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2017年课件)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目前,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水土流失现象十分严重。
近年来,我国也十分关注生产建设中水土保持工作,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也十分关注绿色青山的保持。
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水土保持的相关检测标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多方面的问题。
本文就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深入探讨。
关键词:生产建设;水土保持;监测;问题对于社会现代化建设来说,生产建设项目是其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经济的发展。
随着我国环境治理制度的逐渐深入,增强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已经成为重要的内容之一,要有效控制水土流失,确保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能够有效落实,监测工作是重要的方法和手段。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视程度的增加,我国的水土保持监测力度逐渐加大,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亟需进一步分析解决,这对于提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质量,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生态文明建设中水土保持监测目标1.1生态环境监测纲领性文件根据文明建设要求可知,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要完善现有的评价体系,在生态文明假设中,进行适当的监测管理后,能满足文明建设统计要求。
根据资源环境管理监测流程和其他要求可知,对自然资源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模式分析后,要按照自然资源以及保护状况具体要求进行实施。
只有及时掌握数据信息,才能实现进步发展。
对自然资源进行保护后,要凸显出环境信息的内容,此外确定全国生态状况投资制度和评估方案可知,要求政府加大预算,做好投资性管理工作。
国务院发行了生态环境监测的网络方案,在方案中,对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兼顾到侧重点的不同,要提前确定知道思想尧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等。
1.2水土保持监测和目标定位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目标多样化,兼顾到生态状况尧环境质量以及重点污染源监测形势等要求,要全面进行覆盖处理。
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简介⏹一、定义⏹水土保持监测是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对水土流失的成因、数量、强度、影响范围、危害及其防治成效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是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和科学研究的基础,为国家生态建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李智广)⏹近年来随着水土保持工作的蓬勃发展,对监测工作提出了加快发展的要求。
二、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必要性及意义(1)水土保持监测是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手段。
(2)水土保持监测是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要基础。
(3)水土保持监测是国家保护水土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4)水土保持监测是社会公众了解、参与水土保持的重要基础。
三、水土保持监测机构与站点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各级政府批准成立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即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流域监测中心站、省级监测总站、重点防治地区监测分站和监测站;二是根据监测任务需要,经科学论证,在全国各地设立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包括为国家提供基础数据的监测点、水土流失抽样调查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测点等,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的监测点也属于站点之一。
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一)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是生产建设单位的法定义务(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意义(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是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四)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应按国家、部有关规定执行五、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制度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应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
水利部于2003年制定了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办法,2004年《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将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资质颁发确立为国家行政许可事项,2012年11月17日,水利部发布第45号令《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办法》。
规定了承担水土保持监测的机构应具有开展监测工作的基本条件:一是要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的工作场所;二是要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和财务管理制度;三是要具有水土保持及相关专业的高中级技术人员,且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四是要具有现场监测、观测、量测、分析与计算的仪器设备;五是能够严格按国家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实地监测,确保监测质量。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
8.2 水土流失状况监测....................................................................................................................... 16 8.3 水土流失危害监测....................................................................................................................... 19 8.4 水土保持措施监测....................................................................................................................... 19 8.5 水土保持防治效果监测............................................................................................................... 20 9 监测成果管理 ......................................................................................................................... 22 9.1 原始数据管理............................................................................................................................... 22 9.2 监测成果 ...................................................................................................................................... 23 附 录 A ........................................................................................................................................ 24 附 录 B ........................................................................................................................................ 26 附 录 C ........................................................................................................................................ 35 附 录 D ........................................................................................................................................ 37 附 录 E ........................................................................................................................................ 40 附 录 F ........................................................................................................................................ 49 附 录 G ........................................................................................................................................ 50 参 考 文 献 ................................................................................................................................. 54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指标及赋分表1-3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指标及赋分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指标与赋分说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指标共15项, 监测季度报告得分采用各项评价指标得分之和。
各项指标说明及赋分如下:1.机构人员, 分值2分。
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和人员不明确扣1分(以印发的文件为依据);未及时对技术服务单位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研究处理扣1分(以会议记录为依据)。
2.方案和设计, 分值4分。
水土保持方案发生重大变更, 未按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扣2分;未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扣2分(以审批、审核、审查意见为依据)。
3.问题整改, 分值3分。
未在规定时限内向提出整改要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的扣2分;整改任务没有全面完成的扣1分。
4.成果公开, 分值4分。
项目建设期间监测季度报告未在建设单位官方网站或者其他公众知悉的网站公开扣2分, 未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扣2分。
5.资料管理, 分值2分。
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资料不完整、不齐全(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设计及审核意见、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等资料), 存在1项扣0.5分, 扣完为止。
6.弃渣堆放位置, 分值8分。
存在弃渣未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 且未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者未履行变更手续, 存在1处4级以上弃渣场的扣3分, 存在1处4级以下弃渣场的扣2分, 扣完为止。
7.弃渣堆置方式和分层碾压, 分值4分。
弃渣存在未按设计要求分级堆放、分层碾压, 存在1处4级以上弃渣场的扣1分, 存在1处4级以下弃渣场的扣0.5分, 扣完为止。
8.弃渣场拦挡及截排水设施布设, 分值8分。
弃渣场“未拦先弃”或未设置截排水设施, 存在1处4级以上弃渣场的扣2分, 存在1处4级以下弃渣场的扣1分, 扣完为止。
9.乱弃土石渣, 分值10分。
存在乱堆乱弃顺坡溜渣等问题, 存在1处扣1分, 扣完为止。
10.扰动范围控制, 分值10分。
存在未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 造成1000平方米以上随意扩大的施工扰动区域问题(面积1000-2000平方米的计1处, 超过2000平方米的按照1000平方米的倍数计问题数量), 存在1处扣1分, 扣完为止。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二〇一五年六月目录1 总则 (1)2 基本规定 (1)3 监测阶段及主要工作 (2)4 监测实施方案编制与报送 (2)5 监测项目部组建 (3)5.1 一般规定 (3)5.2 监测项目部主要职责 (3)5.3 监测项目部组成与岗位职责 (3)6 监测人员进场 (3)6.1 技术交底 (3)6.2 监测设施建设 (3)7 扰动土地情况监测 (4)7.1 监测内容 (4)7.2 监测要求 (4)7.3 监测程序 (4)8 取土(石、料)弃土(石、渣)监测 (4)8.1 监测内容 (4)8.2 监测要求 (4)8.3 监测程序 (5)9 水土流失情况监测 (5)9.1 监测内容 (5)9.2 监测要求 (5)9.3 监测程序 (6)10 水土保持措施监测 (6)10.1 监测内容 (6)10.2 监测要求 (6)10.3 监测程序 (6)11 监测总结与成果要求 (6)11.1 一般规定 (6)11.2 总结报告要求 (7)11.3 成果要求 (7)附录A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提纲 (8)附录B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记录表 (10)附录C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 (12)附录D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年度报告提纲 (14)附录E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提纲 (16)附录F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意见书 (25)附录G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汇报材料提纲 (27)附录H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成果资料清单 (28)1 总则1.0.1 为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保证监测工作质量,提高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编写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主要规定了监测工作的任务、内容、程序及要求等。
1.0.3 本规程引用标准如下:a) GB/T 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b) GB 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c) GB 50434-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d) GB/T 22490-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e) SL 277-2002《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f) SL 342-2006《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通用技术条件》g) SL 419-2007《水土保持试验规范》h) SL 190-2007《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i) SL 592-2012《水土保持遥感监测技术规范》2 基本规定2.0.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
生产建设项目滞后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常见问题
生产建设项目滞后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常见问题摘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是一项重大的环境保护工程。
在生产和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的监控对于整个生产和施工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保证工程的安全、稳定、降低工程建设所带来的水土流失,为中国的城市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随着我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不断发展,水土保持的滞后现象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通过与建设单位、技术监测组、水利等部门的合作,可以进一步改善水土保持监测的质量,对控制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生产建设;项目滞后;水土保持;监测问题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发展建设项目监理制度、项目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制度是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三大制度。
自从1998年国务院通过《国家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后,我国在水土保持监测工程建设中逐渐引进了植物监控技术,以提高工程施工质量。
2003年,水利部下发《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2003)。
2006年,水利部发布《水利工程建设监测条例》(水利部第28号)。
同年,国家水利部颁布《水土保持监测工程质量评价规范》(Sl336-2006),对其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评价,并对其进行了项目管理。
2011年,国家水利部颁布了《水土保持监测工程建设监理规范》(Sl523-2011),对其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管理。
2.监测手段现状分析2.1.传统监测手段中国20世纪50年代初期—70年代末期一直采用传统的监控手段。
土壤侵蚀因子严重影响了生产和施工。
由于保护措施与土壤保持的作用有很大的差别,因此,采用监控手段是不适宜的。
所以,在进行分析时,常常采用调查和监控。
由于水土流失对地貌、气候的影响差别很小,因此,应采取实地考察、监测和土壤观测相结合的办法。
尽管这项相对于传统的测量方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若继续深入研究,则会发现该方法仍有许多不足之处,如:监测区地面经常发生震动,如排水及简易土壤侵蚀观测场等地面观测装置,其稳定性差,造成资料遗失,造成不良样品。
水利部《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意见》(水保[2009]187号)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提纲一、建设项目及项目区概况1、生产建设项目概况2、项目区自然、经济和生态环境概况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布局二、水土保持监测布局1、监测目标与任务2、监测范围及分区3、监测重点及监测布局4、监测时段和工作进度三、监测内容和方法1、监测内容(1)开工之前(2)施工准备期(3)工程建设期间(4)水土保持措施试运行期2、监测指标与控制节点四、预期成果及形式1、数据记录2、重点监测图(重要弃土(渣)场要提供千分之一地形图)3、水土保持监测报告4、附件五、监测工作组织与质量保证体系1、监测人员组成2、监测质量控制体系附件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监测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附件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提纲一、建设项目及水土保持工作概况1、项目建设概况2、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概况3、监测工作实施概况二、重点部位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结果1、防治责任范围监测结果(1)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2)建设期扰动土地面积2、取土监测结果(1)设计取土(石)情况(2)取土(石)场位置及占地面积监测结果(3)取土(石)量监测结果3、弃土监测结果(1)设计弃土(渣)情况(2)弃土(渣)场位置及占地面积监测结果(3)弃土(渣)量监测结果4、………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监测结果1、工程措施及实施进度2、植物措施及实施进度3、临时防治措施及实施进度四、土壤流失量分析1、各阶段土壤流失量分析2、各扰动土地类型土壤流失量分析五、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结果1、扰动土地整治率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3、拦渣率与弃渣利用率4、土壤流失控制比5、林草植被恢复率6、林草覆盖率六、结论1、水土流失动态变化2、水土保持措施评价3、存在问题及建议4、综合结论。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指标及赋分表附件1-3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指标及赋分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指标与赋分说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指标共15项,监测季度报告得分采用各项评价指标得分之和。
各项指标说明及赋分如下:1.机构人员,分值2分。
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和人员不明确扣1分(以印发的文件为依据);未及时对技术服务单位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研究处理扣1分(以会议记录为依据)。
2.方案和设计,分值4分。
水土保持方案发生重大变更,未按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扣2分;未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扣2分(以审批、审核、审查意见为依据)。
3.问题整改,分值3分。
未在规定时限内向提出整改要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的扣2分;整改任务没有全面完成的扣1分。
4.成果公开,分值4分。
项目建设期间监测季度报告未在建设单位官方网站或者其他公众知悉的网站公开扣2分,未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扣2分。
5.资料管理,分值2分。
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资料不完整、不齐全(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设计及审核意见、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等资料),存在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6.弃渣堆放位置,分值8分。
存在弃渣未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且未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者未履行变更手续,存在1处4级以上弃渣场的扣3分,存在1处4级以下弃渣场的扣2分,扣完为止。
7.弃渣堆置方式和分层碾压,分值4分。
弃渣存在未按设计要求分级堆放、分层碾压,存在1处4级以上弃渣场的扣1分,存在1处4级以下弃渣场的扣0.5分,扣完为止。
8.弃渣场拦挡及截排水设施布设,分值8分。
弃渣场“未拦先弃”或未设置截排水设施,存在1处4级以上弃渣场的扣2分,存在1处4级以下弃渣场的扣1分,扣完为止。
9.乱弃土石渣,分值10分。
存在乱堆乱弃顺坡溜渣等问题,存在1处扣1分,扣完为止。
10.扰动范围控制,分值10分。
存在未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造成1000平方米以上随意扩大的施工扰动区域问题(面积1000-2000平方米的计1处,超过2000平方米的按照1000平方米的倍数计问题数量),存在1处扣1分,扣完为止。
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正文最终定稿【2017】365号)
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坚决贯彻国务院决定精神,全面停止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变相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确保取消到位、令行禁止。
自国务院决定发布之日起,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律不得新受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申请。
对国务院决定发布之前已受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申请,终止审查程序,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二、落实生产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一)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等,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示范文本见附件1)。
第三方机构是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相应水土保持技术条件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推荐、建议和要求生产建设单位委托特定第三方机构提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服务。
(二)明确验收结论。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式样见附件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PPT学习教案
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一)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是生产建设单位的法定义务 (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意义 (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是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四)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应按国家、部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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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制度
与分析,编制监测报告,报送业主(建设单位)与水行
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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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监测内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重点包括: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 临时堆土场的使用情况及安全要求落实情况,扰动土地及植被占 用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含临时防护措施)实施状况,水土保持 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等。
187号文要求: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土地扰动面积、水土 流失灾害隐患、水土流失及造成的危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 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水土保持管理。
大于50万方的,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甲级监测资 质的单位实施监测;征占地面积在5-50公顷或挖 填土石方量在5-50万方的,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 乙级以上的单位实施监测;征占地面积小于5公 顷或挖填土石方量小于5万方的,由建设单位自 行监测。 建设生产类:以每年的征占地面积或挖填土石方 量为依据,依照上条执行。 承担委托的监测机构必须落实驻点监测,同一项 目的驻点监测人员中至少要有1名取得水土保持 监测人员上岗证书。建设单位自行监测的要指定 专职人员开展定期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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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监测内容
9.4.2水土流失影响因子监测 (1)工程挖填土石方量、弃土弃渣量、堆放运
移情况、占地面积。 (2)地形地貌、关键地貌单元的坡度坡长坡形。 (3)地面组成物质,即土壤和形成土壤的主要
水土保持监测讲义
• 2、监测的原则 ➢ 监测方案合理性: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监测点按临时
点设置,建设生产类项目设置临时点和固定点。监测 工作围绕法律规定的义务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 开展。 ➢ 分时段制定监测计划。 ➢ 全面调查与重点观测相结合。在核实水土流失防治责 任范围的基础上,对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状况进行全面 调查,并确定监测的重点区域。 ➢ 监测方法针对性:监测方法根据工程规模具体确定, 一般大、中型项目采用地面观测和调查监测相结合的 方法,并有相对固定的监测设施;小型项目以调查监 测为主。 ➢ 定期调查和动态观测相结合。根据项目所在地区的气 候、土壤、植被和水土流失特征合理确定监测频次。 ➢ 合理确定监测点布设密度,同一监测点可以含有不同 的监测项目;监测点应对开发建设项目具有整体控制 性和代表性。
✓ 按行业划分,不同行业除上述的重点监测位置外
采矿行业:排土场、尾矿库、地面塌陷和集中排水 区下游;
电力行业:贮灰场;
冶炼工程:尾矿(渣)场;
水利工程:专项公路改建、临时营地和集中排水区 下游。
• 5、监测时段
➢建设类项目包括背景监测期、施工期和试运 行期(自然恢复期);建设生产类项目包括 背景监测期、施工期、试运行期和运行期。
✓ 规格:参照《水土保持试验规范》一般采用标准小 区的尺寸,宽5m,长20m(水平投影),水平投影 面积100m2,如果地形条件不允许,坡长和面积可 小一些。坡度应与工程扰动后形成的边坡坡度一致。
✓ 观测项目:水土流失量和侵蚀强度。
✓ 注意:必须配套降雨观测,根据当地降雨情况和监 测频次,小区配套足够容量的径流池。
径流小区的组成
保护带
小区
分流箱
集流槽 集流桶
排水系统
边墙
径流小区集流系统
水保方案(监测)
步监测。 控制(卡口)站的主要工程设施应与小流域(集雨范围)水
文、泥沙及其动力特性相适应。 简易土壤侵蚀观测场应避免周边来水对观测场的影响。 风蚀量监测点应避免围墙、建筑物、大型施工机械等对监测
2、部门规章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 部令第12号)
第十条 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和管理单 位应设立专项监测点对水土流失状况进行监测,并定期向项 目所在地县级监测管理机构报告监测成果。
第十八条 ……开发建设项目的监测数据和成果,向当地水土 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报告。
地。 其他工程:施工或运行中易造成水土流失的部位和工作面。
思林水电站工程项目建设区监测点分布情况表
序号
监测点名称
监测分区分区
监测设施及数量
运行情况
1
业主营地监测点
施工辅助设施及 生活营地区
样方(标准地)1个
正常
2
右坝肩监测点
枢纽工程施工区
插桩监测点1个
正常
3
右岸砂石系统旁监测点
4
弃渣坡面径流小区
是指全国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大江大河… …重点防治区水土保 持监测分站。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分别公告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公告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水土流失面积… …。 第二十四条 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定期 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本单位水土流失 防治工作的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监测从施工准备期前开始,即前期工作阶段 就应该落实并开展监测工作,这就意味着方案编制和监测应 基本同步,但目前水行政主管部门并不具备相应的制约手段, 推行难度大。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汇报ppt课件
12
• 经预测,工程建设期及自然恢复,预测范围内可 能造成水土流失总量为531.3t,其中背景水土流 失量52.2t,新增水土流失量479.1t。
• 根据水土流失预测结果,施工期为水土流失重点 的时段,生产区为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工程建设 的开挖和回填导致地表扰动达到强烈以上,在当 地气候条件下,如果不采取有效挡护措施,土壤 侵蚀强度甚至可达到极强烈程度,水土流失量较 大。
10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责任范围
• 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建构筑物区、道路 工程区、景观绿化区和边坡区。建构筑物区下分 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生活服务区3个二级分区;
• 工程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72hm²,其 中项目建设区5.16hm²,直接影响区0.56hm²。
11
水土流失预测
• 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和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总 计为5.16hm²,占地类型主要为林地,水域及水 利设施用地和草地。
2
前期工作及方案简介
• 2016年8月,项目获**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 2016年12月,**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2017年5月,**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
3
• 本方案编制深度为可行性研究深度;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采用一级标准 • 防治目标值:扰动土地整治率为95%、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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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监测目的
(1) 通过监测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水土流失强度与原 地貌条件下相应时段的水土流失量的变化情况,判定水土 保持方案中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有效性。 (2)通过对工程建设区水土流失重点部位的监测,研究 其水土流失的形式、程度及其危害,为当地水土保持部门 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提供资料依据,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防 治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减少水土流失。 (3) 通过对实施的各类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施工监督和运 行情况监测,来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建设进度,了解 工程在运行过程中的变化情况与各项措施对工程的影响。 (4) 检验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同时为优化水土保持设施 提供科学依据,为同类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积累经验。 (5)水土保持监测结果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一)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是生产建设单位的法定 义务
(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意义 (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是法制化、规 范化管理的要求 (四)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应按国家、 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制度
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应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水利部于 2003年制定了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办法,2004年《国务 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 务院令第412号)将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资质颁发确立为国 家行政许可事项,2012年11月17日,水利部发布第45号令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办法》。规定了承 担水土保持监测的机构应具有开展监测工作的基本条件: 一是要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的工作场所;二是要具有健 全的技术、质量和财务管理制度;三是要具有水土保持及 相关专业的高中级技术人员,且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上 岗证书;四是要具有现场监测、观测、量测、分析与计算 的仪器设备;五是能够严格按国家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标准 的规定,进行实地监测,确保监测质量。
9.2 监测原则
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7.1.2 (1) 全面调查与重点观测相结合 全面调查监测是对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环境状况和本 底值进行全面了解,以便对水土保持工程实施后水土流失及防治效果 进行分析评价。 水土保持监测点的布设密度和监测项目的控制面积,应根据开发建设 项目防治责任范围的面积确定。重点地段应实施重点监测。重点观测 是在重点区域实施监测,以便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的水土流失及防 治效果进行评价。 (2)动态观测和分析相结合 对变化较小的水土流失因子,进行观测或调查,作为水土保持防治责 任范围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的状态指标进行分析。这些指标主要包括 地形地貌、地面组成物质、植被种类与覆盖度和防治责任范围内不同 功能分区情况等。 对变异较大的水土流失因子,分阶段进行观测记录,作为分析水土保 持工程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两个不同阶段水土流失动态变化的分析指 标,整理分析相互关系与变化趋势。这些指标主要包括降雨、径流、 泥沙、土壤侵蚀方式与流失量、主要水土保持工程进展与防治效果等。
二、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必要性及意义
(1)水土保持监测是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 重要基础和手段。 (2)水土保持监测是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 的重要基础。 (3)水土保持监测是国家保护水土资源促 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4)水土保持监测是社会公众了解、参与 水土保持的重要基础。
三、水土保持监测机构与站点
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各级 政府批准成立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即水利部水 土保持监测中心、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流域监测 中心站、省级监测总站、重点防治地区监测分站 和监测站;二是根据监测任务需要,经科学论证, 在全国各地设立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包括为国 家提供基础数据的监测点、水土流失抽样调查点、 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测点等,大中型生产建设项 目的监测点也属于站点之一。
一般来说,主要是以下文字表述,具体项目要结合实际进行调整。 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及时提出水 土保持改进措施,减少人为水土流失。 向建设单位提出加强水土保持设计和施工管理的有关意见,查看落实水土保 持方案情况,提出优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建议,协调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 程建设进度; 及时发现并上报可能存在的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已经发生的重大水土流 失事件,协助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提出水土流失防治对策建议; 提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技术依据和公众监督基础信息,促进项目区生态环境 的有效保护和及时恢复。
9 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简介
定义 水土保持监测是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对 水土流失的成因、数量、强度、影响范围、 危害及其防治成效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 是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 复和科学研究的基础,为国家生态建设决 策提供科学依据。(李智广) 近年来随着水土保持工作的蓬勃发展,对土保持监测公告制度
一、水土保持监测公告应定期发布。对全国、七大流域、 较大区域的水土保持监测公告可每5年、10发布一次,以 满足国家5年发展规划、10年中期规划的需要;对水土流 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可发布年度水土保持监测公告; 对特定区域、特定对象的监测,可适时发布。 二、水土保持监测公告应包括三部分基本内容。(1)水 土流失情况,主要包括水力侵蚀、风力侵蚀、重力侵蚀、 冻融侵蚀等各类侵蚀的面积、分布情况,各级侵蚀强度 (微度、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的面积、 分布情况,并分析变化情况及趋势。(2)水土流失造成 的危害,如进入江河、湖泊、水库的泥沙量,发生崩塌、 滑坡、泥石流的情况,严重水土流失灾害事件及造成生命 财产损失情况等。(3)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情况,如 重点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情况、保存情况、成效,重大政 策、重要活动等。上述内容中应包括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 流失预防、治理及监测数据和成果。
9.1 监测目的
主要有两个: 一是为建设单位当好顾问;从施工准备期开始,监测单位要为建设单 位在水土保持工作提供建议,一直到水土保持专项设施验收为止。 二是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当好耳目。对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及水土 流失状况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查勘、记录,定期通过建设单位向水行 政主管部门提供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报监测情况, 遇到重大水土流失事件及可能存在较大水土流失隐患时,无论建设单 位是否同意,必须立即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