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信管理办法
公司印信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印信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印信的使用与管理,保护公司印信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内外部文件、合同、证件等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印信的定义和分类第一节印信的定义印信是指公司印章、印章印油、印信纸张等一系列印章相关物品的统称。
第二节印信的分类公司印信分为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专用章等。
第三章印信的保管第一节印信的保管责任人公司印信的保管责任人为公司印签专责人,由公司领导任命。
第二节印信的保管地点公司印信应统一保管在专用印信柜中,并设立专门的保管人员。
第三节印信的保管制度1.公司印信专用柜应有锁具,并设置密码,仅由保管人员及具备使用权限的人员操作。
2.即使是保管人员也不得私自擅自使用公司印信,不得将印信借给他人。
3.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印信的完整性,并保持印信印油的清洁。
第四节印信的出库和归还1.需要使用公司印信的人员必须提前向保管人员提出申请,并经核实后方可出库。
2.出库的印信必须填写相关借用记录,并按约定的时间归还。
逾期未归还的,将追究责任。
3.归还的印信经保管人员核实并记录,确保完整性。
第四章印信的使用第一节申请使用公司印信1.需要使用公司印信的人员必须提前向保管人员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2.申请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使用理由,并确保使用印信的文件、合同等真实合法。
第二节印信的使用程序1.申请使用公司印信的文件、合同等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2.使用印信的人员必须核对印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将印信按要求进行合理携带,防止丢失和损坏。
第三节使用印信的责任和义务1.使用印信的人员必须确保使用的文件、合同等内容真实、合法,不得滥用印信。
2.对于因使用印信造成的损失,使用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印信的监督和管理第一节监督机构和责任人公司印信的监督机构为公司领导,监督责任人为公司印签专责人。
第二节监督和检查1.监督机构有权随时对印信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公司印信管理办法
公司印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印章的管理以及委托书、授权书、介绍信等的办理,根据三十所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文件、便函、合同、协议书、证明、证件、证书、报表、奖状等各类文书的用印以及委托书、授权书、介绍信等的统一办理。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是印章刻制、使用监督和销毁的归口管理部门,是公司级委托书、授权书、介绍信等的归口办理部门。
第四条各子公司、中心、事业部的自有印章,需设专门管理部门及人员,适用公司管理方式,由综合管理部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印章管理第五条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和销毁,必须严格审批,并登记备案,按规定办理。
第六条印章刻制(一)自本文发布之日起,不允许下属子公司、中心、事业部未经批准私自刻印任何级别及形式的公章;(二)公司一级印章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控,公司印章损坏时,由综合管理部填写《印章刻制审批表》(附件1),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安排刻制。
(三)公司二级印章由各子公司、中心、事业部自行保管,在印章损坏时,由印章管理部门填写《印章刻制审批表》(附件1),经综合管理部及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印章管理部门安排刻制。
第七条印章保管印章保管实行“谁保管,谁负责”。
(一)我公司印章分为一级和二级印章。
一级印章指以“XXXXXXX公司”打头的印章;二级印章指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心、事业部使用的印章。
一级印章由综合管理部保管,二级印章由下属子公司、中心、事业部设置专门部门或人员保管。
(二)管理印章由所在部门责任领导指定专人(鉴印员)负责,并须确保只有自己能控制该印章,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保管人承担。
(三)鉴印员不得私自自用、外借、丢失印章,未经批准不得将印章交接给他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保管人承担。
(四)二级印章的管理责任由子公司、中心、事业部领导负责,设置或变更鉴印员需到综合管理部备案,填写《印章管理变更登记表》(附件2).第八条印章使用(一)印章使用总原则1、呈报给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的材料原则上统一采用公司一级印章;2、呈报公司领导的材料原则上不用印,由子公司、中心、事业部领导签名落款即可;3、非要求必须使用电子印章投标的特殊项目,在不能确保电子印章不被复制的情况下,对外不允许使用电子印章;4、二级印章和一级印章在对外使用时都必须严格审批,慎重使用。
印信管理制度
印信管理制度一、总则印信是单位行使职权、明确各类责任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保证印信的规范使用和管理,保障单位的合法权益和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二、印信的种类1、公章:代表单位对外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正式印章。
2、财务专用章:用于财务收支、票据等相关业务。
3、合同专用章:专门用于签订各类合同。
4、法定代表人章:用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票据等。
5、部门章:各部门用于内部管理和业务开展的印章。
三、印信的保管1、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应由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2、法定代表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的专人保管。
3、部门章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保管。
印信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随意放置或转借他人。
如因工作需要暂时移交印信,应办理交接手续,并明确责任。
四、印信的使用1、使用印信应填写《印信使用申请表》,注明用印事由、文件名称、份数、申请人等信息,并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2、公章的使用审批权限应根据单位的组织架构和管理规定,一般涉及重大事项的用印需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财务专用章的使用应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于财务收支、资金调拨、票据开具等业务。
4、合同专用章的使用仅限于经合法审批的合同,未经审批的合同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
5、部门章的使用仅限于部门内部管理和业务范围内的文件、资料。
印信使用时,应由保管人亲自盖章,并确保印章加盖清晰、端正。
五、印信的审批流程1、一般事务性文件的用印,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涉及重要合同、协议、对外发文等重大事项的用印,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3、财务相关印信的使用,按照财务审批流程进行。
审批人应认真审核用印申请,确保用印事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六、印信的登记与存档1、印信使用后,应及时进行登记,记录用印日期、文件名称、用印部门、用印份数、审批人等信息。
2、用印后的文件应留存复印件或电子版,以备查阅和审计。
某某公司印信管理办法
某某公司印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某某公司(简称某公司)印信管理,维护印信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依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某公司。
第三条行政部是印章刻制、使用、监督和销毁的管理部门,是公司委托书、授权书、介绍信等的管理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印章是指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公司各机构(党委、董事会、监事会、工会、共青团等),以及根据工作需要刻制的其他印章。
第二章印章管理第五条印章管理部门公司各机构、各部室印章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一)公司印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党委书记)印章(编码:1504990002108)由行政部保管、用印;(二)公司各机构(党委、董事会、监事会、工会、共青团等)印章由其职能部门保管、用印;(三)财务专用章及法人印章(编码:1504040001895)由财务部保管、用印;(四)其他各部门印章由各部室保管、用印。
第六条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和销毁,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行政部应建立印章管理登记档案,详实记录印章刻制、保管、使用和销毁情况。
印章管理档案定期移交档案室。
第七条印章的刻制公司印章由行政部统一刻制,严谨私刻印章,私刻印章无效力。
(一)公章和法人印章的刻制。
行政部提出申请,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经行政部分管领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批准后,刻制并登记备案。
(二)各机构印章的刻制。
各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经各机构主要领导批准后,刻制并登记备案。
(三)各部门印章的刻制。
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经部门分管经理批准后,刻制并登记备案。
第八条印章的保管(一)公司各类印章应由所在部门分管领导指定专人(印信管理员)保管;(二)印信管理员不得私自使用、外借、丢失印章,未经批准不得转借他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印信管理员承担;(三)如临时外出,印信管理员应将印信及相关用印台账转移交其部门负责人代管,代管人必须做好移交期间的用印登记;(四)印信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印信,如有损坏、遗失等现象,必须及时向本部门的分管领导报告,及时声明作废;(五)印信管理员离职时,须办理管理印章的移交手续,并及时将印章移交事宜报行政部备案。
印信管理办法
印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印信管理,规避经营风险,维护企业形象和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
介绍信是公司对外交往活动中重要凭证,用以证明有关事项和人员系公司认可的书面凭证。
第3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区域公司、项目部的各类印信的制发、启用、保管、使用、缴销等过程的管理。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领导:负责策划印信管理模式、审批重要印章的刻制及用印申请;2.集团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印信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印信的管理工作,并负责公司法人印章、合同专用章等的施印工作;3.集团各中心负责人:负责本中心的部门章的用印管理工作;4.区域公司:负责严格执行本办法,全面负责本区域内部的印章管理,监管所属项目部的印章使用情况;5.项目部:负责对本项目部印章的全面管理工作,合法用印。
第二章介绍信管理第5条公司介绍信为A4纸大小,样式为:左边存根,设编号,中间嵌红虚线,右边为介绍信正文,下署时间及有效期。
第6条集团公司介绍信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统一印制,由企业管理中心负责启用管理。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介绍信”由企业管理中心主任保管;加盖“经营业务专用章”的介绍信由区域公司申领、区域公司负责人保管。
第7条申请使用介绍信,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通过OA填写《开具介绍信申请单》,经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后到企业管理中心办理。
第8条开具集团公司介绍信,要由企业管理中心专人逐项认真填写,并加盖公司印章,介绍信存根要留存备查。
介绍信填写要详实,须按格式一一填写,标明对方单位、有效期、用途等,字迹要工整准确,用印端正。
因写错或其它原因而作废的介绍信进行特殊处理,并标示“作废”字样。
第9条原则上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
如确需使用,须经集团总裁批准后方可办理,并将所用介绍信复印件交介绍信管理单位存档备查。
如未使用,退回作废。
第10条公司介绍信由企业管理中心管理,统一编号、发放。
公司文印印信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文印和印信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文件、资料的安全、保密和高效流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文印和印信管理的工作。
三、文印管理1. 文印工作归口管理:公司文印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负责文印材料的采购、分发、回收及日常管理。
2. 文印工作原则:(1)文件、资料内容应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避免重复打印;(2)文印工作应遵循勤俭节约原则,充分考虑印制方式、数量、时效、费用等因素;(3)非公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或用公司传真机传递;(4)对打印、复印、传真的文件资料,相关人员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泄漏公司机密。
3. 文印控制范围:(1)公司各部室的文件、文字材料的打印、复印;(2)公司办公用稿纸、便签、记录本等的印刷;(3)纸张类耗材的控制。
4. 文印管理流程:(1)各部室打印(复印)材料后,应及时做好记录,包括数量、内容、用途、使用人、部门等;(2)公司办公用稿纸、便签、记录、单据等的印刷,由使用部门编制印刷计划,经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实施;(3)纸张类耗材由综合管理部统一采购、分发。
四、印信管理1. 印信管理归口管理:公司印信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负责印信的保管、使用、回收及日常管理。
2. 印信工作原则:(1)印信是公司的象征,应妥善保管,确保安全;(2)印信使用应遵循授权原则,不得私自使用;(3)印信使用后应及时回收,确保不遗失。
3. 印信管理流程:(1)印信的保管:综合管理部负责印信的保管,确保印信安全;(2)印信的使用:使用印信需经授权,由综合管理部登记,并报主管领导审批;(3)印信的回收:使用印信后,应及时回收,并由综合管理部登记。
五、监督检查1. 公司定期对文印和印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印信管理办法
公司印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印章的管理以及委托书、授权书、介绍信等的办理,根据三十所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文件、便函、合同、协议书、证明、证件、证书、报表、奖状等各类文书的用印以及委托书、授权书、介绍信等的统一办理。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是印章刻制、使用监督和销毁的归口管理部门,是公司级委托书、授权书、介绍信等的归口办理部门。
第四条各子公司、中心、事业部的自有印章,需设专门管理部门及人员,适用公司管理方式,由综合管理部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印章管理第五条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和销毁,必须严格审批,并登记备案,按规定办理。
第六条印章刻制(一)自本文发布之日起,不允许下属子公司、中心、事业部未经批准私自刻印任何级别及形式的公章;(二)公司一级印章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控,公司印章损坏时,由综合管理部填写《印章刻制审批表》(附件1),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安排刻制。
(三)公司二级印章由各子公司、中心、事业部自行保管,在印章损坏时,由印章管理部门填写《印章刻制审批表》(附件1),经综合管理部及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印章管理部门安排刻制。
第七条印章保管印章保管实行“谁保管,谁负责”。
(一)我公司印章分为一级和二级印章。
一级印章指以“XXXXXXX公司”打头的印章;二级印章指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心、事业部使用的印章。
一级印章由综合管理部保管,二级印章由下属子公司、中心、事业部设置专门部门或人员保管。
(二)管理印章由所在部门责任领导指定专人(鉴印员)负责,并须确保只有自己能控制该印章,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保管人承担。
(三)鉴印员不得私自自用、外借、丢失印章,未经批准不得将印章交接给他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保管人承担。
(四)二级印章的管理责任由子公司、中心、事业部领导负责,设置或变更鉴印员需到综合管理部备案,填写《印章管理变更登记表》(附件2)。
印章、印信管理办法
印章、印信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印章主要包括行政、财务、合同等三枚印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管理和使用,确保公司政令、信誉和利益的严肃性。
第二条公司印信指加盖上述三枚印戳的各类证明、介绍信。
第三条公司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和企业策划部分别为公司行政、财务和合同印章及相关印信的对口管理部门。
公司印章、印信必须由专人保管,按规定办理。
第四条印章、印信的使用必须严格按审批制度执行。
使用公章、印信的单位、部门必须提交使用申请报告,注明类别,原因,用途,文件份数,合同金额等内容,经本单位(部门)领导签字后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
签印报告纸张为A4纸。
第五条公司统一格式的介绍信可定期申请,批量签印。
第六条公章使用要建立台帐,及时登记,对用章申请和介绍信存根要妥善保存。
某某公司印信管理办法
某某公司印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某某公司(简称某公司)印信管理,维护印信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依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某公司。
第三条行政部是印章刻制、使用、监督和销毁的管理部门,是公司委托书、授权书、介绍信等的管理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印章是指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公司各机构(党委、董事会、监事会、工会、共青团等),以及根据工作需要刻制的其他印章。
第二章印章管理第五条印章管理部门公司各机构、各部室印章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一)公司印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党委书记)印章(编码:1504990002108)由行政部保管、用印;(二)公司各机构(党委、董事会、监事会、工会、共青团等)印章由其职能部门保管、用印;(三)财务专用章及法人印章(编码:1504040001895)由财务部保管、用印;(四)其他各部门印章由各部室保管、用印。
第六条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和销毁,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行政部应建立印章管理登记档案,详实记录印章刻制、保管、使用和销毁情况。
印章管理档案定期移交档案室。
第七条印章的刻制公司印章由行政部统一刻制,严谨私刻印章,私刻印章无效力。
(一)公章和法人印章的刻制。
行政部提出申请,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经行政部分管领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批准后,刻制并登记备案。
(二)各机构印章的刻制。
各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经各机构主要领导批准后,刻制并登记备案。
(三)各部门印章的刻制。
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经部门分管经理批准后,刻制并登记备案。
第八条印章的保管(一)公司各类印章应由所在部门分管领导指定专人(印信管理员)保管;(二)印信管理员不得私自使用、外借、丢失印章,未经批准不得转借他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印信管理员承担;(三)如临时外出,印信管理员应将印信及相关用印台账转移交其部门负责人代管,代管人必须做好移交期间的用印登记;(四)印信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印信,如有损坏、遗失等现象,必须及时向本部门的分管领导报告,及时声明作废;(五)印信管理员离职时,须办理管理印章的移交手续,并及时将印章移交事宜报行政部备案。
印信管理办法(终版)
XXXXX印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各类印信的管理,维护企业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和集团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
第三条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是公司对外交往活动中的重要凭证,用于证明有关事项或人员系公司认可的书面凭证。
第四条公司印信实行“统一制发、分级管理、规范使用、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印信的种类第五条印章指公司用章、专业委员会、总部部门印章,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社团组织、各种委员会及临时机构印章,公司项目部章等印章.第六条专用印章指公司财务专用章、设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业务专用章。
第七条人名印章指公司法人代表、各级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刻制的用于公务往来的个人姓名章。
第八条印章和专用印章简称为公章,人名印章简称为名章。
第三章印信的管理第九条公司办公室是印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印章的制发、启用、授权、保管、使用、收回、销毁等各项手续的办理及介绍信的设计、印制及启用的管理,并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第十条公司其他部门根据授权对所使用公章进行管理.第十一条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印信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系,严格用印用信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印章启用前,应发布启用印章通知,附印模,并报集团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发布启用印章通知时,应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并附印模。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和员工在无授权或授权不清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公章。
第四章印信的制发第十五条公司党政印章,经上级审核同意后,报公安机关核准后制发.第十六条公司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由办公室填写《公章刻制申请表》,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后,报公安机关核准后制发。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公章,由部门填写《公章刻制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后制发。
第十八条以公司名义承接的项目需刻制项目部章时,由申请单位填写《公章刻制申请表》,按流程审核,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后制发.第十九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印章,由各单位填写《公章刻制申请表》,按流程审核,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后制发。
公司印信管理办法
公司印信管理办法
制度名
公司印信管理办法
电子文件编码
GLWA195
页码
2-1
××公司印信管理办法
一、印信的种类
1.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2.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3.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4.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信。
4.制印申请见“制发印信申请表”。
二、印信使用规定
1.对公司经营权有密切联系及有较强政策性,或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以公司名义行文 ,盖总经理职章。
2.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民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证明文件,及核决各类规章典范等由总经理 署名,盖总经理职衔签字章。
四、印信盖用
1.文件用印,先填写“用印申请单”,经主管核准后,连同已经签发的文稿一并交鉴印人用 印。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制度名
公司印信管理办法
电子文件编印人除在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在“用印申请单”上加盖同一印信,然后存档。
五、其他
1.鉴印人对未经签发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
2.印信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告外,还须依法公告作废。
3.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施行,印章销毁需填报申请表,见“销毁印信申请表”。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3.授权范围内以部门名义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颁布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 衔签字章。
4.在经办业务之权责范围内各部门对于国营、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行文以及收发文件 ,盖部门章。
三、印信鉴印
印信管理办法
印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正确使用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本公司各类印章的管理,确保印章使用安全,防范印章使用失误及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印章类别第二条公司印章包括: 公章、专用章(包括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人名章(包括法人章、法人手签章、总经理手签章)、银行预留印鉴、部门章等各类印章。
第三章印章的刻制第三条公司的公章、各部门章和专用章等的刻制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印章的刻制、变更、注销、归档等工作统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印章刻制流程:1、公司内增设机构或机构更名,需刻印章或更换旧章的,须填写《刻章申请单》(见附件),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2、主管领导签字后,申请部门将《刻章申请单》交公司综合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按照统一标准刻制。
3、新刻制或更新的印章,使用前一律用印油留取印痕,后交由使用部门使用,更新印章需交回旧章。
4、有印章的部门撤销后一个月内,主管部门须将印章交综合办公室。
5、未经上述审批程序私自刻制的,将追究责任。
第四章印章的管理第五条公司印章原则上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保管,各部门印章或专用章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指定专人保管与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第六条各印章保管: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及人名章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授权综合办公室专人保管并盖章;2、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部门章,由其相关部门指定专人保管并盖章,其中涉及财务的相关印章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盖章:3、印章保管采用“双重确认原则”机制,即保管印鉴的地方设两道门槛,将印章保险柜放置到带锁的铁皮柜中,其中铁皮柜的钥匙一人保管,保险柜的密钥另外一人熟知。
两位用章保管人间不可重叠,也不可交换。
第七条所有用印文件,必须打印清晰、整洁、规范。
第八条印章保管员暂离岗位时,可临时委托综合办公室其他人员保管,但必须做好交接手续。
第九条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印信公司管理制度(精选3篇)
印信公司管理制度(精选3篇)印信公司管理制度篇11、总则为保证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2、印章的刻制2.1公司印章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行政部凭公司介绍信统一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刻制手续。
2.2印章的材质、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3公司各部门根据需要可以申请刻制内部或对外用章,但须经总经理批准,由行政部安排制作。
3、印章的'启用3.1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在行政部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3.2印章启用应事先颁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启用印模用蓝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
4、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4.1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4.1.1董事会、公司的正式印章、专用印章、钢印、法人私章应由总经理指定部门保管;4.1.2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4.1.3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用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并同时将此资料::存档。
4.1.4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
特制印章要放在保险柜。
4.1.5如发生印章损毁、遗失、被盗等异常现象,应立即上报行政部进行相应处理。
4.2印章移交须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收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4.3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止使用:4.3.1机构变动或机构名称改变;4.3.2上级部门通知改变印章图样;4.3.3印章损坏;4.3.4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4.3.5印章停用后,行政部应提出处理办法,并报经领导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清退、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5、印章的使用5.1使用范围。
5.1.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章;5.1.2凡属公司对外签订或协议须加盖合同专用章;5.1.3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加盖部门印章;5.1.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5.2使用印章,一律实行登记制度,注明用印事由、数量、申请人、用印日期,经审批后方可用印。
公司文印印信管理制度
公司文印印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印信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公司印信的安全和机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印信的种类公司印信包括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印、财务专用章、行政专用章等。
第三章印信的管理1. 公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保管,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代理使用,并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
2. 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印、财务专用章、行政专用章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保管,并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使用,使用前需经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审核确认。
3. 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印、财务专用章、行政专用章使用期限自2019年起为6年,到期前3个月报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办理延期手续。
第四章印信使用的程序1. 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印、财务专用章、行政专用章使用前,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由专人负责使用,并在使用印信处加盖签名盖章,加盖公司名章。
2. 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印、财务专用章、行政专用章使用说明:1)签订合同需要经过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审核确认,并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2)公司付款使用财务章,必须经过公司财务审批;3)行政章使用必须符合公司有关规定。
第五章印信的保管1. 公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保管,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2. 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印、财务专用章、行政专用章由专人保管,由保管人保证使用安全。
3. 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印、财务专用章、行政专用章使用完毕后,应当立即归还并登记。
第六章印信的查验与盘点1. 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印信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印章安全不丢失。
2. 公司办公室进行年度印信盘点,确保印章的数量与规定一致,对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第七章印信的报废与更换1. 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印、财务专用章、行政专用章如果封面磨损、文字不清晰或损坏的,需重新制作。
2. 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印、财务专用章、行政专用章在使用期限届满或者丢失的,需要立即通知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办理更换手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印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印章的管理以及委托书、授权书、介绍信等的办理,根据三十所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文件、便函、合同、协议书、证明、证件、证书、报表、奖状等各类文书的用印以及委托书、授权书、介绍信等的统一办理。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是印章刻制、使用监督和销毁的归口管理部门,是公司级委托书、授权书、介绍信等的归口办理部门。
第四条各子公司、中心、事业部的自有印章,需设专门管理部门及人员,适用公司管理方式,由综合管理部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印章管理第五条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和销毁,必须严格审批,并登记备案,按规定办理。
第六条印章刻制(一)自本文发布之日起,不允许下属子公司、中心、事业部未经批准私自刻印任何级别及形式的公章;(二)公司一级印章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控,公司印章损坏时,由综合管理部填写《印章刻制审批表》(附件1),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安排刻制。
(三)公司二级印章由各子公司、中心、事业部自行保管,在印章损坏时,由印章管理页脚内容1部门填写《印章刻制审批表》(附件1),经综合管理部及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印章管理部门安排刻制。
第七条印章保管印章保管实行“谁保管,谁负责”。
(一)我公司印章分为一级和二级印章。
一级印章指以“XXXXXXX公司”打头的印章;二级印章指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心、事业部使用的印章。
一级印章由综合管理部保管,二级印章由下属子公司、中心、事业部设置专门部门或人员保管。
(二)管理印章由所在部门责任领导指定专人(鉴印员)负责,并须确保只有自己能控制该印章,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保管人承担。
(三)鉴印员不得私自自用、外借、丢失印章,未经批准不得将印章交接给他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保管人承担。
(四)二级印章的管理责任由子公司、中心、事业部领导负责,设置或变更鉴印员需到综合管理部备案,填写《印章管理变更登记表》(附件2)。
第八条印章使用(一)印章使用总原则1、呈报给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的材料原则上统一采用公司一级印章;2、呈报公司领导的材料原则上不用印,由子公司、中心、事业部领导签名落款即可;3、非要求必须使用电子印章投标的特殊项目,在不能确保电子印章不被复制的情况下,对外不允许使用电子印章;页脚内容24、二级印章和一级印章在对外使用时都必须严格审批,慎重使用。
(二)直接用印情况1、公司制发的红头文件,领导已签发的,可直接用印。
2、公司领导意见在用印材料上签名的,可直接加盖一级或二级印章;子公司/中心/事业部领导已审批或签字的,可直接加盖二级印章。
用印时需在《用印登记表》(附件4)做好登记。
3、已经完成合同审批流程或其他签批手续的材料,可直接用印。
(三)印章使用审批印章使用审批,实行“谁审批,谁负责”。
1、除直接用印情况外的其他材料用印,由经办人填写《用印审批表》(附件5),一级印章由公司领导审批或授权审批,二级印章由子公司/中心/事业部领导审批。
2、除使用发票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的财务例行、常态化材料外,其他需使用印章的材料都必须填写《用印审批表》由业务所在子公司/中心/事业部领导审批。
3、原则上单位印章不用于职工个人私事,确因需要,经办人填写《用印审批表》,二级印章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用印;一级印章必须由所在子公司/中心/事业部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用印。
4、公司一级印章,涉及一般性用印都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重大事项、合同、协议等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
涉及一般用印主要是指:银行业务相关材料;税务业务相关材料;各类资质申报及年检材料;项目申报材料;招投标文件;购销合同材料(除委托授权事宜由法定代表人亲签);专利申报材料;人事考核、劳动合同材料等。
页脚内容3(四)用印规定1、外文函件用印必须附部门领导签名的译文;2、经办人不允许鉴印员审核用印件内容时,鉴印员可拒绝用印;如印件内容确实不宜鉴印员知晓,可由印章管理部门领导亲自用印。
3、用印文本要求:出现用印内容有误,或文理不通,打印字迹不清、书写潦草、有涂改、有错别字、可能产生歧义的表达等情况时不予用印;落款距正文末行的最大距离为40mm(空两行),留出空白超过规定距离过多的不予用印;用印的页面没有正文只有落款的不予用印;印章名称必须与用印件的落款一致(代章需注明)。
4、严禁在空白的证明信、便函、请柬、协议书、合同、报表、证书、奖状、证明等公务文书上用印。
5、原则上印章不借出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使用部门需填写《用印审批单》,在使用栏内说明借出理由,经相关公司领导审批后到印章管理部门办理《印章借出使用登记表》(附件6)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借出期间保管人须做好印章的管理,确保印章安全,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保管人承担。
第九条印章销毁(一)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一级印章的更换及销毁,二级印章的销毁及更换由印章管理部门负责,销毁前须提前向综合管理部办理手续,不得私自销毁印章。
(二)销毁前由综合管理部对将销毁印章进行登记、拓印,并经部门领导审核,公司领导审批。
(三)二级印章销毁后,印章管理部门需将销毁回执复印件交综合管理部归档。
第三章委托书、授权书办理页脚内容4第十条原则上全公司使用统一格式的委托书、授权书(附件7、8)。
由业务部门经办人填写好正文打印纸件后,交综合管理部在正本上编号、加盖公章。
正本交还经办人,存根联留综合管理部存档。
二级授权参照执行。
第十一条需要公司总经理签名落款的委托书、授权书,需交总经理亲自审签。
若总经理在外不能亲签,可由业务部门请示总经理同意后可先行办理,待总经理返回后再存根联补签名。
业务部门未得到总经理同意要求办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业务部门承担。
第十二条确因工作需要,部分业务管理部门可使用特殊格式要求的委托书、授权书。
由该部门自行制作正本和存根联,办理程序同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严禁在空白的委托书或授权书上用印。
第四章介绍信办理第十四条因公需要开具介绍信,由当事人填写《开具介绍信审批表》(附件9),经部门领导和综合管理部审批后,在综合管理部开具《介绍信》(附件10)。
二级部门参照本条执行。
第十五条职工因私需要开具介绍信,须经其所在部门领导在介绍信存根联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十六条严禁开具空白介绍信。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综合管理部对各子公司/中心/事业部印章使用管理情况采取季度抽查的方式,在印章保管、使用审批、登记等方面进行规范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给予相应处罚。
页脚内容5第十八条检查中如发现未经审批擅自用印、因使用或保管不当导致印章损坏甚至丢失等情况,将对具体经办人、部门鉴印员、部门责任领导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和200元-1000元的罚款。
如上述情况给本单位造成损失的,除应当赔偿损失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对伪造印章、使用伪造印章或未经批准私自刻制印章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处以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鉴印员私下自用、外借、未经批准将印章交给他人的,处罚款500元-2000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公司的印信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原公司相关印信管理制度及相关签批用表单同时作废。
页脚内容6附件1印章刻制审批表()年第号页脚内容7说明:刻制新印章必须经公司领导审批,旧印章损坏重新刻制由所在子公司/中心/事业部领导签批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附件2印章管理变更登记表印章名称(拓印):页脚内容8附件3公司现有公章信息统计页脚内容9页脚内容10新疆商务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印信管理制度页脚内容11附件4用印登记表第页页脚内容12页脚内容13附件5用印审批表()年第号页脚内容14说明:1.使用本部门二级印章,由子公司/中心/事业部领导审批后用印。
2.使用其他部门二级印章,由印章管理部门领导审批后用印。
3.使用公司一级印章,由公司领导审批或总经理审批后用印。
4.同一材料若需使用多个印章,须分别提交申请并分别审批。
页脚内容15附件6印章借出使用登记表()年第页页脚内容16页脚内容17附件7委托书(存根联)XXX()委字第号经办部门:经办人:经办日期:委托人:被委托人:委托范围: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书XXX()委字第号:兹委托(职务)代表我单位处理以下事项。
委托处理范围:页脚内容18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XXXXXXX公司年月日附件8授权书(存根联)XXX()授字第号经办部门:经办人:经办日期:授权人:被授权人:授权范围: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页脚内容19委托书XXX()授字第号:兹授权(职务)代表我单位处理以下事项。
授权处理范围: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XXXXXXX公司年月日附件9开具介绍信审批表()年第号页脚内容20附件10介绍信(存根)页脚内容21XXX()介字第号:兹介绍(人),到贵处办理事宜,请予以接洽。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XXXXXXX公司年月日介绍信XXX()介字第号:兹介绍(人),到贵处办理事宜,请予以接洽。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XXXXXXX公司年月日页脚内容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