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或方案(参考)_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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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方案

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方案

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书桌上,思绪随着咖啡的香气飘散开来。

关于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方案,我想,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

那么,就让我们一起来聊聊这个方案吧。

一、方案背景我们要明确本科生导师制的概念。

简单来说,就是为每位本科生配备一位导师,帮助他们更好地规划大学生活,提高综合素质。

在我国,这种制度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高校认可和推广。

二、实施方案1.导师选拔(1)专业素养:导师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能够为学生提供学术指导。

(2)责任心:导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关心学生的成长,愿意付出时间和精力。

2.导师职责(1)学术指导:导师要关注学生的学术成长,为其提供学术建议,帮助学生解决学术问题。

(2)生活关怀:导师要关心学生的生活,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为学生提供心理支持。

(3)职业规划:导师要帮助学生规划职业生涯,提供实习、就业等方面的建议。

3.导师与学生互动(1)定期交流:导师与学生要定期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学生的需求和问题。

(2)线上沟通:利用现代通讯工具,导师与学生可以随时进行线上沟通。

(3)实践活动:导师可以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实施保障(1)政策支持:学校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导师积极参与本科生导师制。

(2)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导师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发导师的工作积极性。

(3)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导师的工作效果进行评估。

三、方案效果预测1.学术成果:本科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学术成果会有明显提升。

2.综合素质:学生在导师的帮助下,综合素质得到全面发展。

4.职业规划: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职业生涯有更清晰的认识和规划。

四、方案展望2.资源整合:学校将整合各类资源,为导师制提供更多的支持。

3.质量提升: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国家输送更多优秀人才。

4.社会认可:随着本科生导师制的推广,社会对这一制度的认可度将不断提高。

在这个充满希望的时代,让我们共同为本科生导师制的推广和实施努力,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贡献自己的力量。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修订) .doc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修订) .doc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修订)本科生导师制是实施学分制的重要保证,对于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为了全面做好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明确各学院、基础部等在落实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各环节的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组织管理1.学校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xxx副组长: xxx成员:xxx秘书: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各学院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院部领导共同负责,具体组织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实施。

各院部的工作包括:导师的遴选、聘任及改聘;导师工作过程的具体指导、管理;导师的年度工作考核;导师制工作评估、经验总结与评优等。

二、导师制的配备1.导师制的实施对象为一、二年级本科生。

2.导师的遴选和配备由各院(部)负责,教务处备案。

3.导师的任期一般为两年,每10-20名学生配备一名导师。

生师比较大的、配备本科生导师有困难的学院,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从公共课教师中调配。

三、导师的聘任凡我校受聘全职教师均有义务担任本科生导师1.导师的聘任资格:(1)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的专任在职教师,也可是有一年以上高校教龄的我校在读优秀博士研究生。

在校外读博、读硕的教师在读期间一般不承担导师工作。

(2)熟悉教学规律、教学经验或管理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或管理水平及较强的科研能力。

(3)熟悉所指导学生所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教学环节,熟悉学校有关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

(4)鼓励学校机关处室、学院党政管理干部担任本科生导师。

拟担任本科生导师的党政管理干部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我校本科生导师的聘任工作分两种情况进行:(1)一、二年级学生在基础教学部的学院,导师的聘任工作由学院和基础部共同负责完成。

每级新生入学学期初始,各学院将本单位确定的新一届本科生导师名单(包括导师个人基本情况、研究方向等)对应地提供给文、理科两个基础部;文、理科基础部向学生公布导师情况,组织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导师,协调、确定导师和学生的对应名单(包括人数统计),并将本科生导师和学生的对应名单分别报送教务处和各相关学院备案;(2)外语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及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类专业)等学生在本学院的,导师的聘任工作由该学院负责完成。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或方案(参考)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或方案(参考)

一、指导思想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形成全员育人氛围,切实提高本科生的教育教学质量,本着关爱学生、服务学生、发展学生的理念,体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我院推行本科生导师制。

第二条本科生导师制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的基本要求,是提高人材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

本科生全程导师制主要指在本科生培养的整个过程中,推荐一些教师为学生学习和健康成长提供导向性和指导性服务。

为切实做好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三条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分两阶段完成,一、二年级配备低年级导师,三、四年级配备高年级导师。

第四条入选的导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工作认真,治学严谨,有强烈的责任心,能与时掌握学生学习与发展需求,敏锐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

2 .熟悉学校有关学分制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3 .熟悉本专业的人材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以与各教学环节的相互关系与全部培养过程,了解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的态势。

4 .高年级导师必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初级职称的优秀青年教师经推荐可作为低年级导师。

第五条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为学生提供指导性、导向性和咨询性意见,匡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好学业进程设计和人生发展规划。

第六条向学生介绍学科专业特点、发展动态与其社会需求,结合专业培养目标,教育、匡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积极的专业思想。

第七条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学目标,赋予相应的指导,匡助学生完善学习方法。

第八条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故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技能。

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导师应适当安排学生参预科研课题或者教学改革课题的研究或者辅助性工作。

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方案

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方案

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方案一、导师制概述导师制是一种通过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支持,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和发展的教育模式。

本文提出的本科生全程导师制是指将一名教师作为学生全程的指导者,在学生入学至毕业期间负责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学术和职业发展指导,并通过不同形式的交流和指导,帮助学生充分发挥自身潜力,全面发展。

二、实施步骤1.确定导师选拔与培训机制: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导师选拔标准,并通过面试、评估等方式选拔优秀的教师作为导师。

同时,学校还应提供导师培训,帮助他们获得相关的指导和辅导技巧,提高他们的指导能力。

2.学生导师分配:学校应根据学科专业、兴趣爱好、学生意向等因素,将学生与导师进行匹配。

匹配过程中应考虑导师的学术影响力、教学水平和指导经验等因素,确保学生能获得优质的导师服务。

3.制定导师工作计划:学校与导师一起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导师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指导的内容和形式,确保导师能够有效地为学生提供指导和支持。

4.学生入学时进行个性化评估:学生入学时,通过对其学业成绩、兴趣爱好和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评估,确定其在学术和职业发展上的需求,并为其量身定制个性化的发展计划。

5.导师定期与学生交流:导师应与学生定期进行面对面或线上交流,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生活状态和发展需求,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帮助。

交流形式可以包括个人会面、小组讨论、网上答疑等。

6.导师组织学术活动:导师应组织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为学生提供学术交流和学术指导机会。

学生可以通过参与这些活动,拓宽学术视野,提高学术素养。

7.导师协助学生规划职业发展:导师应协助学生进行职业规划,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推荐等服务。

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社会实践机会,帮助学生锻炼和提高综合能力。

8.导师评估与调整:学校应定期对导师进行评估,了解导师指导学生的情况和效果。

根据评估结果,对导师进行奖励和培训,以提高导师的指导能力和服务质量。

根据学生反馈和调查结果,对导师进行调整,确保学生得到更好的导师服务。

人文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

人文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

本科生导师制是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

为做好人文学院的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结合人文学院各系实际情况,特制订此方案。

一、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学校办学理念,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改变以往粗放式教学管理办法,加强导师对学生的分类指导,着力培养专业基础扎实、适应能力较强、具有专业特色的人才。

导师制以学生学业指导为核心,兼顾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生活、心理等方面的指导和引导的学生培养模式。

通过实施导师制,在教室和学生之间建立起明确的、相对固定的、连续性的新型师生关系,构建起以学生为本,教师教书育人的新平台。

二、导师的任职资格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敬业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治学严谨,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应熟悉本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计划以及学分制、考试、学籍等教学管理方面的规定,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合理的知识结构以及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专业学习指导能力。

三、导师的职责1、导师应言传身教,以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职业道德影响学生;注重学生的个性健康发展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创新精神以及专业素养的培养,以提高学生的专业兴趣;2、导师应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以及各方面的表现。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端正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3、导师应结合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特点,对学生专业思想巩固、大学生活的适应、专业课程学习、职业生涯规划、社会实践活动和科研创新能力培养等进行多方面指导;4、导师要主动联系学生,和学生保持相对稳定的联系,每学期初必须与学生见面,每月与被指导学生面谈或集体指导不少于一次;5、导师要认真总结填写指导学生的相关材料,并按时上交各系进行归档。

四、导师的管理1、导师制的实施以系为单位成立导师组,系主任任组长,具体负责导师的管理工作。

江苏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方案

江苏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方案

江苏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大学生学业发展过程中的引领作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一)实施学业导师制旨在充分发挥教师的教书育人职责,使专业教师更加关注大学生的专业思想、文化学习、社会实践等各个教育环节,引导大学生更好地成人成才。

(二)实施学业导师制旨在使“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理念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得到贯彻落实,让学生在接受个性化的学业指导中有效地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实施学业导师制旨在探索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学业导师的聘任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成长成才。

(二)熟悉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熟悉专业的社会需求,熟悉学校的教育管理规定。

(三)拥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熟悉教学规律,学术造诣较高。

(四)须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含在读)、或副处级以上职务。

三、学业导师的主要职责(一)做好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

善于将复杂的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知识深入浅出地解释给学生,帮助学生增强专业信心与兴趣。

(二)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

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学科偏好和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发展方向、制定中长期学习计划,指导学生社会实践、见习、实习,指导学生制定每学期的修读课程等。

(三)提高学生创新能力。

能将自己主持或参与的课题介绍给学生,并把学有余力的学生吸纳到课题组中来。

鼓励并指导大学生参与科研立项、创新训练、学科竞赛等科技活动。

(四)关心和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

帮助学习出现问题的学生寻找学业症结,提出改进措施;对受到学业警告的学生给予帮助,制定课程重修计划,落实学业帮扶措施,避免学业终止。

(五)密切联系学生。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3.导师聘期一般为两年;聘期内终止聘任或聘任变动由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和备案。
4.为保证指导质量及效果,原则上一名导师指导学生人数10-15人;处级双肩挑教师指导学生人数5-10人;校领导指导学生人数5人左右。
五、导师的工作考核
1.每年年终对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各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建立导师个人考核档案,其内容主要包括导师指导情况与所指导学生学业情况的自我总结和评价、学院考核意见与考核结果。学院从工作态度、工作次数、工作内容、工作成绩等方面对导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汇总表交教务处备案。
2.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或学生反映较差的导师,视情况取消其导师资格1-2年。
3.在同等条件下有从事导师工作经历的教师,将优先晋升职称和岗位聘任。
4.导师工作运行费学校将按每年每生一定金额标准核拔到学生所在学院。
六、本办法从XXXX级部分学生开始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发挥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指导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试行本科生导师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与管理
1.各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进行本学院本科生导师的聘任、考核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1.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督促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根据学生不同的学习能力、兴趣、爱好等具体情况,指导学生制订本科期间的学习计划,为学生前两年的学业问题进行指导。
3.熟悉学校的双学位、转专业、辅修专业、选课、重修、学籍管理、学科竞赛等管理办法,向学生提供尽可能的咨询和帮助。

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方案(最新)

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方案(最新)

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方案篇一: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2509字)一、指导思想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意见(试行)》的基本精神,结合宇航学院发展现状与学科特点,推进本科生博雅教育和本研一体化培养机制;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倡导高水平教师更多地参与本科生人才培养工作,建立新型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内在要求,提升学院本科教学与人才培养的质量。

二、组织保障宇航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由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和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基本成员为各系主任(或教学副主任)、导师代表、学生代表,学院专职辅导员担任秘书。

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的起草、完善和执行,以及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反馈和调整。

学院下属各系所成立本科生导师制执行分组,配合学院工作小组开展导师制的实施,主要任务是确保本系所导师数量和质量,协助学院工作小组完成本系所导师的考核与奖励。

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导师制工作研讨会。

三、实施范围1、本科生导师制面向学院全体本科生。

从20XX级学生开始试行,逐步覆盖全体本科生。

2、本科生导师岗位主要由宇航学院在职教师担任,也可以由能达到导师岗位职责要求、热心宇航学院教育事业的其它学院教师、离退休老教师、社会知名人士、校友担任。

3、学院受聘教师(教学科研型、教学为主型、研究为主型)均应积极参与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承担学院所要求的担任本科生导师的任务。

四、聘任基本条件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2、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熟悉教育规律;3、关心热爱学生和人才培养工作,奉献精神强;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适合本科生导师工作需要。

五、岗位职责1、思想层面。

及时发现和了解被指导学生的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品质、思想状况等,对学生进行道德品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三全育人”改革,发挥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倡导专业教师更多地参与本科生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和学业指导工作,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培养,提高本科学生培养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生导师的任职要求(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均可担任本科生导师。

(三)了解学校专业设置情况,熟悉本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了解专业发展动向,具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

(四)熟悉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了解学校教学运行机制。

第三条本科生导师的配备(一)导师人选由学院负责遴选,一般要求新生入学后第4周前确定导师人选。

(二)本科生导师可由若干名教师组成导师组共同指导一个学生班,也可安排一位教师指导若干名学生(一般每届不超过10名)。

导师指导可采取个别指导、团队指导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本科生导师须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指导学生至毕业。

导师在任期内如因进修或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指导的,学院要及时更换导师。

第五条如学院生师比较高、学院选用本科生导师有困难的,可从学校公共基础课教学单位和机关部处中选聘导师。

第六条本科生导师的职责(一)指导本科生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和义务之一,本科生导师的主要职责包括:1.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自主探究、独立思考、创新创业的能力。

2. 做好学生学业学习的指导。

引导学生端正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指导学生了解所在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学科的发展动态;正确指导学生选课和修读课程,帮助学生解决学习方面的问题,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3. 指导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

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

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

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本科生导师制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的必要组织保证,是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为实现学生“思想上有引导,学习上有辅导,生活上有指导,心理上有疏导”的目标,根据《XX大学试行本科生导师制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组织1、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党委书记、副书记、副院长、系主任、班主任、辅导员、本科生教学秘书。

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科生导师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2、班主任负责做好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实施方案及操作程序等宣传工作。

二、导师确定(一)导师资格1、受聘于教学岗位的本院教师,均须承担本科生导师工作。

2、校外读博、读硕的教师在读期间一般不承担导师工作;一年内受过学校处分或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能选定为本科生导师。

(二)导师任期导师任期为4年。

(S)选任方法按导师本人所在系(专业)实际人数确定,系、院审定,报教务处备案的方式进行。

(四)公布学院根据每个系教师和当年本专业学生人数情况,按姓氏笔画确定导师名单(包括导师个人基本情况、研究方向等),并予以公布。

三、指导学生人数分配1、按新生学号为每个学生指定一位导师。

2、非特殊情况导师对已确定指导的学生不予调整。

3、每位导师指导学生总数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人数确定。

4、由于各专业招生人数不平衡导致本系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太多或太少,直接从相近专业导师中调整。

5、师生确定结果经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职责与考核(一)导师职责在学院试行本科生导师制期间,导师工作重点在学生学业上的指导。

1、关心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专业思想,特别是要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

2、帮助学生熟悉本专业和相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籍管理条例,根据每位学生的不同特点,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的修读计划,确定每学期的修读课程。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XXXX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本科生导师制是学校在实行辅导员、班主任制度的基础上,选聘专任教师担任学生的学业指导教师,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在学业规划、能力培养、素质提升等多方面进行个性化指导,促进师生交流、构建新型师生关系的一种管理模式。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为中心,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教师教书育人的有机结合,全面提高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师德高尚,工作责任心强,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2.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合理的知识结构、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

3.熟悉学校有关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熟悉指导学生所在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了解专业发展动向,具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

二、工作职责本科生导师行为规范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指导工作:1.品德养成。

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历史观、人生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规范和严谨求实的学风。

2.学业指导。

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生个性、特长,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进程、选课等,解答学生学习中的困惑,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使学生养成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达到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协调发展。

3.成长规划。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生实际情况,帮助学生制定个人成长发展规划,并定期检查其执行情况,帮助学生建立个人成长档案;指导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帮助学生确立未来深造或就业的方向。

4.能力培养。

引导或指导学生参与创新创业项目、科研训练、社会实践、论文写作、学术研究等,培养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指导学生有效利用图书馆、实验室等资源;积极为学生参加科研课题创造条件,有条件的导师可吸收学生参与其课题研究。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为进一步促进学院本科生学风建设,加强学生专业认知,提升学生专业技能与社会竞争力,本着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的原则,现制定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一、本科生导师配备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热心学生指导工作。

2、本科生科研导师原则上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

3、每名导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6名,指导周期不超过3年。

4、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更换导师,如遇特殊情况,经学生本人申请或导师要求,经学院批准,可以更换导师。

二、本科生导师职责1、帮助学生了解所学专业,引导学生确立正确的专业思想,培养学生勤奋刻苦积极向上的学习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2、本科生导师需与学生商议科研学习计划,明确学生参与科研工作的要求,激发学生科研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意识,传授科学研究的方法,引导学生参与科学研究。

3、本科生导师应指导学生申报大学生科研立项,含莙政学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等科研项目,培养学生科研意识。

4、本科生导师应鼓励并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激发学生专业潜能。

三、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要求1、本科生导师在工作中应为人师表,注重言传身教。

2、本科生导师受聘后第一时间与学生面谈,了解被指导学生的情况,制定相应学习计划。

3、本科生导师可指定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协助本科生的指导工作,原则上要求导师每学期与被指导学生面谈或集体指导至少2次。

四、时间进度安排1、本科生入学后第一学期以大学适应教育为主,适时安排实验及企业参观,加深专业认知。

2、本科生一年级下学期组织高年级或研究生介绍导师课题与实验室情况,初步确立选择意向。

3、根据大学一年级课程学习情况,第二学年开学初(9月)进行本科生导师双选,参与导师制同学进入实验室或课题组,开展学习及科研活动。

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

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

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培育品德高尚、学业优良、人格健全、心理健康的大学生是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根本。

目前,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面对繁杂的社会现象和矛盾,部分大学生不同程度地思想上出现了困惑,心灵上出现了裂痕,行为上出现了偏差,学习上出现了迷茫,成长过程中迷失了方向。

不解决这些问题,就培养不出高质量、高规格的人才。

为进一步贯彻校《关于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指导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加速学生成长,形成全体教师育人局面,培养高质量的应用性人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导师制的工作目标1、发挥教师对学生的亲和力,对学生实施亲情化、个性化教育,深入学生心灵深处,进一步融洽师生关系。

2、挖掘学生的发展潜能,使学生在学业、品德、心理等方面得到更深入、更充分、更全面的教育和引导,使学生的潜能和个性得到充分发展,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3、提升教师的教育理念,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艺术水平,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

二、导师制的对象和宗旨1、对象。

导师制的对象是我院新入学的一年级新生。

2、宗旨。

通过导师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引导,使学生做到:人格上自尊,学习上自主,生活上自立,行为上自律。

三、导师的任职资格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2、恪守职业道德,人格高尚,品行优异,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具有敬业精神;3、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合理的知识结构,熟悉教育规律,具有专业学习指导能力;4、一般要求任教两年以上的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时间与步骤(一)9月份组织宣传学习、摸底调查、拟定实施方案、落实导师选配及师生双向选择、完成工作制度制订。

(二)10月开始,根据拟定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开展“导师制”工作,试行过程中要及时做好资料、记录的整理,成果搜集。

(三)总结和评估,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交流会,一学期一次总结,一学年一次评估。

五、组织领导成立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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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或方案(参考)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一、指导思想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形成全员育人氛围,切实提高本科生的教育教学质量,本着关爱学生、服务学生、发展学生的理念,体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我院推行本科生导师制。

第二条本科生导师制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的基本要求,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

本科生全程导师制主要指在本科生培养的整个过程中,推荐一些教师为学生学习和健康成长提供导向性和指导性服务。

为切实做好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三条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分两阶段完成,一、二年级配备低年级导师,三、四年级配备高年级导师。

二、导师的资格第四条入选的导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工作认真,治学严谨,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及时掌握学生学习与发展需求,敏锐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

2.熟悉学校有关学分制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3.熟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以及各教学环节的相互关系及全部培养过程,了解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的态势。

4.高年级导师必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初级职称的优秀青年教师经推荐可作为低年级导师。

三、导师的职责第五条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为学生提供指导性、导向性和咨询性意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好学业进程设计和人生发展规划。

第六条向学生介绍学科专业特点、发展动态及其社会需求,结合专业培养目标,教育、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积极的专业思想。

第七条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学目标,给予相应的指导,帮助学生完善学习方法。

第八条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技能。

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导师应适当安排学生参与科研课题或教学改革课题的研究或辅助性工作。

四、导师的选配与工作要求第九条低年级导师由学院学生教育与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一般每位导师指导5~6名学生。

低年级导师应指导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学习环境,了解专业发展前景,侧重于指导学生如何健康生活、高效学习,怎样培养专业兴趣等问题。

第十条高年级导师实行双向互选,一般每位导师指导学生不超过8名。

高年级导师应侧重于指导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阅读专业书籍、撰写毕业论文、正确对待就业及考研等问题。

第十一条在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配备低年级导师,学生二年级第二学期结束后,完成其指导任务。

学生在三年级第一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高年级导师的师生互选。

高年级学生若对导师的指导工作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动物医学院学生教育与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2012-06-17 16:58院发字[2006]201号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大本科生培养力度,指导学生学习和成才,突出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学校决定在四年制本科三、四年级(五年制本科四、五年级)学生中实施导师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目的和意义1.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是新时期加强高校学生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它以咨询、指导为核心,兼具管理职能。

它与低年级本科生班主任制配套构成一个完整的学生教育工作体制。

2.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密切师生交往,优化师生关系,发挥言传身教和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加强对学生学习和成才的全面咨询和指导,促进学风建设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3.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促进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加大课外培养力度,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导师任职资格1.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尊重、热爱、关心学生,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承担教学科研工作满三年者。

3.鼓励具备条件的行政人员、实验室人员承担导师工作。

四、导师的职责1.负责学风建设。

引导学生树立人生理想,明确奋斗目标;向学生介绍专业前沿信息和发展趋势,教育学生热爱专业;根据学生的特长、个性和志向,指导学生选课;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指导学习方法,引导帮助解决学习方面的问题;负责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2.负责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

指导学生课外课题研究选题和立项,组织科研课题讨论会,吸收学生充当科研助手,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课外科技竞赛活动,从而促进学生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和提高。

3.承担学生教育工作。

树立、强化全员德育意识,尊重、热爱、关心学生,密切师生日常交往,关注学生日常生活,加强与学生的情感沟通与交流,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和问题,构建平等、民主、亲密、和谐的师生关系,努力以自身的言传身教促进学生的品德养成和全面发展。

4.承担学生管理工作。

原则上要求导师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师生见面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答疑解惑,帮助学生解决学习问题,指导学生学习方法,部署新的学习任务,指导新的学习方向,并为学生交流学习经验和相互学习提供机会和条件;负责对学生的诊断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协助院(系)做好一年一度的奖学金评定和毕业鉴定工作;加强与政治辅导员的联系,参加学生工作有关会议,配合院(系)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

5.承担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

指导学生进行职业设计和职业规划,加强就业指导工作,帮助学生正确定位、调整心态,为择业就业作好思想准备;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五、导师的聘任程序1.教师自荐,填写导师志愿表,初步确定指导学生数,院(系)进行资格审查。

2.各院(系)公布导师简历、教学科研信息、指导学生人数等。

一般每位导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得少于3人,一般不超过10人。

鼓励指导经验丰富、科研条件好的教师多带学生。

3.导师与学生进行双向选择,未落实导师的学生由院(系)负责安排导师。

4.院(系)审核,公布录聘导师及学生名单,并报教务处备案。

5.聘期:一届聘期为两学年。

六、导师工作考核、计酬和奖励办法1.导师工作考核导师考核由导师所在院(系)具体负责实施。

主要考核导师是否履行导师职责,以及指导效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导师考核优秀率控制在25%以内。

导师工作考核是教师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其考核结果在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进修提高、先进评选等方面予以考虑。

2.资助办法对认真履行本科生导师职责,年终考核合格及其以上者,在年终津贴发放时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导师制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的必要组织保证,是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

根据《本科生导师制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导师资格、导师职责、导师聘任、管理与考核的规定,我院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学习与发动1.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各教研室主任、班主任、辅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教务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学院做好宣传工作,召开师生大会、学生班会、教研室会议,介绍实施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实施方案及操作程序等,并组织学生选择导师。

二、确定教师名单(一)受聘教师资格审查:1.学历资格:受聘于任课教师岗位、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本院教师,均有资格和义务承担本科生导师工作。

2.业务资格:(1)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懂得教育规律,熟悉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具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2)熟悉学分制下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理解学分制的运行机制,知识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

3.其他:(1)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辅导;(2)身心健康;(3)校外读博、读硕的教师在读期间一般不承担导师工作;(4)受过学校处分或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能选聘为本科生导师。

(二)受聘时间:每学年开学初,各班根据新生人数,为学生配备导师,学院完成导师聘任工作,导师聘期原则上为一年,并将导师及所指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三)聘任方法:导师聘任实行个人申请,院(系)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备案的方式进行。

(四)网上公布学院根据教师申请情况,结合导师聘任资格与条件,确定导师名单(导师名单包括导师个人基本情况、研究方向等),并将导师名单上网予以公布。

三、师生互选1.师生互选工作分阶段完成。

2.每一轮前一阶段为学生申报,后一阶段为导师选择。

学生每轮申报一位导师,在学生申报基础上导师选择被指导学生。

3.互选结果经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将不予更改。

第一轮中由于各种原因未落实导师的学生,及本轮中接收学生数累计未满规定人数的导师将进入第二轮互选。

4.师生互选结果在每轮结束后学院予以公布,正式结果通知将在全部导师互选工作完成后发布,最终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四、定期检查(一)导师职责1.关心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专业思想。

2.帮助学生熟悉本专业和相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籍管理条例,根据每位学生的不同特点,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的修读计划,确定每学期的修读课程。

3.关心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与引导,培养学生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4.建立导师与学生联系和沟通的有效渠道,安排相对固定的导师接待日和地点;5.及时向学院及教务处反馈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时填写《本科生导师制活动记录表(教师用)》。

(二)学生职责1.认真领会导师制的意义,了解《本科生导师制管理暂行办法》。

2.主动与导师联系,汇报近阶段的学习、工作、思想状况等,每月至少一次。

3.服从导师的安排,积极参与科技活动。

(三)检查1.学院把导师工作作为本院(系)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导师工作的意见;2.学院成立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

3.学院建立本科生导师档案,并依据《本科生导师制活动记录表(教师用)》对导师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价,并以此作为对导师进行评价及划拨工作量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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