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宪 法 (2)[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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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宪法

第2章宪法
母法 子法
刑法:犯罪、刑罚问题 民法: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行政法:调整国家行政关系 婚姻法:婚姻、家庭问题 经济合同法:经营者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环境保护法:环境问题、环保问题
普通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条 规定 为了规范行 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 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谁 是 法 律 家 族 的 核 心 ?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宪法是实行依法治国的根 本依据。
——宪法的重要作用
宪法
基本法律、普通法律




最 高 的 法 律 地 位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图示告诉我们,宪法在众多法律之中有何地位?
宪法与其他法律是什么关系?
宪法与普通法律是何关系? 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和依据
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宪法是其它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 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 宪法与普通法律是“母法”与“子法”的关系。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 法相抵触。” 3、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 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 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宪法规定的 内容有 A、国家的性质 B、犯罪的特点和刑罚 C、国家的根本制度 D、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B
2、我国的国家性质是 A、社会主义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 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 国家 D、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多种所有 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

许崇德宪法(第五版)笔记

许崇德宪法(第五版)笔记

第一章宪法总论第一节宪法的概念的本质一、宪法的概念①原始意义上的宪法,指国家组织法。

②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又称实质意义上的宪法,指在一个国家存在的通过限制国家权力来保障人权的法。

③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是所有调整国家与公民间之关系,以及调整国家机关之间的规律规范的总和。

包括宪法和宪法性法律。

④根本意义上的宪法,指不仅制定了成文法典,而且成文法典在一国的法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

二.宪法的法律地位(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特征: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性的内容。

我国宪法规定了我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各个方面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从宏观上、总体地规定控制、分配和保障国家权力运行的基本原则,以保障人权。

2.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1)制定①要求成立专门的制宪机构②宪法草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严格(一般要求最高立法机关议员或代表的特定多数)(2)修改①宪法规定的有限的特定主体才可提出修改宪法的有效议案②修改宪法的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③有些国家明确规定宪法某些内容不得修改或在宪法通过后的一定时间内不得修改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是指在一个国家内,相对于所有社会主体的行为,宪法的效力是最高的。

(1)宪法是一般法律的制定基础和依据。

宪法与普通法律是“母法”与“子法”的关系,国家立法机关在制定普通法律时,必须依据宪法的规定,以宪法规定为基础。

(2)一般法律的规定与宪法相抵触的无效。

若普通法律的规定同宪法的规定、基本原则及精神相抵触,则抵触的部分无效或全部无效。

三.宪法的本质特征——反映一国当时的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首要的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表现在三个方面:(1)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

宪法是由在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而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制定的,是对阶级斗争的总结。

(2)宪法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

即把统治关系法律化。

(3)宪法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宪法 第二编

宪法 第二编

第一节 自由权 (五)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护
1、通信自由和秘密的法律保障 宪法第40条:“公民的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 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 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 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 和通信秘密。”
案例分析:石某和路某原系本市某物业公司管理 处的电梯女工,已近退休之年的她们因收入较低 不堪家庭负担 ,竟动起了大楼居民信件和其他印 刷品邮件的歪脑筋。2009年3月至9月期间,两人 利用平日分发所在楼宇居民信件等的工作便利, 将邮递员交付她们分发装箱的大量居民信件和其 他印刷品邮件私自截留、隐匿于其工作间,并分 两次以0.3元一斤的价格出卖给废品回收站,共 100多斤,得款人民币40余元。同年10月,苦于久 久收不到邮件的大楼居民终于报警。 问:石某和陆某的行为是否侵犯大楼居民的通信 自由和秘密权?
第一节 自由权
二、财产权 (三)财产权保护的价值和模式 一是通过防御权式的保障,即要求国家 的不作为,以保障每个人人格的发展; 二是通过存续保护、信赖保护与制度保 护来保障财产的安全; 三是通过维持基础生存之所需,从而保 留个人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生存基础,为 个人自主的人格发展创造条件。
第一节 自由权
第一节 自由权 二、财产权 (一)财产权的内涵 现行宪法第13条:“公民的合法的 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 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 继承权。”
第一节 自由权 二、财产权 (二)确立财产权为基本权利的原 因 财产权是包括政治权利与其他法律 权利在内的众多权利的基础,是其 他权利的卫士,各种各样的自由的 实现都与财产的安全和保障有关。
第一节 自由权 3、与生命权的有关的几个问题 (3)安乐死问题(死的权利) 荷兰:“没有希望治愈的病人有权 要求结束自己生命”。 医生:执业操守问题。

法治国家-(新)高中政治统编版必修三(28页)ppt精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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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公民的利益。④说法错误,公民没有立法权。
答案:A
8.1 法治国家 -【新教材】2021学年高中政治统编 版必修 三(28 页)ppt 精品课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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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组二 建设法治国家
4.法治国家是相对于人治国家而言的,它意味着法律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
人个人信息的,
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
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这一条款的确立旨在 ( )
①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②实现公民政治权利
③ 维护社会秩序
④ 促进司法公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二、建设法治国家
1.内涵: 法治国家意味着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建设法治国家, 既需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更需要法律的严格实施。
④ 保障实现公民政治权利,彰显我国民主的广泛性 A.②④ B.②③ C.③④ D.①②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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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国家
法治国家的内涵
合宪性审查是由有关权力机关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对 于可能存在违反宪法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机关履 行宪法职责的行为进行审查,并对发现违反宪法的问题予以纠正,以 维护宪法的权威。合宪性审查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违宪问题,目的是 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制度功能是推进“依宪治国”和 “依法治国”价值要求的实现。

宪法第二章

宪法第二章

宪法第二章第二章宪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一节近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一、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近代宪法之所以产生于资本主义时代,有它深刻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条件。

第一,经济条件,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生产关系的发生和发展,是宪法产生的社会经济基础。

以商品生产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要求有广阔的劳动力市场、商品交换的平等和竞争的自由,要求保障商品生产者独立的主体地位等等。

必然要求打破封建制度的束缚,确立适应资本主义发展要求的政治上层建筑。

第二,政治条件,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确立,是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

资产阶级在长期的反封建斗争中,逐步确立了以普选制、议会制为核心的民主制度,它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

在资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就有必要用法律的形式把它固定下来,使之法律化、制度化。

第三,思想理论条件,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在反封建斗争中提出的人民主权、天赋人权、三权分立、法治等思想学说,是宪法产生的思想理论条件。

这些学说是反封建的思想武器,在资产阶级革命以后,也成为制定和实施宪法的理论基础。

第四,法律文化条件,法律部门的增多和法律体系的完善,是宪法产生的法律条件。

只有当法律体系自身的发展达到一种程序、状态,需要有一个凌驾于各法律部门之上的特殊的法律部门,来为各部门确定应共同遵循的原则时,宪法才会产生。

二、近代宪法的产生过程早期的资本主义宪法中,具有代表性的是英国、美国、法国的宪法。

(一)英国宪法17世纪的英国宪法,是近代宪法的先驱。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从1640年开始,直到1688年“光荣革命”,确立资产阶级的统治,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

宪法也是在革命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反映英国资产阶级妥协革命的特点,它在政治内容上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体制,在形式上没有形成统一的宪法典。

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的典型代表,它是由各个历史时期颁布的宪法性文件,逐步形成的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所构成。

宪法性文件,可分为两个部分,即历史上带有规约性质的宪法性文件和资产阶级阶级革命以后由议会制定的宪法性法律。

第二章 宪法法律制度(020714)

第二章  宪法法律制度(020714)

(二)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近代意义的宪法是随着民主制度的 产生、发展而发展,是由在阶级斗争中 取得胜利的阶级所制定的,它把已取得 的体现本阶级共同意志的胜利成果从立 法上固定下来,并不断把适合本阶级的 根本利益的民主原则、民主制度(包括 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等)用根本法的形 式,使之制度化、法律化,从而更好地 维护自己的利益,强化自己的统治。
一、国体与政体:
国 体
人民民主专政
农级 联为 盟领 以 为导 工 基、 人 础工 阶 政是 的人 重民 统 要民 一 特主 战 点专 线
政 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
选举制度是 人民代表大会制 的组成部分
(一)我国的国体:
1、国体的概念:
国体,即国家的性质,也就是国家 的阶级本质,它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 中的地位。
(二)我国的政体:
1、政体的概念:
政体,即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又 称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它是指掌握国 家政权的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 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 国体和政体的关系:(1)国体决定 政体,有什么性质的国体就有什么性质 的政体;(2)政体除受国体决定外,还 受统治阶级力量对比关系、具体的历史 条件以及传统文化与地理环境等因素的 影响。
第二章 宪法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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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宪法》内容简介
第二章 宪法法律制度
第一节 宪法概述 第二节 国家的基本制度 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宪法的概述
本节内容: 一、宪法的概念 二、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本节重点: 如何理解宪法的概念?
一、宪法的概念:
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语,原意 是组织、确立的意思。古罗马帝国 用它来表示皇帝的“诏令”、“谕 旨”,以区别于市民会议通过的法 律文件。 我国古籍中也曾经使用过“宪”、 “宪法”一词,其含义指典章、制 度和普通法令,尤指刑法而言。但 这些都不是近现代意义上的宪法。

第二章宪法《法学概论》PPT课件

第二章宪法《法学概论》PPT课件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二章宪法
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的内容在于规定一国的根本 制度
宪法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 比关系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国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 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义国家”
政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 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 力的机利
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平等权、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以及言论、 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 的自由)
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宗教信仰自由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 国家赔偿
社会经济权利 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特定公民的权利
念斌获国家赔偿113.9万 8年申冤花费 不予赔偿
福建福州市中级法院2015年2月17日中 午发布消息称:2月15日,该院依法对 赔偿请求人念斌二审宣告无罪赔偿案作 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先支付赔偿请求 人念斌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58.9万元; 支付赔偿请求人念斌精神损害抚慰金55 万元;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赔偿 请求人念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 道歉。

第二章宪法

第二章宪法

中国共产 多党派合作 党与其他 民主党派 共产党执政 的关系:
多党派参政
互相监督
肝胆相照 荣辱与共
第二节
我国的基本制度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人民政协 政治协商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
民主监督 参政议政
全国政协主席
贾庆林
第二节

我国的基本制度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为解决民族 问题、处理民族关系,实现民族平等、民 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而建立的基 本政治制度。
(五)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 举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
佘祥林被判无罪
佘祥林,男,1966年3月7日生,京山县雁门口镇何场村九组 人,捕前系京山县公安局原马店派出所治安巡逻员。1994年1月 20日,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后,张的亲属怀疑张被佘杀害。 同年4月11日,雁门口镇吕冲村一水塘发现一具女尸,经张在玉 亲属辨认死者与张在玉特征相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994年4 月28日经京山县检察院批准逮捕。1994年10月13日原荆州地区 中级法院一审判处佘祥林死刑,佘提出上诉。湖北省高级法院 1995年1月6日作出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1997年因行政区划变更,京山县检察院于1997年11月23日将此 案呈送荆门市检察院起诉。同年12月15日,荆门市检察院审查后 认为佘祥林的行为不足以对其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将该案移 交京山县检察院起诉。1998年6月15日京山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 判处佘祥林有期徒刑15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同年9月22 日,荆门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批评、建议、 申诉、控告、 检举权和取得 国家赔偿权
社会经 济权
特定主 体权利
(一)平等权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宪法讲义第二章——十二章(1)

宪法讲义第二章——十二章(1)

第二章宪法的基本理论(下)第一节宪法的创制与修改一、宪法的创制宪法制定的含义:即制宪,指拥有制宪权的主体依照一定的程序创制宪法的活动(一)制宪主体:1、君主或军政府2、特设机构3、全体国民(二)制宪权1、主权性权力2、正当性3、不可分割性4、唯一性宪法制定的程序:1、提出制宪动议(民主形式的发展)2、成立制宪机构3、草案的提出和审议4、宪法草案的通过美国联邦宪法的批准是根据宪法草案的规定,宪法将由各独立州召开由人民选举的州代表会议批准,而不是由州议会批准;宪法经9个州而不是13个州批准即生效。

5、宪法草案的公布二、宪法的修改(一)、宪法修改概述宪法修改是指在宪法正式生效后,在实施的过程中,由有权机关依据法定的程序,对宪法文本的部分内容予以删减或增加宪法的部分内容的活动。

宪法修改的必要性1、使宪法的规定适应社会实际的发展和变化2、弥补宪法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漏洞宪法修改的限制1、内容的限制:宪法的根本原则和基本精神;国家的领土范围;政体2、时间的限制:消极限制和积极限制3、程序的限制宪法修改的方式1全面修改2部分修改(二)、宪法修改的程序1、修宪动议2、修宪草案的提出3、修宪草案的决议(1)立法机关;(2)联邦议会和地方议会;(3)全民公决4、宪法修正案的公布第二节宪法解释一、宪法解释的概念宪法解释,就是宪法解释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根据宪政精神和社会宪政实际需要,对宪法的具体含义和适用范围所作的补充或说明二、解释宪法的必要性三、宪法解释的原则恪守宪法精神原则适应社会需要原则遵守法定程序原则系统整体解释原则四、宪法解释的主体五、宪法解释的方法第三节宪法惯例宪法惯例是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形成的,不被成文宪法或不成文宪法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的,其内容是有关国家重要政治制度的,得到公众普遍承认并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得到继续遵循的习惯或传统的总和。

宪法惯例产生和形成的途径:政治家的言行政治斗争长期政治实践著名法学家的总结第四节违宪审查一、与相关概念的区别1、违宪审查的涵义2、违宪审查的构成要件(1)违宪审查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2)违宪审查机关的结论有法律效力(3)违宪审查的对象是宪法行为(4)违宪审查机关如果认为构成违宪,即进行宪法制裁。

ConstitutionoftheUnitedStates

ConstitutionoftheUnitedStates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简称美国宪法。

它是美国的根本大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

该宪法于1787年9月17日在费城召开的美国制宪会议上获得代表的批准,并在此后不久为当时美国拥有的13个州的特别会议所批准。

根据这部宪法,美国成为一个由各个拥有主权的州所组成的联邦国家,同时也有一个联邦政府来为联邦的运作而服务。

从此联邦体制取代了基于邦联条例而存在的较为松散的邦联体制。

1789年,美国宪法正式生效。

美国宪法是世界上首部成文宪法,该宪法为日后许多国家的成文宪法的制定提供了成功的典范。

历史当年制宪代表在草案上签字时所使用的银制墨水盒日期州名投票结果赞成率同意反对1 1787年12月7日特拉华州30 0 100%2 1787年12月12日宾西法尼亚州46 23 67%3 1787年12月18日新泽西州38 0 100%4 1788年1月2日佐治亚州26 0 100%5 1788年1月9日康涅狄克州128 40 76%6 1788年2月6日马萨诸塞州187 168 53%7 1788年4月28日马里兰州63 11 85%8 1788年5月23日南卡罗来那州149 73 67%9 1788年6月21日新罕布什尔州57 47 55%10 1788年6月25日弗吉尼亚州89 79 53%11 1788年7月26日纽约州30 27 53%12 1789年11月21日北卡罗来那州194 77 72%13 1790年5月29日罗德岛州34 32 52%美国宪法第六条第二款将其本身的地位表述为“国家的最高法律”。

法官们通常将之理解为:当国会或者州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与美国宪法有所冲突的话,这些法律将被宣布无效。

两个多世纪以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众多判例不断地强化美国宪法的权威性。

美国宪法明确了由选举产生的政府具有唯一的合法性。

人民通过选举或者指定产生的政府官员和议员来行使权力。

宪法学考试重点

宪法学考试重点

宪法学考试重点第一章.宪法学与宪法一.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宪法,宪法现象,宪法和宪法现象的发展规律。

二.宪法学的研究范围:【宪法理论,宪法规范,宪法判例跟惯例,宪法性文件,宪法实施】1.宪法惯例:在国家生活中长期形成的,并得到国家认可的,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

2.宪法判例:宪法条文并无明文规定,由司法机关在审判实践中逐渐形成,,并经国家认可,具有宪法效力的判例。

(主要存在于不成文宪法国家)。

3宪法性文件:虽无宪法名称,却有宪法性质的法律文本。

4.宪法实施:宪法的贯彻实施,要明确宪法的原则和基本精神,要研究宪法实施的监督和保障。

三.宪法的概念与分类:【1概念: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集中反应各种力量的对比关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内容,是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率。

】2宪法的特征:(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和总章程。

【主要表现在三方面---内容上规定国家基本制度基本政策等最根本,重要的问题;具有最感法律效率;修改制定程序上更严格】。

(2)宪法集中反映了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

【是取得胜利的一方的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决定并影响着宪法的具体内容;影响宪法的变化。

】(3)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4 )宪法是国家权利的调配器(4)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3宪法的分类:[简答]**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以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为标准划分的。

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法,一般在法律文件上明确冠以宪法之名,如中国宪法和美国联邦宪法;不成文宪法是指不具有统一法典形式,而多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宪法惯例之中的宪法。

如英国的宪法。

12页**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以宪法是否有严格的制定和修改机关以及程序为划分标准。

刚性宪法: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法律不同,也叫固定宪法或者硬性宪法,如中、美宪法。

宪法第二章

宪法第二章

(2)199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其第6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 表大会的代表中,应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 并逐年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 (3)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法》。其第59 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九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 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 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 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一)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的 制定和修订,贯彻了以人为本、执政为 民的理念,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归侨侨眷 的重视和关心,是对我国人权法制建设 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的制 定和修订,适应了我国国情和侨情特点的需 要,是一项具有政治效应的立法工作,体现 了我国侨务工作的重要特点。 (三)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的修 订,是对归侨侨眷的重要的基本权益和基本 权益中的特殊性问题予以保障,适应了我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的要求, 显示了“十六字”原则在新形势下的实际意 义与生命力。
若假以“断代体”的史学叙事方式来勾陈现行宪法第 47条的规范含义和权利属性,似可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相对第24条而言,第47条所涉内容除“75宪法 ”之外,在新中国历部宪法典中均有明确规定。如 “54宪法”第9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公民 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国家对于从事科学、教育、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 事业的公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再比 如“78宪法”第52条规定,“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 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 科学、教育、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卫生、体育 等文化事业的公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当然,因其具体措辞的差别,彼此文意或相去甚远 。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_第二章 宪法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_第二章 宪法
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 1、主要内容: 它规定了新中国的国家制度。 2.它确认了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合 作社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和资本 家所有制;规定了国营经济在国民经济 中的领导地位,国家保证优先发展国营 经济。

3.它规定了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方法、步 骤。确认了要“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 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 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 主义社会。” 4.它确认了“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和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宪法修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 宪法修改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1/5以上 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 代表的2/3以 上的多数通过。


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左”的思 想指导下进行的两次修改。

三、宪法作用
第一、宪法对国家权力的作用。表现在巩固维 护国家权力和规范国家权力的运作。 第二、宪法对政治制度的作用。体现在确立并 维护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改革国家政治体制上。 第三、宪法对国家法制的作用。表现在宪法是 国家立法的基础,宪法为国家法制的统一奠定 基础及宪法为国家法制的完备奠定基础。

“人民的主权不是从 国王的主权中派生出 来的,相反 地,国 王的主权倒是以人民 的主权为基础的。” “在民主制中,国家 制度本身就是一个规 定,即人民的自我规 定……民主制独有的 特点,就是国家制度 无论如何是人民存在 的环节。” ——马克思

恩格斯对卢梭的
人民主权学说给 予了高度的评价。
第二章 宪法


一、宪法词义的演变与宪法概念的表述 (一)宪法词义的演变 1、英文“宪法”的由来 在西方,“宪法”在英文中为consititution或 constitutional law,是由拉丁语consititutio发展 而来,意思是组织、规定、确立。 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建立代议制度:近代 意义的宪法概念由此产生。 世界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法学概论 第五版 第二章 宪法

法学概论 第五版 第二章  宪法

第一节 宪法概述
我国现行宪法具有以下特点:
01 02 03 04 05
第一,确认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宪法的总 的指导思想
第二,明确规定了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 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 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社会主义宪法是无产阶级革命胜利的产物。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推翻了沙 皇和地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1918年 制定的《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社会 主义类型的宪法。
在我国近代以来的历史上,出现过三种不同性质的宪法或宪法性文件。第一 种是从清朝末年到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政府时期所制定的,第二种是中国民族 资产阶级所制定的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第三种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 的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
(二)特征
第一,宪法所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 第二,宪法的法律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 第三,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
第三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01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02
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 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 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 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些规 定确保了宪法的根本法的地位,使宪法实施 有了可靠的保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 实施的职权,同时,发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监督作用 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一个从上到下、从权 力机关到行政机关的完整的监督体系,保证宪法的 统一实施。

第二章 宪 法

第二章  宪  法

第二章宪法第一节概述一、宪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一)宪法的概念及其地位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根本法地位1、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宪法要求有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修改宪法的程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二)宪法的特征1、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任务、根本制度等根本性问题。

2、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3、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严格,宪法一般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依法成立的特定机关通过特定程序制定和修改。

(三)宪法的本质1、宪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①宪法是政治斗争、尤其是阶级斗争的结果和总结;②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③各种政治力量,尤其是阶级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影响乃至决定着宪法的具体内容;④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是宪法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

2、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民主首先是一种国家制度,民主还意味着国家确认公民的基本权力和自由宪法不是从来就有的,最早出现的宪法是资产阶级宪法。

社会主义宪法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法律化;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要求和体现。

二、宪法的作用1、宪法对统治权的作用主要表现在:①确认、维护和巩固国家权力;②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防止权力滥用。

(是宪法民主性体现)2、宪法对法制的作用主要表现在:①促进法制的完备和健全。

(宪法是其他法律以及整个法律制度产生的基础和依据)②促进法制的统一。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不得与之抵触,宪法是审定和检验其他法律是否符合统治阶级利益和需要的最高标尺)3、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作用主要表现在①宪法确定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内容②宪法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规定了必要的保障。

4、宪法对政治制度的作用表现在:①确立和维护国家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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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它标志着人类历史上新型的社会主义类 型宪法的诞生。
1912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中华民国 临时约法》
是以孙中山为 首的南京临时
政府公布的
有历史进步意义 的资产阶级 宪法性文件
我国近代宪政 运动史上唯一
的一部
我国1949年的《共同纲领》
我国《共同纲领》
当时迫切需要一根 本法而制定条件又 不成熟情形下产生
人民当家作主 的具体 体现
反映我国 国家生活 整体与全貌
人民代表 大会 制度
是我国国家 力量的 源泉
三、我国的选举制度
(6)从物质上和法律 上保障选民的 选举权利
(5)代表向选民或 原选举单位负 责并接受监督
(1)普遍性: 年满18周岁的 中国公民都有权
我国的 选举制度
(4)无记名投票 特定情形可
修宪特殊程序
提议
全国人大 常委会
1/5以上全国 人大代表
通过
全国人大全 体代表2/3 以上多数
二、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英国1689年的<<权利法案>>
英国1689年 《权利法案》
英国历史上 最重要的
宪法性文件
英国资产阶级 革命取得
胜利的事实
英国资产阶级 民主制度的 确立
美国1776年的《独立宣言》
五、我国的军事机关
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的武装力量。 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组
成。 中央军委每届任期5年,实行主席负责制,
主席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六、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自治机关除行 使自治权外, 还拥有其他的
多种权力
多民族居住的 地方,其他各 民族也应有适 当名额的代表
在各少数民族 聚居的地方 实行
民族区域 自治制度
自治机关负责 人由实行区域
自治的民族 的公民担任
它们都是中国 不可分离 的部分
自治机关是民 族自治地方的
人大与政府
五、我国的经济制度
基础:生产资料 社会主义公有制,
第二章 宪 法
第一节 宪法概述 第二节 我国的国家制度 第三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我国的国家机构
第一节 宪法概述
一、宪法的概念与特征
内容上,规定 一国社会制度
和国家制度 的基本原则
制定和修改 程序上,比
普通法律 更为严格
宪法的 特征
法律效力上, 有最高法律效 力,是普通法 律的立法基础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 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检举权和取得
赔偿权 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公民的人身自由 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文化教育权利
三、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
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 守公共秩序, 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 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2)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 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由年满45周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 权的、身体健康的中国公民担任。
四、我国的行政机关
(一)中央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它是我国的最高
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各部、委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 (二)地方行政机关 地方行政机关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 方各级人大的执行机关。
委托他人投票
(2)平等性:一选 民一次选举中 一个投票权
(3)直接选举和 间接选举 并用
四、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采取单 一制国家 结构形式
是民族构成和 分布的客观 状况决定的
是民族关系 历史发展的
必然结果
是各民族共同 发展,共同繁 荣的客观要求
是维护国家统一 和民族团结 的需要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 。
(二)地方权力机关
地方权力机关是指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的 规定,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由本区域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地方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它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起构成我国 的国家权力机关系统。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是我国国家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 分,是我国的国家元首。
Hale Waihona Puke 是一部建设 新中国的 建国纲领
起到了临时 宪法的 作用
我国现行宪法:1982年宪法
(1)我国现行宪法由序言和总纲、公民的基 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徽、 首都四章组成;
(2)现行宪法经过1988年、1993年、 1999年和2003年四次修宪。
第二节 我国的国家制度
一、我国的国体
国体,即国家性质,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 即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我国的国体是人 民民主专政制度。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 工农联盟是我国人民民主政权的阶级基础 ; 爱国统一战线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特点。
二、我国的政体
(1)政权组织形式即基本政治制度,或称 “政体”,是指统治阶级组织国家政权机 关、实现国家权力的形式;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 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
第四节 我国的国家机构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与活动原则 国家机构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而建立起来
的一整套国家机关的总称。 我国国家机构的活动原则主要有: 1、责任制原则 2、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 3、精简和效率原则
二、我国的权力机关
(一)中央权力机关
中央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 力机关。
即全民所有制 和劳动群众 集体所有制
分配制度:按 劳分配为主体,
多种分配方 式并存
我国的 经济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 公有制为主体,多
种所有制经济 共同发展
六、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
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内容
思想道德建设
教育科学 文化建设
第三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 公民的权利,是指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加以保障的,公 民实现某种愿望或获得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公民的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应当履行的某 种责任。
世界第一部 成文宪法
确立资产阶级 民主共和 政体
美国 《独立宣言》
确立三权分立 政治制度
法国1789年的《人权宣言》
法国《人权 宣言》
法国的第一部宪法 以《人权宣言》 为序言
这部宪法是欧洲 大陆上最早产 生的成文宪法
这部宪法规定在 法国实行君主
立宪政体
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1)1918年苏俄通过的《俄罗斯苏维埃联 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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