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纳税调整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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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定价方法
转让定价方法-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一百一十一条 在可比性分析的基础上,选用合理的转让定价方法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再销售价格法 成本加成法 交易净利润法 利润分割法 其他合理方法
五、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
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税务检查的规定,确定调 查对象,实施调查、调整。
(4)关于简化判定中国居民股东控制外国企业所在国 实际税负的通知(国税函[2008]37号)
特别纳税调整相关文件
3、规范性文件:
(5)2008 年版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业务需 求 (国税函[2009]72号) (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转让定价跟踪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8号) (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跨境关联交易监控和调 查的通知(国税函[2009]363号)
五、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
调查结论:
-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特别纳税调查结论通知书》
-存在问题的《特别纳税调查初步调整通知书》
《特别纳税调查调整通知书》
六、预约定价安排管理
法律依据: 所得税法第四十二条、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 及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 与税务机关就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 算方法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二、关联申报
关联交易的四种类型:
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 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 融通资金 提供劳务
三、同期资料
法律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 同期资料是指与关联业务往来有关的价格、费用 的制定标准、计算方法和说明等资料。 企业负有按纳税年度准备、保存、并按税务机关 要求提供的义务。
2 、要求企业的关联方及可比企业( 60 天)提供 相关资料 3 、《企业功能风险分析表》《关联交易财务状 况分析表》
五、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
调查程序: 三、分析评估 1、可以使用公开信息,也可以使用非公开信息 资料 2、原则上不做资本性调整 3、单一功能企业应保持一定的利润水平 4、抵消交易应还原 5、采用四分位法时,企业利润水平低于中位值 的,按照不低于中位值调整 6、跟踪管理5年
三、同期资料
同期资料免除条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关联购销2亿元以下且其他关联交易金额4千万
元以下;
二、执行APA期间; 三、外资股份低于50%,且仅有境内关联交易。
三、同期源自文库料
注意事项: 一、企业关联交易存在转让定价问题的,以税 务机关调查后的金额为准。 二、经调查,关联交易额达到准备标准的,按
特别纳税调整内容介绍
宁波市国税局国际税务处
Email:yubin@mail.nbtax.gov.cn
俞斌
主要内容
一、集团企业关联交易流程△
二、特别纳税调整措施△
三、特别纳税调整相关文件
特别纳税调整相关文件
法规体系:
1、法律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 税收征管法(第36条)
特别纳税调整相关文件
2、法规:
一、总则
特别纳税调整涵盖范围: 一、转让定价管理
二、预约定价安排管理
三、成本分摊协议管理
四、受控外国企业管理
五、资本弱化管理
六、一般反避税管理
二、关联申报
(一)关联申报的法律依据:法第四十三条
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 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二)关联申报适用对象: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 非居民企业:有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章) 税收征管法实施实则(第51-56条)
特别纳税调整相关文件
3、规范性文件:
(1)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简况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2)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
(3)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表表(国税发[2008]114号)
六、预约定价安排管理
一般规定:
受理的6个阶段(预备会谈、正式申请、审核评估、磋商 、签订安排和监控执行)
二、关联申报
关联申报内容:
《关联关系表》 《关联交易汇总表》 《购销表》 《劳务表》 《无形资产表》 《固定资产表》 《融通资金表》 《对外投资情况表》 《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
二、关联申报
构成关联关系的八种情形:
股份控制▽ 借贷资金控制▽ 委派高管人员或董事会高级成员▽ 兼任高管人员或董事会高级成员▽ 特许经营控制 购买或销售控制▽ 劳务活动控制 其他实质控制
选择重点调查对象的标准: 一、关联交易额较大或类型较多 二、长期亏损、微利或跳跃性盈利 三、低于同行业利润水平 四、利润水平与功能、风险不相匹配 五、与避税港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 六、未按规定进行关联申报或准备同期资料 七、其他违背独立交易原则 境内关联交易调查的原则
五、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
调查程序: 一、案头审核,确定调查企业 二、现场调查 1、要求被调查企业提供相关资料
三、同期资料
企业义务:
准备:汇缴结束日( 5 月 31 日前);中文准备; 签章 保存:10年;合并、分立后的企业有保存义务 提供:签署成本分摊协议、跟踪管理、有限功能 亏损企业 6 月 20 日前;其他企业,自税务要求之 日起20天内
三、同期资料
同期资料内容:
组织结构▽ 生产经营情况▽ 关联交易情况▽ 可比性分析▽ 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和使用▽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一、总则--特别纳税调整法规体系及涵盖范围 二、关联申报 三、同期资料管理 四、转让定价方法 五、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 六、预约定价安排管理 七、成本分摊协议管理 八、受控外国企业管理 九、资本弱化管理 十、一般反避税管理 十一、相应调整及国际磋商 十二、法律责任 十三、附则
规定加收利息和5%的罚息
三、同期资料
准备同期资料的制约措施:
列为重点调查对象 行政处罚 核定征税 加息另加五个百分点 不受理预约定价
四、转让定价方法
独立交易原则—特别纳税调整的核心原则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
——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 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 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