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所有权的概述

合集下载

第三章财产所有权概述

第三章财产所有权概述

第三章财产所有权概述试卷编号:570096试卷录入者:情绪控制生活(楚雄市职业高级中学)试卷总分:45出卷时间:2017-10-23 09:38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财产所有权的核心权能是( )[1分]A.占有B.使用C.收益D.处分参考答案:D解析:处分,收益,使用,最核心的是处分2.财产所有权的主体包括( )[1分]A.人和物B.所有权人C.非所有人D.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参考答案:D解析: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

所有权意味着人对物最充分、最完全的支配,是最完整的物权形式。

财产所有权在本质上是一定社会的所有制形式在法律上的表现。

财产所有权制度构成了民事法律制度的基石。

中国《民法通则》对财产所有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财产所有权的类型主要包括:国家所有权、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有权、社会团体所有权和公民个人所有权。

3.不同社会所有权的性质取决于不同社会的( )。

[1分]A.生产力水平B.占统治地位的所有制性质C.法律制度D.领导者的意志参考答案:B4.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视为无主财产,其所有权属于( )。

[1分]A.发现人B.原所有人C.土地所有者D.国家参考答案:D解析:第七十九条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5.所有制在法律上表现为( )[1分]A.工业产权B.所有权C.知识产权D.債权参考答案:B解析:产权是指财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

产权,就是行为的选择权,如果这项行为恰好与某物品相连,就被粗略地说成是对物品是所有权。

6.通过以下( )方式合法取得财产所有权的属于继受取得。

[1分]A.生产B.买卖C.收益D.添附参考答案:B解析: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或基于法定的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

2013中考考点18 公民的财产所有权

2013中考考点18  公民的财产所有权

(2)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宪法》 《刑法》
保护方式 《宪法》作原则性规定:公民的合 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通过处罚有关犯罪行为来实现 利用行政措施和行政处罚的方法, 与破坏、侵吞公民财产过民事法律手段来实现
考点19 学会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 有权和智力成果权
一次数学考试,我忘了带计算器,同桌小刚又不借,结 果考试成绩很不理想。此后不知道为什么,我老是控制不住自 己的情绪,多次故意砸坏小刚的学习用具。小刚的好友小亮知 道后,将我揍了一顿,还振振有词地说:“看你还敢不敢动小 刚的东西。”
(1)小刚的好友小亮侵犯了他人的什么权利?生命健康权 (2)“迷路男孩”多次故意砸坏同学的学习用具,侵犯了 他人的什么权利?财产所有权 (3)针对小亮和“迷路男孩”的行为,谈谈该怎样维护自 己的合法权利? “迷路男孩”可以打“110”电话报 警,也可以直接到附近的公安部门向公安人员求救, 或通知老师、家人、朋友向社会求救。(3分)小刚应及 时把事情真相告诉老师,通过老师的协商、调解的途 径,也可以要求适当赔偿损失,来解决两人的矛盾。
(4)公民应维护智力成果权:
作为一个公民,当自己的智力成果受到侵害
时,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
们还要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尊重他 人的脑力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 求确认其所有权 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法院强令不法占有人 返还原物 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依法撤销裁决,或予 以行政赔偿,以维护自己 的财产所有权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内容: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法律依据:《宪法》《刑法》《行政法规》 《民法和物权法》 协调途径:协商、调解 ①归属发生争议时 ②被他人非法占有拒不返还时 ③受到不法侵害已经毁坏或灭失时 维权司法 途径④当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 法实施没收产的行政处罚,违法对 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 制措施时

科斯的产权理论

科斯的产权理论

产权与科斯的产权理论产权该条目对应的页面分类是产权。

产权(Property Rights)什么是产权产权,就是在一系列可选择的排他性行为中作出选择的权利。

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一节所规定的法律定义为:∙首先产权是指财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力。

∙其次产权还指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这种财产权是所有权部分权能与所有人发生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是指非所有人在所有人财产上享有、占有、使用以及在一定程度上依法享有收益或处分的权利。

最初人们认为,如果地主拥有一块土地的产权,就意味着地主可以决定这块土地的用途,是用来种植玉米,或者用来放牧等等。

地主对土地的使用肯定是排他性的,在未经允许下别人不能它上面建筑楼房。

但紧接着人们就发现,即使地主拥有这块土地,也仍然存在许多的约束条件和不明朗的地带,例如根据法令地主不能在他的土地上种植大麻,也不能在他的土地上训练自己的小型部队,此外,当航空公司的航线恰好穿越了他的土地上空时,地主是否有权禁止飞机飞越其土地,也是难以确定的。

针对这个现实,我们可以把产权理解为必定附带约束条件的拥有:拥有土地但不能用来种大麻,拥有手枪但不能打劫银行,拥有汽车但不能违反交通规则,等等。

这样理解产权虽然行得通,但有一个缺陷,就是有些行为对某甲来说是被禁止的,但对某乙来说却可能恰恰是合法的。

比如同一辆汽车,如果被值勤的警察紧急征用,那么它超速驾驶是合法的。

任何一件简单的物品,一块土地,一个杯子,一张面孔,都可能和无数的潜在行为联系着,拥有这件物品的产权,远远不意味着拥有所有与这件物品有关的行为的选择权。

所以,与其把产权看作是对物品的有条件的拥有,不如把产权看作一定范围内的与物品相关的行为选择权。

这样一来,“约束条件”的概念对理解产权就不是必须的了。

按照这个定义,面对一块土地,严格来说,谁也不能完全拥有这块土地,地主仅仅拥有在“种菜、放牧、闲置、……”等可能行为中作选择的权利,而航空公司拥有在“飞越、吵闹、观察”等可能行为中作选择的权利,而政府拥有“拍摄、修防空洞”等可能行为中作选择的权利。

第十五章_所有权

第十五章_所有权
《物权法》第9、23条分别规定不 动产与动产所有权转移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确认的所 有权转移时间有三种:
1.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 在通常情况下,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以交付为准,何时交付,何时所有权即为 转移。占有改定、简易交付的,所有权依 法自买卖合同有效成立时转移。当事人对 所有权的转移时间附有条件的,则必须等 到条件成就时才能转移。
二、所有权的特征: (一) 所有权具有绝对性。
(二) 所有权具有排他性。
(三) 所有权具有完全性。
(四) 所有权的整体性
(五) 所有权具有弹力性。
(六) 所有权具有恒久性。
(七)所有权的观念性
三、所有权的权能(内容)
(一) 占有权能
占有权能是指权利主体对其财产实际 掌握、控制的权能。行使占有权能并非行 使所有权的目的,而往往是行使使用、收 益及处分权能的前提。
4、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 包藏于他物之中,不容易从外部发现的物 是埋藏物。放置于隐蔽场所,不易被发现 的物是隐藏物。它们不属于具有历史、艺 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 适用遗失物的规定。第114条 在多数大陆法系国家,采取发现人取 得原则,但若埋藏于他人动产、不动 产之中,该动产、不动产所有人有权 分得一半。我国基本是归国家所有。
案例:赵某诉丁某侵占其房屋所有权纠纷案
1989年,赵某与其妻迁往外地居住,遂将自己的三间正 房及院落全部交给丁某看管,不收房租,并约定直到赵 某返回后再让其迁出。在此期间,丁某精心照管赵某的 房屋,随时修缮。1992年,丁某顿生在该院南端的空地 再盖两间偏房的念头,自认为居住赵某的房子不论多久, 也不能成为自家的。于是,花了将近3000元,就在赵某 的院子里盖起了两间偏房。1992年底,赵某与其妻一同 返回,要求丁某搬走。但是,丁某住在自己盖的偏房内 不肯离去,理由是此房为自己所盖并拥有所有权。于是 赵某就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丁某搬出。问: 该案应如何处理?

民法第十二章所有权

民法第十二章所有权

(七)取得添附物之所有权。
1、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密切结合在 一起而成为一种新物,虽未达到混合,但 非经拆除不能达到原来的状态。
(1)包括动产与动产的附和:不同所有人的 动产与动产附和,非经毁损不能分离或者 分离费用过高。如能区分主物和从物,则 附和物原则上为主物人所有。
甲将乙的油漆刷于自己的书桌,书桌为主 物。
如不能区分主物与从物,原则上各共有人 共有,其份额依附和时的价值比例而定。
(2)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和:不同所有人的动产附和 于不动产上,前者成为后者的重要成分,非经毁 损不能分离或者变更其性质不能分离者,多发生 在建筑或种植场合。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和的情况, 由不动产人取得所有权。
村民甲在宅基地上建房,有一天,甲乙均外出, 甲雇佣的建筑工人将乙家的白灰当作甲家的白回 涂刷于甲屋外墙上。后起纠纷。
甲乙按比例按份共有。
3、加工:是指将他人之物加工制造成具有 更高价值的新物。加工的新物的所有权归 属按下列规则处理:如果有约定的,依约 定。无约定的,对比原料价值和加工后的 增殖量加以权衡。如果前者高于后者,则 归属原料所有人。如果后者高于前者,则 归属加工人。原则上为原材料人所有。但 加工物价值较大的除外。
(3)不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和
承租人、借用人在租赁的楼房上加盖楼房 或兴建一间房屋,相关司法政策为:
增建房屋与原不动产价值悬殊时,附和物 的所有权归原不动产所有人。
如价值相当,应由双方当事人共有附和物 的所有权。
甲闲置一处宅基地,甲外出且穷困潦倒。 邻人以外甲不会回来,在宅基地上建房三 间。后甲打工挣钱回家定居,该房屋归谁 所有?
三、所有权的权能
(一)占有权能,是实际掌握,控制物的 权能。
(二)使用权能,是按照物的性能和用途 对物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权能。

财产所有权的法律条文

财产所有权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七十二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七十五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七十九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拾得的遗失物、漂流的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理应归还失主,所以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把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归纳以下几种情况: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敲诈勒索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

并对应受的刑罚处罚都做出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七十二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七十五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七十九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拾得的遗失物、漂流的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理应归还失主,所以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把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归纳以下几种情况: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敲诈勒索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

财产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财产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财产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哪些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1、占有占有是指所有人对物的实际控制的事实状态。

占有权即对所有物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

所有权的占有权既可以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他人行使。

在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通常把占有分成不同的种类,以区分不同的占有状态。

第一、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

所有人占有即所有人在行使所有权过程中亲自控制自己的财产。

非所有人占有则指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实际控制和管领所有物。

第二、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

这是对非所有人占有的进一步分类。

合法占有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或所有人的意志而享有的占有权利。

非法占有则指无合法依据亦未取得所有人同意的占有。

第三、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这是对非法占有的再分类。

善意占有是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时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占有为非法。

恶意占有则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时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为非法。

2、使用使用权是指依照物的属性及用途对物进行利用从而实现权利人利益的权利。

所有人对物的使用是所有权存在的基本目的,人们通过对物的使用来满足生产和生活的基本需要。

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当然的使用权,另外,使用权也可依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意思移转给非所有人享有。

3、收益收益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收取物所生的物质利益。

收益权即民事主体收取物所生利益的权利。

在民法上,物所生利益主要指物的孳息。

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两类。

天然孳息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生之物,如母牛所生牛仔;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关系而生之利益,如股票的股息。

天然孳息在没有与原物分离之前,由原物所有人所有;法定孳息的取得则需依据一定的法律规定进行。

4、处分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置物的权利。

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

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

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

《经济法》第四、五章

《经济法》第四、五章


(三)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
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
归于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因
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010-8 经济法讲义 18
(四)诉讼时效的延长
诉讼时效的延长,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届 满以后,权利人基于某种正当理由,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时,经人民法院调查确有正当 理由而将法定时效期间予以延长。
经济法讲义 46
2010-8
二、相邻关系的内容
土地相邻关系:地界、通行、环保、防险 不动产相邻关系
水流相邻关系:用水、排水 建筑物相邻关系:通风、采光、环保
2010-8
经济法讲义
47
案例分析
张三新购位于某小区公寓楼的二楼新房为 家,其楼下是李四家的住房。后来,李四 夫妻下岗,为了维持生计,李四就将自己 家的山墙打掉开设一家小饭馆。每天饭馆 炒菜时,油烟就渗入楼上的张三家,张三 无奈只得紧闭门窗,此外,由于营业时间 较晚,一般直到午夜时分张三才能得以安 心睡觉。张三不胜其扰,屡次找李四交涉 无果。张三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0-8 经济法讲义 11
2. 特殊诉讼时效
特殊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仅适用于 某些特殊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
2010-8
经济法讲义
12
(1) 短期诉讼时效。 短期诉讼时效,是指时效期间不足两年的诉讼 时效。《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 时效期间为1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2010-8

经济法基础 第三章 财产所有权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 第三章 财产所有权法律制度
返回目录
经济法基础
资料卡 《民法通则》第78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 占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 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承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 有权利,承担义务。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 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 优先购买的权利。
返回目录
经济法基础
(二)财产所有权的消灭 所有权的消灭是指因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所有权人丧失 其所有权,即所有权的终止。所有权的消灭原因,既可以是法律 行为,也可以是法律行为之外的其他法律事实。所有权的消灭的 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转让所有权。如通过买卖、赠与、互易等法律行为转让所有 权,原所有人的所有权消灭,新的所有人取得对该财产的所有 权。 2.抛弃所有权。所有人抛弃其财产的,即丧失对该项财产的所 有权。但所有人抛弃所有物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 他人的合法权益。
返回目录
二、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经济法基础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即所有权内容,是指所有权的作用。我国 《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 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本条规定,所有 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
(一)占有权
占有权是指所有人在事实上控制属于自己的财产的权利。一 般情况下,占有权属于所有人。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占有权能 也可以与所有权人分离,由非所有人行使占有权,即非所有人占 有。非所有人占有根据占有的根据是否合法,可以分为合法占有 和非法占有。其中,非法占有根据占有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又可分 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返回目录
经济法基础
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可以是一个单位或个人,也 可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共同享有所有权。根据同一 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的个数不同,可以将所有权分为单独所有和共 有两种形式。其中,共有又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 型。

经济法第三章财产所有权法律制度

经济法第三章财产所有权法律制度
1.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权利主体 对同一项财产享有所有权。
(1)主体是共有人——与公有不同 (2)客体是同一项财产 (3)产生根据广泛——可以是共同行为或身 份。 (4)不构成新的所有权类型 (5)共有财产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得分割
2.共有的分类1
(1)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
(1)须存在于人身之外 (2)须能为人所能支配或控制 (3)须能满足生产或生活需要(经济价值) (4)须是有形财产
2. 分类
(1)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 (2)特定物与种类物 (3)主物与从物 (4)原物与孳息 (5)可分物与不可分物 (6)动产与不动产
三、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内容
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所有权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人承担的义务。 (一)财产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2.财产所有权的特征
(1)独立性 (2)绝对性 (3)排他性 (4)充分性 (5)所有权客体是物
二、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所有权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人承担的义务。
1. 占有 占有,是指权利主体对财产实际控制或管领。 (1)所有权人占有。 (2)非所有权人占有——占有财产的人不是所有权人: ①合法占有,是指占有人依照法律或合同占有他人财产
——恶意,占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是非法的 。
2. 使用
使用,是指按照财产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以获取经济利益 或满足生活上某种需要。
使用权是直接于所有物上的权利,其存在以占有财产为前提。
3. 收益 收益,是指权利主体在财产上取得某种经济利益。 4. 处分 处分,是指主体对财产进行处置,决定财产的
1. 占有 占有,是指权利主体对财产实际控制或管领。 (1)所有权人占有。 (2)非所有权人占有——占有财产的人不是所有权人: ①合法占有,是指占有人依照法律或合同占有他人财产

财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

2、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 物的原所有人丧失去对该物的所有权, 善意第三人取得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

3、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1)受让人从无权处分人处受让财产 2)受让人受让财产时是善意的 3)受让人支付了合理的价格 4)受让的财产已交付或依法办理了登记
财产所有权
这连衣裙该归认谁所有?
财产所有权


7.李某在清理父亲的遗物时发现一块奇石,误 认为是其父所有,遂将其雕刻成石雕,其友刘 某见后非常喜欢,以5万元的价格买下。后张 某向李某索要该石时,李某方知该石系其父借 来观赏的,该石当时值8000元。双方就该石发 生纠纷。石雕的所有权应归( ) A.张某 B.李某 C.刘某 D.张某和刘某
财产所有权

二.案例分析 1.王某与林某为邻居。1962年王某全家迁往外地,因不知 以后是否回来,遂将其四间房屋借给林某使用,并托林某 妥为管理。林某自王某离去后,即使用该房屋。1980年林 某因儿子结婚需要住房,即将王某的房子整修了一下,并 在王某房屋占用的院内新盖厢房三间,共花费1500元左右。 1993年王某因年龄已大,即回老家居住,让林某腾还房屋。 于是,林某将王某的原四间房屋还给王某,自己仍住在三 间厢房。王某让林某归还厢房,林某称厢房是自己建的, 应归其所有,如王某愿意要可以卖给王某。而王某则认为, 厢房虽然是林某盖的,但在自己院内,故应归自己所有。 何况林某住在自己院内多年也未付过房租,而对房屋的修 缮费用他已还给林某。双方争执不下,王某就诉至法院, 请求法院判令林某搬出厢房,归还给他。问;法院是否应 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
财产所有权


2. 甲、乙二人将结伙盗窃的一头骆驼以1000元 卖给了丙,丙不知道这头骆驼是赃物,又以 6500元卖给了丁。后公安机关破获甲、乙二人 盗窃案件,将该骆驼作为赃物追缴后退还给失 主。丁以此为由从丙处要回了6500元价款。丙 要求甲、乙返还1000元款项。 问题: 1)甲、乙二人与丙之间的买卖行为效力如何? 为什么? 2)丙可否以善意取得为由主张取得该骆驼的 所有权?

第五章民商事法律制度

第五章民商事法律制度
公民被宣告死亡的后果
婚姻关系自行消灭 遗产开始继承 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 期间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公民生还,应当返还被继承的财 产或给予适当补偿;原配偶尚未再婚 的,自行恢复婚姻关系,原配偶已再 婚的,原婚姻关系不得自行恢复。
第五章 民商事法律制度
2.宣告死亡
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时,人民法院 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判决推定公民死 亡,因而结束其民事主体资格的法律制度。
1.概念 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 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1)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件 2.特征 (2)为达到预期的法律后果而实施
(3)合法行为
第五章 民商事法律制度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1
明 (1)书


面 式
文书、证书、合 同书、证明、信 件、电报、电传
一般 公证
形 (2)口 头 当面交谈和电话对讲
( 1、主体:公民(自然人)、法人、
二 )
国家 (特定情况下)。
构 2、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

3、内容:民事权利和义务 。
第五章 民商事法律制度
第二节 民事主体
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 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和法人。 一、公民(自然人)
(一)公民的法律地位
公民是指基于自然状态出生而具 有一国国籍的人 。
农村承包 经营户
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 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承担无限 清偿责任
个人经营的,以个人的全部财产承担
家庭共同经营的,以家庭成员共 有的全部财产承担。
第五章 民商事法律制度
(七)个人合伙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 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 经营,共同劳二)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三章 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

第三章 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

第三章财产所有权法律制度第一节财产所有权概述一.填空题1.添附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原始取得是指财产所有权或者原所有人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

3.原始取得的原因有、、、、。

4.继受取得的原因有、、。

5.处分权是指所有人对自己财产进行的权利,其实质是决定财产的命运。

处分包括和。

它是财产所有权的。

6.所有权是的表现形式,它是在法律上的表现。

7.所有人或者非所有人对财产的进行有效利用的权利,就是。

8.收益权是指主体在原来的的财产之上获取的权利,包括和。

9.占有权是指所有人对其财产的权,包括控制和控制。

10.物权包括、和。

11.物权的效力包括:、和。

二.单选题1.以下属于对所有物进行法律上处分的是()A.消费 B.转让 C.加工 D.改造2.对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应归()所有;A.当地集体组织 B.国家 C.发现人 D.实际占有人3.体操运动员桑兰把别人捐给她的1万元钱赠给灾区人民,这属于公民对自己财产的()A.占有 B.使用 C.收益 D.处分5.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为()A.工业产权 B.债权 C.所有权 D.知识产权6.某学生在上学的路上拾到一个书包,在没有找到失主前,这种占有属于()A.合法占有 B.善意占有 C.恶意占有 D.恶意的非法占有7.不同社会所有权的性质取决于不同社会的()A.生产力水平 B.占统治地位的所有制性质C.法律制度 D.领导者的意志8.企业通过生产而取得财产所有权的这种方式属于()A.继受取得 B.非所有人取得 C.原始取得 D.所有人取得9.非所有人有合法的原因占有所有人的财产基础上的使用()A.一定合法 B.属于非法C.只有所有人的特别授权的使用才是合法使用D.在法律或者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位合法使用10.甲将乙的玉石雕刻成一条龙的行为属于所有权取得方式中的()A.添加B.附合C.加工D.继受取得11.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捡回家,配以基座,成列于客厅。

财产所有权的四大权能都是什么

财产所有权的四大权能都是什么

财产所有权的四大权能都是什么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

所有权意味着人对物最充分、最完全的支配,是最完整的物权形式。

财产所有权在本质上是一定社会的所有制形式在法律上的表现。

厦门最好的财产律师表示,财产所有权制度构成了民事法律制度的基石。

中国《民法通则》对财产所有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财产所有权的类型主要包括:国家所有权、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有权、社会团体所有权和公民个人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所用的四种权能是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这些权能的基础上,需要怎样应用的呢?结合了相应的一些规定,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直通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一)、占有和占有权占有是主体对于物基于占有的意思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

占有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

对物的控制也称为对物的管领,它需要借助身体与物发生一种外部的接触。

但是,占有人必须具有占有的意图,占有人事实上控制或管领了某物。

占有尽管是主体对物事实上的控制状态,但并非在法律上没有意义;相反,占有常常形成一种法律关系。

占有人因占有可能取得占有权甚至所有权,即使不能形成权利的占有,在法律上也可获得保护,故占有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根据占有人是否有权占有某物,可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

有权占有,是指基于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而享有对某物进行占有的权利。

此种对物可以进行占有的权利,在法律上又称为本权。

本权主要包括依合同取得的合同债权(如因保管、租赁合同等而取得对物的占有)、物权(如所有权、用益物权)等。

在有权占有的情况下,占有背后通常有本权。

占有和本权的关系表现为当本权受到侵害时,保护占有则具有保护本权的作用。

另一方面,本权可以强化占有,保护本权当然可以维护占有人对物的合法占有。

总之,在有本权的情况下的占有,称为有权占有,亦称正权原占有。

所谓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

如窃贼对赃物的占有,承租人在租赁期届满以后对租赁物的占有。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

欢迎阅读法律实务名词解释: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的法律制度。

其内容是:如果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第二次审判;经领海:合同:《合同法》中所指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案件的性质、繁简程度和影响范围,来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继承: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他人取得其遗产的法律制度。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次序的行为。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以及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社会主义法律:是制定或称社会主义立法,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活动。

使用(五)计划生育,反对封建主义的生育观。

4、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权5.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 6.社会经济权7.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8.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9.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10..社会生活权利5、民事起诉的条件?《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下: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6、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哪些?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对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和参加诉讼,并受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约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

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找法网 > 民商法 > 损害赔偿 >来源:作者:一、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属于他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其特征有: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是排他性的权利;所有权是一种最完全的权利;所有权具有永久性。

二、所有权的内容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一)占有是所有权人对于财产实际上的占领、控制。

财产所有人可以自己占有财产,也可以由非所有人占的。

(253)非所有人的占有分为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

非所有人的合法占有指根据法律规定或所有人的意思而占有他人的财产。

非所有人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而占有他人的财产是非法占有。

非法占有又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占有人不知道或无须知道他的占有是非法的为善意占有;占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是非法的为恶意占有。

(二)使用是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并不毁损其物或变更其性质而加以利用。

使用权能一般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人行使。

(169)(三)收益是指收取所有的物的利益,包括孳息和利润。

孳息分为法定孳息和自然孳息。

前者指依法律关系取得的利益,后者指果实、动物的生产物以及其他依物的用法收取的利益。

收益权能一般由所有人行使,他人使用所有物时,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外,收益归所有人所有。

(202)(四)处分是决定财产事实上和法律上命运的权能。

处分分为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

前者是在生产或生活中使物的物质形态发生变更或消灭,后者指依照所有人的意志。

通过某种法律行为对财产进行处理。

处分权能通常只能由所有人自己行使,只有在法律特别规定的场合,非所有人才能处分他人所有的财产。

(200)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一起构成了所有权的内容。

但在实际生活中,占有、使用、收益、处分都能够且经常地与所有人发生分离,而所有人仍不丧失对于财产的所有权。

三、财产所有权的种类所有权的种类就是指所有权的不同类型,所有权的种类是对所有制形式的反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遗失物的归属
《物权法》第113条规定..\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 和国物权法.doc
3、发现埋藏物、隐藏物、拾得漂流物
《物权法》第114条规定..\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 和国物权法.doc
第三节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 (续)
(六)先占
1、概念
先占:占有人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
从而取得动产所有权的事实。
2、收益权能:是指从财产上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
的权利。
(二)收益的归属:如果法律或合同没有特别规定, 则就由原物所有人所有。
第二节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续)
四、处分权能:
1、处分、处分权能的概念:
(1)处分:是指依法对财产进行处置;
(2)处分权能:是指民事主体对财产进行处置的 权能。
2、处分的分类
(2)使用权能:是指利用财产的权利。
2、使用的分类:所有人使用和非所有人使用。
第二节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续)
三、收益权能:
(一)收益、收益权能的概念:
1、 收益: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基于
财产而产生的物质利益。
(1)天然孳息:是指原物因自然规律而产生的, 或者按物的用法而收获的物;
(2)法定孳息: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法律关 系所产生的收益。
制度。
2、构成要件
(1)占有他人之物;
(2)自主占有;
(3)和平占有;
(4)公开占有;
(5)善意占有;
(6)达到法定期限。
3、法律效果——占有人取得占有财产的所有权
第三节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 (续)
(八)善意取得
1、善意取得概念
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在不法将不动产或者
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出
第三节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 (续)
(四)添附:
添附:民事主体把不同所有人的物或劳动成果合
并在一起,从而形成另一种新形态的财产。
1、附合: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密切结合在一起,形
成难以分割的新物——三种情况
(1)动产与动产的附合;
(2)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
(3)不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
2、混合: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互
《物权法》第39条F:\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
物权法.doc
第一节 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概括式定义 1、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物享
有独占性的支配权。——马俊驹《民法原论》 2、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于法令限制范围内
,对于所有物为全面的支配的物权。——梁慧 星《物权法》
3、所有权人拥有特定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对其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全面支配的权利。 ——《民法草案》第40条。
第三节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
一、原始取得 --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
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所 有权。 问题1 L:\所有权问题1.doc 问题2L:\所有权问题2.doc (一)生产:通常由生产资料的所有人和 生产者享有所有权。 (二)收益(孽息): (三)没收:归国家所有。
(1)事实处分:对财产的实物形态进行物理上的 消灭或改造。
(2)法律处分:指通过法律行为对财产进行处置。
第二节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续)
五、消极权能
——所有人依法排除他人对所有权的非法侵害的权能。
所有人对物的独占性权利受到非法干涉,所有人
可依据此项权能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返还原物
或赔偿损失。
——对所有权而言,必须严格实行一物一权主义,即在一物之上 只能有一个所有权
(四)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有体物、特定物和独立物
此外,所有权具有弹性力、回归力和永久性等特征。
第二节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一、占有权能: 1、占有、占有权的概念: (1)占有: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 (2)占有权能:是实际掌握、控制物的权能。
第二节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续)
2、占有的分类:
所有人占有
(1) 有权占有
(合法占有)
非所有人占有(法律、合同)
善意占有
(2)无权占有
(非法占有)
恶意占有
(3)区分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法律意义。
第二节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续)
二、使用权能:
1、使用、使用权能的概念:
(1)使用:是指民事主体按照财产的性能对其加 以利用,以满足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
相混杂合并,不能识别。
3、加工:是指在他人之物上附加自己的有价值的
劳动,使之成为新的财产。
第三节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 (续)
(五)拾得遗失物
1、拾得遗失物:发现并占有他人丢失之物。
2、拾得遗失物的法律效力
(1)拾得人的义务:
第一、返还、通知义务;
《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 法.doc
2、构成要件
(1)占有的对象必须是无主物;
(2)占有的对象必须是动产;
(3)占有人必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
3、法律效果——先占人取得占有物的所
有权。
第三节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 (续)
(七)取得时效
1、概念:
取得时效:占有人自主、和平、公开、持续占有他人财产,
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占有人依法取得该项财产的所有权的时效
思考:两种定义方式的优、缺点?
第一节 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续)
二、财产所有权的特征
(一)财产所有权具有内容上的完整性
——财产所有权是完整的物权
(二)财产所有权具有权利主体上的特定性和义务主体的不特
定性
——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所有权人,义务主体是除所有人之外的任 何不特定的民事主体
(三)财产所有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
财产所有权的概述
路漫漫其悠远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
第一节 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先看一案例10-1F:\民法教学案例\第十章财产所
有权.doc
一、财产所有权的概念
(一)列举式定义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享有的对自己的财
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 处分的权利。
《民法通则》第71条 F:\法律法规\民法通则.doc
第二、保管义务;
《物权法》第111条规定..\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 法.doc
第三、报告和上缴义务。
《物权法》第110条规定..\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 法.doc
第三节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 (续)
(2)拾得人的权利:
第一、必要费用请求权;
第二、特定情况下的报酬请求权。
பைடு நூலகம்
《物权法》第112条规定..\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 和国物权法.doc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