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进平马克思早期正义思想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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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抽象到历史:马克思正义思想的嬗变

从抽象到历史:马克思正义思想的嬗变

从抽象到历史:马克思正义思想的嬗变作者:张颖聪韩璞庚来源:《江汉论坛》2017年第05期摘要:马克思对于正义的理解是不断深入和变化的,是在不同时期针对不同领域的批判与研究中展开的。

早期马克思对正义的认识是通过价值悬设;随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确立,马克思将正义置于现实社会生产中加以考察,正义是与社会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具体正义;而在深入研究古典政治经济学以及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整体性解构中,马克思开始以一种历史发生学的视角去认识正义,这是其正义思想所体现出的独有内涵,即历史正义。

关键词:马克思;抽象正义;具体正义;历史正义中图分类号:B0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7)05-0040-07学术界对马克思正义观的研究向来存在着诸多争议,出现这样的争议,一方面是由于马克思并未清晰地表述其正义思想,而是隐含在对现实社会或相关研究的批判之中;另一方面是由于上个世纪70年代罗尔斯《正义论》发表以来,正义问题的研究在西方蔚为大观,对马克思正义思想的研究难免不自觉地引用西方正义理论的分析范式。

如果说前者是缺乏一种对马克思正义思想的整体性把握的话,那么后者则在方法论上偏离了轨道。

事实上,关于马克思正义思想争论的核心不在于马克思有无正义观,而在于马克思是从何种角度去理解正义问题的。

正因为如此,本文试图从马克思思想领域中的方法论视域,对不同时期占主导地位的思维框架进行透视,以把握其正义观的主旨。

一、抽象正义正义问题的抽象阐释可以追溯到希腊古典哲学,柏拉图认为在现实世界之外存在着一个理想的、完美的理念世界。

正义就是要“给每个人应得的”,这种“应得”是复归到“理想国”中的,即“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正义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他人的事”①。

柏拉图构建了一个理念世界,只有在理念的世界中才是正义的。

这种对正义的抽象建构一直影响着后来的西方哲人,以致于罗素说:“柏拉图以后,一切哲学家共同缺点之一,就是他们对于伦理学的研究都是从他们已经知道要达到什么结论的那种假设上面出发的。

论马克思主义正义观

论马克思主义正义观

论马克思主义正义观摘要: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正义成为了当代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对正义的探讨俨然成为当代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

在大量研读马克思丰富的理论成果基础上,文章选择从三个方面来梳理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正义思想:以自由为核心的正义观;以人本为核心的正义观;以异化为核心的正义观。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正义观;自由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同时,我国在发展中出现的社会资源分配不公、腐败等阶段性问题也已深刻影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推进。

全面深化改革、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已成为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早日实现中国梦的当务之急。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维度之一。

因此,探讨马克思主义关于是正义的独特见解,对于正确分析并解决当下社会正义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一、以自由为核心的正义观《德谟克利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是马克思早期的重要学术著作,其“主题的底蕴却是通过对伊壁鸠鲁的自我意识哲学的阐述,确认认的崇高地位和价值,以构筑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政治哲学的基础。

”[1]对自我意识的肯定更是其在这一时期所表现出的正义的基石,认被视为正义的主体,人的自我意识被看作正义的评判者。

“哲学就是要反对一切天上和地上的神,这些神并不承认人的自我意识具有最高的神性,不应该有任何神同人的自我意识相并列。

”[2]伊壁鸠鲁对于自我意识的肯定获得了马克思极大的赞赏,通过对伊壁鸠鲁原子运动偏斜学说的阐述,马克思认为“伊壁鸠鲁赋予原子偏斜运动是赋予了自我意识的绝对性和自由”,[3]它是“表述了原子的真实的灵魂、抽象个体性的概念。

”[2]换而言之,伊壁鸠鲁以原子确立了自然物质的基础,与此同时又以抽象的人的自我意识确立了人类社会的基础。

在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中,人被赋予了绝对的地位,马克思对自我意识、人的自由平等的推崇在其中显现:他认为:“哲学无非是人的自我意识,而正义无非是人的抽象的自我意识的自然延伸。

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中的正义观——兼谈马克思何以拒斥、批判正义

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中的正义观——兼谈马克思何以拒斥、批判正义

The Justice in the View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 作者: 林进平[1];徐俊忠[2]
作者机构: [1]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2]华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出版物刊名: 学术研究
页码: 56-61页
主题词: 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正义;物质生产
摘要:马克思在其思想成熟期拒斥、批判正义,是一件值得反思和追问的事实.这一事实的背后隐含着马克思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对正义形成的认识:社会的真正基础和动力是社会生产而不是正义;物质 生产和社会经济制度决定了正义的范式及其实质;物质生产的发展决定了正义内容的演变;正义是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个历史范畴;是生产决定分配,而不是正义决定分配.简言之,正义归根结底是由物质生产决定的.。

简谈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以及现实意义

简谈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以及现实意义

简谈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以及现实意义马克思主义是19世纪产生的一种社会政治理论,它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社会制度、生产关系和分配正义的观点。

在分配正义方面,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应当按照每个人的劳动贡献来进行资源的分配,这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基础上的公平分配原则。

本文将就马克思主义的分配正义思想以及其现实意义进行简要的探讨。

马克思主义对分配正义的思想可以追溯到其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批判。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导致了财富的极端集中,社会中的生产者与占有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阶级。

他认为,资本家通过剥削工人的劳动来获取利润,这是不公平的分配制度。

马克思主义认为,应当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来改变这种不公平的分配关系,实现劳动者自己控制和管理生产资料,实现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原则。

从马克思主义关于分配正义的理论中我们可以看到,他提出了按劳分配的原则。

按劳分配是指按照每个人的劳动贡献来进行资源的分配,这是马克思主义所倡导的分配正义原则。

在按劳分配的制度下,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劳动量和质量来获得相应的报酬,从而实现了资源公平的分配。

这种分配模式能够有效地激发人们的劳动积极性,提高社会的生产效率,并且能够减少财富的极端集中,有效地弥补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不公平分配问题。

马克思主义的分配正义思想也存在一些问题。

在实践中,按劳分配往往难以实现。

因为每个人的劳动贡献是难以准确定量的,有些工作的贡献不易衡量,这就导致了按劳分配的难度。

由于资本主义文化的影响,人们的劳动道德并不高,这也导致了按劳分配的实施难度。

按劳分配的原则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局限性,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进行探索和完善。

马克思主义的分配正义思想提出了按劳分配的原则,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来实现资源的公平分配。

按劳分配的原则能够更好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减少财富的极端集中,实现资源的公平分配,并且能够解决社会中的阶级矛盾,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在实践中,按劳分配的原则也存在着一些难点和局限性。

简谈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以及现实意义

简谈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以及现实意义

简谈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以及现实意义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是马克思第一个系统阐述的正义思想。

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分配正义不仅是分配制度本身的正义性,而且是生产关系的一部分,因为分配制度必然反映出不同阶级的利益关系。

因此,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旨在通过废除私人所有制和建立公有制,实现社会的财富公有化,消除社会阶级对经济生活的影响,实现社会的真正公正。

马克思主义的分配正义思想核心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是一种后工业时代的和谐分配模式。

这里,“各尽所能”是指每个人都应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劳动投入,在生产中做出最大的贡献,实现社会经济最大化盈利。

在这种情况下,“按需分配”是指个人得到所需的物质和精神文化资源,以满足其最基本的需求。

这种分配模式旨在消除社会阶级差别,并建立一个不同于以往私人所有制的更加公正的生产性质。

马克思主义的分配正义思想在实践中也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它能够有效解决社会不平等和所有制差异的问题,巩固和加强社会的平稳发展。

其次,它能够限制富人和贫穷人之间的经济和政治差距,使富人和贫穷人能够享有相同的社会资源。

最重要的是,它鼓励个人奋斗和自我成长的能力,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

然而,要实现马克思主义的分配正义思想,必须采取一系列严格的制度措施。

例如,应该废除私有制,建立社会经济的公有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建立一个有效的税收制度,并对富人征收更多的税收;制定公正的工资制度,以实现劳动者的自我价值。

同时,在实践中,为了取得更好的效果并维护公正,在经过顽强努力下,政府和民主机构应更好地参与到整个制度构建和完善的过程中。

总之,马克思主义的分配正义思想是一种更加公正和和谐的分配模式,能够更好地反映社会的阶级利益差异,推动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实现全民共同繁荣。

我们必须不断学习、遵循和完善这一正义思想,在实践中推动社会向更加公正和平等的方向发展。

马克思早期文本中的“分配正义”思想

马克思早期文本中的“分配正义”思想

马克思早期文本中的“分配正义”思想
赵志恒;莫靖新
【期刊名称】《科技信息》
【年(卷),期】2013(000)016
【摘要】从源头梳理马克思“分配正义”思想,是对资本主义私有制进行科学批判的起点.分配不正义源于私有财产内部即资本和劳动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资本和劳动的分离形成特定的社会关系,并产生相应的分配关系.马克思早期分配正义思想正是对“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这对连体婴的批判和扬弃.
【总页数】1页(P28)
【作者】赵志恒;莫靖新
【作者单位】贺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商务系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马克思的分配正义思想研究——兼与罗尔斯分配正义论比较 [J], 周华平;熊亮
2.马克思的分配正义思想研究——兼论与罗尔斯分配正义论的比较 [J], 周华平;熊亮
3.对马克思经典文本中实践正义思想的阐释 [J], 牟海侠
4.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分配正义——以马克思正义思想为分析框架 [J], 魏传光
5.按劳分配的正义追问——重读马克思按劳分配思想 [J], 贺汉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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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

马克思

读《马克思的“正义”解读》有感人力0801 孙新晨 22 原先以为关于马克思的相关理论是很无聊的,但是静下心来读了林进平的《马克思的“正义”解读》之后,发现马克思主义的确伟大,其有很大的历史以及现实意义的。

因为自己的“功力”确实不够,所以很多的精髓都不能很好的理解,更不用说去挖掘其价值。

所以我想谈谈马克思对于正义的解读以及马克思的正义思想在我国分配领域中的体现。

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基本价值追求,人类对正义的追求过程就是人类社会由落后到先进、由不合理到合理的无限发展过程。

经济正义是经济领域的正义问题,历史上不同时期的思想家都对经济正义问题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阐释。

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古代和近代的正义思想,并吸收了空想社会主义经济正义的基本精神,结合资本主义新的社会实践,投身于人类自由解放的事业中,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经济正义思想。

建国以来,我国不断用马克思经济正义思想指导经济建设,特别是分配领域,经过不断改革创新,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渐趋完善。

一、马克思经济正义思想的形成1.思想理论来源在西方,经济正义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那时有关经济正义的思想是在有关城邦政治生活的理论中体现出来的。

他们把正义看做是人的重要美德、社会秩序的和谐和财产关系的确定。

柏拉图在其《理想国》中认为正义是一种人类美德的道德原则,要求人们不要超越自身等级和职务范围,并遵守社会秩序。

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与公正是德性的整体,是集德性之大成,而不公平、不正义则是邪恶的整体。

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正义就是合法、平等的观点。

霍布斯、洛克、休谟等人主张经济正义就是维护和履行契约;边沁、穆勒等人主张经济正义是以功利原则为基础的个人权利;爱尔维修认为经济正义是以合理利己主义为基础的均等分配。

另外,空想社会主义者如莫尔、欧文等人都把私有制看做是社会不平等的根源,认为经济正义是彻底废止私有制度,建立平均分配财富的公有制,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社会幸福的最终目标。

“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马克思早期的正义观探析

“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马克思早期的正义观探析
l6马克思对个人自我意识的阐发并没有到此结束在对入这种对人自身的在此马克思将人的个体的本质的探求中马克思发现了在实现将自我意识回归人本身的过程中遇到的第一个障碍世俗的宗教因而接着马克思又在论犹太人问题和随后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着力对阻碍个人意识解放的宗教及其政治本质进行了揭露和批判
福建论坛 ( 社科教育版) 2 1 第1期 0年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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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
马克 思早 期 的 正 义观 探 析
贾合 川 ( 复旦大学 国际关 系与公共事务学 院, 上海 203 ) 04 3
摘 要: 对于 生活在现世的人来说 , 正义具 有恒久的价值 。公 正、 平等及人 的 自由发展 是正义 的主要 内容。马 克思早 期对 正义观进行 过深入 的探讨 , 并初步提 出了人 的解放 的观 点。正是通过 对正义 的探 讨 , 马克思 的理 论体 系 日趋 完善 , 其早 期所提 出的人 的解放的 目标是马克 思正义观 乃至其毕生追求的实现共产主义社会 的终极 目标。 关键词 : 马克 思正观 ; 的解放 ; 人 共产主义
中 图分 类 号 : 8 1 A 1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6 2— 87(0 1 1 0 2 0 17 6 4 2 1 )2— 0 3— 2
【 者 简介 】 作 贾合川(96 ) 男 , 18 一 , 山东滨州人 , 大学 国际关 系与公共 事务 学院政 治 学专业 20 级 硕士 生 , 究方 向 : 复旦 09 研
的本质的探求中 , 马克 思发现 了在 实现将 自我 意识 回归 人本 身的过程中遇到 的第一个 障碍——世 俗 的宗教 因而 接 着 ,
马克思又在《 论犹太人问题》 和随后的《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
导言》 中着力对 阻碍个人意 识解放 的宗 教及其 政治 本质 进行 了揭露和批判 。在《 论犹太 人问题》 , 中 马克思 批判 鲍威 尔要 求无差别废除宗教 的主张 , 马克 思认 为 : 完成 政治 解放 的 国 “ 家, 按其本质 来讲 是人同 自己的物质生活相对 立的类生活 , 这 种利 己生活的一切前提 继续存 在于 国家范 围之 外 , 市民 社会 之中 , 且是作为市民社会的特性存在 的, 而 在政治 国家 真正形 成的地方 , 人不仅 在思想上 、 在意 识中 , 而且 在现 实中 、 生活 在 中都过着 双 重 生 活—— 天 国 生活 和 尘 世 生 活。 … 在 此 时 , ” “ 人们把宗教从 公法 领域 驱逐 到 了私 法领 域 , ……宗 教 不再 是国家的精神 ……宗教成了 市民社会 的 、 己主义领域 的 , 利 一 切人 反对一切人 的战争精神 ” 。 马克思对政治解放和 人 的解 放进 行 了区分 , 即政 治解 放 只是将宗教回归到 市民社会 领域 , 不是要废 除 宗教 。在这 而 里 , 思初 步探 讨 了宗 教存 在 的世 俗基 础 , 指 出 : 宗教 马克 他 “ 是在这种 国家 中实现人 的发展 阶段 的理想 形式 , 治 国家 的 政 成员信仰宗教 , 是由于个人生活和类生活之 间 , 市民社 会生活 与政治生活之 间的二 元性 ; 他们信 奉宗 教是 由于宗 教在 这里 是市民社会 的精神 , 是人与人分 离和疏 远的 表现 。 马 克思 ” 纠正了鲍威尔错位 的宗 教观 , 实现政 治解放 后 的市民 社会 将 作为宗教存在 的根基而 不是从宗 教中完全地摆脱 出来。综上 所述 , 治解 放是实现 宗教解放的首要步骤 , 政 正是在 实现 了政 治解放的地方 , 人才获得了宗教信仰的 自由 , 因而要想废 除宗 教、 实现 人的解放 , 必须把人从市 民社 会的利己主义 中解 放出 来, 也就 是“ 人类从犹太 精神 中解 放 出来 ” 【 。l 对于 宗教 的本 。 质, 马克 思在 随后的《 黑格尔 法哲学批判 ) 言》 ( 导 中进行 了详 细 的论述 , 他指出 : 宗教是还没 有获得 自己或 者再度 丧 失 自 “ 己的人 的自我意 识和 自我 感受 。是入 的本 质在 幻 想 中 的实 现。_ ”J 此时 , 马克思提出了 废除宗 教 、 要求 人们现 世 的 幸福 的主张 , 确立此岸世界真理 ” _ 此 , 即“ 。l 在 马克 思对 黑格尔的

马克思正义思想的形成与发展-最新年文档

马克思正义思想的形成与发展-最新年文档

马克思正义思想的形成与发展马克思的正义思想的形成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它的发展经历了几个不同的阶段。

在青年时期的马克思受到宗教的洗礼正义也被附体在神灵的身上,黑格尔哲学对马克思的影响使得马克思从一个有神论者变成一个无神论者,在毕业之后参加社会实践的过程中他逐步体会到民众的疾苦便开始寻找正义的出路,马克思认为从社会现实生活出发建立的正义才是人们所期盼的正义。

一、早年马克思的正义思想来源西方的正义思想追根溯源可以回到古希腊,其实正义一词最早源于古希腊女神狄刻的名字,人们将神灵与正义联系起来视神灵为正义的化身,即便在那时人们对正义的理解不是很透彻,但是人们依旧把正义视为评判是非对错和惩恶扬善的力量。

西方的正义思想对马克思的正义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可以说马克思的正义思想是继承了这些伟大思想家的正义思想,但又远远的超越他们的正义思想。

1、西方正义思想的影响对正义的理解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正义思想,正义是善的体现,是人们的内在美德,是一个人的精神食粮。

可以说梭伦是研究正义思想的第一人,在他看来给一个人以其应得的就是正义,苏格拉底认为“不愿行不义的事就足以证明其为正义……守法就是正义”,[1]在他看来只要人们不做违法的事情那就是正义的最大体现。

柏拉图认为各尽其职就是正义,我们应该各守其位,做到互不干涉。

在乌尔比安看来正义就是我们应得的,然而虔诚的神学家们往往会认为上帝就是正义的使者,认为上帝凌驾于万事万物之上,我们不能违背上帝的意愿,唯有在宗教的世界里才会存在真正的正义,他们已经完全的将正义神学化。

(1)自然状态下的正义。

在思想启蒙运动时期,人们对正义的理解也更加的具体深刻,他们不再将正义赋予神灵身上,也不再顶礼膜拜、畏首畏尾,而是从理性和经验出发来理解正义,这是正义发展历程上的一个重大转折点。

霍布斯认为在自然的状态下是没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的,当我们遇到问题的时候都是通过武力来解决的,在当时的社会人们为了和平寻求安稳就希望通过社会契约建立理想的国度,正义就有迹可循。

对分配正义的批判_马克思与哈耶克_林进平

对分配正义的批判_马克思与哈耶克_林进平

收稿日期:2004-04-02作者简介:林进平(1970-),男,广东揭阳人,华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政治教育系讲师,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No.6,2004JOURNAL OF SOUTH C HINA NORMAL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2004年12月Dec.,2004对分配正义的批判:马克思与哈耶克林进平(华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广东广州510631)摘 要:马克思与哈耶克对分配正义都作出了深刻的批判,但是,马克思在批判分配正义上却与哈耶克存在着一些分歧。

这表现在马克思不仅批判了哈耶克所批判的分配正义,而且批判了哈耶克不认为是分配正义的正义。

造成这种不同批判的原因主要在于他们不同的立足点、不同的理论依据和阶级立场。

关键词:分配正义;马克思;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历史唯物主义中图分类号:B032-1;B71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455(2004)06-0008-05分配正义在我们当代社会的话语体系中处于一种显要的位置。

它正成为我们社会的一种价值追求,成为我们审视、评价社会的一种思维范式,甚至可以说,它正成为当今社会言谈的一种 行话 。

分配正义这种显要的地位,使得对分配正义的慎思成为必要。

有感于这种必要,笔者在此试图探讨哈耶克与马克思批判分配正义的思想,以参与明晰分配正义、拓展对分配正义的不同维度的理解。

一、哈耶克与马克思视野中的分配正义哈耶克与马克思虽都极力批判分配正义,但双方所指认的分配正义明显不同。

在哈耶克的话语中,分配正义(或社会正义)是指与自由文明社会、大社会相对立的 新道德 ,是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核心诉求和终极目标, 是 人们从早期社会中继受而来的本能的一种诉求 ;是与自由、文明社会的价值理念背道而驰的。

简单地说,他把分配正义看为是 社会主义 的价值理念。

艾伦·布坎南对马克思批判正义的阐释

艾伦·布坎南对马克思批判正义的阐释

了各方 的批 驳 ,在早期 诸 多批 驳 中 ,胡 萨米 、霍
尔斯 特姆一 方称 得上是 “ 针 锋相 对 ” 的一方 ,这

种最 令 人 信 服 、最 为 透 彻 的 说 明” 。 R.G.
佩弗 ( R .G.P e f f e r )则 把 布坎 南 对 马 克思 批 判 正义 的诠 释 视 为 他 一 个 无 法 绕 过 的 学 术 成 就 。 ② 甚至观 点为 布坎 南所批 评 的学者 艾 伦 ・ 伍 德也 认 为艾伦 ・ 布坎南 的 《 马克思 与正 义—— 对 自由 主
中充满感激地说 :“ 首先我要感谢桑福德 - G .撒切 尔、凯 ・尼 尔森和 艾伦 ・ E .布坎 南……在 对待 马克思的规 范性 观点的解释和评价
问题 上 ,我 看 待 布 坎 南就 如 同诺 齐 克 看待 罗 尔斯 :要 么接 受 他 的 分析 ,要 么解 释 不 接 受 。我 深 深地 感 谢 他 所 做 的 一 切 。 ” ③ A l l e n W.Wo o d .“ R e v i e w o f Ma r x a n d J u s t i c e : T h e R a d i c a l C r i t i q u e o fL i b e r a l i s m, b y A l l e n E .B u c h a n a n ”. L a w a n d P h i l o s o p h y , V o 1 .
其次就布坎南与霍尔斯特姆胡萨米一方的比较来看当布坎南认为马克思有以内在法权批判资本主义并且强调其必要性时就意味着在批判资本主义上历史唯物主义并非能够独担重任那历史唯物主义在批判资本主义上的不可替代性和根本性就会受到削弱也因之才需要内在批判来帮衬解释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但是既已借力于内在批判又何以不能借力于外在的法权批判呢

马克思的交换正义思想探究

马克思的交换正义思想探究
坚 实基 础 } 交 换 双 方 互 惠 互 利 并 与 生 产 方 式 相 一 致 是 交换 正义 的客 观要 求 ; 交换 正 义 是 人 的类 主 体性 发 挥 的体 现 。

决 定 性 作 用 的“ 东西 ” , 生产 决定 着交换 的深 度 、 广 度
和交 换方 式 ; 交 换只 是媒介 , 只是 生 产 和 生 产 决 定 分
分配 、 交换 、 消 费” 这 种 无 形 的 关 系 中 形 成 一 个 完 整 的三 段论 , 当然 这 是 一 种 联 系 且 是 一 种 肤 浅 的 联 系 。 从 马克思 的这个 三 段论 中我 们 不难 看 出 : 生 产 是 起
主 义秩序 的“ 重要代 言 人” — — 亚 当 ・斯 密 。 亚 当 ・ 斯 密注意 到 了在现 代 经 济 社会 秩 序 中 , 商 业 社 会 的 出 现促使 现代 正 义 问题 产 生 了新 的 变 化 。马克 思 、
交 换正 义 的认识 将会 是 一 种 唯 心 主 义 的表 现 ; 如 果
问题 应该 是 : 劳动者 能拿 到劳动 力雇 佣者 多少 产品 ,
产 品 的交 换 比 例 到 底 是 多 大 。 马 克思认 为 , 生 产者 之间合 理公 平性 的交 易 , 应 该 来 自 于 该 社 会 生 产 关 系 条 件 下 一 种 客 观 自然 的 历 史 表现 。这种 交易 是 这种 社 会 生 产关 系下 “ 国 家 强 加 给 立 约 双 方 的 契 约 ”, 也 可 以说是 他们共 同意志行 为 的表 现 , 而 且 只有 这 种 交 易 与 生 产 方 式 相 适 应 , 他
及和谐 社 会 的构建 , 乃 至 实现 中华 民 族 伟 大 复 兴 的 中 国 梦 , 都 具 有 重 a- 的 理 论 意 义 和 现 实价 值 。

伍德对胡萨米:马克思和正义问题之争

伍德对胡萨米:马克思和正义问题之争

伍德对胡萨米:马克思和正义问题之争
林进平;徐俊忠
【期刊名称】《现代哲学》
【年(卷),期】2005(000)002
【摘要】伍德与胡萨米关于马克思是否批判资本主义为不正义之争是一场富有启发性的论争.本文从三个方面对这场论争做了简要的述评:(1)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是否基子某种正义观?(2)马克思是否认为资本主义剥削是不正义的?(3)在马克思的视野中,共产主义是否是一个正义社会?
【总页数】7页(P1-7)
【作者】林进平;徐俊忠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广东,广州,510631;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哲学系,广东,广州,51027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B089.1
【相关文献】
1.马克思论权利与正义:答胡萨米 [J], 艾伦·伍德;林进平
2.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正义的批判还是科学的分析?——兼及对艾伦·伍德和胡萨米之争的回应 [J], 王广
3.资本主义与正义——评马克思研究中的伍胡之争 [J], 李风华;胡玉梅
4."马克思与正义"问题探究——以"伍德—胡萨米"论战为中心 [J], 白艳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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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交换正义思想探究

马克思的交换正义思想探究

马克思的交换正义思想探究
林协波
【期刊名称】《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6(014)010
【摘要】马克思的交换正义思想,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内在剥削关系的强有力抨击,向我们展示了交换正义所内涵的客观历史性、相对性;马克思的交换正义思想,还提出交换正义是人的类主体性发挥的体现。

探究马克思的交换正义思想,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人的全面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乃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总页数】3页(P4-6)
【作者】林协波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建福州 35000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A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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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公平正义的批判与超越——马克思《资本论》中公平正义思想的资本逻辑解读 [J], 黄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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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正义视角下马克思正义思想研究的创新之作\r——评张全胜副教授新作《马克思社会正义思想研究》 [J], 袁祖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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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马克思正义思想的系统建构——评《马克思社会正义思想研究》 [J], 冯飞龙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马克思对正义的批判

马克思对正义的批判

作者: 艾伦·伍德[美][1];林进平(译)[2];李义天(校)[3]
作者机构: [1]美国斯坦福大学、印第安纳大学哲学系;[2]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3]中央编译局当代所
出版物刊名: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页码: 39-47页
年卷期: 2010年 第6期
主题词: 马克思;正义;剥削
摘要:本文认为,在马克思的学说中,“正义”足一种具有依附性和描述性的意识形态的法权概念,马克思对“正义”慨念的批判,建立在他关于人类实践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解基础上。

对马克思而言,“正义”描述的只是交易行为和分配制度间生产方式的适合程度,而不是特定的价值取向或应然原则。

因此,资本家对工人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不足一种“不正义”的行为。

马克思并没有以“不正义”之名谴责资本主义。

艾伦·布坎南对马克思批判正义的阐释

艾伦·布坎南对马克思批判正义的阐释

作者: 林进平
作者机构: 中央编译局马克思主义研究部,北京100032
出版物刊名: 现代哲学
页码: 16-25页
年卷期: 2013年 第1期
主题词: 艾伦·布坎南;马克思;正义;批判
摘要:艾伦·布坎南认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既有基于法权的内在批判,又有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外在批判。

他以此反驳了伍德一方断言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剥削是正义的观点,又批驳了胡萨米一方辩称马克思以外在于资本主义的正义原则去批判资本主义的观点,认为正义、权利等法权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野中是一种缺陷性的、补救性的价值,是一种意识形态,且不起主要的革命动机的作用。

应该说,布坎南的诠释在融通、综合双方的理论优长上是较为成功的,他在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诠释上,虽不如伍德的立论激进,但在理论旨趣上却表现
出“既捍卫历史唯物主义,也拯救正义”的理论倾向。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正义思想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正义思想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正义思想
杨丽珍;毛华兵
【期刊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8(057)001
【摘要】本文阐述了《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正义思想诞生的历史背景、基本内容及其重要意义.文章指出马克思首次从唯物史观的高度探讨正义问题,使其正义思想具有根本的、总体性的意义,首次将正义与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以及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等联系起来,首次将生产领域的平等状况作为考量一定社会正义状况的指示器,从而科学解答了“正义之谜”.文章批驳了伍德等人对马克思正义思想的片面性、表面性解读,并指出这种解读严重曲解了马克思的原意;认为当下中国正在推进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对马克思正义思想的具体运用,已经并必将极大地促进我国社会正义状况更好更快的提升.
【总页数】7页(P86-92)
【作者】杨丽珍;毛华兵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武汉430079;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公平正义的批判与超越——马克思《资本论》中公平正义思想的资本逻辑解读 [J], 黄顺君
2.马克思《资本论》手稿中的经济自由\r批判思想及其当代启示 [J], 冯静;王军魁
3.对马克思异化思想发展的考察——《手稿》、《形态》和《资本论》中异化思想的内在联系 [J], 郭国勋;魏中军
4.《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正义观释解 [J], 付文军
5.机器的初始设定、资本塑形与解放向度——《资本论》及其手稿中机器思想的三重维度 [J], 宋田光;李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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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早期正义思想探究林进平(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博士后)[摘要]马克思在其思想成熟期曾经拒斥、批判正义思辨,但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未曾思索过正义;相反,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及其在莱茵报时期的文章富含着他对正义的思考。

其正义理念统摄了伊壁鸠鲁哲学对人的自我意识的高扬和近代政治哲学对人的普遍自由和平等精神的肯定,又突显着他的理论特质———实践性和批判性。

[关键词]早期马克思;正义思想[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462(2008)03-0026-05在阅读马克思的著作时,人们或许会把马克思视为一个正义的追求者,但是笔者认为,如要指认马克思有过对正义的追求,就不要试图在其成熟期的思想中去指认,因在这一时期我们所能见到的只是他对正义的拒斥与批判。

诚然,在马克思早期思想,即博士论文阶段和莱茵报时期,可见到他对正义的追寻,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困惑。

一、博士论文中的正义图景尽管从马克思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与伊壁鸠鲁自然哲学的差别》的题目上来看,是讨论德谟克利特与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关系问题,但是,自我意识却是这篇论文的灵魂。

马克思通过对伊壁鸠鲁的自我意识哲学的阐释,借助伊壁鸠鲁的原子世界,展现了人的价值、尊严、自由与平等。

一幅人的正义图景,在马克思的勾勒之下,脱颖而出,伊壁鸠鲁也因之被解读为近代正义思想的先驱。

[1]147而我们透过马克思对伊壁鸠鲁思想的诠释和评价,可以由之领略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的正义思想。

1、人之所以为人在于其拥有最高神性的自我意识。

人是正义的立法者,是正义的主体。

如何看待人?如何诠释人是任何正义理论都难以避开的问题?在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中,人———确切的说是人的自我意识———被赋予了神圣的地位。

在博士论文的序言之中,马克思就点出了人与哲学、自我意识的关系,赋予了人的自我意识以最高的神性。

“只要哲学还有一滴血在自己那颗要征服世界的、绝对自由的心脏里跳动着,它就将永远用伊壁鸠鲁的话向它的反对者宣称:‘渎神的并不是那抛弃众人所崇拜的众神的人,而是把众人的意见强加于众神的人’。

”哲学就是要反对“不承认人的自我意识是最高神性的一切天上的和地上的神。

不应该有任何神同人的自我意识相并列。

”[2]12出于对人的自我意识的肯定和高扬,马克思由衷地赞美“伊壁鸠鲁是最伟大的希腊启蒙思想家,他是无愧于卢克莱修的称颂的”[2]63。

在他看来,“伊壁鸠鲁哲学的原则不是阿尔谢斯特拉图斯的美食学,像克里西普斯所认为的那样,而是自我意识的绝对性和自由”[2]62-63,即自我意识被视为伊壁鸠鲁自然哲学的灵魂,伊壁鸠鲁哲学的深刻意蕴就在于对人的自我意识的高扬和阐发之中。

2、人因有自我意识而自由和平等。

首先,马克思认为伊壁鸠鲁的原子世界所展现的是人的自我意识的世界。

在马克思看来,伊壁鸠鲁赋予原子以偏斜运动是赋予了“自我意识的绝对性和自由”。

因为在原子的直线运动中,原子自身的质的规定性和独立性被扬弃,就“正如点在线中被扬弃一样,每一个下落的物体也在它所划出的直线中被扬弃。

这与它所特有的质完全没有关系。

一个苹果落下时所划出的垂直线和一块铁落下时所划出的一样。

因此,每一个物体,就它处在下落运动中来看,不外是一个运动着的点,并且26・・是一个没有独立性的点,一个在某种定在中———即在它自己所划出的直线中———丧失了个别性的点。

”[2]32既然直线运动所体现的仅仅是原子的物质性规定,且在这种运动中,原子失去了自己的独立性;那末,为了实现原子的形式规定,为了实现原子自身的独立性,就必须对这种直线运动进行再一次否定。

它体现了对必然性和非独立性的否定,“打破了命运的束缚”[2]33。

因此,正如原子的偏斜运动并不是外在于原子,而是“表述了原子的真实的灵魂即抽象个别性的概念”[2]35一样,自由也就不是外在于自我意识,而是自我意识的本性。

人因有自我意识而自由。

其次,人不仅是自由的,而且是平等的。

这是因为,原子的偏斜运动意味着“原子否定一切这样的运动和关系”[2]36,而这一否定要实现,就意味着需要借助“他物”。

但是,在原子的世界中,任何原子都不是唯一,这就意味着,任一原子在实现自己的偏斜运动之时,就必然被作为“他物”看待。

因此,任一原子与它赖以实现偏斜运动的“他物”的关系,就转化原子与它自身的关系,因这个“他物”与它有着同样的规定,同样是原子。

马克思认为,“这个意思可以这样来表达:原子脱离并且远离了与它相对立的定在。

但是,这种偏斜中所包含的东西———即原子对同他物的一切关系的否定———必须予以实现,必须以肯定的形式表现出来。

这一点只有在下述情况下才有可能发生,即与原子发生关系的定在不是什么别的东西,而是它本身,因而也同样是一个原子,并且由于原子本身是直接地被规定的,所以就是众多的原子。

”[2]36在这里,类的思维和平等思想跃然可见,因为“平等是人在实践领域中对自身的意识,也就是人意识到别人是和自己平等的人,人把别人当作和自己平等的人来对待。

”[3]48但是,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此处表述的平等观念与近代自然法的平等观念有所不同。

近代自然法的平等观念是从回溯到都为自然人的起点上去论证平等,而为马克思所诠释的伊壁鸠鲁,却是通过论证人人拥有神性般的自我意识来展示人的平等。

最后,人的自我意识、自由和平等具有普遍性。

自我意识必须被确认为具有普遍性。

“因为如果个别的自我意识事实上从属于自然界的规定性,或者自然界事实上从属于自我意识的规定性,那么个别的自我意识的规定性,即它的存在,便会停止,因为只有普遍的东西在它与自身自由地区别开来时,才能同时实现它的肯定。

”[2]62“抽象的个别性只有从那个与它相对立的定在中抽象出来,才能实现它的概念———它的形式的规定、纯粹的自为存在、不依赖于直接定在的独立性、一切相对性的扬弃。

须知为了真正克服这种定在,抽象的个别性就应该把它观念化,而这只有普遍性才有可能做到。

”[2]35而由此可以推演的是,自由、平等也具有本质性和普遍性的规定。

当然,这里自由、平等也只能是形式性和精神性的。

3、人的自我意识是正义的基础。

由于原子的偏斜运动喻指人的自我意识、人的自由,而正义是原子的排斥在政治领域里的应用。

因此,正如原子的排斥依赖于原子的偏斜运动一样,正义也依赖于人的抽象的自我意识。

“正义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的东西,而是在互相交往中,在任何地方为了不伤害和不受害而订立的契约。

”[4]34在这里,正义并不是外在于人的东西,而是人的自我意识的一种运用,是人为自身而订立的契约;但并不是人所订立的契约都能称之为正义,只有订立的契约对人无害且具有普遍性时,才能称之为正义,称之为法。

这是因为正义既是自我意识的运用,那正义就不能失去自我意识的精神内蕴,普遍的自由和平等就必须是正义所应具有的内在规定。

因此,经马克思阐释的伊壁鸠鲁的原子学说在其实质上,已蕴涵了近代的正义观念。

人性(自我意识)、自由、平等无一不是正义的基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正如近代的正义观念是从抽象的人性论推导出自由、平等,最后导出正义观念一样,我们也可以从马克思对伊壁鸠鲁的自我意识的阐释中演绎出相应的正义观念。

这恰好回应了马克思后来在批评圣麦克斯对伊壁鸠鲁的无知时,指出,“国家起源于人们相互间的契约,……这—观点就是伊壁鸠鲁最先提出来的”[1]147。

对他来说,伊壁鸠鲁在以他的原子确立起自然的不朽基础的同时,也以他的抽象的自我意识确立了人类社会的基础。

不过,在马克思的笔下,伊壁鸠鲁的正义观与近代的正义观还是有所不同的。

这一不同表现在:伊壁鸠鲁给人以神圣的绝对地位,人为天地之心,如清风玉露,没有丝毫尘气。

因此,在伊壁鸠鲁27・・的正义图景中人显得格外崇高,私有财产竟然没有成为正义所关注的内容。

但在近代的正义论中,由于他们的理论进路是从自然状态中探讨人性,人性并没有表现为崇高,而是显得卑微,表现为人的开端。

因此,私有财产成了近代正义论的主题。

另外,在马克思对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进行诠释时,马克思也不是无批判地接受了伊壁鸠鲁的观念,而是在肯定他对自我意识的突显及其精神价值的高扬的同时,也反对他把原子视为一种脱离定在的、孤立的、封闭的自由,从而仅限于追求一种内心的平静。

以他的理解,脱离定在的自由就“不能在定在之光中发亮。

”[2]50因此,一个本身自由的理论精神就应该“成为实践的力量,作为意志走出阿门塞斯冥国,面向那存在于理论精神之外的尘世的现实”[2]75。

也因此,应该打破哲学(作为抽象的自我意识)的自我满足和关门主义,让它内在的光的东西,“变成为转向外部的吞噬一切的火焰。

”[2]75-76此时,“世界的哲学化同时也就是哲学的世界化,哲学的实现同时也就是它的丧失,哲学在外部所反对的东西就是它自己内在的缺陷”[2]76。

由于哲学无非是人的自我意识,而正义无非是人的抽象的自我意识的自然延伸。

因此,此话的延伸就是:世界的正义化同时也就是正义的世界化,正义的实现同时也就是它的丧失,正义在其外部所反对的东西就是它自己内在的缺陷。

因此,正义理念如果不是试图仅限于一种抽象的价值追求,就必须把它转化为一股烧向外部世界的力量。

二、《莱茵报》时期的正义观念如果说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阐发的正义思想是隐晦的,那么马克思在《莱茵报》所表述的正义思想却是明晰的。

在此一时期,我们看到一位满怀正义观念批评社会现实的马克思形象,在其对社会现实的批评当中,我们既能感受到他对当时德国社会现实的不满,也能看到他在批评社会现实时所抱持的正义观念和困惑。

1、人何以为人?在于人的精神价值和自由。

人之为人在于人拥有神圣的自我意识,在于人是精神性的存在,在于人的理性和普遍自由。

这是马克思在其博士论文中借伊壁鸠鲁哲学表露出来的思想,也是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清晰地表述出来的思想。

人因其是精神性的存在,因为,“自由确实是人的本质”[2]167,是“全部精神存在的类本质”[2]171,而贵为万物之灵;也正因为人享有此一精神特性———理性,人成为真理的发现者,因“精神的实质始终就是真理本身”[2]111。

因此,人的精神个性、人的理性和普遍自由也成为法之所以为法的依据,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

在此一时期,马克思在对人的理解上与其博士论文一脉相承,都强调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人的精神价值和自由。

不同的是,马克思在此一时期更为注重以其正义理念来审视当时的社会现实。

在这种正义理念的审视之下,试图回到人兽未分的自然状态中去寻找人性依据的法的历史学派遭到了马克思莫大的嘲讽,限制人们思想自由的普鲁士的书报检查制度受到了他猛烈的抨击。

2、法之正义,在于体现人性、自由和平等。

法必须合乎人性、理性。

这是政治哲学、法理学的主流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标示着人之所以为人的是人的理性,因此,既然法必须合乎人性,法就必须合乎理性,理性是衡量正义与法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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