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积极维护人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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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课件)-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课件)-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1
第2课时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2
学科素养目标
1.人们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 利。(科学精神) 2.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是民法的重要内容。 (政治认同) 3.在互联网活动中善于依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公共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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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纲要求
1.民法保护人身权利的表现。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区别。 3.对侵犯人身权的行为说“不” 4.正确认识“人肉搜索”现象.把行使监督权与尊重他 人隐私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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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当前未成年人的隐私权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家庭、学校、社会 各领域都不同程度存在着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 象。如未成年人每个人都有一些涉及个人心理以及社会交往的秘密,未经本人允 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其公开;未成年人的通信自由需要重视等。
互动探究
15 探究一:如何理解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和姓名权、肖像权 【探究诱思】
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 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 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 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 幕。 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 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政治认同)
【误1区4 提醒】区别名誉权与荣誉权 ①公民、法人无一例外都享有名誉权,名誉是指社会对公民个人的品德、情操、 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及法人信誉、形象等各方面形成的综合评价。 ②荣誉权只能由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 的公民、法人享有。对荣誉权的侵害方式只有一种,即非法剥夺公民或法人的荣 誉称号。 ③荣誉称号表明了国家和社会对荣誉获得者的高度评价,因而与名誉有联系。如 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 名誉权。

人教版政治选修五2.2《积极维护人身权》优秀教学案例

人教版政治选修五2.2《积极维护人身权》优秀教学案例
5.注重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培养:通过对人身权的学习,学生不仅能够掌握人身权的基本知识,还能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在日常生活中依法维护自己人身权的能力。同时,学生还能培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情感,坚定社会主义信念。
3.分析现实生活中的人身权案例,引导学生学会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4.讲解公民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让学生形成正确的权利观念。
(三)学生小组讨论
1.分配具有挑战性和实际意义的任务,让学生在小组讨论中深入探讨人身权的内涵和外延。
2.引导学生分享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
3.组织学生进行小组交流,促进学生之间的思维碰撞,提高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
1.通过问题驱动,引导学生主动探究人身权的内涵和外延,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
2.采用案例分析法,让学生在分析现实生活中的人身权案例过程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运用小组讨论法,激发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培养与人合作的能力。
4.结合启发式教学,引导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实践操作能力。
本节课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人身权的定义、种类及其特点;人身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公民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在教学过程中,我将以教材为依据,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引导学生深入探讨人身权的内涵和外延,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教学设计上,我将采用问题驱动、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同时,注重启发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发言,提高课堂互动性。在教学评价方面,将以过程性评价为主,关注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和实际操作能力,确保教学质量。
(二)问题导向
1.设计具有启发性和针对性的问题,引导学生深入探讨人身权的定义、种类及其特点。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高中政治统编版2019选修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高中政治统编版2019选修二
请问:这算是侵犯王女士的肖像权吗?《民法典》生效后有相应 的条款可以维护我的权益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十八条规定:“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 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 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 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 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 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 中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 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 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议题1.生命健康俱可贵
情景1: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 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 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 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 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 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 幕。
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
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
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请思考:用电影明星的照片做QQ头像,是否侵犯他们的肖像权? 电影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 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

高中政治人教版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2.2 积极维护人身权课件(共18张PPT))

高中政治人教版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2.2 积极维护人身权课件(共18张PPT))
用或改变绰号、网名等其他别名。因此,鲁迅
这个笔名是周树人自己采用的,受法律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
名誉权
公民的人格尊严 受法律保护
禁止用侮辱、诽 谤等方式损害公 民、法人的名誉
隐私权
法律保护公民隐 禁止以书面、口
私,保障私人生 头等形式宣扬他
活安宁
人隐私
名誉权与隐私权的区别 (1)涉及的内容不同。隐私是公民不愿公开的信息, 而名誉是一种社会评价。 (2)侵害的方式不同。侵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 诽谤的方式,而侵害隐私则表现为公开散布。 (3)权利主体不同。名誉权的主体为公民或法人, 而隐私权只能为公民享有。
案例分析一
阅读教材P19的材料,讨论并回答问题 (1)该公司是否应当对谢某的死亡承担法律责 任?如果是,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结合这一案件,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学 会在生活中自我保护。
(1)该公司应当对谢某的死亡承担法律责任。 该公司在经营游泳池时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如缺少医务人员和急救用品、救生员救护不力 等。故该公司应承担谢某的丧葬费、死亡赔偿 金等。
(2)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一要增强安全意识, 二要学会自我保护的本领。
在2015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中将原有的守则和中小 学规范一共70条浓缩为9大准则,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数对“见 义勇为”这一条款的删除。
思考:这一修改表现了国家和社会对未成年 人什么权利的重视和保护?这一权利有什么重 要性?
公民的姓名禁止他人 干涉、盗用、假冒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 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 民的肖像
案例分析二
鲁迅的本名是周树人,但他在发表文章时变换 使用不同的笔名。据考证,鲁迅的笔名多达128个。 不过,在许多正式场合,他还是使用周树人这个 名字。

《积极维护人身权》课件

《积极维护人身权》课件

了解不同部门法之间的衔接和协 调,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学习相关司法解释和案例,加深 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
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勇敢维护自身权益
在遇到侵犯人身权的情况时,要及时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了解律师、法律援助机构等资源,以便在必要时获得合适的法律援助。
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要勇敢面对,不畏惧强权和压力。
倡导社会正义,共同抵制侵犯人身权的行为
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高全民 法治意识和素质。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推动社 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倡导尊重他人权利、抵制侵犯他 人权利的行为,共同营造和谐的
社会环境。
THANKS
感谢观看
民法通过规定侵权责任、赔偿损失等措施,保护公民的人身 权益不受侵犯,并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行政法保护
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它规定了行政机关在执行任务时的权利和义 务。
行政法通过规范行政行为,防止行政机关对公民的人身权造成侵害,并保障公民 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03
人身权的常见侵犯形式与应对措 施
网络暴力
总结词
网络暴力是指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的, 针对个人或群体的暴力行为。
详细描述
网络暴力可能表现为人肉搜索、恶意 留言、网络谣言等。受害者可能面临 隐私泄露、心理压力等问题。应对措 施包括加强网络监管、提高公众媒介 素养、建立举报机制等。
非法拘禁
总结词
非法拘禁是指违反他人意愿,限制其 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
02
国家通过宪法保障公民的人身权 不受侵犯,并采取措施维护社会 秩序和公共安全。
刑法保护
刑法是维护人身权的重要手段,它规 定了侵犯人身权的犯罪行为及其处罚 措施。

2-1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教学课件)——高中政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2-1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教学课件)——高中政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相关链接】:“英烈条款” 《民法典》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
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 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名誉权侵权要件
探究与分享:
材料: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 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 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是脾脏严重 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 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 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 前两天,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 林某、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 险的一幕。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 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 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 案例中的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在校园内,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据 此可以判定学校未尽到监护责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谈谈未成年人 应当如何在生活中学会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 决学生欺凌问题。
下列情况属于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不构成侵权
①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
肖像,使观众了解真相。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 曝光者肖像权(如报道政治活动时使用了某政治家的肖像)
②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 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
③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因为公 民参与此类活动中,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处分了自己的肖 像权,对其肖像在此活动中加以使用,不构成侵权。

积极维护人身权 (2)ppt课件

积极维护人身权 (2)ppt课件

侵害他人姓名权的,侵害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或仍在延续,侵害人应该承担
停止侵害的民事责任,防止损失的扩大。
如果侵害人的侵害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则
应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
如果侵害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来自求赔偿精神损害、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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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当事人是以侵犯姓名权的手 段,侵犯了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受 教育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 的损害后果。因此,既涉及对姓 名权的侵犯,也构成对受教育权 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相应的法律责任形式,则不仅有停止侵害、赔礼 道歉,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5
(1)你认为三鹿集团是否应该赔偿郭小涛父母的 损失?为什么?
三鹿集团应该赔偿郭小涛父母的损失。
①因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身体和 健康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必不可缺的物质条件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 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本案中,三鹿集团的产品导致郭小涛身体患严 重疾病,侵犯了小涛的生命健康权,必须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2、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3、人们在生活中既要维护自己的人身权 益,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益(生命、健康、 名誉、隐私、肖像、姓名等)。
3
二、生命健康俱可贵 1、生命健康权的地位
生命健康权是最基础的权利。身体和健康是每 个人从事一切活动必不可缺的物质条件。 2、法律保护
①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如果非以营利为目的,也非出于恶意而使用 公民的肖像,虽未经本人同意,则不属侵犯肖像 权行为。如新闻报道中的摄影、参加社会活动的 照片等,一般不构成侵权。
12
P21 小薇的肖像权是否受到侵犯?如果是,侵权 人是谁?

2.2积极维护人身权 完整版课件PPT

2.2积极维护人身权 完整版课件PPT
问题:2.法律是如何保护自然人的姓名权的 3.小李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
我国法律明确保护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权利。自然人有权决定、 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相应的 法律责任形式,不仅有赔礼道歉,还有赔偿经济损失等。
已经被偷窃的未来再也回不来了
王娜娜,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新安集镇新西行政村人。2003年高考后,因未收到大 学录取通知书,以为落榜的她便外出打工,之后结婚生子。2015年,她发现自己当 年并非落榜,而是考上了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却被人冒名顶替了。当年,冒名者张 莹莹的家里花了5000块钱买指标,然后张莹莹冒用王娜娜的身份证号、姓名和出生 年月等信息,持王娜娜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入读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张莹莹毕 业,获得大专学历,如今已结婚,并成为河南省淮阳县一公办学校的正式教师。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以其身体外部组织的完整和身体内部生理 机能的健全,使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从 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为内容的人格权。
身体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的人格权,并支配其肢体、器 官和其他人体组织的人格权。.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2.生命健康权 b:
(2)法律保护:
①侵犯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②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侵犯这些权利的民事法律责任,其中包括赔偿医 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生活辅助费、残疾赔偿 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1.杨某约两个同事在某火锅店吃火锅。因服务员操作不当,导致三人不同
程度烫伤。经住院治疗后三人痊愈,没有留下后遗症。此案中,火锅店须
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①赔偿医疗费 ②赔偿误工费 ③赔偿伤残补助费 ④停止侵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2.2《积极维护人身权》课件

2.2《积极维护人身权》课件

最高人民法院专门批复认为,本案当事人是以侵 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权利人依据宪法规定所享有 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应 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既涉及对姓名权的侵犯, 也构成对受教育权的侵犯。相应的法律责任形式,则 不仅有赔礼道歉,还应当有赔偿经济损失。
【例3】刁家与马家世邻,素交恶,刁家祖父 名刁德一,马家近得一孙或一宠物狗,亦取名 (马)德一。问:是否侵犯姓名权?
出书署笔名 被同名者告状讨要姓名权
• 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命题组成员肖先生, 认为自己的笔名“秀荣”被新华出版社出 版的《2006年政治理论考试参考书》的策 划人张先 生使用,遂以姓名权和名誉权被 侵犯为由,要求出版社和张先生赔偿精神 损失2万元。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秀荣”并非一专有名词,不 具有排他使用的效力,不能禁止他人使用。 在涉案书上“秀荣”署名后有资深政治命题专家 字样,根据新华出版社及张先生提交的证据可知,张先 生系考研命题研究组总策划人,从事考研政治理论命题 研究,并出版多本图书。 而肖先生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秀荣”的署名为 肖先生,所以法院认为新华出版社及张先生并未对肖先 生的姓名及名誉构成侵权,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被告郑某未婚先孕,到市妇产科医院做人工流产。 她怕此事张扬出去,便在病历本和手术单上填写原告 陈某的名字。陈的男朋友于某是市医学院学生,到市 妇产科医院实习时,意外发现了这一情况,他非常生 气,当天下午找到女友陈某,狠狠的打了她两耳光, 并骂她不要脸。陈某感到莫名其妙,待问清情况后, 陈某发誓决无此事,并表示要和于某断绝恋爱关系, 后经调查和笔迹鉴定才使真相大白。不久陈某向法院 起诉,认为被告郑某做人工流产时写自己的姓名,严 重侵犯了自己的人格名誉权利,在厂里造成了很坏的 影响,并且给自己的精神带来了沉重的负担,要求法 院制裁这种侵权行为。被告郑某则称自己的行为虽属 于错误,但不构成违法,愿意向陈某赔礼道歉,但拒 绝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2 积极维护人身权

2 积极维护人身权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它依照法律 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
(2)选好维权的途径
①当自己的合法权益 受到非法侵害时,可以根 据具体情况采取诉讼的途 径。
用法律保护自己
(2)选好维权的途径
②当自己的合法权 益受到非法侵害时, 也可以采取非诉讼的 途径。非诉讼解决纠 纷的途径主要有:调 解、仲裁、行政复议 等。
成都市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法 学会依 维护自己的
合法权益
德育组
授课人:朱辉 2018年05月
校园∙侵权
观看视频
2
1、敢于维权
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合 法权益,任何公民在自己的合法 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敢于运用 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用智慧保护自己
案例
2017年8月27日晚,19 岁的小任在回家的路上, 遇到2名歹徒抢劫其手机。 为此,这个勇敢的青年 与2名歹徒展开了殊死搏 斗,在搏斗中被歹徒刺 中11刀后死亡。
课堂讨论:节首案例
思考:如果该女生是你,你会采取哪些方式维护自己的 合法权益? ①向公安机关报警 ②诉讼途径:向人民法院起诉 ③非诉讼途径:告诉家长或老师
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民在合 法权益受 到非法侵 害时,敢 于运用法 律武器维 护自己的 合法权益
课堂小结
敢于维权
善于维权
①找准维权机关 ②选好维权的途径 ③避免不恰当、不理 智或不合法的维权手 段
用智慧保护自己
他采取什么方式与违法行为
A 作斗争?
殊死搏斗。
B C
后果是什么? 后果是被歹徒刺中11刀 导致死亡。
这个事例给我们什么启示? 面对不法侵害,要依靠智
慧迅速而准确的做出判断, 善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积极维护人身权

积极维护人身权

总结词
生命权是至高无上的权利,任何人都 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
详细描述
某地发生一起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因 个人恩怨杀害他人,造成无辜人员死 亡。
案例二:侵犯健康权的案例
01
02
03
04
总结词
健康权是指公民享有保持生理 和心理机能正常运作的权利。
详细描述
某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医生因 疏忽导致患者手术失败,造成
患者身体损伤。
总结词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严格 遵守医疗规范,保障患者的健
康权益。
详细描述
某地发生一起环境污染事件, 企业违法排放污染物,导致周
边居民健康受损。
案例三:侵犯身体权的案例
总结词
身体权是指公民享有保护自己身体完整不受 侵犯的权利。
总结词
任何人都无权侵犯他人的身体权,故意伤害 他人是违法行为。
积极维护人身权
目录
• 人身权的定义与重要性 • 人身权的种类与内容 • 积极维护人身权的途径与措施 • 维护人身权的案例分析 • 人身权面临的挑战与展望
01
人身权的定义与重要性
人身权的定义
生命权
指人有权享有生命,任 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
生命。
健康权
指人有权保持其身体健 康,并享有医疗保健服 务,以保障其身体健康。
经济利益的挑战
在某些情况下,经济利益可 能会与人身权产生冲突,导 致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经济 利益而侵犯他人的人身权。
文化差异的挑战
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对人 身权的认知和重视程度可能 存在差异,这也会对人身权 的保护带来一定的挑战。
人身权保护的展望
法律制度的完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各国都在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对人身权 的保护。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课件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二法律与生活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课件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二法律与生活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2.肖像权
(1)含义: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 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法律规定(肖像权的行使与保护) ★★★ : 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 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 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权。值得注意的是,被告这篇文章中只配有一张人物头像剪影,也没有直接
点出易烊千玺的名字。
2021年12月,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布该案民事判
决书,认定肖像权和姓名权都构成侵犯,易烊千玺胜诉。
议学任务二:结合材料,分组讨论,谈谈易烊千玺为什么要起诉
该公司侵犯了其个人姓名权和肖像权?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1)含义: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体现个人 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2)法律规定(姓名权的行使与保护)★★★: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字 ,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 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②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 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 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补充】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①未经允许擅自使用。②以营
利为目的。(不是决定要件)
【特别提醒】
1.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 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 2.因社会公共利益,可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使用其肖像: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2 积极维护人身权》教学设计(安徽省市级优课)

《2 积极维护人身权》教学设计(安徽省市级优课)

2.2《积极维护人身权》教学设计●课标要求引述人身权的有关法规及其具体表现,解析城乡生活中维护各项民事权利的典型案例。

●课标解读课标要求学生理解人身权的具体表现;引述侵害人身权的案例,讨论侵害人身权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主体意识,尊重生命、自由和人格尊严。

●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目标:知道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明确生命健康权、姓名肖像权、名誉隐私权及侵权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了解人身权的内容即法律保护和法律禁止内容。

过程与方法目标:通过典型案例,让学生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分析法律案例的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

●教学重难点教学重点:知道人身权包含的内容,明确生命健康权姓名肖像权,名誉隐私权及侵权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教学难点:明确生命健康权姓名肖像权,名誉隐私权及侵权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新课进行一:案例导入案例:两剑坛高手华山论剑,高手甲用剑把高手乙逼下悬崖,致其身亡。

问:以民法眼光,甲侵犯了乙的什么权利?两少林高僧嵩山比武,僧甲猛击僧乙左耳,致乙左耳失聪。

问:以民法眼光,甲侵犯了乙什么权利?我们今天就来学习有关内容。

学生讨论,教师引导归纳总结(1)生命权:自然人维持生命延续,不容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

(2)健康权:自然人保持其自身及器官正常功能安全的权利,包括生理、心理健康。

侵权责任:民法通则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一>:新闻播报之校园欺凌学生扮演播报员进行两则校园暴力新闻播报思考讨论:兰兰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5名女生及其监护人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归纳总结生命健康权地位及法律规定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二>:新闻播报之借名炒作?讨论思考:该店该不该对张亮进行赔偿?为什么?归纳总结姓名权及肖像权的含义、重要性、法律规定1.姓名权:包括笔名和曾用名。

原创3:2.2 积极维护人身权

原创3:2.2 积极维护人身权

第 21 页
谢谢观看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第4 页
生命健康权:
1、地位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只有一次,身体和健康 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必不可缺的前提条件。
2、生命健康权的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这些权利的民事法律责任,其中包括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生活辅 助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2)姓名权的法律规定
姓名决定权、姓名使用权、姓名变更权
我国法律明确保护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权利。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 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构成侵犯公民姓名权的行为
第8 页
某校学生杜子腾今年刚年满18周岁,嫌父母给自己取的名字太搞笑,想换个 名字,可以吗?如果对所改的姓名仍不满意,还可以再改吗?
第 11 页
(2)法律保护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 公民的肖像。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 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下列行为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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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某减肥药厂家未经同意将著名主持人崔永元的照片用做产品广告。 ②用某人的肖像进行人身攻击。 ③某电视节目将市民闯红灯的照片曝光出来。 ④媒体对公众人物、特殊事件的当事人,如事故当事人进行采访、 拍照。 ⑤警方发布通缉令,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
《姓名登记条例》规定,为了防止频繁变更名字现象的发生,我国年满十八 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
某校学生想假冒金庸的笔名在某网站发表了一部短篇武侠小说,可以么? 金庸作为笔名受到法律保护吗?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增强意识预防侵权行为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增强意识预防侵权行为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增强意识预防侵权行为《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增强意识预防侵权行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人身权利是最为基本和重要的权利之一。

它涵盖了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多个方面,关系到每个人的尊严、自由和幸福。

然而,侵权行为时有发生,给人们带来了伤害和损失。

因此,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增强预防侵权行为的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人身权利以及其重要性。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是我们作为人类个体存在于社会中的基本保障。

生命权让我们能够拥有生存的权利,健康权确保我们身体和心理的良好状态。

姓名权、肖像权则与我们的个人标识和形象紧密相关,是我们在社会中被识别和认知的重要元素。

名誉权保护着我们的声誉和社会评价,隐私权则给予我们私人生活的空间和宁静。

比如,一个人的名誉受到无端诋毁,可能会导致他在社交、工作等方面遭受歧视和误解,甚至失去一些宝贵的机会。

再比如,个人的隐私权被侵犯,比如私人信息被泄露,可能会带来无尽的困扰和危险,如遭受诈骗、骚扰等。

这些例子都充分说明了人身权利对于我们的重要性,一旦受到侵犯,将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那么,常见的侵权行为有哪些呢?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侵权情况。

比如,在网络环境中,有人恶意散布他人的不实谣言,损害其名誉;或者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肖像用于商业广告,侵犯了肖像权。

在工作场所,可能会存在雇主对员工的过度监控,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

在医疗领域,患者的个人医疗信息被不当泄露,也是对隐私权的侵犯。

另外,还有一些较为隐蔽的侵权行为。

比如,商家在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时,没有明确告知用途和获取消费者的同意,这也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范畴。

再比如,在人际交往中,对他人进行恶意的侮辱和诽谤,影响了其名誉和心理健康。

面对这些侵权行为,我们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呢?首先,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了解自己拥有哪些人身权利,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可能会受到侵犯。

课件3:2.2 积极维护人身权

课件3:2.2 积极维护人身权

4.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5.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依法享有名誉权,自然人的人格 尊严受法律保护,法律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 6.我国宪法关于通信自由、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规定,体 现了对公民隐私的保护。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 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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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 第2课时
积极维护人身权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人身权:人是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要求尊重每个人的 人__身__自__由__和_人__格__尊__严_。人们在生活中既要维护自己的人身权 益,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益。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一个人最基__础__的权利。
思考:用明星的照片做论坛、QQ头像或类似的一些软件的 头像,是不是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呢?
提示: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能算 侵权。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对于人__格__的社会评价,在法律上被称为名誉。自 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依法享有名誉权,法律禁止用侮__辱__、 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 2.隐私权:法律保护隐私权,是针对_私__人__生__活_中不愿意让人 知道的信息,是为了保障人们私__人__生__活__的安宁,使其不受干扰。
2.区分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
名称
权利内涵
法律规定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
是公民享有的最基础的人权。
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
生命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生命安
生命权和
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
全不被非法剥夺、危害的权利,
健康权
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
健康权是指公民保护自己身体
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人身权利是最为基本和重要的权利之一。

它涵盖了我们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多个方面。

这些权利是我们作为人的尊严和价值的体现,也是我们能够自由、安全、幸福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保障。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人身权利时常会受到各种各样的侵犯。

面对这些侵犯,我们不能选择沉默和忍受,而应该积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生命权是一切权利的基础,是我们最宝贵的权利。

每个人都享有生命不受非法剥夺和侵害的权利。

然而,有时我们会看到一些令人痛心的新闻,比如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导致生命的消逝。

在这些情况下,如果是由于他人的过错或违法行为造成的,受害者的家属就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健康权同样至关重要。

它包括身体和心理健康两个方面。

当我们在工作中遭遇职业病、在食品中吃到有害物、在环境污染中受到损害,或者因为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时,我们应当坚决维护自己的健康权。

比如,在一些工厂,如果工人长期在恶劣的工作环境下工作,患上了职业病,那么工厂就有责任为工人提供治疗和赔偿。

身体权则是指我们对自己身体的完整和支配的权利。

常见的侵犯身体权的行为包括非法搜查身体、殴打他人、非法拘禁等。

曾经有这样的案例,某人在商场被怀疑偷东西,保安未经允许对其进行搜身,这就是对身体权的严重侵犯。

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完全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要求商场和保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姓名权是我们每个人独有的标识。

他人不得盗用、假冒我们的姓名。

比如,在一些假冒签名、冒用他人姓名进行违法活动的案件中,受害者有权通过法律手段来恢复自己的名誉,并要求侵权者给予赔偿。

肖像权也是我们经常会遇到的问题。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现在的网络时代,有些不良商家会擅自使用他人的照片进行广告宣传,这就侵犯了肖像权。

高中政治选修2 同步讲义 课时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高中政治选修2  同步讲义 课时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时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课程标准知能目标核心素养1.1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1.探究民法保护人身权利的表现及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地位。

2.评析“人肉搜索”现象,把行使监督权与尊重他人隐私统一起来1.科学精神:人们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2.法治意识:侵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1.人身权的重要性和内容(1)重要性: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内容: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重要性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3.侵犯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法律责任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1.姓名权(1)含义: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2)依据: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3)内容: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4)表现①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

②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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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被告郑某未婚先孕,到市妇产科医院做人工流 产。她怕此事张扬出去,便在病历本和手术单上填写 原告陈某的名字。 陈的男朋友于某是市医学院学生,到市妇产科医 院实习时,意外发现了这一情况,他非常生气,当天 下午找到女友陈某,狠狠的打了她两耳光,并骂她不 要脸。并与之断绝恋爱关系,后经调查和笔迹鉴定才 使真相大白。 不久陈某向法院起诉,认为被告郑某做人工流产时 写自己的姓名,严重侵犯了自己的人格名誉权利,在 厂里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并且给自己的精神带来了沉 重的负担,要求法院制裁这种侵权行为。被告郑某则 称自己的行为虽属于错误,但不构成违法,愿意向陈 某赔礼道歉,但拒绝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案例导入——权利区分
• 黄药师与欧阳锋在华山论剑 1.黄药师一剑将欧阳锋右耳 朵割下
——侵犯身体权
2.黄药师的剑气导致欧阳锋 的右耳朵失聪
——侵犯健康权
3.黄药师一剑将欧阳锋刺死
——侵犯生命权
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
人身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 基本民事权利。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 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 ﹑肖像权。 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生命健康权: ——最基础的权利
(1)为什么?
生命只有一次,身体和健康是每个人从事一 切活动必不可缺的物质条件。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 害公民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 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 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 费。”
名誉权侵权要件: A.主观上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的故意 B.客观上实施了贬损他人人格的行为 C.上述行为为不特定的第三人知晓 D.侵权对象指向了特定的个人或群体。
2007年,某美术馆举办“油画人体艺术 展”,众多女模特写实裸体作品被展现在观 众面前,同时全国有多家出版社印刷出售大展裸体画册、 明信片、幻灯片等。女模特林某等被展出裸体肖像后, 受到社会和亲友们的白眼、嘲讽、辱骂。其丈夫要与她 离婚。因而正常的工作、家庭关系受到影响,造成林某 精神上与肉体上的痛苦,为此,林某等原告投诉到法院。 认为被告(人体艺术大展主办单位、某些画家、某些出 版单位)未经过原告的同意就展出原告的裸体作品,侵 犯了公民的名誉权和肖像权,要求侵犯者公开道歉,赔 偿经济损失。 被告则辩称:大展并非以营利为目的,而且油画不 过是画家的艺术再构,渗入了画家的主观感情,因而不 是肖像,更谈不上侵犯肖像权。
(2).我国宪法如何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宪法保护通信自由,住宅不受侵犯,体现了对公民隐 私的保护。 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侵害隐私权的,应当依法承担 法律责任。
(3) 隐私权
我国民法对于公民的隐私,是与名誉权一并保 护的。 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进一步规定,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的,应当认 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专门批复认为,本案当事人是以侵 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权利人依据宪法规定所享有 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应 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既涉及对姓名权的侵犯, 也构成对受教育权的侵犯。相应的法律责任形式,则 不仅有赔礼道歉,还应当有赔偿经济损失。
实例分析:某中学高二学生林某,嫌父母给自己取的名 字太土气了,所以想给自己换个名字,请问可以吗?如 果对所改的姓名仍不满意,还可以再改吗?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案例P21分析: 小顾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吗?案件中这些人的行 为有无不当之处? 1.名誉权
对于人格的这种社会评价,在法律上被称为名誉。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 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 人的名誉。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案例P21分析: 1.小顾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吗?案件中这些人的 行为有无不当之处?
如果你是法官,会如何断案?
2.隐私权
(1).为什么保护隐私权? 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是针对私人生活不愿意让人知 道的信息,是为了保障人们私人生活的安宁。如
(私人信息:身高体重,女生三维、收入、经历、电话、病患 经历等 私人活动:社会交往、家庭生活、个人情感等一切私人不愿意 公开的活动和事实。 私人空间:家庭、旅客行李、日记、通信等)
1.小顾的名誉权受到了侵害。 林律师依法办事,并要求周老师对此事保密,所以 林律师没有侵权行为。 周老师和班上同学对此事处理不当,泄露事情原委, 班上同学传言,已侵害了小顾的名誉权。
2.侵权人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总结: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 到侵害的,侵权人应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 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 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请问:本案侵犯了何炅什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公民对自己 的肖像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 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权。”
案例P21分析:
小薇的肖像权是否受到了侵犯?如果是,谁是侵权人? 小薇是肖像权的主体,广告公司使用小薇的肖像应该 经小薇监护人的同意,而不是照相馆的同意,本案中 照相馆和广告公司都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小薇的肖像, 因此二者都是侵权人。
P19相关链接:体现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重视和保护
案例P19分析:
请问:本案中小李是否侵害 了小张的人身权?如果是, 具体是什么权利?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 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 假冒。“
对于本案中的侵权行为, 小李应承担什么民事法律责任?
问题:用明星的照片做论坛、QQ头像或类似的 一些软件的头像,是不是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 呢?
解释: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权利也是受到限 制的,只要你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 他们,那就不能算侵权。
(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①在新闻报道需要使用的具有新闻价值的肖像,如 政治家、知名学者、艺术家、运动员等; ②国家机关执行公务而强制使用公民的肖像;如通 缉令上嫌疑犯的肖像; ③使用在特定场合出席特定活动的人物肖像,如参 加集会、游行庆典活动的人的肖像; ④为了本人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使用的,如寻人 启事上的肖像,行使正当舆论监督而使用的肖像; ⑤为了科研或者教育目的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肖像; ⑥违反道德或者法律行为的照片或者肖像,如个人 旅游不文明行为曝光或法院对“老赖”的曝光;
案 例
范冰冰名誉侵权案
范冰冰状告北京当代女子医院擅自以其名义发布整容广告 。范冰冰诉称,她从未授权该医院以自己名义发布任何形式 的广告,也从未在该医院整容。该医院为谋取商业利益,利 用其作为知名演员的特殊影响,在互联网上擅自捏造其整容 的虚假情况,进行整容医疗广告的虚假宣传,严重损害了其
公众形象,侵犯了其名誉权,故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医院 撤销侵权广告,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20万元。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终审判 决,要求北京当代女子医院停止对范冰冰名誉 侵权,撤销其网页中的相关内容,刊登致歉声 明,并赔偿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案例分析:
近日,一款名为 “克芭娜左旋360减肥咖啡”的广告 在网络上见缝插针地疯狂传播,极具煽动性的文字配合 知名主持人何炅的 “代言保证”,在消费群中影响广泛。 2011年1月14日,何炅通过其微博对“代言左旋咖啡 ”一事作出否认:“从未代言或推荐左旋咖啡,从发现就 已在微博多次声明,节目组和电视台也 委托律师状告厂家侵权。”
案例P19分析:
1.该公司是否应当对谢某的死亡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 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①因为该公司在经营游泳池时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如 缺少医务人员和急救用品,救生员救护不力。 ②该公司应当承担谢某的丧葬费,谢某生前抚养人必要的 生活费等。
2.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学会在生活中自我保护?
增强安全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的本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 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 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在本例 中,被告郑某在做人工流产时,故意盗用陈某的 姓名,且造成了陈某被打,受指责和精神上的痛 苦。本例被告人的行为是完全符合侵害姓名权 的要件。同时还在厂里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侵害 了陈某的名誉权。因而被告郑某不仅要公开向陈 某赠礼道歉,恢复陈某的名誉,而且要赔偿陈某 一定的精神损失费 。
《姓名登记条例(初稿)》规定,为了防止 滥用姓名权,频繁变更名字现象的发生,条 例实施后,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 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条例》 还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姓名登 记或者姓名变更登记的,由户口登记机关给 予警告,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骗取姓名登 记或者姓名变更登记的,处8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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