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煤矿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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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测量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测量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煤矿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矿测量工作。

第三条煤矿测量应遵循科学、严谨、公正、准确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测量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始终坚持诚信、廉洁的原则。

第五条煤矿测量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持证上岗,执行测量任务。

第六条煤矿测量管理应实行煤矿企业和煤矿测量科室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煤矿测量管理应以现代化的测量设备和技术保障测量准确、高效。

第八条煤矿测量管理应推行测量信息化管理模式。

第二章测量任务第九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矿区进行详细测量,制定矿区地图和三维立体图。

第十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定期更新矿区地图和三维立体图。

第十一条煤矿测量科室应监测矿井下垂向和水平准确度。

第十二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矿井进行巷道交点测量。

第十三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采掘工作面进行测量。

第十四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矿区地质变化进行测量。

第十五条煤矿测量科室应配合矿山地质部门进行采矿区域的地质测量和预测。

第三章测量标准第十六条煤矿测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测量标准。

第十七条煤矿测量科室应按照国家标准制定企业内部测量标准。

第十八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测量数据进行准确记录和备份。

第十九条煤矿测量科室应保障测量准确度,确保测量数据可靠、一致。

第二十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参与煤矿生产计划的制定,提供测量数据支持。

第四章测量管理第二十一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建立健全测量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二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测量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煤矿测量科室应推行测量数据共享和交流机制。

第二十四条煤矿测量科室应配合其他部门对测量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五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二十六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测量人员的工作进行跟踪和评估。

第五章测量设备第二十七条煤矿测量科室应配置完备的测量设备。

第二十八条煤矿测量科室应按规定进行测量设备的校准和检测。

煤矿测量岗位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测量岗位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测量岗位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测量岗位的管理工作,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矿山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测量岗位的管理,包括测量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煤矿测量岗位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加强测量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四条测量岗位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分工、规范作业、安全生产的原则。

第五条煤矿测量岗位管理应逐步建立健全,不断完善和改进,确保测量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煤矿测量岗位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由矿山管理部门负责,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章测量岗位招聘第七条煤矿测量岗位的招聘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八条测量岗位招聘应参照煤矿设计人员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和岗位工作经验。

第九条煤矿测量岗位招聘应进行笔试、面试和体检等形式的综合考核,确保录用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身体条件。

第十条煤矿测量岗位录用人员必须按照相关程序提供真实有效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和身体健康证明。

第三章测量岗位培训第十一条煤矿测量岗位的新员工入职后,应进行岗前培训,了解相关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知识。

第十二条煤矿测量岗位的员工应不定期接受相关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三条煤矿测量岗位的员工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了解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煤矿测量岗位的员工应接受矿山管理部门组织的综合技能培训,提高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四章测量岗位考核第十五条煤矿测量岗位的员工应定期接受业绩考核,包括工作效率、测量准确性、安全生产等相关指标。

第十六条煤矿测量岗位的员工应定期接受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应急处理能力等相关指标。

第十七条煤矿测量岗位的员工应参加煤矿技术考核和职称评定制度,根据个人能力和业绩进行相应的评定。

第十八条煤矿测量岗位的员工应参加煤矿工作岗位技能比赛,提高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矿井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矿井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矿井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一)所有测量工作都必须严格按部分布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凡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的必须重做或补做。

(二)年初应按季度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年末写出工作总结,上报矿领导。

(三)凡是重大测量工程,如地面控制网测量,大型贯通测量,岩移观测工程,建筑物和水体等的保安煤柱设计等,均须编制方案、设计、并按规定报批。

工程完工后,必须提交成果资料,图纸和技术总结,并组织有关人员鉴定验收。

(四)井巷工程标定开口位置和中腰线,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保证准确、及时。

(五)向外提供的一切资料、报表等,均须经技术负责人严格把关,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得交或报出。

(六)测量人员对自己负责完成的资料和成果必须按规定核对整理后归档保存。

(七)非地测工作人员如需查阅地测资料、图纸,必须持本部门负责人和总工程师批准的证明,否则拒绝查阅。

(八)使用交换图的个人和单位,应严格执行《西山煤矿交换图管理制度》。

(九)认真保管图纸资料,测量资料不准外借。

图纸的复制,晒印、发放,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严格控制份数,认真填表登记,发放要落实到人头,不得乱发。

(十)地测绘图所需仪器、设备、资料和费用,应按有关规定预先做出年度计划。

(十一)按规定每月进行一次煤堆存煤测量,上报有关领导。

(十二)每旬按时进行采掘进度验收,准确及时地填报验收报表。

(十三)每月5日前应把各种交换图填好上报。

(十四)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煤矿测量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管理制度

测量管理制度煤矿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地前提条件,是技术管理工作地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矿井规模的逐步扩大,搞好测量工作,提高测量水平,成为防止测量事故发生,合理开发矿山资源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规范操作,提高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巷道测量1、地测科在接到给线通知单后,要根据任务要求,收集和分析有关测量资料,对原始资料进行解算,并现场踏勘,制定测量方案;如果实际情况与通知单内容有冲突,要二次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

2、测量时如需影响测量区域内施工作业时,及时通知调度室。

3、测量仪器入井前必须派专人对测量仪器进行检查,各项指标符合要求后方可入井使用,在操作中发现仪器有问题,应及时停止测量工作,禁止带病作业。

4、测量时,测量人员必须按照《煤矿测量规程》相关限差要求进行施测,记录人员要保持记录本清洁工整,草图清楚,数据真实可靠,前后视人员要服从指挥调度,确保测量有序进行。

5、记录本和计算台账要求封面、目录、施测示意图、业码、起算数据来源、操作人员、记录人员、前视人员、后视人员、测量日期、对算日期、计算人员、对算人员等内容齐全。

由于各种原因,记录错误时,应划掉并注明原因。

所有记录、计算禁止涂改,如写错应划掉在上方重写;记录本和计算薄的计算者和对算者要求本人签字。

6、新开工巷道起算数据的抄录,要由两人单独抄录,并进行现场检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在井下点号不清时,应量边检查起算点,违反此规定造成测量事故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7、开口定向标定工作应独立进行两次,重要巷道在开口前用全站仪粗略定向,掘进5—8米后及时进行二次精确定向工作,标设中腰线,并留设一组固定中线点(不少于3个)。

8、出井后,实测资料要及时交由地测组组长进行整理,备注草图和说明,并对实测数据进行计算,并将测量结果进行展绘,做到“当日事,当日毕”。

9、计算结果由地测组组长及地测工程师进行对算并实行签字程序,对算完成后交予地测科科长进行审核,经检核合格满足工程精度要求并符合相关规程规定后方可作为下次测量计算的起算数据及成果点使用,同时上报技术总监。

煤矿测量管理规定制度

煤矿测量管理规定制度

煤矿测量管理规定制度塔甸煤矿测量管理规定矿属各单位:煤矿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环节,为实现测量工作标准化、精细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使其更好地为我矿安全生产、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掘巷道中腰线管理规定:1、各开、掘队技术员为中腰线管理具体负责人员。

开掘区队应根据工程科下发的业务联系通知单,在开工3天前向地测部门提出放线申请并填写信息联络单,由于滞后所造成的不能给线由区队负责。

2、区队遇到中腰线损坏需要再次放线的情况,应第一时间告知地测部门。

3、区队应做好施测前的准备工作并应配合测量人员进行现场测量,测量结束后要及时、准确地掌握相关巷道施工数据。

4、若出现测量人员到达现场而现场不具备放线条件或配合不力的情况,每一次扣技术主管考核分1分;不能准确掌握相关巷道施工数据的扣技术主管0.5分;测量人员不能及时服务区队,影响生产的罚测量组成员每人200元,情节重的由矿领导从处罚。

5、施工单位应对给定的导线点和中腰线点进行格管理与保护,任人不得随意破坏,对出现破坏中腰线点的情况,给予相关单位2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员罚款200元,并罚该区队队长、书记、技术员各100元。

6、巷道中腰线应格根据现场和生产技术科设计巷道参数放设。

7、中线点应成组设置,每组不少于3个测点,点间距应不小于2m。

开拓巷道腰线点应根据巷道设计断面尺寸定在拱基线,掘进巷道腰线点距底板1.6米。

8、新开工巷道中腰线,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测量技术人员给定中腰线,当巷道掘进40至60m时,由测量人员再次测设给定巷道中腰线。

9、各开拓、掘进队技术人员在巷道施工30~40米时,延长中线一次,不沿煤层掘进的巷道每10米延长腰线(给定坡度巷道)一次。

检查发现一次没及时延设中、腰线扣技术员考核分0.5分,罚该区队队长书记、技术员各100元。

10、施工巷道所使用的中线点、腰线点、导线点应保存完整,以便再次使用。

检查施工巷道的中线点、腰线点、导线点损坏一个除按规定处罚外另扣区队技术考核1分。

煤矿测量专业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专业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专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测量工作,提高煤矿开采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测量专业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煤矿测量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测量管理制度,实施测量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第四条煤矿测量部门负责对测量工作负责,保证测量数据准确、及时。

第五条煤矿测量部门应当加强对测量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专业素养和业务技能。

第六条煤矿测量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数据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煤矿测量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推动煤矿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煤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测量设备管理第九条煤矿测量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保证测量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十条煤矿测量部门应当定期对测量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工作状态良好。

第十一条煤矿测量部门应当制定设备使用规范,遵守设备使用规程,合理使用设备。

第十二条对于设备的损坏或故障,煤矿测量部门应当及时报修,并采取相应的维修措施。

第十三条测量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熟悉设备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章测量作业规定第十四条测量作业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测量作业应当按照测量部门的工作流程进行,不得擅自修改和篡改数据。

第十六条测量作业中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处理。

第十七条不得私自调整测量数据,如有发现应立即纠正并报告上级领导。

第十八条对于测量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九条测量部门应当定期对测量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不断提高测量工作水平和质量。

第四章测量安全管理第二十条测量作业应当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煤矿测量部门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与装备,保证测量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二十二条为保障测量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测量部门应当进行岗前体检,并定期进行健康监测。

XX煤矿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XX煤矿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XX煤矿地质测量管理制度地质测量管理制度第一节地质测量工作管理制度一、的各种地质因素。

二、研究煤层的赋存情况,掌握煤层的厚度、煤质变化规律及影响因素,搞清煤的物理、化学性质。

三、分析研究矿井充水条件、预测矿井涌水量、处理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水文地质问题,制定具体的防治水措施,按时进行水情分析,并负责井上下水文补勘设计及防治水工程设计,并对其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四、提供矿井生产建设中开拓、延深、改造所需的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

五、负责编制井上下地质勘探设计,增加矿井储量,延长矿井服务年限。

六、负责矿区范围内的地面测量、地面控制点的标定及保护工作,编制大于3000m导线距离的贯通测量方案设计;进行井巷施工定向和大型固定设备设施安装定位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期施工,参加采掘工程进度验收。

七、积极开展岩移观测工作,根据本矿、邻矿和其它矿区的岩移观测资料,提出本矿使用的岩层地表移动参数,预计方法满足三下采煤、环境保护、造地复田,迁村购地和保护建筑物的需要,并积极与科研单位协作,配合采采掘工程技术人员搞好三下采煤设计。

八、负责矿井的储量管理和三量计算上报工作,定期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煤炭开采情况,合理开发煤炭资源,减少损失。

九、负责地测仪器、工具的保管、使用、送检维修工作。

十、积极开展地测信息系统的应用,做好各类矿图的管理工作。

十一、积极引进新仪器、新设备、更新地测装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地测人员的业务素质。

十二、与机电部门配合,按时编制雨季三防工作计划,提出具体落实措施,搞好雨季防治水工作。

十三、组织地测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有关规程、规定,使地测工作质量标准化、规范化,适应生产需要,积极为生产服务。

十四、做好地测资料的归档工作。

地测资料每年归档一次,地测图纸资料及时会交档案室。

十五、参加年度、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的审查和矿井远景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二节矿井地质工作管理制度一、研究分析矿区地质构造、煤层厚度和煤质的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为合理布置巷道提供依据,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煤矿企业测量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测量技术管理制度

测量技术管理制度煤矿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矿山建设、生产、改造和编制长远发展规划等各项工作的基础。

为了实现煤矿测量工作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使煤矿测量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生产和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服务,不断提高煤矿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求各测量工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按照《测绘法》、《煤矿测量规程》中的各项技术要求进行测量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一、煤矿测量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矿区地面和井下测量控制系统,为矿井各项测量工作提供起算数据。

2、依据设计,进行采掘、土建、管线和机电安装等工程的测量工作,并在煤矿基本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对采掘工程是否按设计施工进行检查和监督。

3、利用测绘资料,解决矿井生产、建设和改造中提出的各种测绘问题,并为煤矿灾害预防、救护提供有关的测绘资料。

4、测绘各种煤矿测量图,满足煤矿生产建设和规划中各阶段的需要。

二、测量工作开始前,应根据任务要求,收集和分析有关测量资料,对重要的测量工程,还应编写技术设计书。

测量工作实施时,外业观测本身要能自主检核,对起算数据的引用和记录的整理要经两人以上校核,对计算成果必须经两人以上严格对算,对提交的成果报告除应经第二人校对外,还要有测量技术负责人把关并签字。

测量工作完成后,要对测量资料及时存档,对重要的测量工程还要编写技术总结。

三、为保证测绘成果质量,对所用仪器、工具应加强管理,精心使用,定期检验、校正和维修。

在进行重要测量工作前,对所使用仪器、工具亦必须检验和校正。

四、以中误差与允许误差作为评定测量精度的标准,允许误差采用中误差的两倍。

第一章矿区地面控制测量1、矿区地面控制测量是指通过一定的测量布网方法和手段建立矿区地面平面和高程控制系统,是矿区测量工作的基础。

2、矿区地面平面控制网可采用三角网、边角网、测边网和导线网等布设方法建立,其布设精度应满足《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

3、通过测角方法建立的各级平面控制网,其水平角观测,包括三角测量及导线测量中水平角观测的技术要求及限差。

煤矿测量都有哪些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测量都有哪些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测量都有哪些管理制度范文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生产基地,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必须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份关于煤矿测量管理制度的范文(6000字):煤矿测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煤矿生产测量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保障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本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测量实际需要,制定以规范煤矿测量工作为目标的管理制度。

二、工作内容1. 煤矿测量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1) 煤矿应建立完善的测量组织结构,明确各测量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人员岗位职责清晰的工作制度。

(2) 煤矿应选派专业测量人员担任测量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煤矿测量工作。

(3) 测量工作负责人应具备相关测量技术知识和经验,熟悉国家有关测量法规和标准,保持学习和提高测量技能的意识。

2. 煤矿测量设备的管理。

(1) 煤矿应建立健全设备购置、验收、保养和修理制度,确保测量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测量要求。

(2) 煤矿应制定设备使用规范,对测量设备的安装、操作、维护、保养等工作进行培训,并定期进行设备检验和维护。

(3) 煤矿应建立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测量设备的档案记录,包括设备使用情况、维护和修理情况等,以便进行设备管理和决策。

3. 煤矿测量基准的建立和管理。

(1) 煤矿应选择合适的基准点和坐标系进行测量,确保煤矿地下采矿和地面工程测量的统一性。

(2) 煤矿应建立测量基准点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测量基准点的位置和标高进行测量和记录,以确保测量基准的准确性。

(3) 煤矿应建立地面工程和地下采矿的空间控制网,包括控制基线、控制点和控制网点的建立和管理,确保工程测量的准确性。

4. 煤矿测量工作的规范和技术标准。

(1) 煤矿应制定测量工作程序和技术标准,明确测量作业的各个步骤和要求,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和可靠。

(2) 煤矿应对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 煤矿应对测量技术进行研究和推广,提高煤矿测量工作的科学性和技术水平。

矿井测量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测量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测量技术管理制度为了贯彻GB/T19001—2000,建立地测科的测绘业务质量标准,杜绝测量事故的发生,实现煤矿测量工作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使煤矿测量更好地为煤矿安全和生产服务,更高效合理开采煤炭资源,依据《煤矿测量规程》和本矿的实际发展情况制定本制度。

1、总则1.1、煤矿测量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建立井上下测量控制系统,测绘各种矿图,井巷给向、钻孔定位、大型设备安装定位,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施工,开展岩层移动观测,参与保安煤柱设计,为安全生产服务。

1.2、为了不贻误地测科正常工作,调动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圆满地完成工作,地测科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责任明确,分工详细,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人)。

1.3、组长作为安全、技术总负责人,全面对安全质量负责,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指导纠正、整改,主要抓地面控制的建立、验证、地物调查、贯通测量,仪器年检,主抓的工作有失误要承担责任。

1.4、组长负责资料管理,既要保证齐全,又要保证精度。

对大巷导线和工作面导线平差要亲自策划,制定方案。

另外要亲自抓成果的整理,成果不齐全、图件缺失、精度超限,要承担责任,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1.5、组长要指导大巷、工作面巷道的掘进,按规程要求要做到检核、闭合,确保巷道方位正确,精度满足要求。

在作业中要合理安排躲避洞、独头巷、联巷和剖面测量,在工作面贯通后及时测闭合导线及整理贯通总结,对提出的成果和填绘的图件要校对。

负责安装工程几何关系的计算、校对、标定工作。

负责地面地形图补测和钻孔标定工作。

测量过程中要对后视人员进行交点,工作面出现偏差,成果出现错误,造成损失的,组长要承担责任。

1.6、技术员在组长领导下,负责本组的测量技术工作,与施工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根据工程进度和要求,进行资料计算并安排好测量方法,及时准确地配合生产;编制重要工程、贯通工程的实测方案及测量误差预计;验算工程设计数据;发现问题要及时和矿方联系解决。

矿井工程技术测量管理制度

矿井工程技术测量管理制度

矿井工程技术测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矿井工程技术测量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矿山安全法》、《矿井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工程技术测量管理工作,包括矿井勘查、设计、施工、运营及变更等各个阶段的测量工作。

第三条矿井工程技术测量管理应坚持以安全和效率为宗旨,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四条矿井工程技术测量应当严格按照测量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具有相关的测量技术知识和操作规范,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第六条矿井工程技术测量管理分为测量组织和测量实施两个部分。

第七条矿井测量组织由矿井管理部门设立,负责制定和完善测量管理制度,协调和指导矿井工程技术测量工作。

第八条矿井测量实施由专业测量人员负责,主要包括矿井开关测量、巷道测量、围岩测量、地质构造测量等工作。

第九条矿井测量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工作规程,确定各个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条矿井测量实施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测量从业资格证书,熟悉测量仪器的使用和测量规范。

第十一条矿井测量组织和实施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

第三章工作流程和标准第十二条矿井工程技术测量应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确定测量任务,制定详细的测量方案和计划。

第十三条矿井工程技术测量应采用先进的测量仪器和技术手段,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矿井工程技术测量工作应按照测量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五条矿井工程技术测量应及时记录和整理测量数据,形成测量报告和档案,便于管理和查阅。

第十六条矿井工程技术测量中应注意安全生产,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

第四章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第十七条矿井工程技术测量应设立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八条矿井工程技术测量质量控制应定期进行质量自检和互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煤矿测量工作管理规定

煤矿测量工作管理规定

煤矿测量工作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分公司测量工作,提高工作质量,使测量工作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一、生产技术科应根据分公司年度采掘计划做出年度测量工作计划,并依照逐月生产作业计划及时将各项测量工作责任到人。

二、每周一、三、五为日常中、腰线标定时间,各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

三、新开口的巷道中、腰线标定,不能用经纬仪直接定向的可用罗盘仪完成,掘进到4-8米时,必须用经纬仪重新标定、核对。

四、工作面每组中、腰线点不应少于5个,点间距以不少于1.0米为宜,最前面一组中、腰线点距工作面的距离不超过30米,在延伸中、腰线点的过程中必须对所使用中、腰线点进行检查复核。

五、测量人员向施工单位移交标定的中、腰线时,一定要说明中、腰线的左、右帮情况及具体数据。

六、测量人员与施工单位要保持密切联系,并主动下井检查,按规定距离延线,当延线长度达100米时,要用经纬仪进行校正,保证中腰线偏差在允许范围内。

七、起算数据由至少两名测绘人员独立查阅,抄录,互相校正签字。

八、地面、井下各种测量结果及内业计算资料记录均要字迹工整,内容齐全,并绘有草图,严禁涂改。

如需改动时,必须将原数字划掉再进行修改。

九、严禁观测与记录由一人承担,观测员要尽量用易听懂的语言朗读数据,记录员边复读边记录。

十、进行外业观测时,每一测站观测完毕后,观测员和记录员应对观测手薄的各项记录内容和限差进行不少于两遍检查,确认各项指标限差合格后,方可移站。

十一、各类井巷施工,平时要创造条件,多设永久性测量标志,以应急需。

十二、严禁在同一地点的不同测点冠予相同编号或相同测点冠予不同编号。

十三、测点丢失后,补设的点应另外编号,做好“点之记”。

不得使用原点号或原点号加撇标记。

十四、坚持整理记录“三检查”原则:1.测量人员升井后要对数据重新整理、计算一遍。

2.计算者使用记录时应复算一遍。

3.对算者对算时再复算一遍。

十五、外业测量结束后,次日要由该工程测量负责人亲自组织进行内业计算和对算,对算应分别由两人独立完成,并互相检查核对。

矿井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矿井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十七、矿井测量工作管理制度为加强矿井测量工作,保证测量精度,防治因误穿、误透造成水害等灾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测量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测量规程、规定、标准等。

2、凡重大测量工程必须编制方案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完成后,及时提交成果资料和技术总结。

3、任何工程必须有设计图纸和开窝通知单,否则测量人员可拒绝放线。

4、接到设计图纸和开窝通知单后,测量负责人和具体测量技术人员应分别对图纸和开窝通知单进行审核,无误后进行标定参数计算和标定台账登记。

5、在正常情况下,各类工程测量放线,设计、技术管理部门应提前三天通知地质测量部门,以便进行必须的测算和准备工作,停头或复工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

6、地测部门要及时给定中腰线,巷道掘进中导线点、中线点应设置在稳定的地方,固定结实。

井下导线点,水准点要有明显标志,编号醒目。

7、施工单位在测量放线时,应密切配合,提供条件和时间,地测部门应把获得的有关情况通知施工单位。

8、当天测量的导线资料,当天计算,及时填图,对所有巷道、峒室要填绘准确无遗漏。

9、外业和内业一定复测、复算,对算,未经复测、复算的资料,不得作为正式资料10、各种记录、计算资料一定要整洁、清晰,并绘有示意图,项目完整。

11、对停头的巷道应及时测出巷道迎头资料(测坐标、标高、左右帮、全高)。

12、贯通工程两工作面间的距离在岩巷中剩下20〜30m炮掘煤巷中剩下30〜40m寸,综掘煤巷中剩下50n前,要提前向矿有关单位发出贯通通知单,巷道贯通后应及时进行导线联测、平差计算、精度评定。

13 、各种测量资料(原始资录、计算成果、图纸),应及寸进行台帐登记,归档。

14、月收尺记录应及寸进行台帐登记。

15 、各类矿图绘制,图例符号、精度要求要符合规定,准确、及寸、完整、美观。

煤矿测量工作制度

煤矿测量工作制度

煤矿测量工作制度煤矿测量工作制度煤矿测量是开发矿山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基础技术工作,在设计、建设、生产各个阶段直到矿井报废,都要进行矿山测量工作。

为了加强本矿测量工作,确保巷道给向准确,中腰线标定附合设计要求,巷道开门及贯通不出现误差,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现制定测量工作制度。

一、建立专门的测绘机构(测绘科),配备专业队伍,负责对本矿井上下进行测量和图纸填绘。

二、配备专门的能满足煤矿测量工作的测绘仪器,主要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平仪、钢尺、皮尺、塔尺、罗盘及绘图工具。

三、利用国家三角测量标准控制点成果,建立本矿区内地面及井下测量控制系统。

在井下主要巷道内建立闭(附)合导线,基本控制导线测量精度为正负15秒,一般边长为30-90米。

四、井下重要的掘进巷道开口时,要首先在巷道布置图上设计开口位置及坐标,从上级导线控制点进行测量,开工前要向施工单位下达通知单。

五、掘进巷道中腰线标定要及时、准确,定期对中腰线方向进行仪器测量校对,做到无责任工程事故。

六、贯通测量要有设计、审批、总结、测量精度附合规定,贯通前岩巷20-30米,煤巷30-40米要向施工单位下达贯通通知单,并报有关科室、领导。

七、对井田内的基本控制导线测点要建立档案,测量成果要详细记录在案。

八、测量观察记录原始资料要妥善保管,附必要的草图,写明测量地点、测量日期、观测者、记录者、复合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九、原始资料的计算,必须由两人对算、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核实或补测。

十、填写各类台帐和成果表时,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要求字迹工整,图文清晰,数据准确,影响观测资料精度和因素的也应同时填写在备注栏内。

十一、各种技术测量报告完成后需经矿技术负责人签字。

煤矿测量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煤矿测量管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提高测量工作质量,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矿长对本矿测量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矿领导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2. 测量部门负责煤矿测量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测量管理制度,明确测量工作流程和标准;(2)负责测量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维护和保养;(3)组织测量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素质;(4)负责测量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和归档;(5)对测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测量工作安全、准确、高效。

三、测量安全管理要求1. 测量设备管理(1)测量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行业标准,并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测量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完好;(3)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测量设备。

2. 测量人员管理(1)测量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素质,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测量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测量工作安全、准确;(3)禁止未经过培训和考核的人员从事测量工作。

3. 测量工作流程(1)测量工作前,测量人员应熟悉测量任务、技术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2)测量过程中,测量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测量数据准确;(3)测量完成后,测量人员应将测量数据整理、分析、上报,并做好归档工作。

4. 测量安全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测量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2)加强测量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完好;(3)加强测量人员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4)加强测量工作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奖励与处罚1. 对在测量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测量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煤矿测量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测量技术管理规定

测量技术管理规定第一条测量工作概要(一)测量工作是矿井建设生产旳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旳基础工作。

基本任务是根据矿井生产不同样阶段旳需要,测绘、提供多种有关图纸、资料;测设井巷施工旳位置和方向,指导生产施工;按设计规定标定大型设备安装位置。

(二)测量组在生产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凡向外提供测量资料图纸须报生产部审批。

同步负责矿井建设期间各施工单位旳测量技术管理、重要巷道旳给向、重大贯穿导线旳复测工作。

第二条测量工作管理(一)测量人员必须具有专业技能,专业人员人数要可以满足施工测量旳需要.仪器、设备、工器具必须齐全。

(二)测量人员必须准时进行井上下多种控制测量工作,测量井上下各项工程,绘制多种矿图。

(三)严格按照编制措施规定编写测量点号,书写要规范整洁,标识清晰明显。

(五)原始测量记录必须整洁,不得涂改。

资料内容全面、真实,有碎部描述,签字必须齐全,有测量、计算、校核。

(六)为了保证测绘成果质量对测绘仪器、工具应加强管理,精心使用,定期检查、校正和维修。

第三条测量平常工作管理(一)井下一般巷道超过200米,必须测设导线,重要贯穿工程必须按7″导线等级规定至少独立施测两遍以上,测角、测距测回数及限差要符合测量规程规定。

(二)在延长经纬仪导线之前,必须对上次所测量旳最终一种水平角按对应旳测角精度进行检查,两次观测水平角旳不符值不得超过规定。

(三)巷道每掘进100-150m,应对中、腰线点进行一次检查,并根据检查测量成果调整中、腰线。

激光指向仪旳设置位置和光束方向,应根据经纬仪和水准仪标定旳中、腰线点确定,所用旳中、腰线点一般应不少于三个,点间距离以不不大于30m为宜;施工单位挪动中、腰线激光,必须告知施工单位测量人员,测量人员尽量现场监督参与,假如不能现场参与,必须在三个班次内组织校核。

施工队、班组必须妥善管理测量点位,校核点位与否在一条直线上,假如有损坏、误差时,必须尽快与测量部门联络,测量部门及时进行检查校正。

煤矿测量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测量安全管理,防范事故风险,确保生产安全,依法建立和完善煤矿测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测量工作(以下简称测量工作)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煤矿测量工作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不断提高测量工作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测量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测量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分工。

第五条煤矿应当加强对测量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测量作业环境监测和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测量作业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第八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测量作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测量工作的安全生产。

第二章煤矿测量安全管理机构第九条煤矿应当设立专门的测量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测量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煤矿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保障测量安全管理机构的正常运作。

第十一条煤矿测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十二条煤矿测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煤矿测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煤矿测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测量工作的安全管理水平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三章煤矿测量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建立测量作业管理制度,规范测量作业流程和程序。

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测量作业人员的技术档案和证照管理制度,确保测量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

第十七条煤矿应当定期进行测量作业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八条煤矿应当建立测量数据的管理制度,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九条煤矿应当组织定期对测量作业环境进行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测量管理制度(3篇)

测量管理制度(3篇)

测量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做好测量管理工作,切实为矿井安全生产服务。

2.认真做好矿井井下及地面地日常测量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测点标记要清禁,确保工程质量。

3.进行巷道贯通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间距,把测量数据及时反馈到管理部门,由生产科及时下达通知书,同时落实安全措施。

4.认真做好矿井周边的测量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把周边情况查清禁,防止越界开采,滥采乱挖,破坏保安煤柱,对于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矿领导反映。

5.填绘专门的矿井测量图纸,数据要准确,填绘要及时,为矿井安全生产的指挥提供可靠依据。

6.建立相关的测量台帐,做好各种图纸、资料的存档,保管和保密工作,不经矿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7.爱护测量仪器、工具,定期检查、维护、校正,确保测量仪器的精确性。

测量管理制度(2)是指企业或组织通过一系列定量评估方法和指标,对业务流程、绩效和目标进行监控和评估的管理体系。

其目的是为了提高业绩、优化资源利用、满足客户需求和实现组织目标。

测量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目标设置与绩效评估:确定组织的战略和目标,并将其转化为具体的绩效目标。

通过设定关键绩效指标和评估方法,定期测量和评估绩效,了解目标达成情况。

2. 业务流程管理:对企业内部的各种业务流程进行量化测量,包括生产流程、供应链管理、财务流程等。

通过测量和评估,发现问题和改进机会,提高流程效率和质量。

3. 绩效管理和激励机制:建立绩效评估体系,通过定期评估员工绩效,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和提升机会,对表现不佳的员工提供培训和改进机会。

4. 客户满意度调查:通过定期对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需求和期望,发现问题和改进点。

5. 数据分析和报告:收集和分析各种业务数据,将其转化为可视化报告和指标。

通过数据分析,发现问题和趋势,为决策提供依据。

6. 持续改进:建立持续改进机制,通过不断的测量和评估,发现问题和机会,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煤矿测量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管理制度

测量工作管理制度第一节目的第一条本制度规范公司矿山测量工作的作业任务,使之纳入有序的工作管理渠道,提高工程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地指导公司安全生产,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第二节范围第二条第本制度规范了有限公司测量专业技术工作的任务、管理要求、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和绩效考核细则。

第三节测量机构和职责第三条生产技术部管理公司测量专业技术工作,设总图及变形监测测量组、采场测量组。

第四条本制度在公司《测量专业技术标准》、《测量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标准》以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

测量技术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同心协力搞好测量工作。

第四节测量专业技术工作基本任务第五条依据《测量专业技术标准》要求,建立建全矿山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十三种基本测量图件,并对之进行定期更新、存档。

第六条对矿山采剥、基建、技改工程进行测设,对矿山采剥施工作业及其它土石方施工作业进行检查、指导,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按计划、按施工规范施工。

对工程的质量和数据进行验收和报表。

第七条会同地质和采矿技术人员,及时完成生产过程中的矿石损失、贫化管理有关的测量工作。

第八条建立和保护矿区基本控制网,在矿区基本控制网的基础上,通过插网、插点等方式建立工作控制点。

第九条及时进行露天采场、排土场、尾矿坝的边坡稳定性观测。

第十条开展矿山测量科研工作,改革矿山测量方法,积极推广新仪器和新工具的应用,加强学术交流,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矿山测量的技术水平。

第十一条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测量任务。

第五节生产技术部总图、变形监测测量组工作任务第十二条按国家、行业及公司《测量技术标准》测绘矿区各种生产生活设施平面图。

第十三条每年4月份、11月份修测排土场、尾矿库工业场地平面图,进行一次全面测量。

每年7月份修测行政生活区、选矿工业区、采矿附属设施区平面图。

第十四条每月或按需要进行一次露天采场、排土场、尾矿坝的边坡稳定性观测。

第十五条每年6月份检查矿区首级控制点,复测矿区重要工作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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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煤矿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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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煤矿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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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煤矿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1 目的
1.1 为确保工程建设中施工测量的准确、确保和本工序有关的建设项目质量的可靠和保证下道工序的顺利进行, 制定本测量管理制度。

2 范围
2.1 本测量管理制度适用于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3 施工测量原则
3.1 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图样的在求进行施工测量。

3.2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有关测量工作。

3.3 严格按照测量规范的细则进行测量工作。

3.4 边工作边检查的原则。

4 职责
4.1 测量单位
4.1.1测量单位在测绘工程完成后, 按《测量技术协议》书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供满足工程项目建设精度要求的测量资料, 测量资料须测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移交。

4.1.2测量单位在现场放样结束后, 经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

4.1.3 测量单位要为施工测量后提交的资料质量及准确性负全部责任, 当施工放样出现技术问题是时, 双方按签订的《测量技术协议》的规定, 由测量单位对建设单位造成损失进行经济赔偿。

4.2 建设单位
4.2.1 建设单位根据施工技术要求和施工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提供水准点及控制点资料, 移交书面资料时须经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批准。

测量资料必须进行现场实际交付, 须得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

4.2.2 建设单位需要施工测量时, 委托有测量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测量, 施工测量前建设单位必须与测量单位签订测量技术服务协议, 协议中要写明工作内容、施工测量执行标准、双方各自的责任义务等。

4.3 施工单位
4.3.1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入现场后应对建设单位移交的原始资料认真校核, 确认满足施工放线精度后, 方可使用。

4.3.2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编制好《施工测量技术设计书》, 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工程师审批后, 才能予以施测。

4.3.3 施工单位需进行施工测量时, 施测的技术要求、仪器精度、误差精度按煤矿测量规程及相关测量要求规定执行。

4.3.4 主要建(构)筑物控制桩和井巷工程开口位置标定后, 由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工程师核准签字后方可施工。

4.4 监理单位
4.4.1 监理单位负责对测量的全过程进行检测和对相关的测量资料进行核准。

5 施工测量技术要求
5. 1 基本要求
5.1.1 地面建(构)筑物和井巷工程施工中, 应根据已批准的各种施工设计图纸资料, 将施工工程的设计位置标定于现场, 并进行检查测量。

5.1.2 在施工测量前, 应熟悉设计图纸, 验算与测量有关的数据, 核对图上的平面坐标和高程系统、几何关系及设计与现场是否相符等。

当对设计图纸有疑问时, 应及时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联系, 在有关领导末签字的情况下, 不得进行施工标定。

施工单位同时要对标定工作所需用的控制点及其成果也应进行检查。

5.1.3 施工测量基点标桩是进行测量和施工的依据, 施工单位必须埋设, 便于使用, 并妥加保护。

因基点标桩破坏而造成的标定错误引起的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5.2 土建、安装工程
5.2.1 工业广场建(构)筑物(包括选煤厂)的放样, 应根据设
计资料, 用建设单位提供的控制点和水准点进行, 并经检核确认正确后放可放样。

5.2.2 建(构)筑物放样, 可用极坐标法、支距法或交会法等进行。

标定后应对各轴线的几何关系进行检查。

5.2.3 井筒、主厂房及主要建(构)筑物的定位, 应根据矿区控制网按二级导线精度的要求设该建(构)筑物控制桩。

5.2.3 建(构)筑物控制桩的测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5.2.3.1 根据建(构)筑物的轴线布置控制桩。

5.2.3.2 控制桩的数量, 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主厂房宜采用对面布设, 其控制桩不应少于12个。

其它主要建构物的控制桩不应少于4个。

5.2.3.3 控制桩的位置, 不得布设在铁路、公路、地下设施及施工机械行走的范围内。

距建(构)筑物土方开挖的上开口线不宜小于
5m。

5.2.3.4 主厂房及主要建(构)筑物的控制桩宜采用钢管桩或混凝土桩。

5.2.4 建筑控制桩测定后, 可不进行平差计算。

主厂房应采用二级导线进行校核。

其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5.2.4.1 主厂房主轴线, 其交角差不应大于
±10″。

5.2.5 一般附属建(构)筑物定位, 其精度应符合二级导线的精度要求。

5.2.6 建(构)筑物和设备基础的轴线在放线前, 应对控制桩进行复查。

5.2.7 主要建(构)筑物和主要设备基础的轴线放线, 其精度应符合二级导线的精度要求。

5.2.8 基础或建(构)筑物每层施工完毕, 应将轴线及标高引测至基础或上一层表面上, 并且墨线标志。

5.2.9 建(构)筑物和设备基础的高程测量, 应按四等水准进行。

5.2.10 设备的安装测量必须保证设备本身及其有关建(构)
筑物的相对几何关系正确, 测设与标定测量的精度必须与设备安装
要求的限差相适应。

测设方法与精度要求按《煤矿测量规程》执行。

5.3矿建工程
5.3.1 近井点可在矿区三、四等三角网或矿区GPS E级网的基础上, 用插网、插点和敷设导线等方法测设。

近井点的精度, 对于测没它的起算点来说, 其中中误差不得超过±7cm,后视边方
位角中误差不得超过±10″。

5.3.2由近井点向井口定向连接点连测时, 应敷设测角中误
差不超过±5″的闭合导线或复测支导线。

5.3.3 采区控制导线亦按测角精度±15″和
±30″两级敷设, 具体测设方法与精度要求按《煤矿测量规程》执行。

6 测绘资料管理
6.1 工程末竣工验收前所有测绘资料由施工单位统一管理,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定期进行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对测绘资料不全或管理不规范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2 工程竣工验收后, 施工单位将全部测绘资料按照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要求向建设单位移交, 并需双方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签字。

所交资料及时归档, 并由公司档案室统一管理。

6.3 本单位借阅测绘资料时, 由工程部部长签字后方可借出。

专业技术文件/ Technical documentation编号:
6.4对于借出的测绘资料, 借阅人应当妥善保管, 按时归还。

不得随意涂改。

外单位人员借阅测绘资料时, 应先得到公司主管技术的副总经理批准, 否则任何人不得随意借阅测绘资料。

第11页/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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