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电源车企业标准文本
移动电源 行业标准
![移动电源 行业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d325b2251fb91a37f111f18583d049649b660ee1.png)
移动电源行业标准移动电源是一种便携式的充电设备,它可以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提供额外的电力支持。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移动电源作为电子产品配件市场中的一大热门产品,其行业标准也日益受到关注。
首先,移动电源的行业标准需包括产品的基本参数和性能要求。
例如,移动电源的输出电流、输出电压、容量等参数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同时,移动电源的充放电效率、循环寿命、充电时间等性能指标也应当纳入标准范围,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
其次,移动电源的行业标准还应包括产品的外观设计和结构要求。
移动电源作为一种便携式设备,其外观设计应当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便于携带和操作。
同时,产品的结构设计应当考虑到产品的散热和防护功能,以保证产品在长时间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除此之外,移动电源的行业标准还应包括产品的安全性和环保要求。
移动电源作为一种电子产品,其安全性是至关重要的。
产品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应当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认证要求,以保证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会对用户造成伤害。
同时,移动电源的环保要求也应当得到重视,产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应当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最后,移动电源的行业标准还应包括产品的包装和标识要求。
产品的包装设计应当便于运输和销售,并且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
产品的标识应当清晰明了,包括产品的型号、参数、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以便用户在购买和使用过程中能够准确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
综上所述,移动电源作为一种热门的电子产品配件,其行业标准应当包括产品的基本参数和性能要求、外观设计和结构要求、安全性和环保要求、包装和标识要求等内容,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
同时,行业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到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产品的不断创新。
某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电动助力车通用技术条件
![某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电动助力车通用技术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42c07ec1b8d528ea81c758f5f61fb7360b4c2b80.png)
保障消费者权益:企业标准可以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
提升企业形象:企业标准可以提升企业形象,增强企业品牌影响力。
某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的制定背景和目的
背景:随着电 动助力车市场 的快速发展, 为了规范产品 质量,提高市 场竞争力,某 有限公司制定 了企业标准。
质量控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 品符合企业标准
持续改进:根据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 不断更新和完善企业标准电动助力车 通用技术条件
企业标准电动助力车通用技术条件的监督和管 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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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企业标准电动助力车通用技术条 件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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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用户反馈等方式进行监督
更新计划:制定明确的更新计划,包括更新周期、更新内容、更新方式等
培训和宣传: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对技术条件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同时加强宣传,提高员工对技术条件的重视程度
反馈和改进:收集员工和客户的反馈意见,对技术条件进行改进和完善, 确保其持续满足客户需求
企业标准电动助力车通用技术条件的优势
提高产品质量:通过制定企业标准,可以确保电动助力车的质量达到国家 标准,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降低生产成本:通过制定企业标准,可以优化生产流程,降低生产成本, 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提高生产效率:通过制定企业标准,可以规范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 缩短生产周期。
提高企业形象:通过制定企业标准,可以展示企业的实力和信誉,提高企 业的形象和知名度。
企业标准电动助力车通用技术条件的意义和价
值
提高产品质量:通过制定企业标准,确保电动助力车的质量和性能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某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电动助力车通用技术条件(doc 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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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电动助力车通用技术条件(doc 14页)部门: xxx时间: xxx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A :00Q浙江××××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 TD/JS10-2006电动助力车通用技术条件Electric autocycle-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发布实施浙江××××有限公司发布Q×××× TD/前言在我国尚无大功率的电动助力车国家标准的情况下,根据市场需求和本企业生产实际,参照GB3565-2005《自行车安全要求》、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浙江群鹰车业有限公司编写了企业标准《电动助力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作为组织生产、销售和监督检查的依据。
本标准按照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规则》和GB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要求编写,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本标准技术要求中未详列的自行车部件安全要求,其技术要求必须服从于GB3565-2005《自行车安全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群鹰车业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人:吴勤。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06年月日浙江××××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 TD/×××× -2006电动助力车通用技术条件Electric autocycle-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助力车的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助力车。
规范使用公司电动车辆模版
![规范使用公司电动车辆模版](https://img.taocdn.com/s3/m/9669cc71ae45b307e87101f69e3143323968f503.png)
尊敬的员工:
公司为了推动绿色出行,提倡环保意识,大力推广电动车辆的使用。为了规范公司电动车辆的使用,特制定以下使用规范,希望大家严格遵守。
一、领用流程:
1. 员工需要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领用电动车辆的原因和时间;
2. 部门主管审核通过后,将申请转交给后勤部门;
3. 后勤部门确认车辆可用后,通知员工领取。
二、使用规范:
1. 仅限公务使用,不得私自借用或外借;
2. 使用期间需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不得超速、闯红灯或违章乱停;
3. 使用完毕后,需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及时充电;
4. 发生事故或故障时,需第一时间报告给后勤部门,并配合处理。
三、维护保养:
1. 每位领用人员需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确认车辆完好后方可上路;
六、违规处罚:
1.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司有权取消其领用资格;
2. 对于个人私自改装、私自外借车辆等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以上规定请各位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电动车辆的使用秩序。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向后勤部门反馈。感谢大家的配合!
公司启用电动车辆使用规范制度,期待公司的绿色出行理念能够得到全员的支持和配合,共同为环保事业做出贡献。
2. 定期将车辆送至后勤部门进行维护保养,如更换电池、轮胎等。
四、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电规范:
1. 只能在指定充电桩进行充电,不得私自拆卸或更换充电设备;
2. 充电时需确保周围环境安全,禁止在充电间内吸烟、用火等行为。
五、费用承担:
1. 公司承担车辆购置和维护费用,禁止私自找人员维修或加装设备;
2. 领用人员需保管好车辆和配件,如有丢失或损坏需照价赔偿。
电动车企业标准(经典)
![电动车企业标准(经典)](https://img.taocdn.com/s3/m/bc12024ace2f0066f53322a7.png)
1 电动车有限公司·质量检验标准整车常规检验要求1、整车下线后的质量检验简称“整车终检”按照《XXXXXXXXXXX有限公司·质量检验标准整车质量检验标准》的内容执行。
2、日常常规检验的整车检测必检项目按照XXXXXXXXX有限公司·质量检验标准·整车质量检验标准》中的“11·整车出厂主要检验项目”的全部内容。
2.1《XXXXXXXXXXX有限公司·质量检验标准·整车质量检验标准》中“11·整车出厂主要检验项目”的内容如下2.1.1整车在出厂前应该至少检验如下的项目。
如果因为车辆的款式和设计要求的不同以及生产情况的变化检验项目可以适当增加。
2.1.2整车出厂主要检验项目1 整车调试。
2 绝缘性能。
3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
4 制动断电装置。
5 欠压和过流保护功能。
6 整车的总体要求和堆部件的装配要求。
可按照本标准“整车装配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全部或者部分检查。
如螺栓的扭矩等等指标可以采用抽样的方式进行。
必要时须进行“整车装配要求”全部内容的检查。
7 整车外观。
8 整车包装要求。
9 15km的骑行试验。
2.2要求每辆下线的车辆必须进行检验。
以保证产品质量。
2.3检验结果需要做好检验记录。
存档备查。
3、日常常规检验的检测抽检项目按照《XXXXXXXXX有限公司·质量检验标准·整车质量检验标准》内容中如下的要求执行。
3.1检测《XXXXXXX有限公司·质量检验标准·整车质量检验标准》“10·整车包装要求”的全部内容。
内容如下2 3.1.1整车包装要求“ 3.1.2包装应该在检验完全合格后进行。
3.1.3整车在包装时应该继续进行整车外观的检查。
重点检验塑料件的色差。
发现问题及时放置于指定位置并且上报。
3.1.4包装的操作过程中必须保证车辆的外观清洁。
如果发现油污和污渍须立即擦拭。
3.1.5包装箱的内容3.1.5.1检验合格的电动车产品一辆。
移动电源管理制度
![移动电源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994da7686c24028915f804d2b160b4e767f810f.png)
移动电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使用公司移动电源设备,保护设备安全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移动电源设备的员工。
第三条移动电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充电宝、移动电源等。
第四条移动电源设备由公司统一购买、分发和管理。
第五条移动电源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电器安全规定和公司相关规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私自组装、改装等操作。
第六条所有员工在使用移动电源设备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移动电源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公司将定期对移动电源设备进行检验,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
第二章移动电源设备的保管和使用第八条移动电源设备的保管应当放置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禁止在潮湿、高温或者受阳光直射的地方放置。
第九条移动电源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当避免与水或其他液体接触,防止发生短路或者漏电等危险。
第十条移动电源设备应当放置在防撞击、防摔落的地方,避免损坏设备。
第十一条移动电源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当避免过度放电或者过度充电,以防止对设备电池造成不可逆的损坏。
第十二条移动电源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得直接用力拉扯,应当避免造成外部线材的拉裂或损坏。
第十三条移动电源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设备发热、损坏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相关人员报告。
第十四条移动电源设备在非使用状态下,应当断开充电线,以防止发生火灾等危险。
第三章移动电源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第十五条移动电源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员工不得私自拆解或者维修设备。
第十六条移动电源设备的外壳、插头和充电线等配件应当定期进行清洁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移动电源设备电池应当避免受潮、过热和挤压等情况,以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
第十八条移动电源设备在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当进行充电和放电循环,以保持电池的活性。
第十九条移动电源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相关人员报告,不得私自擅自继续使用。
第二十条移动电源设备的配件和电池应当由公司统一管理,不得随意更换或调换。
工厂移动电源管理制度范本
![工厂移动电源管理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1db5400b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a3.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工厂移动电源的安全、有效使用,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使用移动电源的部门、车间及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移动电源的采购、使用、维护、报废等环节,确保移动电源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移动电源的采购与管理第四条移动电源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优先选用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的品牌。
第五条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内容。
第六条采购到的移动电源需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移动电源的验收、登记、分发等工作。
第三章移动电源的使用与维护第八条移动电源使用人员应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熟悉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使用。
第九条使用移动电源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确保移动电源充电环境通风良好,避免过热;2. 使用原装充电器,避免使用非标准充电器;3. 避免在潮湿、高温、易燃易爆等环境下使用移动电源;4. 充电时请勿将移动电源放置于床上、沙发上等易燃物品上;5.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条移动电源的维护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定期检查设备状况,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第四章移动电源的报废与更新第十一条移动电源使用年限一般为2-3年,达到报废年限或出现严重故障时,应予以报废。
第十二条报废的移动电源应经设备管理部门验收,确认无误后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三条报废的移动电源不得私自丢弃,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四条使用部门及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移动电源的安全、有效使用。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对在移动电源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以上内容为工厂移动电源管理制度范本,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车载dcdc企业标准
![车载dcdc企业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64d225400640be1e650e52ea551810a6f424c844.png)
车载DCDC企业标准一、术语定义在本企业标准中,以下术语用于描述车载DCDC系统的相关概念和特性:1.1 DCDC:直流-直流转换器,一种将直流电压从一个值转换为另一个值的电子设备。
1.2 车载DCDC系统:一种专为汽车应用设计的DCDC转换系统。
二、设计与开发2.1 设计原则车载DCDC系统的设计应基于以下原则:a) 高效能:系统应具备高转换效率,以减少能源损失。
b) 高可靠性:系统应能在车载环境下稳定运行,具备抵御环境干扰的能力。
c) 小型化:系统应尽可能减小体积,以适应车载空间限制。
d) 安全性:系统应具备过压保护、过流保护、过温保护等功能,以确保安全。
2.2 开发流程车载DCDC系统的开发流程应包括:a) 需求分析:明确系统的功能需求、性能需求和约束条件。
b) 方案设计:根据需求分析结果,设计系统的架构和电路方案。
c) 详细设计:对各个模块进行详细设计,包括电路设计、PCB设计、控制算法设计等。
d) 样品制作与测试:制作样品并进行性能测试,以验证设计的正确性。
e) 批量生产准备:根据测试结果对系统进行调整和优化,为批量生产做准备。
三、硬件要求3.1 供电要求车载DCDC系统的供电要求应满足以下条件:a) 系统应能接受车载蓄电池的供电输入。
b) 系统应具备输入电压范围检测和保护功能,防止输入电压过高或过低对系统造成损害。
c) 系统应具备瞬时反向电流抑制功能,防止电流瞬时反流对蓄电池造成损害。
d) 系统应具备过压保护功能,防止输出电压过高对负载造成损害。
e) 系统应具备欠压保护功能,防止输出电压过低影响负载正常运行。
某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电动助力车通用技术条件
![某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电动助力车通用技术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8fd6e6dbbe1e650e53ea9975.png)
A :00Q浙江××××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TD/JS10-2006电动助力车通用技术条件Electric autocycle-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发布实施浙江××××有限公司发布Q××××TD/前言在我国尚无大功率的电动助力车国家标准的情况下,根据市场需求和本企业生产实际,参照GB3565-2005《自行车安全要求》、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浙江群鹰车业有限公司编写了企业标准《电动助力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作为组织生产、销售和监督检查的依据。
本标准按照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规则》和GB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要求编写,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本标准技术要求中未详列的自行车部件安全要求,其技术要求必须服从于GB3565-2005《自行车安全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群鹰车业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人:吴勤。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06年月日浙江××××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TD/××××-2006 电动助力车通用技术条件Electric autocycle-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助力车的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助力车。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实施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移动电源 行业标准
![移动电源 行业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110b9ff01b37f111f18583d049649b6648d709e1.png)
移动电源行业标准移动电源是一种便携式的充电设备,随着移动设备的普及和功能的增强,移动电源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规范移动电源行业的发展,制定行业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移动电源的安全性是制定行业标准的重点之一。
由于移动电源是直接与电子设备接触的充电设备,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用户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使用安全。
因此,行业标准应当明确移动电源的电池安全要求、充电保护功能、过充过放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移动电源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用户和设备造成危害。
其次,移动电源的性能指标也是制定行业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包括但不限于移动电源的容量、输出电流、充电效率等指标的规定。
这些指标的制定可以帮助用户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移动电源,并且也可以促进移动电源行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的提升。
除此之外,行业标准还应当规定移动电源的标识和包装要求。
明确移动电源产品的标识规范,可以帮助消费者更加直观地了解产品的性能和安全指标,有助于消费者做出更加明智的购买决策。
同时,规范移动电源的包装要求也可以提升产品的整体形象,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此外,行业标准还应当规定移动电源产品的环保要求。
随着人们对环保意识的增强,移动电源产品的环保指标也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关注。
因此,行业标准应当规定移动电源产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环保要求,促进整个行业向着更加环保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总的来说,制定移动电源行业标准是为了规范行业发展、保障用户权益、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提升。
通过明确移动电源的安全性、性能指标、标识和包装要求、环保要求等方面的规定,可以为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希望通过行业标准的制定,能够推动移动电源行业朝着更加规范、安全、环保的方向发展,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移动电源产品。
移动式储能电源车标准
![移动式储能电源车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6212acc3e43a580216fc700abb68a98271feac03.png)
移动式储能电源车标准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移动式储能电源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移动式储能电源车的设计、生产和检验。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三、术语和定义移动式储能电源车是指一种能够提供稳定、可靠、高效电能,并可移动的电源设备。
其主要由储能电池、逆变器、充电装置、控制系统等组成。
四、产品分类与型号1.产品分类:移动式储能电源车按照其使用环境、容量、功率等可分为不同类型。
2.型号编制:移动式储能电源车的型号应按照企业规定进行编制,一般包括产品类型、额定容量、输出功率等参数。
五、技术要求1.外观要求:移动式储能电源车的外观应平整、光滑,无明显划痕和变形。
2.性能要求:移动式储能电源车的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a)转换效率高,损耗低;b)充电速度快,放电时间长;c)输出电压稳定,波形纯净;d)防护等级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电池要求:移动式储能电源车的电池应符合以下要求:a)电池容量大,寿命长;b)安全性高,不爆炸、不起火;c)自放电率低,储存时间长。
4.充电要求:移动式储能电源车的充电应符合以下要求:a)充电方式灵活,支持快充和慢充;b)充电效率高,充电时间短。
5.环境适应性要求:移动式储能电源车应能在不同环境下正常工作,并具有一定的抗干扰能力。
6.安全性要求:移动式储能电源车应具有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过流保护、过压保护、欠压保护等。
7.可靠性要求:移动式储能电源车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应不低于10000小时。
六、试验方法1.外观检查:检查移动式储能电源车的外观是否符合要求。
2.性能测试: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性能测试,包括转换效率、损耗、充电时间、放电时间等参数的测试。
3.电池测试:对移动式储能电源车的电池进行充放电测试,检查电池的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移动电源标准(工厂)
![移动电源标准(工厂)](https://img.taocdn.com/s3/m/097b455db307e87101f69676.png)
移动电源要求
Create Date:2015-2-16 Revised date:
方形聚合物锂电池的安全设计与结构
放电电流,不小于标称容量: (e.g. 2200mAh 标准测试流程如下::
截至电压3V
分钟
恒流恒压), 最大输入电压4.3V, 充电电流截至在输入电压可以4.35V)
分钟
重复一个循环: 从步骤一到步骤三
类型代码: “18650”
生产月份代码: “A”, “B” … “L”: 从一月到十二月
生产日期代码: ”01”, “02” (31)
生产年份大吗: “10”, “11”…”99”: 2010~2099年
系列号: 000001~999999
产品代码:
产品代码电池容量类型代码(A: 0~2400mAh,B: 大于2400mAh)
e.g.卓能(ASO) 18650 电池/ 容量: 2200mAh /生产日期:2013年8月
3.2.3线路板与电池性能测试
适用于半成品和成品,半成品和成品应当根据以下条款进行测试
电压检测
空载电压:4.9V – 5.3V
备注:对于有自动探测负载的功能的线路板,空载电压可以低于4.9V,对于这些线路板,只需测试一下负载情况时的电压
负载电压(0.9-1.0A): ≥ 4.6V
负载平均电压(负载2.0-2.4A电流时): ≥ 4.2V
充电放电功能测试
短路及过流保护功能测试
恒压横流充电直至电量达到60%。
能源经营产品技术规范-移动式电动汽车应急充电装置技术规范V1.0
![能源经营产品技术规范-移动式电动汽车应急充电装置技术规范V1.0](https://img.taocdn.com/s3/m/e491fd5e0912a21615792950.png)
铁塔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ZTT NY/FD 0007-2019移动式电动汽车应急充电装置技术规范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Emergency Charging Pile forMobile Electric Vehicle版本号:V1.02019 - 05- 06发布2019–05 - 07实施铁塔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发布目录目录 (I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3.1车载充电机 (1)3.2移动式电动汽车应急充电装置 (2)4 总则 (2)5 基本构成 (2)6 功能要求 (2)6.1人机交互功能 (2)6.2计量功能 (2)6.3自检功能 (2)6.4锁止功能 (2)6.5外部通信功能 (3)6.6软件升级功能 (3)7 技术要求 (3)7.1环境条件 (3)7.2电源要求 (3)7.3结构要求 (4)7.4性能要求 (5)7.5安全要求 (8)8 检验和试验项目 (9)8.1一般检查 (9)8.2绝缘电阻 (9)8.3工频耐压试验 (9)8.4冲击耐压试验 (10)8.5防护试验 (10)8.6电磁兼容试验 (10)9 标志 (10)10 包装 (10)11 运输 (11)12 贮存 (11)前言在电动汽车电量彻底耗尽且周边无电桩即将抛锚或抛锚时,便携式磷酸铁锂电池组搭配逆变器以及移动式电动汽车应急充电装置可对电动汽车进行应急充电,可以为用户提供应急供电服务。
为了满足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技术要求,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供电服务和使用方案,本标准规定了移动式电动汽车应急充电装置的通用要求、功能定义、型式结构、参数和尺寸、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应用需求,提出了移动式电动汽车应急充电装置技术要求,为设备制造厂商的研发、生产提供技术依据。
移动式电动汽车应急交流充电桩技术规范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移动式电动汽车应急交流充电桩基本构成、功能要求、技术要求、试验项目、产品资料等方面要求。
储能电源车 标准
![储能电源车 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a2087220cbaedd3383c4bb4cf7ec4afe04a1b180.png)
储能电源车标准一、外观检查1.车辆外观应整洁,无明显损伤、锈蚀、变形等质量问题。
2.车辆零部件应完好无损,安装牢固,不得存在松动、脱落等现象。
3.车辆标识应清晰、完整,包括品牌标识、型号标识、生产日期等。
二、性能测试1.电池储能能力测试:在规定条件下,对车辆的电池进行充放电测试,评估其储能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2.充电速度测试:在规定条件下,对车辆进行充电,评估其充电速度是否符合要求。
3.负载能力测试:在规定条件下,对车辆进行加载测试,评估其负载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4.效率测试:在规定条件下,对车辆的充放电过程进行测试,评估其效率是否符合要求。
5.循环寿命测试:在规定条件下,对车辆的电池进行充放电循环测试,评估其循环寿命是否符合要求。
三、电池测试1.电池类型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电池外观应无损伤、漏液、变形等质量问题。
3.电池应具有相应的安全认证和环保认证。
4.电池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包括能量密度、充放电速度、循环寿命等。
四、充电测试1.充电接口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2.充电速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充电过程中电池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充电时应具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五、动力系统标准1.动力系统应具有相应的安全认证和环保认证。
2.动力系统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包括最大行驶速度、爬坡能力等。
3.动力系统各部件应完好无损,安装牢固,不得存在松动、脱落等现象。
4.动力系统应具有相应的冷却系统,确保正常运行时温度符合要求。
5.动力系统的维护和保养应方便快捷,易于操作。
六、辅助系统标准1.辅助系统应包括照明、音响、空调等设备,且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各辅助设备应完好无损,安装牢固,不得存在松动、脱落等现象。
3.辅助系统的线路应规范排列,不干涉其他设备运行。
4.辅助系统的维护和保养应方便快捷,易于操作。
5.高压电器件需要有相应的防护等级及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电器件及人身安全;暴露在外的高压电器件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及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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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源车企业标准文本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移动电源车的产品型号及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贮存、使用说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移动电源车(以下简称电源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95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T 2820.1-2009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1部分:用途、定额和性能GB/T 2820.4-2009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4部分:控制装置和开关装置GB 3847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 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 9417-1988 汽车产品编号规则GB/T 9969-200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 11567 汽车及挂车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要求GB 12676 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GB 15084 机动车辆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GB 15741 汽车和挂车号牌板(架)及其位置GB/T 17350-2009 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术语、代号和编制方法GB 17691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试方式(中国Ⅲ、Ⅳ、Ⅴ阶段)GB/T 18411-2001 道路车辆产品标牌GB20891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4659 汽车和挂车防飞溅系统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JB/T 5943-1991 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JB/T 10303 工频柴油发电机组技术条件QC/T 252-1998 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QC/T 484-1999 汽车油漆涂层QC/T 625-1999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QC/T 911-2013 电源车3 产品型式型号及技术参数3.1 产品分类3.1.1 型式后轮驱动平头驾驶室,带侧门密闭车厢。
3.1.2 产品型号产品型号按GB/T 9417-1988和GB/T 17350-2009的规定进行编制。
3.2 产品技术参数及结构见附录A。
3.3 型号示例NSJ 5 16 8 TDY电源车用途特征代号设计序号总质量代号(16t)专用汽车代号企业代号4 技术要求4.1 总则4.1.1 电源车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和验收。
4.1.2 电源车外购件、外协件应有合格证并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电源车零部件应经检验部门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方可加工装配。
电源车产品出厂其关键件应与其批准的状态一致。
4.1.3 电源车工作环境条件应符合QC/T911-2013的规定4.2 整车4.2.1 电源车厢体应平整,过渡圆滑。
车体应周正,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高度差应小于等于40mm。
4.2.2 电源车装配调整和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a)外露钣金件表面应平整、无明显变形及凹凸不平;b)焊接件应符合JB/T 5943-1991的规定,焊缝应均匀、平直,无夹渣、气孔、咬边、飞溅、裂纹、焊穿、漏焊等缺陷;c)外露黑色金属件均应进行防腐处理;镀层及化学处理层应符合QC/T 625的要求;油漆应符合QC/T 484的要求,油漆涂层应附着牢固,漆膜色泽均匀、光滑平整,无流痕刷痕、鼓泡、发花、针孔、裂纹、皱皮、露底、颗粒等缺陷;d)联接件、紧固件应连接可靠,拧紧力矩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e)铆接应牢固,铆钉排列整齐,头部不允许有裂纹,偏斜;f)油路、电路、气路等管线应夹持牢固,排列整齐;导线穿过金属孔洞应加以防护;管线不应与运动部件发生摩擦或干涉;g)电源车外部不应存在锐边、尖角或其它危险凸出物;h)电源车车厢侧门应开合灵活可靠;i)电源车各活动摩擦关节处应配置润滑装置,并应按规定加注润滑脂或润滑油。
4.2.3 电源车在运行检查(行驶和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a)仪表、信号及照明应显示正确;b)水温、油温应正常,无渗漏、无异响现象;c)操纵及转向功能应正常,底盘无异常现象;d)各联接部位不应松脱,上装与底盘不应发生串动;e)发电机组运行平稳,无异振、无异响现象;f)辅助支撑系统应锁止可靠,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应自行动作;g)电源车侧门应锁止可靠,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应自行打开。
4.2.4 电源车应安装底盘辅助支撑系统。
支撑系统应能承载电源车的最大总质量。
支撑系统应能够实现手动或自动操作,且支撑系统的每个支撑件应能够单独调节。
4.2.5 电源车发电机组在常温下(环境气温不低于10℃情况下),机组经不超过3次启动应能成功。
在低温环境下使用的电源车,借助低温启动装置,应在30min内启动成功。
电源车发电机组启动成功后3min内,应具备带额定持续功率负载的工作的能力。
4.2.6 电源车在正常条件下,应能连续运行12 小时,其中包括1小时过载(10%以内)运行;一次燃油加注,运行持续时间应不小于6 小时。
4.2.7 电源车应随车配置配套使用的动力电缆及电缆绞盘,动力电缆应采用单相分盘布放,单相电缆长度应不小于30 米。
电源车应配置电力输出端专用仓。
电源车宜采用中性点绝缘的三相四线供电系统。
4.2.8 电源车至少配备一套配电装置,配电装置内至少包括三相四级插座,两级带地插座,两极插座,电源插座配有相适应的空气开关。
三相四级插座接线的相序应按顺时针方向排列(面向插座),两级带地插座和两级插座接线满足左零右火的接线规范。
4.2.9 电源车应配有发电机组运行警示灯,警示灯应符合GB 13954 的要求,应安装在车辆的左右侧和尾部,在发电机组运行发电时警示灯应示警。
4.2.10 电源车操作开关面板及电力输出端,应具有照明装置。
4.2.11 电源车应配置有市电充电装置,接通市电后,可向发电机组起动电瓶和底盘电瓶进行充电。
4.2.12 电源车宜在车厢内装置具有夜视功能的摄像头,可在车厢外监视内部状况。
4.2.13 车辆底盘、发电机组(含配电柜)、厢内照明电缆电束应相互独立。
4.3 安全与环保4.3.1 电源车照明及信号装置应符合GB 4785的规定;电源车反光标识粘贴应符合GB 7258的要求。
4.3.2 电源车的制动结构应符合GB 12676,制动性能应满足GB 7258的要求。
4.3.3 电源车外廓尺寸应符合GB 1589的规定,轴荷和总质量应符合GB 1589的规定及所用底盘的技术要求。
4.3.4 电源车号牌板应符合GB 15741的要求。
4.3.5 电源车侧面和后下部防护应符合GB 11567的要求。
电源车飞溅系统应符合GB 34659-2017的要求。
4.3.6 电源车后视镜应符合GB 15084的要求。
4.3.7 电源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应符合GB 1495的规定;驾驶员耳旁噪音应符合GB 7258的要求;作业噪声不应大于85 dB(A)。
4.3.8 电源车排放应符合GB 17691和GB 3847的规定。
4.3.9 电源车侧倾翻角应符合GB 7258 的要求。
4.3.10 电源车需配有专用的车体接地装置,接地装置标有规定的符号或图形。
接地线长度不小于10m、截面积不小于10mm2,外带绝缘护套;接地棒长度不小于900mm、直径不小于10mm;接地棒有效插入深度不小于600mm,接地线与接地棒的连接应可靠。
4.3.11 电源车应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4.3.12 电源车电力仓门打开时,发电机组能够自动停机。
电力仓附近,设有紧急停止发电机组工作的功能开关。
4.3.13 电源车应有过载保护装置,当负载电流超过规定的过载电流值时,过载保护装置在规定的时间内可靠动作。
4.3.14 电源车应有短路保护措施,当电力输出端发生短路时(包括单相、两相和三相短路),保护措施应能迅速可靠动作,发电机组不受损坏。
4.3.15 电源车供电系统中各电气回路对地及回路间,热态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5MΩ。
电源车供电系统中各电气回路对地及回路间,在环境温度为15°C~35°C、空气相对湿度为45%~75%时,冷态绝缘电阻不小于10MΩ。
4.3.16 电源车供电系统中各电气回路对地及回路间应能承受1.5kV,频率为50Hz,波形为实际正弦波形,历时1min的绝缘介电强度试验而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4.3.17 电源车发电机组其它保护和监控应不低于GB/T 2820.4-2009中的最低要求。
4.3.18 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 20891-2014的要求。
4.3.19 电源车其它运行安全应符合GB 7258的要求。
4.4 发电机组4.4.1 发电机组的电气性能应能满足GB/T 2820.1中性能等级G3的标准。
4.4.2 发电机组的燃油消耗率和机油消耗率应满足JB/T10303 中4.12.2 项的相关要求。
4.4.3 发电机组的可靠性和维修性满足JB/T 10303 中4.15 项的相关要求。
发电机组的外观质量满足JB/T 10303 中4.16 项的相关要求。
4.4.4 电源车发电机组的安装满足机组安装的具体要求,并且各部结构应能承受定型试验要求行驶状况下的振动和冲击。
4.4.5 车厢内发电机组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通讯电缆的布线通道应互相独立。
布线通道应具有电缆保护、绝缘、防积水功能。
4.4.6 发电机组输出端、电源车输出端的排序及相线名称,以及电力电缆的颜色标记应符合QC/T 911的要求。
4.4.7 电力电缆应采用铜芯绝缘软电缆,电缆载流量应大于极端条件下最大可能输出电流,电缆外表层应标注使用的额定电压,标称截面积或额定电流。
4.4.8 电源车仪表盘应能显示发电机组的主要运行参数。
包括输出电压、输出电流、输出频率。
输出电压、输出电流的显示准确度等级不低于2.5 级,输出频率的显示准确度等级不低于5.0 级,并具有输出相关故障的报警。
4.4.9 电源车应具备发电机组机油压力异常报警装置,应具有燃油量的指示装置。
的柴油水冷发动机组应具备水箱水温异常报警装置。
4.4.10 电源车的仪表及指示灯必须放置便于观察的位置。
4.4.11 电源车应设有显示发电机组运行总时间的装置。
电源车应配有发电机组启动电瓶电压检测装置,在发电机组启动电瓶电压过低时报警指示。
4.5 电源车的车厢4.5.1 车厢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4.5.2 车厢表面应平整,不应有凹凸不平现象。
车厢与底盘的连接应牢固可靠,车厢的纵向中心平面与底盘的纵向中心平面应重合,其对称度公差在车厢全长范围内不大于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