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场人员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昆山店驻场人员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使驻场工作人员于本公司服务期间了解应遵循和配合之事宜,使相关管理

执行有所依循,切实维护本公司及驻场人员有之权益,提升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所有厂商驻场人员

三、管理单位:人力资源课、防损部、所属营业单位。

四、作业内容:

退场手续办理程序

1、昆山店人力资源部(昆山市柏庐南路999号吉田国际广场乐购购物中心B1楼)

2、办理退场手续须携带资料、证照;

进场;经店总(转轨除外)、采购主管、营业主管会签之《驻场人员核准表》、《驻场展售人员会办单〉、《驻场人员管理协议书》(厂商盖章有效,非新进厂商可免)、《厂商行政介绍》(盖章有效)、驻场人员有效之健康证原件及一寸彩照一张至人力资源室办理进场手续。

退场;经采购主管及营业主管管会签之〈驻场人员退场通知单〉、保证金收据、驻场人员工作证(含考勤卡)及清洗干净的工作制服至人力资源室办理退场手续。

3、驻场人员进场缴费标准

专柜及十五天以上收费保准;保证金300元/人,工本费40元/人,考勤卡20元/张。

DM档期促销收费标准;保证金200元/人,工本费20元/人,考勤卡20元/张

日常工作规范与要求及罚则

1、驻场人员必须按本公司的营业时间出勤,不得迟到、早退;配合所属分的出勤点名或刷卡制度。无迟到、早退者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款100元,一个月累计考勤违纪3次清场处理。

2、驻场人员上、下班、用餐等皆由B1楼员工通道出入,着装不规范或未带工作证者门禁

管理人员有权阻止其出入;驻场人员上班中途离店需填写《外出申请单》并经过所属营业主管签核同意,交于门禁管理人员填写实际返回时间,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3、驻场人员物品携入卖场,需先行至B1楼保安登记处登记后,携带物品至人力资源室贴

专用标签后,方可携入卖场使用。否则一经查处,均以盗窃论处,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

任的权利。

4、上班时间未着工作服或着装不规范者,视情节轻重处以每次20元以上、50元以下之罚

款。工作证违规使用者如;逾期使用、非本人使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每次50元以上、100以下之罚款,并知会所营业课主管其限期补办相关手续。情节特别严重者以清场处理

5、驻场人员不得使用办公室、总机房电话和传真机。不准在上班时间内使用手机或小灵通

电话,私人电话在休息时间内处理。如有违反者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罚款30元、清场之处分。

6、驻场人员工作期间应严守岗位,不得窜岗,购物、购吃、吃零食、看书报,不得进入办

公区域做任何也工作无关的事;工作场合应注意仪容仪表,不得有坐货架、插腰、斜靠、跷脚、围观、聚众聊天等行为。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处50-1000元罚款。

7、驻场人员就餐分两个梯次;11:00-11:30,11:30-12:00.各驻场人员就餐不得提前或

超时,违者处以30元/次罚款。

8、每天营业结束前15分钟,在无顾客情况下方可做当天账目,营业时间结束后经所属营

业课主管批准后方可离柜。离柜时应将所属区域内的电源、灯箱等关闭,并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场,违者处该厂商以50/次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者对厂商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对当事人除名处理。

9、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当事人清场处理,情节严重的厂商罚款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罚款;

①所属科长同意,任意移动或扩大商品陈列位置,缩小

②顾客或同仁有争吵或暴力行为或重大侮辱威胁行为,情节严重者;

③员工串通有任何侵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

④商品不经POS机而私自收取现金者。

10、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当事人清场处理,所属厂商罚款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①评竞争品牌商品、对店内商品售价有异议等;

②大负荷电器设备、拉接线板;

③把店内正常交易私下转移店外者;

④私藏商品、私拿赠品、私用商品者;

⑤服务不力、态度不佳造成顾客投诉,经客诉处理人查实者

11、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当事人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之罚款:

①销商品出现过保质期、变质商品未及时撤柜造成顾客投诉者;

②不服从主管合理指挥者;

③销期结束十天内未办理退场手续者

奖励措施

1、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定或公司利益案件者,给予50元以上奖励。

2、礼貌服务、拾金不昧,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者,给予50元以上奖励。

3、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确有成效者,给予50元以上奖励。

4、维护本公司荣誉,有具体事实着,视情况给予5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在本公司人力资源部。

本单位在此申明,本单位派至贵公司工作的员工,均经过了严格的遴选并接受过职业道德、工作技能及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并且我单位按照贵公司之要求在其上岗前对其进行了有关贵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服务规范等内容的教育与培训。

本单位在此承诺,如我单位派驻员工违反贵公司规章制度,特别是犯有靠坐货架、插腰、斜靠、跷脚、围聚聊天、形象恶劣、散漫等严重损害贵公司乐购商场形象的违纪行为者,每人每次记录1个违纪点,同一驻场人员一个月内累计达3 个违纪点,经贵方店长核准后,得要求本单位立即调换其出场,并且在任何时候不再安排其入场工作(包括所有的乐购商店);如果本单位所派遣之驻场人员二个月内被调换出场累计达3人次或累计达9 个违纪点,经贵方店长核准并通知本单位后,本单位并愿意支付给贵公司人民币2000元作为经济补偿。

本单位在此承诺,如发生任何因本单位派驻员工故意或过失造成贵公司或第三人损失的,本单位同意先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单位并授权贵公司得事件性质和损失程序处罚相关人员。对于贵公司提出的调换人员的要求,我单位愿予以积极配合。

本单位在此承诺,如我单位派驻人员有偷窃贵公司财务行为,偷盗金额在人民币300元以内的,除赔偿贵公司相应金额外,我单位愿意再支付给贵公司人民币3000元作为经济补偿,我单位派驻人员偷盗金额在人民币300元以上(含300元),贵公司有权将责任人送公安相关依法处理,我单位除赔偿贵公司相应金额外,并愿意再支付贵公司人民币5000元作为经济补偿。

上述赔偿款和补偿款,我单位i在事发后立即支付给贵公司,贵公司亦可直接从应付本单位货款中予以扣除。

本承诺书作为本单位先前与贵公司签订之《商品购销合同》和/或《商品专柜联销合同》的必要补充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商品购销合同》和/或《商场专柜联销合同》具有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