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防雷措施
煤矿防御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煤矿防御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煤矿防雷电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切实加强煤矿防雷电是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煤矿防雷电自然灾害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高效有序的救灾运行机制,提高防灾救灾工作的整体水平,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迅速、准确、及时、高效地做好我矿的防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危害,促进煤矿稳定和谐的发展,特制定防雷电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有关规定,结合煤矿防雷电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矿区范围内防雷电应急工作。
一、指导思想: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我矿职工平安。
二、防御要求与重点:凡遇特大雷电灾害或重大雷电灾害,我矿救灾应急预案启动。
确保我矿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在矿内重点防御。
1三、救援程序1(发生事故后,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足自救或者实施援救:(1)当雷击引起人员伤亡、火灾、爆炸的,及时实施消防、医疗救护、人员疏散、努力保证人员安全;(2)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3)保护好现场和保证通信设备完好,内外、上下主要信息联络畅通。
2(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接到重、特大雷灾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成立事故处理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由矿长担任,对抢险救灾事故处理实行统一指挥。
3(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排除险情。
(2)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害源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和危害程度。
煤矿防雷电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防雷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防雷电安全管理,预防雷电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的雷电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对雷电设备、职工培训、事故应急预案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煤矿防雷电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整体研究、技术先进、综合控制”的原则,建立健全煤矿雷电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雷电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条煤矿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雷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雷电设备的正常运转及职工的安全。
第五条煤矿应当配备专业的雷电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雷电设备的日常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保障雷电安全。
第六条煤矿应当加强对雷电技术和设备的研究,提高雷电安全管理水平,采用先进的防雷技术和设备,确保雷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雷电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职工的雷电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时的救援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开展。
第八条煤矿应当加强对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雷电安全意识和自防雷电技能,提高雷电事故的预防能力。
第二章雷电安全管理第九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雷电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业的雷电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雷电设备的日常监督和维护工作。
第十条煤矿应当建立雷电设备台账,定期进行雷电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隐患,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制定雷电设备巡查制度,配备专业的巡查人员,定期对雷电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煤矿应当建立雷电设备维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及时记录设备的维修情况和事故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雷电设备的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加强对雷电设备的技术研究和改进,引进先进的防雷技术和设备,提高雷电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三章职工培训第十四条煤矿应当定期组织雷电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职工的雷电安全意识和自防雷电技能,确保职工的雷电安全。
安全技术之对付矿井雷电的措施
避雷带
在矿井口上方安装避雷带 ,通过多点接地的方式将 雷电电流引入地下,避免 雷电对矿井的影响。
避雷器
在矿井供电系统中安装避 雷器,防止雷电侵入供电 线路,保障矿井供电安全 。
电入侵。
设备损坏
矿井内的设备,如电机、变压器等 ,可能因长时间使用或维护不当而 损坏,无法正常工作,增加了雷电 事故的风险。
人员疏忽
矿工在作业时可能没有意识到雷电 的危险,或者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 措施,导致事故的发生。
02
矿井雷电防护措施
安装避雷设施
01
雷针 ,引导雷电放电,避免雷 电直接击中矿井口或矿井 内部。
安全技术之对付矿井雷电的 措施
汇报人: 2023-12-12
目录
• 矿井雷电危害及原因 • 矿井雷电防护措施 • 矿井雷电应急措施 • 矿井员工安全培训 • 安全责任落实
01
矿井雷电危害及原因
雷电对矿井的危害
直接雷击
雷电波侵入
矿井设施、设备和人员都可能直接受 到雷电的袭击,导致设备损坏和人员 伤亡。
雷电放电时产生的冲击电压和电磁脉 冲可能通过输电线路、通信线路等进 入矿井,对设备和人员造成威胁。
感应雷击
雷电放电时产生的静电和电磁脉冲可 能引起感应电流,对矿井内的金属设 备和人员造成伤害。
矿井雷电事故原因
缺乏防雷设施
一些矿井可能没有安装必要的防 雷设施,或者防雷设施不符合规 范要求,导致无法有效地防止雷
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防雷内容
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防雷内容
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中的防雷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风险辨识与评估:通过科学的方法和工具,对企业的生产设施、设备、人员、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的风险辨识与评估,识别出可能存在的雷电风险。
2. 制定防范措施:根据辨识与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雷电防范措施,包括安装防雷设施、制定应急预案、培训员工等。
3. 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隐患,确保防雷设施的完好有效。
4. 应急管理:建立雷电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提高企业在遭遇雷电灾害时的应对能力。
5. 宣传教育:加强员工对雷电灾害的认知和防范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遭受雷电灾害的风险,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
同时,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中的防雷内容也需要注重系统性、全面性和科学性,不断完善和改进防范措施,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得到持续保障。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更进一步加强我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充分有效发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作用,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有关标准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编制本管理办法。
第二节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标准)中的规定。
第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24h运行。
接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和AQ1029-2007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天。
第三条信息化队维护人员负责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调校、拆除、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井下采、掘工作面监测设备的使用、悬挂、移动由现场施工的采、掘区队负责,信息化队负责监督和管理。
如传感器发生异常或故障,该传感器控制区域内的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与信息化队联系,信息化队指定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待处理正常后方可恢复施工作业。
第五条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电缆,须由采、掘区队按规定移动,跟班副队长监督执行,严禁擅自停用。
工作面所设各类监测设备及电缆等均由所在单位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信息化队汇报,信息化队要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现场处理。
对于设备、缆线保护不到位、故意破坏、丢失和人为造成监测传感器监测数据失真,按矿《三违处罚管理办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第六条使用单位必须根据生产现场情况按标准悬挂,保证正常使用。
若不按规定移设和悬挂的,对使用单位当班现场负责人罚款100-500元。
移动传感器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误报警或传感器的损坏;使用中的传感器应经常擦拭,清除外表积尘,保持清洁,避免因积尘而影响检测的准确性;因灭尘洒水淋湿传感器,必须及时擦干;若传感器检测误差超过规定允许值,应及时通知信息化队进行更换;人为因素造成传感器误报警或传感器损坏的,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2000元,对使损坏的设备由责任单位照价赔偿,并落实责任到人。
小屯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防雷设计与实施方案
在交换机信号线接 口处加装信号防雷器 , 目的是 防止雷 电 流通过信号线传导至交换机将其破坏 , 信号防雷器设计方 案如
图 4所 示 。
机 1台、 井下大分站 1 台、 甲烷传感器 5台、 开停传感器 2台) , 直接经济损失 7 1 2 0 0 元 。为 了确保矿井 的安全生产 , 主要进行
成破坏 , 设 计 示 意 图如 图 3所 示 。
1 2 8
内其他设备机壳相 连。在 室外泥 土区域挖坑埋 机房专 用碳合
s n e J t v u F e : . 量 坌 堑 羞
金接地体 , 设 计地 阻 1 Q。此 目的是能让雷 电浪涌 、 静电经过均 压环等 电位 并通 过 接地 网泻 流 到大地 而不 对设 备 造成 破坏 。
1 . 1 . 2 信 号部 分 防护 设 计
在调度室端的信号控制线接入处用信号 防雷器来保护 , 目 的是防止雷 电通过信号控制线传到监控室损坏 控制线路 , 交换
机 信 号 防雷 设 计 如 图 2所示 。
备都可起到防雷防浪涌保护作用 , 为矿 区电气 系统的安全运作
提供 了保 障 。 接地 也 是 相 当 重 要 的一 个 环 节 , 良好 的 接 地 是 防雷 器 起 作 用 的 重要 保 障 。监 测 监控 系统 是 监 控 智 能化 的 核 心 , 其 防 雷 接
耋 主 坌 堑 ! s h e j v u F e n ×
小 屯 煤 矿 安全 监测 监 控 系 统 防雷 设 计 与实施 方案
任 延川 万 余
( 兖 矿贵州 能化有 限公 司 , 贵州 贵 阳 5 5 0 0 8 1 ) 摘 要: 鉴 于有效 地 防止雷击对 电气设 备所 产生 的危害 以保证 设备 正 常运行 是煤 矿 安全 生产 的前 提 , 现 以小 屯煤 矿 安全 监测 监 控 系
煤矿安全监控要点
1、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时,必须对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有线调度通信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通信、电源线缆的敷设,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绘制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图、井下通信系统图,并及时更新。
每3个月对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等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当不少于2年。
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应当不少于2年。
录音应当保存3个月以上。
2、矿用有线调度通信电缆必须专用。
严禁安全监控系统与图像监视系统共用同一芯光纤。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主干线缆应当分设两条,从不同的井筒或者一个井筒保持一定间距的不同位置进入井下。
设备应当满足电磁兼容要求。
系统必须具有防雷电保护,入井线缆的入井口处必须具有防雷措施。
系统必须连续运行。
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应当能保持系统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2h。
监控网络应当通过网络安全设备与其他网络互通互联。
安全监控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主机及联网主机应当双机热备份,连续运行。
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当在5min内自动投入工作。
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他区域时,矿井有关人员应当按瓦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
安全监控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显示和控制终端、有线调度通信系统调度台必须设置在矿调度室,全面反映监控信息。
矿调度室必须24h有监控人员值班。
3、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
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者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
当主机或者系统线缆发生故障时,必须保证实现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的全部功能。
系统必须具有断电、馈电状态监测和报警功能。
4、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或者专用电源,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制度第一节一般要求第一百一十六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达到下列要求:(一)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h连续运行;(二)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设备应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22)规定,稳定性应不小于15d。
采掘工作面气体类传感器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其余不低于IP54。
(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应传输到地面主机。
模拟量传感器至分站传输实行数字化传输,分站至主机传输数字化。
(四) 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
(五)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支持多网、多系统融合,监测监控与GIS技术的有机融合。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实现与集团公司、地方监管部门的安全监控系统联网。
(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具有伪数据标注及异常数据分析,瓦斯涌出、火灾等的预测预警,多系统融合条件下的综合数据分析,可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查分析工具对接数据等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功能。
(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具有在瓦斯超限、断电等需要立即撤人的紧急情况下,可自动与应急广播、通信、人员位置监测等系统应急联动的功能。
各采掘工作面必须设置齐全语音广播系统和人员定位基站,保证应急联动时现场作业人员能够接受信息。
(8)系统实现分级报警,根据瓦斯浓度大小、瓦斯超限持续时间、瓦斯超限范围等,设置不同的报警级别,实施分级响应。
实现逻辑报警,根据巷道布置及瓦斯涌出等的内在逻辑关系,实施逻辑报警,保证各类传感器的正确安装、设置、维护,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
实现系统定期的自诊断、自评估,能够预先发现系统在安装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百一十七条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预留出接线端口。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图应以矿井通风系统图为底图,断电控制图应以矿井供电系统图为底图。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防雷措施
安装位置,确保避雷针能够有效地保护监控系统免受直击雷的危害。
02
连接接地系统
将避雷针与矿井的接地系统进行可靠连接,确保雷电流能够迅速导入
大地,避免雷电对监控系统的直接冲击。
03
定期检查和维护
对避雷针及接地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和有效性
。
感应雷的防范措施
安装防雷器
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信号线、电源线上安装相应的防 雷器,防止感应雷对监控系统造成损害。
优化设计
加强培训
根据实际情况,优化防雷设施的设计方案, 提高其性能和可靠性。
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防雷设施的 操作和维护能力。
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防雷措施 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
合理规划、科学布局、按需建设
该煤矿在建设安全监控系统时,充分考虑了雷击风险,结合矿区实际情况,制定 了合理的防雷设施建设方案。方案包括明确防雷区域、选用合适的防雷设备、规 范布线、合理接地等措施,确保系统在雷雨天气中能够正常运行,保障煤矿安全 生产。
对于损坏严重或无法满足防雷要求的设施,需要及时更新,以确保防雷效果和设备安全性 。
加强员工培训
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让员工了解防雷设施的重要性和使用方法,以保障设备和人员的安 全。
04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防雷措施 的具体实施
直击雷的防范措施
01
装设避雷针
根据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避雷针的型号、高度和
02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防雷措施 的必要性
雷击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危害
雷击会直接损坏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传感器、传输设备 和电源等关键设备,导致系统运行中断或失效。
雷击产生的瞬时大电流可能通过网线或电源线等途径侵 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导致设备损坏和数据丢失。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煤矿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2017年12月(修订)***************煤矿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所有矿井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有线调度通信系统。
矿井安全监控系是煤矿管理人员的眼睛和耳朵,是矿井防治各种灾害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我矿安全监控系统平稳、可靠持续运行,特制定本安全保障措施:一、组织机构成立瓦斯监控系统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调度室,由调度室主任肖衍明任东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1、人员构成组长:(矿长)副组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矿长)、(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成员:调度室主任、调度室副主任、机电科长、安全管理科长、通风科长、监测电工、监测监控工、井下电钳工。
2、职责分工:矿长(组长):负责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人员配置和资金保障及全面协调工作;生产副矿长(副组长):负责安全生产调度室及矿井监控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各岗位工作人员和各项具体工作的安排布置、检查落实和处理。
机电副矿长(副组长):负责矿井安全监控各大系统的建设和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调校和保养工作,确保矿井监控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
安全副矿长(副组长):负责通风科、安全检查工、瓦斯检查工、监测监控工的日常工作;负责安排人员进行安全监控系统日常巡查、监测数据对照;通风科、安全科值班人员随时掌握井下状况,出现异常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技术负责人(副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种安全技术措施、规章制度等,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技术层面监管。
施工项目负责人(副组长):全面负责施工单位有关安全监控系统建设相关的各项工作。
施工技术负责人(副组长):负责施工单位各单位工程施工设计、作业规程中有关安全监控系统的设计和审定。
(副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相关规章制度、技术措施、标准的制定。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上级有关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要求,确保监控有效,有效防范“一通三防”事故,特制定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二)制定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等。
(三)通风科是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监控有效。
并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四)监测监控队伍,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
经考试合格取得资质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安全监测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不得兼职。
(五)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监测监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监测监控管理所需的工程技术人员、监测工及地面中心站值班人员等。
(六)矿井应建立、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安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七)矿井应加强监测监控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监测工、中心站值班人员等培训工作,监测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安全标准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安全标准前言本标准是根据《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和《同煤集团“一通三防”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山西省相关规定,由集团公司安监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
编制过程中,编写组进行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国家有关资料,反复修改,最后由安监局组织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八章。
内容包括:基本规定;人员与机构设置;系统安装与检修;机房与主机配置;各地点传感器设置及报警、断电值;设备维护;安全监控系统信息与联网信息处理;技术资料。
本标准适用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对矿井监测监控安全管理和监管,并作为《矿井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评估、检查主要内容,其中第一章《基本规定》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对规范进行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集团公司安监局安全体系建设办公室,邮箱:。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同煤集团安监局主要起草人:丁学良康松涛段文广史永强王建江郭峰黄正成目录第一章基本规定 (3)第二章人员与机构设置 (4)第三章安装要求 (5)第四章机房与主机配置 (7)第五章各地点传感器设置及报警、断电值 (8)第六章设备维护 (14)第七章安全监控系统信息与联网信息的处理 (17)第八章技术资料 (18)1基本规定1.0.1集团公司所有井工矿井必须实现安全监控系统全覆盖,严禁为逃避检查,不设置安全监控系统或屏蔽、过滤数据。
1.0.2安全监控系统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
必须具有四证一标志,即:防爆合格证、安全仪器仪表检验合格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产品生产合格证、MA标志证书。
1.0.3系统使用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必须有国家授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安全联检证明。
煤矿防范雷电安全措施
煤矿防范雷电安全措施1. 引言雷电是一种自然现象,煤矿在雷电天气下容易受到雷击而引发事故。
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安全和煤矿设施的完好,采取一系列的防范雷电安全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2. 雷电的危害雷电对煤矿带来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人员伤亡:雷电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工人受伤甚至死亡。
- 设备损坏:雷电可能损坏煤矿设备,导致生产中断和成本增加。
- 火灾发生:雷电可能引发火灾,加大了煤矿发生火灾的风险。
- 引发事故:雷电可能引发煤矿事故,给工人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3. 防范雷电的基本原则在煤矿防范雷电方面,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预防优先:采取预防措施是最重要的,要尽量减少雷电引发事故的可能性。
- 综合防护:应采取综合防护措施,从人员培训、设备改进等多个方面进行防范。
- 区域划定:根据雷电的频率和强度,对煤矿进行区域划定,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4. 人员培训煤矿工人是防范雷电的第一线,必须具备相关的雷电防范知识和操作技能。
人员培训内容包括: - 雷电的基本知识:了解雷电的形成原理、特点和危害。
- 监测和预警:学习使用雷电监测仪器,掌握预测雷电活动的方法。
- 避雷措施:掌握煤矿内避雷的方法和技巧,如进入避雷间、避免高处作业等。
- 应急处理:学习在雷电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方法,避免危险的发生。
5. 设备改进为了增加设备的抗雷能力和减少雷电对设备的影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防雷接地:对煤矿设施进行有效的接地,提高设备的防雷能力。
- 避雷设备:安装避雷针和避雷网,引导雷电流经过规定路径,减少对设备的直接冲击。
- 电磁屏蔽:对关键设备进行电磁屏蔽处理,减少外界电磁干扰。
- 检测与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雷电防护性能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6. 堆场和仓库管理煤矿的堆场和仓库是容易受雷电侵袭的区域,需要进行管理和防护: - 堆场布置:合理布置煤矿堆场,避免出现高高低低的棚架,减少雷击风险。
- 维护良好:定期检查和维护煤矿的棚架和仓库,确保其保持良好状态。
AQ1029-2019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前言
——增加了煤矿粉尘传感器、设备开停传感器、 风门开关传感器、风筒传感器、馈电传感器的 设置 (见 7.8、7.9、7.10、 7.11、7.12); ——删除了 2007年版的附录A。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 的发布机构不承 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
6.4 其他地点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4.10 瓦斯抽采泵站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a)地面瓦斯抽采泵房内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b)井下临时瓦斯抽采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应设置 甲烷传感器。
6.4 其他地点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4.10 瓦斯抽采泵站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c)抽采泵输入管路中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利 用瓦斯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不 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采瓦斯设备时,输出管 路中也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04 一般要求
4.9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具有伪数据标注及 异常数据分析,瓦斯 涌出、火灾等的预测预 警,多系统融合条件下的综合数据分析,可 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查分析工具对接数据 等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功能。
04 一般要求
4.10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具有在瓦斯超限、 断电等需立即撤人的紧急情况下,可自动与 应急广播、通信、人员位置监测等系统应急 联动的功能。
AQ 620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MT/T 423 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
03 术语和定义
03 术语和定义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甲烷传感器、风速传感 器、风压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烟 雾传感器、设备开停传感器、风筒传感器、风门开关 传感器、馈电传感器、执行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 制器、分站、主机、馈电异常、瓦斯矿井、风向传感 器、粉尘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线缆、甲 烷检测报警矿灯、光学甲烷检测仪、甲烷断电仪。
监控系统防雷保护措施
监控系统防雷保护措施监控系统防雷保护措施是保障监控设备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的重要工作。
雷电是一种强大的自然灾害,如果没有合理的防雷措施,就有可能导致监控系统瘫痪,设备损坏甚至数据丢失。
因此,制定科学的防雷保护措施对于监控系统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首先,合理选择监控设备的安装位置。
在选择设备安装位置时,应避开露天、高地势、开阔的地方,因为这些地方雷电频繁,并且易受雷击。
相反,应选择低地势、有遮挡物的地方进行设备安装,如建筑物或其他高大物体的背面,以减少雷电对设备的直接冲击。
其次,建立有效的接地系统。
良好的接地系统可以将雷电流引入地下,从而保证设备的安全。
接地系统应具备较低的接地电阻,以方便雷电流迅速流入地下。
为了提高接地系统的效果,可以采用立体接地、均匀接地和深接地等措施。
同时,接地电阻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三,使用合适的防雷设备。
防雷设备包括避雷针、避雷带等。
避雷针负责引导雷电,将其引入地下,避免对设备造成直接破坏。
避雷带则起到隔离和分流雷电的作用。
在选择和安装防雷设备时,应根据监控系统所处的环境和条件进行合理选择,并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
第四,加装过压保护装置。
过压保护装置能够有效防止由于雷击导致的设备过压烧毁和其他故障。
过压保护装置可通过电压感应器或电气开关等设备实现。
当监控系统遭受雷击时,过压保护装置会通过及时切断电源或引导过大电流流入地下,从而保护设备的安全。
最后,定期进行雷电检测和维护。
监控系统在安装后需要定期进行雷电检测,以确保存在潜在雷击风险的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并进行修复。
同时,还需要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清洁,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防雷措施的有效性。
此外,还需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以应对雷电灾害可能带来的设备故障和数据丢失等情况。
总而言之,监控系统防雷保护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对于设备的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合理选择安装位置、建立有效的接地系统、使用防雷设备、加装过压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雷电检测和维护,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监控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确保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
煤矿防雷接地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防雷接地安全管理规定为了防止雷电灾害造成损失,杜绝因雷电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消除雷电隐患,特制定如下规定:1、工业场地高层建筑物、施工塔吊、井架、入井的管线、风包、变电所设备、架空输电线路、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列入重点防雷保护对象。
各责任单位要按有关标准设置防雷设施,并对防雷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2、为了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接雷、感应雷和架空引进高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3、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和避雷线。
4、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5、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m,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6、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m。
7、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8、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
9、独立避雷针和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Ωo10、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及其它作业,特别是高空作业。
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1、装有避雷线的线路上的铁塔,水泥杆塔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Ωo12、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避雷器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o13、易燃易爆场所、库房及专项避雷针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0。
14、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Ω°15、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易超过10。
16、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每隔20-25m应设立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超过10Q。
17、储气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形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Q。
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大于30m。
18、工业场地环形公路的照明杆塔接地的电阻按独立避雷针接地电阻对待,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19、以上规定望各单位遵照执行,共同做好防雷安全工作。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质量标准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主要由主机、监控分站、传输接口、传感器、执行器(含断电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电缆、接线盒、避雷器、监控软件和其他必要设备组成。
主机一般选用工控微型计算机或普通台式微型计算机同,双机或多机备份。
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一台备用,从工作主机故障到备用主机投入正常工作时间应不大于5min。
监控分站传感器及执行器至分站之间的传输距离应不大于2km,分站至传输接口、分站至分站之间最大传输距离不小于10km。
电源箱在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应能保证系统连续监控时间不小于2h。
传感器传感器的稳定性应不小于15d。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1)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1设置。
U型通风方式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甲烷传感器T1不能控制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3;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4,如图1a所示。
Z型、Y型、H型和W 型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如图1b-e 所示。
图1a U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图1b Z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图1c Y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10~15mT 1T 2 T 310~15m T 4≤10mT 0上隅角≤10mT 1T 2≤10m 10~15m≤10mT 1 T 210~15m图1d H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图1e W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采用两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2设置:甲烷传感器T 0、T 1和T 2的设置同图1a ;在第二条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 5、T 6。
采用三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第三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的设置与第二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T 5、T 6的设置相同。
煤矿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防雷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防雷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因雷击造成的生产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雷电防护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防雷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管理,确保防雷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雷电灾害的预防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防雷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防雷管理责任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成立防雷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门的防雷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防雷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煤矿企业的负责人负有最终责任,确保防雷安全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
第七条防雷安全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开展防雷技术培训、演练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防雷技术水平。
第八条所有职工都有参与煤矿雷电防护安全管理工作的义务和责任。
第三章防雷安全要求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雷电监测系统,及时监测雷电活动,并及时发布预警信号。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雷电防护系统,设立避雷针、接地系统等相关设备,确保企业各项设施的防雷安全。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雷电防护制度,合理规划雷电防护措施,完善防雷设备。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雷电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四章防雷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雷电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防雷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雷电防护设施及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强化对雷电防护设备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其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积极开展雷电防护设施及设备的技术改造和更新,提高其雷电防护性能。
第五章防雷安全检查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对雷电防护设施及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外协承包单位的雷电防护设施及设备的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雷电安全档案,完善相关记录和资料,便于监督管理和日常检查。
第六章防雷应急救援第二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雷电防护应急救援体系,及时处置雷电灾害事故。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防雷探析
据《 建筑 物防雷设 计规范 } G B 5 0 0 5 7 — 9 4 ( 2 0 0 0年版 ) 的规 范要
求 ,必 须 对 设 有 机 房 的 井 口办 公 楼 等 建 筑 物 做 外 部 防 雷 措 施: 根据该 设计规 范要求 , 通过 计算 , 煤 矿 井 口办 公 楼 等 建 筑 物 年平均遭 遇雷击 小于 0 . 3次/ a .判 定 煤 矿 井 口设 有 安 全 监 测 监 控 室 的 办 公 楼 属 于 3类 防 雷 建 筑 物
氧化 碳 、 冲击地 压等灾害 越来越严重 。 对 井下瓦 斯 、 一氧化
碳等灾 害的实 时监测监 控显得尤 为重要 煤 矿建设 安全监测
监控 系统并有 效地投入 使用 . 对 保 证 煤 矿 井 下 作 业 人 员 的 生 命安全 , 减 少伤亡事 故 , 保 障 生 产 安 全 具 有 重 要 的 意 义
探析
中 图分 类号 : ¥ 4 2 9
文献标识 码 : A
文章 编号 : 1 6 7 2 — 9 0 6 4 ( 2 0 1 3 ) 0 5 — 1 2 6 — 0 3
计规范 } G B 5 0 0 5 7 — 9 4 ( 2 0 0 0年 版 ) 的规范要 求 . 设置 多级 电源
电 涌保 护 器 或 电 源 电 涌 保 护 器 型 号 选 择 不 合 理
煤 矿安 全监 测监 控 系统是煤 矿 井下 安全 避 险 “ 六 大 系 统” 的重要组 成部分 。 该系统 实现对煤 矿井下 瓦斯 、 一氧化碳
浓度 、 温度 、 风速 、 井下馈 电 、 水仓水位 、 主扇风机 的动 态监测
作用 . 同 时又能在 发生险情 时构成煤矿 井下安全 避 险的 主要
煤矿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煤矿防雷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雷电灾害事故,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防雷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矿井地面设施、井下设备、防雷设施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煤矿防雷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矿防雷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矿长为防雷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本矿防雷安全工作。
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定期对防雷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 各部门、各车间、班组负责人为防雷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车间的防雷安全管理工作。
四、防雷设施建设与管理1. 新建、改建、扩建矿井及地面设施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设计防雷设施,并报请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
2. 矿井防雷设施应定期检测、维护,确保其安全有效。
3. 防雷设施检测、维护工作由专业机构负责,检测报告需报送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4. 发现防雷设施损坏、失效等问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防雷设施完好。
五、防雷安全培训与宣传教育1. 定期组织全矿员工进行防雷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防雷安全意识。
2. 在雷雨季节来临前,加强对员工防雷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3.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防雷安全工作,发现防雷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六、雷电灾害应急处置1. 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措施和责任。
2. 雷电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抢险。
3. 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协助开展灾情调查、鉴定工作。
4. 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监督检查与奖惩1. 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防雷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在防雷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雷电灾害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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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防雷措施
1我国煤矿监控系统防雷现状分析
随着现代化管理意识的增强和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煤矿安全监控技术的日益成熟,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在全国大中型矿井中已比较广泛地得到应用。
这些系统从中心监控微机系统、通讯设备、检测设备和执行设备等的投资到安装调试,其资金投入少则几十万元,多则几百万元。
但是,目前在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发展上,生产厂家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监测与控制的性能指标上,对一些不常发生的系统安全问题则关注不够,因此在电路设计时没能给予充分的重视。
如系统自身防雷击能力就不同程度地存在缺陷。
近年来,行业主管部门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组织专家对原《煤矿监控系统总体设计规范》进行了修订,对相关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
但是很多较早安装并正工作在煤矿中的系统,其固有隐患仍没能得到解决。
当携带有大能量的雷电击中系统防雷能力较薄弱的通讯传输线路,尤其在击中有一定高度的架空传输线路后,尽管传输线路使用的是屏蔽线缆,并要求做可靠接地(如果屏蔽效果不好,接地质量较差则更危险),但雷电的危险能量仍能窜入线路中,并进入正在运行的设备,轻则造成设备损坏,重则有可能因设备损坏造成电火花外漏,由电火花引起井下瓦斯和煤尘的爆炸。
2防雷措施的解决方案
通过对我国煤矿正在使用的多种安全生产监控系统的防雷技术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并与一些厂家进行了技术研讨后提出了如下解决方案:
在地面中心站机房外被避雷系统保护的区域距中心站有一定距离的范围内,加装一级安全栅;在井下和地面分站到中心站的通信线路上,在距分站距离较近的安全地带也加装一级安全栅,用这两个安全栅来吸收线路上传来的雷电能量,即让雷电能量首先冲击安全栅,由安全栅负责将雷电能量及瞬间电压电流峰值限制在一个安全值内,然后再传到中心站计算机和分站计算机接口,这样就可解决雷击损坏设备的问题。
使用两个安全栅的电路连接方法如图1所示。
安全栅电路原理图见图2。
图1防雷击安全栅电路连接示意图
图2安全栅电路原理图
3安全栅电路设计方案
3.1音频耦合变压器电路功能及设计注意事项
在该安全栅中,音频耦合变压器起着将本安侧电路与非本安侧电路隔离的作用。
因此在设计该音频耦合变压器时,其通频带要保证监控系统通讯信号正常通过,且一次侧与二次侧的匝数应相同,以不影响原系统的通讯性能。
3.2过流过压保护电路功能及设计注意事项
该安全栅电路采用了过流过压双重保护措施。
其中r起着限流作用,当本安侧电流增大时,r上压降增加,限制输出
电流。
该电路采用齐纳二极管限压,当电压峰值超出齐纳二极管的峰值时,齐纳二极管击穿短路,将能量释放。
当线路峰值电压过去后,齐纳二极管又恢复正常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设计电路时所选择的齐纳二级管其峰值击穿电压要大于通信信号的峰值电压,保证电路在正常工作时,该安全栅不影响系统的正常通讯。
3.3效果
由于该安全栅具有较强的吸收雷电冲击波的功能,只要电路参数设计合适,危险能量就能在安全栅上基本吸收掉,没能被吸收的剩余能量,即使传到中心站和分站,也不能构成威胁。
因此,该方法能够较好地解决雷击危害问题。
从电路原理可以看出,其结构比较简单,因此投资很少,现场解决起来较易实现,是一种既简单可行,又经济安全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