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提单和电放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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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放,海运单

电放,海运单

电放(Telex Release)一、定义:指的是海上货物承运人或者其装货港代理在收到货物签发或应该签发而未签发提单,根据托运人要求在装货港收回提单或不签发正本提单,以电传形式通知卸货港代理将货物交付给提单收货人或者是托运人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方式。

二、电放简介:所谓的电放是指托运人(发货人)将货物装船后将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全套正本提单交回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同时指定收货人(非记名提单的情况下);承运人授权(通常是以电传、电报等通讯方式通知)其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在收货人不出具正本提单(已收回)的情况下交付货物。

电放的法律原理是:在承运人签发提单的情况下,当收回提单时即可交付货物(或签发提货单)。

由于承运人收回提单的地点是在交付货物(卸货港)以外的地点(通常是在装货港),视其为特殊情况,所以收回全套正本提单。

然而,目前有关的国际公约、各国的法律(如中国的海商法)和法规中均无电放”的定义。

电放通俗点讲就是发货人不用领提单,收货人凭身份证明提货的一种放货形式。

它的操作和普通的提单放货在提单补料和提单确认阶段完全一致,只是到了领取提单阶段出现了差别。

电放的程序其实很简单,填了电放申请传真给船公司就行了。

不要以为这是一份普通的申请,上面清请楚楚地写明了你放弃领取提单的权利。

签字盖章之后,您就不要再想跟船公司要提单了。

您如果已经拿了提单,又要改做电放,那您需要把全套提单交回船公司之后再填写电放申请。

相关手续提单电放在办理时,先与船公司联系,告诉提单需要电放。

这样船公司就可以通过电报让目的港的船公司机构凭传真件提货。

一般最好是在未出提单前办理,船公司不用出具正本提单;如果已经出具正本提单,则需要将正本提单交回船公司,让船公司电放提单。

另外,船公司会要求发货人出具一份保函(船公司或货代有现成的格式),保证电放造成的一切问题与其无关。

由于电放后发货人将不再掌握货权,因为办理电放前一定要确认发货人能够安全收款,否则极易造成钱货两空的局面。

海运单(SWB)与电放(TLX)关系与区别

海运单(SWB)与电放(TLX)关系与区别

海运单(SWB)与电放(TLX)一、海运单与电放提单产生的背景海运单与电放提单产生的根源是提单危机。

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承运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运输契约的证明,法律上有物权证书的效用。

提单自1500年问世以来,一直是国际海运中的重要媒凭,在运输单据中具有显赫地位。

但近些年来,其优势却频频遭到冲击,危机重重。

首先是由于海运业飞速发展而带来的危机。

近些年尤其是80年代以来,随着海运业的发展,集装箱运输广泛使用,高速船舶大量涌现,中途港大量减少,装卸设备不断改进,海运时间大大缩短。

这对提单流程提出了挑战:在提单流程中,收货人必须凭提单正本提货,而正本提单往往被卖方所控制,当货到而提单未到收货地,或收货人未对汇票承兑,付款而得不到提单正本时,就会出现货等单的问题,由此而引起延迟卸货或码头拥挤现象,尤其是近洋运输。

如从中国青岛港到韩国仁川一般航程为14小时,如采用提单,正本提单到达买方一般需一个星期左右,这样货物就要滞港至少5—6天,既给港口带来了压力,也给买方带来不便或增加了额外的费用,如担保提货的资金占用和仓储费等。

在此情况下,海运单与电放提单便应运而生。

其次是EDI贸易方式给提单带来的危机。

在“有纸贸易”中,提单有三种法律性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在EDI被运用于国际贸易以后,租船订舱由电子计算机自动进行。

提单即表现为储存于电子计算机内的电子数据,这就是电子提单.电子提单的使用对提单的物权作用提出挑战.提单的物权作用目前要从电子信息传输中体现出来尚有困难。

因为,首先买方不能把电讯传递的提单拿去提货,承运人不承认其法律效力:其次,货物在途时买方很难凭电讯传递的提单转让给新的买主。

因此,有人提出在新的贸易方式下,提单的物权作用是否还有必要保留的问题,如不保留这一作用,那么提单就可以被其他的海运单据(如海运单,电放提单)所替代。

正本提单、电放提单和海运单详解

正本提单、电放提单和海运单详解

正本提单、电放提单和海运单详解什么是正本提单、电放提单和海运单?三者有何区别?1、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oading,OBL)OBL是承运⼈(船公司)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托运⼈与承运⼈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种具有物权性质的凭证。

货物收据,运输契约证明和货物所有权凭证是海运提单的三⼤特点。

所谓物权凭证,是指谁持有提单谁就拥有货物的所有权,承运⼈“认单不认⼈”——谁拥有提单,就把货物交付给谁;谁拥有提单,谁就享有占有和处置货物的权利;换句话说,提单代表了其所载明的货物。

正因为这样,所以提单在⼀定条件下可以流通和转让。

海运提单⼜分为正本提单(Original Ocean Bill of Loading)和电放提单(Telex Release Ocean Bill of Loading或Surrendered Ocean Bill of Loading)。

(1)正本提单(Original Ocean Bill of Loading)是指经过承运⼈、船长或其代理⼈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期的提单。

⼀套提单通常是“三正三副”——三个正本和三个副本,任何⼀个正本都可以作为提货凭证,⼀般都是全套正本提单⼀起流转。

发货⼈shipper发运后,⼀般是通过银⾏(跟单信⽤证或托收收汇)将全套正本提单转交收货⼈consignee(发货⼈只要把符合信⽤证要求的单据交给银⾏,银⾏就给发货⼈⽀付货款;收货⼈只要向银⾏⽀付货款,银⾏就把从发货⼈那⾥得到的全套正本提单交给收货⼈,收货⼈就可以提取货物),或直接通过国际快递(⾮跟单信⽤证或托收时)转交收货⼈。

(2)电放提单(Telex Release Ocean Bill of Loading)是指由托运⼈向承运⼈(船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电放保函》后,由起运港的船公司通过电⼦邮件或其他⽅式电传通知其⽬的港代理——某提单项下货物不需要凭正本提单放货,收货⼈可凭电放提单扫描件/传真件(要由收货⼈公司盖章)或凭⾝份证明提取货物。

外贸电放是什么意思

外贸电放是什么意思

外贸电放是什么意思外贸电放是什么意思电放是指托运人(发货人)将货物装船后将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全套正本提单交回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同时指定收货人(非记名提单的情况下);承运人授权(通常是以电传、电报等通讯方式通知)其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在收货人不出具正本提单(已收回)的情况下交付货物。

到卸货港:货物早于提单到卸货港随着航运技术的不断进步与发展,特别是集装箱运输的普及,装卸港口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从而货物先于其单据到达卸货港的情形极为常见。

这种情形在近洋运输中表现得更为突出,如中国向东亚、东南亚各国家或地区的出口货物时,由于航程较短而银行审单和处理单据的速度相对较慢,故经常出现货到而提单滞后的情况。

另外,就远洋货物运输而言,在邮寄单据的过程中也可能出现意外,如寄单迟延、寄单错误,或者为了澄清单据的疑点而造成延误,单据晚于预定时间到达收货人等。

在此情况下,若仍然坚持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提货,则可能导致货物在卸货港压船、压港,从而造成卸货港口阻塞,港口费用和仓储费用大幅增加,导致承运人的成本负担增加; 同样,也可能造成使收货人丧失出售货物的良好时机等后果。

风险规避:避免单据遗失风险依据国际货物运输公约、国际贸易惯例及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只要承运人签发了提单,收货人在卸货港须凭正本提单提货( 但依据美国的相关法律,记名提单的收货人提货时无需提交正本提单) 。

因此,无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提单总要从托运人流转到收货人的手中。

在提单流转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邮寄遗失的风险。

关于货运单据邮递遗失的风险,依UCP600第35 条和U RC522第14 条的规定,银行对此不予负责。

包括提单在内的货运单据一旦遗失,贸易商有可能向承运人提出补发提单的请求。

为避免遗失提单的持有人冒领货物,承运人对此非常谨慎,并对申请人提出非常苛刻的要求,如事先登报声明,或将货物总值几倍的现金或银行本票无息存入承运人公司账户,或由银行提供相关担保等,而提供担保的银行往往也要求贸易商提供现金等反担保。

关于提单电放的知识

关于提单电放的知识

刚做了一票电放的货,这里给大家补充些电放的知识:有关电放(一):电放的含义及一般情形电放意思很简单-CARGO RELEASE,就是直接让船公司通知目的港代理放货,而不需要正本提单。

船公司方面想怎么通知都行,邮件啊,传真没什么特定形式,为省钱多数用邮件,赶时间的多数是传真。

但是必须注意的是,电放也就意味着客户可以不凭正本提单提货,不凭正本提单提货,如果你是采用D/P和信用证结算,就无法得知客户是否已经向银行赎单,是否付款。

这时候如果你什么都不想,看见客户要求就马上电放可就麻烦了。

我现在只见过两种情况客户要求电放:一个是到东南亚的货物,航期10天左右,货物已经快要抵港而单据却因为等提单,做单,审单加上节假曰拖延等因素还没到。

另一个是某些港口不接受货代提单,只接受船东单,因此客户手持正本提单却提不到货。

第二种情况好处理,客户说是拿的是正本提单,那只要查一下银行,拿到正本应该是已经赎单的,款到帐上那就直接电放吧。

如果款没到帐,而客户又称已付了款,又没法查证,那就不一定需要开电放单,可以要求我们这边船公司通知那边代理,可以凭正本提单提货,怎么解释是船公司的事,只要客户拿的事正本提单,即使款还没帐也不用担心了,风险已经转移到了银行身上。

(电放单定义其实也没这么复杂,只是船公司通知代理放货而已,让他们改改措辞就行)。

第一个情况有些复杂,同样的如果款到帐或是TT结汇,那直接电放也行。

最担心的是款没到,单据也没到,可能N个人有N个处理方法吧,换了是我,还是风险第一,一般是不会让船公司开电放单的,特别是东南亚客户,绝不轻易在款没到帐的情况下电放。

如果是欧洲客户,而且合作了几年,并且不是皮包公司,那可以考虑让他们发个保函过来,欧洲人重签名和公司信誉,而且法律严,可以给他们电放。

(当然去欧洲有30多天的船期,一般是不会出现需要电放的情况,除非自己真的很倒霉遇到单据寄丢)有关电放(二):信用证下电放的风险如果是信用证结算形式下做电放,则其风险很大:首先你须将全套正本提单退回船公司,那么你提交给银行的单据中将没有提单正本,或只是提单的复印件,所以是严重的单证不符,开证行或付款行将会拒绝付款;其次,开证行保证单证相符既付款的前提之一就是掌握提单,即货权。

第6章 目的港放货新方式电放与海运单

第6章 目的港放货新方式电放与海运单
SUR H-B/L Shipper Forwarder SUR M-B/L Carrier Carrier’s agent D/O Forwarder’s agent D/O
CN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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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思考题
1. 电放下进口商提货时的主要业务是什么? 2. 简述电放的基本流程。 3. 电放常见的有哪几种方式? 4. 说说海运单与电放提单的异同。 5. 简述电放提单的含义、方式、作用、运行程序及特 点。 6. 简述海运单的特点。 7. 简述海运单与电放提单的含义、运行程序及特点。 8. 简述海运单与电放提单产生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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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电放注意事项
(1) 以下几种情况不宜做电放。
① ② ③ ④ 做L/C (以L/C为付款条件)。 B/L为“to order单” 。 空白B/L (即B/L中Consignee栏空着不填)。 付款条件为Collection(托收。
(2) 不是所有国家都能做电放。 (3) 做电放发货人须注意以下问题:①由于电放后发货人将不再掌握货权, 办理电放前一定要确认发货人(出口商)能够安全收款,一般是收到客人所有 的钱才做电放,不然万一客人不讲信用,极易造成钱货两空的局面;②为保 证收汇安全 (4) 电放下通常采用PP(prepaid,预付运费)。 (5) 若货物有不良情况,切记:把Mate’s Remark(大付批注)转移到电放信 上。 (6) 电放日通常应于货(柜)抵目的港前。 (7) 注意电放有关费用。 (8) 当货代签发分提单给客户时,在船公司与货代关系较好的情况下,货代 在选择向船公司索要正本提单还是电放提单上,一般会要求船公司签电放提 单,为的是节省邮寄正本提单的费用,节省提单送达时间并可以避免邮寄遗 失风险。
2. 货方的选择
1) 2) 托运人(发货人)的选择 收货人的选择

海运提单相关单据知识

海运提单相关单据知识

海运提单相关单据知识海运提单相关单据知识(一)电放电放通俗点讲就是发货人不用领提单,收货人凭身份证明提货的一种放货形式。

它的操作和普通的提单放货在提单补料和提单确认阶段完全一致,只是到了领取提单阶段出现了差别,且听下面细细道来:电放的程序其实很简单,填了电放申请传真给船公司就行了。

不要以为这是一份普通的申请,上面清请楚楚地写明了你放弃领取提单的权利。

签字盖章之后,您就不要再想跟船公司要提单了。

您如果已经拿了提单,又要改做电放,那您需要把全套提单交回船公司之后再填写电放申请。

当然,不付钱是不会有人给您做电放的,要付的钱分为两块,一是电放费,我们公司是RMB115,别的公司我没打听过;二是所有的预付费用,它可以包括文件费,码头操作费,CIF的还包括海运费。

所以,建议在传真电放申请的时候,最好主动地把水单也一块传过去。

这样做的好处就不必说了。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现在船公司做电放不用发电报了,发EMAIL就行.您可以要求船公司在发EMAIL的同时CC给您一份,这样您就可以在第一时间把电放的信息通知收货人。

说到这里想起刚进公司时同事说的一个笑话,问:为什么非洲的一些港口不能电放?答:因为那里老停电。

在什么样的情况会有人要做电放呢?比如说东南亚一带的货物,提单还没对好,货物已经到港了,电放很常用;又比如说因为种种原因提单迟迟出不来,货物已经到港了,为了避免货物在目的港的堆存费,不得以选择电放;要提醒您的是不是所有国家都能做电放的,据我的经验,古巴,委内瑞拉,巴西这些国家是不能做电放的。

不过也不那么绝对,比如在XX港口,如果您的收货人在当地神通广大,船公司在目的港的代理接到电放通知后,会为客人重出一份提单帮客人清关。

没办法,不服不行!跟电放有关的常用英文单词有这么两个:TELEX RELEASE(TLX RLS)和SURRENDER. TLX RLS 中国人都明白,但是外国人好象不怎么常用,他们一般都用后者。

什么是电放提单?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什么是电放提单?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什么是电放提单?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电放,简而言之就是电报放货。

托运人(一般在收到全款的情况下)通过电子报文或者电子信息形式把提单信息发送至目的港船公司。

收货人可凭加盖电放章的提单电放件和电放保函进行换单提货。

其操作流程一般如下:
(1)在船公司收取货物后,托运人(卖方)向船公司提出电放申请并提供保函;
(2)船公司接受申请后向托运人签发“电放提单” (在已经签发传统提单情况下,则先收回提单再签发“电放提单”);
(3)船公司之后马上以电讯方式(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通知目的港船代,允许该票货物由托运人指定的收货人提货;
(4)等货物到达目的港时,收货人就可以凭身份证明或者盖章后的“电放提单”传真件向船公司提取货物。

由于电放后发货人将不再掌握货权,因为办理电放前一定要确保收到全款,或者确认发货人能够安全收款,否则极易造成钱货两空的局面。

提单电放知识总结

提单电放知识总结

提单电放知识总结1)有的简写为TLX,少部分人简写为T/R(另:T/R还指trucking 吨车费,拖车费)2)电放:应签发或已签发正本B/L的货代或船公司,根据托运人或货代的要求,在POL不签发正本B/L或收回已签发之正本B/L,以E—MAIL 或FAX或Telex , Telegram 等方式通知Delivery Agent 将货放给B/L上的Consignee或shipper order之人(to order B/L 下)3)shipper申请电放,通常要其出具公司正本保函或在有关B/L COPY(MEMO—B/L)上背书。

保函的内容通常有:shipper’s name , voyage NO. B/L NO. Sailing date (开航日)及货代无条件免责条款。

4)切记:若签正本B/L给shipper 后,shipper才提出电放申请,须收回全套正本B/L。

5)当同意电放后,有的出具电放信,有的给出一个电放号(如密码一样,为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

6)做L/C (以L/C为付款条件),或B/L为order单(即B/L上Consignee栏未填收货人Business Name , (又叫 Complete 或 Full Name ),而显示为“order” 或“order of shipper”或“order of XXX Bank CO”或“order of XXX CO”,总之,只要于Consignee 见有order 字样者)或空白B/L(即B/L中Consignee栏空着不填)或付款条件为Collection(托收(注:collect 则为“到付”之义))(托收含D/P=Doc Against Payment 与D/A= Doc Against Acceptance),以上四种情况原则上不允许做电放。

7)电放下通常采用PP(prepaid . 预付运费)。

8)若货物有不良情况,切记:于电放信上要打上Mate’s Remark.(大付批注)。

海运提单与电放提单的区别

海运提单与电放提单的区别

海运提单(MARINE/OCEAN B/L),具有三种功能:⼀是承运⼈或其代理⼈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的⼀种货物收据,⼆是承托双⽅运输契约成⽴的凭证,三是收货⼈在货物到达地提取货物的物权凭证。

与海运提单相对应的是租船提单(CHARTER PARTY B/L)和多式联运单据(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
电放提单是指不需要正本,只需要凭收货⼈背书的提单传真件和电放保函就可以提货了。

对于收货⼈只要得到船公司通知便可提货⽽⽆须提供正本提单
对于船公司只要得到客户指令便可放货,但需要客户出具保函
对于出⼝公司需要重视收货⼈信⽤规避交易风险,如果采⽤D/P和信⽤证结算,就⽆法得知客户是否已经向银⾏赎单,是否付款。

海运单与电放提单的区别

海运单与电放提单的区别

海运单与电放提单的区别一,海运单与电放提单产生的背景海运单与电放提单产生的根源是提单危机.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承运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运输契约的证明,法律上有物权证书的效用.提单自1500年问世以来,一直是国际海运中的重要媒凭,在运输单据中具有显赫地位.但近些年来,其优势却频频遭到冲击,危机重重.首先是由于海运业飞速发展而带来的危机.近些年尤其是80年代以来,随着海运业的发展,集装箱运输广泛使用,高速船舶大量涌现,中途港大量减少,装卸设备不断改进,海运时间大大缩短.这对提单流程提出了挑战:在提单流程中,收货人必须凭提单正本提货,而正本提单往往被卖方所控制,当货到而提单未到收货地,或收货人未对汇票承兑,付款而得不到提单正本时,就会出现货等单的问题,由此而引起延迟卸货或码头拥挤现象,尤其是近洋运输.如从中国青岛港到韩国仁川一般航程为14小时,如采用提单,正本提单到达买方一般需一个星期左右,这样货物就要滞港至少5—6天,既给港口带来了压力,也给买方带来不便或增加了额外的费用,如担保提货的资金占用和仓储费等.在此情况下,海运单与电放提单便应运而生. 其次是EDI贸易方式给提单带来的危机.在"有纸贸易"中,提单有三种法律性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在EDI被运用于国际贸易以后,租船订舱由电子计算机自动进行.提单即表现为储存于电子计算机内的电子数据,这就是电子提单.电子提单的使用对提单的物权作用提出挑战.提单的物权作用目前要从电子信息传输中体现出来尚有困难.因为,首先买方不能把电讯传递的提单拿去提货,承运人不承认其法律效力;其次,货物在途时买方很难凭电讯传递的提单转让给新的买主.因此,有人提出在新的贸易方式下,提单的物权作用是否还有必要保留的问题,如不保留这一作用,那么提单就可以被其他的海运单据(如海运单,电放提单)所替代.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就主张在出进口商的交易中,如果能够确定进口商不拟出售在途货物,而且目的港能够确定,尤其是近洋运输,鼓励不使用海运提单,而鼓励使用海运单.开证时要求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以扩大海运单的使用面.然后通过EDI将海运单发展成为电子提单.现在世界上大型运输公司正在研究改进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亦即改进今后的电子提单,促使银行对货物能有控制权,让银行乐于接受.鉴于以上原因,海运单与电放提单迅速发展.海运单于1977年开始被北大西洋之间部分运输采用,80年代以来迅速发展.目前已有比利时,巴西,加拿大,丹麦,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荷兰,西班牙,瑞典,前苏联等国采用了海运单.日本也在跨国公司内部采用海运单.美国虽未采用,但根据美国法律,采用记名提单或不可转让提单交付货物时,不必要求收货人提供提单,只需证明自己是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即可,这样的提单也相当于海运单.1983年国际海事委员会在威尼斯召开了关于提单的研讨会,会议决定在不需要可转让单据的情况下,签发提单的做法不应受到"鼓励".会议结束后,便成立了关于海运单统一规则分委员会,专门研究海运单统一规则的制订问题,并于1990年6月颁布了《1990年国际海事委员会海运单统一规则》,进一步促进了海运单的发展.我国由于种种原因尚未使用海运单,但却普遍使用与海运单作用相似的电放提单.电放提单虽然没有国际法规加以规范,但也在一定范围内广泛使用.如青岛比较大的一家国际货代公司瑞士丹沙国际货代公司,其业务中70%--80%都是使用电放操作,而与该公司长期合作的马士基航运有限公司(AERSK),日本邮船公司(NYK),美国总统轮船有限公司(APL)等大型的国际环球航运有限公司都早已建立了各自的内部网络系统,使电放通知不仅仅是发一封E—Mail,一个传真,而是通过数据库联网,使用EDI技术传递信息.只要在该票货物的信息中加入电放操作的信息,即可通过网络进入目的港分支机构或代理机构的提货资料中,减少了许多操作上的人为失误(如漏发,错发电放通知).使用电放提单的目的一是解决货等单的问题,二是船公司与货代之间为了减少工作环节,使业务操作方便,快捷.二,海运单与电放提单的含义,运行程序及特点(一)海运单的含义,运行程序及特点海运单(Sea—way Bill),是证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单证.其基本作用主要有三:一是承运人收到的货物收据.二是运输合约的证明;三是解决经济纠纷时作为货物担保的基础.海运单的运行程序如图1:图1(1)船公司签发海运单给托运人;(2)船公司在船舶到卸货港前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3)收货人签署完这个到货通知并退还给船代理;(4)船代理据以签发提货单给收货人;(5)船抵港后,收货人凭提货单提货,船方查明收货人已将运费付清,办理结关手续,船方就可放货.由海运单的运行程序可见海运单有以下特点:1.迅捷.在使用海运单的的情况下,不必向收货人交运单,收货人凭到货通知换取提货单而提货.承运人只要将货物交给海运单上所列明的收货人或其授权的代理,就被视为已经做到了小心谨慎.从根本上避免了货等提单的交付延滞,这是提单所不可比拟的.2.对收货人安全.由于海运单不是物权证书,不能转让,海运单上的收货人必须详尽表明,除收货人之外他人不得提货,即使第三者非法得到也不能提货.因此对收货人风险较小. 3.简便.在使用海运单的情况下,不必向收货人交运单,因此它可不与其它运输单据同行.运输单据可在装完货后立即发送给有关当事人.减少了发货人的制单工作,简化了复杂而谨慎的审单步骤.这对付款条件是预付或延期付款的不需随附运输单据的贸易,或总公司同海外分公司,海外分支机构之间的贸易是相当理想的.4.承运人对错交货物须承担风险.由于具体收货人始终为承运人知晓,且必须交给该收货人,承运人必须做到万分谨慎,验明收货人的确切身份.如果错交必须承担责任.5.海运单对银行的债权没有保障.由于海运单不是物权证明,海运单项下银行不能取得货物控制权.因此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对银行的债权没有保障.因此海运单的使用是有条件的:(1)银行接受海运单;(2)交易的双方和最终目的港(地)已经清楚,毋须再更改;(3)收货人同意;(4)不需要可转让物权凭证时.(二)电放提单的含义,运行程序及特点电放是由托运人向船公司发出委托申请并提交保函后,由船公司或船代以电报(传)通知目的港代理,某票货物无须凭正本提单提货,收货人可凭盖收货人公司章的电放提单换取提货单以清关提货的海运操作方式.电放提单是指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注有"Surrendered"或"Telex Release"的提单副本,复印件或传真件.其基本作用有三:一是承运人收到其照管的货物收据,二是运输合同的证明,三是用来换取提货单的依据.其运行程序见图2.图2(1)由托运人向货代提交一份电放保函,表明电放操作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托运人承担.(2)货代向船公司提出电放申请并提交作用相同的电放保函一份.(3)船公司接受申请及保函后给目的港船公司代理发一份电放通知,允许该票货物可以用盖章后的电放提单换提货单.(4)装船后,船公司向货代签发Master电放提单(Master电放提单是指在Master 单的正本复印件或副本上注有"Surrendered"或"Telex Release"字样的单据,所谓Master单,是指由船公司签发的提单,亦称master bill of lading).(5)货代向托运人签发House电放提单(House 电放提单是指在House单的正本复印件或副本上注有"Surrendered"或"Telex Release"字样的单据,所谓House 单,是指由货代签发的提单,亦称House bill of lading).(6)装运港货代向目的港的货代传真Master电放提单.(7)托运人向收货人传真House电放提单.(8)目的港船代理凭此Master电放提单签发提货单.(9)收货人将盖其公司章的House电放提单交给目的港货代处.(10)目的港货代凭此House电放提单交与收货人提货单.船抵港后,收货人凭此提货单即可提货.此种形式是电放操作中最常用的,其模式为:船公司电放目的港货运代理(简称货代)电放收货人,若出口公司有专门负责出口的部门,自己能办理商检,报关,托运等业务,则不经货代,直接到船公司租船订舱申请电放,其运行程序则在上图2中去掉货代,其模式为:船公司电放收货人.另外还有一种模式是:船公司电放货代,托运人传统提单传递收货人.采用这种模式,电放只作为其中的一个环节,只在船公司和货代之间使用,收货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单据传递及货款支付方式等都与传统的方式没有任何区别.此方式多用于远洋航运中,是长期合作,相互信赖的船公司和货代之间为了减少双方的工作量,节省邮寄费用,方便快捷地操作而采用的一种方式.由电放提单的运行程序可见,电放提单有以下特点:1.迅捷.电放提单可通过传真在几秒钟内完成单据传递.收货人凭电放提单换取提货单并及时提货,从根本上解决了货等单的问题.2.对收货人安全.电放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可转让,对收货人风险小.3.简便.采用电放提单,托运人一般用传真方式将电放提单传与收货人,传真方式不同于以往的邮递方式,减少了许多中间环节,也减少了其中间环节所带来的不必要的风险和失误,传递既简便又安全,也减少了收货人的风险.4.承运人对错交货物不承担责任.电放操作中由于有电放保函,承运人可将错交货物的责任推给托运人,而自己不承担责任.他只要做到小心谨慎即可.5.电放提单对银行债权无保障.电放提单是提单的副本或复印件,不可流通转让,议付,不是物权证明,对银行债权无保障.它的使用与海运单一样,也是有条件的.四,海运单与电放提单的异同(一)相同点1.作用基本相同.海运单与电放提单都是承运人签发的货物收据,都是运输合约的证明,都是为解决货等单的问题而产生的,对收货人安全,及时提货提供了便利.2.抬头相同.由于海运单与电放提单都不能流通转让,所以对收货人必须详尽标明.3.都不是收货人据以提货的凭证.两种方式下收货人都是凭提货单提货.4.都可不必与其它单据同时运行.5.托运人所承担的风险相同,都要承担货,款两空的风险.所以,托运人一般在预付方式下,或收货人是信誉好的老客户或跨国公司内部贸易中才能使用.6.对银行债权都无保障,银行不愿接受海运单与电放提单,这对卖方用L/C支付带来困难,除非买方向银行提供担保或提交押金.所以,海运单和电子提单一般用于托收,预付,电汇等制服方式.(二)不同点1.承运人错交货物的后果方面.海运单方式下,承运人对错交货物必须承担责任.而电放提单方式下,承运人对错交不负责任,当然承运人也必须做到尽职尽责.2.法律规范及国际惯例方面.首先,海运单目前遵循的是国际海事委员会颁布的《1990年国际海事委员会海运单统一规则》.该规则共8条,包括适用范围,常用关键术语的定义,代理,承运人的权利和责任,货物说明,支配权,交付,效力.该规则为海运单的施行提供了法律规范.其次,《海运单统一规则》第4条规定,海运单所包含的运输合同,应受强制适用于由提单或类似的所有权凭证所包含的运输合同的国际公约或国内法的约束.根据这一规定,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对海运单仍然适用.再次,海运单还适用于主要的国际贸易惯例.一是国际商会的《90通则》.《90通则》在"引言"部分专门有"不可转让的运输单证代替提单"一节,其中规定,合同当事人知道买方不打算在货物运输途中出售该货物,他们可以特别约定免除卖方提供提单义务,而以其他单据如海运单,班轮运货单,货运收据或类似单证所代替.《90通则》在6种水上运输的术语(FAS,FOB,CFR,CIF,DES,DEQ)中,均承认在某些不同情况下,只要双方当事人认可,FAS,FOB条件下,由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CFR,CIF,DES,DEQ条件下,由卖方自负费用和风险,完全可以采用海运单代替提单作为合法的运输单据.这对海运单的推广十分有利.二是UCP500号.UCP500号规定,L/C要求港至港运输不可流通海洋运单,除非L/C另有约定,银行将接受不论如何命名的海运单.同时UCP500号对海运单做了详细的,严格的规定,供海上贸易,跟单信用证时使用,这无疑对海运单的广泛开展有促进作用.而电放提单目前既无专门的国际法律规范,也无相应的国内法规,使电放业务成为无法可依的操作行为.不利于有关纠纷的解决.3.流通方面.海运单虽然不能背书转让,但有时在观念上有准可转让性.《海运单统一规则》第六条规定,除非托运人已行使选择权,其是唯一有权就运输合同向承运人发出指示的当事人,托运人有权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前,甚至收货人提取货物之前的任何时候,都有权改变收货人的名称,但必须以书面或承运人能够接受的其他方式通知承运人,由此引起的承运人的额外费用由托运人负担.当然,托运人可改变收货人名称,但不能改变目的地.而电放提单一般不能转让.结论:1,海运单及电放提单是国际航运业及贸易方式发展的产物,它们在解决货等单,促进近洋运输,加强国际贸易与合作方面确实起到了独特的作用.2,我国外经贸事业在加入WTO后将飞速发展,贸易量巨大,海运量将占90%左右,近洋贸易量亦很大,如对港,澳,台,韩,东南亚国家和地区,若一味坚持使用海运提单,出口时常发生过期提单,或减少交易量.进口时经常造成由货等单而形成的不便或损失.由电放提单在我国的大量使用可知,在我国推行使用海运单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3,海运单与电放提单的特点与作用基本相同,但海运单比电放提单更具科学性,规范性和推广价值.我国完全可以放弃电放操作而推广使用海运单.更好地与国际贸易惯例接轨,提高国际贸易竞争力.4,我们要大力宣传并深入研究海运单,结合我国的国情,尽快组织运输,贸易,金融,港口,海关等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措施,通力合作,积极试行,使海运单与海运提单结合使用,从而促进国际贸易及国际海运业的发展,同时也为EDI的实施做准备.。

电放提单

电放提单

• 避免单据遗失风险 • 贸易商要占用大量的资金, 交易成本大幅上 升, 而且办理提单补发手续的时间, 少则几 个月, 多则1 年以上。因此, 对于资信较好的 收货人或进口商, 为避免寄单遗失给收发货 人或进口商造成风险和增加费用, 有时出口 商主动向承运人提出采用“电放”的方式 交货
• 尽管UCP 600 对货代提单予以承认, 即货代 作为承运人可以签发自己的提单。然而, 在 实践中中,并非所有国家或地区都予以承认 并接受货代提单,如南美洲的一些国家目前 并不接受货代提单。若卸货港只接受船东 提单, 而不接受货代提单, 则收货人即使持 有正本的货代提单, 但在卸货港可能无法换 单提货。在此情况下, 收货人可能会要求采 用“电放”的方式放货。
• 它的操作和普通的提单放货在提单补料和 提单确认阶段完全一致,只是到了领取提 单阶段出现了差别。电放的程序其实很简 单,填了电放申请传真给船公司就行了。 不要以为这是一份普通的申请,上面清请 楚楚地写明了你放弃领取提单的权利。签 字盖章之后,您就不要再想跟船公司要提 单了。您如果已经拿了提单,又要改做电 放,那您需要把全套提单交回船公司之后 再填写电放申请
电放提单
• 电放(Telex Release) ,指的是海上货物承运 人或者其装货港代理在收到货物签发或应 该签发而未签发提单,根据托运人要求在 装货港收回提单或不签发正本提单,以电 传形式通知卸货港代理将货物交付给提单 收货人或者是托运人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 方式。
• 电放是指托运人(发货人)将货物装船后将承 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全套正本提单交 回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同时指定收货人 (非记名提单的情况下);承运人授权(通常 是以电传、电报等通讯方式通知)其在卸货 港的代理人,在收货人不出具正本提单(已 收回)的情况下交付货物。

正本提单、电放提单、海运单的区别了

正本提单、电放提单、海运单的区别了

三种放货方式介绍:(一)正本提单:定义:英文是OCEAN BILL OF LADING,这是一种传统的放货方式,是指提单上经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的提单。

正本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提单上注明有“Original”字样,也有承运人正式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

收货人可以提货,提单可以背书转让,这是一个重要的单证。

流程:发货人/托运人从货代处拿到正本提单,扫描给收货人,安排付款;托运人/发货人将整套提单通过快递邮寄给收货人,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换取提货单提货。

优点:①方便买方即时提货,简化手续;②放货的风险较小,且没有额外的单证成本,节省费用。

缺点:不适合短途海运,容易导致进口交货延迟和额外滞期费。

因为需要等待背书原件的到达,文件的转移过程有时会导致接手人延迟获得货物所有权。

(二)电放提单:定义:英文是TELEX RELEASED,而“电放”是电报放货的简称。

“电放”是指由托运人(卖方)向船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保函后,由船公司申请并提供保函、电传通知目的港代理,收货人可凭发货人公司盖章的“电放提单”传真件或凭身份证明提取货物。

所谓电放提单,是指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注有“Surrendered”或“Telex Release”字样的提单、提单副本。

流程:将提单信息通过电子报文或电子信息发送给目的港船公司,收货人可凭加盖电放章的提单电放件和电放保函进行换单提货。

船公司通知目的港代理人放货,而不需要正本提单,只要证明自己是收货人,就可以提货。

优点:①提高通关速度,减低贸易风险;②避免单据遗失。

缺点:最大风险莫过于货权的问题。

如果发货人使用的是先电放后付款的方式,很有可能会出现被收货人拒付货款的情况。

(三)海运单(SWB):定义:S WB是SEA WAYBILL的英文简称,海运单又称海上运送单或海上货运单。

海运单是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已经收到货物或将货物装船的不可转让单据。

这种单据不是物权凭证,也不能转让,所以明显不可流通。

电放与海运单的区别

电放与海运单的区别

電放(Telex Release)與海運單(Sea Waybill)的區別隨著國際貿易法律與實務的發展、變化以及集裝箱班輪運輸的普及和集裝箱運輸技術的進步,十多年來國際集裝箱班輪運輸中使用的單證也發生了一些變化。

"國際貿易條件解釋規則"(Incoterms1990,Incoterms2000等)中出現了海運單(sea waybill)。

而在我國的國際集裝箱班輪的近洋航線上,於1992年底、1993年初,出現了“電放”(telex release)的概念。

"電放"與"海運單"都是爲了便利海上運輸而創設的,而且在目前的國際集裝箱班輪運輸實踐中經常使用。

根據對中日航線一些集裝箱班輪所使用單證的統計,按票數計,使用提單的情況仍高達90%左右,使用"電放"的也已占8%左右,而使用海運單的只占2%左右。

然而,人們在選擇使用"電放"還是使用海運單時,往往是人云亦云,盲目地選擇。

在研究選擇使用"電放"還是使用海運單的問題時,必須首先明確"電放"和海運單的基本概念。

一、"電放"及海運單的概念在貨物裝船、船公司簽發提單的情況下,收貨人必須交出一份經適當背書(duly endorsed)的正本提單(在變更卸貨港時或在其他特殊情況下,通常應交出全套正本提單)(注:這是提單作爲繳還證券的性質,即提單上請求提貨權利的實現必須以交還提單爲要件),並且還應付清所有應支付費用,然後方能在卸貨港取得提貨單(Delivery Order,D/O),提取貨物。

當收貨人無法及時獲得提單,則通常是收貨人憑保證書換取提貨單後提貨(注:請區分航運實踐中通常使用的"保函"的概念和擔保法中"保證"的概念)。

但是,船公司不能以保證書對抗第三人(持有提單的真正的收貨人),因爲提單是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單證。

浅谈海运货物“电放”与“海运单”的选择

浅谈海运货物“电放”与“海运单”的选择

浅谈海运货物“电放”与“海运单”的选择——试分析目前公司货物承运方式内容摘要近年来近洋运输、货等单问题造成了载货船舶已到达目的港时,收货人尚未收到海运提单而无法提取货物,以致造成承运人也无法及时放货,货物滞留港口。

为了解决这一困惑,便有了“电放”货物的交货方式的产生。

这些变化既会给企业出口带来有利面,如果操作不妥也会导致很大的风险。

物流公司国际货运分公司长期为海油系统内、外广大客户办理国际货运代理项下的报关、报检、租船订舱、催运催提、合同管理、港口提运、长短途陆运等业务。

业务主要遍布中海油企业内部,优势项目国内货物运输,远洋货运代理服务,逐步扩展海外市场。

当今国际贸易海上货物运输中,呈现以传统的海运提单、海运单和“电放”三种不同放货方式并存的局面。

贸易商如何正确选择使用不同的运输单据和交货方式,以确保自身权利不受损害,需要仔细研究。

关键字:海运提单、海运单电放目录一、海运单与电放提单产生的背景 (1)二、海运单与电放提单的含义、运行程序及特点 (1)(一) 海运单的含义、运行程序、及特点 (2)(二) 电放提单的含义、运行程序及特点 (3)三、海运单与电放提单的异同 (5)(一) 海运单与电放提单相同点 (5)(二) 海运单与电放提单不同点 (6)四、目前公司海运货物承运代理分析 (7)五、结论 (7)一、海运单与电放提单产生的背景随着国际贸易法律与实务的发展、变化以及集装箱班轮运输的普及和集装箱运输技术的进步,十多年来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中使用的单证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海运单与电放提单产生的根源是“提单危机”。

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承运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运输契约的证明,是物权凭证。

一直以来提单在国际海运中占据主导地位,但是近些年来其优势却遭遇冲击,主要原因是海运业和EDI贸易的快速发展。

80年代以来,随着集装箱运输广泛使用,高速船舶大量涌现,中途港大量减少,装卸设备不断改进等等,海运时间大大缩短。

国际物流与货运代理-电放提单

国际物流与货运代理-电放提单
方使用提单情况下,承运人在目的港放货时是“认单不认人”,无单放 货将承担法律责任。而电放则是由托运人向船公司提出申请,并向船公 司提供正本保函,由船公司通知目的港代理,此票货物无需正本提单放 货,凭收货人身份即可放货,所谓电放提单,是指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 注的标有“Surrendered”或”Texlex Release”字样的提单副本。
电放提单
一、电放提单简介
2
积点内容
1
电放提单简介 电放提单与海运单比较 电放实操
2
3
3
一、电放提单简介
1. 基本概念
电放:也就是电报放货的简称。国外的承运人保留全套正本提单,
并通知目的港的代理,收货人可凭加盖正本公章的提单复印件和保函换 单提货。
“电放提单”是在传统应用模式上的一种变通的做法。在船、货双
敲船公司电放章,此提单就称为电
放提单,如下图所示,在提单上盖 有Telex Rele让答题人描述电放的流程,货代作何准 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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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 首先她要向发货人浙江新科贸易有限公司收取正本保函,保函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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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2. 审核保函正确无误后,盖本货 代公司(捷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公章,交船公司进行电放申请,船 公司审核无误后,收取电放费用 (一般船公司收取每票100元)并给 货代出具电放回执或在副本提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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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放提单实操
案例:浙江新科贸易有限公司出口一批玩具车到新加坡,委托捷讯国际物 流有限公司业务员小章办理与运输相关事宜,货物于 2012-7-24ON BOARD, 提单号为ZIMUNGB2394885由于新加坡的航程是2天,而签发到获取正本提单 的时间约1周,因此新科贸易有限公司决定电放提单给收货人:ROYAL EXPORTERS CORPORATION,要求小章负责操作 思考:如果你是小章,你会按什么步骤进行 电放操作呢?

电放提单简介

电放提单简介

电放提单一.电放的定义电放是指货代公司根据或托运人要求,向船公司提出申请,在不签发正本提单或收回已签发的全部正本提单前提下,以电子邮件、传真、电报等方式通知其在目的港的代理,将运输的货物交付给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

使用电放放货,并非不出提单,只是不出正本提单,而出提单副本。

托运人申请电放,通常要其出具公司保函。

保函的内容通常有:托运人的名称、船名及航次、提单号码、开航日及货代无条件免责条款。

当承运人同意电放后,有的出具电放信,有的给出一个电放号(如密码一样,为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

二.不同情形下电放提单的操作(一)不签发任何提单1.由承运人将船东提单的副本传给货代;2.货代将该提单副本传真给托运人予以确认;3.托运人确认后,填写电放申请书传给货代;(电放申请书上常有此句:Please kindly release cargo to Consignee here below without presentation of the original XXX Bill of Lading.(XXX的代表 Carrier’s Name 或货代名)——在不提交×××公司的正本B/L 下请将此票货放给以下载明之收货人)4.货代将电放申请书传给承运人;5.承运人同意电放的,在货物装船后,将电放信或者电放号由货代传给托运人;6.托运人将电放信或者电放号传给收货人,收货人凭该电放信或者电放号及提单的副本在目的港承运人代理处提货。

(二)船东提单用电放,货代签发正本货代提单此种情况下,承运人将提单副本传给货代,由其确认,提单上的托运人填货代名,收货人填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货代在确认后,提出电放申请;承运人同意的,将电放信或者电放号传给货代;最后由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人从承运人目的港代理中提货。

(三)船东签发正本提单,货代提单用电放操作基本与上一种类似,此处为由承运人签正本提单给货代,提单上的托运人为货代,收货人为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货代目的港的代理凭正本提单提货。

简述海运提单的分类

简述海运提单的分类

简述海运提单的分类海运提单是海运货物运输合同的重要证明文件,它是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向装货人签发的货物运输单证。

根据不同的使用方式和权利义务,海运提单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海运正本提单海运正本提单是指承运人签发给装货人的正式提单。

它是货物所有权转移和海运合同履行的关键证明文件。

正本提单通常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包括海运提单原件和副本,需要装货人在收到后认真核对,确保货物信息无误。

2. 海运电放提单海运电放提单是指承运人将正本提单转为电子格式,通过电子数据交换(EDI)或互联网等方式发送给收货人的提单。

电放提单的使用方便、快捷,能够避免提单丢失、损坏等问题,是目前国际海运业的主要趋势之一。

3. 海运短提单海运短提单是指承运人签发的仅包含货物基本信息(如数量、品名、包装等)而不包括装货人、收货人、船名、航次等详细信息的提单。

短提单通常用于货物在中转过程中,以节省时间和手续费用。

4. 海运直提单海运直提单是指承运人签发给收货人的提单,收货人可以凭直提单直接提取货物。

直提单通常用于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由收货人自行处理货物的情况下使用,具有快捷、简便的特点。

5. 海运空白提单海运空白提单是指未填写具体货物和运输信息的提单。

空白提单可以在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授权的情况下转让给第三方,因此需要特别注意安全保管,避免造成损失。

海运提单是海运货物运输合同的重要证明文件,根据不同的使用方式和权利义务,可以分为正本提单、电放提单、短提单、直提单和空白提单等多种类型。

各种提单类型有着各自的特点和适用范围,货主和承运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提单类型,确保货物能够顺利运输,实现顺畅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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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随船怎么翻译 -天涯问答-经济-外语-商业-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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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T/T 作为一种国际贸易付款方式,一般存在两种方式。 <br><br>一种是30%(或20%等)预 付T/T,即订单确定后由买家电汇30%货款给卖家,其余货款在货物发走后,卖家拿到海运 提单后,传真给买家,证明货已运走,再由买家电汇。 <br><br>这种付款方式无论对买家 还是卖家都是有风险的。针对于卖家,虽说收了30%货款,但也存在货到港卖家放弃这批货 的情况。对于买家,风险更大,很可能付了预付,卖家白拿钱不给做。 <br>不过预付T/T已 经是一种国际贸易惯例,且速度快,相对于信用证费用低很多。针对于小于1万或2万美金的 小订单,还是相当普遍的。而且风险虽然有,但是几率不大,毕竟真心做生意的多。有效的 规避风险只能依靠下订单前的沟通与了解! <br><br>还有一种全额或30%预付T/T,其余发货 前付清。国内很多企业现在这么做,对自己基本可谓是没有风险。且一样费用低。<br><br> 信用证:<br>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是一种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进口方)的 要求和申请,向受益人(出口方)开立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汇票和出口单据,在 指定地点付款的书面保证。信用证是开证行向受益人作出的付款承诺,使受益人有了收款的 保障,因此是对受益人有利的支付方式。但是受益人只有在按信用证规定提供了信用证要求 的单据时才能得到款项.因此信用证是银行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br><br>使用信用证有很 多好处,以下:<br><br>对卖家而言,L/C的最大好处是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帐房――付款 人,这就是银行,而且是指定的某大银行。如果他拿到的L/C不符合买卖合约,他就可以终 止合约而不付运,另外再索赔(如有市场利用损失)。如果符合买卖合约,且没有特别难以达 到的要求的,他拿到后,做一些该做的事情如找船等,在最后一天的付运期之前把合约要求 数量的某一品种的货物付运出去,然后取得一套单证,其中包括最重要的提单(B/L),即可 前往结汇。L/C要求的一般是清洁的B/L,要求B/L的内容和L/C的内容一致。因此,卖家要严 格按合约准时如数付运货物,否则拿到与L/C不一致的B/L就无法结汇了。 <br><br>买卖合 约和L/C不会规定不清洁的B/L也可以接受,因为什么是不清洁B/L这个尺度很难定,若说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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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来说操作:电报时代:首先给船公司把正本提单交回,然后给船公司指令,要求船公司 给目的港代理人发电报,用电报通知此票货物放弃正本,收货人凭密押或者印鉴提货。发货 人按照电报字数收取费用。 电传、传真时代:先是交回正本,声明放弃,改用release形式放货。由船公司统一对目的港 发电放指令,同时在发货人放弃的正本提单上加盖电放章,回复给发货人,以证明此票货物 已经电放。发货人将此电放提单传真给收货人,以凭此收货。其实,这个电放提单已经不存 在任何意义,纯粹只能满足发货人视觉上的满足感。 后来,在传真与邮件过渡时期,主力船东开始改变电放格式:不再在正本提单上加盖任何与 电放有关的签章,或者出具带有电放字样的提单,而是直接收货正本,改用电放回执以证明 此票货物电放。届时,整船货物电放后,由船公司缮制电放回执,此回执一般有船公司标 志,启运港证明,货物信息,收货人证明等信息组成,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船公司出示的电放 编号,发货人将此回执通知于收货人,收货人凭电放编号即可受领货物。由此,电放的风险 就变得低了很多,而且效率高了很多。 建议所有的收发货人尽量不要使用电放方式,因为电放又不经济(船公司会收取电放费), 风险又高(电放对收货人是不具备完全追索权的)。就是这些。 如果还未出正本提单,你 向货代提出做电放的保函,就可以了 如果是已出正本提单,则需要把所有的正本都交回去,并出保函就可以了。 在订仓时就在 BOOKING上注明是不出提单而做电放,这是经常的事,尤其对于东亚东南亚国家的进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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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买卖――买家可以整票转或分批卖掉这票货,取得货款,自然不愁换不回单证了。 <br> 整个国际买卖利用L/C这个付款办法,可以减少很多费用,节省不少麻烦。很多买卖都是通 过几次电传就可达成,并不要求大家去做更多工作,这样就减低了费用及时间。其中一项就 是调查费――通过L/C,卖家不需去调查买家的资信就能成交。否则,几百几千万的合约怎 么能用几个电传来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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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烂掉是不清洁B/L,而只有一点很小损坏则在几百万美元的买卖里看起来算不了什么。可 毕竟也有批注,也是不清洁B/L,照常理这不应影响结汇,因为是在可接受的程度内,买家 不应非难。可是问题不在这里,事前双方同意的,也许可以修改L/C或者买家告诉银行说怎 样不妥的文件L/C仍可以接受,并不影响拿钱。可事前谁知道将来会有什么损失,程度如 何,作什么批注?况且,作为买家要买的只是一批好货,即要清洁B/L,而不是索赔。不能 有批注才会符合B/L上面印明的所谓:表面状况良好。发货人只要拿到这样的B/L(也叫"清 洁"提单),才能保证到银行结汇就一定能拿到钱。所以说,L/C给卖家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帐 房,卖家利用L/C基本上可以跟世界上的任何买家做生意。他不管这个买家认识不认识,守 不守信用,也不管这个买家所在的地方有无外汇管制及政治是否稳定,甚至不管这个买家是 否会马上倒闭等。反正他相信的是银行,用L/C去结汇,银行必须支付。 <br>对买家的好处 则是货运出来后他才付钱。只要双方诚实地做生意,买家不会冒多大风险。因为至少是卖家 已经真把货付运了,拿到了已装船提单(B/L),而且其中的数量、日期及表面状况与买卖合 约是一致的。不像邮购的方式,买家付了款后,连个单证也拿不到,买家也吃不准货到底邮 寄出去与否。现在有了B/L,买家看到合约的所有条件都已达到,他才经银行放钱。 <br>当 然,买家还可在L/C里规定这个航次他们所需要的其它文件。各种贸易有各种不同的文件要 求,如果是进口食品,买家就可能要检验报告,这可在L/C里写明,写上去后,银行就要根 据整套文件来结汇。这样,买家拿到整套文件,就可等着拿货了,以后报关、缴税等进口手 续也就好办了。 <br>买家也可根据L/C要求银行给予信贷资助。国际上的买卖动辄几百万美 元,而且费用很高。要人立即掏钱出来做成买卖的话,即使是大公司也会造成资金紧张,这 样经常就靠银行贷款。尤其是有些弱小的公司,自己没有足够的实力做大的买卖,但与他相 熟的银行往往会给予支持。买家开L/C,只要买家买的货价值在若干限额以内,就可以到相 熟银行去开L/C,而不需要别的特别担保。 <br>银行通过L/C这种做法,使买家不用钱或用 很少的钱也可以去做较大的买卖,可以开400万美元的L/C买这票货。如果等货到目的港买家 才给钱,卖家往往不同意,即使同意,买家也吃不消,拿出400万元的担保(保证货到卸港就 付款)也不是那么简单的,而400万元的L/C就反而会容易开到。总有一天买家还是要用400万 美元去换回单证的,可那是几个月后的事了。船到目的港都需一段时间,其间会产生很多第
注:电放要收一点电报费的.同时如果已经出了提单,要还给出单的船公司,还要付改单费呢 电 放在实际应用方面的建议: 1)进口使用电放,可以加快通关速度,尤其在近洋海运方面. 2)出口,尽可能只对有信用的老客户用电放. 另外,电放B/L有被SEA BILL取代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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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随船怎么翻译 Bill of lading crew? 匿名提问 2009-11-18 09:13:00 发布 经济 外语 商业 英语
5个回答
● 小歌星 | 2009-11-18 09: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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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放:电报放货的简称。以前,在海运中会出现一种情况:货物通过海运到离启运港很近的 港口,货物随船已经到达目的港,而提单却因为没有很方便的传递方式送达收货人,导 致“货到单未到”,收货人没有办法提货。为了解决这种问题,在发明电报以后,收货人要 求发货人通过电报把放货信息传达收货人。这种形式就叫做:电报放货。 后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先后出现了电传传真这样的东西,以致人们不再用费用高、效率低 的电报来通知收货人,而采用了电传或者传真的形式。 到了现在,我们有了网络,大家又开始逐渐摒弃电传传真的方式,采用邮件来解决问题。 这就是电放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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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龙小弟 | 2009-12-11 08:11:04 ● 有0人认为这个回答不错 | 有0人认为这个回答没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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