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家居广场店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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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家居广场店面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

1、店面实行每周7 天开门营业。由店长安排员工班组,制定排班表。员工每周公休一天,各员工需按排班表上班,不得擅自更改换班。

2、店面营业时间为早上8:00 至下午18:00 早上:每天进门第一件事情关掉户外广告牌灯箱,开启店面照明灯光、音乐背景、保证灯光的明亮度、音乐的柔和度。各办公设备的检查,保证电话、电脑、传真、打印机等正常使用。以及全店面清洁工作。

下午:下班前关好所有店面的门、窗、电源、以及不使用的电器。注:在关掉电源的同时,请务必记得夜晚的户外广告灯和办公室以及配电房插座的电源是不能断掉。

当班员工每天17:30 分开启店面户外广告灯箱照明(目前暂定18:30 。等夏天黑的晚一些的时候再做调整。)

午餐时间:换班人员11: 00―― 12: 00回家吃饭,12:00换值班人员就餐,被换就餐人员13:30 上班。

3、店面员工每周有一天休息时间。不得在节假日、六、日安排公休。(特殊情况须报公司批准)

4、店面请假制度:店面员工如有请假,需提前一天书面请假条交于经理室并报总经理审批,电话请假和临时请假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5、节假日休息:法定店面节假日不休息,节假日后进行调休。

二、考勤制度

1、早班8:00、午班12:00 以后到岗者视为迟到(需提前10 分钟到岗,每迟到1次扣发工资10元。

2、早班10:30、午班14:30 以后到岗者按事假半天(扣 2 天工资)处理。

3、未按正常下班时间离开的,按早退处理,发生 1 次扣发工资50元。(遇特殊情况须向经理申请)

4、每月迟到 3 次视为事假一天,累加扣除3天工资。

5、无故缺岗或未按班次休假的,视为旷工,旷工 1 天扣罚其当月 3 天工资,当

月累计旷工 2 次,作自动离职处理。

三、礼仪制度

1、员工必须穿着整洁上岗,并在正确位置佩戴新天地家具广场工作牌。

2、女员工上岗可化淡妆,不准浓妆艳抹、佩戴过多夸张饰品或涂抹过浓的香水

3、男女员工不准留过长发型,不许染怪异颜色。

4、员工的坐立行走及其它肢体动作应符合店面接待礼仪要求,做到落落大方,举止得当。不得在顾客面前做不雅小动作。

5、接待顾客和接听电话时必须使用礼貌接待用语。

1: “欢迎光临新天地家具广场家居”

2: “您请跟我来,请您认真的看一下我们的产品”

3: “能否请您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使我们能更好的为您提供服务。

4: “我们的工作有什么不周之处,请您多提宝贵意见好吗?”

5: “谢谢您的光临,欢迎您随时同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再见!

等敬辞及其他礼貌用语。

6、向顾客介绍商品及交谈时,应注意谈话技巧,不要随意插话,避免与顾客争辩、悖论,要迎合顾客的话语导向附和。

四、例会制度

1、每周一上午9:00店面全体员工召开周例会。

2、会议内容:

(1)店面本周销售情况汇总,遗留问题通告。

(2)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集体协调解决、讨论

(3)员工各自汇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

(4)通报下周销售目标,列出主要目标。

五、卫生制度

1、店面各区域卫生由当日上班员工共同负责。

2、员工到岗后需立即全面检查打扫各区域卫生,清理完毕后需在卫生检查表上签字确认,由店长进行检查。

3、各区域卫生标准如下:

六、财务制度

1、员工收取顾客现金需两人共同清点,复核无误后交财务保管。

2、收取客户现金时唱收、唱付,保证当场核对无误。

3、收取支票需执行先入帐、后开票、再送货的原则进行处理。

4、收取现金时需仔细检查,避免收取残币、假币。如收取假币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5、收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存入保险箱内或转存公司账户。

七、安全保卫制度

1、店面预防盗、抢、骗

(1)防止偷窃主要以预防为主。商品摆放恰当、人员安排合理,不给偷窃者造成机会。每日下班前仔细检查办公室、库房、门窗是否关闭锁好。

(2)做好预防抢劫措施。遇抢劫发生要沉着冷静,尽量仔细观察歹徒体貌特征, 不要破坏现场环境,及时报警并通知店长及总经理。

(3)提高警惕预防诈骗。收顾客现金应等顾客确认找零后才可将现金收存,收到顾客大钞时应注意钞票上有无特别记号及时辨识假钞,不可因人手不足、顾客催促而自乱阵脚,精神上麻痹疏于防范。

2、建立健全安全消防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带入店面。

(2)电线、电器、插线板等残旧破损不符合消防要求的,须上报公司及时更换

(3)各商品展区、体验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4)如遇火警须迅速拨110 报警,根据实情疏散人员、组织抢救财物。

八、店面员工基本守则1、准时上下班,不得擅自换班,工作时间不得串岗、脱岗;2、个人办公用品按规定摆放,不得随意乱丢。每发现1次扣发工资10 元。

3、员工必须穿着整齐上岗,上岗佩戴上岗证;

4、不得浓妆艳抹,佩戴夸张饰品及夸张发型;

5、工作时间不得聚众聊天、吃零食、翻看报纸杂志;

6、工作时间不得倚靠商品、墙壁或过分放松肢体;

7、工作时间不得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不得因私长时间会客;

8、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或言语攻击顾客;

9、不得怠慢顾客或以消极冷淡态度对待顾客;

10、不得利用职权及工作之便给亲朋好友以特殊优惠;

11、收取营业款不得私自保管或挪用;

12、不得在展厅及办公室内游戏、打闹;

13、不得在工作时间顶撞上级领导,与同事争吵;

14、爱护店面公共设施、设备,不故意浪费公司资源;

15、不得将店面设备、材料占有私用;

16、在岗时间随时保持店面卫生,发现不合格之处须立即清理;

17、当顾客对公司未明文规定的销售方案提出异议时,应请示上级,个人不得擅自主张。一经发现,造成公司经济名誉损失的,个人负全部责任。

备注:以上所有处罚都按首次处罚,第二次处罚为首次的 2 倍,第三次为第二次处罚数额的 2 倍,以此类推。超过三次扣除当月工资及全年奖金。

1 违反第一、三条首次处10 元罚款。

2违反第四、五条处20 元罚款。

3违反第六、七条处50 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4违反第八条中的1、3-6 条的首次处10 元罚款,违反7-9 条首次处

20 元情节严重从重处罚,违反10-17 条的首次处50 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赔

偿损失外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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