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管理学会章程》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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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部机构管理制度

应急部机构管理制度

应急部机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应急工作,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包括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本单位内部各部门和外部相关单位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本单位应急管理机构的核心职责是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协调各相关单位,提高本单位在应急工作中的应对能力和处置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单位应急管理机构分为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两个部分。

应急管理委员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核和批准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应急管理办公室是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应急管理工作。

第五条应急管理委员会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设主任和副主任若干人。

主任由本单位最高领导任命,副主任由主任提名,报领导班子批准,负责对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应急管理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信息通报、应急处置等岗位,负责具体的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应急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应急管理工作。

应急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安排下月任务。

第七条应急管理机构应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应急管理工作的及时有效性。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八条应急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审议和批准应急管理工作规划、方案和措施。

2.调查和研究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协调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

4.监督本单位各部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及时报告应急事件,提出应对建议。

第九条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具体职责包括:1.负责制定应急管理计划和方案。

2.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

3.收集和分析应急信息,及时通报和预警。

4.协调应急处置行动,指导各部门有序开展工作。

5.做好应急设备和物资管理,提供保障。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条应急管理机构要根据上级指示和自身情况,对各类应急事件提前进行预案制定和演练。

应急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应急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应急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应急部规章制度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应急部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部规章制度,是指应急部为履行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职责,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应急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发布、实施、修改和废止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应急部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合法性、科学性、实用性、规范性和连续性原则。

第二章制定和发布第五条应急部规章制度分为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应当以部长令的形式发布,规范性文件应当以应急部文件的形式发布。

第六条制定应急部规章制度,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制度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监督考核等。

第七条制定应急部规章制度,应当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确保制度科学、合理、可行。

第八条应急部规章制度草案应当提交部务会议或者部长办公会议审议。

审议通过后,以部长令或者应急部文件的形式发布。

第九条应急部规章制度发布后,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并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

第三章实施和监督第十条应急部规章制度实施前,应当组织开展培训和宣传,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制度内容和要求。

第十一条应急部规章制度实施后,应当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二条应急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生变化,或者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对制度进行修订或者废止。

第十三条应急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如遇其他部门或者单位提出异议,应当及时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制度顺利实施。

第四章修改和废止第十四条应急部规章制度每五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需要修订或者废止。

第十五条应急部规章制度修订或者废止,应当经过部务会议或者部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发布。

第十六条应急部规章制度废止后,应当及时清理相关文件,确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有效实施。

学会 章程

学会 章程

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会名称:本学会名称为“XXXX学会”(以下简称“学会”)。

第二条学会宗旨:本学会致力于推动XXXX领域的学科发展,加强学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该领域的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三条学会成员:学会成员包括正式会员、荣誉会员和特邀会员。

第四条学会管理机构:学会设理事会、秘书处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机构。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五条正式会员的条件和程序:凡热爱XXXX领域的学科研究,认同学会宗旨,具备相应专业背景和职业能力的个人,均可申请加入学会。

正式会员的加入程序应当符合学会的规定和程序。

第六条荣誉会员的推选:学会可以推选对该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或者行业内领袖为荣誉会员,并经会员大会或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七条会员权利和义务:学会正式会员享有学会提供的各种服务,并有权参加各类学术和活动;同时,学会正式会员有义务遵守学会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并做好学术交流和合作。

第八条会员退出:学会正式会员可以通过书面申请退出学会,学会理事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会员。

第三章理事会管理第九条理事会的职责:理事会是学会的最高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会的发展战略、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财务审计和监督等。

第十条理事会的选举:理事会由学会正式会员中选出不少于五名理事组成,每届理事会任期为三年,由会员大会选举。

第十一条理事会的职权:理事会对学会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决定学会各项工作内容和进展方向;决定学会成员的入会和退出;管理学会资产和财务,进行业务合作和人才引进等工作。

第四章学会秘书处第十二条学会秘书处的职责:学会秘书处是学会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学会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为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服务。

其主要职责包括会务策划、成员管理、会员服务和学术研究等工作。

第十三条秘书处联络人员的任命:学会秘书处应当设有联络人员,负责学会与会员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并协助秘书处的各项工作。

联络人员由理事会任命,任期为三年。

中国应急管理知识体系ppt

中国应急管理知识体系ppt
背景
近年来,中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频繁发生,给 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也对经济社会发 展带来了严重影响。因此,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成为紧迫 的任务。
汇报范围
本报告介绍了中国应急管理知识体系的主要内容、特点和发展趋势,并重点介绍 了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主要方面和重点工作。
本报告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出发,对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行了深入探讨和分析 ,总结了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06
未来展望及建议
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要点一
健全法律法规
要点二
完善组织体系
推动制定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明 确应急管理的地位、职责、权利和义 务。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各 级应急管理部门的能力建设。
要点三
加强预案编制与演练
推动各级政府和企业制定预案,加强 预案演练和评估,提高预案的针对性 和实用性。
2018年,中国政府机构改革后, 应急管理部成立,标志着中国应 急管理体系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 段。之后,各级政府不断加强应 急管理建设,推动应急管理向更 高水平发展。
03
应急管理体系
政策法规
安全生产法
我国应急管理领域的第一部法律,对应急管理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突发事件应对法
规定了突发事件应对的原则、制度、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救援等方面的内容。
恢复重建技术
在事故结束后,利用各种 恢复重建技术手段,尽快 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04
应急管理流程
预防与准备
预防
通过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等手段,预防和降低突发事件发生 的风险。
准备
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等,为应急处 置提供必要的准备。

应急管理厅的规章制度

应急管理厅的规章制度

应急管理厅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应急管理厅的工作行为,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应急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应急管理厅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和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组织应急救援和灾害保障工作,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科研工作。

第三条应急管理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安全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四条应急管理厅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应急管理厅的形象,严守工作纪律,勤勉尽责。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应急管理厅设办公室、综合处、危险化学品管理处、自然灾害管理处、信息化处等职能部门。

第六条应急管理厅领导机构为厅长和副厅长,设办公室主任和各处长。

第七条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负责办公厅工作,组织文件管理、协调联络工作,协助厅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第八条综合处负责厅内工作协调、综合规划和政策研究工作。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管理处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方案。

第十条自然灾害管理处负责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防灾工作,制定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方案。

第十一条信息化处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推动信息系统与应急管理的融合发展。

第十二条应急管理厅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厅内各部门的财务、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三条厅长是厅的最高领导,负责全厅工作的领导和决策。

第十四条副厅长根据分工负责相关工作,协助厅长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五条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文件管理、协调联络等工作。

第十六条各处长负责本处的日常工作,制定并执行本处的工作计划和任务。

第十七条厅内各部门及科室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本职工作,服从厅领导的指挥,维护厅的利益和形象。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八条应急管理厅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例行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第十九条应急管理厅应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和流程,保障工作的高效开展。

应急救援基金会章程

应急救援基金会章程

应急救援基金会章程以下是一个应急救援基金会章程的示例,供你参考。

请注意,具体的章程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定制和调整。

应急救援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金会名称本基金会的名称为[具体名称]应急救援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宗旨本基金会的宗旨是通过筹集资金、提供援助和开展相关活动,致力于在灾害和紧急情况下进行救援和救助工作,保护生命、减轻痛苦、促进社会福祉。

第三条基金会使命[列举基金会的具体使命和目标,如提供迅速响应、提高救援能力、加强社区防备等。

]第四条基金会住所本基金会的住所位于[详细地址]。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资金筹集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包括接受捐赠、开展募捐活动、申请政府资助等,以支持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救援行动组织和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包括灾害响应、救援队伍派遣、物资调配等。

第七条培训与教育开展救援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八条合作与交流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和组织进行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应急救援事业的发展。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由[规定理事人数]名理事组成。

理事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理事会负责制定基金会的政策和战略方向。

第十条理事长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第十一条理事会职责审议和决策基金会的重大事项,包括章程修改、财务预算、项目计划等。

第十二条监事会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和基金会的运营,确保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四章会员第十三条会员资格个人或组织可申请成为基金会会员,会员应支持基金会的宗旨和工作。

第十四条会员权利会员享有参与基金会活动、表决权、了解基金会工作等权利。

第十五条会员义务会员应遵守基金会章程、积极参与活动、支持基金会工作等。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六条资产来源基金会的资产包括捐赠、会费、政府资助、投资收益等。

第十七条资产使用资产应用于基金会的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活动。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编制财务报告,接受审计和监督。

应急培训领导管理制度

应急培训领导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提高我国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包括但不限于:1. 国务院及其各部门;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3.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4. 各地市、县(区)人民政府;5. 社会组织。

三、组织领导1. 成立应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成立相应的应急培训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应急培训工作。

3. 各级应急培训工作机构应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应急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培训内容1. 应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2. 应急预案编制与实施;3. 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4. 应急救援技能和技巧;5. 应急信息报送和舆论引导;6. 应急演练和评估;7. 应急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

五、培训对象1. 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应急管理人员;2. 应急救援队伍成员;3. 关键岗位工作人员;4. 其他需要参加应急培训的人员。

六、培训方式1. 线上培训: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在线课程、直播讲座、视频教学等;2. 线下培训:举办培训班、研讨会、讲座、演练等;3. 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案例分析、现场教学等。

七、培训时间1. 新入职人员应参加应急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2. 在职人员应定期参加应急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每年8小时;3. 特殊岗位人员应参加专项应急培训,培训时间根据岗位需求确定。

八、考核评估1. 应急培训工作机构应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制度,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2. 考核评估应包括培训内容掌握程度、实际操作能力、应急演练成绩等方面;3. 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进行补训。

九、奖惩措施1. 对积极参加应急培训、成绩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未按规定参加应急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补训;3. 对因应急培训工作不力,导致突发事件应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基于主体分级的社会救援资源分类及结构框架

基于主体分级的社会救援资源分类及结构框架
表 1
事件 后 ,其 筹 集 和 提 供 各 类 救 援 资 源 的 行 为 多具 有 很 强 的“自发 性 ” ,加 之社 会 救援 资源 分 布广 泛 、 社会主体之 间信 息沟通不畅等原 因,社会救援资 源 的供 给 又具有 分 类方 法
( .北京理工大学 管理与经济学院 ,北京 10 8 ;2 1 00 1 .河北科技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河北 石 家庄 0 0 1 ) 5 0 8 摘 要 :社会 救援 资源是应 急救 援工作的重要资源 支撑 。从 资源供给 角度 出发 ,给出社会 救援资源 的概念 ,并 综合“ 社会 ” 应急救援资源” 围的研究 ,界定社会救援资源 的范 围,继 而阐述 了社会救 援资源 的普 遍特点和 和“ 范 特殊特点 ;提 出一种新 的资源分类方法——基于主体分 级 的资源分类方 法 ,并基 于此方法 ,将 社会救 援资源提 供 的社会主体分为 3类共 1 0个主体 ,即第一类主体 ( 大型国有企业 、国家级慈善社 团) 、第二类 主体 ( 其他公有 制企业 、其他慈善社 团、相关 民办非企 业单位 、公 民 自组织 形式 ) 、第 三类 主体 ( 其他所有 制企 业 、一般 社 团、 其他 民办非企业单位 、公 民个人 ) ;在 主体分级 的基础 上 ,从救 援资 源的角度 将不 同社会 主体 的供给 力度分 为 强 、中、弱三级 ,初步构造一个矩阵 网状 的社会救援资源结构框架 。 关键 词 :社会救援 资源 ;资 源分类 ;应急管理 ;结构框架 中图分类号 :x 3 4 文献标 志码 :A 文章编号 :10 8 1 2 1 )4— 12— 6 00— 1X(0 2 0 0 2 0
社会 力 量 参 与应 急管 理 的一 个 主 要 的形 式 就 社 会渠 道 提 供 的应 急 救 援 资 源 ,即 由各 类 社 会 主 是提 供各 类 应 急 资 源 ,尤 其 是 应 急 救 援 资 源 ,比 体提供 的用于应急救援工作的应急资源。 如血 液 、食 品 、资 金 和 救 援 队伍 等 。但 是 ,社 会 1 1 2 社会 救援 资 源的 范围 .. 力量 提供 的救 援 资 源 ,平 时 分 散 在 社 会 中 ,分 布 从社会 救 援 资 源 的定 义 出 发 ,可 知 确 定 其 范 广泛 、种 类 繁 多 、潜 力 巨 大 ,且 政 府 对 其 控 制 力 围的关键 在 于对 “ 会 ” 念 和 应 急 救 援 资 源 范 围 社 概 较弱 ,当应对 突发 事件时 ,难免会 在筹集 、使 用 的把握 。 和分配 过程 中 出现 问题 ,如 在 2 0 0 8年汶 川地 震 中 , 关 于社会 救 援 资 源 中 的 “ 会 ” 念 ,本 文认 社 概 灾 区对救生类 、生 活类、医疗器 械及药 品类 等救 为 其不 同 于 社 会 学 意 义 上 的 “ 类 社 会 共 同 体 ” 人 , 援资源的需求量很 大,但救援机构对 物资需求发 也 不 同于 政 治 学 中 “ 府一社 会 一企 业 ” 式 下 的 政 模 公 L IJ 生 的时 间 、地 点 和 规 模 都 无 法 预 测 ,导 致 了 资 源 “ 民社 会 ”24,而 应 该 等 价 于 应 急 管 理 即行 政 运送 的不 及 时 ;20 09年 青 海 玉 树 地 震 时部 分 未 经 管理 中 的“ 社会 ” 念 ,即“ 会 ” 剔 除 政 府 及 其 概 社 是 。 专业 训练 的志 愿 者 涌人 灾 区 ,不 仅 没 能参 与救 灾 , 他与 政权 紧密关 联组 织之后 的社 会 j 目前 ,大 多 数 学 者 都 认 为 应 急 管 理 中 的 社 会 反而 因为“ 高原反应” 等问题成为了灾 区的负担 。 因此 ,为 了解 决 这 些 问题 ,更 加 有 效 地 利 用 这 类 力量 应该包 括 社会 公 众 、社 区 、非 营利 组 织 ( 即非 救 援资 源 ,就 必 须 对 其 概 念 、特 点 和 范 围等 进 行 政 府 组 织 ) 营 利 组 织 、媒 体 组 织 和 国 际 资 、 深入研 究 ,并 在 此 基 础 上 ,对 其 进 行 分 类 ,进 而 源 等 | ¨。 全 面分 析 和掌握 其资 源结 构框架 。 本文从资源供 给角度出发 ,将媒体 组织和 国 际资源排除,认为社会救援资源 中的“ 社会” 该 应 包括企业、非政府组织 和社会 公众等社会 资源供 1 社 会 救援 资 源概 述 给主体 ( 以下简称社会 主体 ) 。其 中,企业包括大 1 1 社会 救援 资 源的概 念及 范 围 . 型 国有企 业 和 其 他 所 有 制 企 业 ;非 政 府 组 织 包 括 社会 团体 和 民办 非 企 业 单 位 ;社 会 公 众 包 括 公 民 1 1 1 社 会救 援 资源 的概念 .. 应 急救 援 资 源 一 般 有 丽 个 供 给渠 道 :政 府 渠 自组 织形 式和 公 民个 人 等 。 关 于应 急 救 援 资 源 的 范 围 , 目前 对 其 直 接 进 道 和社 会 渠 道 。政 府 渠 道 是 指 由政 府 提 供 一 些 通 用性较 强 、需 求 最 为 紧 迫 的核 心 救 援 资 源 ,如 专 行研 究 的 文献 较 少 ,大 多数 学 者 都 是 将 其 作 为应 业 救 援 队伍 、帐 篷 、药 品等 ;社 会 渠 道 是 指 由各 急资源或应急物资 的一部分进 行研究 。张永领¨ 类社会主体提供政府渠 道之外 的救援资 源,如专 将 应急 处置 资源划 分 为人 员 、物 品 、设 备 和 设 施 4 业设 备 、饮 用 水 等 。 因此 ,本 文 从 资 源 供 给 的角 类 。王 成敏 等 将 应 急 救 援 资 源 分 为 9个 子 类 : 度给出社会救援 资源的概念 :社会救 援资源是 由 专业救 援 队伍 、普通救 援 队伍 、伤员救 护 与 防疫 队

应急管理协会的组织架构

应急管理协会的组织架构

应急管理协会的组织架构应急管理协会组织架构:一、组织架构概述应急管理协会是一个专门从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的组织机构,旨在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保障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协会由一群专业人士组成,包括政府官员、应急管理专家、救援人员、学术界代表和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应急管理协会的组织架构。

二、协会主席团协会主席团是应急管理协会的最高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

主席团负责决策协会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确保协会的正常运行。

主席团还负责与政府、相关机构以及国内外应急管理协会、组织进行合作与交流。

三、专业委员会1. 专业委员会是应急管理协会的核心机构,由多个专业委员会组成,分别负责应急管理的不同领域。

常设专业委员会包括: - 突发事件应对专业委员会- 灾害风险评估与管理专业委员会- 医疗救援与医疗应急管理专业委员会- 城市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专业委员会- 工业安全与事故应急管理专业委员会- 公共安全、社会安全与公共危机管理专业委员会2. 专业委员会由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和相关从业人员组成,负责研究、制定并完善各个领域的应急管理标准与规范,提供相关领域的咨询、培训与技术支持。

四、行政机构1. 秘书处:协助协会主席团处理日常事务,负责行政事务管理、信息管理、文件档案管理、会议组织与记录等工作。

2.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招聘、选拔和岗位安排,制定人员培训和发展规划,管理人员编制、薪酬福利等。

3. 经费管理部:负责协会财务预算、会计核算、资产管理、费用报销及财务审计等工作。

五、会员服务部会员服务部负责维护和管理协会会员关系,包括会员招募、服务咨询、成员权益维护以及会员活动策划与组织。

六、培训与教育部培训与教育部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应急管理培训,包括培训课程的设计、师资储备、培训实施和培训评估等工作。

此外,还负责撰写并发表研究报告、知识普及推广等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管理意识。

七、科研与技术部科研与技术部负责应急管理领域的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组织实施与成果推广工作。

应急能力管理制度

应急能力管理制度

应急能力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应急管理,提高抗灾救灾和应急救援能力,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及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救援应急工作。

第三条应急能力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全民参与、科学防控、社会协同、责任倒追的原则,依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四条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开展预防、应对、救援等应急管理工作,不得隐瞒、谎报、拖延或者欺骗应急事件的真实情况,不得干扰救援工作。

第五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应当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实施,切实提高救援应急能力。

第六条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应急事件,国家将依法组织救援和保障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奖励或者惩处。

第二章应急预案第七条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应当根据不同的应急事件类型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事件分类、预警和监测、应对和处置、救援和救助等内容,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任务分工。

第九条应急预案应当经过定期演练和修订,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十条对于特大、特别重大的应急事件,应当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并与相关机构和单位进行联合演练,提高协同应对能力。

第三章应急能力建设第十一条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应当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培养专业的救援人员和技术专家,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水平。

第十二条国家应当加大投入,建设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救援设备、药品和物资,确保应急救援的迅速有效。

第十三条国家和地方应当加强应急通信网络的建设,建立覆盖全国的紧急通讯系统,确保紧急通讯的畅通和可靠。

第十四条国家、地方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以提高应急救援的科技水平和效率。

第十五条国家、地方和企事业单位应当不断加强与国外相关机构及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应急管理经验,提高国内应急救援的水平和能力。

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的成员资格要求

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的成员资格要求

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的成员资格要求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是为了促进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而成立的专业组织。

为确保协会的工作质量和成员的水平,协会应设定一定的成员资格要求。

以下是一份关于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成员资格要求的范文,供参考:一、基本条件1. 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2. 必须经协会审查,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社会声誉;3. 必须积极热心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事业,有志于提升相关领域的技能和知识水平;4. 必须遵守协会章程、规章制度及各项决议;5. 必须具备与从事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研究相适应的学历和专业背景。

二、学历和专业背景要求1.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背景包括但不限于应急管理、安全工程、化学工程与安全、安全科学与工程等;2. 有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工作经验要求根据不同专业设定不同的要求。

三、知识和技能要求1. 必须具备扎实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理论知识,能够熟练运用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2. 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组织和协调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3. 必须具备较高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和应对措施;4. 必须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参与和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项目。

四、培训和继续教育要求1. 必须参加协会组织的培训、学术交流和实践活动,不定期进行继续教育,保持行业内最新的知识和技能;2. 必须参加协会举办的相关考试,以确保能够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领域的专业知识有一个全面系统的掌握。

五、党风廉政要求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党员,必须是党员、干部中的杰出分子,遵守党的纪律和党的章程;2. 非党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生活作风,不得有违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以上是关于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成员资格要求的主要内容。

协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调整和补充,以确保协会的质量,提升协会成员的水平,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事业的健康发展。

全国应急管理制度范文

全国应急管理制度范文

全国应急管理制度范文全国应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制度,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快速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对和处置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应急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法律依据原则:依法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二)预防优先原则:注重预防,防患于未然,通过科学的预测和预警机制,以减少和避免突发事件发生。

(三)综合治理原则:通过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参与,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四)科学决策原则: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注重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做出科学决策。

(五)信息共享原则:加强信息的共享共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六)强调救援原则:以人民为中心,救援优先,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突发事件的划分与预警第四条【突发事件的划分】根据事件性质、规模和影响程度,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级,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五条【突发事件的预警】突发事件的预警由相关部门负责,根据信息收集和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第六条【应急响应级别】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划分响应级别,包括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和Ⅳ级响应。

第三章应急组织体系第七条【应急组织体系】国家设立专门的应急管理机构,并建立由国家、省、市、县四级应急管理机构组成的领导机构体系。

第八条【应急人员培训和选拔】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应急人员的培训和选拔工作,优先选拔具备应急管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

第九条【应急资源调配】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各类应急资源的调配,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及时调度。

第十条【应急演练】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操作性。

应急管理科技教育中心章程

应急管理科技教育中心章程

应急管理科技教育中心章程应急管理科技教育中心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应急管理科技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科技教育机构。

第二条中心的宗旨是: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政策,推动应急管理科技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升国家应急管理能力,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有机结合。

第三条中心的任务是:(一)开展应急管理科技教育培训和研究,提供应急管理专业知识和技术的培训和交流平台;(二)推进应急管理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在应急救援、灾害预防减灾、物资储备管理等领域推广应用先进技术;(三)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科技研究项目,提升应急管理理论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四)开展国内外与应急管理相关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学科发展和资源共享;(五)承担应急管理工程技术标准化的制定与推广工作,提高行业规范化水平。

第四条中心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一)政府拨款;(二)捐赠;(三)培训及研究项目收入;(四)科研成果转化收入;(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中心的财务管理应符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接受专业审计。

第六条中心的办公地址设在国家应急管理部门所在地。

第七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中心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理事的赞成通过,并报国家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中心设立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

第九条中心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由各方代表组成,负责制定中心的发展方针、政策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及其成员。

第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主席或副主席召集,决定本中心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理事会全体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理事到场,并经过二分之一以上理事的赞成,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理事会设秘书处,秘书处负责协助理事会主席处理会务和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中心设研究、培训等专门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负责指导和推动相应领域的工作。

应急管理协会员工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协会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应急管理协会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应急管理协会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内部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员工应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第五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六条员工应主动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和监督,认真执行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七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九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爱护公物,节约资源。

第十条员工应保守协会秘密,不得泄露、传播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二条员工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依据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团队合作、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四条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十五条员工奖惩制度如下:(一)奖励:1. 优秀员工:对年度考核成绩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先进工作者:对在协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处罚:1. 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员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休假与福利第十六条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休假待遇。

第十七条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应急管理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应急管理协会员工管理制度范文

应急管理协会员工管理制度范文

应急管理协会员工管理制度范文应急管理协会员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应急管理协会员工的行为,保障协会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应急管理协会是一个以应急管理为主题的组织,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加强岗位职责教育和合规培训,提高岗位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三条协会的目标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促进社会稳定,为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应急管理协会全体在册员工。

第五条应急管理协会要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开展培训和考核工作,完善激励和惩罚机制,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办公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应急管理协会所有。

第二章入职管理第八条招聘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第九条录用程序:应聘者通过笔试、面试等环节进行选拔。

第十条入职程序:应聘者被录用后,需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入职手续。

第十一条员工档案:应急管理协会要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包括个人信息、学历证书、工作经历等。

员工要保持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二条岗位职责分析:应急管理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能力,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并明确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标准。

第十三条岗位职责变动:员工岗位职责发生变动时,应急管理协会应及时通知并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四条岗位交接:员工离职或调动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岗位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第四章岗位培训第十五条培训目标:提高员工的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六条培训计划:应急管理协会要组织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在每个岗位上安排相应的培训任务。

第十七条培训形式:培训形式多样化,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网络培训等。

第十八条培训考核: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进行培训考核,按照考核结果进行绩效评定。

第十九条常态化培训:应急管理协会建立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保证员工能持续地接受培训。

应急管理培训制度

应急管理培训制度

应急管理培训制度XXX文件文件名称: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制定人:制定日期:审核人:审核日期:批准人:批准日期:文件编码:*版本号:*本版发布日期:***年*月*日颁发部门:安全部生效日期:*年*月*日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第一条为促进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应急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以及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我公司应急管理培训。

第三条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二)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三)坚持集中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的原则;(四)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的原则;(五)坚持教学相长、保证质量的原则;(六)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急办负责应急队伍管理培训事情的组织、管理和考核事情。

第五条应急管理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应急管理干部、应急救援队伍和岗位员工。

第六条将企业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年度“三级人员”培训计划,重点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工人。

年度集中培训管理人员不少于1次、关键岗位工人不少于2次。

六、培训对象在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脱产培训期间,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七、培训的主要内容:1、有关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本单位应急救援相关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本单位、本岗位作业风险和应急措施;3、有关应急设施的性能、应急器材的使用方法;4、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计划;5、个人防护器具的使用和安全防护措施;6、异常情况的鉴别和紧急处置技术要求和程序;7、突发事件处置过程的自救、互救知识;8、应急通信联络方法;9、应急救援案例。

八、各级、各部分应急管理机构除组织或参加上级集中脱产培训外,还应采纳多种形式展开培训。

(一)以岗代培。

通过参加市、县岗位培训,实际工作指导,提高应急管理的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以学代培。

大力倡导和鼓励事情人员自行组织进修和培训事情,通过自学不断更新观念、强化内在素质,提高事情能力。

PPT模板之久应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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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应急工作

以建分所 应立类谓

其体分突 急系级发

。,,, 诀
八四一 个类个 应四事 急级件 。,,
总 结 回 顾
第叁章
应急真经护法
应急真经护法
市场营销部门
06
财务部门 05
成员 部门
04
人力资源部门
安全监管部门
01
02 行政部门
03
计划发展部门
应急真经护法
农电部门
12
科技部门 11
成员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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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应真经
---应急管理规定
主讲人:霍玺臣

平属分分综统 战地级类合一 结为负管协领 合主责理调导
体 原 则
01
02












03
04












第壹章
真经大成之目的
真经大成之目的




规行提能 闪躲消打
规范管理工作,提 高应急管理水平和 应急处置能力
预防和减少突发事 件发生,控制、减 轻和消除突发事件 影响
负责审批、下达应急 类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展计 部划 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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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急管理学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为中国应急管理学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为China Society Of Emergency Management,缩写为CSEM。

第二条本会是由国外从事应急管理理论研究、教学培训、咨询服务的专家学者、实践人员及相关专业机构、企业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等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学术性、公益性法人社会团体,致力于发展与应用现代应急管理理念、方法、技术,提升全社会预防与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实现伟大民族复兴的中国梦为指导,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理论联系实际,研究应急管理领域的重论和实践问题,为完善中国应急管理体制与机制、加强应急管理法制建设、提高政府应急管理科学化水平、提升全社会风险防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供理论支撑与决策咨询服务,为营造和谐、安定、健康、文明的生活环境而努力。

本会活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形成良好的会风、文风和学风。

第四条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国家行政学院,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国民政部。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为市。

第二章业务围第六条本会的主要业务围(一)研究和探索应急管理理论与实践问题,推动应急管理学科理论体系建设和发展,为完善中国应急管理体系提供理论支撑和方案设计,为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实践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智库作用。

(二) 配合与协助政府、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进行应急管理创新实践,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研究课题、决策咨询服务项目、应急管理科技项目论证、区域风险评估与应急规划等事项。

(三)组织开展应急管理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定期举办全国和区域性应急管理理论研讨会、学术报告会、应急科技产业博览会等,搭建国外应急管理领域专家学者、实际工作部门、学术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间产学研的交流合作平台。

(四) 编辑出版应急管理领域学术专著、专业教材、科普读物,定期出版应急管理年度报告、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等,公开发行综合性和专业性学术期刊及相关音像制品,编译国外应急管理文献著作,促进应急管理学术交流、文献整理、资源共享。

(五) 推动同国外政府、国际应急管理机构和组织、相关跨国公司的合作与交流,发展同国外、海外学术组织及学者的学术交流和友好往来,跟踪和借鉴国外应急管理领域的有益经验、实践创新和理论前沿,提升应急管理领域的国际交流水平。

(六)开展应急管理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应急管理专业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培养应急管理专业人才,提高全社会的防风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委托,开展应急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认证。

(七)推进公共安全科技在应急管理领域的应用和发展,促进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公共安全与应急产业发展,为政府和社会应急救援处置和重建提供更加强大的科技和装备、产业支撑。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包括从事应急管理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科研人员、高校学生等和从事应急管理实务工作且具有科研能力的政府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志愿者等。

单位会员包括从事应急理论研究、应急技术研发、应急产品生产、应急救援服务、应急咨询服务、应急培训认证、应急知识传播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非政府组织等。

单位会员设会员代表一名,会员代表应当是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会员单位更换会员代表,需向本会作书面报告。

会员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等情况时,应报本会理事会备案,其会员资格相应变更或终止。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章程,参加本会的活动;(二) 自愿加入本会;(三)在本会的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或具有一定的研究、科研开发推广、培训咨询等能力。

第九条会员入会必须经如下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由本会组织审核后,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三)单位会员。

由要求入会的单位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四)个人会员。

由本人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本会2名会员介绍或所在单位推荐,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五)交纳会费;(六)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的权利(一)对本会理事会理事选举权、被选举权和会员代表大会各种审议事项的表决权;(二)对本会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三)获取本会活动信息的权利;(四)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研讨会、报告会、培训班及各种学术交流活动的权利;(五)优先享有本会有关的信息资料和各种书刊的权利;(六)自愿退出本会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本会的章程,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宣传本会宗旨,自觉维护本会声誉;(二)执行本会的决议及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三)积极参与和支持本会各种活动及主办的各种出版物;(四)按期交纳会费;(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费按年度于每年10月31日前以人民币一次性交纳。

本会亦可委托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发展会员、收取会费和为会员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两年不履行义务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予以除名。

会员触犯刑律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其会籍自然取消。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第十五条本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享有如下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五)决定本会终止事宜;(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

因特殊情况,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每届任期5年。

在全关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理事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理事组成。

理事会成员应是本会会员,并能参加本会实际工作的专家学者、管理者和热心支持本会工作的企业家、社团组织负责人及其他社会人士。

理事会的组成应体现老中青三结合。

第二十条理事会与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

理事会换届时,当届理事会成员更新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有如下职权(一)召集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二)制定本会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年度计划实施情况;(三)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四)决定召开各类学术会议、领导所属工作机构开展学术活动;(五)规划和组织本会编辑出版工作;(六)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七)制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管理办法;(八)决定工作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九)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十)制定部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十一)决定科研、咨询、教育成果的鉴定、评选、奖励事宜;(十二)根据需要聘请本会顾问,决定授予荣誉称号;(十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一)会长会议认为必要时;(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遇特殊情况时,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会议。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每届任期5年。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负责行使本章程第二十一条除第(三)、(六)、(七)、(十四)项之外的其他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五条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常务理事会定期向理事会提出工作报告。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会设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

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由企事业单位担任,其代表即为理事或常务理事。

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的数量分别不超过理事和常务理事人数的1/4。

第二十七条理事会推选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

理事会下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秘书长由会长提名,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批。

第二十八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三)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届满时)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学会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七)热心本会工作,密切联系会员,办事公正,作风。

第二十九条本会会长、副会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需继续任职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继续留任。

第三十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连续选任不得超过两届。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至第三届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一条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经会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二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三十三条本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地方联络处等分支和工作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立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四条本会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冠有本会名称的规全程,在本会授权的围开展活动、发展会员。

本会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五条本会的经费来源(一)会费;(二)国外组织和个人的自愿捐赠;(三)发起单位及业务主管单位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围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六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进行分配;本会财务应定期审计并向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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