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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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供参考)一、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一)筹备组成员的条件和人数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应当由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和建设单位组成,仅有单一物业用途的小区(大厦),只由单一物业用途的业主和建设单位组成。

筹备组成员人数根据小区规模而定,原则上为5~15人。

(二)筹备组的成立程序1.公示小区内热心公益的5名以上的联名业主,在顺德建设网上下载《关于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填写完整后在小区内张贴公示7日,告知全体业主关于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事宜。

2.公示期内业主自荐增补《关于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公示期间,自荐参与筹备组成员的业主填写《筹备组成员自荐表》,将表格送到联名业主处。

3.筹备组的产生《关于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公示期满后,联名业主收到的自荐表不超过15份的,这些自荐的业主即能组成筹备组。

超过15份的,由自荐的业主提供《筹备组成员推荐签名表》,由推荐人数较多的业主成为筹备组成员。

4.建设单位参与筹备组建设单位委托一名代表参加筹备组工作,填写《建设单位委托书》。

5.筹备组的确立筹备组填写《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连同《倡议》、《筹备组成员自荐表》、《筹备组成员推荐签名表》、《建设单位委托书》复印件送物业所在地的居委会、房产管理所审核,审核通过后,筹备组将《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和《建设单位委托书》在小区内张贴公示。

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30天内应当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三)筹备组职责1、召开筹备工作会议,计划和安排召开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事项;2、拟定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为单数);3、确定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确认业主的身份及其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4、制定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办法,审查候选人的资格并确定候选人名单;5、在筹备组成员中推选出表决票、选票的发放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各若干人;6、公示、发放和回收各种文件和选票,收集业主的意见和答复业主提出的异议。

小区首次业主大会工作方案[1]

小区首次业主大会工作方案[1]

小区首次业主大会工作方案小区首次业主大会工作方案一、背景随着小区的发展和业主增多,为了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的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召开小区首次业主大会。

本文档旨在制定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的工作方案,以确保大会的顺利进行。

二、目标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的主要目标包括:1. 介绍小区管理情况和规章制度,增进业主对小区管理的了解;2. 选举小区业主委员会,建立业主自治的机制;3. 确定小区的管理费用和资金使用计划;4. 解决业主关注的问题和困难;5. 增强小区的凝聚力,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三、组织和时间1. 大会主办方:小区业主委员会;2. 时间:计划在两个月内召开大会,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业主;3. 地点:小区内的适当场所,如小区会议室或公共活动场所。

四、议程安排为了确保大会的顺利进行,制定以下议程安排:1. 主持人开场致辞(10分钟)- 简要介绍开会目的和重要性;- 感谢业主对本次大会的参与。

2. 小区管理情况和规章制度介绍(30分钟)- 由小区管理人员或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介绍;- 包括小区基本情况、物业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规定等。

3. 选举小区业主委员会(40分钟)- 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职能和责任;- 执行选举程序,选择出合适的候选人。

4. 议题讨论和解决(40分钟)- 邀请业主提前提交问题和建议;- 将业主关注的问题加入议程,并进行讨论和解决。

5. 管理费用和资金使用计划(30分钟)- 介绍小区的管理费用和资金使用情况;- 与业主讨论并确定下一年度的管理费用和资金使用计划。

6. 大会总结和闭幕(10分钟)- 主持人总结大会的成果和讨论结果;- 表达感谢并宣布大会闭幕。

五、组织筹备工作为确保大会的顺利举行,需要进行以下组织筹备工作:1. 成立组织筹备小组:负责大会的筹备工作,包括场地安排、议程制定等;2. 宣传工作:通过小区公告栏、群等途径向业主宣传大会信息;3. 发放材料:提前准备好小区管理情况和规章制度的介绍材料,并发放给业主;4. 设备准备:确保会议室或场地的设备正常运行,包括投影仪、音响设备等;5. 资金准备:保证大会所需的费用,并进行合理分配。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流程1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流程1

CHAPTER
02
业主委员会换届 选举流程
关于业主大会换Βιβλιοθήκη 选举的报告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在任期届满三个月前提 出申请。 备注:任期届满前一个月,尚未召开业主 (代表)大会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由 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房 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筹备时间表
业委会 换届筹 备时间
姓名
房号
损坏房 屋承重
结构
违法搭 建
破坏房 屋外貌
擅自改 变物业 使用性

无故拖 欠物业 服务费 或专项 维修基

违法出 租房屋
违反法 律法规 尚未为 改正的
备注
业主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告及开展业主代表候选人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业主代表候选 人情况调查表, 社区征得业主 本人同意后, 张贴《业主代 表候选人名单 公告》《关于 开展业主代表 候选人征求意 见的公告》
3、介绍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4、通过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表决事项: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
张贴《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备注:业委会换届的情况,可以考虑老业委会做在任期间的工作报告
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样本
业主委员会会议
由新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召开第一次会议 会议产生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等 张贴《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结果等事项公告》《业主委 员会委员名单公告》。
CHAPTER
01
首次召开业主 大会会议流程
关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报告
由小区10人以上业主或建设单位申请。 备注:1、由业主申请的,要求申请人签名 要与提供的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致。
2、召开业主大会所需的材料。
业主大会(首次)筹备组组建

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程序

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程序

关于首次成立业主大会的几点注意事项一、宣传学习阶段(1—2月)学习文件: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②《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③建房[2009]274号《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④武房规〔2012〕1号《武汉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让广大业主通过学习了解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组建自己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二、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武汉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五条成立业主大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专有部分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二)首次交付使用专有部分之日起满2年且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

业主总人数在20人以内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设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上条规定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房屋主管部门。

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予以书面报告的,20%以上的业主可以联名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房屋主管部门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第十七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报告或者要求之日起60日内,会同区房屋主管部门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筹备组成员人数不超过11人,其中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代表各1名,业主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2/3。

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筹备组成立后,将筹备组成立的会议纪要、筹备组成员的名单(业主身份、联系方式)送区房产局、街道办事处,实行告知。

三、筹备组成立后的几项工作第二十条筹备组履行下列职责:(一)确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二)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三)确认业主身份、核实业主人数和专有部分面积;(四)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五)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方案和名单,并公开征询意见;(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七)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首次业主大会的流程

首次业主大会的流程

首次业主大会的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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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步骤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步骤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步骤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附件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步骤(试用)一、申请由物业项目3名以上业主(房屋产权证或备案合同上记载的自然人)持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入住20%以上业主签名同意的书面材料到县(市)、区房管局申请。

(附件1)二、告知县(市)、区房管局在接到业主联名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3日内书面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附件2)三、社区居委会、筹备组组织开展筹备工作要点(一)向全体业主公告业主大会筹备组组建方案。

(附件3)(二)筹备组产生后,由社区在项目显着位置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

(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筹备组正式启动各项筹备工作。

1、依据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

在拟定过程中可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告知并征求意见。

(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2、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及人数,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3、确认业主身份,统计本次业主大会人数和建筑面积,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附件4)4、筹备组确定的本届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情况在小区内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附件5)5、在小区内公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准备大会。

(公告时间不少于15天)(附件6)(四)首次业主大会结束后,筹备组审核业主大会议题的有效通过情况,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附件10)(五)筹备组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等并进行成员分工。

(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筹备组报送的筹备工作情况及材料进行审查后,3日内发放《业主委员会备案表》,由业主委员会到所在县(市)、区房管部门审查备案。

(附件11)(七)业主委员会凭房管部门的备案证明刻制印章,印章名称为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名称后加业主委员会。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步骤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步骤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步骤首次业主大会是新建小区或者新成立的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的一次重要会议,是业主了解小区管理情况、参与决策、表达意见和建议的重要场合。

为了确保首次业主大会的顺利进行,下面是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的详细步骤。

1.筹备委员会的组建在业主之间组成一个筹备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首次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筹备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可以通过业主投票选举或者物业委员会推举的方式确定。

2.规划会议日期、时间和地点筹备委员会根据业主的意见和大会程序,确定大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并提前通知业主。

通常,首次业主大会应选择在业主数量较多、便于集结和交流的场所举行。

3.制定议程筹备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和业主的意见,制定大会的议程。

议程的内容通常包括大会主题、开幕词、物业管理工作汇报、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决议表决等内容。

确保议程内容比较全面、具体和有序。

4.大会通知和提案征集根据确定的日期和时间,筹备委员会向所有业主发送会议通知,并在通知中征集业主的提案。

业主可以就小区管理、维修、改善、收费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会议材料准备筹备委员会根据议程和征集的提案,准备相关的会议材料。

这包括大会议程、管理工作报告、提案和决议表决方式等。

6.确定主持人和记录人筹备委员会确定一位主持人和一位记录人,负责主持和记录大会的进行。

主持人需要具备较强的组织和沟通能力,记录人需要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和记录能力。

7.协调保安和服务人员为了维持大会的秩序和安全,筹备委员会需要协调保安和服务人员参与大会的组织和执行。

8.大会前的宣传工作筹备委员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如小区公告栏、社交媒体、短信等途径进行大会的宣传,提醒业主参加大会,并提前提醒业主准备相关议题的材料。

9.大会的进行在大会当天,筹备委员会负责大会的整体组织和指导。

主持人按照议程逐项进行讨论和决策,记录人记录大会内容和决议结果。

大会期间,业主可以提出意见、发言和提问。

10.大会结果的宣布和执行大会结束后,筹备委员会负责宣布大会的决议结果,并将决议结果落实到物业管理工作中。

(完整版)郑州市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步骤及表格

(完整版)郑州市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步骤及表格

附件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步骤(试用)一、申请由物业项目3名以上业主(房屋产权证或备案合同上记载的自然人)持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入住20%以上业主签名同意的书面材料到县(市)、区房管局申请。

(附件1)二、告知县(市)、区房管局在接到业主联名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3日内书面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附件2)三、社区居委会、筹备组组织开展筹备工作要点(一)向全体业主公告业主大会筹备组组建方案。

(附件3)(二)筹备组产生后,由社区在项目显著位置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

(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筹备组正式启动各项筹备工作。

1、依据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

在拟定过程中可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告知并征求意见。

(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2、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及人数,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3、确认业主身份,统计本次业主大会人数和建筑面积,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附件4)4、筹备组确定的本届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情况在小区内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附件5)5、在小区内公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准备大会。

(公告时间不少于15天)(附件6)(四)首次业主大会结束后,筹备组审核业主大会议题的有效通过情况,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附件10)(五)筹备组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等并进行成员分工。

(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筹备组报送的筹备工作情况及材料进行审查后,3日内发放《业主委员会备案表》,由业主委员会到所在县(市)、区房管部门审查备案。

(附件11)(七)业主委员会凭房管部门的备案证明刻制印章,印章名称为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名称后加业主委员会。

(八)县(市)、区房管局将业主委员会备案情况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文书形式函告。

郑州市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程序

郑州市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程序

郑州市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程序(试行)为了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其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促进业主自我管理、民主管理机制的形成,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业主大会成立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成立业主大会:商品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50%以上的;商品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30%以上50%以下,且首套房屋交付使用已满12个月的;商品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建筑面积不足30%,但首套房屋交付使用已满24个月且业主总数在30人以上的。

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应按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小区内3名以上业主提议并征得入住20%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将书面申请提交所在地的县(市)、区房管部门,房管部门3日内书面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15日内协调居委会开展筹备工作。

(二)业主代表、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代表、居委会代表、辖区派出所代表组成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人数为7-11人单数,业主代表可以通过业主推荐或选举产生,也可由居委会征求部分业主意见后推荐产生。

其中筹备组组长由居委会代表担任,业主代表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1?2。

县(市)、区房管部门主要负责业主大会成立的业务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 将已确定的筹备组人员名单报县(市)、区房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后在小区内书面公告7日以上。

(四) 开发建设单位及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向筹备组提供业主名单、物业总建筑面积、分户建筑面积、共用设施设备清册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资料。

(五)筹备组做好以下筹备工作并在召开大会15日前在本区域内公示: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2、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管理规约草案(参考示范文本);3、确认业主身份;4、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引

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引

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引第一部分首次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程序一、申请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一)成立条件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1.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或者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以上;2.首套房屋交付已满两年且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二十以上;3.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90天。

(二)提出申请1.具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条件之日起30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

2.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报告申请设立业主大会的,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专有部分百分之十以上的业主可以联名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二、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一)筹备组成员的组成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

筹备组中业主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筹备组人数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规模合理设置,总人数为单数。

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居(村)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或者自荐产生,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业主代表的身份进行核实。

(二)筹备组组长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代表担任,履行以下职责:1.召集和主持筹备组会议;2.对筹备组会议的会议记录予以签字确认;3.签发筹备组公告;4.在筹备组出具的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的报告上签字;5.筹备组赋予筹备组组长的其他职责。

筹备组组长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前款规定职责的,经筹备组中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签字确认,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书面申请另行指定组长,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指定。

首次业主大会程序

首次业主大会程序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程序一、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一)筹备组成员的构成。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应当由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和建设单位组成,其中住宅业主应当有不少于10名业主(不包括被推荐的业主)推荐。

仅有单一物业用途的小区(大厦),只由单一物业用途的业主和建设单位组成筹备组。

(二)联名业主的建议。

首次5-15名业主联名(下称:联名业主)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国土房管局配合下,将拟订的《关于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和《筹备组成员自荐表》(以下简称《自荐表》)在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示10日,告知全体业主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事宜。

(三)联名业主报送资料备查。

联名业主将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函、《建议》、《推荐支持的业主签名表》,以及联名业主和推荐业主的有效房产证明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送区国土房管局。

(四)公示期内业主自荐增补。

《建议》公示期间,业主(住宅业主应当有不少于10名业主推荐,不包括被推荐的业主)可以自荐参与筹备组成员(下称:自荐业主),自荐业主填写《自荐表》,并提供《推荐支持的业主签名表》、本人和推荐其本人参加筹备组成员的业主的有效房产证明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两份,一份送区国土房管局,另一份送联名业主。

(五)产生筹备组。

《建议》公示期满后,首次联名的业主在区国土房管局的指导下,在联名业主和自荐业主范围内(综合考虑房屋幢数和房屋用途所占面积)产生5-15人为筹备组成员。

《建议》公示期间,没有业主自荐或自荐业主不符合自荐条件的,联名业主成为筹备组成员。

(六)筹备组成员产生以后业主异议的处理。

筹备组成员产生以后,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可向区国土房管局提出,未经超过半数投票权业主否决的,则视为通过,并作为筹备组成员。

(七)建设单位参与筹备组。

建设单位或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必须授权委托一名代表参加筹备组工作,填写《建设单位/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参加筹备组成员情况表》,提交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复印件,送区国土房管局。

首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指引

首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指引

首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操作程序一、成立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一)筹备组成员的条件和人数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物业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应由业主代表、街道办事处代表、社区代表七至十五人组成。

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应当不少于业主大会筹备组人数的一半。

由街道办事处代表担任筹备组组长,组织、协调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二)筹备组的成立程序1.申请小区热心公益的业主联名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会提交《成立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申请书》;对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物业小区,收到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2.筹备组的产生根据《申请书》内容,可由社区向业主发出《成立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倡议》,并在指定地方由业主领取《筹备组成员自(推)荐表》,根据业主自荐人员情况,商议进入筹备组的业主代表;业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其工作人员参加筹备组的,应当书面委托。

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也可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直接推荐产生。

3.筹备组的确立筹备组填写《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备案表》、《筹备组成员自荐表》和筹备组成员名单及简历复印件送物业所在街道办事处备案,同时发出《关于住宅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的公告》,在小区内张贴公示7日。

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90天内应当组织召开首届业主大会。

若筹备组通过上述流程后仍未能成立的,应当按规定重新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成立业主大会书面申请。

4.筹备组职责(1)确定首届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2)拟订管理规约草案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3)确认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专有部分面积;确定业主在首届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依法确定首届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4)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5)召开首届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内容应当在首届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并书面通知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方案

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方案篇一: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方案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方案一、责任分工材料组(负责准备讲话稿,主要通报业委会成立以来工作情况及业主捐资使用情况,简要动员热心业主参加业委会,印制征求意见表册)通知组(负责会议通知,首先使用短信通知,要求确认回复,对未回复的业主电话通知,同时在小区张贴公告,确保通知到位);会场组(负责大会使用音响、灯光、桌椅)秩序组(负责维护会议秩序,引导业主反映问题,保证会议有序进行)二、人员分工材料组人员:通知组人员:会场组人员:秩序组人员:征求意见表篇二:业主大会筹备工作预案业主大会筹备工作预案一、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1、组织大会筹备组。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成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还可以邀请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参加。

2、制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3、听取业主和相关人员的建议,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公约》草案等有关文件。

4、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委员会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5、通过协商,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业主既包括商品房购买者,也包括公有住房购买者和仍拥有物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业主委员会委员,一般应当根据其实际拥有房屋的建筑面积,按照一定比例推荐。

6、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二、第一次业主大会召开的程序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在物业所在地的区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1、由大会筹备组成员代表筹备组介绍大会的筹备情况。

2、由大会筹备组成员代表筹备组介绍业主委员候选人情况,候选人本人也可以自我介绍。

3、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

广州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程序(含32个附件)

广州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程序(含32个附件)
4.公布业主大会表决结果。 业主投票结束后,筹备组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业主的监督之下开箱点票,查验统 计结束后,应当当场公布表决结果,然后将《关于公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 表决结果的通知》(附件 16)、《管理规约表决结果汇总统计表》(附件 17)、《管理 规约表决结果明细统计表》(附件 18)、《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汇总统计表》(附 件 19),《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明细统计表》(附件 20),在小区(大厦)内明 显位置张贴公示不少于 30 日。 5.公告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决定。 《管理规约表决结果汇总统计表》、《管理规约表决结果明细统计表》、《业主 大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汇总统计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明细统计表》公 示期满后,业主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筹备组应当向业主宣布业主大会决定,并将《关 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的公告》(附件 21)在小区明显位置进行张贴。 (二)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发出和公示业主大会通知。 筹备组应当在业主大会召开 20 日前,向业主发出《关于选举首届业主委员会委 员的通知》(附件 22),并将《关于选举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通知》在小区(大 厦)明显位置张贴公示不少于 10 日。 2.发放和公告《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
3.投票表决。
筹备组应当将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事宜函告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在开始投 票前一天对投票箱粘贴封条,并做好投票过程中的监督和安全防范工作。
投票期间,筹备组应当核实投票人员的身份;业主委托他人行使投票权的,表决 票应当附带业主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书面证明。
因故需延长投票期限的,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公告全体业主, 延长时限最长不得超过 15 日。
二、成立筹备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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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步骤一、申请由物业项目3名以上业主(房屋产权证或备案合同上记载的自然人)持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入住20%以上业主签名同意的书面材料到县(市)、区房管局申请。

(附件1)二、告知县(市)、区房管局在街道业主联名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3日内书面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附件2)三、社区居委会、筹备组组织开展筹备工作要点(一)向全体业主公告业主大会筹备组组建方案。

(附件3)(二)筹备组产生后,由社区在项目显著位置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

(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筹备组正式启动各项筹备工作。

1、依据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

在拟定过程中可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告知并征求意见。

(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2、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及人数,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3、确认业主身份,统计本次业主大会人数和建筑面积,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4、筹备组确定的本届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情况在小区内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附件5)5、在小区内公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准备大会。

(公告时间不少于15天)(附件6)(四)首次业主大会结束后,筹备组审核业主大会议题的有效通过情况,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附件10)(五)筹备组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等并进行成员分工。

(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筹备组报送的筹备工作情况及材料进行审查后,3日内发放《业主委员会备案表》,有业主委员会到所在县(市)、去房管部门审查备案。

(附件11)(七)业主委员会凭房管部门的备案证明刻制印章,印章名称为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名称后加业主委员会。

(八)县(市)、区房管局将业主委员会备案情况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文书形式函告。

(九)在社区监督下,依法备案的业主委员会在区域内公告人员分工情况。

筹备组将有关材料移交业主委员会后解散。

(附件13)申请_________房管局:我们是_________小区(大厦)业主,现申请成立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选举业主委员会,请予以指导。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申请人基本情况附件1(续)业主申请成立业主大会签名表附件2存根编号:________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你辖区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已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请通知项目所在社区居委会组织开展该项目首次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业主联系人:住址:电话:年月日函编号:________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你辖区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已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请通知项目所在社区居委会组织开展该项目首次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业主联系人:住址:电话:__________房管局(局)年月日附件3公告__________各位业主:依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____________小区(大厦)已符合成立业业主大会条件,你开展筹备工作。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将有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社区居委会代表、辖区公安派出所代表组成,筹备组组长由社区居委会代表担任。

筹备组业主代表名将以下列方式产生:1、2、3、社区居委会(章)年月日附件3业主大会票权统计表计算方法:1、产权证(或备案合同)一证一票;2、产权面积按专有部分产权证(或备案合同)记载的面积计。

附件5业主委员候选人登记表附件6公告____________小区全体业主:兹定于____年___月____日___时在______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大会议题是:1、表决成立业主大会;2、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3、表决《管理规约》4、选举业主委员成员;5、其他事项。

为保证业主大会的合法有效,请全体业主(被委托人委托书)或业主代表(持业主代表委托表决书)准时参加。

筹备组成员签字:社区居委会(章)年月日附件7委托书业主,住址:,产权证号(合同备案号):,产权面积:平方米,委托参加本次业主大会,就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1、成立业主大会;2、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3、通过《管理规约》;4、选举业主委员成员(次委托书有效期七天)委托人被委托人年月日附件8业主代表委托表决书业主:住址:产权面积:,产权证号,委托业主参加本次业主大会,代表表决以下事项:说明:1、请在相应意见栏中打:√2、如推选其他人,请在空栏中填写;3、本表格涂改无效。

社区居委会(章)委托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委托书、业主代表委托表决书说明1、委托书是物业项目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业主)因故不能参加首次业主大会时,委托他人(具备法律赋予的民事权利的自然人)代表自己参加大会的一种委托,被委托人可以是业主,也可以是其他人,但必须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盖章。

2、业主代表委托表决书由业主填写,经业主签名后,叫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上代表业主投票。

3、业主代表委托表决书应是使用辖区居民委员会印发的统一表格(附件8)并加盖社区居委会印章,否则为无效票。

附件9表决票业主住址产权建筑面积附件10公告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已于年月日召开,应到会业主(或业主代表)人,实到会人。

大会议题表决情况如下:1、表决成立业主大会议题,同意票,同意的人数达%、统一的人数所拥有的建筑面积达%。

2、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同意票,同意的人数达%、同意的人数所拥有的建筑面积达%。

3、表决《管理规约》,同意票,同意的人数达%、同意的人数所拥有的建筑面积达到%。

4、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成员表决统计业主大会四项议题的表决,已(未)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筹备组成员签字:社区居委会(章)年月日附件11业主委员会备案表申请单位:填报日期:年月日附件11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情况附件12存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局委员辖区的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已于年月日在我局备案。

附:业主委员会备案表一份县(市)、区房管局(章)年月日函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局委员辖区的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已于年月日在我局备案。

经办人:批准:年月日附件13公告经业主大会表决选举产生的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已经主管部门合法备案,名成员选举分工如下:主任副主任成员秘书社区居委会(章)业主委员会(章)年月日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的议事机构,依法管理、决策小区内共有事权。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第三条本议事规则经业主大会通过,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议事规则经年月日业主大会通过,本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

第二章业主大会召开程序第五条发布公告。

业主大会召开会议前15日,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应当将召开会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向物业小区内业主公告。

物业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市)、区房管局。

第六条征询意见。

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发放征询意见表,将业主大会一是内容书面征询物业小区内业主意见。

业主自己或者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书)填写征询意见表,并签名有效。

第七条回收统计意见。

业主委员或召集人柯通过设立投票箱、上门伙计挂号信等形式回收物业小区内业主意见,并邀请所在街道、居委会指导、监督,或请公证处公证。

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发放和回收征询意见表壳分步骤进行。

第八条通报大会议事决定。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作书面记录并存档。

业主委员或召集人必须在公告栏通报业主大会议事决定的时间,通报征询意见结果,接受物业小区内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将业主大会的议事决定自会议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在物业小区内公告,并将有关材料送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市)、区房管局备案。

第二章议事内容第九条业主大会的议事内容:(一)制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二)制定物业小区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规定;(三)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四)决定物业服务方式,选聘、续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物业服务人;(五)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六)听取和审查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七)审议、批准业主委员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决定业主委员会成员报酬;(八)制定物业小区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经营方案;(九)改变或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决定物业小区内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的议事内容:(一)组织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二)为业主大会选聘、续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经业主大会决定和授权,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接触物业服务合同;(三)组织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组织修订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四)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管理规约、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五)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协调处理物业服务中的有关问题;(六)提出维修资金续筹方案,督促维修资金缴纳责任人按照规定缴纳维修资金,组织业主讨论维修资金的使用;(七)公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大会决议等内容;(八)对违反管理规约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九)按业主大会授权决定共有物权的经营方案,签订经营合同,管理经营收入,定期公布账目;(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投票规则第十一条业主的投票权采用产权制。

业主自取得物业产权时自然取得投票权。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1/2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1/2以上业主同意;业主大会作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的决定和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

第十二条持有房产证或经房管局备案的预售合同为投票权人。

业主的投票权可书面委托使用人、承租人或其他业主行使,但是用人及承租人不具有业主代表和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被选举权。

第十三条业主应主动在指定地点领取投票表格,没有领取投票表格,业主委员会应派人逐户派送,送达物业使用人的,视为送达业主本人。

投票人必须按要求在投票表格上填写有关情况并签名(盖章)。

第十四条同一物业业主超过一人的,由其中一名工友人签名确认的意思表示,市委全部物业共有人的意思表示。

第四章议事方式第十五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个月召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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