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范本
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为了保证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学校教学资源的安全和完整,特制定本赔偿制度。
二、赔偿原则1.损坏教学仪器设备的责任人,应当按照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判定,赔偿责任人应当根据报废原因和使用年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丢失教学仪器设备的责任人,应当按照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赔偿标准1.教学仪器设备损坏的赔偿标准:(1)如属于正常使用磨损的情况,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2)如属于不当使用造成的损坏,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教学仪器设备报废的赔偿标准:(1)如属于自然老化、超过使用年限等正常原因造成的报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2)如属于人为因素、不当使用等造成的报废,应当按照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教学仪器设备丢失的赔偿标准:(1)如属于正常使用过程中不慎丢失的情况,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2)如属于疏忽不当、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的丢失,应当按照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赔偿程序1.任何教师、学生在发现教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后,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提供详细的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据。
2.相关部门在收到报告后,将组织评估损失,确定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赔偿方案。
3.责任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赔偿方案给予相应的赔偿。
4.如果责任人拒不赔偿或无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学校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
五、监督与管理1.学校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教学仪器设备档案。
2.学校定期对教学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损坏和丢失的情况,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3.学校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其对教学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的重视程度。
六、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3.本制度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生效。
以上就是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的范本,旨在维护学校教学资源的安全和完整,促进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良好使用和管理。
实验室损坏赔偿制度
实验室损坏赔偿制度第一条:学校的仪器设备是国有资产,各部门应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国家财产的思想教育,加强对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科学的保管和使用制度,做好仪器设备的检验和维护工作,自觉地遵守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严防损坏、丢失和浪费。
切实防止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
损坏、丢失仪器设备要进行赔偿。
第二条:赔偿界限与处理原则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均应赔偿。
在考虑赔偿的轻重时,要根据具体情节、不同对象、物资性质、本人一贯表现、事后的态度和认识及损坏价值的大小,具体分析,区别对待,责令赔偿损失价值的全部、一部分或免予赔偿。
一、凡因下列因素致使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者,为责任事故:在提运、保管或使用过程中,由于下列主观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责任人均应赔偿。
1、在提运、保管、领发、外借和使用过程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致使仪器设备受震、受潮、损坏、腐蚀、生锈、丢失、被盗、账目混乱而造成损失的。
2、不听从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粗心大意,操作不慎而造成损失的。
3、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改修、组装或改装造成损失的。
4、尚未掌握操作技术、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动用仪器设备造成损失的。
5、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指导错误或纠正不及时造成损失的。
6、由于其他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损失的。
二、属于下列情况,不是故意造成仪器设备损失者,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轻赔偿。
1、在提运、保管、领发、外借和使用中一贯遵守各项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造成损失的。
2、经过批准,试用稀缺的仪器设备,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然采取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坏;3、按照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上的不熟练造成损失的。
4、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的。
5、由于其他人力无法预防造成的意外损失。
三、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经过有关专家鉴定或有关负责人证实,可免于赔偿处罚。
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模版
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模版一、背景概述近年来,学校各类教学仪器的使用日益广泛。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教学仪器的损坏、丢失情况也时有发生。
为了规范学校教学仪器的使用及保管,保障学校教学环境的良好秩序,特制定本《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二、制度内容1.定义本制度所称教学仪器,广义包括学校各类供教学使用的设备、仪器、器材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实验仪器、图书、音响设备、计算机及配件等。
2.责任与义务2.1.学校学校有责任提供合适的存放场所,确保教学仪器的安全和正常运用,组织定期维护,及时更新维修老化设备。
2.2.教职工教职工应正确使用和保护教学仪器,认真履行保管义务,不得私自挪用或私自带离校外。
2.3.学生学生应正确使用和保护教学仪器,积极参与维护和保管工作,不得擅自移动、拆卸或私自带离学校。
2.4.违规责任对于违反教学仪器使用、保管规定造成教学仪器损坏或丢失的相关人员,学校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经济赔偿和纪律处分等。
3.教学仪器保管3.1.负责人每个教学仪器应当有相应的管理责任人,负责对教学仪器的存放、保管、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3.2.专人登记对借用的教学仪器须专人进行登记管理,详细记录借用人、目的、时间等信息,并及时更新入库登记册。
3.3.存放场所学校应配备专门的仪器库房或仓库,设有保管员负责对教学仪器的存放和管理。
3.4.安全防护教学仪器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应加装防火、防盗、防潮等设施,确保教学仪器的安全。
4.教学仪器损坏与赔偿4.1.损坏情况教学仪器损坏包括自然损耗和非正常损耗两种情况。
自然损耗不具备赔偿条件,非正常损耗由责任者赔偿。
4.2.赔偿原则对于教学仪器的非正常损耗,责任者应负责修复、更换或赔偿相应的损失;具体赔偿金额由学校根据市场行情及教学仪器维修情况综合评估确定。
4.3.赔偿方式责任者应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支付相应赔偿款项。
如果责任者未按时支付赔偿款项,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范文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范文I. 引言实训室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场所之一。
为了保护实训室的仪器设备资源,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并鼓励学生、教职员工对设备的爱护和维护。
本文旨在制定一份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以规范实训室设备的使用和保护,同时明确损坏、丢失赔偿的责任和赔偿方式。
II. 设备使用和保护责任1. 学生责任a. 学生在使用实训室设备时,应经过相关培训,了解设备的使用方法及使用规则。
b. 学生应在使用设备前,仔细阅读设备的使用手册并严格按照要求操作设备。
c. 学生应爱护设备,不得随意拆卸设备或私自更改设备配置。
2. 教职员工责任a. 实训室工作人员应对学生进行设备使用方面的指导和监督。
b. 实训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工作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
c. 实训室工作人员应定期组织设备保养和维护培训,提高教职员工对设备的管理水平。
III. 损坏赔偿责任和赔偿方式1. 损坏赔偿责任a. 学生个人使用实训室设备时造成设备损坏,由该学生个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b. 学生在集体实训活动中造成设备损坏,由集体共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 损坏赔偿方式a. 财产赔偿:损坏设备的学生需要赔偿设备的实际价值。
赔偿金额将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折旧程度和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b. 应用赔偿:损坏设备可能导致实训活动的无法顺利进行,学生需要承担相应实训活动的补助费用。
IV. 丢失赔偿责任和赔偿方式1. 丢失赔偿责任a. 学生个人使用实训室设备时造成设备丢失,由该学生个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b. 学生在集体实训活动中造成设备丢失,由集体共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 丢失赔偿方式a. 财产赔偿:丢失设备的学生需要赔偿设备的实际价值。
赔偿金额将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折旧程度和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b. 公共赔偿:实训室设备的丢失可能影响到其他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实训活动,丢失设备的学生需要承担相应的公共损失赔偿。
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办法为了保障国家财产的安全和本院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违反规定而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必须追究责任并负责赔偿。
一、赔偿的认定处理原则:(一)下列主观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设备器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
1.由于管理不善,收贮不严,致使设备器材被盗或发生其损失(包括因公外出携带的设备器材)。
2.不遵守操作规程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工作的。
3.不懂技术、擅自拆改、轻率修理造成损失的。
4.工作不负责任、粗心大意、铺张浪费造成不必要损失的。
5.擅自借出,无法收回的。
(二)下列客观原因造成的设备器材损失,经鉴定和批准,可免予赔偿。
1.因设备器材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久接近损坏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
2.因非责任事故而被盗的两用设备器材,经保卫部门的调查确属被盗,并出具证明方可免赔。
(三)属于下列情况,确定赔偿金额时,可酌情减轻赔偿或免于赔偿:1.按照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经验或技术上的不熟练而造成损坏的。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并能积极设法挽回损失认识较好者。
二、赔偿标准(一)本着以教育为本、赔偿为辅的精神,既要考虑到损坏丢失的具体情节、以及当事人的态度,又要坚持按规定和原则办事,可按下列标准赔偿:1.丢失损坏整机者,按原值10%—80%赔偿。
2.损坏丢失零部件,只计零部件损失价值。
3.因事故造成仪器设备质量精度显著下降,按原值10%—80%赔偿。
4.损坏、丢失两用设备器材,且该类设备使用超过 5 年,按原值的 70%赔偿,使用期在5年以内,按原值的90%赔偿。
(二)对于常规的普通仪器、玻璃仪器及普通工具损坏、丢失,作以下赔偿:1.价格在1—10元之内,一般赔偿原价的二分之一。
2.价格在10—50元之内,一般赔偿原价的三分之二。
3.价格在50元以上,一般赔偿原价的四分之三。
4.凡属几人共用一台仪器,如果发现仪器缺少或损坏,又无法确定责任者,由共用此套仪器的人员共同赔偿缺少或损坏部分的50%或全部。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为了加强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管理,确保实训室仪器设备的安全、完整,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赔偿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实训室内的所有仪器设备,包括实验仪器、实验设备、实验材料等。
二、赔偿原则1. 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应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2. 赔偿方式可以包括现金赔偿、修复费用、更换新设备等。
3. 赔偿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划分。
三、赔偿程序1. 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使用者应立即报告实训室管理人员。
2. 实训室管理人员应立即进行现场调查,查明损坏、丢失的原因和责任人。
3. 根据调查结果,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向责任人下达赔偿通知,明确赔偿方式和赔偿期限。
4. 责任人应在接到赔偿通知后,按照规定的赔偿方式和期限进行赔偿。
四、赔偿标准1. 实验仪器、实验设备的损坏、丢失,按照实际购买价格进行赔偿。
2. 实验材料的损坏、丢失,按照实际购买价格进行赔偿。
3. 因故意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除按照实际购买价格进行赔偿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赔偿记录1. 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建立赔偿记录,记录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名称、数量、赔偿方式、赔偿金额等信息。
2. 赔偿记录应定期汇总,作为考核实训室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的重要依据。
六、责任追究1. 故意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除按照本制度进行赔偿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实训室管理人员未尽到管理职责,导致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实训室管理部门所有。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学校实训室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更好地保护实训室仪器设备,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我们也希望能够通过这个制度,提高师生对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爱护意识,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实训环境。
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5篇)
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一、任课教师损坏仪器后,应填写仪器损坏赔偿登记簿,查清损坏原因,管理人员认可后,提出建议,由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二、教师凡因责任事故、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定损坏、丢失的仪器,要根据实际民政部门予以赔偿。
三、学生实验若有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写明损坏原因,管理人员认可后,提出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若有丢失或故意损坏仪器的,除进行教育外应由个人进行赔偿。
四、外单位借用仪器,本单位教师非教学借用仪器损坏后,若不能按时修复归还,按原价赔偿。
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2)是指在小学教育中,学生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导致教学仪器损坏时,需要进行赔偿的制度。
一般情况下,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明确责任:学校会明确学生对教学仪器的使用和保护责任,并向学生进行相关的守则和规定的教育。
2.罚则规定:对于故意损坏教学仪器的学生,学校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3.赔偿责任:学生因过失或故意导致教学仪器损坏时,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可以根据损坏程度和教学仪器的价值进行协商确定。
4.家长参与:学校会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要求家长支付学生损坏教学仪器的费用。
家长的参与可以强化学生对教学仪器的保护意识。
5.教育引导:学校会通过教育引导,培养学生正确使用和爱护教学仪器的意识,提高学生的责任感和社会公德心。
需要注意的是,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应该合理、公正,并考虑到学生的年龄特点和经济能力。
同时,学校应该加强对教学仪器的管理和维护,以减少损坏发生的可能性。
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3)是指对于小学教学过程中因学生或其他人员使用不当导致教学仪器损坏的情况,学生或其监护人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
具体的赔偿制度可以根据学校的规定来制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损坏范围:制定具体的损坏范围,包括可以赔偿的损坏情况和不可赔偿的情况。
2. 赔偿金额:根据教学仪器的价值及使用寿命确定赔偿金额。
中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5篇)
中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一、学生损坏丢失仪器的处理方法: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坏或由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任课教师证明,填写登记表报损即可。
2、实验中因学生违反操作规程或操作疏忽而造成的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酌情部分或全部赔偿,并填写登记表。
3、实验过程中因不遵守纪律,如打闹或故意损坏仪器的,由任课教师提出批评并填写登记表,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4、实验结束后,私将仪器、器材带走,一经查出,追回仪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二、教师损坏丢失仪器的处理办法:1、教学中正常损耗只填写登记表。
2、因教师不了解仪器使用方法而造成的损坏,应对教师提出批评,并给予培训,使其掌握正确使用方法。
3、教师借用仪器用于非教学活动或转借他人而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应填写登记表,并酌情赔偿。
4、实验员因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部分赔偿,严重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要给予处分。
5、实验员违反借用制度,私自外借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实验员和使用人各赔偿____%。
不准实验员将仪器、设备或工具私自带出实验室。
三、实验室应有专用的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名称、数量、损坏丢失原因及处理意见。
赔偿低于____元的由实验员提出处理意见,10—____元的由主管教务主任提出处理意见,____元以上的由主管校长提出处理意见。
中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2)是指学生在使用学校教学仪器时,如果不小心造成了损坏,需要按照一定的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一般来说,中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明确责任:学校会明确规定使用教学仪器的责任,学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学校可能会要求学生和家长签署相关责任保证书,明确损坏仪器的责任归属。
2. 赔偿金额:学校会根据教学仪器的价值和损坏程度,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
这可能涉及到修复费用或者全额赔偿。
3. 赔偿方式:学生需要按照学校的规定,以货币形式进行赔偿。
一中实验、电教室仪器设备报损制度范文(3篇)
一中实验、电教室仪器设备报损制度范文为了更好地管理好教学仪器设备,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我市中小学仪器设备报损制度。
一、实验室所有教学仪器、电教器材,无论是国家无偿分配、自筹经费购买,还是外单位及个人赠给,均为学校所有,都要按照国家教委、省、市教育局制定的管理制度进行管为了更好地管理好教学仪器设备,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我市中小学仪器设备报损制度。
一、实验室所有教学仪器、电教器材,无论是国家无偿分配、自筹经费购买,还是外单位及个人赠给,均为学校所有,都要按照国家教委、省、市教育局制定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二、实验室应有仪器借用登记本,一般情况不下予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学校负责人批准。
凡外借仪器,要进行登记,归还时要当面检查,没有损坏,方可注销;如有损坏应根据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三、调入仪器应进行检查,确定完好无损后方能放入仪器室进行保管。
四、演示仪器和学生实验借用的仪器归还时要进行清点,并检查仪器性能,如有损坏和遗失应根据事故起因,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
五、仪器设备应及时保养和维修,如因保管不善,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追究管理员责任。
六、每期期末学校应组织仪器清查回收工作。
如有遗失,应查明原因及责任人,根据情况作出经济赔偿处理。
七、化学试剂及价值人民币十元以内的易损仪器(每期报损一次)由仪器管理人员或实验员填报报损表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八、价值人民币十元以上,二百元以内的仪器,由管理员鉴署意见后报校长批准报损。
九、凡价值人民币二百元以上的仪器,由市仪器站批准报损。
一中实验、电教室仪器设备报损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实验室、电教室仪器设备的管理,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一中实验室、电教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和报损处理。
第三条实验室、电教室仪器设备报损包括物理损坏、丢失、盗窃、损耗等情况。
第四条实验室、电教室仪器设备报损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程序进行申报、审批、核实、赔偿等操作。
仪器损坏赔偿管理规章制度
仪器损坏赔偿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仪器设备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保证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仪器设备及物资器材的损坏、丢失赔偿管理。
第三条损坏、丢失赔偿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二章赔偿范围及标准第四条仪器设备及物资器材损坏、丢失符合以下1—5内容之一者应负责赔偿:1. 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要求,轻率动用仪器设备造成的损坏;2. 未经批准同意,擅自动用、拆卸仪器设备;3. 未经培训,又不掌握操作技术及性能而动用仪器设备;4. 管理不善,工作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仪器设备及物资器材丢失;5. 一切责任事故。
第五条普通性设备损坏赔偿标准如下:1. 损坏价值在百元以下,按原值的30%赔偿;2. 损坏价值在千元以下,按原值的20%—15%赔偿;3. 损坏价值在万元以下,按原值的10%—6%赔偿;4. 损坏价值在万元以上,按原值的5%—3%赔偿。
第六条普通性设备丢失赔偿标准如下:1. 使用期不超过一年按原值的70%赔偿;2. 使用期超过一年不超过三年,按原值的60%—55%赔偿;3. 使用期超过三年按原值的50%—40%赔偿。
第三章赔偿程序第七条仪器设备及物资器材损坏、丢失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上报实验室负责人,并由实验室负责人上报资产管理处。
第八条资产管理处对损坏、丢失情况进行核实,确定赔偿金额和责任方。
第九条当事人对赔偿金额和责任方无异议后,资产管理处发出赔偿通知,并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赔偿手续。
第十条当事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赔偿款项支付给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统一用于仪器设备及物资器材的维修、更换或补充。
第四章特殊情况处理第十一条下列情况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经鉴定或有关负责人证实,可酌情减轻赔偿或不赔偿:1. 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确实难于避免的损失;2. 因仪器设备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久,接近损坏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3. 经批准,试用稀缺的仪器设备,试用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采取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坏;4. 由于仪器设备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失;5. 由于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6. 按指导或操作规程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上的不熟练造成的损失;7. 一贯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造成的损失;8. 事故发生后,积极设法减少损失,有显著成效的。
2024年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2篇)
2024年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引言: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学仪器的使用已经成为小学教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小学生较为活跃、易于出现意外,教学仪器的损坏问题也时有发生。
为了维护学校教学设施的完好,制定一套合理的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2024年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制度概述1.1 目的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学校教学仪器的正常使用,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同时也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责任感。
1.2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小学的教学仪器损坏赔偿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教师使用的教学仪器、学生使用的实验器材等。
1.3 基本原则(1)责任追溯原则:对于教学仪器损坏事件,要根据事实追溯责任,确定责任人,进行相应赔偿。
(2)公平合理原则:赔偿金额应合理,不得超过教学仪器实际价值,同时要保证对损害方的合理补偿。
(3)教育教导原则:通过赔偿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
二、责任主体2.1 学生责任小学生是教学仪器损坏的主要责任主体,在使用教学仪器时应当保持谨慎,遵守使用规定,避免对教学仪器造成损坏。
2.2 教师责任教师在教学中负有监督责任,应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教学仪器,若发现学生使用不当导致教学仪器损坏,应及时制止,并追究相应责任。
2.3 学校责任学校应提供完好的教学仪器,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工作,保证教学仪器的正常使用。
同时,学校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教师教育、监督检查等措施,以维护教学仪器的完好和学生的安全。
三、赔偿标准3.1 损坏赔偿标准教学仪器的损坏赔偿金额应根据教学仪器的实际价值来确定,不得超过教学仪器的购买价值。
对于已经报废或老旧的教学仪器,应按照其折旧价值来进行赔偿。
3.2 赔偿责任分配(1)学生个人的教学仪器损坏责任应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
(2)对于因教师未能履行监督责任导致的教学仪器损坏,教师应负主要责任,学校可以部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中学实验仪器管理、损坏赔偿制度范文(3篇)
中学实验仪器管理、损坏赔偿制度范文一、设备管理制度1.帐目健全,数字准确,增减仪器设备记录及时,做到帐物相符。
2.仪器分类专柜存放,标签齐全清楚,陈列有序。
按仪器保管要求,做好仪器的防潮、防尘、防震、防压、避光等工作,损坏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长期处于完好状态。
3.未经仪器管理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靳入仪器室乱拉滥用仪器设备。
4.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要设地窖或专柜存放。
5.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或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
6.仪器损坏、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失报告单”,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操作造成损失,原则上应由当事人赔偿。
7.实验员如有变动,应由前任向后任办理移交手续。
移交时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由前任按帐点物,逐件移交。
如有帐物不符时,应说明情况并加以登记,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使用及要求1.科任教师和实验员,都应了解仪器的用途、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使用方法。
使用前要检查仪器的性能状态,使用中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原位存放。
2.实验员应熟悉自己管理范围内的仪器名称、数量、存放位置、性能状况,并随时向教师仪器的增减变化情况,协助教师制定实验方案。
3.演示实验的教师须在上课前三天向实验员填交“实验通知单”以备作好器材的准备,使用后及时送还。
分级实验以年级为单位提前一周向实验员填交“实验通知单”,以备作好器材的准备。
实验结束由教师和实验员清点器材,并做好登记。
4.实验员还应做好仪器损耗记录,督促教师做好实验教学登记。
三、借用及损坏赔偿制度1.演示仪器使用完毕,应在当日放学前归还实验室。
2.教学仪器不向学生出借,教师非因教学活动借用贵重仪器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须限期归还。
3.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失,应及时登记,由管理人员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中学实验仪器管理、损坏赔偿制度范文(2)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管理中学实验仪器,维护实验教学环境,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教育管理规定制订。
仪器维修保养与损坏赔偿制度
仪器维修保养与损坏赔偿制度为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仪器设备的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及损坏赔偿等方面的责任,以促进仪器设备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一、仪器设备的使用1. 教师和学生应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使用规定,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仪器设备的配置和性能。
2. 实验前,教师和学生应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了解实验内容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确保安全操作。
3. 实验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应密切观察仪器设备的工作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实验,并及时向实验管理人员报告。
4. 实验结束后,教师和学生应将仪器设备恢复到原始状态,并清理实验现场,确保仪器设备的安全和整洁。
二、仪器设备的维护1. 实验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 教师和学生应协助实验管理人员进行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检查、调试等工作。
3. 实验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避免影响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4. 教师和学生应妥善保管仪器设备,防止因不当使用、保管不善等原因导致的损坏。
三、仪器设备的维修1. 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实验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维修,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2. 实验管理人员应记录仪器设备的维修情况,包括维修时间、维修原因、维修内容等,以便进行统计和分析。
3. 仪器设备的维修费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由责任方承担。
四、仪器设备的损坏赔偿1. 教师和学生应妥善使用仪器设备,防止因操作不当、保管不善等原因导致的损坏。
2. 仪器设备发生损坏时,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 赔偿方式可以包括现金赔偿、修理费用承担、更换新设备等。
具体赔偿方式由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4. 赔偿责任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赔偿,逾期未完成赔偿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仪器设备的管理1. 实验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包括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维修、损坏赔偿等环节。
仪器设备及物资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仪器设备及物资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制度第一条为加强仪器设备及物资器材的有效管理,避免非正常损坏和不必要的丢失浪费,更好地为实验教学及科研生产服务,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要求广大师生员工养成爱护国家财产与勤俭办学的良好风尚,共同遵守有关制度。
第二条仪器设备及物资器材损坏丢失符合以下1~5内容之一者应负责赔偿1 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要求,轻率动用仪器设备造成的损坏;2 未经批准同意,擅自动用、拆卸仪器设备;3 未经培训,又不掌握操作技术及性能而动用仪器设备;4 管理不善,工作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仪器设备及物资器材丢失;5 一切责任事故。
第三条普通性设备损坏赔偿标准如下:1 损坏价值在百元以下,按原值的30%赔偿;2 损坏价值在千元以下,按原值的20%~15%赔偿;3 损坏价值在万元以下,按原值的10%~6%赔偿;4 损坏价值在万元以上,按原值的5%~3%赔偿。
第四条普通性设备丢失赔偿标准如下:1 使用期不超过一年按原值的70%赔偿;2 使用期超过一年不超过三年,按原值的60%~55%赔偿;3 使用期超过三年按原值的50%~40%赔偿。
第五条与日常生活有关的仪器设备及物资器材(包括:电视机、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冰箱、洗衣机、照相机、电风扇、计算机及其外设:移动存储设备、计算器、外文打字机、万用表、绘图仪及其它使用维修工具等)的损坏丢失赔偿标准有别于普通性设备。
第六条与日常生活有关的仪器设备及物资器材损坏赔偿标准如下1 损坏价值在百元以下按原值的40%赔偿;2 损坏价值在千元以下按原值的30%赔偿;3 损坏价值在万元以下按原值的20%赔偿;4 损坏价值在万元以上按原值的10%赔偿。
第七条与日常生活有关的仪器设备及物资器材丢失赔偿标准如下:1 使用期不超过半年,按原值的100%赔偿;2 使用期不超过一年半,按原值的80%赔偿;3 使用期不超过三年,按原值的70%赔偿;4 使用期在三年以上,按原值的60%~40%赔偿;5 使用期在六年以上,按原值的30%~20%赔偿。
中学实验仪器管理、损坏赔偿制度
中学实验仪器管理、损坏赔偿制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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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及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及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办法一、低值品、易耗品及器材(以下简称设备物品)实行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是加强对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教育和防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受到不必要损失的纪律手段。
二、凡因责任事故损坏设备物品的,原则上均应赔偿。
对于不爱护国家财产,严重不负责任的,除责令赔偿外,应根据具体情节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的区别:(一)责任事故1.不听从指挥,不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工作,操作粗心大意而造成的损失;2.未经批准擅自动用设备物品,或拆卸、改修、组装、改装造成的损失;3.尚未掌握操作技术,不熟悉设备物品的工作原理、性能及使用方法造成设备物品的损失;4.由于工作失职,不负责任,保管不当,搬运不慎,致使设备物品造成被盗、失火、泡水等的损失。
(二)非责任事故1.因设备物品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限超过耐用期已接近损坏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耗损;2.由于实验本身的特殊性,致使操作复杂、容易耗损,确实难以避免的损失;3.因工作需要经常洗刷、移动,易碎、易损的低值易耗品,造成损失情况的;4.经过批准,使用新的设备物品,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采取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损坏的;5.自然灾害和其它不可抗拒的意外损坏。
四、赔偿处理的几项规定(一)责任事故赔偿计费标准:1.被损坏的设备物品修复后,不降低原来的性能指标,可按修理费(若在院外修理应包括运杂费)赔偿;2.被损坏的设备物品虽经修理,但性能指标显著下降,应重新估价,可按损失价值加上修理费的赔偿;3.设备物品丢失或损坏后无法修复者,按其新旧程度合理折价赔偿;4.对于常用工具、量具、仪器、电子元器件等,特别是可作为私人使用的设备物品丢失或挪作私用,原则上全部赔偿;5.凡因工作需要由个人借用的照相机、录音机、电视机、计算机、万用表等损坏、丢失,原则上全部赔偿;6.损坏、丢失设备物品属于几个人共同负责的,视每个人的责任大小和表现态度,分别给予适当的批评或处分,并分担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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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全校师生应自觉爱护设备,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操作规程使用和保管好仪器设备。
切实防止仪器设备器材的损坏与丢失。
二、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的,视情节赔偿。
三、因下列原因造成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的应予以赔偿或按比例赔偿:
1、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工作的。
2、不遵守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拆改设备器材的。
3、实验过程中,不听从导师正确指导,造成损坏的。
4、由于保管人员不负责任,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的。
5、由于导师责任,造成损坏的由导师负责。
四、属于下列情况,可按损失的价值酌减赔偿或免于赔偿
1、按照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不熟练造成损失,后果不重者。
2、一贯遵守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造成轻微损失者。
3、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的。
五、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器材损坏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还应责令当事人进行检查。
并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
六、对一贯不爱护仪器设备,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的,推诿责任的,态度恶劣的,损失重大的,后果严重的,除责令其赔偿外,还应根据具体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责任。
七、具体赔偿办法按照《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