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经济法第十一章
经济法第十一章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 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 (1)公司股本总额、 公司股本总额 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 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 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 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正; 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正;
包括: 包括: 股票、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国债券、 股票、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国债券、新股 认购证书、证券投资基金之权益凭证、 认购证书、证券投资基金之权益凭证、期权 或期货权利凭证以及其他派生的金融投资工 具。
(二)证券市场 有形市场: 有形市场: 发行市场—— 一级市场; 一级市场; 发行市场 流通市场——二级市场 流通市场 二级市场 无形市场:证券交易所外的市场 无形市场 证券交易所外的市场
公司有前条第( 公司有前条第(一)项、第(四)项所列情形 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 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二) 项所列情形之一, 项、第(三)项、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在 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限期内未能消除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 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 破产的, 破产的,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 交易。 交易。
注会考试《经济法》第11章
第十一章反垄断法律制度本章简介:1.本章的平均分值为4-5分,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本章内容今年新增“经营者集中审查的简易程序”、“对经营者集中竞争影响的评估”、“限制性条件的分类、确定”和“业务剥离的实施”。
2.本章今年的重点为垄断协议和经营者集中。
3.本章考题侧重于基本概念,题目比较直白,建议学习中做到抓大放小,小细节做到理解和有印象即可。
【考点一】反垄断法律制度概述(三星)【考点介绍】本考点近三年连续出题,并且每年考查的方向各不相同,今年的重点为反垄断民事诉讼。
一、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1.反垄断法适用的地域范围我国采用“属地原则+效果原则”。
属地原则中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反垄断法》效果原则中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也适用《反垄断法》2.反垄断法适用的主体范围经营者(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行政主体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行业协会行业协会有时也会参与组织实施诸如“价格联盟”之类的垄断行为★3.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1)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2)农业生产中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
(3)对于铁路、石油、电信、电网、烟草等重点行业,国家通过立法赋予其垄断性经营权。
【注意】国有垄断企业从事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或者从事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同样适用《反垄断法》。
二、反垄断法的实施机制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机制采用行政执法与民事诉讼并行的“双轨制”模式。
1.法律责任:行政 责任主要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限期恢复原状等形式民事 责任 (1)因经营者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而受损;(2)因垄断协议当事人一方对违反垄断协议的他方实施处罚,给其造成损失; (3)因垄断协议无效,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主张返还对价,恢复原状; (4)因垄断协议无效,消费者向实施垄断协议的经营者主张返还多付价款;(5)因经营者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给其他经营者造成损失刑事 责任 (1)我国《反垄断法》未对垄断行为规定刑事责任。
经济法课件(第11章__担保法律制度)
主要的担保物和担保方式
抵押物
债务人将其财产作为担保,如房屋、土地等。
质押物
债务人将担保财产交付给债权人,如股票、珠 宝等。
保证人
第三方以自身信誉为担保,承获得对担保物的优先权。
担保物的变更和转让
担保物的变更和转让是担保法中重要的环节。债务人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 变更担保物的种类或者转让担保物,但需要得到债权人的同意。
2
实现担保物
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违约时,将担保物变现,以期满足债权的要求或弥补损失。
3
维权诉讼
在实现担保物的过程中,债权人可以诉诸法律手段,通过司法程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经济法课件的总结
经济法课件的总结将回顾本章所学内容。担保法作为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法律制度,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 并减少了债务人违约带来的风险。
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担保人具有保证债务履行的权利和义务。担保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并有义务在债务人不能履行时代为履行。
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债务人作为担保法中的一方,有权利要求担保人提供担保,并有义务履行合同中的债务。债务人应及时偿还债 务,以免违约。
担保的追索和实现
1
追索担保物
债权人可以以适当的方式追索担保物,以弥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损失。
经济法课件(第11章__担 保法律制度)
担保法是保护债权人权益的法律制度,确保借款人有足够的担保物,用于弥 补借贷风险。本章将介绍担保法的概念、作用以及担保物和担保方式。
担保法的概念和作用
担保法是保护债权人权益的法律制度,通过担保提供额外的保障,确保债权 人能够获得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资产。担保法的主要作用是减少债权风险和维 护债权人利益。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习讲义第十一章(3)(4)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习讲义第十一章(3)(4)第三节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一、概述(一)概念: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出和输入而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的增减项目,包括直接投资、各类贷款、证券投资等。
【2000年考题】根据外汇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有()。
A.咨询公司对外提供服务所取得的外汇B.进口计算机软件所需的外汇C.中国居民到外国旅行观光所需外汇D.对外担保履约用汇[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经常项目收支的范围。
本题D选项属于资本项目外汇支出。
【2001年考题】境内某公司向境外某金融机构借款500万美元,该项借款属于资本项目的外汇收入。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资本项目的外汇收入。
资本项目的外汇收入包括境内机构境外借款。
【2001年考题】根据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支出的有()。
A.偿还外债利息B.对外担保履约用汇C.外商投资企业依法清算后的资金汇出D.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所得利润在境内再投资[答案]BCD[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资本项目外汇支出。
本题中,A选项属于经常项目的外汇支出,其余属于资本项目外汇支出。
【2002年考题】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支出的有()。
A.外商投资企业依法清算后的资金汇出B.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所得利润在境内再投资C.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间的利润汇出D.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的工资汇出[答案]AB[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资本项目外汇支出。
境内机构资本项目的外汇支出包括:……(4)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本金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5)外商投资企业依法清算后的资金汇出;(6)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所得利润在境内增资或者再投资;(7)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在境内增加投资;……不包括C、D选项。
【2004年考题】根据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有()。
经济法 第十一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程序
(二)承诺
3.承诺期限
4.承诺的生效时间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 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承诺自通知到达要约人 时生效。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程序
(二)承诺
5.承诺的撤回
6.承诺的迟延
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 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 力的意思表示。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 出承诺的,为迟延承诺, 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 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 延的承诺应视为新要约。
二、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不具有法律约束 力的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
(一)合同无效的情形 除包括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外,还包括《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所规定的合同中免责 条款无效的情形,即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 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 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具体体现为合同的各项 条款。
(二)格式条款
1.格式条款的含义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
款、格式合同、定式合同、附 合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 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 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
第三节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二、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外在表现形式。当事人订立 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第十一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第四编经济法律制度——第十一章反垄断法律制度第01讲反垄断法概述第一节反垄断法概述一、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及适用除外★★★(一)地域范围——属地原则+效果主义原则1.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属地原则)。
2.境外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效果主义)。
【注意】这里的境内不包括我国港澳台。
(二)除外领域1.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注意】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仍适用《反垄断法》。
2.农业生产中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
【注意】国有垄断企业:(1)国家赋予其垄断性经营权,合法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2)其从事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同样受《反垄断法》调整。
【例题·多选题】(2017年)下列关于《反垄断法》适用范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只要垄断行为发生在境内,无论该行为是否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均应适用《反垄断法》B.只要行为人是我国公民或境内企业,无论该行为是否发生在境内,均应适用《反垄断法》C.只要行为人是我国公民或境内企业,无论该行为是否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均应适用《反垄断法》D.只要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无论该行为是否发生在境内,均应适用《反垄断法》『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反垄断法》,选项A正确、B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反垄断法》,选项C错误、D正确。
【例题·多选题】(2016年)下列行为中,违反我国《反垄断法》的有()。
A.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行业的国有企业之间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B.为了保障对外贸易中的正当利益,具有竞争关系的境内企业就固定商品出口价格达成的垄断协议C.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外实施的对中国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或者限制效果的垄断行为D.农业生产者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行为『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1)选项A:对于铁路、石油、电信、电网、烟草等重点行业,国家通过立法赋予国有企业以垄断性经营权,但是,如果这些国有垄断企业从事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或者从事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同样应受《反垄断法》的限制;(2)选项B: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出口卡特尔),予以豁免;(3)选项C: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反垄断法》;(4)选项D:《反垄断法》对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排除适用。
注会考试《会计》考点试题及答案:第十一章收入、费用和利润含答案
注会考试《会计》考点试题及答案:第十一章收入、费用和利润含答案1.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不考虑其他税费。
甲公司和乙公司有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甲公司于2014年1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套A设备,合同规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该设备,合同总价款为36000万元(含安装费),该价款自当年起分3年于每年年末等额收取。
A设备的现销价格为30000万元(含安装费)。
当日商品己发出,产品成木为21000万元。
(2)乙公司从甲公司购入的该A设备于2014年1月1日收到并立即投入安装。
2014年22月31日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生产车间使用。
预计该设备的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假定税法规定的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折旧计提方法等与会计相同。
(3)各年年末甲公司如期收到乙公司支付的货款,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⑷假定税法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H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乙公司使用A设备各年生产的产品至当年年末己全部对外销售。
己知:(P/A, 9%, 3)=2.5313;(P/A, 10%, 3)=2.4869o除第⑴问保留三位小数外,其他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要求及答案(1)】计算甲公司2014年1月1日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A设备的实际利率r。
由于30000=12000x(P/A, r, 3),所以,(P/A, r, 3)二2.5,由于: (P/A, 9%, 3)=2.5313(P/A, r, 3)二2.5(P/A, 10%, 3)=2.4869所以,r在9%和10%之间。
运用插值法计算实际利率「:(r-9%)/(10%-9%)=(2.5-2.5313)/(2.4869-2.5313)求得,r二9.705%【要求及答案(2)】编制甲公司、乙公司2014年1月1日采用分期收款(付款)方式销售(购入)A设备的会计分录。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习讲义第十一章(1)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习讲义第十一章(1)
相比较注册会计师的其它科目,经济法科目相对比较简单。
需要提醒诸学员的是:经济法的简单只是“相对的简单”。
对于任何一个注会考生而言,都不可以忽略经济法科目。
因为经济法科目内容庞杂,要求考生知识面广且记忆力强,经济领域方方面面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都要求考生了解、熟悉、掌握。
题目难度大,题型不固定。
注会考试的题型是不固定的,考生要做好接受各种题型考查的准备。
经济法是超然独立的科目,是注会考试的遭遇战。
经济法最简单,但是通过难度也是有的。
传统上认为经济法是最不受考生重视的科目,但这其实是一个误区,经济法简单只是'相对的',看每年的通过率就知道了,经济法并不比其他科目通过率高多少,再加上科目简单报考基数大的因素,经济法和其他科目几乎处于平等的地位了。
第一节概述
外汇是指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根据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的外汇包括外国货币、外汇支付凭证、外币有价证券、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以及其他外汇资产。
根据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机构、个人、驻华机构、来华人员的外汇收支或者经营活动,都属《外汇管理条例》的调整范围。
我国外汇管理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经常项目于资本项目区别管理;
2、对外汇资金流出、流进实施均衡监管;
3、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建立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
4、维护人民币主权货币地位。
CPA经济法:第11章考点
第11章反垄断法律制度考点1: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一、反垄断法适用的地域范围我国采用“属地原则+效果原则”。
原则内容属地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反垄断法》效果原则中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也适用《反垄断法》二、反垄断法适用的主体范围三、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1)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2)农业生产中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
(3)对于铁路、石油、电信、电网、烟草等重点行业,国家通过立法赋予其垄断性经营权。
Notice:国有垄断企业从事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位行为,或者从事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同样适用《反垄断法》。
考点2:相关市场界定一、相关市场的概念(一)概念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二)适用范围“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査案件中,均可能涉及相关市场的界定问题。
二、维度(1)时间(相关时间市场);(2)商品(相关商品市场);(3)地域(相关地域市场)。
三、界定相关市场的分析视角(一)基本标准商品间是否具有“较为紧密的相互替代性”。
通常商品之间的替代程度越高,竞争关系就越强,就越可能属于同一相关市场。
(二)判断视角包括需求替代和供给替代两个视角,其中需求替代为主要分析视角。
1.需求替代从需求者的角度考察,根据需求者对商品功能用途需求、质量的认可、价格的接受以及获取的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商品之间的替代程度。
2.供给替代(1)从经营者的角度考察,在不需要较大投入改造或调整生产设施或承担较大风险的情况下,可以在短期内转而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其他紧密替代商品的可能性。
(2)通常生产设施改造调整的投入越少,承担的额外风险越小,转而提供紧密替代商品越迅速,该商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越强,则供给替代程度就越高,就越可能属于同一相关市场。
四、界定相关商品市场和地域市场考点3:反垄断法的实施机制一、反垄断法律责任行政执法与民事诉讼并行的“双轨制”模式。
注会经济法科目考点解读第11章-反垄断法律制度01
第十一章反垄断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5分,2014年本章分值为7.5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本章考点相对集中,复习难度不大。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表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2013年教材对本章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主要变化是:(1)删掉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全部内容;(2)新增了“反垄断民事诉讼”;(3)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界定进行了多处调整。
2014年教材的主要变化是:对“相关市场界定”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2015年教材对“经营者集中”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其主要变化是:(1)新增了“经营者集中审查的简易程序”;(2)新增了“对经营者集中竞争影响的评估”;(3)新增了“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制度”。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第一单元反垄断法律制度概述【考点1】《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P436)1.地域范围(1)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反垄断法》;(2)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反垄断法》。
2.主体和行为类型(1)经营者①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②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③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2)行业协会参与的垄断行为(3)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3.《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1)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经营者依法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不可排除《反垄断法》的适用。
(2)农业生产中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反垄断法》对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排除适用。
4.国有垄断企业对于铁路、石油、电信、电网、烟草等重点行业,国家通过立法赋予国有企业以垄断性经营权,但是,如果这些国有垄断企业从事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或者从事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同样应受《反垄断法》的限制。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第十一章考点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第十一章考点反垄断行政执法1. 反垄断机构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职责分工如下:(1)国家工商局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2)国家发改委负责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3)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工作。
2. 反垄断调查措施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进入被调查的经营者的营业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查;(2)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3)查阅、复制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有关单证、协议、会计账簿、业务函电、电子数据等文件和资料;(4)查封、扣押相关证据;(5)查询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垄断协议【解释】横向垄断协议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协议,如生产相同产品的经蓠者达成的固定产品价格的协议。
纵向垄断协议是指同一产业中处于不同市场环节而具有买卖关系的企业通过共谋达成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协议,如产品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关于限制转售价格的协议。
1. 横向垄断协议(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5)联合抵制交易;(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2. 纵向垄断协议(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解释】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法律禁止的垄断协议。
3. 垄断协议的豁免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被《反垄断法》豁免:(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7)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十一章要点分析
201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科⽬第⼗⼀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1.本章近四年试题考点归纳表 年份题型考点2006 单选题经常项⽬外汇账户管理多选题经常项⽬外汇收⼊的范围2007 多选题资本项⽬外汇收⼊的范围2008 单选题扰乱⾦融⾏为及法律责任多选题经常项⽬外汇管理2009(旧)单选题个⼈购汇的规定2009(新)单选题外汇管理基本原则多选题⾦融机构外汇业务综合头⼨管理 2.本章近四年试题分数分布表单项多项判断综合合计题分题分题分题分题分2006 1 1 1 1 2 22007 1 1 1 12008 1 1 1 1 2 22009(旧) 1 1 1 12009(新) 1 1 1 1.5 2 2.5 3.本章学习⽅法 本章很多内容是⾦融领域的专业词汇,看懂不容易,但不是重点章。
本章历年考试分值很少,内容相对独⽴,专业词汇较多,学习本章主要应注意记忆⼀些概念和规定。
4.本章⼤纲要求(⼗⼀)外汇管理法律制度1.外汇管理和外汇管理法基本理论(1)外汇及外汇管理的概念(2)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改⾰与外汇管理⽴法(3)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适⽤范围及外汇管理机关(4)我国外汇管理法的基本原则2.经常项⽬外汇管理制度(1)经常项⽬外汇管理制度概述(2)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3)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制度(4)个⼈外汇管理制度3.资本项⽬外汇管理制度(1)资本项⽬外汇管理制度概述(2)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管理(3)有价证券及衍⽣产品发⾏、交易项下的外汇管理(4)外债管理(5)境内机构对外提供商业贷款的管理4.⾦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制度(1)银⾏外汇业务管理(2)保险公司外汇业务管理(3)证券公司外汇业务管理5.⼈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管理制度(1)⼈民币汇率管理(2)外汇市场管理6.监管与处罚(1)外汇管理机关的监管措施(2)被监管主体及其他有关主体的权利与义务(3)对违反外汇管理规定⾏为的处罚(4)对处罚不服的救济1121221212211211111111 考情分析 本章2010年教材进⾏的重新编写,在历年考试中考点集中,题型均为客观性试题,所占的分值较少,分值⼀般在3分左右。
第十一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注会)第十一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知识点: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 详细描述:1、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 反垄断法适用的地域范围 我国采用“属地原则+效果原则”。
1.中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反垄断法》。
2.中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也适用《反垄断法》。
(二)反垄断法适用的主体和行为类型(三)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 1.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 2.农业生产中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
相关市场界定 相关市场界定中的商品、地域和时间维度,分别称为相关商品市场、相关地域市场和相关时间市场。
例题:1.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市场支配地位推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的,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B.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1/10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C.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其中有两个经营者市场份额合计不足1/5的,不应当推定该两个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D.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行政主体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行业协会行业协会有时也会参与组织实施诸如“价格联盟”之类的垄断行为,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正确答案:C解析:选项BC:对于多个经营者可能共同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的,或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的,这些经营者被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同时,对于多个经营者被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时,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10%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2.某行业协会的全体会员企业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85%。
经济法第十一章合同法律制度
(2)非实质性的变更:……
★ 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原则上有效,除非要约人及时反对或要
约明确表明不 得对要约内容作任何变更外。
经济法第十一章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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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一议
1、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广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是要约邀请还是要约?
公司的说法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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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说法不正确
1、天然碱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悬赏广告(有奖销售公告)是 视为要约,并不应为报酬不具体而否认悬赏广告的要约性 质,否则对行为人而言是不公平的;
2、悬赏广告对报酬内容约定不明确时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予以 确定:
合同法规定:协商补充、交易习惯等 民法通则规定:国家规定的价格履行,参照市场价格或同
请问:本案中被告可否撤回及撤销其发出的反要约?为什么?
经济法第十一章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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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因为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先于或与 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本案中要约都已到达受 要约人,因此被告不能撤回要约。
被告同样不能撤销要约,因为根据我国合同法, 有下列情况时,要约不能撤销: (1)要约明确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 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 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1)由于受要约人超出承诺期限做出的承诺。除非要约人明 确表示该承诺有效,否则承诺不发生法律效力;
(2)由于其他原因使承诺达到受要约人时超出承诺期限做出 的。除非要约人明确表示接受该承诺,否则承诺不发生 法律效力。
经济法第十一章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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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诺的内容
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1)实质性的变更:是指对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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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如果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B.如果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没收违法所得 C.如果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 1%以上 10%以下的罚 款 D.如果尚未实施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其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答案:ABCD 解析: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 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 1%-10%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 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12、根据法律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下列( )行为的,构成滥用市场 支配地位。
A、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在其知识产权构成生产经营活动必需设 施的情况下,拒绝许可其他经营者以合理条件使用该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
B、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在行使知识产权的过程中,限制交易相 对人在许可协议期限届满后,在不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下利用竞争性的商品或者技术
C、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专利联营管理组织没有正当理由,限制联营成员在联营之外作 为独立许可人许可专利
D、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专利联营管理组织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联营成员或者 同一相关市场的被许可人在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答案:ABCD 解析:同题目。
13、根据法律规定,符合下列( )情况的,适用经营者集中审查的简易审查程序。 A、在同一相关市场,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的市场份额之和小于 15% B、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上下游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 25% C、不在同一相关市场、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与交易有关的每 个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 25% D、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该境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 活动 答案:ABCD 解析:法律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况的,适用简易审查程序:(1)在同一相关市场,所 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的市场份额之和小于 15%;(2)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 营者,在上下游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 25%;(3)不在同一相关市场、也不存在上下游关 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 25%;(4)参与集中 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5)参与集中 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该境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6)由两 个以上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经营者控制。
二、多选题 1、如果从供给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那么需要考虑的因素中,下列选项符合的是 ( )。 A.经营者的生产流程和工艺 B.转产的难易程度,转产需要的时间 C.商品的外形、特性、质量和技术特点等总体特征和用途 D.转产的额外费用和风险 答案:ABD 解析: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从供给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一般考虑的因素包括:经 营者的生产流程和工艺,转产的难易程度,转产需要的时间,转产的额外费用和风险,转产 后所提供商品的市场竞争力,营销渠道等。而选项 C 则是从需求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而需 要考虑的因素。
2、反垄断法律责任主要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类。损害赔偿责任是最主 要的民事责任。根据规定,在如下( )情形下,相关当事人可主张赔偿责任。
A、因经营者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而受损的 B、因垄断协议当事人一方对违反垄断协议的他方实施处罚,给其造成损失的 C、因垄断协议无效,协议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主张返还对价,恢复原状的 D、因经营者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给其他经营者造成损失的 答案:ABCD 解析:同题目。
6、根据我国规定,下列( )项协议属于法律禁止的垄断协议。 A、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约定采用据以计算价格的标准公式 B、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以限制产量的方式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 C、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划分商品销售地域 D、行业协会发布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行业协会章程 答案:ABCD 解析:同本题目。
7、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 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 可以处一定数额的罚款。该罚款数额是( )。
A.50 万元以下 B.100 万元以下 C.上一年度销售额 1%以上 10%以下 D.上一年度销售额 2%以上 20%以下 答案:A 解析: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 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 可以处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11、下列关于垄断协议宽恕制度的论述中,( )项是正确的。 A、能获得宽大处理所提供的重要证据包括对启动调查具有关键性作用的证据 B、第一个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以免除处罚 C、第二个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以按照不低于 50%的幅度减轻处罚 D、其他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以按照不低于 30% 的幅度减轻处罚 答案:BC 解析:能获得宽大处理所提供的重要证据应当是能够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启动调查或者 对认定垄断协议行为起到关键性作用的证据,不包括对启动调查具有关键性作用的证据,所 以 A 项不选。其他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以按照不高 于 50%的幅度减轻处罚,所以 D 项不选。
3、行业协会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 执法机构可以处一下 B.100 万元以下 C.上一年度销售额 1%以上 10%以下 D.上一年度销售额 2%以上 20%以下 答案:A 解析:行业协会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 断执法机构可以处 50 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 记。
B.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C.联合抵制交易 D.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答案:AB 解析:选项 CD 属于法律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
9、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被豁免的垄断协议有( )。 A.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B.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 C.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D.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答案:ACD 解析:选项 B 属于法律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
2、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协议包括联合抵制交易的协议,下列( )项不属于该类协 议的具体表现。
A、拒绝采用新的技术标准 B、联合拒绝向特定经营者供货或者销售商品 C、联合拒绝采购或者销售特定经营者的商品 D、联合限定特定经营者不得与其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答案:A 解析:A 项属于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协议的表现形式。
3、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反垄断执法中主要负责下列( A、价格垄断协议 B、非价格垄断协议 C、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D、限制竞争 答案:BCD 解析:价格垄断协议由国家发改委负责。
)方面。
4、下列各种中,属于反垄断执法机构中止调查以后,应当恢复调查的情形有( )。 A.经营者未及时作出书面承诺的 B.经营者未履行承诺的 C.作出中止调查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发生重大变化的 D.中止调查的决定是基于经营者提供的不完整或者不真实的信息作出的 答案:BCD 解析:反垄断执法机构中止调查以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恢复调查:(1)经营者
处上一年度销售额 1%-10%的罚款。
5、依《反垄断法》规定,下列属于经营者集中情形的是( )。 A、经营者通过取得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表决权 B、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影响 C、经营者合并 D、经营者联合抵制交易 答案:C 解析:A 项中应是控制权而不是表决权,B 项中未表明施加决定性影响,D 项为垄断协 议。
7、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的有( )。 A.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协议 B.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C.联合抵制交易 D.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答案:ABC 解析:选项 D 属于法律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
8、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的有( )。 A.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4、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 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定数额的罚款。该罚款数额是( )。
A.50 万元以下 B.100 万元以下 C.上一年度销售额 1%以上 10%以下 D.上一年度销售额 2%以上 20%以下 答案:C 解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
一、单选题 1、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协议包括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 品的协议,下列( )项不属于该类协议表现形式。 A、限制购买、租赁、使用新设备 B、限制投资、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C、联合拒绝采购或者销售特定经营者的商品 D、拒绝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答案:C 解析:C 项属于联合抵制交易的协议的具体表现。
未履行承诺的;(2 作出中止调查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发生重大变化的;(3)中止调查的决定 是基于经营者提供的不完整或者不真实的信息作出的。
5、在下列受害者提起的垄断行为损害赔偿之诉中,( )项是符合诉讼时效规定的。 A、甲公司 2009 年 5 月 6 日得知自己因某行业垄断协议受损,但该垄断协议于 2011 年 1 月 3 日才被认定,故其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从 2011 年 1 月 3 日开始计算 B、乙公司 2009 年 5 月 6 日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垄断行为,其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时 效从其举报之日起中断 C、丙公司于 2009 年 5 月 6 日得知自己因某行业垄断协议受损,于 2013 年 5 月 6 日提 起垄断行为损害赔偿之诉,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丙公司 2009 年 5 月 6 日至 2011 年 5 月 6 日的受损可以得到赔偿 D、丁公司于 2009 年 5 月 6 日得知自己因某行业垄断协议受损,于 2013 年 5 月 6 日提 起垄断行为损害赔偿之诉,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丁公司 20111 年 5 月 6 日至 2013 年 5 月 6 日的受损可以得到赔偿 答案:BD 解析:因垄断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从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 受侵害之日起计算,不以垄断行为被认定为前提,故 A 不选。原告起诉时被诉垄断行为已经 持续超过二年,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损害赔偿自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 二年计算,故 C 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