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打印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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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办公室打印机管理规定
打(复)印机是公司日常办公活动中的重要工具,极大的提高了办公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办公质量,为妥善维护办公条件,更好地服务公司各部门,公司本着“按需、合理、节约”的原则制定本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一部份打印机的管理:
第一条公司打(复)印机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员工拥有使用权。
第二条公司办公打(复)印机由行政人事统一管理维护。
第二部份打印机的使用
第四条公司办公室打(复)印机仅供公司部门使用,非公司员工不得擅自使用。
第五条非公司员工须向公司行政人事部申请同意后,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人员代为操作,并主动登记。
第六条到公司办公室打(复)印的文件必须是工作文件,个人文件不予打印。
第七条打印前必须将文件设置好格式,以免纸张浪费。
第八条打(复)印数量在20张以上的需要向行政人事申请同意后,由行政人事部人员代为操作。
第九条彩色打印机须经行政人事部同意后才能使用。
第十条行政人事部人员要保证打(复)印机的正常使用,杜绝出现缺墨缺粉的情况发生。
第十一条定期对打印机进行维护检查以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三部份打印机的维护:
第十二条公司办公室打(复)印机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要及时报知行政人事部通知专业人员检修。第十三条公司办公室在采购打(复)印机时,要妥善保管打印机购买时的各种收据和保修单等。
第十四条如发现人为操作造成打(复)印机损坏,由公司办公室视情节严重性对其进行教育、批评或罚款。
第四部份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从签字确认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执行和监督,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