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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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报告系统总结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电能源”)2017年度在履行社会责任,包括经济发展绩效、安全绩效、环保节能绩效以及社会绩效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旨在真实反映公司2017年促进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具体实践。

本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并结合公司实际进行编写。

一、公司概况

1.基本情况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2月,是黑龙江省政府和原电力工业部首批股份制试点企业。公司主要业务是建设、运营发电厂,电厂维护及检修,工程承包,供热,开发、建设及经营煤矿,以及生产电力仪器、仪表。

1996年4月和7月,公司发行的1亿股B股和4000万股A股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997年6月,增发8000万股B股。2000年7月,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定向增发6808万股A股。2000年12月,增发4500万股A股。2003年6月,发行800万张可转债。2009年12月,非公开发行59760万股A股。目前,公司总股本约为19.7亿股,其中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4.80%,其他A股股东持股比例为33.23%,B股股东持股比例为21.97%。

截至2017年底,公司可控发电装机容量670万千瓦,总供热面积10277万平方米,是黑龙江省最大的发电、供热企业和电表生产企业。

公司致力于建设管理先进、业绩优良、和谐共赢、持续发展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由以发电为主向发电供热并重的转型升级,产业协同效应和整体优势逐步显现。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着力科学发展,诚挚服务社会,营造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公司与社会、股东、所属企业及员工共同进步、持续发展。

2.公司治理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逐步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先后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者的职权和议事规则进行了具体规定,并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颁布不断修订完善,构建起公司治理的框架基础。在此基础上,公司又制定了一批涉及具体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使公司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公司各权力机构各司其职,责、权、利关系明确,相互负责并相互监督的制衡机制使公司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2017年,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和法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和法治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文件要求和相关部署,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了相应修改。同时,为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公司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通过规范透明的信息披露确保股东及时获得必要的信息,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和有关对公司生产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履行严格的信息披露保密机制,做好主动信息披露,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为了加强对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已根据监管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2017年披露临时公告45个,期间没有发生差错,也没有被监管部门质疑或谴责的情形。

3.内部控制

公司非常重视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内控与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汇报,对重大事项及时做出决策。以重在“管用、长效”为立足点,对公司本部制度体系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共废、改、立制度181项,形成并下发了制度汇编,建立起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制度体系。2017年第一季度,公司监察审计部牵头,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企业内控手册,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于2017年4月27日对外披露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经济发展绩效

1.经济绩效

公司2017年完成发电量238.28亿千瓦时,售热量4575万吉焦,生产煤炭121万吨。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提质增效增收节支各项部署,持续推进提质增效常态化。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年度主要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强化过程管控,全力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积极应对不利市场环境,强化运营协调,严格激励考核,努力抢发多发,全力争取火电电量计划并实现突破,年度基数电量计划利用小时比四大集团平均值高21小时,大用户交易电量高于容量占比0.62个百分点。火电机组最小运行方式核查工作效果超过预期,公司各发电企业的机组最小运行方式和最小负荷已处于区域最高水平,全年增加发电量4.28亿千瓦时、增加发电效益5547万元。深入开展电量优化,完成优化转移电量22亿千瓦时,节约标煤14.85万吨。加强热费回收,强化督导考核,全面完成年度热费考核目标。及时掌握资金市场变化趋势,通过倒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举措,优化融资结构,加强资金管控,努力降低资金成本率。大力推行集中采购,集采率、节资率分别完成97.7%、13.88%。大力推进风险防范,制定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试行)》,使企业

风险可控、在控。对1家企业进行财务稽查。

2.发展绩效

以国家能源政策和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规划为导向,把发展的质量效益放在首位,积极推进转型发展。公司全力拓展供热市场,释放供热潜力,公司新增热负荷并网面积2275万平方米,总供热面积超过1亿平方米;突出抓好重点供热项目发展,哈三利民开发区工业蒸汽项目、哈热配套热网项目、牡二趸售供热改造项目、哈尔滨铁路局“三供一业”供热项目按计划实现供热,富发齐市中心城区供热项目取得积极的阶段性成果;加强基建工程管理,哈热350MW新建供热机组供暖期前顺利移交生产;强化供热质量和服务管理,启动区域供热品牌建设工作。清洁能源发展步伐加快,紧密结合国家政策、区域和公司实际,把生物质能项目发展和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提升到公司战略高度,哈尔滨双城区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的前期工作已经全面开展;积极推进哈三、牡二、佳热、齐热4家企业的生物质、垃圾气化耦合试点项目,已上报国家能源局,目前正在进行评审;新世纪能源异地扩建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厂址已通过预环评。推动科工企业优势业务发展,工程公司积极推进产业优化改革,完成氟塑料换热器技术、火电灵活性技术等4项新兴技术建设,全年共签订各类合同额4.39亿元;龙电电气持续完善智能供热技术,全年实现合同额3581万元。

三、安全绩效

2017年,公司深入贯彻国家和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不断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责任体系,全面开展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一带一路”峰会等重要时段保热保电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把领导干部的作风转变作为安全管理的首要任务来抓,先后3次召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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