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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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员的亲密朋友和指导者,是完成少先队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是我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

为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辅导员的工作,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以下简称《队章》)以及团中央、教育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少先队中队辅导员和少先队校外(志愿)辅导员。

第三条:各中小学少先队组织要认真贯彻本办法的要求,努力引导少先队辅导员做少先队员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和良好发展氛围的营造者。

第二章辅导员的任职条件第四条:辅导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能自觉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是学校优秀青年教师的典范。

2.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勤于思考,肯于钻研,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

3.掌握教育规律和当代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引导少年儿童在实践体验中提高全面素质。

4.综合素质比较全面,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

第五条:中小学校的大、中队辅导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

第六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应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市、区总辅导员应具有3年以上基层少先队工作经验。

第七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少工委组织的专业培训,并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少工委颁发由全国少工委制定统一格式的《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合格证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第三章辅导员的配备与管理第八条:市、县少工委应设少先队总辅导员。

总辅导员应由长期从事少先队工作,具有丰富经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理论研究水平的人士担任。

县级总辅导员可设在同级团委或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少工委办公室。

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

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

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一、背景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组织中的重要力量,他们承担着教育引导、服务管理和组织协调等重要职责,对于少先队的发展和孩子们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的管理和培养工作,近日,少先队中央给出了《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方案,旨在规范队辅工作、提高队辅素质、推动少先队工作向着更高水平迈进。

二、纲要内容1. 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层级的少先队辅导员,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包括新手培训、进阶培训和提高培训。

根据队辅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强其教育教学、组织管理、心理疏导和安全保障等各方面素质的提升。

2. 任务书从任务的具体性和可操作性出发,给队辅制定详细的任务书。

任务书包括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工作时间等信息,让队辅清晰明确自己的任务和职责,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同时也能够更好的检验队辅的工作成果。

3. 评估与反馈对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效果进行定期评估。

对于评估的结果,及时给出具体的反馈建议,并针对不足之处进行培训和辅导。

目的在于发现队辅工作中的不足,帮助队辅更好的发挥作用,更好的完成任务。

4. 表彰激励通过对少先队辅导员的优秀工作进行表彰和激励,树立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典范。

同时,为队辅们提供更多的成长机会,鼓励队辅们在工作中展现自己的才能和潜力,全面提升少先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5. 自我学习少先队辅导员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也要学会自我反思和加强自我管理,不断调整自己的工作态度和方法,将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加出色。

三、总结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中的重要力量,他们是少先队的组织者、引导者和服务者。

通过《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方案的推出,少先队辅导员的培训、管理和评估等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提升。

通过这一方案的执行,将有助于促进少先队工作的提高,更好的服务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

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

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

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导员做少先队员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和良好发展氛围的营造者。

第二章辅导员的任职条件第四条:辅导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能自觉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是学校优秀青年教师的典范。

?2.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勤于思考,肯于钻研,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

3.掌握教育规律和当代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引导少年儿童在实践体验中提高全面素质。

不低于同级团委或教育行政部门中层副职的标准配备。

第九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由所在学校推荐、上级团委聘请、从事学校少先队工作的优秀青年教师担任。

在配备与管理上应做到:?1.有15个教学班以上的小学,初一、初二两个年级有8个教学班以上的中学,应至少配备一名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中学的大队辅导员可由中学团委(总支)书记或团委副书记兼任。

2.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要按照后备干部选拔条件,从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优秀青年教师中选聘,采取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的方式产生。

3.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在已与学校明确了聘用关系后,按照《队章》的规定聘请,三年一聘,聘请的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如不合格则随时解聘,工作业绩突出者可续聘。

大队辅导员的工作量要折算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大队辅导员节假日组织开展少先队活动,学校应给予适当调休。

第十条:初中和小学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少先队中队,中队辅导员一般由班主任兼任,也可由其他课任教师兼任。

聘请中队辅导员要举行仪式,由学校团组织或少先队大队委员会颁发聘书。

第十一条:学校和社区少先队大队必须聘请校外(志愿)辅导员,学校少先队大队至少聘请两名校外辅导员,社区少先队大队至少聘请三名志愿辅导员。

学校和社区少先队中队要至少聘请一名校外(志愿)辅导员。

少先队校外(志愿)辅导员应从各行各业的先进人物、优秀青年学生、志愿者和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公安民警以及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社会各界热心少年儿童工作的人士中聘请。

山东省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

山东省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

山东省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是少先队员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和良好发展环境的营造者。

第二条少先队辅导员队伍是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学校德育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承担着团结、教育、保护广大少年儿童的责任。

少先队辅导员根据党团组织对少先队工作的指示精神,依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中国少年先锋队教育纲要》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和争当“四好少年”的要求,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引导少先队员从小树立远大理想,养成优良品德,培养过硬本领,锻炼强健体魄,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好全面准备,努力把少先队员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少先队辅导员要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热心少先队工作,按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二章辅导员的配备第四条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少工委,为少先队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共青团和教育行政等部门的有关领导和优秀辅导员、少先队员、少先队工作者代表等共同组成,设少先队专职总辅导员。

总辅导员应由长期从事少先队工作,具有丰富经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理论研究水平的人士担任。

省、市少先队总辅导员设在同级团委,为中层正职,专职专用;县(市、区)设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层正职;乡镇总辅导员设在中心学校,为中心校副校长级,专职专用。

第五条初一、初二年级8个(含8个)以上教学班的中学和13个(含13个)以上教学班的小学均设少先队专职大队辅导员1名,初一、初二年级7个(含7个)以下教学班的中学和12个(含12个)以下教学班的小学设兼职大队辅导员。

有条件的地方可设副大队辅导员,协助大队辅导员工作。

东营市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

东营市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

东营市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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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东青联〔〕22号
关于印发
《东营市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少工委,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全市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少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少先队导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鲁青联〔〕51号)精神,根据少
先队工作发展要求,结合我市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实际,对《东营市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东青联〔〕10号)进行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东营市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共青团东营市委东营市教育局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营市少工委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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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4 2020年4月19日
东营市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是少先队员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和良好发展环境的营造者。

第二条少先队辅导员队伍是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学校德育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承担着团结、教育、保护广大少年儿童的责任。

少先队辅导员根据党团组织对少先队工作的指示精神,依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中国少年先锋队教育纲要》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和争当“四好少年”的要求,经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引导少先队员从小树立远大理想,养成优良品德,培养过硬本事,锻炼强健体魄,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好全面准备,努力把少先队员培养成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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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少先队辅导管理制度

少先队辅导管理制度

少先队辅导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少先队辅导工作,提高辅导员队伍素质,培养少先队员的健康成长,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辅导员队伍由校领导指定具有较高教育、思想素质和爱心的教师组成,每位辅导员对应一支队伍,负责该队伍的日常管理和辅导工作。

2.每支队伍设队长一名,由队员中选举产生,负责协助辅导员开展各项工作。

3.辅导员队伍定期召开辅导员例会,汇报工作进展、交流经验、加强沟通。

三、工作内容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每学年初向校领导汇报并备案。

2.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如主题班会、小组辅导、团队建设等,促进少先队员的全面发展。

3.关注少先队员的学习、生活、心理健康等问题,及时帮助解决,确保队员健康成长。

4.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导队员树立正确的社会公德观念,培养其奉献精神。

5.加强队员之间的交流和互助,营造和谐的团队氛围,培养队员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

6.定期进行队员表彰,鼓励优秀队员发挥榜样作用,激励其他队员积极进取。

四、责任和考核1.辅导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关心爱护队员,做好队伍管理和辅导工作。

2.队长应带领队员积极参与活动,配合辅导员做好团队建设和管理工作。

3.辅导员队伍应认真履行工作计划,定期向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接受考核。

4.校领导对辅导员队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对工作不力的进行整改或调整。

五、奖惩机制1.对工作出色、表现突出的辅导员和队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其继续发挥作用。

2.对工作不力、偷懒怠工的辅导员和队员,给予批评指导并纠正错误行为,必要时进行处罚。

3.对违规乱纪、损害队伍利益的辅导员和队员,给予严肃处理,维护队伍的政治纯洁性和团队的凝聚力。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报备上级教育部门。

2.对于本管理制度未能明确的事项,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配套规定,并报备学校领导备案。

以上是少先队辅导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辅导员队伍能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培养出更多优秀的少先队员,为学校教育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学校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制度

学校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少先队工作,提高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少先队辅导员的引领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辅导员选拔与任用1.辅导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关心青少年成长,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辅导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2)具有相关专业背景,从事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3)其他具有丰富少先队工作经验的人员。

3.辅导员由学校团委提名,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任命。

三、辅导员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负责学校少先队工作。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培养少先队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创新精神。

3.加强对少先队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少先队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关心少先队员的成长,维护少先队员的合法权益。

5.加强少先队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少先队组织制度。

6.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促进少先队员的健康成长。

四、辅导员培训1.学校定期组织辅导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辅导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2.鼓励辅导员参加上级团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拓宽视野,提升自身素质。

3.学校为辅导员提供必要的培训经费和条件。

五、辅导员考核与评价1.学校每年对辅导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等。

2.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评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3.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

六、辅导员待遇1.辅导员享受学校规定的工资待遇和福利。

2.学校为辅导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

3.辅导员在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情况下,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1.本制度由学校团委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

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

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前言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明确少先队辅导员在少年儿童每个年龄阶段的具体任务,制定本纲要; 本纲要涉及少先队的工作理念和目标、分年级工作内容和活动建议、主要职责等少先队辅导员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 本纲要明确了各年级少先队工作的主要内容,对各年级的基本目标、主要工作、需要关注的问题以及基础工作与特色活动相结合的实施原则作了扼要的提示,并从“工作内容”、“工作与活动建议”、“激励方式”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本纲要中列出的不同年级的工作内容之间存在着内在逻辑联系,从低年级到高年级循序渐进,不断强化工作成果,体现了少先队教育的整体性和一贯性;本纲要遵循少年儿童的成长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少先队员的主体性;贯穿两条主线,一是发挥少先队的优势,开展少先队教育活动,提高少先队员综合素质;二是从少先队作为少年儿童自己组织的角度,关注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培养少先队员健全人格;本纲要在保证少先队辅导员完成基本工作的同时,又留下充分的创造空间;辅导员可根据时代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开展特色活动,增设特色奖章;“工作与活动建议”的内容要求辅导员举一反三,灵活运用;本纲要所涉及的工作内容主要是针对学校的大中队辅导员,志愿辅导员参照执行;第一部分总述一、少先队的基本特征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党创立和领导的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党委托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直接领导少先队;少先队的基本特征:一儿童性少先队面向6至14周岁的少年儿童;少先队开展的各项活动适合这一阶段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二群众性少先队面向所有适龄儿童,凡愿意参加少先队,愿意遵守队章,向学校少先队组织提出申请的,都应被批准成为少先队员;少先队开展的各项活动面向全体少先队员;三教育性少先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努力提高少年儿童的综合素质,促进他们全面发展;四政治性少先队是中国共产党创立和领导的,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五自主性少先队是少年儿童自己的组织,队员在少先队集体中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二、少先队工作的主要任务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按照党的要求,在共青团的直接领导下,依托少先队组织,通过少先队活动,把少年儿童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少先队工作的主要任务:一团结教育少年儿童吸收全体适龄少年儿童加入到组织中,帮助他们学习和继承少先队的好思想、好作风,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努力学习,锻炼身体,参与实践,培养能力,立志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力量;二代表和组织少年儿童参与社会生活通过多种合法途径和渠道,代表少年儿童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表达少年儿童意愿;三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努力满足少年儿童成长的多种需求,依法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三、少先队工作的基本理念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少先队工作的根本指针;党的指导思想是少先队的指导思想;少先队按照党指引的方向,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少先队工作的基本理念:一少年儿童是少先队工作的主体让少年儿童在少先队的生活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做少先队组织的主人;二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是少先队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少年儿童的学习、生活、娱乐、安全等多方面的具体需求入手,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一切为了少年儿童,为了一切少年儿童,为了少年儿童的一切;三体验教育是少先队教育的基本途径把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作为主要方式,引导少年儿童在学校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和大自然的实践中感悟做人做事的道理,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少先队工作的基本保障让每一名少年儿童都参加到少先队组织中,让每一个基层组织都有辅导员指导,让每一名少先队员都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五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是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手段既要利用校内教育阵地,又要利用社会教育阵地,既要依靠校内辅导员,又要依靠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志愿辅导员,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少先队的支持;四、少先队辅导员的基本要求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年儿童的亲密朋友和指导者;少先队的各项工作和任务都要依靠少先队辅导员具体实施;少先队辅导员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少年儿童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达到以下要求:一做少年儿童人生追求的引领者用鲜活通俗的语言、生动典型的事例,向少年儿童传播做人做事的道理,引导少年儿童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二做少年儿童实践体验的组织者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实践活动,为少年儿童创造体验的条件,搭设体验的舞台,营造体验的氛围,通过真情实感的体验,让少年儿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三做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服务者根据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满腔热情地关注少年儿童遇到的问题,耐心细致地解释少年儿童出现的困惑,为他们提供全面、具体、科学的服务;四做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者维护少年儿童的具体利益,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成长,及时反映少年儿童的意愿,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五做少年儿童良好发展环境的营造者在少先队基层组织中营造健康向上的氛围,善于调动、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努力营造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第二部分工作目标一、总目标坚持把思想道德教育放在首位,努力提高少年儿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把少年儿童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二、具体目标一培养少先队员热爱少先队的情感;让少先队员清楚了解并不断加深对少先队章程的理解,熟悉少先队组织生活,在少先队的小干部、小家务岗位上承担工作,深切感受自己是少先队的主人,珍爱红领巾,热爱少先队,愿为少先队增光彩;二培养少先队员的全面素质;组织少先队员开展雏鹰争章活动,引导他们从日常学习、生活的具体环节入手,分阶段为自己确立“雏鹰奖章”的新目标,鼓励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得“雏鹰奖章”;对于少先队开展的时间跨度较长的重点活动,也要以“雏鹰奖章”作为少先队员取得收获的标志;三培养少先队员的爱心;帮助少先队员至少结交一个不同地区或不同民族或不同生活状况的手拉手小伙伴,互通手拉手交友信,互为对方做一件力所能及的事情,共同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四培养少先队员对生活的正确态度和行为习惯;组织少先队员在学校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和大自然中开展体验活动,每一次活动都要帮助他们寻找一个岗位,扮演一个角色,获得一种感受,明白一个道理,学习一种本领,培养一种习惯;第三部分分年级工作内容一、一年级提示:1.基本目标:让少年儿童了解少先队,加入少先队;2.主要工作:入队前教育,发展新队员;3.需要关注的问题:从家庭幼儿园到学校的角色变化对儿童心理的影响;4.要把全国和当地少先队组织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贯穿到本年级的工作任务中;在完成好基本任务的基础上,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特色活动,增设特色奖章;工作内容工作与活动建议激励方式一、入队前教育1.帮助儿童了解队章,初步掌握队的知识;2.按照队章的要求,引导儿童“入队前要为人民做一件好事”; 1.组织高年级少先队中队与一年级班级结成友谊班队,聘请小辅导员,举行结对仪式;引导高年级队员与一年级同学结成手拉手的好朋友,帮助一年级同学入队;上队前教育课、观摩队会、参观队室等;2.引导少年儿童为他人、为集体做一件好事; “准备入队章”获章标准:1.上队前教育课,知道少先队的队名、队旗、队徽、红领巾、队礼的含义,队的领导者和队的作风;2.会写入队申请书,会读入队誓词,会戴红领巾,会行队礼,会唱队歌,会呼号;3.做一件好事,并说出自己的体会; 二、发展新队员1.让适龄儿童都加入少先队;2.把新队员编入组织中,开始过少先队组织生活; 1.组织和举行入队仪式;2.组建少先队中、小队,选举中、小队干部;聘请中队辅导员、校外志愿辅导员,举行聘请仪式;倡导建立少先队员“成长记录袋”; 戴上红领巾; 三、关注问题从家庭幼儿园到学校的角色变化对儿童心理的影响; 指导队员开展喜欢校园、喜欢老师和同学、欢乐学习、分享和谦让等主题活动,适应校园环境和学习生活;“好朋友章”获章标准:1.能说出身边的同学的优点;2.喜欢与同学交往;3.诚实守信,答应别人的事情要努力做到;4.能和同学友好相处,不吵架,不骂人,不讥笑、不欺负同学;5.能主动地帮助同学; 二、二年级提示:1.基本目标:了解队的创立者和领导者是中国共产党,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2.主要工作:进行党旗、团旗、队旗的教育;培养自己事情自己做的能力;3.需要关注的问题:队员在集体中的人际交往和学习的初步差异对队员心理的影响;4.要把全国和当地少先队组织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贯穿到本年级的工作任务中;在完成好基本任务的基础上,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特色活动,增设特色奖章;工作内容工作与活动建议激励方式一、了解少先队的组织1.帮助新队员了解少先队历史,进行党旗、团旗、队旗的教育;2.健全少先队组织;1.参观少先队队史展览,讲少先队历史故事,观看相关影视片;2.指导少先队员自己建立中、小队,选举队干部;学习自主地开展小队活动;学习建设简易的教育小阵地,建立“队角”和黑板报; 二、培养队员自理能力开展自理技能训练;举行整理生活、学习用品比赛;交流学习计划和安排等;“自理章”获章标准:1.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衣物用品和学习用具自己整理;2.自己的学习自己管,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按时作息;3.自己的责任自己尽,功课自己做,值日自己搞; 三、养成文明好习惯开展基本礼仪的训练;设立文明监督岗;交流养成文明好习惯的体验和感受; “文明章”获章标准:1.知道基本礼节握手、敬礼等;2.会正确使用基本的文明用语您好、请、对不起、没关系、谢谢、再见;3.遵守基本的文明规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大声喧哗; 四、关注问题1.队员在集体中的人际交往;2.学习的初步差异对队员心理的影响; 1.指导队员关心和帮助其他同学,分享交往的乐趣;2.培养队员学习兴趣,指导队员快乐学习; 三、三年级提示:1.基本目标:让队员通过“手拉手”活动,结识不同区域、民族的小伙伴,了解祖国大家庭,体验互相帮助的快乐;2.主要工作:开展“手拉手”活动;开展自护能力的培养;3.需要关注的问题:队员从儿童期向少年期的心理转变;4.要把全国和当地少先队组织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贯穿到本年级的工作任务中;在完成好基本任务的基础上,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活动,增设特色奖章;工作内容工作与活动建议激励方式一、开展“手拉手”活动1.让每一个队员都有一个“手拉手”的小伙伴;2.帮助队员找到与小伙伴经常联系的方式; 1.通过建立“手拉手”联谊大队、联谊中队以及辅导员之间手拉手,保证少先队员“手拉手”活动的开展;2.运用书信、电话、网络、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交友; “手拉手章”获章标准:1.有一个“手拉手”好朋友;2.与“手拉手”好朋友通信交流;3.帮“手拉手”好朋友解决一个困难;4.学习“手拉手”好朋友的一个优点; 二、开展自护能力的培养1.指导队员学习和掌握交通法规;2.指导队员掌握自我防护的基本知识与技能;1.学习交通法规,熟悉交通标志;参加“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等活动;2.认识危险标志;进行报警、求助、自护等方式的训练; “自护章”获章标准:1.遵守交通法规,不攀越护栏、不闯红灯,过马路走人行横道线;2.认识危险标志,远离危险区;3.知道110、119、120等常用报警电话和求救方式;4.知道煤气中毒、触电、雷击、烫伤、创伤等的预防和救护方法; 三、增强少先队员的组织意识1.明确大、中、小队干部的职责,尝试分工合作;2.学会自己组织召开队会,了解队会的一般程序; 1.举办“队长学校”;2.进行中队活动评比等;四、关注问题队员从儿童期向少年期的心理转变; 指导队员正确地评价和适应中年级的学习生活,体验克服困难的快乐,学习倾听和理解,学习合作与交往,提高注意力;四、四年级提示:1.基本目标:通过少先队组织的小岗位,帮助队员学习过民主生活,增强责任感;2.主要工作:广泛设立少先队小岗位;开展科技活动;3.需要关注的问题:队员的学习方式和人际交往能力的发展;4.要把全国和当地少先队组织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贯穿到本年级的工作任务中;在完成好基本任务的基础上,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特色活动,增设特色奖章;工作内容工作与活动建议激励方式一、学过民主生活做到“人人有岗位,个个是主人”;广泛设立少先队小岗位;帮助队员选择、创设和争取适合自己的一个小岗位,了解岗位的意义和职责;坚持岗位服务;体验为集体为他人服务的快乐; “岗位责任章”获章标准:1.有一个为集体服务的小岗位;2.尽自己的能力在岗位上为集体、为他人服务;3.有集体荣誉感,学会分工合作;4.分享为集体、为他人服务的快乐; 二、增强组织活力1.指导队员自主创建红领巾小社团;2.指导队员参与创建宣传阵地; 1.指导队员根据自己的兴趣,建立科技、文艺、体育等多种类型的小社团;2.指导队员自己办黑板报、橱窗、网站,参与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等活动; 三、培养队员科技素养在少年儿童中弘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培养科学的思维和习惯; 开展“少年科学院”等科技活动;举办探求性、研究性的学习和竞赛活动,举行讲解科学理念、介绍科技成果的讲座和论坛,参观科技展览、科研机构,走访科技工作者;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开展种植、养殖、气象、天文、地理等科技活动,并争相应的科技类奖章自设特色奖章; “科技章”获奖标准:1.主动学习科学常识;2.有一个科技爱好;3.积极参加“少年科学院”等科技社团活动;4.能用科技知识解决日常生活中的一个小问题; 四、关注问题队员的学习方式和人际交往能力的发展; 指导队员学习与朋友倾诉,学习尊重与关心异性队员,进行形象思维练习,体验集体荣誉感;五、五年级提示:1.基本目标:在队员中开展民族精神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2.主要工作:继续深化“手拉手”活动;开展环保活动和少年军校的活动;3.需要关注的问题:学习成绩和生活事件对队员心理的影响;4.要把全国和当地少先队组织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贯穿到本年级的工作任务中;在完成好基本任务的基础上,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特色活动,增设特色奖章;工作内容工作与活动建议激励方式一、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通过寻找人物、事件和做一件事,体会民族精神的丰富内涵,感受民族精神的伟大力量;开展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教育活动,并设置相应的雏鹰奖章;深化“手拉手”活动,经常和“手拉手”小伙伴交流,还可以结识一个不同类型的新伙伴;“民族精神章”获章标准:1.能从具体人物身上体会民族精神;2.能从具体的事件中体会民族精神;3.做一件体现民族精神的事;二、增强环保意识参加“手拉手”地球村的活动;参加“保护母亲河”的活动;“环保章”获章标准:1.能说出环境与人类的关系;2.了解当地的环境污染的状况,提一条治理小建议;3.参加一次分类回收活动;4.坚持开展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一粒米等活动; 三、增强国防观念组织开展“少年军校”活动; “国防章”获章标准:1.知道解放军的历史,认识军旗,会唱军歌;2.能说出几个我军历史上的着名战役或战斗英雄的故事;3.积极参加少年军警校活动;4.参加一次拥军优属的活动; 四、关注问题学习成绩和生活事件对队员心理的影响; 指导队员学习交流,学会情绪调控,培养耐挫品质;开展“当一日老师父母”等体验活动,指导队员学习多角度地认识生活,应对挫折,学会和父母交流学习与生活的体验,尊重和帮助异性队员,分析与排解消极情绪;六、六年级提示:1.基本目标:开展理想教育,引导和帮助少先队员树立远大志向;2.主要工作:回顾总结小学阶段的少先队生活;开展社会实践活动;3.需要关注的问题:队员小学毕业阶段的学习心理负担;4.要把全国和当地少先队组织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贯穿到本年级的工作任务中;在完成好基本任务的基础上,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特色活动,增设特色奖章;工作内容工作与活动建议激励方式一、树立理想,确立志向开展“什么是理想、应该树立什么样的理想、怎样实现理想”的主题教育活动;举行“我的理想”交流会; 二、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初步掌握社会考察方法,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参与社会考察实践活动;组织开展“红领巾小记者”、“小记者考察团”等活动;开展远足、环保考察等活动;到“敬老院”、“福利院”等场所开展公益服务活动等; “社会考察章”获章标准:1.说出一到二种社会考察方法及其作用;2.参加中、小队组织的社会考察活动;3.合作完成一篇社会考察报告,并与他人交流分享; 三、培养创新能力组织队员参加“红领巾创新节”等活动;激发队员的创新欲望,掌握一些创新方法,积极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参加少年儿童科技奖、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等评选活动;“创新章”获章标准:1.能从不同的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2.提出五个以上的奇思妙想或科学幻想;3.改进一件日常用品,要有明显的实际效果;4.参与一项小课题研究活动,完成一篇小课题报告; 四、准备转入初中少先队珍视小学阶段的少先队生活,体验红领巾给成长带来的快乐; 开展“雏鹰争章”等少先队活动成果展示; 雏鹰奖章银章对于获取了小学阶段全部雏鹰奖章基本奖章的队员,奖授一枚雏鹰奖章银章; 五、关注问题队员小学毕业阶段的学习心理负担; 指导队员分析评价自己的学习,学会自我减压,帮助队员并向其他队员学习等;指导队员学会选择和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做合格小学毕业生;七、七年级提示:1.基本目标:引导队员“迈好中学第一步”,准备加入共青团;2.主要工作:做好中小学少先队工作的衔接,进行团的基础知识教育;3.需要关注的问题:新环境对队员的心理影响和进入青春期的心理变化;4.要把全国和当地少先队组织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贯穿到本年级的工作任务中;在完成好基本任务的基础上,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特色活动,增设特色奖章;工作内容工作与活动建议激励方式一、做好中、小学少先队工作衔接1.迈好中学第一步,争做合格中学生;2.健全队组织;3.建立、健全教育阵地; 1.举行“迎接初一新队员仪式”;开展“迈好中学第一步,争做合格中学生”主题教育活动;2.组建中队、大队委员会;指导少先队中队与高年级团支部建立团队联谊;开展“团队携手共育新人”的活动;3.建立“少年网站”、团队活动室以及各种实践基地; 二、接受共青团基础知识教育,开始进行“推优入团”工作组织队员参加“少年团校”学习,创建“共青团知识角”等;进行团的基础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共青团的发展对象;协助共青团组织建立团小组、联合团支部; 三、增强服务意识继续开展“手拉手”活动;建立“红领巾服务队”,开展社区服务等活动; “服务章”获章标准:1.有一个“手拉手”好朋友,互助互学;2.有一个为集体、为同学服务的岗位;3.坚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年不少于20小时; 四、关注问题1.新环境对队员的心理影响;2.队员进入青春期的心理变化; 1.指导队员适应新环境,学会设计自己的学习和有计划行动,学会全面评价自己;2.开展青春知识讲座与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队员辨别是非能力,学会正确交友;“青春知识章”获章标准:1.说出自己的身体构造和发生的变化;2.掌握一些青春期自我保健方法;3.参加一次“青春红丝带”、远离毒品等宣传活动;4.抵制不健康书籍、报刊、影视等的影响;5.学会与异性队员正常交往; 八、八年级提示:1.基本目标:做好少先队与共青团的衔接,积极争取加入共青团;2.主要工作:进行少先队员离队工作;开展“推优入团”工作;3.需要关注的问题:队员的学习分化现象和青春期的心理变化;4.要把全国和当地少先队组织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贯穿到本年级的工作任务中;在完成好基本任务的基础上,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特色活动,增设特色奖章;工作目标工作与活动建议评价激励一、进行少先队与共青团的衔接。

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规定(试行)

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规定(试行)

附件2:淮北市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规定(试行)一、少先队辅导员1、少先队辅导员工作量计算:少先队辅导员工作量由少先队活动工作量和兼课课时工作量(专职少先队辅导员可以不兼课)组成,总量每学期不少于200课时。

根据《安徽省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辅导员职责,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所从事少先队工作,经学校认定的,可以计算为少先队活动工作量。

一般工作时长1小时计1课时工作量。

少年队辅导员兼课的,每周兼课一般不超过6节,1节课计1课时工作量。

2、符合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职业特点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与中小学学科教师同等对待。

3、教育教学成绩、教育科研成绩等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05)06号)文件有关标准执行。

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形式: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指导意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形式主要包括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包括团体心理辅导、校园心理剧、心理素质拓展活动等形式)、心理健康教育讲座、个别心理辅导服务等。

2、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量:以心理健康教育科目申请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量由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工作量和兼任其他学科教学任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可以不兼任其他学科教学任务)的工作量组成,总量一学期应不少于200课时。

3、心理健康教育方面工作量计算: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1节课计1课时工作量;(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学期一般不少于100节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提供教案及课程安排计划、课程表等)。

心理健康教育活动1次(时长不少于1.5小时)计2课时工作量;(提供活动方案、活动现场有关资料)。

心理健康教育讲座1次(时长不少于1.5小时)计2课时工作量;(提供讲课提纲或讲稿、活动现场有关资料)。

个别心理辅导服务1次(时长不少30分钟)计1课时工作量。

(提供个案分析)。

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

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

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辽宁省指导手册(农村版)(讨论稿)辽宁省少先队工作委员会辽宁省少先队工作学会二00六年八月写在前面的话: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明确少先队辅导员在少年儿童每个年龄阶段的具体任务,全国少工委制定了《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

为便于广大辅导员摸准少先队工作的方向和重点,更加科学、规范、有效地做好基层少先队工作。

我们从辽宁少先队工作实际出发,突出辽宁少先队工作的特点,打造辽宁少先队工作的品牌,编写出《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指导手册(城市版、农村版)。

《手册》突出少先队员的主体性,尊重少年儿童的成长规律,不仅给出了“规定项目”,还给辅导员留下了勇于创新、善于创新的广阔的创造舞台。

十月是红色的季节,国旗在飘,队旗在舞,红领巾在飞。

在这里我们将《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指导手册献给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57周年,献给中国少年先锋队辽宁省第五次代表大会。

前言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明确少先队辅导员在少年儿童每个年龄阶段的具体任务,制定本纲要。

本纲要涉及少先队的工作理念和目标、分年级工作内容和活动建议、主要职责等少先队辅导员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

本纲要明确了各年级少先队工作的主要内容,对各年级的基本目标、主要工作、需要关注的问题以及基础工作与特色活动相结合的实施原则作了扼要的提示,并从“工作内容”、“工作与活动建议”、“激励方式”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纲要中列出的不同年级的工作内容之间存在着内在逻辑联系,从低年级到高年级循序渐进,不断强化工作成果,体现了少先队教育的整体性和一贯性。

本纲要遵循少年儿童的成长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少先队员的主体性。

贯穿两条主线,一是发挥少先队的优势,开展少先队教育活动,提高少先队员综合素质;二是从少先队作为少年儿童自己组织的角度,关注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培养少先队员健全人格。

本纲要在保证少先队辅导员完成基本工作的同时,又留下充分的创造空间。

关于规范任理市少先队辅导员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的通知

关于规范任理市少先队辅导员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的通知

关于规范任理市少先队辅导员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的通知根据《任理市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为了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我市少先队辅导员选拔条件,规范任免程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区(市)县遵照执行。

一、选拔任用条件少先队辅导员的选拔任用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一)基本要求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能自觉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2、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

3、掌握教育规律和当代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引导少年儿童在实践体验中提高全面素质。

4、综合素质比较全面,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

(二)学历要求区(市)县总辅导员和学校的大、中队辅导员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

(三)经验能力要求区(市)县总辅导员应具有3年以上少先队工作经历,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高的少先队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大队辅导员应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熟悉少先队工作,有较强的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

(四)培训要求少先队总辅导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由市级以上(含市级)少工委组织的培训,大队辅导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少工委组织的培训。

中队辅导员上岗前,必须参加学校少先队大队(或上级少工委)组织的培训。

二、选拔任用程序区(市)县总辅导员由区(市)县团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提名,并报经市少工委同意后,由区(市)县团委、教育局、少工委联合发文任命。

市直属学校大队辅导员候选人由所在学校提出推荐意见。

并报市少工委同意后,由学校发文任命。

区(市)县所属学校大队辅导员由所在学校提出推荐意见,区(市)县少工委同意后,由学校发文任命。

区(市)县所属学校大队辅导员的任命应报市少工委备案。

中队辅导员由学校少先队大队聘用,并报区(市)县少工委备案。

志愿辅导员由学校、社区少先队组织聘任并报上级少工委备案。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少先队总辅导员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少先队总辅导员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少先队总辅导员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公布日期】2012.12.31•【文号】中青联发[2012]23号•【施行日期】2012.12.3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少先队总辅导员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青联发[2012]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少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教育局、少工委: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落实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加强少先队工作的专业性和连续性,推动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研究制定了《少先队总辅导员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现将《少先队总辅导员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2012年12月31日少先队总辅导员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少先队总辅导员是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少先队总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少先队总辅导员是党的少年儿童工作者,是共青团选派的从事少先队工作的专业人才,是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骨干和少先队相关学科建设的带头人。

第二条建立少先队总辅导员制度,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落实少先队组织根本任务、完善全团带队体制的重要组织保证,是保持少先队工作专业性、连续性的重要举措,是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要设置少先队总辅导员岗位。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少先队总辅导员设置要求:(一)在同级团委设立少先队总辅导员岗位,使用行政编制,一般为非领导职务,名称为"少先队总辅导员",专职专用。

少先队辅导员基础知识复习题库(一)

少先队辅导员基础知识复习题库(一)

少先队辅导员基础知识复习题库(一)一、填空题:1.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为红色,象征革命胜利,队旗中央的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火炬象征光明。

2.少先队的呼号是:“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回答:“时刻准备着!”前一句“呼”;指的是理想和目标;后一句“答”,指的是决心和行动。

3.少先队的性质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

4.1922年,中国共产党创建的我国第一个少年儿童革命组织叫安源儿童团。

5.少先队的队会是少先队活动的基本形式,是全体少先队员必须参加的集会。

6.少先队组织在学校(社区)可以建立大队或中队,中队下设小队。

7.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少先队工作的基本保障。

8.少先队工作的基本理念是“三个为了”: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

9.少先队工作的宗旨是: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

10.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90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完成和推进了三件大事::(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

),(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

),(进行了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开创、坚持、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11.第六次全国少代会工作报告题目是《高举队旗跟党走,为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勇敢前进》。

12.争当“四好少年”是指:争当热爱祖国、理想远大的好少年,争当勤奋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少年,争当品德优良、团结友爱的好少年,争当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好少年。

13.开展“五心”教育是指:忠心献给祖国、爱心献给社会、诚心献给他人、孝心献给父母、信心留给自己。

14.《队章》规定,少先队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选举产生全国少工委。

15.2010年6月,在全国少工委六届一次全委会上第一次增选辅导员为全国少工委委员。

16.全国少工委是少先队的最高领导机构,地方少工委是地方各级少先队的领导机构。

17.少先队的创立者和领导者是中国共产党,党委托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直接领导少先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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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员的亲密朋友和指导者,是完成少先队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是我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

为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辅导员的工作,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以下简称《队章》)以及团中央、教育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少先队中队辅导员和少先队校外(志愿)辅导员。

第三条:各中小学少先队组织要认真贯彻本办法的要求,努力引导少先队辅导员做少先队员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和良好发展氛围的营造者。

第二章辅导员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辅导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能自觉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学校优秀青年教师的典范。

2.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勤于思考,肯于钻研,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

3.掌握教育规律和当代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引导少年儿童在实践体验中提高全面素质。

4.综合素质比较全面,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

第五条:中小学校的大、中队辅导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

第六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应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市、区总辅导员应具有3年以上基层少先队工作经验。

第七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少工委组织的专业培训,并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少工委颁发由全国少工委制定统一格式的《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合格证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第三章辅导员的配备与管理
第八条:市、县少工委应设少先队总辅导员。

总辅导员应由长期从事少先队工作,具有丰富经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理论研究水平的人士担任。

县级总辅导员可设在同级团委或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少工委办公室。

县总辅导员应按不低于同级团委或教育行政部门中层副职的标准配备。

第九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由所在学校推荐、上级团委聘请、从事学校少先队工作的优秀青年教师担任。

在配备与管理上应做到:
1.有15个教学班以上的小学,初一、初二两个年级有8个教学班以上的中学,应至少配备一名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中学的大队辅导员可由中学团委(总支)书记或团委副书记兼任。

2.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要按照后备干部选拔条件,从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优秀青年教师中选聘,采取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的方式产生。

3.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在已与学校明确了聘用关系后,按照《队章》的规定聘请,三年一聘,聘请的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如不合格则随时解聘,工作业绩突出者可续聘。

4.为保证少先队工作的连续性,应注意保持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学校大队辅导员进行调整时,需征求上级团委、少工委意见,并做到随缺随补,先补
后调,并履行免、聘手续,发布区级团委、少工委的聘任决定后方可任用。

团组织聘请辅导员应举行仪式,颁发聘书。

5.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按学校中层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使用,列席校务会议。

从事少先队工作多年,且成绩特别突出者,可作为组织发展对象培养,可列入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培养序列。

6.符合《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或《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要求的大队辅导员可按有关规定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7.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一般不再承担主科教学任务,不再兼任学校的其他管理工作,每周兼课不超过6课时,从事少先队工作的时间每周不低于10课时。

大队辅导员的工作量要折算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大队辅导员节假日组织开展少先队活动,学校应给予适当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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