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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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制药用纯化水和注射水标准

纯化水(Chunhuashui Purified Water)标准

本品为蒸馏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它适宜的方法制得供药用的水,不含任何附加剂

《性状》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无臭、无味。

《检查》酸碱度取本品10ml,加甲基红指示液2滴,不得显红色;另取10ml,加溴麝香草酚蓝指示液5滴,不得显蓝色。

氯化物、硫酸盐与钙盐取本品分置三只试管中,每只各50ml。第一只管中加硝酸5滴与硝酸银试液1ml。第二管中加氯化钡试液2 ml,第三管中加草酸铵试液2 ml。均不得发生浑浊。

硝酸盐取本品5 ml置试管中,于冰浴中冷却,加10%氯化钾溶液0.4 ml 与0.1%二苯胺硫酸溶液0.1 ml,摇匀,缓缓滴加硫酸5 ml,摇匀,将试管于500 C水浴中放置15分钟,溶液产生的蓝色与标准硝酸盐溶液〈取硝酸钾0.163g,加水溶解并稀释至100 ml,摇匀。精密量取1 ml,加水稀释成100 ml,再精密量取10 ml,加水稀释成100 ml,摇匀,即得(每1 ml相当于1μg NO3)〉0.3 ml,加无硝酸盐的水4.7 ml,用同一方法处理后的颜色比较,不得更深(0.000 006%)。

亚硝酸盐取本品10 ml,置纳氏管中,加对氨基苯磺酰胺的稀盐溶液(1→100)1 ml及盐酸萘乙二胺溶液(0.1→100)1 ml,产生的粉红色,与标准亚硝酸盐溶液〈取亚硝酸钠0.750g(按干燥品计算),加水稀释至100 ml,摇匀,精密量取1 ml,加水稀释成100 ml,摇匀。再精密量取1 ml,加水稀释成50 ml,摇匀,即得(每1 ml相当于1μg NO2)〉0.2 ml,加无硝酸盐的水9.8ml,用同一方法处理后的颜色比较,不得更深(0.000 002%)。

氨取本品5 0ml,加碱性碘化汞钾试液2 ml,放置15分钟;如显色,与氯化铵溶液(.取氯化铵31.5mg加无氨水适量使溶解并稀释成1000 ml)l.5 ml,加无氨水48ml,与碱性碘化汞钾试液2 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深(0.000 03%)。

二氧化碳取本品25 ml置50 ml具塞量筒中,加氢氧化钙试液25 ml。密塞振摇。放置,1小时内不得发生浑浊。

易氧化物取本品100ml,加稀硫酸10ml,煮沸后,加高锰酸钾滴定液(0.02mol/l)0.10 ml,再煮沸 10分钟,粉红色不得完全消失。

不挥发物取本品100 ml,置1050C恒重的蒸发皿中。在水浴上蒸干,并在1050C干燥至恒重,遗留残渣不得过1mg。

重金属取本品40 ml,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 ml与硫代乙酰胺试液2 ml,摇匀,放置2分钟,与标准铅溶液2.0 ml加水38 ml用同一方法处理后的颜色比较,不得更深(0.000 05%)。

2000年中国药典医药用水水质标准(P344 )

蒸馏水Zhengliushui

Distilled Water

本品为蒸馏所得的水。

〈性状〉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无臭、无味。

〈检查〉检查》酸碱度取本品10ml,加甲基红指示剂2滴,不得显红色;另取10ml,加溴麝香草酚蓝指示液5滴,不得显蓝色。

氯化物、硫酸盐与钙盐取本品,分置三只试管中,每只各50ml。第一只管中加硝酸

5滴与硝酸银试液1ml。第二管中加氯化钡试液2 ml,第三管中加草酸铵试液2 ml。均不得发生浑浊。

硝酸盐与亚硝酸盐取本品15 ml,加6mol/l醋酸溶液18 ml,对氨基苯磺酸-α-萘胺试液2 ml,锌粉0.01g,摇匀,放置15分钟,不得显粉红色。

氨取本品5 0ml,加碱性碘化汞钾试液2 ml,放置15分钟;如显色,与氯化铵溶液(.取氯化铵31.5mg加无氨蒸馏水适量使溶解并稀释成1000 ml)2.0ml,加无氨水48ml,与碱性碘化汞钾试液 2 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深(0.00004%)。

二氧化碳取本品25 ml,置50 ml具塞量筒中,加氢氧化钙试液25 ml,密塞,振摇,放置,1小时内不得发生浑浊。

易氧化物取本品100 ml,加稀硫酸10 ml,煮沸后,加高锰酸钾滴定液(0.02mol/l)0.10 ml,再煮沸 10分钟,粉红色不得完全消失。

不挥发物取本品100 ml,置1050C恒重的蒸发皿中。在水浴上蒸干,并在1050C干燥至恒重,遗留残渣不得过1mg。

重金属取本品40 ml,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 ml,硫代乙酰胺试液2 ml,摇匀,放置2分钟,与本品42 ml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0 ml的混合液比较,颜色得更深。

〈类别〉溶剂、稀释。

〈储藏〉密闭保存。

注射用水

Zhusheyongshui

Water for Injection

本品为纯化水经蒸馏所得的水。

〈性状〉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无臭、无味。

〈检查〉 pH值应为5.0-7.0(附录Ⅵ H)。

氨取本品50ml,照纯化水项下的方法检查,但对照用氯化铵.溶液改为1.0ml,应符合规定(0.000 02%)。

细菌内毒素取本品依法检查(ⅪE),每1ml中内毒素量应小于0.25EU。

氯化物、硫酸盐与钙盐、硝酸盐与亚硝酸盐、二氧化碳、易氧化物、不挥发物与重金属,照纯化水项下的方法检查,应符合规定。

〈类别〉配置注射用的溶剂。

〈储藏〉密闭保存。

灭菌注射用水

Miejun zhusheyong shui

Sterile Water for Injection

本品为注射用水照注射剂生产工艺制备所得。

性状〉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无臭、无味。

检查〉 pH值应为5.0-7.0(附录Ⅵ H)。

氯化物、硫酸盐与钙盐、硝酸盐与亚硝酸盐、二氧化碳、易氧化物、不挥发

物与重金属与细菌内毒素,照注射用水项下有关的方法检查,应符合规定。

〈类别〉注射用灭菌粉末的溶剂或注射液的稀释剂或泌尿外科内腔镜手术冲洗剂。

〈规格〉(1)2ml (2)5ml (3)10ml (4)20ml (5)50ml (6)500ml

(7)1000ml (8)3000ml(冲洗用)。

〈储藏〉密闭保存。

软化水硬度测试方法

一、硬度测试试剂:

1、氨缓冲溶液:2000毫;

2、EDTA标准液:500毫升;

3、铬黑T指示剂:100毫升。

二、测试仪器

1、微量测试仪:1套;

2、5ml、10ml、及100ml量筒:各2支;

3、250ml三角瓶:5个;

4、50ml滴瓶:2个。

三、分析方法

第一步取100 ml软化水,倾入纯水洗净过的250ml三角瓶中;

第二步加氨缓冲溶液3ml,摇匀;

第三步再加2滴5%滴铬黑T指示剂,摇匀;

第四步以0.01mmol EDTA标准液滴定至溶液由紫红色变成兰色为止(1分钟内不变色),即为终点。

第五步计算

C EDTA×V EDTA

H(总硬度)= mmol /l

V H

H -----软化水总硬度,mmol /l;

C EDTA---------EDTA二钠盐标准溶液浓度,mmol /l;

V EDTA----- EDTA二钠盐标准溶液体积,ml;

V H-----软化水的取样体积,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子级水GB/T11446.1997

Electronic grade water 代替GB11446.1-89

5.要求

电子级水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电子级水的技术指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 613.3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85

Sanitary standard for drinking water

1.总则

1.1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向居民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生活饮用水,

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由供水单位和规划设计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各级卫生防

疫站、环

境卫生监测站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在新建、扩建、改建集中式给水时,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卫生、环境保护、规划、城建和水利等单位共同研究用水规划,确定

水源选择、水源防护和工程设计方案、认真审查、设计、作好竣工验

收,经卫生防疫站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分散式给水的水源选择、水质鉴定、卫生防疫和经营管理,由供水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委派当地有关单位研究决定。

各级公安、规划、卫生、环境保护等单位必须协同供水单位,按标准规定的防护地带要求,作好水源保护工作,防止污染。

1.3本标准适用于城乡供生活饮用的集中式给水(包括各单位自备的

生活饮用水)和分散式给水。

2.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

3.1生活饮用水水质,不应超过下表所规定的限量。

1986-10-01实施

GB 5749-85

2.2集中式给水,除应根据需要具备必要的净化处理设备外,不论其水源是地面水或地下水,均应有消毒设施。取地下水直接供入管网的一次配水井,必要时,还应有除砂、防浑浊设施。

有关蓄水、配水和输水等设备必须严密。且不得与排水设施直接相连,防止倒虹吸。用水单位自建的各类贮水设备要加以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防止污染。

2.3凡与水接触的给水设备所用材料及净水剂,均不得污染水质。新材料和净水剂均需经过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审批,并报卫生部备案。

2.4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严禁与城、镇供水系统连接。否则,责任由连接管道的用水单位承担。

2.5集中式给水单位,应不断加强对取水、净化、蓄水、配水和输水等设备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证水质量。

新设备、新管网投产前或旧设备、旧管网修复后,必须严格进行冲洗、消毒、经检验浑浊度、细菌、肉眼可见物等指标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

2.6直接从事供水工作的人员,必须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体检,每年不少于一次。如发现有传染病患者或健康带菌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2.7分散式给水应加强卫生管理,建立必要的卫生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作到经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附件2、饮料工业用水水质标准

上海市地方标准

饮料工业用水DB31-10-89

3.技术要求

饮料工业用水水质符合下列要求

上海市技术监督局1989-10-27批准 1989-12-01实施

UDC 663.6

X 5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8537 87

饮用天然矿泉水

Drinking naturai mineral water

1987-12-29发布 1988-08-01实施

国家标准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 663.6

饮用天然矿泉水 GB 8537 87

Drinking natural mineral water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饮用天然矿泉水的开发利用依据和水质、产品的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所以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及其瓶装产品。

2.引用标准

GB 8538.1-8538.63-87《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 7718-87《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3说明

3.1饮用天然矿泉水是一种矿产资源,是来自地下深部循环的天然露头或经人工

揭露的深部循环的地下水。

3.2以含有一定的矿物盐或微量元素,或二氧化碳气体为特征。在通常情况下,

其化学成分、流量、温度等动态应相对稳定。

3.3应在保证原水卫生细菌学指标安全的条件下开采和罐装。在不改变天然矿泉

水的特性和主要成分条件下,允许暴气、倾析、过滤和除去或加入二氧化碳。4技术要求

3.1饮用天然矿泉水的界限指标见表1。

0.2-0.4mg/L范围和偏硅酸含量在25-30 mg/L范围,各自都必须具有水温在20℃以上或水的同位素测定年龄在10年以上的附加条件,方可称为饮用天然矿泉水。

4.2感官要求

4.2.1色、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4.2.2浑浊度;不超过15度;

4.2.3臭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应具有本矿泉水的特征性口味;

4.2.4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异物、允许有及少量的天然矿物盐沉淀。

4.3某些元素和组分的限量指标见表2。

4.5微生物指标见表4

GB 8537-87

附录A

饮用天然矿泉水水质检验报告表

(补充件)

编号………………………………取样日期………………………………

取样地点…………………………送样日期………………………………

水温……℃气温………………℃分析日期………………………………

水量…………………………L/S 提出报告日

GB 8537-87

表4

5试验方法

见GB 8538.1-8538.63-87。

6检验规则

6.1水源勘察检验

6.1.1凡申请开发饮用天然矿泉水者,必须提交本标准6.1.2-6.1.8所述内容水源地勘察报告,报国家饮用天然矿泉水技术评审组审查认可后,方可作为开发的依据。

6.1.2水源地的交通条件、自然地理情况。

6.1.3区域地质-水文地质情况(比例尺1:50000-1:200000)。

6.1.4矿泉水赋存的地质-水文地质条件,附综合水文地质图(比例尺1:5000-1:25000)及生产井(孔)结构图。

6.1.5水温小于20℃的矿泉水,必须有一年以上每15天观测一次的水温、水量、水位(压力)的动态资料。

6.1.6水温大于20℃的矿泉水,必须有一年以上每月观测一次的水温、水量、水位(压力)

的动态资料。

6.1.7一年以上丰、枯水期的水质试验报告、试验内容见附录A饮用天然矿泉水水质检验报告表。

6.1.8可开采水量的依据和说明。

6.2水源卫生防护检验

6.2.1水源地必须设立卫生防护带,其范围应根据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和周围环境卫生状旷而定。并在防护地界设置固定的标志

6.2.2卫生防护带内严禁排灌工业、生活废水和使用农药;严禁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管道,并不得有破坏水源地水文地质条件的活动。

6.3产品检验

6.3.1同一班次、同一机台生产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为一批。

6.3.2批量在2万瓶以下,随机取样6瓶;批量在2万瓶以上,每增加一万瓶,增加取样一瓶。

6.3.3生产单位必须按GB 8538.1-8538.63-87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水源水质的全分析,其检验结果应与技术评审认为的报告相符,润许有周期性的自然波动,但必须符合4.1界限指标的要求。

6.3.4产品由生产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4.2-4.5中有关指标进行出厂检验,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6.3.5收货方有权从该批产品中按本标准要求进行抽检,发现该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时,可抽取两倍量的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提请省级或省级以上的轻工、卫生监测单位仲裁。

6.3.6产品的保存期限为一年。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产品标志按GB 7718-87执行。

7.2包装:

7.2.1产品必须用符合食用规格的容器罐装,封盖严密,不得漏气、漏水。

7.2.2瓶装产品必须瓶体整齐、瓶外清洁。

7.2.3包装箱应封紧,并保证箱内产品完好。

7.3运输

7.3.1不得与有腐蚀、有毒、易挥发、恶臭等物品混合运输。

7.3.2运输过程中禁止撞击、挤压、抛仍。

7.3.3运输过程中不得雨淋、受潮、暴晒。

7.4贮存

7.4.1不得与有腐蚀、有毒、易挥发、恶臭等物品同库贮存。

7.4.2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处,不得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货物底部必须垫有高度为100mm以上的不透水材料。

7.4.3冬天注意防冻。

附录B

饮用天然矿泉水开发、利用、保护和产品质量的技术评审和监测

(补充件)

B.1饮用天然矿泉水技术评审小组由地质矿产部、卫生部、轻工业部定员组成、挂靠单位为地质矿产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司。

B.2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的勘察、开发和保护、由地质矿产部门负责审理。

B.3水源水质及水源卫生防护由环境卫生监测监督机构负责卫生监督。

B.4饮用天然矿泉水产品,由轻工业部门负责质量管理和监督,由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负责卫生监督。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地质矿产部、轻工业部指出。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地质矿产部水文地质司归口。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地质矿产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研究所、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钟、徐方、安可士、谢长芳、许延聪、冉群。

美国药典第二十一版(USPXX I)

(非载入USP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CJ94-1999

Water quality standard for drinking water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饮用净水的水质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以自来水或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的水为原水,经深度净化后可直接供给用户饮用的管道供水和灌装水。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5750-19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T8538-1995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CJ3023-1993 活性炭净水器

3、水质标准

饮用净水水质不应超过表1中规定的限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09-28批准2000-03-01实施

CJ 94-1999

4、检验方法

4.1浊度、铝、高锰酸钾消耗量按GB/T8538方法测定。

4.2TOC按CJ3023附录C规定的方法测定。

4.3其他各项按GB/T5750规定的有关方法测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GB-17323-1998

Hygenic Standard for Packaged edible pure Water

1范围

本范围规定了瓶装饮用纯净水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瓶装饮用纯净水。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789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GB 5749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瓶装饮用纯净水:是指以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向渗透法、蒸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水。

4技术要求

4.1原料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4.2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19—标准 19—实施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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