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决算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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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决算工作流程
序号流程内容及要求经办人
1
资料收集,
初步审核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由施工单位按单位工程编制工程决算资料,送工程部及监理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工程竣工图纸、工程设计变更单及工程联系单(签证单)、涉及费用的甲供材料设备供应情况、水电费及其他和工程有关的资料,工程竣工图纸要求工程人员签字确认无误后,填好初审意见表(签署意见),送稽核部审核;
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包括:工程竣工图、决算书(含工程量计算稿)、工程建设合同及补充协议、开(竣)工报告、工程监理评估报告、设计变更文件、竣工验收证明、工程联系单(签证单)以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说明,涉及施工费用的甲供材料、设备清单等。
2、工程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办理竣工决算资料移交,并确保竣工决算资料的完整、准确、有效;
3、材料部负责提供涉及费用的甲供材料、设备数量及价格,并经工程部、施工单位确认后随决算资料一起送稽核部审核。
2 决算审核
1、工程竣工决算审价必须经过初审、复审及审批;
2、稽核部接收审核工程决算资料,并对工程决算进行初审、复审,报主管领导审批;
3、稽核部严格按国家、省、市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计价规则及依据和招标文件、报价书、建筑安装施工合同以及其他有关合同、协议规定进行工程决算审价工作;
4、工程量计算的依据应是有效、完整的竣工决算资料。工程量的丈量记录需有施工方、工程部、稽核部三方签字,方可作为决算依据;
5、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结算条款和有效的工程签证单核定工程价格;
6、填写工程决算审定表时需附有编制说明,需有施工方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量价确定及竣工决算书的确认意见;
7、提交复审时须提交完整的决算审价资料,即第1条要求的决算资料和初审过程的有关三方测量记录或相关的三方确定资料。复审人依据初审报告及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复审;
编制部门:房产公司工程部文件编号:第5页
8、工程决算经复审并签署意见,送主管领导审批。
3 决算外审
1、工程决算外审单位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及实力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2、稽核部对预送外审的工程决算进行初步审核后送外审单位审核;
3、外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以上第6条至第10条的要求进行审价工作,提交决算审核结论;
4、稽核部复核外审单位决算审核结论并签署意见,送主管领导审批。
编制部门:房产公司工程部文件编号: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