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宣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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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宣传管理
办法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新闻宣传工作职责,建立公司新闻宣传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促进公司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新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和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部门工作职责
第四条办公室是公司政务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计划;
(二)负责公司网站、内刊、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三)负责公司新闻宣传员队伍的组织和培训;
(四)负责公司对外新闻发布、媒体采访接待和其它对外宣传工作;
(五)负责公司新闻宣传资料库的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公司新闻宣传经费和器材的管理。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是公司党务宣传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工
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党务宣传工作计划;
(二)负责公司长沙基地宣传橱窗的出刊和管理;
(三)负责对外党务宣传工作;
(四)负责党务宣传经费和器材的管理。
第六条公司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应明确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配备专(兼)职宣传员,制定和组织实施部门新闻宣传工作计划,鼓励和动员每位员工积极参与新闻宣传工作。
第七条宣传员的主要职责:
1、具体承担本单位和部门新闻宣传稿件组织报送工作;
2、具体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单位和部门新闻宣传工作资料库;
3、协助参与公司网站、等宣传载体采编、建设、维护。
第三章宣传稿件的采访与报送
第八条新闻宣传稿件的采访要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实时反映公司在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和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工作动态和情况。稿件内容要真实、数字要准确、主题要鲜明、文字要简练。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和部门都要积极提供新闻采访线索,支持和配合新闻采访报道活动。新闻宣传采访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采访纪律,对采访获得的相关信息未经采访对象同意,不得散播。
第十条为确保公司网站和内刊等宣传载体信息得到及时更新,公司办公室每月至少完成8篇新闻宣传稿件的采访和报送任务;公司其它部门和单位每月至少完成4篇新闻宣传稿件或工作动态消息采访和报送任务。
第四章新闻宣传稿件的审核和发布
第十一条公司所有新闻宣传稿件未经下列程序审查不得对外发布:
(一)公司内网和宣传橱窗发布的一般稿件实行二级审查签字,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查签字→办公室主任或其授权人审查签字→发布;
(二)重要稿件(主要指有关上级和公司领导的报道,涉及公司财务、经营、技术、人事等敏感性内容和批评性报道)实行三级审查,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查签字→办公室主任或其授权人审查签字→公司主管宣传工作的领导或总经理审查签字→发布。
(三)投向外部媒体的稿件(含公司外网和的稿件),按照重要稿件程序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凡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公司技术、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公开的稿件一律不得编发。
第十三条办公室和党群工作部应充分利用公司新闻宣传载体,认真做好宣传稿件的发布工作。公司网站每周应有2条消息更新,《一周要情》每周编发1期,每季度出刊1期,长沙基地宣传橱窗每季度更新1次。
第五章对外宣传组织和管理
第十四条办公室和党群工作部应根据部门职责,加强与上级和行业宣传主管部门、各类新闻单位和媒体的联系,积极策划和做好公司对外宣传工作,塑造公司优良外部形象,提升公司社会和品牌价值。
第十五条新闻媒体采访公司领导或者向公司领导约稿,由办公室或党群工作部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和采访提纲,报被采访领导和公司主管宣传工作的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稿件须经办公室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和公司主管宣传工作领导审定后方可刊播。牵涉面广的重要稿件须报公司总经理审定。
第十六条公司各单位和部门不直接接受外界新闻媒体采访和报道。接到新闻媒体采访要求的单位和部门应按照本规定确定的部门职责分工,分别报办公室或党群工作部审核,并经公司主管宣传工作的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或党群工作部牵头安排接受采访。采访稿件须经办公室审核,并报分管领导和公司主管宣传工作的领导审定后方可刊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