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
党员承诺票决制度
市第十中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度一、票决对象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
二、参加人员党支部全体党员和票决对象本人。
三、票决程序到会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开会,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同时讨论两个人以上入党或转正,应逐个讨论,逐个表决。
票决的具体程序如下:1、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和会议是否可以举行。
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或预备党员宣读转正报告)。
3、介绍人(党小组)介绍情况,发表意见(或培养联系人介绍预备期表现,发表意见)。
4、党支部委员会介绍发展对象考察、培养和政审情况,发表意见(或介绍预备党员预备期思想、工作、生活表现情况,发表意见)。
5、与会党员讨论,发表意见。
6、党支部委员会综合讨论意见。
7、分发表决票进行票决,作出决议。
8、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表态。
四、票决结果运用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的决议。
对得赞成票未过半数的发展对象,半年内不得再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为预备党员。
对得赞成票未过半数的预备党员,会后应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后,视情况作出延期转正或撤销预备党员资格的决定。
同时,要做好思想工作,继续跟踪教育培养和考察。
五、票决组织票决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
会议要分别设立计票员和监票员。
计票员和监票员由本党支部党员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担任。
计票员和监票员名单由会议主持人提名,经有表决权的党员举手表决通过产生。
电子科技大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试行)为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准则,严格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以及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程序和手续,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基本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
对票决对象必须一视同仁,确保应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客观、公正地参与票决。
2.逐人票决原则。
对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票决对象的,应实行逐人讨论酝酿,逐人进行票决。
3.一人一票原则。
对一个票决对象,投票人只投一票,不得多投票,也不得代替其他党员投票;因故不能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的书面表决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但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4.唯一意愿原则。
表决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投票人应作出唯一意愿。
对表决对象表达两种以上意愿或不表达意愿的,视为无效票。
党员应慎重使用弃权票。
5.超过半数原则。
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召开支部大会;“同意”的表决票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表决通过。
三、适用范围1.支部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大会中对接收预备党员进行表决。
2.支部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大会中对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进行表决。
四、基本步骤(一)准备工作党支部在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前,必须准备好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和培训情况、综合政审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情况等相关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的必须准备好预备期间的表现考察情况等有关材料。
同时,准备好表决票和票决情况汇总单。
(二)票决程序表决通过是支部大会的重要环节,表决前要进行完整的大会程序,主要包括表决对象汇报个人有关情况,入党介绍人和党支部报告表决对象的有关情况,与会党员对表决对象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等,在此基础上方可进行无记名直接投票表决。
发展党员票决制试行办法
发展党员票决制试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建立发展党员票决制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1、经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预备期或延长预备期已满,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转正的预备党员。
第三条方法步骤(一)会前准备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前,党支部要准备好每个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和培训情况、政审情况、上级党委审查意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的,应准备好预备期间的表现、考察、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
(二)票决程序支部大会研究吸收预备党员的票决程序:1、由支部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的主要议题和程序。
2、发展对象向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介绍本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3、入党介绍人介绍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的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本人是否同意其加入党组织表明态度。
4、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政审、培训、预审,以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等情况。
5、党员酝酿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未到会党员的书面意见由支委在大会上宣读。
发展对象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表明态度。
6、通过监票人和计票人,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7、宣布表决结果。
8、通过是否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支部大会研究预备党员转正的票决程序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二)票决办法1、参加会议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2、填票确有困难的党员,可委托他人或由党支部指定专人按其本人意愿填写。
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应于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并统计在票数内。
3、投票人对同一票决对象,只能选择“同意“、“不同意”或“弃权”一种意愿。
票决制公示制责任制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票决制、公示制和责任制一、发展党员票决制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的一半,会议方能进行。
表决前,申请人应向支部大会汇报思想,入党介绍人应介绍培养教育情况,支委会应介绍考察情况,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发表个人意见。
表决时,有表决权的党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表决票,表明赞成、不赞成或弃权意见。
申请人为两名或两名以上时,应逐个进行讨论,然后投票表决。
与会党员推选计票人、监票人,并当场统计、公布投票结果。
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应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统计在票数内。
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为通过。
支部大会决议及申请人的得票情况应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预备党员转正依照上述程序执行。
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预备党员接收时,未通过票决的,半年内不得再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为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转正时,未通过票决的,不可转为正式党员,支部大会应作出“延长预备期”的决议。
各级党组织应严肃表决纪律,防止党员投“人情票”、“关系票”,切实把好质量关。
对表决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发展党员公示制发展新党员,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后,报上级党委审批之前,由所在党支部将新发展党员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应根据实际,采取适当形式。
公示期为5-7天。
公示内容包括新发展党员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籍贯、职务等基本情况和支部大会讨论意见,受理群众意见的方式、时间、地点等。
反映和举报应直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对群众意见要认真分析,集体研究,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公示后,对没有人举报或举报材料经核实不影响发展的对象,村支部应及时报乡党委审批;对群众意见大,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党支部应重新审议,不予发展。
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为进一步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党员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二、适用范围1.基层党支部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党员发展对象;2.基层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3.基层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三、票决方法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表决。
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
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
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票数。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情况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相应的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的,才能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或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入党积极分子未通过票决的,不得推荐为发展对象,支部应对其继续培养、考察,待条件成熟,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9、预备党员的接收时,未通过票决的,半年内不得再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为预备党员。
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
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扩大党内民主,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程度,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和创造力,为建设和谐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
对票决对象必须一视同仁,确保应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客观、公正地参与票决。
2.逐人票决原则。
对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票决对象的,应实行逐人讨论酝酿,逐人进行票决。
3.一人一票原则。
对一个票决对象,投票人只投一票,不得多投票,也不得代替其他党员投票;填写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党支部指定专人按其本人意愿填写;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表决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但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4.唯一意愿原则。
票决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投票人应作出唯一意愿。
对票决对象表达两种以上意愿的,视为无效票。
不表达意愿的视为弃权。
5.超过半数原则。
到会有表决权党员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召开支部大会;“同意”的表决票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同意接收预备党员”或“同意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支部大会决议。
三、票决对象1.拟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2.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四、基本步骤(一)准备工作党支部在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前,必须准备好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和培训情况、政审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情况等相关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的必须准备好预备期间的表现考察情况等有关材料;同时,准备好表决票和票决情况汇总票。
中央民族大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
中央民族大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为进一步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发办〔2004〕19号)精神、按照《北京市2006-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通知》(京组发〔2007〕8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党员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二、适用范围1.基层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2.基层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三、票决方法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表决。
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
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
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票数。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情况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相应的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
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对票决未过半数的发展对象,半年内不得再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
XXXX大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
XXXX大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发展党员票决制、预审制、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的通知》(皖组字〔XXX〕XX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1.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2.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条票决方法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表决。
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
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
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表决票并清点、统计表决票数。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相应的票数内。
6.票决结果当场统计并公布。
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对票决未过半数的发展对象,半年内不得再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
对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实行分步票决,未通过票决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办理。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其它材料一起上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党组织审批。
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第四条票决程序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票决程序:1.支部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主要议题和程序,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和会议是否有效。
2.发展对象本人向支部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介绍本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青白江区发展党员记实制公示制票决制预审制和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
青白江区发展党员记实制、公示制、票决制、预审制和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记实制的对象,是指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后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票决通过同意接收的预备党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公示制、票决制的对象,是指提请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预审制的对象是指提请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责任追究制的对象,是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负有责任的基层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入党介绍人和其他直接从事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发展党员记实制第五条按照“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的要求,遵循“谁主办、谁记录、谁负责、谁签字”的工作原则,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推行发展党员全程记实制。
第六条发展党员全程记实主要包括发展党员过程记实和重要情况记实。
过程记实,主要记载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对确定入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阶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阶段,吸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阶段,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阶段等发展党员工作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情况。
包括基本情况、培养情况、考察情况、政审情况、公示情况、党组织讨论情况、票决情况、谈话情况、审批情况等相关内容。
重要情况记实,主要记载在发展党员过程中需要说明的一些特殊情况和重要情况。
包括,各阶段公示期内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政审过程中需要说明的情况;需要延长考察期、预备期的原因及延长的时间;在发展过程中受到表彰或处分的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情况。
第七条发展党员记实工作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
建立发展党员记实台账,按阶段、分步骤,客观、真实地填写《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归入个人档案一份。
无论党员是否发展成功,都应将《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归入本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档案,长期保存。
发展党员票决制word资料7页
发展党员票决制为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使党员在本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充分表达个人意愿,确保新党员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1、确定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
对经过党支部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通过民主测评、预审和公示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是否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确定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期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转正的预备党员。
二、基本步骤1、会前准备召开党支部大会之前,党支部必须准备好每个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和培训情况、综合政审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民主测评、预审和公示等有关材料,准备好加盖党支部印章或党支部书记亲笔署名的《发展预备党员表决票》和《发展预备党员计票结果报告》;预备党员转正的必须准备好预备期间的表现、考察情况等有关材料,准备好加盖党支部印章或党支部书记亲笔署名的《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和《预备党员转正计票结果报告》。
2、票决程序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进行票决。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票决对象时,必须逐个进行讨论。
(1)支部大会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宣布大会的主要议题和程序。
(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向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预备党员宣读《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表明决心,并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3)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预备期间的考察联系人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表明本人是否同意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预备党员所在的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党小组意见。
(4)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及支委会意见,与会党员酝酿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未到会党员提交的书面意见由党支部工作人员在大会上宣读。
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等方面的情况,提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党员票决制办法
银川乡发展党员票决制办法
1、各党组织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表决时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不再使用举手表决方式。
2、票决时,票决对象必须到会。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之前,党支部应提前一定时间通知外出党员参会。
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党员大会票决前,有正式向支部提出个人书面明确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但不计入到会人数。
4、票决结果应将投票得票情况、书面意见得票情况及综合得票情况当众宣布,表决对象所获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的,才能获得通过。
5、在一次投票中如未获通过,应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做出相应处理:票决吸收预备党员的,当天不能再次投票,对表现较好的发展对象,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继续考察后再次填写志愿书,按吸收入党程序再次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票决;对被党员大会多数票否决的发展对象,应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表决预备党员转正的,应就是否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当天再次票决,并根据票决结果作出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定。
6、党员大会结束后,党支部应将有关票决的情况(包括参加大会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结果等)如实写入支部决议
中,党支部书记和计票人填写《票决制报告单》,10天内向镇党委上报有关入党材料。
同时做好会议记录,表决票由党支部归档保存,以备检查。
苏州大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试行)
苏州大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试行)为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完善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苏州市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组通[2007]24号)精神,决定在全校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程度,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和创造力,为建设和谐校园、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
对票决对象必须一视同仁,确保应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客观、公正地参与票决。
2.逐人票决原则。
对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票决对象的,应实行逐人讨论酝酿,逐人进行票决。
3.一人一票原则。
对一个票决对象,投票人只投一票,不得多投票,也不得代替其他党员投票;填写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党支部指定专人按其本人意愿填写;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表决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但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4.唯一意愿原则。
票决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投票人应作出唯一意愿。
对票决对象表达两种或两种以上意愿的,视为无效票。
不表达意愿的视为弃权。
5.超过半数原则。
到会有表决权党员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召开支部大会;“同意”的表决票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同意接收预备党员”或“同意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支部大会决议。
三、票决对象1.拟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2.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四、基本步骤(一)准备工作党支部在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前,必须准备好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和培训情况、政审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情况等相关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的必须准备好预备期间的表现考察情况等有关材料;同时,准备好表决票和票决情况汇总单。
党员发展票决制
党员发展票决制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根据《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票决对象1、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每年12月中旬)。
2、拟确定为发展对象(培养一年半后,公示、政审之前)。
3、拟接收为预备党员(领取《入党志愿书》之后)。
4、拟转为正式党员。
二、票决办法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票决人数要求:参加党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
3、讨论两人以上培养、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票决,分别记票、汇总。
4、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党委会监票人和计票人由组织部门有关人员担任;党支部大会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须经到会过半数表决通过。
监票人负责对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票。
5、投票人对同一票决对象,只能选择一个选项作为唯一意愿。
对同一票决对象表达两种以上意愿的视为无效票。
不表达意愿的视为弃权。
6、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可统计在票数内。
7、票决结果当场统计并公布。
票决对象获得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8、票决结果写入党支部大会决议,票决原始票据随同其它材料一并上报上级党委审批。
三、票决程序1、票决准备。
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在召开会议之前,党支部必须准备好每位同志的个人简历、入党申请书、工作表现等基本情况;接收预备党员的,在召开会议之前,党支部必须按规定准备好每个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和培训情况、政审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公示情况和《入党志愿书》等;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会前必须准备好该预备党员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教育考察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和《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及表式。
2、票决环节。
票决过程中要把握好以下环节:(1)主持人宣布会议议程,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和会议是否有效;(2)积极分子宣读入党申请书(或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或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3)入党介绍人(或党小组)介绍培养考察情况,发表意见;支部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不设支委的则由支部负责人)介绍培养、政审、征求意见、公示等情况;(4)与会党员讨论,发表意见;(5)监、计票人员领取、清点、分发统一印制的表决票(表决票样式附后),主持人作填写说明;(6)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
福建农林大学发展票决制试行办法
附件5:福建农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票决制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测评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票决范围1、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2、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转正。
二、票决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
对票决对象必须一视同仁,确保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客观、公正地参与票决。
(二)逐个表决原则。
对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票决对象的,应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实行逐个讨论酝酿,逐个进行票决。
(三)一人一票原则。
对一个票决对象,投票人只投一票,不得多投票,也不得代替其他党员投票;填写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其本人意愿填写;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大会提出书面表决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但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四)唯一意愿原则。
票决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投票人应做出唯一意愿。
对票决对象表达两种以上意愿的,视为无效票。
不表达意愿的视为弃权。
(五)超过半数原则。
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须超过应到的半数才能召开支部大会;“同意”票须超过应到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同意接收预备党员”或“同意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三、具体做法(一)准备工作党支部在召开大会前,必须准备好《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接收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根据相关材料,填妥表中相应的栏目。
表决票要整齐统一,不得编号或作标记。
同时准备好《接收预备党员表决情况汇总表》或《接收预备党员转正表决汇总情况汇总表》。
会前准备好投票箱,并确定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二)票决程序投票表决阶段的具体程序为:1、主持人(一般为支部书记担任)宣布会议议程,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
2、全体党员表决通过监票人名单,主持人指定计票人名单。
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同时,确定会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少于两人。
最新-关于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的实施意见 精品
关于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的实施意见1关于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的实施意见组组[2019]11号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市直机关工委:为进一步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切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发展党员票决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在讨论决定、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及讨论决定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时,均须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票决程序除执行发展党员的正常程序外,在表决时按下列程序进行:1、会议主持人(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担任)报告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2、由到会正式党员民主推荐监票人、计票人;3、监计票人员领取、发放表决票;4、会议主持人详细说明表决票填写方法;5、党员填写表决票(如有党员因文化程度等方面原因不能填写表决票的,可由其本人委托其他党员按委托人的意志代写);6、依次投票后,监计票人员清点收回表决票张数(如收回表决票多于发出的表决票,本次投票无效,应重新进行投票),并当场进行统计、汇总;7、监票人报告计票结果;8、会议主持人宣布票决结果;9、会议主持人、监票人、计票人在票决汇总表上签名,封存表决票;10、党支部将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及票决汇总情况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票决汇总表及其他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三、基本原则1、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进行票决。
2、被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正的决议。
对于经票决不能按期转正的预备党员,由党支部大会讨论并作出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3、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4、支部大会在讨论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员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进行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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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
为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完善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决定在全校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江苏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为准则,严格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程度,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和创造力。
二、基本内涵
发展党员票决制,是指支部党员大会在接收预备党员或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对申请人能否入党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的制度。
三、票决对象
1.拟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四、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
对票决对象必须一视同仁,确保应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客观、公正地参与票决。
2.逐人票决原则。
对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票决对象的,应实行逐人讨论酝酿,逐人进行票决。
3.一人一票原则。
对一个票决对象,投票人只投一票,不得多投票,也不得代替其他党员投票;填写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党
支部指定专人按其本人意愿填写;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但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4.唯一意愿原则。
票决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投票人应作出唯一意愿。
对票决对象表达两种或两种以上意愿的,视为无效票。
不表达意愿的视为弃权。
党员应慎重使用弃权票。
5.超过半数原则。
到会有表决权党员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应尽可能通知全体正式党员参会;“同意”的表决票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同意接收预备党员”或“同意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支部大会决议。
五、基本步骤
(一)会前准备
党支部在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前,必须准备好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和培训情况、政审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情况等相关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的,须做好预备党员转正答辩的有关工作(有关规定见《南京工业大学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制实施办法》),准备好预备期期间的表现、考察、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同时,准备好表决票、票决情况汇总单、投票箱等。
(二)票决程序
票决开始前,应严格坚持发展党员的有关程序,包括票决对象汇报个人有关情况,入党介绍人、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报告票决对象的有关情况,与会党员对票决对象有关情况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等,在此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票决的具体程序为:
1.经支委提名、支部大会表决通过,从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中确定工作人员,其中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两名;
2.工作人员清点到会人数;
3.工作人员领取、清点和发放《南京工业大学接收中共预备党员表决票》或《南京工业大学中共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
4.支委会作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接收中共预备党员表决票》或《南京工业大学中共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的说明;
5.有表决权的党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接收中共预备党员表决票》或《南京工业大学中共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
6.投票;
7.工作人员清点票数,当场计票并汇总至《南京工业大学接收中共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单》或《南京工业大学中共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单》;
8.监票人向支部大会报告票决对象得票情况;
9.党支部负责人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接收中共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单》或《南京工业大学中共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单》。
10.支部大会根据票决结果,对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票决对象作出
“同意接收”或“不予接收”的决议;对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票决对象作出“同意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半年或一年”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票决后,党支部负责人向票决对象通报表决结果和支部大会决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努力的方向。
根据支部大会作出的决议,填写《入党志愿书》相关内容,连同票决情况汇总单等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三)材料归档
各党支部要妥善保存好各类原始表决票和汇总单,对通过票决的票决对象,要将汇总单归入发展党员材料档案袋。
六、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是新形势下扩大党内民主,提高新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措施,保证发展党员票决制的顺利实施。
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和发展对象对推行票决制的认识,引导他们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执行好这项制度。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要严格坚持票决工作程序,规范操作,细致地抓好各个环节工作。
加强对票决过程的领导和监督,避免各种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
如发现票决对象参与与票决相关的非组织活动,应暂缓进行票决,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对其它弄虚作假行为或侵害党员及票决对象合法权益的情况,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七、其它
1.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南京工业大学接收中共预备党员表决票(样式)
2.南京工业大学接收中共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单(样式)
3.南京工业大学中共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样式)
4.南京工业大学中共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单(样式)
中共南京工业大学委员
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
五日
附1:
南京工业大学接收中共预备党员表决票(样式)
党支部名称:
说明:
1.有表决权的党员在表决意见栏的选项中选择一项打上“○”(选择两项或两项以上的,为无效票;不作选择的,视作弃权票)。
2.票决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
3.附言栏内可以填写本人表决意见的理由、建议和希望等。
附2:
南京工业大学接收中共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单(样式)
本支部于年月日召开支部大会,研究接收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事宜。
本支部共有党员名,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名。
出席本次会议的党员名,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名。
有表决权的党员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员的一半,符合有关规定。
经无记名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的票,不同意的票,弃权的票。
(其中名未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书面提交了表决意见)
监票人:(签名)计票人:(签名)
党支部书记:(签名)
附3:
南京工业大学中共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样式)
党支部名称:
说明:
1.有表决权的党员在表决意见栏的选项中选择一项打上“○”(选择两项或两项以上的,为无效票;不作选择的,视作弃权票)。
2.票决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
3.附言栏内可以填写本人表决意见的理由、建议和希望等。
附4:
南京工业大学中共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单(样式)
本支部于年月日召开支部大会,研究预备党员同志转正事宜。
本支部共有党员名,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名。
出席本次会议的党员名,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名。
有表决权的党员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员的一半,符合有关规定。
经无记名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票,不同意的票(其中延长预备期半年的票、延长预备期一年的票、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票),弃权的票。
(其中名未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书面提交了表决意见)
监票人:(签名)计票人:(签名)
党支部书记:(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