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军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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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军屯》读书笔记
文献综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析与评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点与难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链接书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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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霞 2011级国政2班
学号1108030216 2013年11月11日
《明代的军屯》读书笔记
一、出处:
王毓铨:《明代的军屯》,中华书局,1965年版。
二、本书逻辑
明代的军屯主要有四类:民屯、谪屯、商屯以及军屯,而王毓铨在《明代的军屯》这本书中主要以军屯为主题进行论述。王毓铨将本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明代军屯的制度和作用主要是介绍明代军屯的具体内容,如:劳动者、生产资料、劳动对象以及军屯的组织结构和作用等。下编明代军屯上的生产关系及军屯的破坏主要是讲述了明代生产关系的变化及其随之而来的不断的民田化导致了军屯的破坏。
中国历史上的军屯大致上可以分为两个发展阶段。从汉到宋是第一个阶段—边防军屯,军屯主要以局部驻防军兼营屯种,以供局部的需要。兼营屯种的驻防军几乎全在边缘,不在腹里,期间军屯制度主要遵守的一个原则是边镇屯田为的是省转运、固防守。由辽金到明是第二个发展阶段,也是军屯制度变化从开始到完成阶段。辽金特殊的军事制度以及他们都是从外来占据腹里的土地和人民,这些因素决定了军屯制度变化的开端。辽金统治者为了镇压和防备被占据着的反抗,把军队散驻在被占据地区之内,因此,军屯遍布各地。由此便可以看出军屯制度前后的不同了,此前的屯田是边镇屯田,重在外境,辽金以后的则是遍地屯田,内外全有。但是金代的军屯还没有操守正军和屯田军的分离,直到元代,正军、屯军分别组织,分别管理,这是元代军屯制度上的新创设。明代的军屯制度是元代制度的延续、加强,也是封建社会后期阶级矛盾尖锐化的具体反映,不仅使军役来源有保证,也要军队的供应有保证。
明代军屯的建置主要是设卫分军屯田,并制定几种极为重要的屯田法令,完备当时的军屯制度。主要体现在军屯的新增上,洪武以后增设的军屯,其性质不外乎是腹里军事据点、少数民族地区的军事要塞、水陆交通枢纽以及边防地区,随着军屯的创设,卫所也有所改变和增设。
王毓铨主要就旗军拨屯分数、余丁顶种、屯田分地亩数、军屯地土来源,及其总额、牛具种子、屯田子粒和屯种组织、管理监督等几个方面叙述了明代军屯的具体经营情况。以下对这些内容加以简要介绍。
根据明代初年的军屯法令,在屯地上进行生产的,是由各卫所拨出来的一部分旗军,也叫屯田正军,有别于屯田军余。旗军拨屯分数主要是遍地三七守屯,腹里二八,但这也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在开始的时候,屯守分数是没有严格准则的,因时因地都有些差别,直到洪武二十一年,更定屯田法,守屯分数只有两种:十之五和五之四,冲要卫所旗军屯守中半,其余的二分守城,八分屯种。其后,屯田法又有所改变,“诏天下卫所军以十之七屯田”,七分屯种,三分守城这三七比例合乎一般所知的边地守屯制度,但并未被严格执行。到了永乐二年,再次更定屯田法,只给了个原则,各地因地制宜。总体上看,明代卫所旗军屯守分数
一般的发展趋势是屯田军士分数逐渐减少,到宣德时期开始破坏,最后是名存实亡。
按明朝的军政制度,正式军役由特定的军户担任,每军户出正军一名,携带军余一名,在营生理,佐助正军,供给军装,这个军余是不当军差的,也免杂差役,主要开种土地供给正军和自养自食。军余开种的土地不仅是荒地,也开垦新地,但这与屯地无关,军余交纳的也不是屯田子粒,因此,军余不做防守正军,也不做屯种屯军。但是,到了明朝后期,军余不仅被派做屯军,而且还被挑选操备,成了防守的旗军。这主要是因为屯军失额,明代政府才采取了抑配军余派种和顶种的办法。派种多是因为有多余土地或是在营空闲军余多,而顶种则是因为屯军失额、土地抛荒,顶种是一种以军余代替正军,进行屯田,交纳屯田子粒的制度,不仅意味着军屯制度的破坏,也代表着对军户的剥削加重,军余拨屯还直接影响了正军的生活和军事制度的健全,加重人民供军的负担,破坏了军屯的生产力。
军屯分地是为保证屯军进行生产,每军授给一定亩数的屯地,一般都称为‘分’,由于各卫所土地肥瘠程度不同以及远近不同,军屯分地一分的亩数不一样。不仅如此,屯军实在耕种的分地亩数和法令上规定的也不完全一致。在此,王毓铨特地分析了分地短额的原因,他提出,虽然有了定制,但也存在未拨补的军屯分地,以及‘虚拨’现象,除此之外,总兵等官占夺,屯军欺骗、典卖屯田也是短额的原因。
屯地总额各朝数量不一,且差距十分大。此外,关于屯地的来源,腹里的屯地来源主要是‘官田’、‘没官田’、‘废寺田’以及‘绝户田’等;边镇屯地的主要来源是‘闲田’和‘荒田’。此外,理论上,明朝分拨土地有两个原则:右武、屯种附近土地。官田是属于官府而直接为官府经营的土地,军屯便是其方式之一。没官田是官田被以犯罪的名义没入官的田土。废寺田是寺观废弃了,田土归官。绝户田是人户死绝,土地归官的田土。闲田是未经垦种的,而荒田是经垦种后来荒芜的土地。总体上看,明代作屯田的土地从本质上都是官田,尽量不夺民田,但这也造成了卫所屯田分散,屯田与民田交错,屯地远离卫所的状况。
明代设有‘屯部’,专门负责供给军屯工具和耕牛,是为了使屯军有条件进行屯种,除此之外,明代军屯项目还有‘牛具银’等是为了购置屯军所需要的耕牛和农具的。王毓铨列举了几个关于屯牛的来源,其中主要是屯用官牛孳生的牛只、因为抄籍而没入官的牛只以及因战争虏获的牛只。但是,这些屯牛到了后期却因被敌人虏获、管屯官员的吞没以及倒死而急剧失额,尽管倒死的牛只‘例该追赔’,但因屯军贫乏至极无力赔偿,牛只也不见增多,到了宣德以后,仍然很多屯军没有官牛具,屯政逐渐败坏。在关于牛具种子输租与还官方面,王毓铨提出屯田所用的牛只是可以租用官牛的,但是相比于永不起科的土地,牛具必须按地亩征收。
屯田子粒是由旗军把他所承种军屯分地上的收获物上交官府的一种贡纳,通常以本色交纳,也就是土地上所生产的物品交纳。通常,屯田子粒不征本色的情况有三种:折银、折纱、折布,其中基本形式是折银。折银输纳一般使用于原额子粒输纳艰难或地质差少收;新增屯田及屯田余地子粒浮于原额以及遇有灾荒,屯军不能交纳本色等情况。尽管如此,受灾的时候,屯粮也不能免额,这主要是因为屯地丧失,屯粮失额,统治者试图通过加重对屯军的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