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造价管理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开展的各类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管理工作,包括投资估算、招标控制、工程变更、造价审查、结算审核等环节。
第三条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合理节约、科学规划、精细管理、透明公正的原则,防止盲目决策、滥用资金、浪费资源等不良现象发生。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工程造价控制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条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管理应当与其他管理环节相互配合,形成闭环管理,实现全过程控制,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第二章投资估算管理第六条投资估算是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的第一步,是决定项目是否可行性的重要依据,应当制定合理可行的投资估算方案。
第七条投资估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编制,确保投资估算的全面准确,其中应当包括工程造价、设备采购费、安装工程费、设计费、建设期利息、备费等各项费用。
第八条投资估算编制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市场行情、劳动力成本、材料价格等因素,确保投资估算的科学合理。
第九条投资估算编制完成后,应当经过审核和确认,确保投资估算的准确性和可行性,以便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条投资估算应当定期进行调整和更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确保项目的投资额不超出预算范围。
第三章招标控制管理第十一条招标控制是工程项目的重要环节,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编制,包括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合同条款等内容,确保招标工作的规范和透明。
第十三条招标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性,严禁干预和操纵招标结果。
第十四条招标结果应当依法公布,确保投标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要及时回复澄清有关问题,确保招标工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建筑工程造价规章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造价规章制度范本
一、总则
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规范造价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工程造价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3. 建筑工程造价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造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造价预算编制
1.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依据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标准,编制详细的工程造价预算。
2. 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人工费用、机械使用费等各项成本因素,确保预算的合理性。
3. 预算书应当经过专业造价人员的审核,并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
三、造价控制与调整
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成本控制体系,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
2. 对于超出预算的支出,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说明超支的原因。
3. 因市场价格波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成本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造价预算,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四、结算与审计
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工程结算报告,详细列明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
2. 建设单位应对结算报告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 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结算过程中出现的争议。
五、法律责任
1. 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对于故意虚报造价、串通哄抬价格等不正当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有。
造价咨询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造价咨询规章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程序,保证咨询业务的质量和效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预算编制、审核、工程结算编制、审核、工程变更签证费用审核、编制标底、各项工程造价的测算等。
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造价咨询服务。
二、组织结构与人员配备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设立咨询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各项咨询业务。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配备咨询人员,包括专业工程师、造价师等,并确保咨询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第六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客户需求,制定详细的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咨询业务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进行预算编制、审核等业务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进行签证费用审核时,应认真审查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和费用支出的合规性,为客户提供准确的审核意见。
第九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编制标底和各项工程造价测算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预测工程造价,为客户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四、质量控制与风险管理第十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咨询业务的质量。
第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加强对咨询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咨询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加强风险管理,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五、客户服务与沟通协作第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及时解答客户的问题和疑虑。
第十四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意见,确保咨询业务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与其他相关单位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共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
造价质量成果管理制度汇编
造价质量成果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造价咨询企业的工作流程,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造价咨询业务,包括工程投资估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结算等。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造价咨询成果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成果质量。
第二章质量管理制度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企业应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标准,包括成果的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等。
第八条企业应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审核,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确保成果质量。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成果进行归档和保管。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客户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对成果进行改进和完善。
第三章质量控制措施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强员工的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进行全过程控制。
第十三条企业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跟踪制度,对成果进行持续监督和评估。
第十五条企业应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保密管理,确保成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质量奖惩制度第十六条企业应对在工程造价咨询成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企业应对在工程造价咨询成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员工给予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工程造价管理基本制度
工程造价管理基本制度一、预算制定与审查制定工程预算时,应依据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结合市场行情进行合理估算。
预算的编制必须经过专业造价人员的审核,并由项目负责人批准。
任何变更或调整都需经过严格的审查流程,以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二、成本控制与监督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应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
设立专职的成本控制小组,负责监督成本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偏差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所有成本支出必须有明确的凭证和合理的解释,对于超出预算的部分,必须经过层层审批才能执行。
三、合同管理合同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法律依据。
所有工程项目都必须签订正式的合同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价格、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合同的变更应及时更新,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
四、结算审核工程完工后,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实际工程量进行核算,并与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比对。
结算过程中,要严格把关,防止出现高估冒领现象。
最终的结算报告应由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方可对外支付。
五、风险管理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应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如市场价格波动、材料供应不稳定等。
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并在预算中预留一定比例的风险基金,以应对不可预见的费用增加。
六、信息公开与透明为了确保工程造价管理的公正性,相关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包括预算编制的依据、成本控制的流程、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结算的结果等,都应当做到透明化。
七、持续改进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应当是一个动态的体系,需要根据实际执行情况不断地进行评估和改进。
通过收集反馈、分析数据、总结经验等方式,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优化成本结构。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工程造价管理制度1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了解)1、*部门的行政管理*设置了多层管理机构(标准定额司→省总站→市站→区分站),明确了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行使建设管理职能,*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职能:可简称为:四制定,一负责、一监督。
1)制定工程造价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并监督其实施;2)制定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标准并监督其执行;3)制定造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标准并监督执行;4)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并监督指导其实施;5)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工作;6)监督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行为。
2、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行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其行业管理的主要职能包括9个方面:(1)研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与管理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方针,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的研究和制定;(2)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机制;(3)发挥联系*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4)接受定额标准司委托,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申报、复核、变更,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变更和继续教育等具体工作;(5)以服务为宗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6)建立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系统(网站和期刊等);(7)对外代表我国造价工程师组织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与国际组织及各国同行组织建立联系与交往;(8)受理违反行业自律行为的'投诉,对违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实行行业惩戒,或提请*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处罚;(9)指导各专业委员会和地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业务工作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了解)(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1、甲级资质标准(12项)(1)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满3年(2)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3)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4)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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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一、造价的编制与交底1、工程造价是投标报价的基础资料,编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根据工程规模,按以下分工编制。
(1)由公司承接的建筑、市政等工程的造价。
(2)由造价部承接的建筑、市政等工程的造价。
2、编制造价的依据(1)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报价的条款;(2)招标图纸及答疑会议纪要;(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4)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位置、标高及障碍物情况;(5)各专业施工图册、图集及施工详图和建筑工程机关造价信息;(6)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定额(7)按照陕西省统一的计价规范,结合本公司的技术装备,施工方案、施工水平以及内部消耗等进行测算编制,实行单价报价或工程量报价等方式进行编制。
3、工程造价必须在投标期内编审完毕,其编审程序为:(1)根据各级分工,由组织报价部门的负责人对编制造价人员进行交底和分配工作;由参加工程发标的人员向编制造价人员介绍投标要求和工程情况;(2)工程造价人员按照编制标书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各专业工程造价,并自行复核一次;(3)造价部设专人负责造价审核工作,对编出的造价进行复核和汇总,确认无误后,汇出报价;(4)投标报价单位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标价做最终审定。
4、不参加投标或工程施工过程造价管理项目和零星项目的预结算只执行前三项程序。
5、造价内容要求套用定额合理,计量准确,价格可靠,内容齐全,力求避免出差错,既要防止低估漏算,也要杜绝高估冒算。
具体内容为:(1)造价编制说明A、工程概况;B、编制依据;——设计图纸,标准图集及材料做法;——参考定额,材料价格及费用标准,并确定有关费用;——招标文件中有关报价附表的具体规定。
C、编制说明——造价定额允许调整的项目,在造价中已经调整或未做调整(如暂定价格及暂估设备价格等风险材料);——各项可调费用费率标准;——给出的参考价、暂估价的材料、设备,须待竣工结算时按规定调整;——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适当调整。
——市政工程考虑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内容。
(2)工程量计算底稿A、基本数据,以土建为例:○1外墙外围水平面积;○2基础轴线长度;○3门窗框外围尺寸;○4预留洞口尺寸;○5层高;○6檐高B、工程量计算表按施工图纸循序计算,不得重复和遗漏。
主要有:○1土建工程分基础、结构、屋面、门窗、楼地面、装饰、室外工程,按照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2市政工程分管道、道路、桥梁等不同工程对象,单独按照定额分项目,计算降水、土方、基底处理、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设施、管道敷设及装修等项目,以及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计算临时设施各分项工程量;○3安装工程分采暖、通风、空调、消防、锅炉、煤气、变电、动力、照明、防雷、电视天线、电话、广播音响、电梯、设备安装及外线等专业工程项目,按照定额等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4房修工程按专业划分为土建和安装、拆除、翻修和修缮等项目,分工序计算工程量。
(3)造价费用计算表土建、市政和专业安装、房修工程执行不同的费率标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表计算。
(4)造价造价汇总表(5)工程造价表A、土建工程按定额子目排序与工程量计算表相对应,按照土建清单计价规则或定额计价规则分部小计,并计取其他相关费用,依据相关文件进行相应调整。
B、市政工程根据工程性质,分别按道路、桥梁、给水、排水(雨、污水)、煤气、热力等专业,套用市政工程清单计价规则或定额计价规则分部小计,并计取其他相关费用,依据相关文件进行相应调整。
C、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分类,工程量计算的专业项目划分范围,分别套用专业定额,计算出人工费和工料合计,列出设备费用,计取有关费用。
D、房修工程,可参照前两条。
(6)材料指标汇总表A、土建和水电安装工程,使用计算机程序分析量和汇总量,依据招标文件,给出材料汇总表;B、市政工程、房修工程做法与土建工程相同。
(7)补充定额分析造价清单与定额缺项的工程项目,均按清单编制规则规定编制补充清单或定额分析,格式及要求参照造价管理处有关规定。
(8)造价表格按陕西省清单计价规则规定执行。
6、施工管理项目的造价书一式三份,内部使用,分发项目部一份,公司工程部、本部门各一份。
投标项目视投标要求而定。
7、编制造价的注意事项(1)图示尺寸:轴线、层高、檐高、材料做法、基础埋深等有关数据与定额分项子目的相互关系;(2)基本数据:建筑面积、轴线长度、轴线内包面积、层高、檐高、室内外高差要计算准确,多项子目套用同一数据的要保持一致;(3)图纸未标明的材料,如:门窗五金和装饰材料,应在图纸会审时提出,并写入一次性洽商;(4)造价中的参考价和暂估价材料、土建工程在编制说明中写明,水电安装工程列表附后;(5)工程量的计算单位,要与定额单位统一,计价规范统一;(6)定额规定可调项目的材料数量调整应加损耗率,定额中的不完全价格,应补入加损耗的主材价;(7)新材料、新技术的补充单价,先进行市场询价,再补编定额。
切忌套用造价价格中相似名称的单价。
8、工程中标价或经建设单位、造价审查部门审定的造价,即工程合同价,是工程价款结算基本数据。
施工中的一切变更增减账,均以造价为基础,进行调增或调减。
9、造价经审定或中标后,项目过程管理负责人组织造价交底,由编审人员向技术、施工、计划、财务、机械、劳资等部门和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其内容是:(1)编制依据;(2)工程直接费人工、材料、机械费各是多少;(3)定额中的综合计算费用项目,如土方、降水、打桩、塔吊等因素的造价收入和定额所含工程量;(4)参考价和暂估价材料,设备的价格和定额可调项目;(5)主要材料、设备,加工件的数量、数据、品种;(6)图示不明确的部位,造价是怎样处理的;(7)补充定额项目的组成;(8)其他因素。
二、增减账(洽商)管理1、根据合同条款,凡属建设单位方面原因,如修改设计、工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由于建设单位责任、社会因素等给施工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项目部为建设单位提供的合同外服务,均应向建设单位办理经济索赔。
2、洽商增减账的依据及分工(1)工程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洽商增减账负责,要确保工程合理收入,并组织完成经济签证。
(2)技术性变更洽商,由现场技术人员负责办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认后,登记台账,并交给造价员一份用来编制增减造价:A、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及变更图纸(含图纸会审一次性修改洽商);B、应建设单位要求提前工期,制订合理的抢工措施方案,并取得建设单位签认;C、现场实际地质情况与勘测资料不符,引起的基础处理,如:加深、加宽、加桩、换土等的变化数量以及降水方案等;D、施工过程中,应建设单位要求的局部改变,附建设单位签认的简图;E、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的试验费用和材料代用的品种、规格、数量等资料;F、建设单位供应的设备需进行修、配、改的用工、机械、材料等洽商。
(3)工程施工业务洽商,由项目部技术人员或现场施工负责人,办理签认后登记台账,交造价员一份用来编制增减造价。
A、建设单位委托施工的三通一平项目和地下障碍物的清理、地下管线加固保护、影响施工的地上、空中障碍物(如高压线)保护及道路民房防护措施等工作;B、场地狭窄临时租地等费用,甲方租用乙方的变压器等设备和现场借用的劳力、机械;C、因设计失误或设计变更,造成已完工程部位的返工损失和备料损失,甲方供料不及时或质量不合格,设备配件不齐全,影响施工造成的停机和窝工损失;D、因建设单位违约(如出图时间、三通一平和拆迁拖延;逾期拖欠工程款;工程停建、缓建、改变计划),造成的人工、机械停待,材料、构件积压和二次倒运的损失;E、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损失、不定期停水停电交通阻隔、民扰等社会因素造成损失。
(4)材料供应和管理业务洽商,由材料部专人或现场材料负责人办理并提供。
A、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在造价内以参考价、暂估价和暂定数量列入,实际转账数量及价格,超出造价价的材料设备价差和数量差的签证资料,建设单位供应的进口材料设备完税后,包括运到现场的清单价格;B、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参考价和暂估价的材料设备,造价与实际价格、数量的价差和量差,经建设单位签认的资料;C、建设单位指定产品,超出造价价的价差和数量,经建设单位签认的资料;D、定额允许调整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超出定额含量的钢筋用量,经建设单位同意,需经特殊加工的材料、非标设备所增加的费用;E、建设单位现场借用的材料;F、钢材、木材、水泥实际供应价与投标价的差价部分,在允许调整的条件下的列入增减账。
(5)有关建设单位在拨款方面违约的资料,由财务部门办理。
A、建设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备料款,致使施工单位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B、建设单位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贷款利息和造成的工程经济损失。
3、洽商增减账的管理及工作程序(1)发生在施工之前的设计变更、材料代用、基础处理、障碍物的拆除等洽商,工程技术部负责人或生产部门负责人在收到建设单位变更通知或确认处理方案后,整理出技术资料,办理洽商签认后交造价员,编制出增减造价;连同技术洽商一并交建设单位审批签证,要尽量执行“先洽后干”的原则。
(2)属于材料、设备价格的资料,材料部应在购入或确定购货价格后10d 内送达造价部,造价部区别情况进行价格确认购入。
(3)属于建设单位违约或不可抗力造成项目部经济损失,项目经理部应在损失10d内把损失资料交建设单位签认,并交造价部办理增减账;对于连续发生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和不定期停水、停电等应每月办理一次。
(4)洽商资料按要求份数,送建设单位签证,建设单位留存两份,项目部留存一份,造价部二份(其中存档和办理结算各一份),工程部一份;造价部对洽商增减账分类编号,登记台账,整理存档。
(5)参考价、暂估价和钢筋调整量由造价编制单位,负责办理调整造价;发生在施工现场的变更和损失索赔,由造价员编制增减造价经造价部审核盖章后报出;送出的洽商增减账必须建立发文手续。
4、由于责任人工作失误,遗漏洽商或未提供给造价部全部资料,造成损失使企业减少收入,独立核算单位由责任人和核算单位承担连带损失,业务部门要追究失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竣工结算1、按照谁施工、谁负责催收工程款的原则,项目经理是竣工结算,收取工程款的直接责任人。
工程竣工并取得验收证书后30d内,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造价、材料、技术、生产等部门,由造价部牵头整理好造价(中标价)和全部洽商增减账、索赔文件、材料价差等资料,按照造价管理处规定的竣工调价系数,编制竣工结算书,送建设单位审定办理竣工结算。
2、竣工结算文件包括下列表格:(1)封面与造价封面一致,写明为“工程结算书;(2)编制说明:A、重申造价编制说明与结算有关内容;B、工程竣工日期,执行各专业的竣工期调价系数;C、洽商增减账的份数、编号和增减金额;D、参考价、暂估价、设备价和进口材料的实际价格与暂估价格差价情况的简要说明;E、工程遗留问题或其他原因扣减结算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