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统一年产值调整测算技术报告-模板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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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征地统一年产值调整测算
技术报告
XXX人民政府
XX市XX公司
XX公司
二0一五年四月
目录
一、调整背景 (1)
(一)历次调整情况 (1)
(二)本次调整的原由 (1)
二、测算基准时点 (2)
三、测算范围及区域概况 (2)
1、测算范围 (2)
2、区域概况 (2)
1、主导性原则 (2)
2、适当从高原则 (2)
3、协调平衡原则 (3)
4、公开听证原则 (3)
五、测算依据 (3)
六、技术路线与方法 (4)
七、测算过程 (5)
(一)确定主导地类 (5)
(二)计算主要农作物年产量 (7)
(三)确定主要农作物价格和年产值 (7)
(四)计算农用地附加收益修正系数 (9)
(五)计算全区征地统一年产值 (9)
(六)计算区域统一年产值标准 (10)
(七)确定补偿倍数 (13)
(八)确定全区补偿水平和补偿倍数 (15)
八、测算结果分析 (16)
(一)与现行的征地标准的比较 (16)
(二)与周边相临县市的比较 (17)
九、应用建议 (18)
XXX征地统一年产值调整测算
技术报告
一、调整背景
(一)历次调整情况
(二)本次调整的原由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09〕22号)、《关于公布全省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0〕126号)等相关文件,均明确规定“每2-3年需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调整”,XXX于2011年3月1日起实施的现行征地补偿标准已执行4年,已达到调整年限。
4年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主要农作物年产量、价格和附加收益、人均耕地面积、人均GDP、农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标准等因素均发生变化,农民生活水平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为了保证征地补偿标准的现势性,按照省厅统一部署,XXX进行本次统一年产值标准调整。
启动调整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工作直接为征地服务,提供科学的征地补偿依据,是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保障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解决当前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区域补偿标准失衡、被征地农民权益受损等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
二、测算基准时点
设定基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2-3年需要调整一次。
三、测算范围及区域概况
1、测算范围
XXX征地统一年产值的测算范围包括其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集体农用地。
2、区域概况
(1)行政区划
(2)自然条件
(3)社会经济
四、测算基本原则
统一年产值标准测算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主导性原则
考虑到地类多样、农用地种植结构复杂、农用地质量差异等因素,所以选择主导性的地类和主导性耕作制度进行测算,用主导性农用地收益代表和反映测算范围内的农用地客观收益。
2、适当从高原则
依据现状农作物产值测算的同时,适当考虑改进生产方式、增加科技投入等因素导致产量水平的提高潜力,并对产量进行必要的修正;在选择测算依据时(如地类、产量、价格等),选择较高的数据用于测算。
3、协调平衡原则
综合考虑当地的农用地基本状况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原有征地补偿标准,统一年产值标准需要在各乡镇间、社区市间以及省域间进行综合协调平衡。
4、公开听证原则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依法组织听证,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测算依据
1. 《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
3. 《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44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5号);
5. 《关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与备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23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
7. 《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01号);
8.《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
9.《XX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0〕126号);
10.《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测算指导性意见(暂行)》(国土资源部2004年);
1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指导性意见(暂行)》(国土资源部2004年);
12.《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
13.《农用地定级规程》(GB/T1005-2003);
14.《农用地估价规程》(GB /T1006-2003);
15.《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16.数据资料:近三年统计年鉴,涉及人均GDP、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耕地面积、水稻年产值、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标准等;近三年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产量、价格和粮食直补数据等。
六、技术路线与方法
本次测算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技术路线。
资料调查过程中,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即以行政村为基本调查单位,以乡镇界限为基础,综合考虑地形地貌、区位、经营水平等因素,在全区范围内划分区域,确定各区域的主要地类、主导耕作制度和主要农作物;在调查主要农作物产量与价格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全区及各区域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补偿倍数。
综合平衡过程中,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即根据全省和设区市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通过综合比较XXX与设区市及全省其他县(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本区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补偿倍数;最后,根据县内的区域差异,平衡确定各区域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补偿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