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硕考研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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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在职法律硕士考试法制史考点合辑第4页-法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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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秦律秦代法律的总称。

公元前356年商鞍变法时曾采用李俚的《法经》,并改法为律,颁行秦国。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将秦律修订,作为全国统一的法律颁行各地。

秦二世即位后,又修订了秦朝的律令。

《秦律》的律文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思想、生活等各个方面,使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皆有法式”。

据1975年12月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的《云梦秦简》所载,秦律不仅有《法经》六篇的内容,而且还有《田律》、《效律》、《置吏律》、《仓律》、《工律》、《金布律》等内容。

秦律有调整封建经济的作用,并且基本上是镇压农民的反抗,巩固地主阶级专政的工具。

秦律为以后的汉律所继承。

32、云梦秦简1975年12月在湖北云梦县睡虎地出土的一批秦代竹简。

其内容大部分是秦代的法律文书。

这些法律文书包括法律令、法律答间和司法文书等三个部分,为研究秦代法律提供了极为珍贵的历史资料。

33、盗徒封罪秦简《法律答问》中的一条律文,指私自移动田界界标。

对此要判处“耐”刑(剃去须鬓,不去头发,服劳役二至四年),但允许出钱赎罪。

这条律文的基本精神是维护封建上地所有制。

34、汉律(主要是《九章律》)汉代法律的总称。

汉朝先后制订如下主要法律:(1)《九章律》,汉高祖时肖何制订,共九篇。

肖何在《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又吸收了秦律,增加了《户律》、《厩律》、《兴律》三篇,合为九篇,故称《九章律》,这是一部综合性的法典。

(2)《军法》,汉高祖时韩信制订,这是关于治军的法律。

(3)《章程》,汉高祖时张苍制订,这是关于度量衡的法律。

(4)《傍章律》,汉惠帝时叔孙通制订,是关于礼仪的法律。

(5)《越宫律》,汉武帝时张汤制订,是关于宫廷警卫的法律。

(6)《朝律》,汉武帝时赵禹制订,是关于朝贺制度的法律。

这些法典原文都一失传。

35、枭首始于秦汉的一种死刑,即斩下人头,高悬在木杆上示众。

注意:枭本是一种鸟,当幼鸟快要独立捕食的时候,母鸟就被幼鸟吃掉,母鸟的骨干就悬挂在树枝上。

2019年法硕大纲变化情况详解

2019年法硕大纲变化情况详解

2019法硕大纲变化情况详解2019年法律硕士考试大纲相较于18年考试大纲发生了一定量的变化,相对来说,专业基础课中,刑法学有一定量的实质变化,民法学变化较少,且不具备太多实质意义。

专业综合课的变化相对较大,主要集中于法理学和宪法学。

具体情况如下:法律硕士大纲全部变化共42处。

(一)刑法学2019年的考试大纲中,刑法学共发生了12处变化,主要变化为:第三章第一节,“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修改为“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

第三章第四节,在“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前增加“我国刑法对老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第七章第二节,“继续犯的意义”修改为“继续犯的类型”,其后增加“继续犯的法律后果”。

第十四章第二节,在“煽动分裂国家罪”后增加“叛逃罪”。

第十六章第二节,在“生产、销售假药罪”后增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第十七章第二节,在“故意伤害罪”后增加“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强制猥亵罪,强制侮辱妇女罪”修改为“强制猥亵、侮辱罪”;在“虐待罪”后增加“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第十八章第二节,在“故意毁坏财物罪”后增加“破坏生产经营罪”。

第十九章第二节,在“赌博罪”后增加“开设赌场罪”;在“伪证罪”后增加“妨害作证罪”;在“脱逃罪”后增加“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因此以考纲变化来说,主要就是新增了叛逃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妨害作证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这8个罪名。

(二)民法学2019年的考试大纲中,民法学共发生了5处变化,主要变化为:第七章第二节,代理的分类中将“本代理和复代理”修改为“本代理和再代理”;将“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修改为“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

第十七章第四节,合同的效力中“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修改为“可撤销合同”。

第二十章第二节,“一、法定继承的概念与特征”修改为“一、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2019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经验,专业课复习方法

2019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经验,专业课复习方法

2019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经验,专业课复习方法写下这篇经验贴,一是为了给学弟学妹们提供一些可借鉴的经验,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理想;二是感谢在我考研期间给予我指导帮助老师和学长学姐,希望可以把这份正能量传递下去。

一、法硕和法考能否同时准备认为绝大多数战友都不适合法硕和司考一起准备,因为知识点冲突、时间冲突。

知识点冲突:法硕刑法的犯罪构成是四要件传统理论,而司考却是二阶层理论,一些司考老师天天抨击法硕的四要件,但是,咱们法硕就是要四要件。

司考的宪法、法理、法制史占比很少,而在法硕考试中,这三门可是专业课半壁江山。

时间冲突:鉴于法考的改革,由一次考试改为两次考试,司考时间跨度太长,客观题时间在九月二十号左右,主观题考试结束后十月份二十号左右,如果你司考结束之后在准备考研,时间肯定来不及。

现在法硕竞争越来越激烈,如果你想考一个还不错的学校,建议你一心一意准备。

如果你想准备法考,那建议你就不要分精力到法硕上了。

哪怕你是二战或者是法本的同学,我也如此建议。

法考通过率,在法硕考生当中是非常高的,且法考客观题全国通过率50%左右,主观题通过率也在30%以上。

二、专业课复习第一轮学习注重的是对知识点的细化,在听老师讲课之前我们应当将考试分析上的内容看一遍,但是不建议自己胡乱勾画,这样可能导致自己勾画的重点混乱影响后期的背诵。

第一遍阅读考试分析主要是对书上本章内容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不要求完全将书上内容看懂,因为之前没有学习过法律,所以阅读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很多疑难问题,在自己不懂的地方旁边做一个小小的记号提醒自己听课的时候在这个知识点上多留心一些,多听一下老师举的例子。

第一遍听课不建议将老师的语速调的过快,边听的过程要边思考,对于老师举出的例子要自己的脑海里先做反应,而不是等着老师讲答案。

学习新的法律知识的过程其实是一个很有趣的过程,要当作老师就在自己面前,学会思维上与老师产生互动。

并且在此过程要多记笔记,勾画讲义上的内容。

2019年在职法律硕士考试法制史考点合辑第2页-法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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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吕刑》西周时吕侯受周穆王之命而作的有关赎刑的刑书。

注意:它参考了夏朝的赎刑,所以最早规定赎刑制度的是在夏朝。

12、竹刑春秋时期郑国的邓析在竹简上所著的刑书。

竹刑原是邓析私人所编,本无法律效力,后被郑国采用,才产生了法律效力。

竹刑比刑鼎便于携带和流传,是新兴地主阶级对法律制度改革的又一成果。

13、杀越人于货西周的罪名,即杀人而取其货,类似于近世的抢劫杀人罪。

14、六礼中国古代的六道结婚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纳采指男家请媒人去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后,男家备礼前去求婚。

问名指男家请媒人额外内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

纳吉指男家卜得吉兆之后,备礼通知女家,决定纺结婚姻。

纳征指男家向女家送聘礼,又叫纳市。

请期指男家选定婚期,备礼告诉女家,求其同意。

亲迎指新郎亲自去女家迎娶。

六礼始于奴隶社会,对后世影响很大,是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相结合的体现,并充满浓厚的迷信色彩。

15、明德慎罚西周的刑事政策,意思是发扬德教,谨慎刑罚。

这个思想最早由周公旦提出,他认为商朝最终灭亡的原因是商纣王不务德,不能得到上天的支持。

西周统治者一定要承天命、顺民意,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才能奉天成运。

注意:西周虽然提出明德慎罚的思想,但并未完全抛弃神权法,因为统治者加强自身修养的目的是“以德配天”。

16、礼最初是原始习俗,由供奉鬼神发展而来,到了阶级社会便逐渐成为调整人们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成为西周法律的一部分。

17、不孝不友罪西周法律中的罪名之一,不孝指不孝敬父母;不友指不恭敬兄长。

该罪被认为是罪大恶极的犯罪。

18、群饮罪西周法律中的罪名之一。

周初统治者接受商纣作长夜之饮而招致死亡的教训,要求官吏勤于政务,不要饮酒,对聚众饮酒者以该罪论处。

19、附远厚别这是西周同姓不婚原则的扩大。

附远指通过联姻与血缘关系远的异姓贵族建立姻亲关系;厚别指严禁同宗通婚,以免紊乱纲常。

20、七出又称“七去”、“七弃”。

中国古代休弃妻子的七种理由。

卓顶精文最新2019法硕考研法制史要点详解:汉朝法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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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硕考研法制史要点详解:汉朝法律1、春秋决狱春秋决狱是指在审判案件时,如果法律无明文规定,则以儒家经义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其首创者为董仲舒,基本精神是“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即根据案情事实,追究行为人的动机;动机邪恶者即便犯罪未遂也不免刑责;首恶者从重惩治;主观上无恶念者从轻处理。

这里强调审断时应重视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在考察动机的同时,还要根据事实,分别首犯、从犯和已遂未遂。

在法律繁琐而又不完备的当时及此后相当长的时间里,以《春秋》经义决狱不失为司法原则的发展和审判上的一种积极的补充。

但是,如果以主观动机的“心、志”的善恶,判断有罪无罪或罪轻罪重,也往往成为司法官吏主观臆断和陷害无辜的口实,所谓“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

可见,春秋决狱在运作中容易产生流弊,在某种程度上为“擅断论”提供了不实的依据。

2、比比也叫“决事比”,可以用来比照断案的典型案例。

比能补律令之不足,“凡律无条,取比类以决之”。

汉代广泛采用判例断案,比的数量很多,到汉武帝时,仅死罪决事比就有一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

比对于维护封建统治具有灵活性,但也为司法官吏破坏法制提供了方便条件。

3、秋冬行刑汉代对死刑的执行,实行“秋冬行刑”的新制度。

汉代统治者根据“天人感应”理论,规定春夏不执行死刑。

除谋反大逆“决不待时”以外,一般死刑犯须在秋天霜降以后,冬天以前执行。

因为这时“天地始肃”,杀气已至,便可以“申严百刑”,以示所谓“顺天行诛”。

秋冬行刑新制度,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唐律规定“立春后不决死刑”。

明清律中的“朝审”“秋审”新制度亦可渊源于此。

4、录囚“录囚”,是指上级司法机关对在押囚犯的复核审录,以检查下级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审理是否有失公正,并纠正冤假错案。

汉代录囚有皇帝录囚、刺史录囚及郡守录囚。

关于皇帝录囚,此事始于东汉明帝时期。

刺史录囚,指朝廷派往地方的刺史从事录囚活动,以平反冤狱。

卓顶精文最新2019法律硕士考研法制史基本知识点详解(三-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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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律硕士考研法制史基本知识点详解(三-四)第四节刑事法律新制度一、罪名(一)夏、商的主要罪名夏时有“昏、墨、贼、杀”的规定,“昏”是自己做了坏事而又掠他人之美名;“墨”是贪得无厌,败坏官位;“贼”是肆无忌惮地杀人。

商朝的罪名已明显多于夏朝,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于政治性犯罪的惩罚。

镇压“乱政”罪和“疑众”罪,后世历代王朝大都在不同程度上和不同形式上以此来诛杀异已,这也是中国传统法律的主要特点之一。

(二)西周的主要罪名西周的罪名比商朝更为发达,分为三类:一是政治性犯罪,如违抗王命罪;二是破坏社会秩序、侵犯人身财产等方面的犯罪,如冠攘奸宄(聚众抢劫)罪;三是渎职方面的犯罪,如司法官的“五过”。

所谓“五过”,其具体内容是(1)“惟官”,指畏权势而枉法;(2)“惟反”指报私怨而枉法;(3)“惟内”,是指为亲属裙带而徇私;(4)“惟货”指贪赃受贿而枉法;(5)“惟来”,指受私人请托而枉法。

二、刑罚(一)“五刑”其历史发展分为奴隶制五刑和封建制五刑两大分阶段。

所谓奴隶制五刑,是指中国奴隶制时代长期存在的墨、劓、刖、宫、大辟等五种常用刑。

墨刑,又称黥刑,是在罪人面上或额头上刺字,再染上墨,劓刑,即割去受刑人的鼻子。

非刑,也作刖刑,指砍去受刑人的手或足的重刑。

宫刑,是破坏受刑人生殖器官的残酷刑罚,大辟,是死刑的总称。

(二)其他刑罚1.圜土之制。

近似于后世的徒刑,2.嘉石之制。

近似于后世的拘役,3.赎刑。

赎刑是一种刑罚执行的变通办法,即允许受刑人拿出一定的金钱或物品折抵刑罚。

三、刑罚适用原则(一)老幼犯罪减免刑罚原则(二)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原则(三)罪疑从轻、罪疑从赦原则(四)宽严适中原则四、礼刑关系(一)西周的礼刑一般关系:西周时期,“刑”是同“礼”相对应的一个范畴,多指刑法和刑罚。

(二)“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中国古代法律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源于《礼记·曲礼》,始于西周。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唐朝天宝年间,长安城商贩张三、李四因争抢生意殴斗,李四持刀将张三刺伤,在辜期内张三因伤死亡,依照唐律,李四应论处的罪名是( )(2019年一综一第29题)A.斗殴B.伤害C.杀人D.强盗正确答案:C解析:考查唐律中的保辜制度,即根据受害人辜期内的伤情变化,认定加害人的责任,本案张三在辜期内死亡,则以杀人罪追究李四的责任,C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2.历史上明确提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立法指导思想的法典是( )(2019年一综一第35题)A.泰始律B.开皇律C.唐律疏议D.大清律例正确答案:C解析: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是唐代法律思想,也是唐律疏议开篇之句,C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3.唐朝开元年间,洛阳民人甲、乙共谋盗窃。

两人被抓获后,经官府审理认定,甲为造意者,属首犯,乙为从犯。

依唐律,甲应处徒二年,对乙应处的刑罚是( )(2019年一综一第36题)A.徒二年B.徒一年半C.徒一年D.杖一百正确答案:B解析:依据唐律,从犯比照首犯减一等处罚,而徒二年的下一等是徒一年半,故B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4.下列国家或地区中,属于中华法系的是( )(2019年一综一第37题) A.朝鲜B.暹罗C.印度D.波斯正确答案:A解析:唐代对东亚各国产生较大影响,尤其是朝鲜、日本、越南等国,故A 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5.在唐律中,规定“负债违契不偿”的篇目是( )(2018年一综一第34题)A.《名例律》B.《户婚律》C.《斗讼律》D.《杂律》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唐律疏议》的篇目。

《唐律疏议》分12篇,第一篇是《名例律》,规定罪名和定罪量刑的通例,大致相当于近代刑法的总则,而第2篇至第12篇则相当于近代刑法的分则,分别为:《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

法硕考研中国法制史的复习要点

法硕考研中国法制史的复习要点

法硕考研中国法制史的复习要点法硕考研中国法制史的复习要点考研备考算是进入到中程赛段了,报考了法硕考研的朋友,要抓住中国法制史的复习要点来进行学习。

店铺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法硕考研中国法制史复习重要知识点,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法硕考研中国法制史复习重点一、中国法制史考查目标中国法制史作为综合科考察的一部分,主要考查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在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及掌握的同时,侧重考查考生运用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和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和原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考生应能:1.正确掌握和准确理解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2.正确运用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处理和正确评价。

3.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综合运用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二、复习技巧对比2017年,今年法制史大纲没有变化,考生可依原计划复习即可。

针对法制史的复习,本文从横向为大家提供了一些复习的技巧。

从横向上看,中国历史上每一时期的法律制度,一般都可以分为法律思想、立法活动及成果、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规范、经济法律规范、行政法律规范、司法体制及主要诉讼制度等几个方面。

1.关于各朝的法律思想。

中国历史上的法律思想,也有其明显的发展轨迹和渊源关系。

夏商时期,"天讨"、"天罚"的神权法理论占主导地位。

西周初年,周统治者"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进一步丰富了早期的政治法律理论。

春秋战国之际,儒法两家提出了明确而系统的法律理论。

而在战国大部分时期及秦朝,法学家派的理论在政治实践中一直占据着支配地位。

2019法硕(法学)考试综合课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9法硕(法学)考试综合课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课(科目代码:497)考生注意事项1.答题前,考生须在试题册指定位置上填写考生编号和考生姓名;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写报考单位、考生姓名和考生编号,并涂写考生编号信息点。

2.选择题的答案必须涂写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选项上,非选择题的答案必须书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册上答题无效。

3.填(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字迹工整、笔迹清楚;涂写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4.考试结束,将答题卡和试题册按规定交回。

(以下信息考生必须认真填写)考生编号考生姓名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

该制度集中体现的法律职业特征是A.法律职业具有相当大的自治性B.法律职业要求设置严格的准入门槛C.法律职业必须具备特定的职业伦理D.从事法律职业意味着肩负更多的社会责任2.法律全球化是指法律的各种要素如法律原则、法律理念、法律价值、法律制度等在全球范围内的趋同以及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个法治的标准。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法律全球化要求实现所有国家法律的一体化B.法律全球化的目标是形成超主权的法律体系C.人类文明的多样性最终会导致法律全球化的衰亡D.各国法律的交流借鉴是实现法律全球化的有效途径3.某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督促其履行义务。

不少失信人在得知姓名被公布后迫于“面子”和舆论压力,找到法院配合执行。

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属于司法裁判活动B.公布失信人名单有助于形成尊重法律权威的社会氛围C.法院未经被执行人同意就公布其姓名信息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D.失信人迫于“面子”和舆论压力配合执行不属于守法行为4.比例原则是行政执法应遵循的重要原则。

法律硕士考研:法制史重点总结

法律硕士考研:法制史重点总结

法律硕士考研:法制史重点整理第一章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第一节夏商法律制度一、中国法律的起源夏朝的建立与中国法律的产生;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二、立法概况禹刑;汤刑。

三、刑事立法奴隶制五刑:墨,劓,剕(刖),宫,大辟。

四、司法制度天罚与神判;监狱。

第二节西周法律制度一、立法概况“明德慎罚”的立法指导思想;《吕刑》;九刑;周公制礼;礼与刑的关系;宗法制度。

.二、刑事立法主要刑法原则;主要罪名。

三、民事立法契约:质剂,傅别;婚姻: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六礼,七出(去),三不去;嫡长子继承。

四、司法制度大司寇;狱,讼;五听。

第三节春秋法律制度一、成文法的公布郑国“铸刑书于鼎”;邓析“竹刑”;晋国铸刑鼎;成文法公布引起的论争。

二、成文法公布的历史意义。

第二章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第一节战国法律制度一、立法指导思想;轻罪重刑;法布于众。

“一断于法”;刑无等级;轻罪重刑;法布于众。

二、《法经》李悝变法与《法经》的制定;《法经》的内容、特点和历史地位。

三、商鞅变法改法为律;连坐法;分户令;变法的历史意义。

第二节秦朝法律制度一、立法概况立法指导思想:”缘法而治“”法令由一统”,严刑重法。

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延行事。

二、刑事立法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主要刑名。

三、经济立法农业管理与自然资源保护立法;官营手工业管理立法;市场与货币管理立法。

四、行政立法皇帝制度;中枢和地方行政机构;官吏管理制度;监察制度。

五、司法制度中央司法机关;诉讼程序;审判制度。

第三节汉朝法律制度一、立法概况立法指导思想:汉初黄老思想与“约法省刑”,汉武帝时“德主刑辅”与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

主要立法:“约法三章”、《九章律》、“汉律六十篇”.法律形式:律、令、科、比。

二、刑事立法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刑罚适用原则:上请,“亲亲得相首匿”;主要罪名。

三、经济立法盐铁酒专卖;抑商政策;对外贸易立法。

2019法硕考研全国主流院校参考书目总结

2019法硕考研全国主流院校参考书目总结

2019法硕考研全国主流院校参考书目总结1.法学专业简介法学专业培养具备较全面的社会学理论知识、较熟练的社会调查技能,能在教育、科研机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社会研究与调查、政策研究与评估、社会规划与管理、发展研究与预测等工作的社会学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理论社会学和应用社会学的基本知识,受到社会研究和社会调查技能以及表达能力的基本训练;具有理论分析、实证调查研究等多方面的基本能力。

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法学,是关于法律的科学。

法律作为统治阶级制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

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

法学是世界各国高等学校普遍开设的大类,也是中国大学的十大学科体系之一,包括法学、政治学、公安学、社会学四个主要组成部分。

在社会上,业余人士和普通老百姓习惯将法学专业称之为法律专业。

2.法硕考研主流院校参考书目(1)中国政法大学参考书目701法学综合一《法理学导论》(初试必读)第二版,舒国滢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法理学》(初试选读),舒国滢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宪法学》(第四版),焦洪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国际法》周忠海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2008年《国际私法》第三版,赵相林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三版《国际经济法》(第四版)王传丽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行政诉讼法学》第三版,马怀德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三版版《行政法学》(第二版),张树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801法学综合二《民法学》(必读)第二版,江平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民法学》,王卫国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宋朝武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修订版《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宋朝武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2012年12月第三版《刑事诉讼法学》(第四版),陈光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刑事诉讼法学》刘玫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2008年10月第二版《刑法学》(第四版)曲新久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刑法学》(第五版),曲新久、陈兴良等著,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2)中国人民大学参考书目《法理学》朱景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01第二版《法理学》孙国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05第三版《中国法制史》曾宪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08第四版《中国法制史》曾宪义北大高教版2009-07第二版《中国宪法》胡锦光、韩大元法律出版社2007-11第二版《宪法》许崇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06第四版《刑法》王作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08第五版《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北大高教版2011-08第五版《民法》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07第五版《民法学》王利明法律出版社2011-07第三版《民事诉讼法》江伟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10第六版《刑事诉讼法》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07第三版《刑事诉讼法》程荣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07第五版《经济法》刘文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09第四版《经济法》史济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01第二版《环境法》周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05第四版《环境资源保护法》周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01第二版《知识产权法》刘春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08第四版《知识产权法》刘春田法律出版社2009-11第一版《国际法》程晓霞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06第四版《国际私法》章尚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03第四版(3)北京大学参考书目《法理学(第二版)》张文显,2003年11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宪法学》张千帆,2004年9月,法律出版社出版《中国刑法论(第二版)》北京大学,杨春洗教授和杨敦先教授主编,2001年1月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2019法律硕士】法制史表格

【2019法律硕士】法制史表格

蒙古政权第一次汉化立法
元世祖忽必烈《至元新 格》
元朝统一中国后颁布的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 典
一部由法规和判例组成的汇编,是成文法与判例
元英宗《大元通制》 法的结合。标志着元建立以来法典编纂已基本完

成,至此定型。
元顺帝《至正条格》
是对《大元通制》的修订补充
地方官员《元典章》
对元世祖以来的圣旨条例的汇编 以六部划分法规体例,附载五服图➡《大明律》
-4-
朱元璋亲自审理的案例、对臣民的训导及新颁布的重刑法
《大诰》
令。刑事特别法,效力高于律。主要打击贪官污吏。 空前普及,科举考试内容。
朱元璋死后被束之高阁
明 明孝宗时删定,与律并行
《问刑条 例》
万历年间重新楫修附于《大明律》,开律例合编的先例,律
为正文,例为附注,称《大明律及解附例》 ➡《大清律例》
增加律注,并与法典文本合为一体,律注与法条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两晋南北朝时期行世最久的一部法典
20 篇
官当制度(《陈律》也有规定) ➡大清新刑律 12 篇
重罪十条 ➡隋朝十恶 首创《名例律》,置于律首 确立死、流、徒、杖、鞭五刑,为隋唐新五刑的 建立奠定了基础 以《北齐律》为基础,12 篇,标志着古代法典体 系由繁到简过程的完成。
化。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打破刑不可知则 威不可测,为新型社会法律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提 供了可靠保证;开辟了一种全新的集权制统治模
式。 叔向反对
私自编修
孔子反对
晋国晋文公《被庐之法》
选贤任官,建立官僚制度之法
楚国
《仆区法》 《茆门法》
禁止隐匿逃亡人之法 宫门守卫,保障国君安全之法
废除世卿世禄制,剥夺旧贵族世袭特权,确立量 才录用的新型官僚制度

法硕考研法制史内容纲要

法硕考研法制史内容纲要

法硕考研法制史内容纲要内容来源:凯程考研集训营导论中国法制发展史概述一、中国早期法制二、战国以后的古代法制(封建法制时代)三、近现代法制第一章奴隶制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一、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于夏朝公元前21世纪夏启建立夏王朝时,中国的国家和法律制度即正式形成。

中国国家和法起源于夏朝的建立,其主要依据在于:1.夏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世袭****帝王。

2.夏已开始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

这是国家产生依据3.夏朝已建立了完备的国家机器,包括军队、职官、监狱以及贡赋制度。

4.夏朝还形成了以国家强制力为直接后盾的法律制度。

二、中国国家与法起源的特点中国国家和法的形成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这主要是:A氏族起源色彩B集权统治C与道德结合D刑事法规发达第二节法制指导思想一、夏、商法制指导思想神权法思想一直是占统治地位的法制指导思想(一)王权神授(二)天讨与天罚二、西周法制指导思想西周统治者修正了传统的神权政治学说,并确定了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一)“以德配天”:“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要敬天、敬宗、保民。

(二)“明德慎罚”:实施德教,用刑宽缓,统治者把道德教化与刑罚镇压结合起来,形成了西周时期“礼”、“刑”结合的法制特色。

(三)“刑罚世轻世重”:是指应根据时世的变化来确定用刑的宽与严、轻与重,具体内容是“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四)西周法制指导思想的影响“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法制观的历史影响是极为深远的,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封建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春秋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无占统治地位的指导思想,政治保守派从社会混乱不堪的现实出发,提出了新形势下的“礼治”路线,主张“为国以礼”,“以礼明是非”。

政治革新派则极力倡导“君臣上下贵贱皆以法”和“事断于法”坚决要求打破宗法的等级秩序与维护这种秩序的法律制度,试图创造新型的法制来取代奴隶社会的礼制。

2019年法硕《法制史》试题及答案(卷一)

2019年法硕《法制史》试题及答案(卷一)

2019年法硕《法制史》试题及答案(卷一)1.享有( )和( )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答案】外交特权豁免权【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这是我国刑法关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的规定。

根据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有外交关系的各国之间赋予有关外交人员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这些外交人员如果有人犯罪,其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不适用所在国的刑法,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考生注意】我国刑法第11条的规定,只能适用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外交人员。

如果是没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仍应按照刑法第6条的规定,适用我国刑法。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 )犯罪,可以( )、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案】盲人从轻【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生理缺陷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我国《刑法》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这一规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盲人和从轻。

3.管制的期限,为( )以上( )以下。

【答案】三个月二年【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管制刑的期限。

《刑法》第38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这一规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三个月和二年。

【考生注意】本题是一道法条题的题目。

对于直接复述法条内容的法条题而言,最关键的是准确,要作到一字不错。

以本题为例,有考生作答:三月、两年,这样的回答,两个填空都是错误的,尽管该考生可能对管制刑的期限问题非常清楚,但由于没有作到回答精确,白白丢失了两分。

4.追诉期限从( )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 )起计算。

【答案】犯罪之日终了之日【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追诉期限的计算。

《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019法硕联考文运法制史背诵整理精编

2019法硕联考文运法制史背诵整理精编

2006 《大清新刑律》的特点唐律同居相隐不为罪2007 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改革汉律到唐律篇章体例的演变2008 《中华民国刑法》的特点唐朝继承法律制度2009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体系的构成秋审2010 领事裁判权唐律类推原则2011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唐律司法官责任制度2012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华民国宪法》的主要特点;明朝立法思想2013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意义唐律疑罪各依所犯以赎论2014 清末修律的历史意义汉朝和唐朝的亲亲相隐制度2015 从唐律到大清律例篇章体例的演变唐律借贷契约2016 北洋政府立法特点翻异别推2017《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性质和意义;明朝申明亭制度2018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唐朝死刑复奏制度2010 《中华民国民法》的内容和特点汉朝犯跸罪、廷尉的地位和职责2011 清末司法改革的内容唐朝化外人相犯的规定2012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特点和意义秦朝法律答问2013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汉朝、秦朝、唐朝关于自首的规定2014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的内容唐律买卖契约2015 唐律疏议到大清律例篇章体例的演变唐律老幼废疾减免刑罚2016 清末诉讼审判制度改革的内容西周婚姻制度2017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性质和意义十恶(宋)2018 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唐律疏议、唐朝法律形式第一章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1、中国国家和法的形成特点(2018 考试分析增修)(1)古代法的起源与宗法等级制度紧密结合,具有明显的宗法伦理性质。

中国早期法兼有国法和宗法的双重性质,既适用于各支宗族内部,又适用于整个国家。

(2)古代法的起源主要是以“刑始于兵”和“礼源于祭祀”的形式完成。

古代法制由礼与刑两部分组成,并始终贯穿礼刑并用的原则。

(3)古代法的起源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结构为基础,商品经济不够发达。

同时,家长权、族权和王权遮掩乃至湮没了个人权利,导致古代社会刑事、行政立法等公法体系发达,而私法不够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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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夏商夏标国家法终成;世袭划地公权立;夏法泛称为禹刑;刑罚适用讲宽恕;昏墨贼再加不孝;商继夏法有创新;法律总称为汤刑;诰命誓同习惯法;又增乱政疑众罪;三风十愆为治官;墨劓剕宫及大辟;五刑体系影响大;天罚神判显特色;监狱名称多陷阱;常规圜土临时台;商还称囹圄羑里。

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家国一体宗法制;刑始于兵礼源祀;德礼政刑兼特色;自然经济为base。

2.西周敬天保民为政治;明德慎罚来立法;穆王吕侯作《吕刑》;审案原则要记牢;九刑含义有两种;刑书九篇刑罚九;周公制礼成礼典;亲亲尊尊更重要;礼刑关系要记住;出入礼刑可会考;宗法制度三原则;大小宗继承家国;三赦三宥和三刺;中正制宜罪两则;主要罪名有三种;政治财产和渎职;民事傅别和质剂;婚姻制度心头记;大小司寇听周王;刑民狱讼交金矢;断案辞色耳目听;五听审案开先河;西周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多妾制;父母之命媒妁言;同姓不婚为宗法;采名吉征期迎礼;离婚七出三不去;注:西周部分由于刚刚开始编,口诀里有些知识点有遗漏,不够详细,记得要对着分析看。

3.春秋战国春秋战国很动荡;礼崩乐坏不可挡;郑国子产铸刑书;乃是成文法滥觞;邓析竹刑晋之鼎;其中意义难估量;魏国李悝作法经;封建法典第一部;盗贼网(囚)捕杂具;六篇法律在其中;具法总则见最后;六禁之规在杂法;若问六禁是什么;淫狡城(禁)嬉徒金;秦国连坐分户令;法变律原是商鞅4.秦缘法而治法一统;严刑重法令人惊;睡虎地云梦秦简1155;七五年律令及法律;答问封诊式又廷刑事;罪名种类极繁杂;量刑原则却还行;死刑肉刑劳役刑;财产刑又耻辱刑;责端脏共累教首;诬告反坐连坐广;中央司法当廷尉;断案还有御史官;廷尉还将“诏狱”办;重大案件皇帝判;公室告和非公室告;错还要受反坐;爰书封守要记牢;读鞫乞鞫心理明;讯狱之后再治狱;效果分为上下败;不直纵囚又失刑;法官责任还挺多5.汉黄老无为武帝为;轻摇赋约法省刑;刘邦约法有三章;九章律是萧何定;榜章越宫和朝律;汉律60篇成型;律令科比为形式;数量繁多无限制;西汉有个大动静;刑制改革世闻名;文帝提萦废肉刑;景帝更是颁箠令;上请亲亲可首匿;中君皇国是罪名;盐铁及酒要专卖;重农抑商告缗令;丞相太尉史大夫;后改司徒司马空;东汉又有三独坐;校尉尚书御史中;西汉郡县乡里亭;六条问事13区;官吏选拔察征辟;还有太学和阴袭;罢黜百家尊儒术;春秋决狱始遵行;鞫狱辞服再读鞫;告诉举劾三月乞;秋冬行刑撼天时;录囚制度雪冤情6.三国两晋南北朝曹魏:三国之时乱糟糟;唯有魏国留其名;明帝新律18篇;具改刑名置律首;八议此时入了法;等级特权昭昭然;晋:司马代魏西晋立;泰始年间做法律;律名晋律或泰始;刑名中分出法例;律令分开加律注;律注法条同效力;五服治罪首入典;此律还名张杜律;北魏:北有北魏南有陈;官当抵罪律中明;北齐:承前启后北齐律;刑名法例二合一;名例之律始出现;此时法律定其刑;篇目一共20篇;唐宋承之不改变;重罪十条北齐创;隋律开皇改十恶;北魏始以格代科;东魏制定麟趾格;品式章程形成式;西魏编订大统式;魏晋司法沿汉制;中央司法廷尉是;北齐改为大理寺;复古北周秋司寇;曹魏始设律博士;尚书三曹比部司;北魏重枷大杖逼;南梁测罚南陈立;西晋首设登闻鼓;死刑复奏皇帝责;封建五刑体系的形成:墨劓剕宫和大辟;曹魏恢复五刑名;刑罚死髡完作刑;赎(罚)金杂抵三十七;晋代死徒(作)笞赎刑;南朝各国沿其刑;北魏死流徒鞭杖;初成劳役刑中心;北周改为轻到重;道里远近五流刑;北齐死流徒杖鞭;封建制度五刑始;笞杖徒流还有死;开皇律中终成型7.隋文帝制定开皇律;12篇目500条;名卫职户厩兴盗;诈伪杂律断亡斗;五刑制度新确立;十恶重罪入法条;三谋五不内乱逆;议减赎当保护罩;官当八议当完善;由繁到简技术高;炀帝又修大业律;十恶条款不见了;复原北魏18篇;轻其名来酷其刑8.唐德本刑用影响久;轻刑省罚条文简;武德贞观继开皇;律令格式在其中;长孙还作永徽律;合编疏议为律疏;唐律疏议是别名;最早最完整代表;林甫不服又开元;行政立法唐六典;影响宋朝之立法;大中刑律统类到;唐律特点有四条;礼科用善早又远;定罪量刑原则多;重大原则十二条;贞观初设加役流;取代死刑主意高;斗讼杂律保辜制;六杀六脏其中瞧;行为能力看丁年;土地所有均田制;契约种类多又多;官方律文规定少;田宅奴婢大牲畜;买卖还要官府瞧;使用为借消费贷;有息无息出负债;七出义绝三不去;和离义绝要看好;宗祧财产当继承;前为嫡子后均分;遗嘱优先后法定;姑娘嫁妆一半分(姑娘:代指未婚在室女);唐朝也有三个省;尚书下批中来草;监察三院御史官;六科给事源玄宗;身言书判择官吏;科举门荫两大条;德清公恪每年考;“四善二十七最”好;均田租庸行两税;禁榷专卖盐酒茶;陆贸严格监互市;蕃坊中有市舶制;龙香沉香丁香豆;外贸征税十一制(十分之一);市舶、舶脚抽分市;女帝还设市舶使;大理刑部御史台;三司推事审疑难;告诉严格多限制;审案还要回避开;死刑三复京五奏;法官责任多又多;唐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分公私罪轻重明;共同犯罪造意首;合并论罪当从重;自首自新区分好;自首可免自新减;身物关文不能投;赃物还须如数还;不实不尽要记牢;出罪举重以明轻;入罪举轻以明重;老幼废疾当减刑;三种情形心头记;累犯加重徒更流;议请减赎当特权;同居相隐不为罪;谋逆反叛不在内;以良犯贱可减免;以贱犯良加重刑;同侨属人异民地;疑罪收赎三异议;量刑原则十二条;一个都不能忘记。

9.宋两宋一共三百年;法律制度有特点;刊版印行宋刑统;体例二刑内沿唐(体例取自五代两部刑统,内容沿袭唐律疏议);终宋之世用不改;后附敕令格式上;编敕地位真真高;敕律并行特点瞧;条例断例成编例;始于北宋南宋高(即盛于南宋);南宋条法事类新(首创);庆元残本仅留今;建隆颁行折杖法;刺配凌迟是活剐;重法地法来协助;盗贼重法去镇压;不动产要件几何;问亲印契过税离;典当买卖都称啥;前称活卖后绝卖;二者都约回赎期;无约30不忘记;继承制度有发展;户绝遗嘱死商钱;兄弟均分室女半;遗腹亲生同样权;南宋立继和命继;继子绝女同享权;中书门下枢密院;二府三司把权拿;军权归于枢密院;不能掌兵只能发;三司具体是哪些;盐铁度支户部计(相);两宋冗官很严重;裁汰三司恢先制;经略转运提点举;是为四司新路级(地方新设“路”);府州军监同级关;州官回避三年换;宋朝科举官员事;宽殿糊誊回避治(录用较宽、殿试、糊名、誊录、治理国家的策论);宋官还分官职遣;名称职务不相关;京官审院州考课;四善三最来判断;考课方式有哪些;还看磨勘历纸制;中门御史合台谏;两任知县御察使;中央司法袭唐制;另设审刑后废止;审判鞫谳分司制;务限翻异别推制;宋慈法医洗冤录;名公书判清明集10.元祖述变通附汉法;条画五章新条格;因俗而治蒙汉异(制);四等人分很傻瓜;至元新格大扎撒;大元通制元典章;强奸幼女10岁下;面轻法外酷刑广;蒙汉异法不同罚;贼盗完刑警迹人;刑名沿袭唐宋制;斩决流放柳条打;后袭笞杖徒流死;肉刑死刑十改七;烧埋银有利有弊;婚姻各从本俗法;嫁娶礼书为强制;信实媒妁职业化;继承也依本俗法;改嫁女没有嫁妆;枢密宣政中书省;省丞路管府县伊;中书行省勿混淆;达鲁花赤管各方;乡试会试和殿试;程朱理学三年次(科举三年一次);中台行台肃廉访;腹里南西二十二;风宪宏纲中行同(御史台行御史台官员品秩职权相同);立法权限监歧视;大宗正府宣政院;中央机关职权乱。

11.明刑乱之国用重典;明刑弼教思想现;重典治吏反腐败;重典治国不手软;基本法典大明律;六部分篇改体制;条文简唐神严宋(条文简于唐、精神严于宋);终明之世不改变;法外重刑明大诰;空有普及束之高(空前普及、后束之高阁);问刑条例单行法;与律并行永常法(通行天下永为常法);万历开律例合编;大明律集解附例;大明会典规模大;乃是行政法大全;正德万历颁天下;(清)五朝会典就沿它;明律增设奸党罪;充军廷杖非明创;里程六等期两种;廷杖普遍无立法;允升比较唐明律;轻其所轻重所;重婚姻礼俗要强调;引争讼项先报告(婚姻中,有引起争讼的事项要先通知双方家长);家长意愿再订婚;成亲还当适龄时;义绝还有新解释;唐明不同要区分;教令主婚权力大;直接内罚送官罚;身份嫡子财均分;户绝女儿当继承;无女即上交国家;奸生子地位上升;太祖废相控六部;军权归五军都督;六通左理合九卿;通政使司兼信差(统一收发各部门与皇帝间的奏章文件);顾问殿阁大学士;文渊阁终成内阁;尚书入阁兼学士;首辅又把丞相合(首席大学生实际掌握丞相的权力);宦官专制限权力;内阁终究是妾氏(内阁始终未取得正式地位);地方府州县三级;布察指合称“三司”;国子监生为“监生”;地方官学生秀才;秀才中举再进士;直接出任七品官;四书五经来命题;程朱理学八股开;籍贯回避三年换;六十致仕称乡宦;御史台改督察院;风宪衙门道十三(十三道监察御史);巡按御史巡天下;官阶虽低权力高;六科六部给事中;巡抚外台地方管;大理刑部督察院;院有监狱定(期)巡按(地方);非法厂卫干司法;凌驾司法机关上;耆老里长申明亭;教民榜文司权大;三司会审沿袭唐;三司推事一脉传;三司六部通政使;九卿圆审来判案;朝审还需会官判;前袭录囚后秋传(录囚制度→朝审→秋审、朝审);宦官会同三法司;大审五年判一判;此为明朝独有;制京理地方布巡按(京师由大理寺支持);热审还把监狱清;厂卫三司一起干12.清话说一六六四年;满清入了山海关;参汉酌金汉治汉;详译明律国制参(参以国制);大清会典颁天下;大清会典五朝管;以典为纲则例目;光绪还增总理府;宏观会典微则例;一般特别两分类(则例有一般则例和特别则例);理藩院管少民事;专门法规非自治;新增发遣次死刑;为奴还比充军严(比充军重);斩绞监候和立决;凌迟枭首戮尸残(残指酷刑);满族特权政司经(政治、司法、经济);专制还看文字狱;开豁贱籍废匠籍;雇工地位有改善;典当买卖区分严;有无回赎看一看;买卖有税典当免;期限10年分两边;出典风险谁来担;乾隆还把规定颁;历代禁异姓养子;独子兼祧清独创;禁海迁海海禁严;禁榷专卖设钞关;清沿明制三法司;刑部职责有改变;特设专门司法办;内宗步满理少管(内、宗、步管满人,理藩院管少民);诉讼审判好好看;各种变化确实乱;秋审沿明朝审制;斩绞监侯把案判;国家大典有条款(秋审条款);还把复核结果看;实缓矜疑养承祀;刑事审判臻完善(秋审是刑事审判臻于完备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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