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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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快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1]98号)规定,结合湖北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本评审条件(以下简称《条件》)。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着眼于中小学教师的长远发展;充分考虑教书育人的实践性、专业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修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襄阳市、黄石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市县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人事代理机构中,现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晋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

第四条中学和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注重学习,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四、身心健康,能够承担正常教学教研工作。

第六条学历、资历条件一、正常申报条件(一)正高级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五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二年以上;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五年以上;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五年以上。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中学和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均分为三级,高级职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中级职务名称为一级教师,初级职务名称为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二章分则第四条申报一、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近2年内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四)按规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职业资格;(五)外语、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测试和继续教育符合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六)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二、学历资历条件(二)高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一级教师职务工作2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8年以上,取得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12年以上(初中、小学、幼儿园老师),取得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并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从事一级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

(三)一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或申报评审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并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二级教师工作3年以上;4、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取得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二级教师工作4年以上;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7年以上(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取得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二级教师工作4年以上;6、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教学工作和下一级职务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规定,结合湖北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

第二条评审原则: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要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思想品德、工作态度、教学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作为评审依据,确保评审质量。

第三条评审的范围和对象:我省普通中小学(含民办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学和教学研究的人员。

第四条评审职级: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分为高级职务、中级职务、初级职务。

初级职务设员级和助理级,中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职称(职务)五个等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第二章评审组织第五条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评委会办公室负责评审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省职改办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以下简称评委库)。

各相关单位、市(州)、市(县、区)职改办分别建立中、初级评委库。

评委库规模必须达到年度评委会人数的三倍以上。

第七条高级评委库成员由相关单位、各市州职改办推荐,省职改办审核入选;中、初级评委库成员由相关单位及所辖学校进行推荐,市州职改办审核入选。

评委库成员应由遵纪守法、学术知识渊博、专业造诣深厚、行业公认、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的教师和专家组成。

第三章申报及评审程序第八条中小学教师高、中、初级申报及评审条件按照《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2号)执行。

第九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在评审前要参加并通过水平能力测试(乡村教师按鄂政办发〔2015〕68号文执行)。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条例【全文】.doc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条例【全文】.doc

2019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条例【全文】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条例【全文】8月11日,省职改领导小组在汉召开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传达全国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省职改领导小组组长、省人社厅厅长陈安丽、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余学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省人社厅副厅长易望汉主持。

陈安丽指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大探索,是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教育事业公平发展的必然要求。

这次改革建立了统一的制度体系,完善了评价的标准条件,提高了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地位,建立了更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

其中,在原有职务系列基础上增设正高级职称,是这次改革的一大亮点。

陈安丽强调,要组织好正高级教师评审,注重向基层倾斜,从培养和造就教育家的高度出发,为所在地区树立中小学教师发展的标杆和楷模。

要创新评价机制,把好推荐关、审核关、公示关和评审关,强化痕迹管理,落实问责机制,突出对教师德育的考核,结果要经得起社会质疑。

陈安丽要求,各地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国家和省里统一部署安排,认真吃透文件精神,加强沟通合作,稳慎实施,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余学敏强调,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作用,与人社部门一起做好人员过渡、标准修订、评审的监督指导工作,充分发挥职称的导向和杠杆作用,着力推进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会议明确我省改革时间表,今年底,完成全省首批中小学正高评审,明年6月30日前完成人员过渡,经过2年左右的努力,实现常态化评审,新制度完全入轨。

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黄石、襄阳两市介绍了试点经验做法。

2024 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详细版)

2024 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详细版)

2024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详细版)目录2024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 (1)一、评审原则 (2)二、分配指标: (2)1.一级教师8人(其中中学2人,小学(幼儿园)6人) (3)三、评审程序 (3)1.成立2024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3)3.申报与评选办法 (4)四、具体进度安排 (5)五、本方案解释权在实验学校办公室。

(5)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1)根据《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职评量化考核方案。

一、评审原则1.坚持“五公开、一监督”原则。

即职评政策公开,岗位职数公开,推荐评审办法公开,个人主要评审材料公开,推荐和评审结果公开,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3.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即个人实事求是的上报,学校实事求是的考核。

4.发挥职评工作的杠杆作用,以职评促管理。

评审推荐工作与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相结合,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与加强师风建设相结合,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促进教师提升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

二、分配指标:1.一级教师8人(其中中学2人,小学(幼儿园)6人)1.在乡镇任教满30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的可不受指标限制申报。

2.在乡村学校连续工作30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可不受指标限制。

三、评审程序1.成立2024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职工代表:(临时从教师代表中抽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XXX(兼)成员:XXX1.制定并完善《实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考核细则》报教代会审批。

3.申报与评选办法(1)一级教师由实验学校组织申报、评审、推荐。

(2)小学、幼儿园申报一级教师实行初评与终评相结合的方法①初评先由各校组织实施:各校对照人社局、教育局职评文件中有关业绩条件(九选二)、教科研条件(四选一)对有申报意向的教师的材料进行初审,在审核记录中标明符合条件的材料名称。

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条件

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条件

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条件一、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一)中学高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井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中学一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三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4.大学专料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七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武汉市教师中高职称评分细则

武汉市教师中高职称评分细则

教育教学质量效果 近5年年度考核 乡镇任教 支教援教
好17—20分、较好13—16分、一般8 —12分 每次考核优秀等次加1分 在乡镇任教15年及以上加3分 参加支教援教加2分
综合考核教师任职期间的师德表现、教学常规、教学效果等,兼顾任教经 20 历(毕业班教学)、任职经历(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所获表彰等。也 可按教育教学能力的前六项分值的60%计算。
武汉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类别 思 职 想 业 素 道 质 德 与 基 知础 识专 业 项目 思想素质与职业道德 标准 遵守社会公德和服从组织安排,认真 履行职责,年度考核合格 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区 级4分、街道(乡镇)3分、校级2分 硕士研究生5分、双学士、研究生课 程班结业4分、大本3分,大专(限初 中段)2分 按测试成绩的15%计算 按申报条件规定的专业和任职的达标 年限 担任班主任5年以下1分 班主任工作的经历与业绩 担任班主任5-10年2分 (班主任工作年限必须由学 校根据年度考核记录出具证 担任班主任10-15年4分 明) 担任班主任15年以上6分 优 质 课 评 比 单 项 各 类 比 赛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区 级2分、乡镇级1.5分 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区 级1.5分、乡镇级1分 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5分、 区级1分、乡镇级0.5分 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区 级1.5分、乡镇级1分 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5分、 区级1分、乡镇级0.5分 国家级2分、省级1.5分、市级1分、 区级0.5分 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区 级0.5分 省级以上5分、市级4分、区级3分 省级以上4分、市级3分、区级2分 省级以上3分、市级2分、区级1分 省级以上2分、市级1分 省级以上5分、市级4分、区级3分 省级以上4分、市级3分、区级2分 省级以上3分、市级2分、区级1分 省级以上2分、市级1分 1、荣誉称号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2、多项多次取得的取最高档次计分, 其余折半计分;3、该项目累计计分不得超过6分。 6 1、论文或教学经验总结必须是在有刊号的报刊杂志发表或出版的、获奖属 教育系统评奖,且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属于所申报的学科或专业;2、非教育 系统团体、报刊杂志评奖或在杂志增刊上发表的按获奖等次降一级别计 分;通过出资的均按区级降低一等次计分;3、有多篇论文或教学经验总结 取最高分值的一篇,其余折半计分;4、同一篇论文获多次奖的取其最高奖 计分;5、教科研课题,课题组长、执笔者(以获奖证书原件为准)按获奖 等次1.5倍计分,组员按获奖等次计分;6、编写的教材、教案、习题集公 开发表或获奖的,按同等次折半计分;7、该项目累计计分不得超过6分。 5 1、教学业务比赛成绩必须是在现任职务内取得的; 2、教学业务比赛必须是教育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 3、有多项次的取最高级别计分,余下按相应等次折半计分,但累计得分不 得超过5分。 分 值 5 1、表彰称号为: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师德 10 先进个人等;2、有多项次的取最高级别计分,余下按相应等次折半计分, 但累计得分不得超过10分。 5 对学历不达标而破格申报的该项目不得计分 说明综合源自彰学历 水平能力测试 教学经历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职称改革工作经常化以来的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从事中、小学教师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第二章任职资格条件第四条申报条件一、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一)中学高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中学一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职称改革工作经常化以来的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从事中、小学教师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第二章任职资格条件第四条申报条件一、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一)中学高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中学一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

湖北省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湖北省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专业论文要求:
(1)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
(2)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
(3)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1)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五、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对外语、计算机的要求和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第五条 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
1、中学高级教师:
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浓度的相关学科知识,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循环教学,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九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小学(幼儿园)一级教五年以上;
4.参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破格申报中级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2.中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湖北中小学教师评职称新规2

湖北中小学教师评职称新规2

(五)三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大学专科、中专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三、能力业绩条件(一)正高级教师1、按不同类型学校、教科研机构,其教学工作量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1)高级中学①学科教师出色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

②学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10年以上。

③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5%以上。

(2)职业中学①职业中学学科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②学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10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每两年必须在企业实践1个月以上;③持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等级证书;④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5%以上。

(3)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①学科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

②学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10年以上。

③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5%以上。

(4)教科研机构①专职教研员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3项。

②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60天,执教市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6次。

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教师,其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学校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校级领导任高级教师以来累计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校学科教师三年的工作量,累计担任主任5年以上。

2、具有下列教育教学工作能力:(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强,专业知识功底深厚,基本功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形成了独到的教学风格,教育教学业绩显著。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评审条件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评审条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地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地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职称改革工作经常化以来地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从事中、小学教师专业地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地评审.第三条中、小学教师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地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二章任职资格条件第四条申报条件一、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地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地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地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学历、资历条件(一)中学高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地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中学一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三年以上;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七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地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三)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六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九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地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三、破格申报条件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县(市)级以上同行地公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地学术团体组织地公开课、示范课或观(转载自中国教师站文摘,请保留此标记.)摩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厅)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地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地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地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地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四、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地人员,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在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在近两年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五、获取和处理信息地能力对外语、计算机地要求和具体标准另行通知.第五条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水平.中学高级教师: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地理论基础和一定浓度地相关学科知识,胜任本学科各年级地循环教学,具有较强地教学研究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本学科牢固地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胜任本学科地教学工作,具有一定地教学研究能力,了解本学科地发展动态.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业绩条件积极投身教育改革,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地创新、创造和实践能力.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承担学校安排地教育教学任务,备课、讲课,批改、讲解作业,从事学生学习成绩地命题、分析工作、完成额定地教学工作量,承担班主任工作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指导、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能结合教学实践写出一定水平地教(科)研文章,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取得一定地工作实绩.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三、继续教育根据《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管理办法》(鄂教师〔〕号)规定,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相应地学分(具体学分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四、工作能力与实践经验(一)中学高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地两条:.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承担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地学术团体组织地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至少发表一篇有较高价值地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较为显著地成绩,在市(厅)级交流或推广.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地两条:.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好,能形成自己地教育特色,所教班级学生合格率、先进生转化率较高,受到校级以上表彰;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承担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地学术团体组织地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一次以上,且教学效果好;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三年以上,所教班级形成良好地班风,被学校授予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研究,交流或发表有一定水平地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在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地教研活动),或参与编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地教育教学方面地正式出版物.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三章附则第六条凡近五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参加任职资格地评审..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地;.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地;.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地.第七条本评审条件由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八条本评审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文《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评审条件教师职称评定条件中国教师站》来自中国教师站文摘,查看更多与相关文章请到.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职称改革工作经常化以来的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从事中、小学教师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第二章任职资格条件第四条申报条件一、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一)中学高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中学一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

湖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教师教育职称评定标准条件

湖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教师教育职称评定标准条件

湖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通知教师教育职称论文发表教育期刊投稿【转载】关于征集湖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委会专家人选的通知发布时间:2012-09-07稿件来源: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鄂职改办函〔2012〕137号各有关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对湖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人社部函[2012]171号),我省组建了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成立了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委员会,确定黄石、襄阳为试点市,下发了《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鄂职改字[2012]5号)及人员过渡办法、评价标准和评审方法等配套文件,目前,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有序推进。

根据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需要,现特向贵单位征集评委专家库人选。

现将评委专家的推荐报送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的范围现在湖北地区(含部属在鄂高校)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在岗人员。

二、推荐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2、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能够积极学习职称政策,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身体能适应评审工作要求;3、长期从事中小学教育研究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中小学教育研究某方面的专业权威,具有承担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的专业能力和学识水平;4、担任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国家、省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人员、优秀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各类中青年专家优先入选。

教师教育职称论文发表教育期刊投稿刊名:科教文汇(上旬刊)The Science Education Article Collects主办:安徽省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科教文汇杂志社周期:月刊出版地:安徽省合肥市语种:中文;开本: 16开ISSN: 1672-7894CN: 34-1274/G投稿邮箱*****************邮发代号:26-205历史沿革:现用刊名:科教文汇(上旬刊)曾用刊名:科教文汇(上半月);科教文汇创刊时间:20043创先争优与高校学生党组织的先进性建设谢斌剑; 1-24SCI的定量分析在高校高层次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苏剑峰; 3-55新时期高校教师培训模式的创新发展石媛; 6+96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薛鹏飞;静行;陈岚; 7+177浅谈新时期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科学化建设方静;姜爽;刘成钢; 8-98浅谈高校辅导员在工作中如何热爱学生张洪华; 10-119守护稀缺的价值——我们内心的道德、良知、责任胡佳; 12-1310论思想政治教育中传统文化的运用——以《淮南子·览冥训》为例范国增; 14-15 11浅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冯锦敏; 16-1712契合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特点的思政理论教学探析殷冀锋;佟晓露; 18-19+261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浅析陈曦; 20-2114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方法研究之营造轻松环境与氛围蒙静; 22+4215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引入《弟子规》学习的实践思考杨红; 23-2416通识教育研究综述徐燕; 25-2617高校教学团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李铁; 27-2818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对高校学风建设的启示赵永芳; 29-3019建设性后现代主义视角下的我国高校生态教育肖雪; 31-3220系统思维方式及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张霞; 33-34。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1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1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1年起)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实施细则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评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第二阶段是审核业绩成果。

具体情况如下:一、评审必备条件必备条件有八项,其中项目资格、职称、学历、教龄、继续教育、班主任经验、循环能力、教师资格证均为必备条件。

乡村和城市分开评审。

此外,证书资历、专业年限、教育年限和教学考核记录也是必备条件之一。

最后,听课、校本公开、论文、指导、青年教师培养、课题研究、优秀课程、优秀班级等项目也是必备条件。

二、审核业绩成果业绩成果是指申报者的学历、教龄、任现职年限、班主任经验、论文著作和课题研究等方面的业绩。

业绩成果的积分累加,乡村和城市分开评审。

具体如下:一)学历(上限5分)学历分为研究生、本科、大专和中专四个档次,分别对应5分、4分、3分和2分。

根据申报者的学历档次,给予相应的分数。

二)教龄(10分)教龄是指申报者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年限,每年得0.5分,满分为10分,按周年计算。

三)任现职年限(6分)任现职年限是指申报者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每年得0.5分,满分为6分,按周年计算。

四)班主任(10分)班主任是指申报者每年担任班主任的年限,每年得1分,满分为10分,按周年计算。

五)论文著作(高级,5分)申报者最多可以提交2篇(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

论文和教育教学著作应符合评审条件中的有关界定。

也可根据相应评审条件要求,提交3份能反映本人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教案、教学反思、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教学总结材料。

本项最高不超过5分,计分办法如下:1.符合论文条件得分(3分):根据申报人身份类别(教研员、城区教师、乡村教师)提供符合高级教师论文条件的材料,可计2.5分。

2.论文奖励加分(2分):论文奖励加分只计算排在最前面代表作的1篇(部)。

在国家级核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2分;在省级核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1分。

武汉市教师岗位晋级基本条件

武汉市教师岗位晋级基本条件

武汉市教师岗位晋级的基本条件包括学历、职称、工作年限和教学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1. 学历要求: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需要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且需要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满5年。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需要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且需要从事教学工作满7年,或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10年。

申报中学二级教师需要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且需要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或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

2. 职称要求: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需要具备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中学一级教师需要具备中学一级教师或以上的职称,申报中学二级教师需要具备中学二级教师或以上的职称。

3. 教学能力要求: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需要具备能独立承担本专业较复杂课程的能力,教学效果好,并具有能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需要具备比较系统的专业知识,能胜任本专业多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并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

申报中学二级教师需要具备比较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本专业多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并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

武汉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武汉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武汉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摘要:一、教师职称评审概述二、武汉教师职称评审条件1.基本素质要求2.学历要求3.教学能力要求4.教科研成果要求5.师德师风要求6.继续教育要求三、教师职称评审的流程与注意事项正文:一、教师职称评审概述教师职称评审是衡量教师职业能力、教学水平和社会地位的重要途径。

在我国,教师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

职称越高,教师享受的待遇和地位越高。

因此,教师职称评审对于每一位教师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武汉教师职称评审条件1.基本素质要求申报教师职称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

忠诚于教育事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敢于担当,敬业奉献。

2.学历要求申报教师职称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要求。

例如,申报中级职称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高级职称需具备研究生学历等。

3.教学能力要求教师职称评审注重教学能力。

申报者需具备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讲授过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等。

同时,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绩。

4.教科研成果要求教师职称评审教科研成果是重要依据。

申报者需在教育教学研究、科研项目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如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出版专著、获得教育科研成果奖等。

5.师德师风要求师德师风是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方面。

申报者需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无违规违纪行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

6.继续教育要求申报教师职称的人员,需具备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学术研讨、技能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

三、教师职称评审的流程与注意事项教师职称评审流程一般包括申报、审核、评审、公示、批准等环节。

在申报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1.准备材料:整理好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2.确保材料真实: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篡改。

3.注重时效: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遵循评审时间节点。

黄石市中小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量化评

黄石市中小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量化评
黄石市中小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评分内容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办法
一、教师综合评价
(25分)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一)师德评议
(13分)
1.学生评议
3分
由学生对任课教师的师德进行评议,分为很满意(计2-3分)、满意(计1-2分)、基本满意(计1分)三个等次。
4分
对教师完成教案或学案的情况评价,根据教案或学案质量分为优秀(计3-4分)、良好(计2-3分)、一般(计0.5-2分)三个等次。
由学校根据申评教师平时完成教案或学案的检查结果和考核情况综合评定计分。
17.课堂教学
7分
对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完成本学段各年级教学工作任务和质量的评价。
共分为优秀(计5-7分)、良好(计3-5分)、一般(计0.5-3分)三个等次。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综合表彰Fra bibliotek励综合评定计分。
表彰奖励以最高级别奖项计分一次,其他级别奖项可累计计分,每项按0.2分计算,乡镇(局)级累计2分以内,县(市、区)局级累计3分以内,市厅级累计4分以内,省部级累计5分以内.此项累计不超过5分。
5.单项表彰奖励
4分
单项表彰奖励是指教师获得的以党委、政府所属部门(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民团体)名义进行的表彰奖励;分为省部级(计4分)、市厅级(计3分)、县(市、区)局级(计2分),乡镇(局)及其它级(计1分)四个等次。
19.教学指导
2分
对申报职称评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具备带头引领的能力和指导、培养年轻或低职级教师成效的评价。

2023湖北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流程

2023湖北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流程

2023湖北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流程
2023年湖北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基本条件
学历要求:申报教师职称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学历背景,本科及以上学历为基本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为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

工作年限要求:申报教师职称的教师应具有一定的工作年限,初级职称要求在岗满5年以上,中级职称要求在岗满10年以上,高级职称要求在岗满15年以上。

任教岗位要求:申请副高级职称的教师需在正式编制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担...
专业背景要求:申报教师职称的教师应具备与所申报职称相匹配的专业背景,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教育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二、评审流程
个人申报:教师个人提交评审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工作证明、获奖证书等。

单位推荐:教师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推荐至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专家评审: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包括教学能
力、科研成果、师德表现等方面。

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颁发证书:经过公示无异议后,颁发相应的教师职称证书。

请注意,具体的评审条件和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或所在学校的教务部门。

十堰市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十堰市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十堰市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1. 教学工作年限
- 申报高级职称教师,须具有5年以上高级职称教龄;
- 申报中级职称教师,须具有5年以上中级职称教龄;
- 申报初级职称教师,须具有3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2. 教育教学能力
- 熟练掌握本学科教学理论和方法,教学效果良好;
- 能够结合教学实际,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
- 能够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3. 专业素质
- 具备本学科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
- 积极参加培训学习,不断更新专业知识;
- 能够撰写高质量的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设计。

4. 工作态度
- 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 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岗;
- 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

5. 其他条件
- 年度考核合格;
- 近五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 学历、资历等符合当地职称评审相关规定。

以上是十堰市教师职称评定的主要条件,具体实施细则请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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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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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第一章总则ﻫ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职称改革工作经常化以来的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从事中、小学教师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ﻫ第三条中、小学教师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ﻫ第二章任职资格条件
第四条申报条件ﻫ一、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ﻫ(一)中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ﻫ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ﻫ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三)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ﻫ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积极投身教育改革,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造和实践能力。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备课、讲课,批改、讲解作业,从事学生学习成绩的命题、分析工作、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承担班主任工作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指导、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能结合教学实践写出一定水平的教(科)研文章,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取得一定的工作实绩。ﻫ三、继续教育ﻫ根据《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管理办法》(鄂教师〔1998〕024号)规定,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相应的学分(具体学分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定)。ﻫ四、工作能力与实践经验ﻫ(一)中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ﻫ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ﻫ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七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ﻫ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中学一级教师
三、破格申报条件ﻫ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县(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ﻫ2.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ﻫ3.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厅)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ﻫ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要求和具体标准另行通知。ﻫ第五条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ﻫ1.中学高级教师:ﻫ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浓度的相关学科知识,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循环教学,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ﻫ2.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ﻫ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本学科牢固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态。ﻫ二、业绩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四、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在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在近两年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六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九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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