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交流学生课程学分认定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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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科生成绩管理办法

5本科生成绩管理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办法(2017年6月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本科生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成绩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各学院(部)负责本单位所开设课程的考核与成绩评定、成绩录入、报送、装订、存档等工作;教务处负责学生成绩发布、成绩认定、成绩分析、质量评价、成绩存档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子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在校修读课程的成绩管理,包括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修读方式与成绩记载,成绩录入、查询与存档,成绩单出具各环节。

第二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第四条凡学生所修读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必须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合格才能取得学分。

第五条课程考核方式(包括考核形式、成绩构成、评定方式等)由任课教师或课程负责人提出,所在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在课程教学大纲中予以公布。

课程考核方式应由任课教师在开课第一周内告知学生。

课程期末考核须安排统一时间进行,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

其中,考核方式是考试的,可采用闭卷、开卷、半开卷等形式;考核方式是考查的,可采用论文、报告、面试、答辩、大型作业、设计图纸等。

第六条课程成绩一般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构成。

其中,平时成绩是学生学习的过程性评价,可由课堂讨论、小测验、作业、小论文、期中考试、实验、实践等与课程内容相关环节的成绩组成;期末考核成绩是课程结束时对学生学习状况进行的终极性评价。

平时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课程成绩的30%。

第七条课程成绩评定应客观、真实,加强教学过程考核,准确反映学生对课程内容的掌握程度和学习质量。

第八条单独设置的辅修、双学士专业所开设的课程,其成绩评定按照第六条执行。

第九条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其成绩评定按照《电子科技大学实验教学规范》执行,电装实习、基础工程训练、电工电气技术实训、综合课程设计等实践类课程的成绩评定参照执行。

西电GPA算法说明2014.4.17

西电GPA算法说明2014.4.17
78-81
B
3.0
75-77
B﹣
2.7
72-74
C﹢
2.3
课程考核通过,对知识的理解、掌握、运用情况综合评价合格
69-71
C
2.0
66-68
C﹣
1.7
63-65
D﹢
1.5
60-62
D
1.0
59及以下
F
0.0
不合格
表1.2三级计分考查类课程绩点转换对应表
成绩等级
百分制成绩
绩点
优秀
95
4.0
通过
80
3.0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关于学生平均绩点(GPA)的算法说明
一、课程成绩与绩点的换算关系
百分制转换绩点对应表
百分制成绩
成绩等级
绩点
评价的参考标准
90-100
A
4.0
课程考核通过,对知识的理解、掌握、运用情况综合评价优秀
85-89
A﹣
3.7
82-84
B﹢
3.3
课程考核通过,对知识的理解、掌握、运用情况综合评价一般
不通过
0.0
表1.3五级计分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课程绩点转换对应表
成绩等级
百分制成绩
绩点

95
4.0

85
3.7

75
2.7
及格
60
1.0
不及格
0.0
“免修”课程计85分,对应绩点为3.7。
二、平均绩点算法说明
平均绩点=所学课程的学分绩之和÷所学课程的学分数之和
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绩点×学分数
教务处
2014年4月17日

2018-2019学年数学科学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2018-2019学年数学科学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2018-2019学年数学科学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基础知识厚、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国际视野、社会责任感和健全人格的拔尖创新人才,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全面发展,以适应新时期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教政〔1995〕11号)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等文件精神,和《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数学科学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适应国家、社会要求为导向,着重测评大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学业成绩、身心素质、创新与实践能力,彰显大学生的个性和特长。

第三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为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两部分。

基础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育、教学等环节中形成的一般素质。

发展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创新活动、科技实践和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出的创新性、实践性及创造性的素质。

第四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本着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测评相结合、记录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采用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和辅导员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一般于每学年9月~10月实施。

转专业学生和提前毕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上一年度主要学习和生活的班级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六条数学科学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数学科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审批数学科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制度及实施办法;审核数学科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定期检查与听取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汇报。

组长: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副组长:数学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第七条数学科学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认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数学科学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审核数学科学学院综合素质测评结果。

组长: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副组长:数学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成员:教师代表(班主任代表、本科教学关键岗位聘任教师等)、辅导员、学生代表等。

表格模板-出国出境交换学习管理规定及附表 精品

表格模板-出国出境交换学习管理规定及附表 精品

电子科技大学国际合作教育与出国(境)交流本科学生学籍(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能力的开放型、复合型人才,进一步规范我校国际合作教育与交流项目的教学管理,确保我校海外校际合作学生交流工作规范、健康、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国际合作教育与交流项目”是指由电子科技大学与国外大学共同签订的各类教育协议所规定的联合教育与交流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出国(境)交流学生”是指由我校选派到国(境)外参加国际合作教育与交流项目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我校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章选拔、推荐程序第四条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依据学校与国外大学的协议要求,按时公布国际合作教育与交流项目的相关信息。

第五条选拔推荐程序1、符合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要求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参加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

2、经学生所在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遵照相关协议要求,按选拔、推荐条件进行审核批准。

3、人选确定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将名单送相关部门及学院备案。

第六条“成电英才计划”实验班的学生,其参加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的申请、选拔推荐工作由“成电英才计划”指导委员会负责,确定人选后将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章办理出国(境)留学的程序第七条学生被选派学生在出国(境)学习前应与学校签订有关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学生出国(境)学习申请获准后,申请人自行办理出国(境)留学签证手续,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将给与必要的协助。

第四章办理出国(境)留学手续滞留期间学籍(学分)管理第九条出国留学学生,因出国(境)手续尚未办理完毕而滞留期间,必须随原班继续学习。

第十条学生在赴国(境)外学习前,应在详细了解国(境)外大学有关专业的教学计划的基础上结合本专业的培养计划制定个人在国(境)外大学的修读计划。

国(境)外修读计划中,在国(境)外大学所修的学分(或学时)总量原则上应和学生在电子科技大学相应学期按培养计划应修读学分(或学时)总量相当,所修课程原则上应与其在电子科技大学专业修读课程内容相近。

电子科技大学课表

电子科技大学课表
线性代数
周二第3,4节{第6-6周|双周}
张鸿
3-407
机械工程导论
周二第3,4节{第9-10周}
袁严辉/罗小发/何伟/倪利勇/卢满怀(刘保军)
3-301
机械工程导论
周二第3,4节{第9-10周}
袁严辉/罗小发/何伟/倪利勇/卢满怀
3-301
微积分Ⅱ
周三第3,4节{第5-5周|单周}
邹鹏贤
3-308
金工实习
周三第3,4节{第6-6周|双周}
李博
(B-007)金工车间
微积分Ⅱ
周三第3,4节{第1-3周}
邹鹏贤
3-308
微积分Ⅱ
周三第3,4节{第7-16周}
邹鹏贤
3-308
英语Ⅱ
周四第3,4节{第1-16周}
张安恩
厚德楼A305
线性代数
周五第3,4节{第5-5周|单周}
张鸿
3-406
金工实习
周五第3,4节{第6-6周|双周}
(A-202)CAD实验室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周四第5,6节{第4-6周|双周}
高明哲
4-107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周四第5,6节{第7-12周}
廖丹(廖丹)
4-209
金工实习
周五第5,6节{第6-6周|双周}
李博
(B-007)金工车间
机械工程导论
周五第5,6节{第11-12周}
袁严辉/罗小发/何伟/倪利勇/卢满怀
3-109
机械工程导论
周三第9,10节{第5-5周|单周}
袁严辉/罗小发/何伟/倪利勇/卢满怀
3-109
金工实习
周三第9,10节{第6-6周|双周}

高中学生模块修习学分申请认定表学分认定样表

高中学生模块修习学分申请认定表学分认定样表

枣庄市中学 20~20学年学期高中学生模块修习学分申请认定表姓名性别模块及名称(必修、选修)项目学习考勤状况过程讲堂表现表现作业测试评论合计学分认定考试综合评论总分任课教师署名:意见学分认定小组建议学分认定委员会意见申请时间:年月日班级注册学号领域科目修习学时分值任课教师评分1010103070原始成绩:比率分:补考成绩:比率分:申请经研究赞同学分获取学分学生自己(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组长署名:年月日委员会盖印年月日注:1、实修学时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4/5 以上方可参加学分认定考试,不然参加补考。

2、表格填完后,任课教师汇总上报学分认定小组进行学分认定,经复核后由学分认定委员会签署建议。

3、表格整理后放入学生成长档案袋,班主任收齐后上交教务处存档。

4、未获取学分学生的学分申请表独自寄存,待补考合格后再放入学生成长档案袋。

中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姓名活动主题活动地址个人主要活动内容简述个人活动表现领会收获评论建议及评论等级注:班级注册学号活动时间年月日—月日参加人员活动组织者签名:年月日班干部(组长)评论建议署名:年月日服务部门评论建议署名(盖印)年月日活动组织者评论建议署名(盖印)年月日1、本表作为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高中阶段每学年活动时间许多于一周,认定 2 学分,三年总计6学分。

2、评论建议主要填写实践活动中的实质表现。

中学学生社区服务活动记录表姓名活动主题活动地址个人主要服务内容简述个人服务体会感想收获评论建议及评论等级班级注册学号活动时间年月日—月日参加人员活动组织者签名:年月日班干部(组长)评论建议署名:年月日服务社区(单位)评论及建议服务社区盖印(署名)年月日活动组织者评论建议组织者盖印(署名)年月日注:本表为社区服务活动记录表,高中阶段三年内服务总时间许多于10 个工作日,认定 2 学分。

中学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姓名:班级:注册学号:序活动活动组织者号时间地址123456789累计时间申请学分评定等级学分认定申请时间:年月日综合活动内容评论经研究赞同获取学分学生自己(署名)小组建议组长署名:年月日学分认定委员会心见委员会盖印年月日注:综合评论依据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上的评论建议进行填写。

管理学院本科交换生成绩认定、转换程序及转换对照表

管理学院本科交换生成绩认定、转换程序及转换对照表

管理学院本科交换生成绩认定、转换程序及转换对照表一、成绩认定及转换程序二、课程属性、学分和成绩认定有关规定(一)课程属性认定:1、所修对方学校课程与我院专业必修课相同或相近的,可以申请转为教学计划中对应的专业必修课程。

2、所修对方学校课程与我院专业性质接近的,可以申请转为专业选修课程。

3、所修对方学校课程与我院已修读课程相同的,原则上不能申请转换学分。

4、其它课程可向学校申请转为公共选修课程,学校文件规定“对公共选修课程的认定需严格审核控制,一般每位交换生认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数不得超过4。

其余多修课程只予备案或作放弃处理。

”(二)学分认定1、一般参照我校学时与学分的对应关系,即一般课程18学时计1个学分,实验课36学时计1个学分。

2、若对方学校采用小时登记的,按授课时间12小时计1学分来折算。

3、专业必修课按我校学分认定;专业选修课最高只能认定3学分;公共选修课最高只能认定2学分。

(三)成绩认定1、对方学校采用百分制的,按对方学校给出的成绩认定。

2、对方学校按A(优)、B(良)、C(中)、D(及格)记录成绩的,对应百分制92、82、72、62,如有+或-档的,可上下浮动3分。

3、对方学校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的,则分别认定为“92、82、72、62、55”。

4、对方学校采用“合格、不合格”的,则分别认定为“70、55”。

5、各合作学校的成绩转换标准可参考附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学院将根据学校建议及学生历年交换生修读成绩情况,对其中的执行标准进行微调。

三、其它注意事项:1、交换生在交换期间,应随时查看学院网站上的通知,并保持与班委的联系;若EMAIL发生变化,必须及时通知学院各部门老师及班委。

2、已获选派到国外或国内的交换生,需认真阅读《中山大学本科生交流生学籍管理办法》。

3、交换生在交流学习期间至少要修读与本专业教学计划相对等的学分,学校鼓励学生选读尽可能多的课程。

四、各系主管本科教学主任联系方式五、相关本科教务老师联系方式六、本科交换生成绩转换标准制定基本原则随着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发展,交流合作院校已达40多所,各交流合作院校的评分系统不大相同,学院原已根据历年交流合作院校所提供的评分系统,制定管理学院与各院校交换生成绩转换对照表,原有转换原则为:按合格以上的成绩等级或绩点,对应我校百分制100~60来确定各分数段,以“取均值”原则认定相应的百分制成绩。

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学生参加重大学科竞赛期间课程成绩考核认定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学生参加重大学科竞赛期间课程成绩考核认定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教实通知【2014】1号关于学生参加重大学科竞赛期间课程成绩考核评定办法为全面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相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的培养, 进一步深化我校重大学科竞赛课程化建设,激励我校学生参加科技创新和重大学科竞赛,经教务处会同学生处、校团委以及研究生院等部门研究,特制订《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学生参加重大学科竞赛期间课程成绩考核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条 基本原则规范管理,个性发展;科学导向,鼓励创新第二条 适用竞赛类别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包括嵌入式、信息安全、模拟专题)、亚太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国内选拔赛、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大赛、ICPC大学生ACM 程序设计竞赛全球总决赛阶段、全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全球大学生基因工程大赛等对学生素质和实践能力的提高有明显促进作用、影响面广,同时需要利用大量课余时间集中训练的重大科技类竞赛。

其他未列入此范围的竞赛项目,经论证并经教务处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以追加纳入。

第三条 适用学生参加以上重大学科竞赛相关课程日常培训学习、选拔并进入校队的学生。

第四条 课程范围学生参加竞赛当学期不超过5门课程,以选课系统记录为准。

第五条 成绩评定方法1、硬件设计制作类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包括嵌入式、信息安全、模拟专题),亚太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国内选拔赛(竞赛当学期、团队技术骨干)、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大赛)X = A×50% + B × 30% + CX---最终评定成绩A---教练组考核的平时成绩(最高100分)B---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不得为0)C---竞赛获奖成绩(全国特等奖(全国一等奖)=20分,全国二等奖(省一等奖)=15分,全国三等奖(省二等奖)=10分,省三等奖及未获奖=5分。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课程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课程表

主 姓 名


师 职 称




数字图像采集与处理工程导论
任 任 任 任 任 任 任 任 任 任 任 任 任
郭宝龙 孙伟 吴玉广 张骥 刘志宏 马卓 张俊伟 杨力 姜奇 李恩科 李恩科 施宏伟 周水生 穆学文 陈会仓 郭馥英
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副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副教授 讲师 副研究员 副研究员 副教授 教授 副教授 高工 高工
2009级 2010级 人文素质限选课 2011级
月 二月 周 1

25 | 1/3 三月 2 4 | 8 3 11 | 15 4 18 | 22 5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课程表
制表时间: 2012.12.6 四月 6 1 | 5 7 8 | 12 8 15 | 19 9 22 | 26 10 29/4 | 3 11 6 | 10 五月 12 13 | 17 13 20 | 24 14 27 | 31 15 3 | 7 六月 16 10 | 14 17 17 | 21 18 24 | 28 19 1 | 5
知1
知1
知1
知1
知1
知1


代号
日1 日 俄 科 知 知1 信
学时
60 60 60 46 30 30 30 14+16(实验) 8+22(实验) 14+16(实验) 14+16(实验) 7+23(上机) 16+30(实验)
学分
3.5 3.5 3.5 3 2 2 2 2 2 2 2 2 2
必 限 任
主 姓
(辅导教师:杨钏钏 王嘉诚) 王嘉诚)
对2009级国防生开课 2009级、2010级、2011级开 09级国防生必修

高中新课改学分认定表(参照样表)

高中新课改学分认定表(参照样表)

选 择 性 必 修 第 三 册
必 修 第 一 册
必 修 第 二 册
选 择 性 必 修 第 一 册
选 择 性 必 修 第 二 册
选 择 性 必 修 第 三 册
必 修 1 分 子 与 细 胞
必 修 2 遗 传 与 进 化
选 择 性 必 修 第 一 册
选 择 性 必 修 第 二 册
选 择 性 必 修 第 三 册
美 术 必 修 1 美 术 鉴 赏
美 术 必 修 1 美 术 鉴 赏
美 术 选 择 性 必 修 1 绘 画
美 术 选 择 性 必 修 1 绘 画
体 育 必 修 1
体 育 必 修 2
体 育 必 修 3
体 育 必 修 4
体 育 必 修 5
体 育 必 修 6
研 究 性 学 习 必 修 1
研 究 性 学 习 必 修 2
研 究 性 学 习 必 修 2
心 理 健 康 教 育 1
心 理 健 康 教 育 2
心 理 健 康 教 育 2
军 训
公 益
劳 动
总学分
必修
选修
**8**中学教务处 2023年 月 日
中 外 历 史 刚 要 下 册
选 择 性 必 修 第 一 册
选 择 性 必 修 第 二 册
选 择 性 必 修 第 三 册
必 修 第 一 册
必 修 第 二 册
选 择 性 必 修 第 一 册
选 择 性 必 修 第 二 册
选 择 性 必 修 第 三 册
信 息 技 术 数 据 与 计 算 1
信 息 技 术 数 据 与 计 算 2
选 择 性 必 修 第 三 册
必 修 第 一 册
必 修 第 二 册

电子科技大学2017-2018-1学期全日制研究生课表

电子科技大学2017-2018-1学期全日制研究生课表

电子科技大学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表2017年9月4日(校历第一周周一)起执行研究生院二〇一七年七月目录课程表说明 (Ⅰ)电子科技大学2017-2018学年校历 (Ⅶ)研究生上课时间表 (Ⅷ)清水河校区课程表 (1)沙河校区课程表 (20)同一班次研究生课程由多位教师上课学时周次分配表 (28)学科前沿知识专题讲座登记表 (36)课程表说明一、开课时间前10周开课的课程从2017年9月4日(校历第一周周一)起正式上课。

后10周开课的课程从2017年11月13日(校历第十一周周一)起正式上课。

二、选课说明所有研究生课程全部实行网上选课。

前十周所开课程可试听一周,并于校历第一周进行网上选课;后十周所开课程也可试听一周,并于校历第十一周进行网上选课。

具体选课时间及选课规则请密切注意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三、编班说明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16005004)共开设17个班,每班限选260人,其中清水河校区开设13个班,沙河校区开设4个班。

2、硕士研究生学位英语(13005015)共开设69个班,每班限选60人。

本学期两校区开设A级班、B级班、C级班;清水河校区共52个班,其中A级实验班14个、B 级班37个、C级班1个;沙河校区共17个班,其中A级实验班5个、B级班11个、C级班1个。

3、工程伦理与学术道德(11005001)共开设7个班,每班限选100人,其中清水河校区开设5个班,沙河校区开设2个班。

4、知识产权与信息检索(11005002)共开设4个班,每班限选100人,其中清水河校区开设3个班,沙河校区开设1个班。

5、数学基础课分班:矩阵理论(10005001)共开设15个班,每班限选160人,其中清水河校区开设12个班,沙河校区开设3个班。

随机过程及应用(20005001)共开设12个班,每班限选160人,其中清水河校区开设11个班,沙河校区开设1个班。

数学物理方程与特殊函数(10005004)共开设7个班,每班限选160人,其中清水河校区开设4个班,沙河校区开设3个班。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培养方案新新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培养方案新新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及规格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旨在培养爱国进取、创新思辨、具有扎实的数理、计算机及外语基础,具备电子信息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无线电物理与微波、毫米波技术相结合的能力,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及一定的研究、开发和管理能力,具有创业和竞争意识,具有国际视野和团队精神,能适应技术进步和社会需求变化的行业骨干和引领者。

就术专业方面的专门知识。

1. 公共基础知识:具有扎实的高等数学、大学物理、英语、计算机、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

2. 学科基础知识:掌握电路分析基础、信号与系统、模拟电子技术基础、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微机原理与系统设计、数学物理方程、数值计算方法的相关专业知识。

3. 专业知识:掌握天线原理、量子力学、电磁场理论、电波传播概论、通信原理、微波技术基础的专业知识。

4. 实践类知识:具有电波测量实验、电子电磁技术实验、专业特色实验(微波应用)等的专业知识。

5. 能力素质知识:了解电波传播相关专业的最新动态,微波、毫米波天线技术方面的理论前沿,具有天线设计与电磁波测量的实际能力。

(二)能力结构要求通过专业培养,要求学生具有:1. 获取知识的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和社交能力,自学能力较强,并具有扎实的数学、外语基础和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具备优良的交流沟通能力,有宽阔的国际化视野,具有准确表达思想的语言应用能力。

2. 应用知识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工程意识和工程素养,具有良好的综合运用电波传播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应用领域的创新型人才。

4. 身心素质:了解体育运动知识,掌握锻炼身体的技能,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达到大学生体育标准;具有面对困难、失败、挫折的良好心理承受能力,以及面对成功、成就不骄不躁的精神面貌。

三、学制与学位1. 基本学制:四年2. 学位:理学学士四、专业方向与业务能力(一)专业方向理工结合,发挥学校电子、学院无线电物理与微波、毫米波技术优势,培养物理学、无线电物理与射频技术相结合的研究应用人才,形成无线电物理和微波、毫米波两个专业方向。

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电子科技大学

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电子科技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7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电子科技大学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育人为本、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的管理。

第二章学制与学习年限第三条本科各专业的学制参照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学校目前本科学制有四年制和五年制。

第四条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允许学生提前一年毕业,除另有规定外,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学制2年。

即四年制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五年制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4—7年。

学生学习年限自新生报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学生入学注册(一)按国家招生规定,我校录取的新生,持《电子科技大学录取通知书》,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并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请假。

假期一般不超过2周,未请假不按时报到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时,须查验录取通知书,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录取通知、考生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或因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新生应征入伍的可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因病按国家招生规定不宜在校学习,但经短期治疗能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本人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同意、报教务处批准,保留入学资格1年,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杭电教[2010]294号关于下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学院、处级部门:现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予以下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主题词:创新学分决定办法通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0年12月29日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课外科技和科研活动、创造发明活动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特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以我校学生名义,在学校认定的各类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发表论文及文学作品、考取专业资格证书及文艺体育比赛等方面取得成果,通过本人申请、学院认定和审核、教务处审批备案后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第三条凡就读于我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均可申报创新学分。

第四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同一项目不累加得分,只记最高创新学分分值;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取最高值计创新学分,不重复计算;同一项目跨年度再次获得更高档次奖励,以计算补差值的方式记录学分。

第二章创新学分的范围第五条创新学分的范围包括:“学科竞赛学分”、“科研学分”和“实践学分”三部分。

1.“学科竞赛学分”是指参加学校认定的大学生学科性竞赛,获校级或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2.“科研学分”是指参加经学校认可的各类科技活动获奖,主持或主研科研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著、论文或作品,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3.“实践学分”是指考取专业资格证书、参加社会科技文化实践活动、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等取得优秀成绩,并受到校级或以上表彰而获得的相应学分。

第三章创新学分的认定与计算第六条“学科竞赛学分”的认定范围及其标准。

大学派出交流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模板】

大学派出交流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模板】
附件2**大学派出交流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
注:该表一式三份,经审核后,学院、教务处、学生各持一份。其他材料的原件由学院留存,相关复印件报教务处备案。
姓名
学号
学院
专业
派往学校
派往专业
交流时间
电话
所修对方学校课程(学生按对方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填写,不够可加页)
转换为我校相应课程
课程名称
课程属性
总学时
学分
成绩
课程名称
课程属性总学时学分成绩学院意见主管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时间:
外事处意见
国(境)外交流生填写
主管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时间:
教务处意见
主管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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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所修境外学校课程(学生填写)
转换后我校公共课程(学生填写)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成绩
转换后课程名称
课程号
课程性质
学时
学分
同意_____________同学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学学习期间,按此表完成我校公共课程的学分认定。
教务处负责人签字:
(教务部公章)
年月日
注:该表格一式两份,由学生持该表并附境外大学成绩单经教务处批准后,报教务处、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备案,同时办理学分转换手续。
(院系公章)
年月日
注:该表格一式两份,由学生持该表并附境外大学成绩单经学生所在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批准后,报教务处、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备案,同时办理学分转换手续。
电子科技大学交流学生课程学分认定表(二)
(公共课)


选修课转换栏
姓名
学号
院系/专业
电话
该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赴_________________国(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学交流学习,期间修读以下课程并获相应成绩。
专业课程转换栏
学生所修境外学校课程(学生填写)
转换后的我校专业课程(学生填写)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成绩
课程名称
课程号
课程性质
学时
学分
同意_____________同学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学学习期间,按此表完成我院专业课程的学分认定。
学院教务科负责人签字:教学副院长签字:
电子科技大学交流学生课程学分认定表(一)
(专业课程)
姓名
学号
院系/专业
电话
该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赴_________________国(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学交流学习,期间修读以下课程并获相应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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